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检察院侦查一体化机制实施细则办法

检察院侦查一体化机制实施细则办法

检察院侦查一体化机制实施细则办法
检察院侦查一体化机制实施细则办法

检察院侦查一体化机制实施细则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工作的查办力度,增强整体优势,提高办案效率,结合本院办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总体原则

以市院侦查指挥中心为依托,以自侦部门为支点,充分发挥各内设机构的职能作用与优势,构建起侦查活动统一组织指挥,人才装备统一调配使用的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推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第二条组织机构

成立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第三条办案力量

1、本院立案侦查自侦案件,应首先立足本部门的侦查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在出现自侦部门检力不足的情况下,经检察长决定,可在全院范围内调配人员。

2、调配程序:自侦部门查办重特大案件,出现仅靠自侦部门力量不能满足办案需要时,填写《调配侦查后备人员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检察长审核后,由政治处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参与侦查

工作。

3、要求:被调配人员,应当自接到调配命令以后,立即无条件做好工作交接,克服家庭及个人困难,按规定的时间到达办案地点,服从统一管理,积极做好分配的工作。

4、评价:调配工作期结束后,由自侦部门对被调配人员出具工作鉴定,报政治处备案,作为考核奖惩的参考依据。

第四条后勤保障

侦查部门办理案件之前,应与办公室做好衔接,办公室根据办案实际需要,应优先做好侦查车辆、食宿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保证办案工作正常开展。

第五条技术保障

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之前,由侦查部门向技术部门提交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书面委托,由技术部门负责人指派技术人员进行,确保录音录像资料内容的完整,时间全程、画面清晰、声音清楚。

第六条提前介入

自侦部门拟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前应商请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自侦部门拟对自侦案件侦查终结前应商请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对提前介入的案件,坚持谁提前介入谁负责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的原

则。提前介入的同志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从法律适用、证据收集、处理意见三方面提出意见。对提前介入意见,自侦部门要认真研究并加以落实。

第七条纪检监察

自侦部门的案件,立案、撤销案件、采取或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向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在对犯罪嫌疑人解除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之前,纪检监察部门就侦查人员执法行为的规范性进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会同本院其他有关部门对本院的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款物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款物的相关法律文书送达或者制作完成后,办案部门应当在五日内将法律文书复印件送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审查,认为违法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第八条人民监督员工作

人民监督员对自侦部门立案侦查案件的下列情形实施监督:(一)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二)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三)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四)拟撤销案件的;(五)拟不起诉的;(六)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七)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

员工轮岗交流管理办法

XXX公司员工轮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给广大员工提供更广阔的职业发展平台,最大限度的发挥员工潜能,通过内部岗位轮换,促进员工熟悉和掌握相关岗位作业流程,有效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体现“人岗相宜,人尽其才”的人才理念,形成员工和公司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员工轮岗的原则:员工轮岗必须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确保不影响轮岗相关部门工作正常开展,有利于提升参与轮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三条轮岗时限根据相关岗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岗员工。 第二章轮岗岗位选定 第五条由人力资源部定期与各部门沟通,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选定出可以进行轮岗的岗位,经公司审批后,列入轮岗计划。

第六条轮岗岗位分为建议轮岗类(岗位风险防范及员工岗位锻炼,培养“多面手”员工需要)和个人意愿轮岗类(根据个人意愿及公司轮岗计划,统筹安排)。 第七条岗位轮岗分部门内轮岗和跨部门轮岗。具体轮岗要求如下: (1)部门内轮岗:原则上同一岗位任职5年以上的员工,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岗位工作安排及员工综合绩效表现(计划轮岗前12个月绩效考核结果均在C(含)以上)安排员工内部轮岗。 (2)新进员工轮岗:新进员工试用期结束后,根据部门安排在部内相关岗位进行短期轮岗,了解内部业务运作流程。每个岗位轮岗时间不少于一周,具体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安排。职能部门新进员工轮岗试用期结束后,除了安排部内轮岗外,由公司统筹安排到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轮岗,了解公司经营业务状况及熟悉业务流程。每个部门轮岗时间不少于两周,轮岗部门及轮岗时间安排由人力资源部协商用人部门及轮岗部门后实施。 (3)职能部门与业务部门间轮岗:加强机关与基层业务交流,由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轮岗需求,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轮岗计划统筹安排。

