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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19秋)形考作业3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19秋)形考作业3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19秋)形考作业3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19秋)形考作业3

关于证据的审查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被害人有生理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故其陈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

B: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提供的对被告人不利的证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

C:公安机关制作的放火案的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见证人签名,一律不得采信D:搜查获得的杀人案凶器,未附搜查笔录,不能证明该凶器来源,一律不得采信

答案:D

二审程序的抗诉权,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未生效的一审裁判,依法提起抗诉的诉讼权利。

A:上一级

B:下一级

C:同级

D:下级

答案:C

“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系下列哪一证据规则的要求?( )

A:传闻证据规则

B:意见证据规则

C:补强证据规则

D:最佳证据规则

答案:B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一处理方式是正确的?( )

A: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根本没有作案时间,遂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B:审查吴某、郑某共同抢劫案的过程中,吴某在押但郑某潜逃,遂全案中止

审查起诉

C:甲县公安局将蔡某抢劫案移送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县检察院审查认为

蔡某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遂将案件退回

D:甲县检察院受理移送起诉的谭某诈骗案,认为应当由谭某居住地的乙县检

察院起诉,遂将案卷材料移送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未通知甲县公安局

答案:A

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其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可以有

下列那些人员组成:( )

A:审判员3——5人或者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员3——5人

B:审判员3人

C:审判员5人

D:审判员3——7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3——7人

答案:D

某市检察院对卢某涉嫌贿赂案进行立案侦查。掌握有关证据后,检察院决定

依法对卢某进行传唤。卢某闻讯逃匿,去向不明。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公安机关作出通缉的决定

