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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HC发布的限制物质清单MRSL

ZDHC发布的限制物质清单MRSL
ZDHC发布的限制物质清单MRSL

ZDHC发布最新的限制物质清单(MRSL)根据有害化学品零排放(ZDHC)计划第二版,其ZDHC的相关品牌成员都将执行针对服装鞋类产品的限制物质清单。该清单由多个服装知名品牌联合欧洲三个环境组织联合发布,这些品牌包括:阿迪达斯、Burberry、C&A、SRRIT、Gap Inc.、G-STAR RAW、HM、INDEX、JACK Wolfskin、Lbrand s、LEVI STARAUSS&CO、李宁、M&S、新百伦、耐克、彪马、PVH、UNI TED COLORS OF BENETTONL。

按照ZDHC计划,相关品牌产品的生产过程都需要管控工厂限制物质列表(MRSL, Manufacturing Restricted Substances List)中的有害物质。相关品牌商希望控制其整条产业链上的有害物质存在情况,即使有些物质不会存在于最终产品中,也不允许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就此,品牌商要求其供应商确定其下游化学品供应商以及材料供应商的产品中不含有超标的限

制化学品。

ZDHC的限制物质列表管控不包括服装鞋类产品的天然皮革以及天然皮革的加工过程以及金属部件。

针对MRSL中所列的物质,都要求相关生产商不得故意添加,另外还规定了相关化学物质在化学配方中的限量。针对不同的化学物质,该文件还给出了物质相关的用途,以便供应商排查。

该列表共包含16大类,其中包括壬基酚类物质、氯苯以及氯甲苯类物质、氯酚类物质、分散染料以及致命致癌染料、13款阻燃剂、卤化溶剂、有机锡、多环芳烃、全氟化物、邻苯等。 ZDHC发布最新的限制物质清单(M RSL)

根据有害化学品零排放(ZDHC)计划第二版,其ZDHC的相关品牌成员都将执行针对服装鞋类产品的限制物质清单。该清单由多个服装知名品牌联合欧洲三个环境组织联合发布,这些品牌包括:阿迪达斯、Burberry、C&A、SRRIT、Gap Inc.、G-STAR RAW、HM、INDEX、JACK Wolfskin、Lbrand s、LEVI STARAUSS&CO、李宁、M&S、新百伦、耐克、彪马、PVH、UNI TED COLORS OF BENETTONL。

按照ZDHC计划,相关品牌产品的生产过程都需要管控工厂限制物质列表(MRSL, Manufacturing Restricted Substances List)中的有害物质。相关品牌商希望控制其整条产业链上的有害物质存在情况,即使有些物质不会存在于最终产品中,也不允许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就此,品牌商要求其供应商确定其下游化学品供应商以及材料供应商的产品中不含有超标的限制

化学品。

ZDHC的限制物质列表管控不包括服装鞋类产品的天然皮革以及天然皮革的加工过程以及金属部件。

针对MRSL中所列的物质,都要求相关生产商不得故意添加,另外还规定了相关化学物质在化学配方中的限量。针对不同的化学物质,该文件还给出了物质相关的用途,以便供应商排查。

该列表共包含16大类,其中包括壬基酚类物质、氯苯以及氯甲苯类物质、氯酚类物质、分散染料以及致命致癌染料、13款阻燃剂、卤化溶剂、有机锡、多环芳烃、全氟化物、邻苯等。

约翰迪尔受限制材料清单 中文版

约翰迪尔限制性材料清单(适用供应商) 原“约翰迪尔禁止性化学品清单” 成分限制 下表单列出了提供给约翰迪尔的产品、零件、元器件或材料中的限制性化学物质。清单中给出了受限制物质允许的极限重量比、限制豁免材料,并列举出含此类物质的材料。所列出的材料并非包括所有此类材料。 供应商责任 供应商有责任确保供应给迪尔的任何产品、零件、元器件或材料中所含的下列物质不得达到或超过其规定的重量比。下表也表明是否需要对其物质进行特殊的分析试验。若下表中未列出分析方法,供应商需自己选择分析方法以验证该物质的含量未超过表中规定的极限重量比。若下表中未明确指明对其物质进行分析试验,供应商也需运用相关分析试验的相关知识。 分析方法请采用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实验室科学管理局制定的“油漆铅(Pb)含量测试标准操作规程”。 约翰迪尔限制性材料清单(适用供应商) 版本1