试论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

试论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 摘要在当前职务犯罪态势日益加剧的情况下。建立职务犯罪一体化机制,加强打击犯罪力度已成了理论界和司务界的共识。当前,在检察机关实行职务犯罪一体化有着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但与此同时,职务犯罪一体化机制也与现行的侦查模式有着较大冲突。构建职务犯罪一体化机制,必须以案件线索统一管理为前提,以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为依托,以职务犯罪侦查人才库为保障。 关键词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侦查机制 所谓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是指检察机关现行检察体制模式下,在现行法律规定框架内建立的以上级检察院为龙头,以基层院为支点,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统一协调,指挥有力,运转高效的查办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这是一种符合职务犯罪特点和侦查规律的,依靠检察机关自身优势和内部合力依法独立办案的新型侦查机制。 一、建立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的依据 (一)建立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的理论根据 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是检察一体化原则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领域中的内在要求和集中体现。从西方国家的检察制度来看,尽管大多数联邦制国家存在联邦检察系统与邦检察系统之分,但是在任何—个检察系统中都存在一定的统一性。这种统一性就是所谓的检察一体。日本、法国、德国等大陆法传统的检察机关,受国家主义政治哲学与阶层式官僚结构的影响,也具有明显的集中化特征。在作为近代检察制度发源地的法国,全国检察官内部实行一体化原则,“检察机关级别上有上下级隶属关系,并且相当于法官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来说,检察院是不可分割的,同时具有完全独立的地位。”在日本,检察机关通过上下级隶属关系及紧密的业务联系,具有明显的一体化特征。日本《检察厅法》规定,日本检察机关之间形成指挥监督关系,实行“检察官—体原则”。即全国检察机关以检事总长为最高领导,在职能上形成由检事总长、检事长及检事正的指挥监督权结合起来的金字塔型的纵向关系结构,还有以检事总长、检事长及检事正拥有的检察事务承继和移转权而形成的既有纵向又有横向的纵横交错的关系结构。在作为检察一体极端化的俄罗斯,《俄罗斯联邦检察院法》(1995年修订)明确规定:“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实行下级检察长服从上级检察长并服从于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的统一集中的体制。”而且,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检察官和侦查员必须经检

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近年来,**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工作主题,积极创新侦查监督工作方式,不断完善办案机制,优化整合部门资源,全面履行侦查监督职能,通过强化“六个转变”,实现侦查监督工作新突破,提升了诉讼监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分析现象,查找规律,实现个案监督向规范监督转变 所谓“个案监督”,就是在审查某一特定案件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的监督。在侦查监督工作中,针对一系列个案监督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反复调研、总结,制定出综合性的纠正意见和解决办法,形成一系列具有指导意义的规范性文件,应用于事前规范和预防,实现了个案监督向规范监督的转变。 一是对“另案处理”案件实行规范监督。据统计,XX 年以来,在该市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共同犯罪案件中,因犯罪嫌疑人在逃或管辖等原因,对不能及时到案的犯罪嫌疑人作“另案处理”的占提请批准逮捕总人数的8.2%。由于案发时间较久、承办人员变更、办案警力不足等原因,客观上导致对某些犯罪嫌疑人由“另案处理”变为了“另案不处理”。为有效减少和杜绝这一现象,在建立另案处理人员数

据库的基础上,又与公安机关会签了《关于对“另案处理”情况的监督制度》。该制度对另案处理的情形、程序及监督方式、方法等都有详细的规定,并且要求侦查机关将“另案处理”人员的相关情况形成书面说明材料后一并装入卷宗,从而进一步加大对“另案处理”案件的整体监督力度。4年来,我院共审查公安机关“另案处理”案件127人,重点监督15件33人,其中10人已作出罪判决,剩余23人正在抓捕之中。 二是强化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的规范监督。为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涉嫌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院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根据审查批捕阶段所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工作特点,在原来通用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基础上,又专门制订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书中明确列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的原则性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司法解释中关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特别享有的诉讼权利的规定。弥补了之前口头告知的随意性和个别时候告知权利不全面的缺陷。该规范同时也起到了对侦查机关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程序违法的监督作用。此项规范不但使被告知人既领悟了法律的威严,同时又感受到法律的人文关怀,对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各级检察院机构设置一览