B: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有决定权的上级检察院作出通缉决定

C: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发布通缉令

D:不符合通缉条件,检察院发布协查通报

答案:B

刑法原理与实务

刑法原理与实务 第一章:刑法概说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法的法律。广义上的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刑法、刑法修正案、单行刑事法律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狭义的刑法仅指把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般原则和各种具体的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加以条理化和系统化的刑法。 刑法修正案,是指最高立法机关在保留刑法原有体系结构不变的基础上,集中针对某些刑法条文作出的修改补充法案。单行刑法,是指为补充、修改刑法而由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单行刑法规范。附属刑法,是指非刑事法律中有关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这些法律中,刑法规范不是主体部分。 刑罚的特点:其一,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为广泛;其二,刑法强制性最为严厉。 制定刑法的目的:在于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制定刑法的依据,包括法律根据和实践根据。刑法的任务:是用刑法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卫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刑法的解释,是指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其主要有: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学理解释和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其特征有:1刑法原则必须贯穿全部刑法规范的原则;2刑法基本原则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3刑法基本原则必须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基本性质和基本精神。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是指:就犯人而言,任何人犯罪都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任何人不得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对于一切犯罪行为,不论犯罪人的社会地位、家庭出生、职业状况、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一律平等的适用刑法,在定罪量刑时不用有所区别,应一视同仁,依法惩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大的罪,就应当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亦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行相称;罪轻罪重,应当考虑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本身和其他各种影响刑事责任大小的因素。 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他解决国家行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其原则有: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 属地原则是单纯以地域为标准,要求凡是发生在本国领域的内的犯罪都适用本法,无论犯罪人使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属人原则是单纯以人的国籍为标准,要求凡是本国人犯罪,无论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还是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保护原则是以保护国家利益为标准,要求凡侵害本国国家或公民利益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普遍原则是以保护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为标准,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侵害了国际公约、条约所保护的国际社会共同利益,本国法律就有适用的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刑法溯及力问题。刑法溯及力的原则包括:从旧原则、从新原则、从新兼从旧原则、从旧兼从新原则。 从旧原则:即新法对其生效前的行为一律没有溯及力,完全适用旧法;从新原则:即新法对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一律适用,新法具有溯及力;从新兼从旧原则:即新法原则上具有溯及力,但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或处刑较轻时,则按照旧法处理;从旧兼从新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具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时,则按新法处理。 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犯罪概念的类型包括:犯罪的形式概念(是指仅从犯罪的法律特征上下定义,没有设计犯罪本质特征)、犯罪的实质概念(是指仅从犯罪本质特征上下定义,没有涉及犯罪的法律特征)、犯罪的形式与实质相统一概念(是指犯罪本质特征和法律特征两个方面对犯罪的定义)。 犯罪的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概念的意义是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总标准,其特征有: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触犯刑绿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既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犯罪的构成,是指依照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或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统一。其特征有: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2、犯罪构成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法律标志;3、犯罪构成由刑法加以规定。其意义是:有助于区分罪与非罪;有助于区分此罪和彼罪;有助于正确裁量刑法。 第五章: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影响刑事责任的因素:人的年龄情况、精神状况和重要的生理功能状况。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的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影响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行为人的人身方面特定的资格、地位或状态。其类型有:自然身份和法定身份、定罪身份和量刑身份。 单位犯罪,是指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六章: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 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犯罪的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犯罪的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所谓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遇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理论上把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损害结果的情形称为意外事件,把由于不能抗拒的原而发生损害结果的情形称为不可抗力。 犯罪的动机是指推动人以行为去追求某种目的的内在动力和内心起因;其犯罪的目的是在一定动机的推动下希望通过实施某种行为达到某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联系:1、二者都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存在的主观心理活动;2、犯罪的目的以犯罪动机为前提和基础;3、二者有时表现为直接的联系,即他们所反应的需要是一致的。其区别是:1、从内容、性质和作用上看,犯罪动机比较抽象,而犯罪目的却比较具体;2、同种犯罪的犯罪目的相同,一般是一罪一犯罪目的,一罪可有不同的犯罪动机;3、一种犯罪动机可以导致几个犯罪目的; 4、二者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有所不同,犯罪目的的作用偏重于影响定罪,犯罪的动机的作用偏重于影响量刑。 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的刑罚性质、后果和有关事实情况不正确的认识。法律认识错误,即行为人在法律上认识的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或者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的不正确理解。事实认识错误,即行为人在事实上认识的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事实情况的不正确理解。 第七章: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侵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是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要件。其意义:一、有助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二、有助于区分彼罪与此罪以及犯罪完成与未完成形态的界限;三、有助于正确分析和认定犯罪的主观要件;四,有助于正确量刑, 我国刑法中的危害行为是指在人的意志或者意识的支配下事实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作为,是指行为人以身体活动实施的违反禁止性规范的危害行为。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 广义的危害结果,是指由行为人的危害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对社会的损害事实,它包括危害行为的直接结果和间接结果,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和不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所谓狭义的危害结果,是指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通常也就是对直接客体所造成的损害事实。危害结果的特征:一、危害结果的客观性;二、危害结果的因果性;三、危害结果的侵害性;危害结果的多样性。 我国刑法罪责自负的基本原则要求: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危害行为及其造成的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当危害结果发生时,要使某人对该结果负责任,就必须查明他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与该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是在危害结果发生时使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 第八章: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其意义:首先,把握犯罪客体有助于认识犯罪的本质特征,提高人们与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其次,把握犯罪客体有助于正确认识和确定犯罪的性质,分清罪与非罪、此最与彼罪的界限;最后,犯罪客体的内容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因而影响到量刑。 犯罪客体客体分为:犯罪的一般客体、犯罪的同类客体、犯罪的直接客体;其划分的意义有:1、通过分类可以进一步揭示各类犯罪客体的属性,正确认识犯罪客体在刑事司法中的作用,解决刑事司法中诸如定罪量刑中的各种难题;2通过分类,可以揭示犯罪的共性与个性特征,从更深的层次上认识犯罪,总结其规律性,制定正确的刑事政策。 犯罪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危害的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犯罪的一般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关系的整体。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行为所直接危害的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具体社会关系。 第九章:正当行为 正当行为,是指在外观上或形式上似乎合乎某种犯罪构成,但实质上既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也不具备刑事违法性。而且大多对社会有益的行为。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其行为特征是:第一、正当防卫是与不法侵害行为作斗争的正义的、合法的行为;第二、正当防卫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在于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因而其不具有犯罪的故意或过失,缺乏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第三,正当防卫是对不法侵害者的不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其特征是:在发生危险的紧急情况下,两个合法权益相冲突,而又只能保全其中之一的,为了保全较大的权益,不得已而牺牲较小的权益。其意义:有利于鼓励公民在必要的情况下实行紧急避险的权利,即通过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的手段,来保全较大的合法权益,尽一切可能减少自然灾害、不法侵害等危害带来给国家、社会和公民的损害;同时,也有利于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公共利益、整体利益的观念,使人们在与自然灾害、不法侵害等危险的斗争中,增进团结友爱,弘扬集体主义精神。 第十章: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停止形态,是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简称。它是指故意犯罪在其产生、发展和完成犯罪的过程中,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状态。其意义:研究犯罪故意停止形态问题,具有重要的时间与理论意义。1、这是正确定罪量刑的需要; 2、这有助于深入地认识和科学的把握故意犯罪。 犯罪停止形态存在的范围:过失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停止形态;直接故意犯罪决定了其可能存在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犯罪既遂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是犯罪预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 第十一章: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其构成要件有: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首先,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人以上;其次,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了刑

《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

《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证实和惩罚犯罪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全部活动。 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反映刑事诉讼理念和目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对于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指引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以及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 3、职能管辖:职能管辖又称立案管辖或者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国家专门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 4、辩护:辩护是指针对控诉,提出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制度。 5、刑事诉讼代理:刑事诉讼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 二、简答题 1、简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范围分别包括哪些?