约翰迪尔限制性材料清单(适用供应商)版本1

附件1: 对产品、零件、元器件或材料中含有的氯代烃类成分的限制要求(第1页,共1页) 约翰迪尔限制性材料清单(适用供应商) 版本1

附件2:产品、零件、元器件或材料中禁止含有的消耗臭氧层的物质(ODSs)(第1页,共4页) 上述材料可能含有未列出的异构体,有CFC注册号的异构体已包含在上述列表中。 约翰迪尔限制性材料清单(适用供应商) 版本1

附件2:产品、零件、元器件或材料中禁止含有的消耗臭氧层的物质(ODSs) 上述材料可能有上表未列出的异构体,有CFC注册号的异构体已包含在上述列表中。约翰迪尔限制性材料清单(适用供应商) 版本1

附件2:产品、零件、元器件或材料中禁止含有的消耗臭氧层的物质(ODSs)(第3页,共4页) 约翰迪尔限制性材料清单(适用供应商) 版本1

REACH法规下SVHC授权物质限制物质 的定义与区别

2015-04-20 常常有企业被客户要求检测REACH163项,被询问产品是否含有SVHC,是否符合REACH附件17(RSL清单)。但是这些术语都出自何处,具体要求又如何,企业往往不是特别清楚。 实际上,SVHC、REACH附件17、REACH授权物质这些名词均出自于欧盟REACH 法规。都是REACH法规专门为下游物品的化学品使用提出的管控要求。 拓展阅读 REACH是“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sationandRestrictionofChemicals”的缩写,是一部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REACH法规适用于所有的化学物质,不仅包括在工厂中使用的物质,也包含我们日常生活中清洁产品、油漆中的化学物质,衣服、家具、电子产品中的化学物质。 下面,我们将为大家简单介绍REACH法规中三张清单的内容。 SVHC SVHC定义 SVHC即SubstancesofVeryHighConcern(高关注度物质)。通常所说的REACH155项,REACH163项都是指SVHC。SVHC一般每年更新2次,分别于6月和12月更新。截止到此文完成时,SVHC共有13批共计163项物质。 SVHC范围 ?SVHC一般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危险特性(REACH法规第57条特性): ?根据CLP法规,具有1类或2类致癌性,致突变性或生殖毒性的物质,即CMR1A/1B类物质;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即PBT物质; ?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即vPvB物质; ?有证据表明有同样危害的物质,比如内分泌干扰物质。 SVHC物质清单 法规对SVHC的要求 法规对SVHC有以下要求: 1.1.通报:若含量>%且同时满足>1吨/年的出口量,则需要向ECHA通报; 2.2.信息传递:若含量>%,则需要在供应链上传递该物质的信息。 授权物质

ZDHC发布的限制物质清单MRSL

Z D H C发布最新的限制物质清单(M R S L)根据有害化学品零排放(ZDHC)计划第二版,其ZDHC的相关品牌成员都将执行针对服装鞋类产品的限制物质清单。该清单由多个服装知名品牌联合欧洲三个环境组织联合发布,这些品牌包括:阿迪达斯、Burberry、C&A、SRRIT、GapInc.、G -STARRAW、HM、INDEX、JACK?Wolfskin、Lbrands、LEVISTARAUSS&CO、李宁、M&S、新百伦、耐克、彪马、PVH、UNITEDCOLORSOFBENETTONL。 按照ZDHC计划,相关品牌产品的生产过程都需要管控工厂限制物质列表(M RSL,ManufacturingRestrictedSubstancesList)中的有害物质。相关品牌商希望控制其整条产业链上的有害物质存在情况,即使有些物质不会存在于最终产品中,也不允许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就此,品牌商要求其供应商确定其下游化学品供应商以及材料供应商的产品中不含有超标的限制化学品。 ZDHC的限制物质列表管控不包括服装鞋类产品的天然皮革以及天然皮革的加工过程以及金属部件。 针对MRSL中所列的物质,都要求相关生产商不得故意添加,另外还规定了相关化学物质在化学配方中的限量。针对不同的化学物质,该文件还给出了物质相关的用途,以便供应商排查。 该列表共包含16大类,其中包括壬基酚类物质、氯苯以及氯甲苯类物质、氯酚类物质、分散染料以及致命致癌染料、13款阻燃剂、卤化溶剂、有机锡、多环芳烃、全氟化物、邻苯等。 ZDHC发布最新的限制物质清单(MRSL) 根据有害化学品零排放(ZDHC)计划第二版,其ZDHC的相关品牌成员都将执行针对服装鞋类产品的限制物质清单。该清单由多个服装知名品牌联合欧洲三个环境组织联合发布,这些品牌包括:阿迪达斯、Burberry、C&A、SRRIT、GapInc.、G-S TARRAW、HM、INDEX、JACK Wolfskin、Lbrands、LEVISTARAUSS&CO、李宁、M &S、新百伦、耐克、彪马、PVH、UNITEDCOLORSOFBENETTONL。