最高检:1、办公厅2、政治部3、侦查监督厅4、公诉厅5、反贪污贿赂总局 6、渎职侵权检察厅 7、监所监察厅 8、民事行政检察厅 9、控告监察厅 10、刑事申诉监察厅11、铁路运输检察厅12、职务犯罪监察厅13、法律 政策研究室14、纪检组、监察局15、国际合作局16、计划财务装备局 17、机关党委18、离退休干部局19、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死 刑复核检察工作办公室 省检:(湖北):1、办公室2、政治部3、反贪污贿赂局4、侦查监督处5、公诉一处6、公诉二处7、渎职侵权检察处8、监所检察处9、民事行政检察 处10、控告申诉检察处11、职务犯罪预防处12、检察技术处13、法律 政策研究室14、人民监督院办公室15、监察处16、司法警察总队17、计 划财务装备处18、机关党委19、离退休干部处 (海南):1、办公室2、政治部3、反贪污贿赂局4、侦查监督处5、公诉处6、反渎职侵权局7、监所检察处8、民事行政检察处9、控告检察处10、刑 事申诉检察处11、职务犯罪预防处12、法律政策研究室13、监察处14、计划财务装备处15、检察技术处16、信息化工作办公室17、机关党委 18、基层检察工作处19、检委会办公室 市级检察院(咸宁市):1、办公室2、政治部3、反贪污贿赂局4、侦查监督处5、公诉处6、反渎职侵权局7、监所检察处8、民事行政检察处9、控告 申诉检察处10、职务犯罪预防处11、检察技术处12、法律政策研究室 13、人民监督员办公室14、纪检监察处15、司法警察支队16、行政装 备处17机关党委 (西安市):(一)办公室(二)政治部1.人事处2.宣传处3.教育培训处(西安市检察官培训中心)4.警务处(法警支队)5、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三)侦查监督处 (四)公诉一处(五)公诉二处(六)反贪污贿赂局(副局级)(七)渎职侵权检察处(八) 监所检察处(九)民事行政检察处(十)控告申诉检察处(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 公室) (十一)职务犯罪预防处(十二)检察技术处(西安市检察机关司法鉴定中心) (十三)法律政策研究室(十四)监察处(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十五)行政装备处(十: 六)机关党办(十七)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 基层检察院:(长沙县)1、办公室2、政工科3、侦查监督科4、公诉科5、反贪污贿赂局6、反渎职侵权局7、监所检察科8、控告申诉检察科9、民 事行政检察科10职务犯罪预防科11、监察室12、司法警察大队(大庆市高新区)1、政治部2、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与其合署办公)3、侦查监督科4、公诉科5、反贪污贿赂局6、反渎职侵权局7、监所检察 科8、民事行政检察科9、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 公室与其合署办公)10、职务犯罪预防科11、检察技术科12、法警大 队13、未成年人犯罪审查科14、监察室(纪检组与其合署办公)

公司轮岗管理规定

精心整理 公司轮岗管理规定 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增强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拓宽工作新理念新思路,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公司形象,达到优化人才资源,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用人工作机制,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岗位上进行锻炼的一种岗位轮换。 四、轮岗管理及要求 (一)轮岗通知书 根据公司安排,由行政部出具《轮岗通知书》(附件1、2)及《轮岗人员调动通知》(附件3),经总经理审批后,在办公系统公示,留行政部

存档。 (二)工作移交 1.办理移交手续应做到:业务交清、财务结清、资料及物品理清。 2.工作移交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1)业务移交:目前进展中的工作移交,包含目前进展程度、目标结果、相关人员工作分配等; (2 (3 3 (五)轮岗纪律 1.轮岗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公司的轮岗安排。 2.接到轮岗通知书的5日内,所涉及的轮岗人员须办完交接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到新岗位报到。 3.无故不按时报到的,按旷工处理;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致使新岗位

得不到接收,此期间按旷工处理。 4.到达新岗位后,轮岗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新部门的各项制度,服从新部门负责人的管理。 五、轮岗人员绩效考评办法 (一)绩效考评原则 1.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评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 )。 (三)绩效考评的一般程序 1.员工的直接上级为该员工的考评主要负责人,具体执行考评程序。 2.员工对“岗位工作”和“综合素质”部分进行自评,自评不计入总分。 3.“岗位工作”的考评实施细则按各岗位的具体考评规定进行。

(四)保密 1.考评结果只对考评负责人、被考评人、人事负责人、(副)总经理公开。 2.考评结果及考评文件交由行政部存档。 3.任何人不得将考评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五)其它事项 (二) 2 3 4 5 6.轮岗人员民主测评表 XXX公司 二O一五年一月一日

侦查一体化机制在办理反渎职侵权案件中运用的若干问题探讨

侦查一体化机制在办理反渎职侵权案件中运用的若干问题探讨 [摘要]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当前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所面临的环境日渐复杂。被侦查人反侦查能力增强,查办工作干扰大、阻力大。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原有的办案机制在新形势下也暴露出原有的弊端和缺陷。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和城乡一体化战略大力推进的背景下,面对艰巨繁重的反渎工作形势,创新办案模式,改革侦查机制,加强检察机关整体作战能力,改变过去各自为营、分散作战的方式,建立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渎职犯罪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才能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惩治渎职犯罪的职能,促进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关键词]渎职侵权;侦查一体化;问题;对策 一、反渎职侵权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提出的背景 十六大报告确定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框架,为系统规划和实行检察改革,探索和改进现行检察体制特别是业务工作机制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较大的空间。随着检察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推行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逐步提出一些举措。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规定》中指出:“强化分州市院查办渎职侵权案件的责任和侦查指挥职能,建立以分州市院为龙头,县区院为重点的办案体系,形成区域联动、上下一体、指挥有力、协调高效的侦查工作运行机制。”其实质即为“侦查一体化”。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健全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的若干规定》强调,实行侦查一体化应遵循统一指挥、严格依法、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原则,以法治、科学、规范、高效、专业为目标,同时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因地制宜地建立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一体化侦查机制。渎职犯罪侦查一体化,是指检察机关在现行的检察体制模式下,在现行的法律规定框架内,建立以优化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的侦查资源配置、提高整体效能为目标,以上级院为“龙头”,以基层院为支点,以侦查指挥中心为组织形式,以提办、交办、督办、联合办等为主要办案方式,实行侦查活动统一组织指挥,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经营,侦查人才和技术装备统一调配使用,执法环境统一营造的查办渎职犯罪的侦查机制。这是一种符合渎职犯罪特点和侦查规律的,依靠检察机关自身优势和内部合力依法独立办案的新型侦查机制。 二、侦查一体化机制在当前反渎职侵权工作中的优势和不足之处 (一)侦查一体化机制在当前反渎职侵权工作中的优势 反渎职侵权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反映了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内在规律和制度要求,也是检察体制的根本特点和制度特色。推行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

