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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检查计划

巡视检查计划
巡视检查计划

附件3 监理巡视检查计划

为了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加大监理力度,确保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我项目监理部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巡视检查计划。

一、监理巡视检查的目的

为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加大监理力度,及时了解、全面掌握施工情况,及早发现违章作业和不按要求施工的现象,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使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规范及标准要求,保障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二、监理巡视检查的依据

1、建设工程各有关法律、法规,重要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2、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主要有《建筑工程监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检查标准》等。

3、设计文件: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制定的标准图集、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文件)

4、合同:本工程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

5、监理及施工文件:本工程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

三、监理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

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7、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现场巡视记录

1、现场巡检应做好记录,注明巡检的部位和工序巡检的日期(巡视工作应包括全部施工区域),开始和结束时间;巡检的内容和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2、每天的巡检记录,要经总监(或项目负责人)下班前阅示。

3、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要得到解决和反馈,资料要齐全。

五、巡视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监理巡视,就是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在实际监理工作中,很多的监理人员对每日巡视检查的重要性和检查内容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以为巡视只是到现场转转、看看,并不能真正解决什么问题,结果往往把巡视检查搞成了“走马观花”,走走形式。其实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到位、认真,不仅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而且对旁站、平行检验等起到重要的补充、完善和辅助作用。

1、巡视计划和工作安排要做好现场的巡视检查,必须做好相应的准备和计划才能“有的放矢”,达到预期的效果。

1.1巡视准备

1.1.1熟悉设计文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图籍以及地方规定、要求等,做到有据可依;

1.1.2熟悉施工现场情况,尤其是对现阶段的施工部位、内容应了解,对计划巡视检查的重点做到心中有数。如:冬季对《冬期施工方案》落实情况的巡视检查,夏季对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养护情况和效果的巡视检查等;

1.1.3做好物资资源的准备,如携带常用的测量工具、拍摄器材和必要的

安保用品等。对于现场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要及时拍照摄影,保存原始记录。

1.2巡视检查的范围 1.

2.1 已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

1.2.2 正在施工的作业面操作情况;

1.2.3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的制作、加工、使用情况;

1.2.4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检测、报验的动态控制;

1.2.5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使用、保养情况;

1.2.6施工现场各作业面的安全操作、文明施工情况;

1.2.7工程基准点、控制点及环境检测点等的保护、使用情况。

1.3巡视工作安排

1.3.1监理部人员分工和配合

(1)工程质量、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巡视检查由监理员/专业监理师负责实施;

(2)安全监理的巡视检查由专职的安全监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实施;

(3)监理工作内容为“三控三管一协调”,监理工作点多面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因此加强监理部内部之间的信息沟通、互通情况和配合,对确保监理服务质量,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避免工作中出现“盲区”和“误区”,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巡视检查不要搞成漫无目的的“闲逛”,而是要提前计划好巡视路线,确保巡视监控到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投资控制等业务范围。

1.3.2巡视检查时间和频次的安排

(1)每天上班后要及时进行现场的巡视检查。如发生大风、暴雨等异常情况要根据实际及时巡视现场,以便尽早掌控现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2)对于已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必须及时进行巡视检查,保证所有已完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至少经过一次巡视检查;

(3)对于正在施工的作业面(包括安全方面),应根据其部位的重要程度和施

工作业的难易程度每天至少巡视检查一次或二次(上下午各一次);

(4)监理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巡视主要工程材料的进场情况及进场产品的质量检测情况,特别是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工程材料,如:水泥,砂,石子,钢筋,砖,混凝土砌块,防水材料等。

2巡视检查内容

2.1原材料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配件的采购和堆放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其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已见证取样,并检测合格;是否已按程序报监理验收并允许使用;有无使用不合格材料、质量合格证明资料欠缺的材料等。

2.2施工人员

2.2.1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岗到位、是否合格,其内部配合和工作协调是否正常,能否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和质保体系的及时落实、稳定有效;

2.2.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人证是否相符,是否进行了相应的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记录;

2.2.3现场施工人员组织是否充分、合理,能否符合工期计划要求,是否按业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设计文件施工等。

2.3施工机械

2.3.1检查重点: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保管、使用等是否符合要求和规定;数量、性能是否满足施工要求;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现象发生。

2.3.2临时用电是否检测合格,是否按专项方案要求施工。

2.4深基坑土方开挖工程

2.4.1土方开挖前的准备工作是否到位、充分、开挖条件是否具备;

2.4.2土方开挖顺序、方法是否与设计工况一致,是否符合“开槽支撑,

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要求;

2.4.3挖土是否分层、分块进行,分层高度和开挖面放坡坡度是否符合要求,垫层混凝十的浇注是否及时;

2.4.4基坑边和支撑上的堆载是否允许,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4.5挖土机械有无碰撞或损伤基坑围护和支撑结构、工程桩、降压(疏干)井等现象

2.4.6挖土机械如果在已浇注的混凝土支撑上行走时,设计是否允许,有无采取覆土、铺钢板等措施,严禁在底部掏空的支撑构件上行走与操作(因施工需要而设计的主栈桥除外);

2.4.7是否限时开挖,尽快形成围护支撑,尽量缩短围护结构无支撑暴露时间,挖土、支撑要连续施工;

2.4.8对围护体表面的修补、止水帷幕的渗漏及处理是否有专人负责,是否符合设计和技术处理方案的要求;

2.4.9每道支撑上的安全通道和临边防护的搭设是否及时、符合要求;

2.4.10挖土机械工是否有专人指挥,有无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2.5施工现场拌制的砂浆、混凝土等混合料配合比检查

2.5.1是否使用有资质的材料检测单位提供的正式配合比,是否根据实际含水量进行了配合比调整;