ZDHC发布的限制物质清单MRSL修订稿

Z D H C发布的限制物质清单M R S L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ZDHC发布最新的限制物质清单(MRSL)根据有害化学品零排放(ZDHC)计划第二版,其ZDHC的相关品牌成员都将执行针对服装鞋类产品的限制物质清单。该清单由多个服装知名品牌联合欧洲三个环境组织联合发布,这些品牌包括:阿迪达斯、Burberry、C &A、SRRIT、Gap Inc.、G-STAR RAW、HM、INDEX、JACK Wolfskin、Lbrand s、LEVI STARAUSS&CO、李宁、M&S、新百伦、耐克、彪马、PVH、UNITED COLORS OF BENETTONL。按照ZDHC计划,相关品牌产品的生产过程都需要管控工厂限制物质列表(MRSL, Manufacturing Restricted Substances L ist)中的有害物质。相关品牌商希望控制其整条产业链上的有害物质存在情况,即使有些物质不会存在于最终产品中,也不允许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就此,品牌商要求其供应商确定其下游化学品供应商以及材料供应商的产品中不含有超标的限制化学品。 ZDHC的限制物质列表管控不包括服装鞋类产品的天然皮革以及天然皮革的加工过程以及金属部件。针对MRSL 中所列的物质,都要求相关生产商不得故意添加,另外还规定了相关化学物质在化学配方中的限量。针对不同的化学物质,该文件还给出了物质相关的用途,以便供应商排查。该列表共包含16大类,其中包括壬基酚类物质、氯苯以及氯甲苯类物质、氯酚类物质、分散染料以及致命致癌染料、13款阻燃剂、卤化溶剂、有机锡、多环芳烃、全氟化物、邻苯等。ZDH C发布最新的限制物质清单(MRSL) 根据有害化学品零排放(ZDHC)计划第二版,其ZDHC的相关品牌成员都将执行针对服装鞋类产品的限制物质清单。该清单由多个服装知名品牌联合欧洲三个环境组织联合发布,这些品牌包括:阿迪达斯、Burberry、C&

ZDHC发布的限制物质清单MRSL

ZDHC发布最新的限制物质清单(MRSL)根据有害化学品零排放(ZDHC)计划第二版,其ZDHC的相关品牌成员都将执行针对服装鞋类产品的限制物质清单。该清单由多个服装知名品牌联合欧洲三个环境组织联合发布,这些品牌包括:阿迪达斯、Burberry、C&A、SRRIT、Gap Inc.、G-STAR RAW、HM、INDEX、JACK Wolfskin、Lbrand s、LEVI STARAUSS&CO、李宁、M&S、新百伦、耐克、彪马、PVH、UNI TED COLORS OF BENETTONL。 按照ZDHC计划,相关品牌产品的生产过程都需要管控工厂限制物质列表(MRSL, Manufacturing Restricted Substances List)中的有害物质。相关品牌商希望控制其整条产业链上的有害物质存在情况,即使有些物质不会存在于最终产品中,也不允许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就此,品牌商要求其供应商确定其下游化学品供应商以及材料供应商的产品中不含有超标的限 制化学品。 ZDHC的限制物质列表管控不包括服装鞋类产品的天然皮革以及天然皮革的加工过程以及金属部件。 针对MRSL中所列的物质,都要求相关生产商不得故意添加,另外还规定了相关化学物质在化学配方中的限量。针对不同的化学物质,该文件还给出了物质相关的用途,以便供应商排查。 该列表共包含16大类,其中包括壬基酚类物质、氯苯以及氯甲苯类物质、氯酚类物质、分散染料以及致命致癌染料、13款阻燃剂、卤化溶剂、有机锡、多环芳烃、全氟化物、邻苯等。 ZDHC发布最新的限制物质清单(M RSL)

