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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项目招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编制依据: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编制。

2.编制目的:编制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保证公司项目的质量,规范招标工作。

3.适用范围:公司在建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甲方分包工程及甲供机电、设备材料等,均属于本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

4.项目招标的分类及规模:

分类:

1).项目勘察:包括地质勘探、桩基测试及各类管线的安全监测等。

2).项目设计:包括项目规划方案的征集、项目的建筑设计、项目的室

内外装饰设计、项目的环境绿化设计等设计行为。

3).项目监理:包括项目施工监理等。

4).项目施工:包括项目的桩基工程、土建安装工程、室内外装饰

工程、环境绿化工程、消防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管线

配套工程、弱电系统集成等工程。

5).材料设备:包括涂料、面砖、门窗、电梯、电力设备、安保设备等

甲指、甲供材料设备。

6).其他需招投标的项目。

规模:

公司在建项目达到下述规模者,需按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招标

1).工程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

2).勘察,设计,监理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

3).甲供机电、材料设备类:单项合同价款在50万元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公司在建项目达不到上述规模者,工程类及勘察,设计,监理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直接发包。

4.应遵循的原则: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5.本制度自实行之日起,所有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二、招标工作机构的组成及职能

1、组成:

领导:公司总经理

执行部门:招标采购部。

协作部门: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合同预算部、法务部等。

2、职能:

公司总经理:确定项目招标内容及招标周期,组织成立评标小组并进行评标,确定合格中标人等。

招标采购部:作为招标工作的执行部门,在招标工作环节中负责日常性工作,包括组织编制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及综合考察等。

协作部门:

1).工程部、规划设计部:

a.编写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部分,并对文件其他部分提出修改意见;

b.参加评标,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打分评审;

c.如有需要,参加对投标人进行的综合考察;

d.针对拟中标人标书中的技术方案进行商务谈判。

2).合同预算部:

a.编写招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及合同条款部分,如采用清单报价形式招标

的,提供工程量清单,并对文件其他部分提出修改意见;

b.参加评标,对投标文件经济部分进行打分评审;

c.如有需要,参加对投标人进行的综合考察;

d.针对拟中标人标书中的经济报价进行商务谈判;

e.组织相关部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3).法务部:

a.针对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涉及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部分提出修改

意见;

b.参加开标仪式,并对其公正性进行监督。

三、招标程序及工作要求

1).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和分包工程、设备材料进场计划,制定招标方案和招

标采购计划;

2).根据甲方承包范围和公司确定的招标项目,搜集与选择潜在投标单位,

方式为以下下几种:

a.自行搜集(包括通过公司“合格投标企业名录”、网络资源及社会相

关渠道搜集潜在投标单位等方式);

b.公司内部推荐;

c.投标单位自荐。

2、资格审查阶段

1).编制适合该招标工程的资审文件,具体形式及要求参照《资审文件范

本(工程类)》;

2).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3).按照资审文件要求接收资审申请文件,并安排专人保管;

4).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选出合格的投标单位并签署评审意见,

送公司领导报批;

5).通知合格的投标单位,同时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6).建立“合格投标企业名录”,具体要求如下:

a.合格投标企业名录为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企业资料档案的

总集;

b.按照招标项目类别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

理、材料(设备)和其他类等六个名录;

c. 每一类名录都分A、B两类。其中A类名录所存企业为通过资

格预审并正在公司各开发项目中合作或已完成合作的企业。B

类名录为从未与我公司合作过但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

d.名录内投标企业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须公司领导批准;

e.名录的变更:

参加投标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失去投标企业资格,并

暂从名录内去除。

1)在取得投标资格后无恰当理由声明放弃者;

2)中途退标者;

b.开标时由专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

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主要内容。

在投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由法务部进行监督。

2).评标

a.成立评标小组:由公司主管领导、协作部门相关专业人员共同进行

评标;

b.评标过程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影

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c.评标小组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执行。在评标过程

中应当按照评标办法中规定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小组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

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请或者说明,并对投标单位进行实

地考察,深入了解投标单位的经济实力、技术实力、合同执行能力和

后期服务能力等;

d.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做好开标答疑记录及开标结果记录,把评选的

结果汇总,编制评审分析报告,并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呈报

总经理审批;

e.评标办法详见《北京第六大洲项目工程评标办法》;

f.经评标小组评审,如认为所有的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

否决所有投标,并重新进行招标。

3).定标

a.经总经理批示后,针对拟选出的中标候选人,由合同预算部及工程部

针对其投标文件提出的技术方案及经济报价进行商务谈判;

b.待中标人确定后,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c.由合同预算部组织,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以合同谈判后确定的