2.5.2现场配合比标牌的制作和放置是否规范、耐用、美观,内容是否齐全、清楚、具有可操作性;

2.5.3是否有专人负责计量,能否做到“车车计量”,尤其是外加剂和水的掺量是否严格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计量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2.5.4计量衡器是否有合格证,物证是否相符,是否已经法定计量检定部门鉴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其使用和保管是否正常,有无损坏、人为拆卸调整现象。

2.6 砌体工程

2.6.1基层清理是否干净,是否按要求用细石混凝士进行了找平;

2.6.2 是否有“碎砖”集中使用和外观质量不合格的块材使用现象;

2.6.3 是否按要求使用皮数杆,墙体拉结筋型式、规格、尺寸、位置是否正确,砂浆饱满度是否合格,灰缝厚度是否超标,有无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2.6.4 墙上的架眼、工程需要的预留、预埋等有无遗漏等。

2.6.5砌块是否按要求提前湿润,干砖是否有上墙现象。

2.6.6拉结筋是否按要求使用,是否经拉拔试验合格。

2.6.7砌筑砂浆拌制和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2.6.8砌体顶部砌筑是否符合要求。

2.7 钢筋工程

2.7.1钢筋有无锈蚀,被隔离剂和淤泥等污染现象,是否已清理干净;

2.7.2垫块规格、尺寸是否符合要求,强度能否满足施工需要,有无用木块、大理石板等代替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垫块的现象;

2.7.3 钢筋搭接长度、位置、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搭接区段箍筋是否按要求“加密”;对于梁柱或梁梁交叉部位的“核心区”有无主筋被截断、箍筋漏放等现象;

2.8 模板工程

2.8.1模板安装和拆除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支模前隐蔽内容是否已经监理师验收合格;

2.8.2模板表面是否清理干净、有无变形损坏,是否已涂刷隔离剂,模板拼缝是否严密,安装是否牢固;

2.8.3拆模是否事先按程序和要求向监理工程师报审并经监理师签认同意,拆模有无违章冒险行为;模板捆扎、吊运、堆放是否符合要求。

2.9混凝土工程

2.9.1 现浇混凝土结构构件的保护是否符合要求,现在是否允许堆载、踩

踏;

2.9.2拆模后混凝士构件的尺寸偏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有无质量缺陷、其修补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2.9.3现浇构件的养护措施是否有效、可行、及时等。

2.9.4砼现浇构件的养护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2.10 钢结构工程

主要检查内容:钢结构零部件加工条件是否合格(如场地、温度、机械性能等),安装条件是否具备(如基础是否已经验收合格等);施工工艺是否合理、符合相关规定;钢结构原材料及零部件的加工、焊接、组装、安装及涂饰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要求等。

2.11 屋面工程

2.11.1基层是否平整坚固、清理干净;

2.11.2防水材料是否见证送样合格。

2.11.3防水卷材搭接部位、宽度、施工顺序、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要求,卷材收头、节点、细部处理是否合格;

2.11.4屋面块材搭接、铺贴质量如何、有无损坏现象等。

2.12装饰装修工程

2.12.1基层处理是否合格,是否按要求使用垂直、水平控制线,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要求;

2.12.2需要进行隐蔽的部位和内容是否已经按程序报验并通过验收;

2.12.3细部制作、安装、涂饰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

2.12.4各专业之问工序穿插是否合理,有无相互污染、相互破坏现象等。

2.13安装工程及其他重点检查是否按规范、规程、设计图纸、图集和经监理师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是否有专人负责,施工是否正常,砌筑检测项目是否完整、可靠、齐全。

2.14安全文明施工

2.14.1各项应急救援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已通过监理工程师审批、是否已准备充分;

2.14.2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各项施工有无违章、冒险作业;

2.14.3安保体系和设施是否具备、有效、充分,相关安全检查和记录内容是否真实、及时。

2.15施工环境

2.15.1施工环境和外界条件是否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造成不利影响,施工单位是否已采取相应措施,是否安全、有效、符合规定和要求等;

2.15.2各种基准控制点、周边环境和基坑自身监测点的设置、保护是否正常,有无被压(损)现象,被压(损)坏监测点是否有人在清理和恢复,能否及时完成,监测工作能否正常进行等。

3工作处理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中,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根据发生的时间、部位、性质及严重程度等情况采取口头(有些问题可以当场当面指出)或书面形式(必要时附上现场拍摄的照片等原始记录)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处理;对于不按图施工、材料未经检测合格或擅自使用或其它存在严重隐患、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在向建设单位报告后,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以杜绝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或延续扩大,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控直至复查合格,同时将相关问题及处理情况在《监理日志》及其他文件中做好记录,以备相关问题的处理及验证,既为工程监理例会和下次现场巡视检查提供了丰富翔实的参考资料,也是以后发生施工索赔解决争端的有利证据。

4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4.1现场巡视检查是监理的经常性工作,每天巡检二次以上。

4.2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即时采取拍照、摄影、封存原样等方式

留存原始记录资料。

4.3 要讲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现场能立即解决处理的问题一定要即时解决,因故不能处理的也要有时间概念,限期解决,避免不负责任的拖拉态度,影响工作和协调配合。

4.4注意处理问题的工作态度和方法要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4.5 要有科学的态度和精神,坚持用数据说话,对事不对人。对拿不准的问题不要急着表态,而是要抓紧熟悉、研究、有的放矢地做决定、表态或签发通知单等,避免似是而非、“可能”“也许”之类的语调发生。

4.6 监理人员必须时刻牢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监理人员应严格执法,恪尽职守。

4.7巡视须做好记录,记录要真实、可靠、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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