根据有害化学品零排放(ZDHC)计划第二版,其ZDHC的相关品牌成员都将执行针对服装鞋类产品的限制物质清单。该清单由多个服装知名品牌联合欧洲三个环境组织联合发布,这些品牌包括:阿迪达斯、Burberry、C&A、SRRIT、Gap Inc.、G-STAR RAW、HM、INDEX、JACK Wolfskin、Lbrand s、LEVI STARAUSS&CO、李宁、M&S、新百伦、耐克、彪马、PVH、UNI TED COLORS OF BENETTONL。 按照ZDHC计划,相关品牌产品的生产过程都需要管控工厂限制物质列表(MRSL, Manufacturing Restricted Substances List)中的有害物质。相关品牌商希望控制其整条产业链上的有害物质存在情况,即使有些物质不会存在于最终产品中,也不允许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就此,品牌商要求其供应商确定其下游化学品供应商以及材料供应商的产品中不含有超标的限制 化学品。 ZDHC的限制物质列表管控不包括服装鞋类产品的天然皮革以及天然皮革的加工过程以及金属部件。 针对MRSL中所列的物质,都要求相关生产商不得故意添加,另外还规定了相关化学物质在化学配方中的限量。针对不同的化学物质,该文件还给出了物质相关的用途,以便供应商排查。 该列表共包含16大类,其中包括壬基酚类物质、氯苯以及氯甲苯类物质、氯酚类物质、分散染料以及致命致癌染料、13款阻燃剂、卤化溶剂、有机锡、多环芳烃、全氟化物、邻苯等。

REACH法规65项限制物质清单 (最新REACH附件17)清单

REACH法规65项限制物质清单(最新REACH附件17)清单 REACH限制物质清单更新至2016年6月24日 欧盟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 从2006年颁布以来进行了多次的修订,仅附件17(XVII)限制物质清单就进行了如下23次修订,这其中的限制物质也从初期的52项增加到现在的65项。 ?新增第65项关于无机铵盐的限制 ?更新第6项中关于石棉限制的第1条 更新第23项中关于镉限制的第2条 新增了第46a项中关于限制纺织品中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的限量要求 2015年 更新了第5项中关于天然气中苯的限量要求 更新第63项中关于铅限制的第6条, 并新增了关于铅限制的第7~10条 修订第50项中关于PAHs的检测方法; 删除了第51,52项邻苯二甲酸酯中第3条要求 2014年 新增第64项关于1,4-二氯苯的限制 新增第47项关于六价铬化合物的其它限制要求 2013年 新增第50项关于多环芳烃的其他限制要求 更新了第6(石棉),16(碳酸铅),17(硫酸铅),28/29/30(CMR)项的原有限制内容;删除第42项关于短链氯化石蜡(SCCPs)的限制;新增第47项关于六价铬化合物的测试方法;明确指出第56项二甲苯烷二异氰酸酯(MDI)的3个同分异构体 2012年 新增第62项关于苯汞化合物的限制 删除了第18a项关于汞的限制的第4点内容,并新增了其他限制要求 更新了第23项关于镉的原有限制内容 新增第61项关于富马酸二甲酯的限制

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第28,29,20项针对CMR物质的限制内容 2011年 更新了第23项关于镉的原有限制内容,并新增了新的限制要求 新增第60项关于丙烯酰胺的限制 删除第44项和第53项关于五溴联苯醚和全氟辛烷磺酸(PFOS)的限制 2010年 更新第3项关于被分类为危险液体的物质及配制品的限制内容;新增第20项有机锡中有 关三取代有机锡和二取代有机锡的限制内容;新增第59项关于二氯甲烷的限制 2009年 发布新的58项物质的限制清单,替代最初52项物质的清单。其中,新增:第53~58项 物质,分别为全氟辛烷磺酸 (PFOS),二乙二醇单甲醚 (DEGME),二乙二醇丁醚 (DEGBE),二甲苯烷二异氰酸酯 (MDI),环己烷,硝酸铵 (AN)。删除:第33项四氯化碳;第39项1,1,1-三氯乙烷 2008年 12.162008更新了对第3项(危险液体),第40项(易燃气体)以及第28/29/30项(CMR物质)的物质描述 2006年 发布最初的52项物质的限制清单(附件XVII)