价格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四、招标资料的归档

1、归档资料: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开标

记录、评定表、答疑记录、询标记录。

2、归档部门:归档部门为招标采购部。招标小组应将招标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整

理好后交给招标采购部存档。

3、存档期限:一个项目运转周期。

4、存档到期后档案的处理:在招标采购部归档的项目招投标资料在项目结束后

半年内,视情况对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清理与销毁。

五、招投标工作纪律

1.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工作纪律

公司各级领导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采取任何方式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不得将适用于本管理制度的招标项目改为不招标;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假借时间紧迫和保密、应急工程等理由规避招

标;不得授意、指使或强令中标人分包、转包项目,或指定使用所需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生产厂家、供应商。

2.招标执行部门与协作部门工作纪律

招标主办部门不得违背核准的招标事项开展招标工作;不得泄露参加投标的其他投标人;不得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程序而进行中标人的确定;不得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设置有利于特定投标人或违规限制潜在投标人条款;

不得拒绝或限制已经通过资格预审(入围)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违规设定商务标的权重;不得与招标投标当事人相互串通,徇私舞弊,操纵招标结果;不得接受投标当事人的礼品、礼金、宴请或参与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招标的活动;不得泄露标底或其他任何涉及招标投标工作的保密资料;不得对评委成员作任何带倾向性的提示。

3.投标人工作纪律

投标人不得买卖、转让、出借、出租、伪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帐号、设计图签、图章;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企业或本人的名义参与投标活动;不得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材料供应等业务;不得采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围标、哄抬或不合理降低报价、行贿等任何不正当手段取得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得违背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实施工程;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对评委就投标文件中有关问题的询问,投标人应予以认真答复或澄清,重要或复杂的问题回答后,需递交书面资料,并经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人签署,该资料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违者,将取消在我公司的投标资格。

4.评标人员工作纪律

评标人员不得违反回避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没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不得背离评标办法或标准随意压低或提高投标人的评分;不得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或做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与其

他评标人串通评标;不得泄露应当保密的各种事项和资料;不得接受投标当事人的礼品、礼金、宴请或参与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活动。

五、附则

1、具体工作流程详见附件《招标工作流程图》;勤劳的蜜蜂有糖吃

2、本管理制度的修改、补充、解释权归招标采购部所有;

3、本管理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实行。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

领导小组职责: 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批准合约规划; 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 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 确定合同形式; 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 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招标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招标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办公室主任由合约部经理担任。 招标执行小组职责: 1、起草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3、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申请登记、招标通告,代表招标人联系、安排外部招标事宜,并办理各政府招标主办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 4、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库; 5、组织标前会、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6、协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如果有); 7、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与招标有关的情况; 8、组织开标,根据领导小组的批复,组织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四、适用范围

招投标管理制度(草案)

招投标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办公室负责进行工程承包的招投标工作,招投标工作以国家、行业及企业的相关管理规定为依据; (2)对设计、勘探、建筑安装、建立、物质采购(大宗)等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邀标制度,通过对上述活动进行控制,以确保本公司的工程符合入园企业和法规的要求。 第2条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的招投标活动 第3条项目招投标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2)标价与成本相结合的原则 (3)工程性质与公司营运能力相结合原则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本公司项目招投标的要求与形式 第4条项目招投标工作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合同的质量要求,满足本企业要求 (2)监督、督促、协助委托的招投标代理公司做好相应工作(3)招投标相关资料、文件必须符合规范,分类归档 第5条项目招投标形式 公司招投标方式有公开投标、发包邀约两种,有分外要求的单位工程发包和分项工程发包可采用不定向议标或定向议标。

(1)定向议标的工程发包范围 ①价额在10万元以内的; ②因政策等原因; ③其他分外原因 (2)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并遵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本行业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实行议标的,由办公室牵头,参照国家及本行业法规和办法开展。 第三章项目招投标程序 第6条提出招标及招标前准备 办公室根据基地建设需求,拟定招标的时间,做好前期准备第7条资格审查 根据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预审及实审 (1)预审: ①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营业执照,异地进赣单位应提出相应的批准文件和资料(复印件) ②近两年的合同的履行情况 (2)其他需要预审的内容 ①以上内容由公司办公室、工程小组、财务等职能部门分别预审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采用不定向议标方式的,承包商不得少于三家。 第8条招标文件的起草 实行公开招标的文件由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起草,实行议标的招标文件,由办公室起草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起草。