检察院加强立案侦查监督的作用是什么

检察院加强立案侦查监督的作用是 什么 检察院加强立案侦查监督的作用是有利于保障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证办案质量,侦查监督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查监督有利于提高侦查人员的执法水平,督促其严格依法办事,更好的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性。司法部门之间的职权,本来就是相互独立又相互监督的。 一、检察院加强立案侦查监督的作用是什么? 侦查监督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事诉讼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侦查监督有利于保证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证办案质量 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可以使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得以及时发现和有效纠正,从而保证侦查活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从诉讼程序上

保障对犯罪分子的及时、准确、合法的追究,保证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防止和避免出现冤假错案,保证案件的质量。 (二)侦查监督有利于维护公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实践证明,在侦查活动中,不按法定程序和要求收集证据、采取有关的强制性措施,而通过刑讯逼供、诱供、骗供等非法方法取证,或进行非法拘禁等,都将严重损害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因此,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就可以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上述违法行为,从而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侦查监督有利于提高侦查人员的执法水平,督促其严格依法办事,更好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性 人民检察院通过侦查监督,及时纠正侦查人员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从而促使侦查机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对严格依法办案的认识和执法水平。同时通过侦查监督,及时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乱纪行为,提高对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公正性、合法性的认识,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性。 二、检察院的职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定的的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地方各级人民

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总结

篇一:《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施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今年来,我们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侦查监督工作,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侦查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以及侦查过程中所作的决定是否合法所实施的监督,包括对刑事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和对刑事立案工作的监督。一是以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和深挖余罪漏犯为重点,对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纠错防漏,保证了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共依法不批准逮捕17人,追捕漏犯6人,追诉漏犯4人,追诉漏罪4条,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次;二是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

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重点,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共受理立案监督线索10余条,经审查,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份,侦查机关接到通知后立案侦查4件5人。通过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工作中,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职责。我们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强化法律监督的指示精神,结合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 正义,服务加快发展”教育活动,教育干警从公正司法的要求上,从履行职能的责任上,明确侦查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是检察机关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使干警牢固树立起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思想,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使命感、职业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二是寓监督于配合,建立合作机制。为解决侦查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注重加强与侦查机关的联系沟通,制定了《公诉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实施办法》,通过提前介入、邀请听庭、提出取证建议等方式引导侦查取证,提高了打击犯罪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今年以来,共提前介入侦查活动27件次,提出取证建议50余条;制定了《轻伤害案件分流处理实施办法》,对轻伤害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又明确请求不再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的,探索试行非刑罚化处理,根据案情,分别作出不起诉、建议侦查机关撤案处理。目前,已分流处理1起轻伤害案件,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保证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严格依法把关,确保监督质量。工作中,始终把保证监督案件质量作为一项系统

检察院侦查监督处个人事迹材料

检察院侦查监督处个人事迹材料 范新楠同志现任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市院涉黑犯罪检察组和重大黑恶犯罪案件专案指导组成员,兼任市院工会女工委员。多年来,该同志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践行为民的宗旨理念,维护公正的神圣职责,牢记廉洁的基本操守。先后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骨干型人才”、首届“全省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十佳办案能手”、“河南省模范团干部”荣誉称号,“三门峡市十大杰出女性”、全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个人、禁毒工作先进个人、“三门峡市检察机关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十大优秀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连年考核优秀、被评为群团工作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 该同志从事检察工作17年,一直在业务部门办案一线,办案中她牢固树立“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理念,始终坚持文明执法、规范办案,切实用自己的行动维护司法公信力。XX年至XX在民行部门共办理各类一、二审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26件,办理省院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件,抗诉46件,法院抗诉意见43件,再审改变率达93.5%,提请抗诉42件,提请意见全部被省院采纳,服判息诉38件。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严格按照办案流程,提高法律文书说理性和说服力,增强监督实效;对申诉理由不成立、当事人无理缠诉的案件,坚持说服教育到位;对法院判决正确,当事人因“法盲”而不服的案件,坚持释法疏导到位;对因法官工作方法欠妥而使申诉人产生误解