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

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 注: 1、对于以上禁用的有害物质,供货商现在可以书面承诺不含有。 2、以上带“★”的禁用有害物质,要求供货商提供检测机构(如:SGS、ITS、TUV)的检测报告。 3、规定为限用的有害物质,供货商提供的物料如果含有,请制订减少使用计划,以至达到禁用。 4、此清单所禁用/限用的有害物质是根据:欧盟RoHS指令、REACH法规、SS-00259最新版、Delta <10000-0162>要求以及其它客户要求中最为严格的要求。 供货商已知悉以上内容,请负责人签名、盖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不使用有害物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建立全球的绿色家园及应对欧盟RoHS指令和REACH法规,甲方为持续改进IECQ 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并修改了《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坚持不断的遵守HSF(无有害物质管理)的方针:禁止和限制使用对环境有害的物质,提升对环境和社会的责任感,为客户和社会提供绿色产品。为此,甲方对各已方(物料供应商)作如下的要求:1、乙方供给甲方的原料或辅料如现在能承诺不含或不使用甲方《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 标准》中规定的有害物质的,请即时传真或速递《不使用对环境有害物质承诺书》于甲方采购部,同时提供RoHS 2.0中规定的有害物质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如有必要时,甲方有权到乙方抽样给有资质的外部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以此来确保其真实性。 2、乙方供给甲方的原料或辅料如不能承诺不含或不使用有害物质的供应商,请尽快送样到 权威机构检测,证明是否含有鹰达行《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中所规定的有害物质。 3、检测也可委托甲方进行,但必须是书面委托,且经双方确认后生效,检测费用由乙方承 担。 4、如乙方在指定的检测机构已经进行了产品检测,且保证产品是按相同工艺相同原料生产 的,甲方视其产品检测报告有效。 5、如乙方改变原材料供应商、工艺等生产时,请一定重新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和保证书。 6、请必须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赔偿和承担。 7、希望各乙方(物料供应商)也建立不使用有害物质管理体系,实施RoHS指令和遵守REACH 法规,建立绿色生产平衡,乙方也必须不定期对其供应商进行考核验证,保证其物料来源及生产过程不受污染。 10、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生效。 此协议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的补充,请各乙方务必予以配合为谢! 甲方: 乙方(物料供应商): 盖章:负责人签名及盖章:

环境禁限用物质清单(最新版本)

定义: *含有:就是指制造人员出于维持产品,零件功能和已经被禁止使的物质品中特意添加,填写充,附着了某种物质,如出现这种情况,则与成分含有量无关,均视为含有,对于杂质来说,如果其超过了充许浓度,则为含有,如不到允许浓度,则为非含有,但是如特意添加了禁止使用物质甲醛,钢材中的铅,铜合金中的铅,荧光灯中的水银那么只有当特意添加的含有量超过允许浓度后才视为含有,并且如在制造工程中使用了限用化学物质,但并没有残留在产品中,这是视为非含有. *杂质:在未特意添加,填充,附着的前提下,天然素材中含有的不能通过原材料类精练等技术手段去除的物质,不能通过合成反应工程等技术手段去除的物质以及在制造工程中出物促进反应等的而添加的产品,部材的功能和质量已不能再继续维持下去的物质,(例:催化剂)或是在合金的原材料含有的不能在制造工程中去除的物质统称为杂质. *不纯物:1.在部品或材料中,非有意使用ROHS物质时,将所使用的『禁止使用物质』或『限制使用物质』作为不纯物进行管理。 2.在某些特定部品或材料中,有意使用禁止使用物质时,需特别地管理此部品或材料的使用,同时管理其含有量,不设浓度限值。 相关的管制标准如下: 禁止使用的RoHS物质中,作为不纯物的浓度限值标准如下(ppm=百万分之一):

在某些特定部品或材料中,有意使用禁止使用物质时的管制标准:

*包装零部件和材料的定义:生产者为了将产品(包括原物料到加工品)以『装入』、『保护』、『掌握处理』、『运送』、『交付』等方式,送到使用者或消费者手中,使用各类材料及零部件制成的产品。在运输公司或零部件交货厂商的管理下,回收且再次使用的物流箱等的 包装除外. 『禁止使用物质』含有量管制标准:

