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国发〔2006〕17号文件政策解答

国发〔2006〕17号文件政策解答

国发〔2006〕17号文件政策解答
国发〔2006〕17号文件政策解答

国家发改委关于国发〔2006〕17号文件政策解答

一、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历史背景

1、大中型水库的标准是什么?

答:大中型水库是指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含1000万立方米)或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上(含5万千瓦)的水库和水电站工程。

2、大中型水库在哪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答: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修建各类水库8.5万多座,其中,大中型水库3800多座,总库容为5542亿立方米,水电装机容量1.2亿千瓦。这些水库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等方面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3、我国大中型水库移民的基本情况是什么?

答:截止2006年6月底,全国大中型水库移民现状人口2500多万人,其中农村移民2288万人。有关资料表明,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总体仍比较困难,有相当部分移民处于贫困状态。

4、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哪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答:改革开放以来,为妥善解决水库移民问题,中央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水库移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

1981年《财政部、电力工业部关于从水电站发电成本中提取库区维护基金的通知》(电财字〔81〕第56号),设立了库区维护基金,用于水库维护和解决库区的遗留问题;

198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电力部关于抓紧处理水库移民问题报告的通知》(国办发〔1986〕56号),设立了库区建设基金,用于解决1985年底以前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等部门关于加快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号),确定从2002年至2007年,用6年时间,解决水库移民温饱问题。重点是加强移民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的生产、生活和生存条件。

1996年国家计委、财政部、电力工业部和水利部《关于设立水电站和水库库区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计建设〔1996〕526号),设立了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对1986—1995年间投产和1996年以前国家批准开工建设的大中型水电站和水库移民进行扶持,重点解决库区移民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滞后等遗留问题。同时各地也积极出台了增加移民投入的各项政策措施。

5、我国水库移民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答:一是积极稳妥地做好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确保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二是不断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扶持移民发展生产,使移民的生产生活水平逐步得到提高。

三是在移民安置实践中,不断提高对移民安置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符合我国国情的水库移民政策法规,积累了丰富的移民工作经验,形成了一支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移民工作队伍。

6、为什么中央要完善后期扶持政策?

答:我国水库移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移民生产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但从总体上看,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仍比较困难,库区经济社会发展依然缓慢。主要表现在:一是水库移民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处于边缘化状态。二是水库移民耕地匮乏,生存空间狭小,发展能力严重不足。三是移民安置区存在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移民工作以及现行移民政策不能适应新时期国家经济建设和现代化进程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甚至影响到区域社会稳定。因此,应对现行水库移民政策进行完善。后期扶持政策作为水库移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作相应调整。

7、为什么说完善后期扶持政策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答:第一,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明确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基本方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些为调整完善后期扶持政策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提供了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第二,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综合国力显著提高,国家财力不断增强,国民经济总体上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阶段,为加大移民投入创造了必要的物质条件。第三,50多年来我国水库移民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移民工作客观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为政策调整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基础。

8、完善后期扶持政策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完善后期扶持政策,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新时期水利水电事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

二、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9、完善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继续按照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0、为什么要坚持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和生态保护并重?

答:过去,由于受经济发展阶段和国家财力等因素的制约,水利水电工程中长期存在“重工程、轻移民”的现象,对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也重视不够。现在,我们提倡坚持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和生态保护并重,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践行执政为民的需要,是对历史经验教训的全面总结。

11、解决当前水库移民问题主要有哪三项任务?

答:一是解决部分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困难,二是改善部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三是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

12、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近期目标是什么?

答:近期目标是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

13、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中长期目标是什么?

答:中长期目标是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14、什么是“三个兼顾”?

答:统筹兼顾水电和水利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移民、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民。

15、为什么要坚持“三个兼顾”?