答: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 1 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了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其他的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即由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诉讼法第 18 条第 2 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是指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不通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直接立案和审判。这类案件称为自诉案件。刑事诉讼法第 18 条第 3 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简述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答:(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3、简述辩护与代理的区别。 答:一般来说,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往往相反;此外刑事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由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是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刑事代理人是否参与诉讼,在什么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均需授权决定。 三、案例分析题 案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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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款好用的刑事诉讼法模拟教学软件 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即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宗旨,是指制定和实施刑事诉讼法的出发点和追求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条规定,刑事诉讼法有以下立法目的:①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②惩罚犯罪;③保护人民;④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⑤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的立法依据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其他一切法律的母法,宪法为其他法律的制定、实施确定了原则,对其他法律的主要内容作了规定。刑事诉讼法是宪法的具体化。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有:①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②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③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罪犯斗争;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 据此,我们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国家不可或缺的一部法律。因此我们更要学好刑事诉讼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在这里,笔者给大家推荐一款好用的刑事诉讼法模拟教学软件——《法源刑事诉讼法模拟教学软件》。 杭州法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打造的《法源刑事诉讼法模拟教学软件》是专门为高校法科师生精心打造的一款课程化实训软件。学生通过自主练习及教师安排实验,结合软件提供的知识点全面学习掌握刑事诉讼法,帮助提高学生的理论实践运用能力。 法源刑事诉讼法模拟教学软件实验内容丰富主要涉及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管辖、回避、律师辩护与代理、刑事证据、刑事强制措施、刑事侦查、刑事公诉、刑事自诉、简易程序、附带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等展开。各业务下又设置多个小实验。让学生在完成实验项目后,更加全面地掌握刑事诉讼法的知识。 软件注重法律原理与实务操作的结合,以简洁易懂的语言阐述刑事诉讼法领域的基本原理,再以案例素材的分析来说明这些原理在实践中是如何运用的,以引导本科生学以致用,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

00919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全国2013年7月自考 试题

全国2013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试题 课程代码:0091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 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将其中的“以下”解释为不包含本数,属于刑法的 A.补正解释B.当然解释 C.扩大解释D.反对解释 2.罪刑法定原则要求 A.平等地保护法益B.禁止事后法 C.类推解释刑法D.刑罚与犯罪情节相适应 3.M国公民甲在其国内向该国公民乙的饮食中投毒,乙食用后到我国旅游,后在我国毒发身亡。对甲 A.我国不具有管辖权,因为被害人不是我国人 B.我国不具有管辖权,因为犯罪人不是我国人 C.我国不具有管辖权,因为犯罪行为地不在我国 D.我国具有管辖权,因为犯罪结果地在我国 4.根据犯罪的分类标准,抢劫罪属于 A.自然犯B.法定犯 C.身份犯D.亲告罪 5.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中的“淫秽物品”属于 A.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B.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C.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D.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6.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 A.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B.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C.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D.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7.行为人甲举枪射乙,但因为没有瞄准而击中了丙,根据法定符合学,甲的行为属于A.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B.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D.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8.赤手空拳的甲拦住路人乙,威胁乙交出随身携带的钱财,否则要殴打乙,乙装着从口袋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20春)第2学期形考作业1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20春)第2学期形考作业1 某县公安局刑警队接到群众报案,在某水库的水面上发现一具漂浮的尸体。 刑警队马上派人到现场勘验、检查,以收集证据。根据规定,公安人员收集 的证据能够将案件事实证明到什么程度时,公安机关就应当对此案立案审查:() A: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B: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 C:应当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D: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答案:A 甲因犯抢劫罪被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甲上诉,省高级法院核准死缓判决。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规定,下列哪一 做法是错误的?() A:最高法院自行对该案重新审理,依法改判 B:最高法院指令省高级法院再审 C:最高检察院对该案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 D:省检察院对该案向省高院提出抗诉 答案:D 下列自诉案件中不适用调解的有:( ) A: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B: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C: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身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 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3被告人反诉的案件