内部招招投标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内部招投标工作程序,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2. 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1.3. 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1.3.1.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1.3. 2. 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 1.3.3. 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1.3.4. 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1.3.5.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3.1. 1.3. 2. 1. 3.3..1.3. 4. 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议标或不招标: 1.3.6. 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1.3.7. 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 1.3.8. 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1.3.9. 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1.3.10. 承包人、供应商、维修厂家或服务方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1.3.11. 属于抢险援助及其它紧急项目的; 1.3.1 2. 技术含量高,需由社会专业化厂家来完成的。 1.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1.5. 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完整版)工程招投标管理流程及办法

《工程招投标流程及管理办法》 2018年8月

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流程

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的招标活动,加强公司对招标工作的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工程质量等要求的前提下,合理评估投标公司,选择与工程项目相匹配的承包商,保证开发项目的质量、工期,合理控制工程开发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注:成本合约部以下均简称为合约部) 1.适用范围 1.1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开发项目中除当地政府招标办有规定的招标以外的所有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勘察、项目策划、造价咨询服务以及设备、材料供应的招标。其中金额大于20万元的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勘察、项目策划、造价咨询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禁止将应统一招标的分部分项工程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1.2金额大于20万元但属下述情况时:a、政府垄断工程;b、因技术、市场原因造成实质性垄断,投标单位不足3家,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工程。可采用直接委托或议标确定合作单位,当合作单位有不止一家可供选择时,优先采用议标。在采取直接委托或议标前,必须先经过招标决策小组批准。 1.3小于20万元的工程是否招标不作强制要求,可由项目公司采用议标、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同一项目的零星工程可以集中招标。 1.4议标应按如下要求执行:(1)参与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2家,常规工程应选择至少3家参与议标;(2)议标的谈判必须有工程、成本人员同时参与,并按约谈结果填写《工程评标定标审批表》,《工程约谈记录》作为审批表同时报批(详见后附表一、二)。 1.5直接委托时应按如下要求执行:(1)价格可以谈判时,由工程、成本人员共同参与谈判;(2)经办人填写《工程评标定标审批表》,《工程约谈记录》作为审批表附件同时报批。 1.6 异地项目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细则并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2.招标原则: 2.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所有招标决策应在招标决策机构内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2.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队伍参与投标,公司应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2.1.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2.2.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3.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2.4.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2.5.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6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2.7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 3.3领导小组职责: 3.3.1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3.3.2批准合约规划; 3.3.3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 3.3.4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 3.3.5确定合同形式; 3.3.6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 3.3.7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3.3.8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4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3.4.1招标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招标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办公室主任由合约部经理担任。 3.5招标执行小组职责: 1、起草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3、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申请登记、招标通告,代表招标人联系、安排外部招标事宜,并办理各政府招标主办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 4、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库; 5、组织标前会、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6、协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如果有); 7、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与招标有关的情况; 8、组织开标,根据领导小组的批复,组织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传统的建筑、交通行业的招标,分设计阶段招标和施工阶段招标,而信息系统工程的招标通常只进行一次,承建单位中标后,其任务应包括方案设计、网络施工、系统集成及应用软件的开发,有关设备及软件的选购也应包括在招标范围内。 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

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市场运作,加强和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与监督,提 高资金使用率与投资效益,杜绝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现象,通过平等竞争,实现招投标活动的公平交易,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属公司的大宗原辅材料、燃料等物资的采购招投标,设备、 配(备)件、工具工装的采购招投标,废旧物资处理招投标,公司基础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招投标机构 第三条为使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地进行,更好 地维护公司利益,成立招投标小组。小组成员由经营规划、财务审计、质量检验、技改、供应、党委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使用或承办部门各一人组成。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 第四条职责 1、招投标小组职责 (1)负责策划招标、评标活动,按项目标底评议中标单位; (2)负责发布招标公告; (3)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作出评价。必要时 可向投标人进行质疑,招投标小组有权决定完全或部分废标;全部投标方