铁总第 号文禁用物质明细

轨道车辆禁限用物质控制实施技术方案 一、设计输入 1.1 输入文件 铁总科技(2014)50号文 1.2 具体要求 1、禁用材料如下: 4-硝基联苯、2-萘胺、对二氨基联苯、4-氨基联苯、石棉、CFC—氯氟碳、单甲基二溴二苯甲烷、(Ugilec 121或21) 单甲基二氯二苯甲烷、(Ugilec 141) 单甲基四氯二苯甲烷、哈龙—全溴氟烃、壬基苯酚、壬酚乙基物、八溴二苯醚(Octa-BDE)、PCP—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化物、PCT—多氯三联苯、五溴二苯醚(Penta-BDE)、短链氯化石蜡(SCCP)、铅基油漆、高浓度卤素。 2、限用材料如下: HCFC—氟氯烃、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PBB —多溴联苯、PCB—多氯联苯、氟化温室气体:HFC (氢氟碳化物) 、PFC (全氟碳化物)、六氟化硫(SF6)、甲醛、异氰酸盐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甲苯、三氯苯(TCB)、三氧化锑、铍及其化合物、六价铬化物、氯化钴、十溴二苯醚(Deca-BDE)、人造矿物纤维(MMMF)、中链氯化石蜡(MCCP)、镍、四氯乙烯、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多环芳烃(PAH)、聚氯乙烯(PVC)、滑石(Talcum)、福美双(TMTD)、有机锡化合物、磷酸三苯脂(TPP)、三(2, 3 -二溴丙基)磷酸酯、三吖啶基氧化磷。 二、指标分析 将铁总科技(2014)50号文所规定的禁限用物质与相关国际、国内标准进行对比分析,梳理铁总文件在禁、限用物质归类上的差异,并确定禁限用物质引用标准。 2.1 禁、限用物质归类梳理 1、物质名称 针对铁总科技(2014)50号文中有疑义的物质名称进行界定,如表1。 表1 物质名称界定 2、物质类别 铁总科技(2014)50号文中,禁用物质19种,限用物质42种。

ABB禁用和限制物质清单

ABB 禁用和限制清单的目标是符合法规要求。本清单可以被视为法律法规支持文件,应考虑不同版本之间的差异。 本文件提供了“禁用物质”---必须禁止使用的物质;“限制物质“--在ABB 内部限制使用的物质的信息。本清单的范围是ABB 的供应商,研发,生产过程,产品,包装材料,服务活动和建筑现场。本文件包含与ABB 相关的物质, 该文件根据欧盟REACH 候选物质清单在12月和6月的更新,每年的一月和每年中旬进行评审和更新两次。 原则 在混合物/聚合物中,禁用物质的含量不可以达到或超过法律规定的最大阈值。 对于限用物质,如果其总体含量高于0.1%*,应积极寻找到危险性更小的危险替代品(可以从技术和经济可能性上被介绍)。 *在做产品或产品评估时,应当计算全部的化学元素、成份。更多信息请参见REACH Article 33。 如何阅读清单CAS 号 关于EU REACH 失效日期或非欧盟阈值或限值。 ABB 禁用和限制物质清单 立法 应用例子 注释 化学品分类是P-禁用或R-限用是根据物质使用的限制性。关于相关法规的清单某一个特殊的化学品、物质或材料使用的例证。CAS 注册编号是美国化学文摘社分配的在科学文献中描述的每个化学物质唯一的数字识别号。被纳入清单的原因 化学元素或成份之所以被列在清单上,是其具有的固有特性即对人类或环境有危险性。? PBT -持久性,生物积累性和毒性的物质? vPvB -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 STOT -特定靶器官毒性的物质ABB 分类 本清单的目的是符合法规要求以避免化学元素或成份威胁环境或员工、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健康,或避免该财产生命终结时的消极影响,或可能引起其他顾虑。 物质名称 化学元素或成份的名称,可能是商业的或者化学的。