的案件,坚持解疑释惑到位;提高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度,使当事人心服口服,理顺气顺,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XX年11月至今,共主办审查逮捕案件46件57人,协办审查逮捕案件59件68人,办理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154件237人,上报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93件138人,控告申诉案件2件2人。始终坚持文明规范、准确高效办案,并做到在每一案中开展释法普法工作,减轻犯罪嫌疑人的对抗情绪,提高被害人和律师的理解配合。至今所办全部案件,没有发生一起涉检上访,切实做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自觉文明规范执法的同时,还连续多年参与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及案件评查工作,组织全市侦查监督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及颁奖和讲评会、全市侦查监督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和全市侦查监督法律文书专项整改活动,起到文明执法带头作用,为提升全市检察机关文明执法水平贡献力量。

关于对敏感岗位人员轮岗交流暂行办法

关于下发《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管理暂行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公司 2014年5月29日

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敏感岗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完善岗位交流工作机制,适应公司快速改革发展的需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敏感岗位人员是指在敏感岗位履行对公司人、财、物管理职责,具有决策权、审核权、执行权或具有物资采购、产品销售、资金管理、二次资源回收等业务的管理职能或业务处置权或容易发生违规违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权限分工 第四条敏感岗位的认定分级。 (一)敏感岗位的认定。敏感岗位主要是指岗位职责涉及人事、财务、物资、设备、供应、销售、招投标、工程、取样、检验、化验等重要领域的关键环节,岗位工作及作业面临较高廉洁风险的岗位,岗位人员工作质量对公司效益、形象及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岗位;能够对外履行签订合同的岗位、具有管理职能的岗位都是敏感岗位敏感岗位。 (二)敏感岗位的分级。依据岗位职权性质与覆盖范围、裁量自由权大小、风险程度和腐败危害等因素,敏感岗位可划分为A、B、C三个级别,其中A级敏感岗位廉洁风险最高,C级敏感岗位廉洁风险最低。A级敏感岗位范畴:具有人、财、物管理的决策权、审核权、执行权或易发生违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岗位。B级敏感岗位范畴:具有物资采购、招投标、产品销售、商情信息、客户服务、资金管理、工程建设、设备材料计划、二次资源回收等业务处置权或易发生较大违纪行为的岗位。C级敏感岗位范畴:具有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业务职能或易发生一般性违纪行为的岗位(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计量、审核、取样、验质、仓储保管等操作性岗位)。 敏感岗位的认定由单位根据敏感岗位等级评定标准,按照责权力清晰、流程优化、管

(完整版)员工轮岗管理制度

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岗位轮换工作的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相关流程,使岗位轮换有制度可依,更好的指导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意义 加强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的计划性、组织性、可行性和科学性。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轮岗员工。 第二章轮岗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岗位轮换领导工作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岗位轮换计划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工作;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提交岗位轮换计划,并执行轮岗计划,反馈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轮岗对象 公司范围内所有人员均属于轮岗范围,由岗位轮换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轮岗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计划。

1、特定岗位实行定期轮岗。 特定岗位包括采购、财务、质检、工程、仓储等,具体岗位由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2、公司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 根据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由各部门提交关键人才后备人员轮岗计划,报轮岗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同意可提出申请轮岗。 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在80分以上。 4、主管以上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未得到晋升者必须进行轮岗。 第四章轮岗的原则 1、不能对岗位轮出和轮入部门的工作产生较大影响。 2、有利于参与岗位轮换的人员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及工作绩效。 第五章轮岗时间 1、部门内部轮岗 部门负责人根据轮岗岗位的工作内容、强度及复杂度确定轮岗时间,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及工作定额要求提出审核意见,做出缩短或延长

建立三项制度促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方案

建立三项制度促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方案建立三项制度促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方案建立三项制度促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方案 建立三项制度促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方案: 今年以来,威远县院积极探索构建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了三项工作制度,通过查处案件和预防工作两手抓,起到了威慑、警示作用,今年以来,威远县院积极探索构建“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了三项工作制度,通过查处案件和预防工作两手抓,起到了威慑、警示作用,使预防和办案工作达到双赢效果。 一、建立预防、自侦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制度”。预防部门在工作中,将发现、收集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信息,及时移交举报中心管理,并反馈自侦部门。自侦部门对受理的案件线索及时处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预防部门,进行双向信息交流。同时自侦部门结合办案实践,将发案原因、作案手段等信息以及发案单位暴露出的制度、管理上的漏洞,及时向预防部门反馈,便于开展案前预防,同时也提升了预防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建立预防、侦查部门间的“个案预防资料移交制度”。在案件立案、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前,自侦部门均要通知预防部门;预防部门接通知后要及时跟踪,对犯罪嫌疑人口供、资料和案情进行查阅分析,深刻了解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搞好案中预防;对于自侦部门在查办案件中发现、应由预防部门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要求及时提供给预防部门;预防部门应提前介入,适时适度参加提审、讯问,协助调查分析,保证和促进案中预防工作。今年以来,预防部门共介入案件调查3次、参加审讯1次,自侦部门及时向预防部门移送案件有关材料复印件18份,通过沟通配合,有效地实现了信息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共享,达到了“侦中有防、以防促侦”的效果。