答案:C 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其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可以有下列那些人员组成:( ) A:审判员3——5人或者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员3——5人 B:审判员3人 C:审判员5人 D:审判员3——7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3——7人 答案:D “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系下列哪一证据规则的要求?( ) A:传闻证据规则 B:意见证据规则 C:补强证据规则 D:最佳证据规则 答案:B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作了具体的规定,下列各项种说法正确的是:() A: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B:刑事案件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C:刑事案件必须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D:刑事案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答案:A,B,D “证据确实、充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要求,也是审判程序中人民检察院完成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

供应链管理期末考试复习作业资料(开卷必备)

供应链管理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1.第1题 JIT的基本原理是()。 A.以需定供,适时适量生产 B.以销定产 C.以产定销 D.只生产能够销售的产品 您的答案:A 2.第2题 响应型供应链适合的产品类型为()。 A.创新性产品 B.功能性产品 C.高附加值产品 D.低值易耗性产品 您的答案:A 3.第8题 伙伴关系风险属于()。 A.内部供应链风险 B.组织风险 C.相关网络风险 D.外部供应链风险 您的答案:C 4.第9题 在()中,零售商可以按原始的采购价格购买供应商为其保留的产品,并及时得到货物,但是要为没有购买的部分支付罚金。 A.最小购买数量契约 B.数量柔性契约 C.回购契约 D.备货契约 您的答案:D 5.第10题 下列()通常存在于制造商作为供应链的上游企业的情形中。 A.“制造商-制造商”VMI模式 B.“供应商-3PL-制造商”VMI模式 C.“供应商-制造商”VMI模式 D.“制造商-零售供应商”VMI模式 您的答案:D 6.第13题 在供应链执行管理系统模型的()中,企业选定自己的合作伙伴,确定合作对象和合作内容。 A.基础作业层

D.执行信息管理层 您的答案:C 7.第14题 以下不属于供应链协调控制模式的是()。 A.中心化协调 B.非中心化协调 C.递阶式协调 D.混合式协调 您的答案:C 8.第15题 CPFR表达的涵义是()。 A.协同计划预测与补货 B.供应链运作参考模型 C.供应链执行协议 D.供应链执行信息系统模型 您的答案:A 9.第16题 ()能够有效地遏制零售商故意高估市场需求而导致供应链库存增多的不利现象。 A.最小购买数量契约 B.数量柔性契约 C.回购契约 D.备货契约 您的答案:B 10.第17题 ()对企业集团是很好的描述。 A.子网 B.入点 C.出点 D.虚拟企业 您的答案:A 11.第24题 自然风险属于()。 A.内部供应链风险 B.组织风险 C.相关网络风险 D.外部供应链风险 您的答案:D 12.第25题 在合作伙伴分类矩阵中,有影响力的合作伙伴()

刑事诉讼法形考作业参考答案

刑事诉讼法形考作业参考答案 作业1 一、案例分析题(要点) 1题 1、杨凤可在收到判决书五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可在审判决前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请求民事赔偿的法律救济措施。 2、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为: 控告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权;申请回避权;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有权参加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证据文书发表意见权;有权对物证辨认;有权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对生效判决、裁定申诉权;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立案或不起诉的决定申请复议、申诉或起诉;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等等 2题 不合法。刑事诉讼法28条规定,审判员,检查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案王某属于第4种情形,应当回避。公案局负责人应当立即作出决定。 3题 本案由甲市法院管辖为宜。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24条、25条、26条的规定,刑事案件审判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的管辖为辅;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同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有争议,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本案被告人的主要犯罪行为是在甲市实施的,并居住在甲市,甲市法院管辖为宜。 二、问答题 1题 相同点: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权;2,申请回避及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申请复议权;3,对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和审判员侵犯其诉讼权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控告权;4,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5,对证据文书发表意见权;有权对物证辨认,6,有权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7,对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等 不同点:报案或控告;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立案的决定有权获知原因,申请复议;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对检察院所作的不起诉决定书,有权获得,如果不服,有权申诉或者向法院起诉;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等等 2题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侮辱、诽谤案2)刑法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刑法260条1款规定的虐待案4)刑法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作业2 一案例分析题(要点) 1题 有2点错误。理由是: 1)本案被告人周某犯有强奸罪,涉及被害人隐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应公开开庭审 理。 2)本案被告人周某罪行严重可能判处死行,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应指定辩护人。