答:无论哪一种类型的水库移民,都为服从国家建设大局做出了贡献。但是过去对水电和水利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移民、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政策不一致,使移民不能整体上受益。因此,新的后期扶持政策兼顾水电和水利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移民、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民,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实行统一的政策。

16、为什么要坚持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

答:这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体现了中国特色的移民政策。西方发达国家对水库移民一般采取市场化的一次性赔偿做法,基本没有后期扶持问题。而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水库移民不可能像国外那样实行市场化买断政策。一是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加之与国外相比,我国单个工程的水库移民数量众多,难以承担集中赔付的压力。二是我国农村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这种产权性质也决定了不能完全用市场化的办法。因此,这就必然要求在前期补偿补助的基础上实行后期扶持,就必然要求把前期补偿与后期扶持统筹考虑。

17、为什么要坚持解决温饱问题和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

答:一方面,我国还有相当一部分移民处于相当贫困之中,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十分迫切。另一方面,整体上提高移民的生产生活水平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因此,解决移民群众的困难,应当在解决温饱问题的同时注意解决长远发展问题,只有解决了长远发展问题,移民才能真正脱离贫困。所以,要坚持解决温饱问题和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的原则。

18、为什么要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

答:国家帮扶为移民生产生活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是必要的。但是,要从根本上改变移民贫穷和库区落后状况,还得靠移民自力更生,发挥主观能动性,变“输血”为“造血”,将国家的帮扶与移民自身的努力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把国家帮扶作为加快发展的契机,消除消极埋怨情绪,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自立、自信、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通过共同努力实现水库移民的安居乐业。

19、为什么要坚持中央统一制定政策,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

答:移民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全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如果全国没有统一的政策,势必造成不同地区、不同水库移民的互相攀比。所以,制定统一的政策是十分必要的。

水库移民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人民政府是政策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只有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才能把政策贯彻好、落实好。

因此,必须坚持中央统一制定政策,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的原则。

三、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扶持范围

20、后期扶持的范围是什么?

答: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对实行统一城乡户口制度改革政策的地区(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2省份的有关地区),农村移民是指户口制度改革前户籍为农

业户口,且现在仍从事农业生产的水库移民。

21、为什么将扶持范围界定为农村移民?

答:一是水库移民中绝大多数是农村移民;二是农村移民失去了部分赖以生存的土地,目前生产生活仍很困难,是当地农村的主要贫困群体,而非农业安置移民中的困难家庭,对符合条件的可以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三是中央把“三农”工作放在我国经济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三农”工作中难点和重点之一是水库农村移民。因此,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界定为农村移民。

22、什么是水库移民原迁人口和水库移民现状人口?

答:水库移民原迁人口,是指水库完工时实际动迁的移民人口,一般以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规划水平年动迁人口为准。

水库移民现状人口,对于2006年6月30日之前已经完工的水库,是指原迁移民再加上水库完工时至2006年6月30日之间移民自然增长的入口(以当地人口自然增长率计算)。对于2006年6月30日前开工并正在建设的水库以及今后开工建设的水库,水库移民现状人口和原迁人口是一致的,都是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规划水平年动迁人口。

23、为什么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

答:由于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绝大多数是上个世纪建成的水库造成的,生产和生活安置水平相对较低,对移民后代的影响较大,因此,规定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扶持人口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国家开始实行新的移民政策,特别是新修订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颁布实施后,水库移民前期补偿补助标准将得到较大的提高,移民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将得到更大的改善,移民搬迁后能够较快恢复和发展生产。所以,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为原迁人口。

24、中央对各省(区、市)2006年6月30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数是如何核定的?

答:中央的扶持人数核定工作,以各省(区、市)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情况调查的通知》(财企函〔2004〕5号)和水利部《关于补充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基本情况的函》(水明发〔2005〕18号)等文件要求正式上报的数据为基础。

2006年6月30日以前已经竣工的水库,对于有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文件的,扶持人口以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文件确定的规划水平年农村移民人口为基础,并考虑规划水平年到2006年6月30日的人口自然变化情况核定;对于没有

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文件的,扶持人口以搬迁时登记在册的农村移民人口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等档案资料确定的农村移民人口为基础,并考虑工程竣工之日至2006年6月30日的人口自然变化情况核定。

2006年6月30日以前开工并正在建设的水库,扶持人口按照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文件确定的规划水平年农村移民人口核定。

25、2006年7月1日后新开工建设的水库移民人口如何核定?