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先进事迹材料【推荐】

为了实现心中那份对公正的追求他叫##,今年38岁,中共党员,1989年毕业于青岛科技大学, 1995年1月考入##区检察院,现任##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在近几年的执法工作中,##同志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处处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工作中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始终把忠于法律、公正执法作为自己的内心追求,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扎实的业务功底,忘我的拼搏奉献精神,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年年被评为本院先进工作者,先后多次被区委、区政府、市检察院记嘉奖,连续两次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人,2001年又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授予“省级优秀办案人”荣誉称号,2002年被市检察院记三等功一次,2004年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公正执法树形象、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个人,2005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一、刻苦学习,练就公正执法的真本领 作为一名工作在基层的政法干警,如何才能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始终认为,首先要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专一行,成为本岗位的行家里手,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担当起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的重任,才能够在具体工作中规范公正地执行法律。从企业考入检察院后,##所面临的是一个全新的环境,全新的工作。在

他所从事的侦查监督工作,其中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审查逮捕,这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也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神圣权利,它既是打击犯罪的有力措施,也是防止公民权利被无辜侵犯的一个重要关口,一旦出现错捕,不但法律的严肃性公正性受到亵渎,而且检察机关还要承担错捕的国家赔偿责任,这项工作要求办案人必须具备过硬的法律知识。为此,##先后参加了检察系统专业证书班和烟台大学法律本科班的学习,并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法律大专及本科的学历,顺利通过了全国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完成了由一个企业技术干部向合格的人民检察官的转变。 2003年为了全面充实自己的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学修养,以便更好地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又给自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向号称天下第一难的司法资格考试发起了冲击,为了学习工作两不误,他几乎是把所有业余时间都投入到学习中,利用晚上或者是节假日的时间,认真阅读法律专业书籍,几年来,记读书笔记十几万字,积累了厚厚的几大摞。2004年终于如愿以偿地通过了司法考试,在全市检察机关中是仅有的几个通过者。由于坚持不断的学习积累和更新法律知识,##已初步形成了精通常用刑事法律知识,熟悉多门法学知识的复合型知识结构。在实际工作中,面对疑难案件,他常常能理论联系实际,作出精辟独到的分析,成为小有名气的“土专家”,为实现公正执法奠定了一个良好的业务基

检察院侦监科工作总结

篇一:《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员述职报告》 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员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我叫桃,2007年参加工作,先后任z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x检察院检察室科员、x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员。自参加工作以来,我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激情的状态投身于工作之中,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 虽然我工作时间不长,工作上也没有特别突 我始终保持严谨务实。深深地懂得”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只要是领导交办的事情,只要是我负责的工作,我一定会责无旁贷地认真去完成,绝不讲条件和客观原因,并且力争让任务完成得更加圆满、更加出色、更加完美。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工作中我始终坚守精细化工作理念,时刻本看为领导负责、为单位负责、为工作负责和为自己负责的"四负责”态度做好每一项工作,绝不允许自己有一丝一毫的马虎松懈。正是由于我的执著坚守和扎实认真,我在入职的第—年便被x检察院评为了2012年度"先进工作者",并被

确定为省检察院"全省计划培养优秀检察人员"的培优对象,还受到过省院领导的接见,这给了我工作上无穷的动力。2013年我还被确定为副科级后备干部培养对象。 在作风形象上,我始终保持慎小慎微。在我看来,身为检察官,就是要在单位成为排头兵,在社会上成为一面旗帜,时刻保持良好的形象和优良的作风。我严格遵守院里的各项规定,坚持上班早来晩走,言行小心谨慎,工作细致入微, 生活勤俭朴素,时刻与同事们保持良好的团结协作关系,对于大家的困难,我总是力所能及去帮助解决,奉献爰心、体现关爰。同时,我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只要是院里组织的,我总是积极参与,并力争让自己做得更好。 篇二:《2011年侦监工作总结》 20U年侦监工作总结 我科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院侦监处的业务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侦监工作座谈会及全市侦监工作半年总结会暨下半年侦监工作推进会的要求和部署,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更新司法理念,努力推动我院侦监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今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全面提升审查逮捕案件质量。 2011年,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5件84人,批准逮捕42 件80