C语言期末考试作业

习题一 1、执行 int a=10; printf(“%d”,a++); 后输出结果和 a 的值分别是 ( ) A. 11 和 10 B. 11 和 11 C. 10 和 11 D. 10 和 10 2、能正确表达逻辑关系或的C语文表达式是 ( ) ;; ; D. a >= 10 || a <= 0 3、 char a[]={'A','B','C'}; char b[]="ABC";数组a和数组b 占用的内存空间关系是 ( ) A. 一样 B. a的空间小于b的空间 C. 无法比较 D. a的空间大于b的空间 4、在C 语言中,形参的缺省存储类是()。 A. auto B. register C. static D. extern 5、C 语言源程序的基本单位是 ( ). A. 过程 B. 函数 C. 子程序 D. 标识符 6、以下标识符中,不能作为合法的C 用户定义标识符的是()。 A. answer B. to C. signed D. _if 7、算法的有穷性是指 ( ) A. 算法程序的运行时间是有限的 B. 算法程序所处理的数据量是有限的 C. 算法程序的长度是有限的 D. 算法只能被有限的用户使用 8、以下选项中可作为C语言合法常量的是 ( ) A. -80 B. -080 C. -8e1.0 D. -80.0e 9、若有语句:char *line[5];, 以下叙述中正确的是 ( ) A. line是一个数组, 每个数组元素是一个基类型为char为指针变量

B. line是一个指针变量,该变量可以指向一个长度为5的字符型数组 C. line是一个指针数组,语句中的*号称为间址运算符 D. line是一个指向字符型函数的指针 10、下面程序的输出结果是 ( ) main() { int a[10]={1,2,3,4,5,6,7,8,9,10},*p=a; printf("%d\n",*(p+2));} A. 3 B. 4 C. 1 D. 2 二、填空题(每空 3 分,共 30 分) 1、算法是。 2、算法的特点是。 3、C语言中,标识符的构成规则。 4、C语言中,一个函数包括:和。 5、关键字 sizeof 是。 6、指针与指针变量的无别是:。 7、一个结构型变量的存储空间是:。 8、 break; 和 continue; 的区别是:。 9、变量的作用域是指:。. 三、判断是非(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 1、C语言中字符串只能存放在字符数组中。 ( ) 2、printf和scanf都不是C语言语句。 ( ) 3、关系运算符 <= 的优先级高于 = = 的优先级。 ( ) 4、函数的定义不能嵌套,但调用可以嵌套。 ( ) 5、有定义int *p[4], (*q)[4]; p 和 q并无本质区别,只是C语言灵活性的表现而已。 ( )

7全国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一)试题及答案解析

全国2018年7月自学考试刑法原理与实务(一)试题 课程代码:0091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1998年12月29日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属于( ) A.单行刑法B.附属刑法 C.变更刑法D.普通刑法 2.我国旅游客车行驶在A国境内时,车上的C国公民甲与D国公民乙发生争执,甲在愤怒之下用刀将乙捅成重伤。对甲的犯罪行为( ) A.可以适用我国刑法B.应当适用我国刑法 C.不应适用我国刑法D.只能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3.又聋又哑的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的( ) A.不承担刑事责任 B.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且不能因为其又聋又哑而从宽处罚 C.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从重处罚。这一规定表明诬告陷害罪 ( ) A.是不真正身份犯B.是真正身份犯 C.是自然身份犯D.不是身份犯 5.甲乙二人系高职学生,毕业前一同到某工厂实习,一天他们在车间给地板刷油漆时,乙说不知道这油漆是否能燃烧,甲说我试试,说完便用火柴去点,结果引燃了油漆,将车间烧毁。甲对烧毁车间的心理态度是( ) A.疏忽大意的过失B.过于自信的过失 C.意外事件D.间接故意 6.甲误将白糖当作砒霜去毒杀他人,则甲主观方面的认识错误属于( ) A.对犯罪客体的认识错误B.对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 C.对行为实际性质的认识错误D.对犯罪工具的认识错误 7.甲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缆,虽数额不大,却被认定为破坏电力设备罪;乙盗窃放在仓库里的电缆,数额较大,被认为构成盗窃罪。甲、乙之所以构成不同的犯罪,是因为( ) A.犯罪对象不同B.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性质不同C.犯罪行为不同D.犯罪数额不同 8.甲为勒索财物盗取了婴儿,但在向该婴儿的父母勒索财产之前即被抓获。此时甲属于 1