答:2006年7月1日后新开工建设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为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规划水平年农村移民人口。具体按照实际动迁的农村移民人口核定,每年核定一次,核定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6、为什么中央对各省(区、市)2006年6月30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数一次核定,不再调整?

答:一是2006年6月30日以前已经搬迁的水库移民数量庞大,且历史沿革较长,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中央同意按照繁衍至今的现状人口予以核定;二是扶持人数相对稳定,便于管理和操作;三是有利于统一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保证后期扶持资金实施总量包干管理。

27、为什么扶持期内对移民人口的自然变化采取何种政策由各省(区、市)自行决定?

答:一是我国地域辽阔,各省情况千差万别;二是移民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到移民现状、政策延续性以及风俗习惯等多种因素;三是照顾到各地情况的差别,给地方处置问题留有余地。

28、为什么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再纳入扶持范围?

答:由于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曾经享受过农业户口享受不到的政策、福利待遇,性质上与农业户口的移民有本质的区别,出于公平公正的考虑,此次政策调整不再将其纳入扶持范围。非农业安置移民中的困难家庭,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9、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答:目标是要将中央核定的各省(区、市)的扶持人数落实到具体村组或移民户。能够核实到人的,一定要核实到人,实行直补到人的,必须核实到人。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保障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

30、中央明确规定哪些人口不能核定登记为扶持人口?

答:下列人口不能核定登记为扶持人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原迁移民和移民的后代;原迁移民和移民的后代出嫁或入赘到非移民户的后代;为安置农村移民调出土地的人口;水库淹没影响的城集镇、工矿企业、专项设施迁改建新址

占地涉及的征地拆迁人口。

(二)扶持标准和期限

31、后期扶持的标准是什么?

答: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标准为600元。

32、后期扶持的期限是多少年?

答:20年。

33、后期扶持的开始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三)扶持方式

34、中央规定的后期扶持方式有哪几种?

答:中央规定的后期扶持方式是“一个尽量,两个可以”,即后期扶持资金能够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给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35、这几种后期扶持方式的作用和条件各是什么?

答:采取直补到人的方式,可以使移民直接受益,且中间操作环节少。前提条件是,能够准确地界定移民身份,实际操作中不引发移民村原住民的攀比。

采取项目扶持的方式,可以统筹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移民和安置区群众共同受益。前提条件是,项目的选择要能够确保移民长期受益,项目的确定要经绝大多数移民同意,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要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采取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和实行项目扶持相结合的方式,既能够使移民直接受益,又能统筹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移民和安置区群众共同受益。前提条件是,能够合理确定直补到人和项目扶持的比例,兼顾移民和移民村群众的利益,资金使用管理要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36、后期扶持方式应如何确定?

答:按照“一个尽量,两个可以”的方式对移民进行扶持,具体方式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

37、为什么在确定后期扶持方式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

答:后期扶持主要是为了解决移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为确保移民的合法

权益,确定后期扶持方式必须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同时,应听取为安置移民调整了生产资料的村民的意见。因此,确定后期扶持方式的关键是要充分尊重移民的意愿,广泛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

38、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后期扶持的范围、期限、直补资金的发放和项目扶持的具体措施,以及预期达到的目标等。直补到人的后期扶持人口要落实到具体水库和县、乡、村、移民户;项目扶持必须以村为单位,选择移民能够直接受益的小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大项目。

39、国家对后期扶持资金的管理有哪些要求?