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

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 生效日期: SF-CMS-QR-01E 注: 1、对于以上禁用的有害物质,供货商现在可以书面承诺不含有。 2、以上带“★”的禁用有害物质,要求供货商提供检测机构(如:SGS、ITS、TUV)的检测报告。 3、规定为限用的有害物质,供货商提供的物料如果含有,请制订减少使用计划,以至达到禁用。 4、此清单所禁用/限用的有害物质是根据:欧盟RoHS指令、REACH法规、SS-00259最新版、Delta <10000-0162>要求以及其它客户要求中最为严格的要求。 供货商已知悉以上内容,请负责人签名、盖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不使用有害物质协议书 甲方: 乙方(物料供应商): 为了建立全球的绿色家园及应对欧盟RoHS指令和REACH法规,甲方为持续改进IECQ 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并修改了《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坚持不断的遵守HSF(无有害物质管理)的方针:禁止和限制使用对环境有害的物质,提升对环境和社会的责任感,为客户和社会提供绿色产品。为此,甲方对各已方(物料供应商)作如下的要求:1、乙方供给甲方的原料或辅料如现在能承诺不含或不使用甲方《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 标准》中规定的有害物质的,请即时传真或速递《不使用对环境有害物质承诺书》于甲方采购部,同时提供RoHS 2.0中规定的有害物质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如有必要时,甲方有权到乙方抽样给有资质的外部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以此来确保其真实性。 2、乙方供给甲方的原料或辅料如不能承诺不含或不使用有害物质的供应商,请尽快送样到 权威机构检测,证明是否含有鹰达行《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中所规定的有害物质。 3、检测也可委托甲方进行,但必须是书面委托,且经双方确认后生效,检测费用由乙方承 担。 4、如乙方在指定的检测机构已经进行了产品检测,且保证产品是按相同工艺相同原料生产 的,甲方视其产品检测报告有效。 5、如乙方改变原材料供应商、工艺等生产时,请一定重新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和保证书。 6、请必须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赔偿和承担。 7、希望各乙方(物料供应商)也建立不使用有害物质管理体系,实施RoHS指令和遵守REACH 法规,建立绿色生产平衡,乙方也必须不定期对其供应商进行考核验证,保证其物料来源及生产过程不受污染。 10、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生效。 此协议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的补充,请各乙方务必予以配合为谢! 甲方: 乙方(物料供应商): 盖章:负责人签名及盖章:

ZDHC发布最新的限制物质清单(MRSL)

ZDHC发布最新的限制物质清单(MRSL) 根据有害化学品零排放(ZDHC)计划第二版,其ZDHC的相关品牌成员都将执行针对服装鞋类产品的限制物质清单。该清单由多个服装知名品牌联合欧洲三个环境组织联合发布,这些品牌包括:阿迪达斯、Burberry、C&A、SRRIT、Gap Inc.、G-STAR RAW、HM、I NDEX、JACK Wolfskin、Lbrands、LEVI STARAUSS&CO、李宁、M &S、新百伦、耐克、彪马、PVH、UNITED COLORS OF BENETTO NL。 按照ZDHC计划,相关品牌产品的生产过程都需要管控工厂限制物质列表(MRSL, Manufacturing Restricted Substances List)中的有害物质。相关品牌商希望控制其整条产业链上的有害物质存在情况,即使有些物质不会存在于最终产品中,也不允许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就此,品牌商要求其供应商确定其下游化学品供应商以及材料供应商的产品中不含有超标的限制化学品。 ZDHC的限制物质列表管控不包括服装鞋类产品的天然皮革以及天然皮革的加工过程以及金属部件。 针对MRSL中所列的物质,都要求相关生产商不得故意添加,另外还规定了相关化学物质在化学配方中的限量。针对不同的化学物质,该文件还给出了物质相关的用途,以便供应商排查。 该列表共包含16大类,其中包括壬基酚类物质、氯苯以及氯甲苯类物质、氯酚类物质、分散染料以及致命致癌染料、13款阻燃剂、

卤化溶剂、有机锡、多环芳烃、全氟化物、邻苯等。 ZDHC发布最新的限制物质清单(MRSL) 根据有害化学品零排放(ZDHC)计划第二版,其ZDHC的相关品牌成员都将执行针对服装鞋类产品的限制物质清单。该清单由多个服装知名品牌联合欧洲三个环境组织联合发布,这些品牌包括:阿迪达斯、Burberry、C&A、SRRIT、Gap Inc.、G-STAR RAW、HM、IND EX、JACK Wolfskin、Lbrands、LEVI STARAUSS&CO、李宁、M&S、新百伦、耐克、彪马、PVH、UNITED COLORS OF BENETTONL。 按照ZDHC计划,相关品牌产品的生产过程都需要管控工厂限制物质列表(MRSL, Manufacturing Restricted Substances List)中的有害物质。相关品牌商希望控制其整条产业链上的有害物质存在情况,即使有些物质不会存在于最终产品中,也不允许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就此,品牌商要求其供应商确定其下游化学品供应商以及材料供应商的产品中不含有超标的限制化学品。 ZDHC的限制物质列表管控不包括服装鞋类产品的天然皮革以及天然皮革的加工过程以及金属部件。 针对MRSL中所列的物质,都要求相关生产商不得故意添加,另外还规定了相关化学物质在化学配方中的限量。针对不同的化学物质,该文件还给出了物质相关的用途,以便供应商排查。 该列表共包含16大类,其中包括壬基酚类物质、氯苯以及氯甲苯类物质、氯酚类物质、分散染料以及致命致癌染料、13款阻燃剂、卤化溶剂、有机锡、多环芳烃、全氟化物、邻苯等。