选修课期末考试作业

一课程标题 红楼梦简介红楼梦与姓氏红楼梦与饮食文 化红楼梦服饰文化红楼梦与茶文化红楼 梦与戏曲 二分析《红楼梦》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与超越 1、首先他以远古神话作为小说的序幕 《红楼梦》一开始就向 读者隆重推出一段远古神话故事:“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 山无稽崖练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娲 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只单单的剩了一块未用,便弃在此山青埂 峰下。”曹雪芹用这则女娲补天的远古神话作为小说的序幕,能起什么 作用呢?我认为他主要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远古神话是中华文化 的真正起源,这是先民们几万年的远古文明的积累和总结,所以作为对 传统文化的传承,首当其冲的自然是这些能够代表远古文明的神话故 事,追本溯源地展示中国的传统文化。在小说中作者扩展和延伸了女娲 补天这一神话故事,描述了女娲补天时在大荒山无稽崖炼石,一共炼了 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五彩石,她补天时用去了三万六千五百块,仅仅剩 下了一块没有用上。妙就妙在这一块没被派以用场的石头上。这个地方 脂砚斋作批说:“剩下了这一块便生出这许多故事。使当日虽不以此补 天,就该去补地之坑陷,使地平坦,而不有此一部鬼话。”真是一语道 破天机,说出了《红楼梦》的主题,这块“自经煅炼之后,灵性已通”的 石头,既没有补女娲的天,也没有去平大禹的地,而是想着要去补人类 社会的“天”,去平人情世道的“地”。所以他才会借助一僧一道的法力, 来到人间,演绎出这一段以文补天、以文济世的《红楼梦》! 2、以木石前盟的神话故事作为小说的引子 小说拉开了序幕之后, 曹雪芹又安排了甄士隐的一段“白日梦”,在梦中通过一僧一道的对 话,向读者讲述了一个木石前盟的神话故事:“此事说来好笑,竟是千

4月全国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一)试题及答案解析

全国2018年4月自学考试刑法原理与实务(一)试题 课程代码:0091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我国刑法确定的溯及力原则是() A.从旧原则B.从旧兼从轻原则 C.从新原则D.从新兼从轻原则 2.甲听说乙晚上总是一个人睡在单位值班室,为谋害乙而于某夜晚潜入该值班室,将所携带的汽油洒在正在睡觉的人的身上,点火后迅速逃离。后得知被烧死的并不是乙,而是代替乙值班的丙。本案中甲对丙死亡的心理态度是()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D.过于自信的过失 3.丙持刀追杀甲,乙见状随手拿起一根木棍朝丙的颈部打了一棍,将丙打昏。甲见此情景转身顺手夺过乙手中的木棍朝丙的头部猛击数下,将丙打死。对此案的定性结论应是 () A.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B.甲、乙的行为都属于正当防卫 C.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D.甲、乙的行为都构成故意杀人罪 4.甲携带匕首乘坐乙驾驶的出租车,试图骗乙将出租车开到郊区后抢劫该出租车,当出租车行驶到城郊结合部时,因违章被交警拦下,甲以为是自己的罪行被发觉,慌忙跳下车逃跑,交警见状将甲抓住。此案中甲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B.构成犯罪预备 C.构成犯罪未遂D.构成犯罪中止 5.甲乙密谋共同盗窃某银行金库,某天晚上,甲按乙拟定的计划到达犯罪地点,乙却因害怕而没有去,甲于是一个人盗窃了银行10万元现金。事后,甲给了乙1万元,乙用这笔钱买了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物品。对此案的定性应是() 1

刑事诉讼法形考作业二2016及答案

刑事诉讼法形考作业二2016 及答案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对公诉案件应承担证明责任的是()。 选择一项: A. 被告人 B. 公诉机关 C. 证人 D. 被害人 反馈 Your answer is correct. 正确答案是:公诉机关 下列证据中可以成为直接证据的是()。 选择一项: A. 指纹 B. 被害人陈述 C. 杀人凶器 D. 血迹 反馈 Your answer is correct. 正确答案是:被害人陈述 下列证据中不能成为直接证据的是()。 选择一项: A. 被害人陈述 B. 证人证言 C. 被告人供述 D. 鉴定结论 反馈 Your answer is correct. 正确答案是:被告人供述 下列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选择一项: A. 被害人关于被毁物品的陈述 B. 证人关于被告人实施犯罪情况的证言 C. 被告人所作与本案无关的供述