答:一是后期扶持资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通过电价加价筹措的后期扶持资金由各省级电网公司随电费征收,全额上缴中央财政;二是财政部会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按照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部门核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移民人数和规定的标准核定应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三是财政部根据后期扶持基金的入库情况,按季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四是后期扶持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五是后期扶持基金直补到人的,必须建立完整的移民个人档案和后期扶持资金发放记录。用于项目扶持的,必须按项目制定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六是后期扶持资金年终结余,可以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40、国家对采取将后期扶持资金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方式的,有哪些要求?

答:一是要将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身份核实到人,并张榜公布;二是要建立档案,设立帐户;三是及时足额发放后期扶持资金。

41、国家对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有哪些要求?

答:一是扶持项目原则上要在移民村组范围内;二是项目的确定要经大多数移民同意;三是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要公开透明,接受移民监督,严禁截留挪用;四是项目要纳入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四)扶持资金

42、后期扶持资金筹集的原则是什么?

答:后期扶持资金的筹集要坚持全国统筹、分省(区、市)核算,企业、社会、中央与地方政府合理负担,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东部支持中西部地区的原则。

43、后期扶持资金筹集为什么要实行全国统筹?

答:一是考虑到资金来源的稳定性,确保后期扶持资金能够及时足额筹集。二是考虑到东部省份能源消耗大且经济较为发达,中西部一些省份水库移民数量

大、用电量相对较少,难以从本省电量加价中解决,为了体现东部支持中西部的原则,需要实行全国统筹。

44、后期扶持资金筹集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答:一是提高省级电网公司在本省(区、市)区域内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提价收入专项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二是提高电价形成的增值税增收部分专项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三是继续保留中央财政每年安排用于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资金。四是经营性大中型水库承担的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45、为什么中西部12省(区)不实行全国统一的电价加价政策?

答: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中西部省份移民较少,满足本省(区)后期扶持资金需要的电价加价标准低于全国平均的加价标准。如果实行全国统一加价,势必给这些省份造成不小的负担。按照东部支持中西部的筹资原则,上述中西部12省(区)电价加价标准根据本省(区)的移民人数一次核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46、如何理解中西部12省(区)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所需后期扶持资金出现的缺口由中央统筹解决?

答:从未来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情况看,中西部省份今后新增的水库移民相对较多,但贵州、云南等省是西电东送的主要基地,电量大量送往华东、华中、华南等地区,可能会产生本省电价加价提取的后期扶持资金难以满足本省新增移民后期扶持需要的情况。为了照顾中西部、鼓励西电东送,规定中西部12省(区)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所需后期扶持资金出现的缺口由中央统筹解决。

47、如何征收后期扶持基金?

答:后期扶持基金由各省级电网企业在向电力用户收取电费时一并代征,按月上缴中央国库。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对当地电网企业代征的后期扶持基金进行征缴,并实行直接缴库方式。省级电网企业应于每月10日前向驻当地财政专员办申报上月实际销售电量和应缴纳的后期扶持基金,专员办应于每月12日前完成对申报的审核,并向申报企业开具征缴后期扶持基金《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省级电网企业应在每月15日前,按照财政专员办开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所规定的缴款额,足额上缴资金。

48、如何加强对后期扶持资金的管理?

答:后期扶持资金作为政府性基金,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二是各省移民管理机构要设立

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财务会计人员。三是地方移民管理机构应建立移民个人或家庭档案,以及对移民发放资金的账册和账户,确保后期扶持基金按规定用途使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四是各级财政、审计和移民管理机构按职责分工,加强对后期扶持资金征收、拨付、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不定期对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征收、拨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征缴和合理使用。

49、原有的库区建设基金如何处理?

答:原有的库区建设基金并入完善后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50、原有的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如何处理?

答:原有的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并入库区维护基金。

51、原有库区维护基金如何处理?