轮岗管理办法完整版.doc

新港检测站员工轮岗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完善公司员工人才培养机制,及满足员工职业发展需求,特制定?员工轮岗计划实施办法?。 第二条意义 (一)员工轮岗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培养员工的换位思考意识,使员工更能全方位多角度思考及解决公司问题,进而提升员工的大局观。 (二)员工轮岗计划的实施,有利于为公司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从而满足企业高速发展的人才需求。 (三)员工轮岗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员工拓展自身的知识、技能,从而提升员工自身的价值,为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及晋升奠定基础。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原则上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但结合公司实际,从业务厅前台班组试点实行,根据实施情况再推至相关部门。 第二章轮岗定义、类型及标准、 第四条定义 员工轮岗计划是指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需要,在部门内、及部门与部门之间进行有计划、有目的及系统性的横向流动,以达到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为目的的一种人才培养机制。 第五条公司指派型轮岗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并结合员工现有岗位胜任力及培养潜力,对符合轮岗标准的员工指派到相关岗位进行轮岗。 第六条员工申请型轮岗 员工能长期稳定胜任本岗位工作,在获知相关岗位出现空缺时,可自主申请轮岗,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轮岗。 第七条轮岗标准 根据员工轮岗的跨度,员工轮岗可分为部门内轮岗,部门与部门之间轮岗。 第八条轮岗标准 (一)在现有岗位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 (二)能胜任现有岗位工作职责,且无工作重大失误及相关行政处罚; (三)对于自主申请轮岗的员工,除满足以上二项外,还应征求班组长、业

务主管及副站长、站长、行政主任和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轮岗。 第三章轮岗考核期及轮岗期限 第九条轮岗考核期 (一)轮岗员工到新岗位有3个月的考察期,该班组长可根据轮岗员工新岗位的工作表现适度缩短及延长轮岗员工的考察期,但是最短不低于2个月,最长不高于6个月。 (二)轮岗考察期间,严格按本岗位正常工作职责及标准对轮岗员工进行考核。 第十条轮岗期限 轮岗期限为每月轮岗,轮岗期满后,根据员工轮岗期间的工作表现并结合公司岗位编制及岗位空缺,或对轮岗员工延长轮岗期限,或由公司指派、员工申请进一步轮岗,或由公司对轮岗员工进行岗位调整。 第四章轮岗手续办理 第十一条轮岗前准备 (一)根据?轮岗计划表?实施轮岗的员工进行评估; (二)制定拟轮岗员工轮岗后,原岗位的员工继任计划。 第十二条手续办理 请填写?轮岗申请表?,报行政部存档,?月度轮岗考核评估表?也一并报行政部存档。 第十三条审批权限 员工轮岗申请审批权限可参考管理层由低到高逐级审批权限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轮岗计划表? 、?轮岗申请表?、?轮岗岗位月度评估表?。

反渎职侵权工作侦查一体化机制思考

反渎职侵权工作侦查一体化机制思考 [摘要]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是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能。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当前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所面临的环境日渐复杂。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增强,查办工作干扰大、阻力大。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原有的办案机制在新形势下也暴露出固有的弊端和缺陷。面对艰巨繁重的反渎工作形势,创新办案模式,改革侦查机制,加强检察机关整体作战能力,改变过去各自为营、分散作战的方式,建立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反渎职犯罪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才能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惩治反渎职犯罪的职能,促进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关键词]反渎职侵权;侦查一体化 一、反渎职侵权工作侦查一体化的概念 反渎职犯罪侦查一体化,是指检察机关在现行的检察体制模式下,在现行的法律规定框架内,建立以优化反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的侦查资源配置、提高整体效能为目标,以上级院为“龙头”,以基层院为支点,以侦查指挥中心为组织形式,以提办、交办、督办、联合办等为主要办案方式,实行侦查活动统一组织指挥,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经营,侦查人才和技术装备统一调配使用,执法环境统一营造的查办渎职犯罪的侦查机制。这是一种符合渎职犯罪特点和侦查规律的,依靠检察机关自身优势和内部合力依法独立办案的新型侦查机制。 二、深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在反渎职侵权侦查工作中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一些检察机关在行使侦查权、办理反渎职罪侵权案件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只注重本院或反渎职侵权部门自身的力量,而忽视了与其他院或相关部门的配合和联络,遇到跨区域、智能化、关系复杂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形不成打击的优势和合力,使过去那种二三个人为一组各自为营、分散作战的侦查模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各院侦查骨干的能力水平各有特色,有的擅长抽丝剥笋、外围取证,有的擅长审讯罪犯、突破口供,有的擅长司法会计、文证审查,有的熟知某一系统渎职侵权犯罪的特征和规律等。如果各自为战,不但整体合力不强,而且侦查人员个性化的特长和优势难以充分发挥,侦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很难实现优势互补。 另外,渎职侵权犯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担任着领导职务或某一个方面主管职责。由于这类人员身份特殊,各种关系盘根错节,给基层院查办案件带来一定困难。一是亲属、朋友、同乡、同学、战友等社会关系网形成的“保护层”使案件查办工作极易陷入困境;二是部门保护主义严重干扰着办案工作,为了本单位、本部门的荣誉、声誉不受影响,千方百计捂着盖着,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三是利益关系作祟,由于与在案人员存在着某种利益牵连,生怕“拔出萝卜带出泥”,从而利用各种关系对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施加压力来阻