(供应商、工程承揽方)报价高于预算时,处理物资全部投标方低于标底价时,小组有权决定全部废标或要求投标人重新报价; (4)负责主持评标会议(由组长主持); (5)负责验收入库物资、设备、配(备)件、工具工装。 2、物资采购及使用部门、基建施工、技改部门职责 (1)负责对招标的物资、设备、配(备)件、工具工装、工程用料造 价等进行市场调查; (2)负责对投标单位有关资料进行收集; (3)参加有关的评标活动。 第三章招投标范围 第五条公司原辅材料、燃料采购、设备配(备)、工具采购件、待处 理废旧物资、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均由公司统一归口进行招投标。 第六条未列入本制度一般招标范围内的,经招投标小组研究决定的 须采用招投标方式的临时性采购或其他项目。 第四章招投标程序 第七条招标 1、公司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工装、待处理废旧物资、基建项目, 由招投标小组决定标底品目表、标底技术参数和主要要求,由使用部门、经办部门提出理由、标底品目表、标底技术参数、主要(品牌、产地、型号)要求报送招投标小组审核批准后招标。

单位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单位招标投标管理 制度 1 2020年5月29日

杭州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 单位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提高审计机关工作效率,保证国家建设项目组织审计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根据<杭州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审计局开展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时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审计所进行的行为。 第三条杭州市审计局成立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单位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管理由市局本级审计的国家建设项目,采用招投标形式选择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审计的实施。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市局局领导组成。 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承担市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任务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主要承担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招投标管理相关政策的拟定和招投标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包括招标告知书、招标文件的制定,开标工作,投标评审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定标、中标通知工作、相关委托协议书的签订等。 第四条杭州市审计局建立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单位投标评审专家库,有关专家由各层面组成,其资格由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确定。 进行协审单位招投标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投标评审专家组,由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在投标评审

文档仅供参考 会议召开之前邀请和召集。评审专家组负责公开唱标后的投标书进行评审,确定中标方或相关资质的优劣顺序。 杭州市审计局监察室负责对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法制处负责为招投标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第五条组织(委托)审计招投标将采取”年度协审单位招投标”方式。 ”年度协审单位招投标”,是指全年度承接国家建设项目委托审计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凡符合条件均可前来投标的方式。中标后其协审单位资格二年内有效。 第六条”年度协审单位招投标”的操作程序如下: 1.采用公开招标,在杭州政府审计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2.招投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编制委托审计项目招标文件,包括招标邀请函、投标书范本; 3.接收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投标书; 4.组建评审专家组; 5.组织开标、评标、定标。评标采用打分法,即由评审专家按规定的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打分,评标内容包括:人员安排、投标单位基本情况、审计费用、审计质量保证措施、现场考察情况。确定入围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排名(按评分的结果从高到低排列); 6.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7.按排名先后、项目情况及各单位专业特长的分派原则进 3 2020年5月29日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_-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 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1、专项物资一次性订货超过50万元的,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半年用量采购值超过30万元的采取半年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章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部门,提供物资 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部及集团招标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在实施招标前,由招标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采购部门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 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组建物资采购评标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所需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 第五章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不具备前二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使用部门的主管副总批准,可实施商务洽谈。 第十三条商务洽谈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招标准备工作 1、采购部门根据物资需求部门计划并依据本制度,确定是否需要招标采购,凡在招标采购范围的,由采购部向集团招标委员会提出招标采购申请。 2、采购部联合招标委员会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 3、招标委员会联合采购部编制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及拟定评标办法, 相关物资需求部门参与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的编制。 第十四条: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采购部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管理工作,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证项 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 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 一、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人民币两万元(含两万元)以上 的; 二、对外设计、咨询、监理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公司对 外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工程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的; 三、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 总金 额在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的; 四、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 的。 第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 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单位一把手任组长,一名以上副职任副组长,两名以上业务人员任成员,明确责任权限。 第七条职能划分 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及经办部门

招标项目申请部门经办部门协办部门监察部门固定资产的采购行政部行政 部财务部监察部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工程部、预算 部、财务部监察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发包或委托工程部工程部 采购中心、预算部、财务部监察部广告制作、装潢的委托营销部营销部行政部、财务部监察部 二、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 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技 术标,控制整 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 三、律师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 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计划的跟 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 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五、监察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 件的发放、投标文件的接收,施工图纸的发放及收回,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议价的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 第四节招标计划 第八条招标申请部门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的形成程序为: 一、申请部门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 应包括以下内容: 固定资产的采购:月招标计划书中应载明当月需采购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 数量、质量要求、到货时间、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等。