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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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 生效日期: SF-CMS-QR-01E

注: 1、对于以上禁用的有害物质,供货商现在可以书面承诺不含有。 2、以上带“★”的禁用有害物质,要求供货商提供检测机构(如:SGS、ITS、TUV)的检测报告。 3、规定为限用的有害物质,供货商提供的物料如果含有,请制订减少使用计划,以至达到禁用。 4、此清单所禁用/限用的有害物质是根据:欧盟RoHS指令、REACH法规、SS-00259最新版、Delta <10000-0162>要求以及其它客户要求中最为严格的要求。 供货商已知悉以上内容,请负责人签名、盖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培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8e446509.html, 供应商不使用有害物质协议书 甲方: 乙方(物料供应商): 为了建立全球的绿色家园及应对欧盟RoHS指令和REACH法规,甲方为持续改进IECQ 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并修改了《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坚持不断的遵守HSF(无有害物质管理)的方针:禁止和限制使用对环境有害的物质,提升对环境和社会的责任感,为客户和社会提供绿色产品。为此,甲方对各已方(物料供应商)作如下的要求:1、乙方供给甲方的原料或辅料如现在能承诺不含或不使用甲方《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 标准》中规定的有害物质的,请即时传真或速递《不使用对环境有害物质承诺书》于甲方采购部,同时提供RoHS 2.0中规定的有害物质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如有必要时,甲方有权到乙方抽样给有资质的外部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以此来确保其真实性。 2、乙方供给甲方的原料或辅料如不能承诺不含或不使用有害物质的供应商,请尽快送样到 权威机构检测,证明是否含有鹰达行《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中所规定的有害物质。 3、检测也可委托甲方进行,但必须是书面委托,且经双方确认后生效,检测费用由乙方承 担。 4、如乙方在指定的检测机构已经进行了产品检测,且保证产品是按相同工艺相同原料生产 的,甲方视其产品检测报告有效。 5、如乙方改变原材料供应商、工艺等生产时,请一定重新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和保证书。 6、请必须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赔偿和承担。 7、希望各乙方(物料供应商)也建立不使用有害物质管理体系,实施RoHS指令和遵守REACH 法规,建立绿色生产平衡,乙方也必须不定期对其供应商进行考核验证,保证其物料来源及生产过程不受污染。 10、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生效。

农业部公布禁用药物、物质清单

农业部再次公布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清单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农业部2002年发布了176号和193号公告,2010年发布了1519号公告,向社会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清单。清单主要包括克伦特罗、沙丁胺醇等兴奋剂类,己烯雌酚等激素类,呋喃唑酮、氯霉素等抗菌药物类,呋喃丹等杀虫剂类等四大类82种禁用药物和物质。现再次公布,各地畜禽、水产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以及养殖场(户)要严格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76号 为加强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均应属于《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第105号公告)中规定的品种及经审批公布的新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的企业需办理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新饲料添加剂需办理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经营企业必须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不得经营和使用未经批准生产的饲料添加剂。 二、凡生产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严格执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168号公告,以下简称《规范》)的规定,不得添加《规范》附录二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凡生产含有《规范》附录一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执行《饲料标签》标准的规定。 三、凡在饲养过程中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需按照《规范》规定执行,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必须遵守休药期、配伍禁忌等有关规定。 四、人用药品的生产、销售必须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未办理兽药、饲料添加剂审批手续的人用药品,不得直接用于饲料生产和饲养过程。 五、生产、销售《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医药企业或个人,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饲料企业和养殖企业(或个人)销售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生产、销售《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兽药企业或个人,向饲料企业销售的,由兽药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或个人,由饲料管理部门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其他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用于饲料生产和饲养过程中的,上述有关部门按照谁发现谁查处的原则,依据各自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各级饲料、兽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行动,加大对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非法使用违禁药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快制定并完善饲料安全标准及检测方法、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标准及检测方法,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依据。 七、各级饲料、兽药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科普教育。要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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