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实习报告

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实习报告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 实习生:沈建伟学号:0804042026 实习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 专业实习是提高自身素质及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个过程。专业实习也是大学生活中所必备的课程,是对我们在大学课堂上所学知识的一次重要检阅,是我们大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步。对于法学来说,实习显得更为重要。 2011年6月20日至2011年9月23日,我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查院侦查监督科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暑期实习.实习期间,得到了检察院老师的热心指导,学到了一些实践经验,了解了检察院侦监科的主要工作流程,巩固和提高了《刑法》,为《刑事诉讼法》的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于法律实践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实习期间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理论知识的不足以及实践经验的匮乏。现在,我就实习期间的工作和感受做如下报告: 一、实习目的: 首先,我想通过在我们学校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实习,获得一次认识社会的机会。社会是法律学科的源头,没有社会就没有法律,法律因社会的需求而产生,所以认识社会是一个法科学生能够真正学好法律的必备条件。 其次,我想通过此次在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的实习,来了解一下处于基层的人民检察院所处理的案件的特点,包括案件的来源、数量,案件的性质等等。从而在此基础上发现基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最后,我想把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社会实践当中,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法律是极其讲求实践的,所以实践应是法律的出发点和归宿。 二、实习内容: 在检察院实习,有法律实务方面,也有法律理论方面,由于我主要在批捕科实习,所以更多的是做一些法律实务方面的工作。批捕科的工作是环环相连,从

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先进集体 事迹材料 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现有在编干警XXX人,其中党员9人,本科学历8人,法律硕士2人,平均年龄34岁,是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严明、作风过硬、朝气蓬勃、富有战斗力的检察 队伍。 多年来,该院侦查监督科始终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察工 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注 重提高侦查监督实效,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 成绩。在市检察系统业务论辩赛中,有2名干警被评为全市“十 佳侦查监督能手”,1名干警获得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称号,1名 干警取得全市监所系统业务比赛第一名,1名干警被省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侦查监督科被区委授予“人民满意的 政法单位”称号,并被评为省、市两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一、严格执法、重拳出击,争创一流业绩 不断强化审查批捕工作职能,加大办案力度,在工作中始终 突出重点,打击犯罪,以实际行动保证我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和经 济社会发展。

1、严格执法,确保案件质量。以来,每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均超过500件,无超时限办案情况,批捕准确率达XX%;上半年度,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298件XXX人,经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292案XXX人,其中依法批捕严重暴力案件93案XXX 人,无一错案发生。 2、突出重点,保持严打声威。坚持把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作为工作重点,依法快捕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如在办理在社会中影响较大的张亚静、梁忠社抢劫、杀人案、张有、陈永谋抢劫、强奸案等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中,抽调专人启动快速办案通道,在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两日内即迅速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严厉打击了此类严重暴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3、积极参加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专项活动。在打击刑事犯罪同时,认真办理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今年上半年批捕合同诈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2件XXX人。如在办理犯罪嫌疑人谢静合同诈骗案(伪造保险合同,骗取客户2035XXX元,实收客户保费XXX万元)中通过快速批捕该案嫌疑人,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职能作用。 二、强化监督,公正执法,切实发挥检察职能 作为重要职能部门,侦查监督科充分发挥侦查监督职能,始终把增强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信心作为奋斗目标,努力促进公

建立三项制度促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方案(范本)

建立三项制度促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方案(范本) 建立三项制度促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方案建立三项制度促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方案 建立三项制度促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方案: 今年以来,威远县院积极探索构建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了三项工作制度,通过查处案件和预防工作两手抓,起到了威慑、警示作用,今年以来,威远县院积极探索构建“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 建立了三项工作制度,通过查处案件和预防工作两手抓,起到了威慑、警示作用,使预防和办案工作达到双赢效果。 一、建立预防、自侦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制度”。预防部门在工作中,将发现、收集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信息,及时移交举报中心管理,并反馈自侦部门。自侦部门对受理的案件线索及时处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预防部门,进行双向信息交流。同时自侦部门结合办案实践,将发案原因、作案手段等信息以及发案单位暴露出的制度、管理上的漏洞,及时向预防部门反馈,便于开展案前预防,同时也提升 了预防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建立预防、侦查部门间的“个案预防资料移交制度”。在案件立案、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前,自侦部门均要通知预防部门;预防部门接通知后要及时跟踪,对犯罪嫌疑人口供、资料和案情进行查阅分析,深刻了解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搞好案中预防;对于自侦部门在查办案件中发现、应由预防部门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要求及时提供 给预防部门;预防部门应提前介入,适时适度参加提审、讯问,协助调查分析,保证和促进案中预防工作。今年以来,预防部门共介入案件调查3次、参加审讯1次,自侦部门及时向预防部门移送案件有关材料复印件18份,通过沟通配

合,有效地实现了信息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共享,达到了“侦中有防、以防促侦”的效果。 三、建立预防、侦查部门间的“工作分析研究制度”。预防和自侦部门,定期总结和交流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共同开展职务犯罪典型个案剖析和类案研究,分析犯罪特点、规律和变化态势,研究防范对策,共同深入发案单位进行调研,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有效增强“侦防一体化”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