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黑龙江华侨广场项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专项资金其他项目、各类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微机耗材)采购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二)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四)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五)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一)、(二)、(三)、(四)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不招标: (一)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二)公司自营工程; (三)公司自修项目; (四)公司自制产品供应; (五)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 (六)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负责对所有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依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项目必须履行立项审批手续,经公司批准,并落实相应资金。 第八条招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6号)、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本部组织的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适用于在公司本部范围内实施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市政工程、修缮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对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管理公司应负责选择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府采购办认可的业务能力强、信誉好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城投公司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招标 第五条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以下同)的; (二)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六条下列建设工程可采用议标方式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内(不含50 万元,以下同)的; (二)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条(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也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第七条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批准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一)因市政府下达的工期目标要求紧迫,公开招标无法实现工程工期目标; (二)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办理招标项目的申报、项目报建、招标条件备案等相关手续。 第九条议标的工程,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具备资质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单位名单由项目管理公司提出,报城投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定。 议标的工程由项目管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定。 第十条公开招标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项目管理公司审核后,报城投公司分管领导审查,总经理审定。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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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公司的招标活动,加强公司对招标工作的管理,确保合理的工 程投资,保证开发项目的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降低开发成本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益,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 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监理等的招标活动。 3、招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 地方现行法律、法规,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低价等因素选择。 4、公司相关部门或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 其它方式规避招标,严禁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方或将项目肢解分包。 第二章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 1、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活动的领导机构,对总经理负责,行使 以下主要职责:A、确定招标方式。B、审定招标计划和招标文件。C、确定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或其它合同形式。D、确定投标单位。E、确定评标专家组人数及其成员(法规另有规定除外)。F、评定中标单位。 2、工程部及综合部是各项业务招标工作的主办部门。主要职责或招标工 作程序如下:A、协助代理机构发招标邀请或公告。B、资格预审。C、协

助并审核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D、协助并审核编制标底或工程量清单。 E、协助代理机构组织标前会、答疑及现场勘察。 F、协助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决标。H、办理有关中标手续。L、招标备案。

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湖南三道云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 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开发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增加投标工作的有效性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公司及各部门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的所有投标活动和项目。 对于投标工作,各个有关部门和参加人员必须认真对待、相互配合,按时保质完成各自的任务,保证投标文件的质量。 第三条职责分工 3.1总经理 1、负责投标工作的组织与决策,负责参加重大开标会议。 2、负责最终投标清单的审核、投标单价分析、投标价格最终确定。 3、负责投标文件的审批工作。

4、负责重大项目参与现场投标和专家咨询及现场突发事件的处理。 3.2技术部 主要职责: 1、应在市场进行充分的信息收集、市场调研的前提下,开展投标竞争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购买(或通知行政部)与投标文件递交开标现场的工作。 3、负责整个标前业务接触、投标书的编制。 4、联络相关投标人员(公司)确定行程。 3.3系统集成部 系统集成部是投标工作的主要执行部门之一,主要职责: 1、负责投标文件硬件部分的编制工作; 2、负责投标澄清、产品比选、产品询价、产品技术、标后答疑等工作; 3、负责有关专业设备的基础清单编制工作; 4、整合标书相关商务、技术部分,根据招标要求,打印并装订成册; 5、配合相关部门将已装订成册的标书,严格按照相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封装(如正副本的数量、需要单独密封的条款、封条等相关的密封要求等)并递交给相关人员 6、负责标书的初审工作; 7、辅助职责:协助技术部参加标前会、标后投标分析等工作。 3.4行政部 1、在接到招标公告后,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或相关外围单位(参标单位或制造商单位)准备投标所需的材料,提供相关目录清单,对标书制作者传答投标书编制内容的特殊要求。

招投标政府采购各流程时间规定

招标投标(不含资格预审阶段)中各流程时间期限的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中招标投标各流程时间期限的规定进行了总结、归纳,提供给大家,希望为您工作与学习带来方便。 1. 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 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3. 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 招标文件异议提出时间期限: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5. 招标文件异议答复时间期限: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问题4)。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问题5)。 6. 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 《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工作制度及流程

招标代理工作制度及流程 代理工作规则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1 、不利用管理招投标工作的便得,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 、不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4、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5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6、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7、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 8 、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

保密制度 1. 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规。 2. 对不需要的过期档案、文件或资料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销毁时要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监销,不准乱扔乱放。 3. 单位人员的手机、住宅电话号码、住址要对被审核单位保密。 4. 项目的主审人员及有关联的人员的姓名要保密。 5. 审核报告下达前的所有数据及有关内容要保密。招标(预算、工程量清单)标底及本单位出具的各种工程结算、数据、会计成本、收入、财务账目要保密。 6. 工作人员知悉被审单位、委托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应有保密义务。 违反保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质量,经市招标办研究,决定对招标代理合同实行统一审查备案;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统一执业手册和挂牌服务,具体规定如下: 一、对招标代理合同的管理