D. 鉴定人关于被毁物品的鉴定结论 反馈 Your answer is correct. 正确答案是:证人关于被告人实施犯罪情况的证言 下列证据中〃属于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 选择一项: A. 鉴定结论的复印件 B. 被告人的供述 C. 被毁物品的复制品 D. 证人听到被害人喊叫的证言 反馈 Your answer is correct. 正确答案是:证人听到被害人喊叫的证言 拘传只适用于()。 选择一项: A. 辩护人 B. 证人 C. 自诉人 D. 犯罪嫌疑人 反馈 Your answer is correct. 正确答案是: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小时内讯问。 选择一项: A. 24 B. 36 C. 12 D. 48 反馈 Your answer is correct. 正确答案是:24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选择一项: A. 7 日

《模型设计与制作》期末考试-作业形式试卷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命题双向细目表(命题教师用) 2012—2013 学年度第 2 学期 填表说明:命题老师必须将测试内容的类别,不同内容在试卷中所占的份量(百分比),各种内容采用的题型,各类试题所占的比重,考核的能力层次及分数比例填到表上。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卷(A 卷) 考试时间: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 课程 建筑模型设计与制作 开课班级 环境艺术 年级 12 班级 学号 学生姓名 考试教室 本试卷共1页,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 90 分钟;考试方式:考查 一、考试内容:以50*50CM 的尺寸设计制作一个建筑景观或室内空间设计模型 二、考试目的:考查学生在完成该课程学习之后对空间的整体设计能力以及动手能力 三、考试要求: 1、根据考试的基本要求,由学生自己设计图纸,完成制作 2、材料不限,能够最大程度真实地反映所要表达的效果 3、在课堂上完成作业,作业最终以电子图片形式上交 4、模型制作尺寸:50*50CM 最终上交电子图片尺寸:A1 5、照片内容包括前期设计图纸与模型制作过程以及最终模型效果), 四、评分标准: 1、设计创意 20% 2、方案设计过程 20% 3、动手制作表现能力及最终效果 40% 4、画面的整体效果 20% 试卷第1页(共1页) 装 订 线 内 不 要 答 题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考试科目模型设计与制作()课程负责人刘勤 评分标准: 1、设计创意 20% 2、方案设计过程 20% 3、动手制作表现能力及制作效果 40% 4、画面的整体效果 20% 命题教师(签名):_____ 2013年05月29日

4月刑法原理与实务(一)自考试题

2012年4月刑法原理与实务(一)自考试题2012年4月(全国)刑法原理与实务(一)自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允许绝对不定期刑B.允许类推解释 C.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溯及既往D.习惯法可以作为刑法的渊源 2.关于犯罪的分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亲告罪是必须由被告人亲自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人民检察院不得代为告诉 B.基本犯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不具有法定加重或者减轻情节的犯罪 C.在刑法理论上,真正身份犯是指特殊身份不影响定罪但影响量刑的犯罪 D.混合犯罪是指国事犯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3.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甲醉酒后将酒店服务员打成重伤,在群众抓捕他时,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则甲() A.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B.不负刑事责任,因

其是精神病人 C.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D.应当负刑事责任4.张某为了杀害仇人李某,就在李某平日喝水的杯子里面投毒,但因为使用的毒药没有达到致死剂量,仅导致李某昏迷。张某误以为李某已经死亡,便将李某背到山上扔下悬崖,致使李某摔死。对张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属于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B.张某属于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C.张某构成未遂的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D.张某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 5.甲听说自己的仇人今天晚上要来杀死自己,便在自己家的围墙和门上装上了电网,心想“来了就让你有去无回”。仇人果真晚上来寻仇,在闯门时被电死。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属于事前防卫B.属于正当防卫 C.不属于正当防卫D.构成故意杀人罪 6.关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犯罪未遂只能发生在实行阶段B.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预备阶段 C.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实行阶段D.犯罪未遂只能发生在预备阶段 7.某夜,甲潜入某银行内,想要撬开保险柜实施盗窃,但

00920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200404含答案网上买的,奉献给大家

200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试题 课程代码092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关于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共同点的叙述,正确的是() A.都有公诉与自诉之分B.都有侦查程序 C.都实行有起诉才有审判的原则D.都以判决结案 2.刑事诉讼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 A.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B.民事权利、义务纠纷 C.保障公民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犯D.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和工作秩序 3.下列关于混合式诉讼的描述错误 ..的是() A.明显分为审判程序和审判前程序两大阶段 B.在审判阶段主要体现了弹劾式诉讼的特点 C.主要结合了弹劾式与纠问式的长处与优点 D.侦查和审判都要求公开进行 4.下列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作用的描述,不正确 ...的是()A.既是侦查机关又是公诉机关,也是法律监督者 B.是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C.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干预 D.上下级之间是行政上的隶属关系 5.其他诉讼参与人与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最大的不同点体现为() A.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条件不同 B.是否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不同 C.是否受刑事判决、裁定的直接约束不同 D.其人权保障待遇不同 6.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不享有 ...() A.参加法庭审理的权利B.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权利 C.调取新的证据到庭的权利D.不服终审判决要求重新审判的权利 7.王某居住在A县,在B县盗窃后流窜到某省C市甲县进行绑架勒索并将人质杀死。甲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并将王某逮捕归案。本案的审判管辖法院是() A.A县人民法院B.B县人民法院 C.甲县人民法院D.C市人民法院 8.根据立案管辖的规定,偷税、抗税案件应由()