投标流程及管理办法

投标管理详情 投标流程管理标准

预审资料主要情况登记表 投标流程关键点最终检査确认表投标项目:时间:

开标情况一览表 投标项目:时间:

公司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四章投标管理

第一章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开发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公司及各单位参与市场竟争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投标工作必须遵守?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规章,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标准、规范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 3、公司投标工作实行在总经理领导下,主管领导负责、公司领导分片负责和项目跟踪责任人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1、公司实行在总经理领导下的由主管领导主要负责的投标管理体制和公司市场部具体负责、各业务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项目跟踪实行公司领导分片负责和项目跟踪责任人制度, 项目投标由分管领导统一协调。 2、公司成立投标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重大或重要项目公关方案和投标策略, 由投标法人委托代理人或分片责任人和项目跟踪责任人负责实施。 3、公司市场部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市场部职责

( 1 ) 在总经理和主管领导的领导下, 对投标工作履行归口管理和协调、服务、监督职能; (2) 做好市场调査和预测, 编制公司长短期投标签约计划, 召开投标例会及与投标有关的专项会议: (3)负责对信息的收集、整理、评审、中报、建档、跟踪和反馈等工作。负责投标前的信息评审, 并将评审意见书面报告公司主管或分管领导批准后进入投标程序; (4)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并组织合同评审,提出投标策略供公司领导决策; 负责办理投标项目在当地的投标注册等手续: (5)参加中标项目的合同谈判,并负责中标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归档保存; (6) 根据领导安排, 协助公司领导及项目跟踪责任人做好公关工作; (7)负责中介服务协议书的谈判、签署及管理; (8) 负责与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 保持正常的、友好业务关系。 (9) 负责公司所属各单位工程信息申报的审查,提出跟踪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核。 4、配合单位的职责

招投标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招投标管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招投标管理制度(通用版) 凡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施工、设备及主材采购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承揽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由煤业公司基建部负责组织实施、矿领导参与。 一、招标的基本条件 1、工程项目总承包。 (1)完成项目的立项和可研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审查。 (2)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投资计划已经下达。 (3)现场“四通一平”基本到位,土地手续已办完。 2、单位工程招标 (1)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已经审查。 (2)投资在50万元以上(不足50万元按煤业公司综合折旧费管理办法及内部招标办法执行)。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报建手续已办完。

(4)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二、招标的方式与程序 1、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必须经政府部门批准。 2、招标程序 (1)招标单位即代理机构的选择。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选择。 (2)属于公开招标的,采用在网上或政府指定地点发布招标公告的办法。属于邀请招标的,经代理机构与业主共同协商后由代理机构发出邀请书。 (3)由业主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筛选,并进行实地勘察。主要了解投标报名企业状况、实力、业绩等。 (4)由代理机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经业主审核后,发送报名

(完整版)万科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部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招投标工作管理细则 二、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三、集团房地产开发用地投标、竞拍管理办法 四、施工总包单位竞标考察管理制度 五、施工总包单位招投标管理制度 六、监理单位考察、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招投标工作管理细则 1、目的 确保廉洁高效地选择到质优价廉的队伍及厂家的产品。 2、范围 单项造价超过5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单项造价超过10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以及单项造价超过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3、程序及职责 按照每单项的类型及需招标的范围,任何工程、服务、设备材料的选择均需在合同申报前半个月将操作具体计划及招标项目规模及情况上报给部门领导,经部门领导批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认可后实施,以避免正

式申报时考虑不周又无时间调整的被动局面。对不需要做招投标的应向部门领导提前半个月申请特殊处理,并详细说明理由。 (1)队伍及厂家的入围资格界定办法: 主办工程师首先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了解本行业全面情况,并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所作的行业评比结果,经统计分析整理出各材料及队伍的入围资格等,经工程部或配套部讨论后报公司。 建材要根据检测报告内的数据,由厂家承诺其产品所达到的数值。(2)招投标过程: 主办工程师根据公司批准的入围资格要求及设计销售对材料性能品质的要求,推荐不少于三家入选单位参加招投标。 在招标时必须请各竞标单位同时到场,参加有设计、主办部门及预算各一人以上人员组织的招标会(必要时领导参加)。并严格查验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及进沪许可证等。主体土建工程还需要查验核定承接任务单。 投标时要求各竞标单位于标书规定日期内密封标底送达预算部,非密封及过期者为弃权。 开标时必须有设计、主办部门及预算各一人以上参加,对各竞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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