《微观经济学》课程论文期末考试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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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 郑建洪 中文摘要: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摒弃了以往行政手段干涉环境问题的某些弊端,是解决当前全球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经济学理论渊源,对碳排放权交易的法经济学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建设方针。 关键词: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法经济学 碳排放交易,主要是指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协议买卖,协议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排放额度(即排放相应数量温室气体的权利),它是一种排放额度在买卖双方的转移。碳排放交易是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产生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IPCC)的第四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显示,1995年到2006年这12年间,就有11年跻身于有全球地表温度记载以来的最热的12年之列;而未来100年气温还将上升1.1摄氏度-6.4摄氏度。据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尼克霍拉斯(Nicholkas)估算,如果气候变化不改观,它所带来的损耗成本将达到5.5万亿美元,占世界经济产出的20%,几乎等同于大萧条时 期的经济损失。全球变暖成为人类面临的最大生存危机,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由此产生节能减排的内在需求,碳排放交易就是在这一大背景下所出现的一种市场化减排手段。 一.碳排放权交易的法经济学分析

碳排放交易,是把碳排放量视为一种商品,并将其纳入市场机制的一种控制污染的经济手段。在本质上,它是一种产权交易,有着深刻的产权经济学内涵,它的产生、发展以及在现实中的应用都体现着产权交易的特质。 碳排放权:一种环境产权 碳排放交易事实上是环境产权在不同所有者之间的转移,是一种碳排放权的交易。因此,首先要求确立合法的排放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可以买卖。碳排放权所体现产权的性质,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理解。 第一,从内容上看,碳排放权是一系列的权利束。碳排放交易包括排放权的初始分配和排放权的交易两个方面,完整的碳排放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交易权以及收益权。在这些权利中,既有产权 中最基本的(对排放污染权利的)所有权,也有其他权能,如交易权和收益权。因此,碳排放权是一个较为完整意义上的产权束。 第二,从社会关系上看,碳排放权不仅体现主体对客体的占有关系,而且反映社会成员和排放厂商之间的权利与利益关系。碳排放交易包括两个步骤:首先,国家或某权威机构拥有决定碳排放的权利,它把这一权利以许可证的方式无偿或者拍卖给需要排放的单位,这是初始权利的配置。初始权利界定包含了对污染引起的外部性的内部化,是公众权利的体现,是排放者对社会成本的支付。其次,碳排放权在个体之间进行交换,每个个体拥有对排放权的支配权以及收益权。总之,排放权的初始界定和权利转移背后是人们使用环境产权时发生的社会关系。 第三,从主体上看,碳排放权载体必须明确到企业法人身上,具有确定性。袁庆明(2009)指出,“所 谓产权确定性,就是人们对其资产排他性权利的实现程度。一般来说,确定的产权意味着其排他权利是未受侵犯的。”产权交易要求权利与义务的对等,这是以产权的人格化为前提的。对于碳排放权,其所有者应当是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和享有收益的自然人或法人。当然,碳排放权是一种对环境污染的权利,最终的归属是由法律裁决,个体并非其天然的最终所有者。但是,碳排放权最终归于能够承担责任的个体,其交易是权利的转移,是所有者的改变,要求排放权必须体现主体明确、权利义务相当的现代产权特征。 二.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经济学理论渊源 环境问题的经济学实质是由使用某种资源产生的污染物的排放带有“负外部性”效应,而目前并没有人去承担由此产生气候变化带来的成本。与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经济学理论有以下几种: (一)稀缺资源理论 一种资源只有在稀缺时才具有交换价值,所以交易得以进行的前提就是资源稀缺。在生产力水平低下、人口较少时,土地、空气、水等环境资源要素非常丰富,是不存在稀缺性的自由物。但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口的增加,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对环境功能的需求开始产生竞争、对立、矛盾和冲突,环境资源多元价值的矛盾和环境功能的稀缺性日益显露。而这种环境资源的稀缺性就是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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