答:保留库区维护基金,将原有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并入库区维护基金,并相应调整和完善库区维护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另行制定。

四、统筹兼顾,安排好其他移民和征地拆迁人口的生产生活

52、如何解决非农业安置移民的困难问题?

答:对于非农业安置移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大中型水库非农业安置移民中的困难家庭,纳入地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同时,要积极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帮扶,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53、三峡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如何处理?

答:三峡工程农村移民与全国其他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一样,按照全国统一的后期扶持政策执行,纳入属地管理。三峡工程的其他移民问题依照《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办理。

54、如何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的困难?

答:小型水库是自建、自管、自用、自利的工程,与大中型水库相比,工程占地较少,移民人数不多,一般地方政府都就近调整土地,进行了安置。所以,对于小型水库移民,不纳入国家统一的后期扶持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通过提高本省(区、市)区域内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筹集资金,统筹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的困难等问题。提价标准不超过每千瓦时0.5厘(含在建后期扶持项目的后续资金投入),具供方案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批后实施。

55、如何解决在建后期扶持项目的后续资金投入问题?

答:在建后期扶持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渠道解决:一是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通过提高本省(区、市)区域内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筹集资金(提价标准不超过每千瓦时0.5厘);二是从调整和完善后的库区维护基金中安排解决;三是优先纳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中解决。

56、如何解决其他征地拆迁人口的问题?

答: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后期扶持政策可能对其他征地拆迁人口的影响。一方面,要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重点讲明其他征地拆迁人口与大中型水库移民的区别,阐明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范围,使其他征地拆迁人口明白后期扶持政策的界限。另一方面,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多种措施,及时解决这些拆迁人口的生产生活困难,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促进库区及移民安置区长远发展

57、移民长远发展的扶持重点是什么?

答:移民长远发展的扶持重点是:加强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建设,加强交通、供电、通信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加强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通过贴息贷款,投资补助等方式对移民能够直接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给予支持。

58、解决移民长远发展问题的资金渠道有哪些?

答:解决移民长远发展问题的资金渠道有:一是现有政府性资金,包括预算内投资和国债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及政府部门安排的各类建设基金和专项资金,要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二是从筹集的后期扶持资金结余中安排,用于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扶持,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等部门另行制定;三是从调整和完善后的库区维护基金中筹集。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捐助和企业对口帮扶,努力拓宽资金渠道。

59、解决移民温饱问题的项目扶持与解决移民长远发展的项目扶持有何不同?

答:区别主要有:第一,资金来源渠道不同。前者来源于销售电量加价提取的后期扶持基金;后者的来源是多渠道的,有向库区倾斜的中央投资,有结余的后期扶持基金,还有调整完善后的库区维护基金。第二,扶持的范围不同。前者只能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后者用于统筹解决库区和安置区的基础设施薄弱和长远发展问题。第三,项目确定的方式不同。前者必须经过移民村绝大多数移民同意后确定;后者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两种项目扶持,都要坚持以规划为前提,并做好两者规划之间的衔接,充分发挥扶持资金效益。

60、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有何区别?

答: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重点是,落实“一个尽量,两个可以”的扶持方式,解决移民的温饱问题和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项目扶持的,必须以村为单位,选择移民和接受移民村组的群众能够直接受益的小项目,原则上不规划跨村组的大项目。

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是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扶持规划,规划的重点是:加强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建设,加强交通、供电、通信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加强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按照优先解决突出问题的原则编制,主要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长远发展问题。

61、国家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项目的确定有哪些要求?

答:规划项目一定要解决移民村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定要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规划项目的前期工作一定要做深、做细、做实。

62、企业如何对口帮扶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

答:一是水力发电企业首先要通过优惠电价等方式支持本库区经济社会发展;二是鼓励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投资;三是鼓励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招收劳力,安排就业;四是鼓励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修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63、如何解决“六年规划”中尚未实施项目的建设问题?

答:“六年规划”中尚未实施的项目,应优先纳入库区与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

六、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组织领导

64、做好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二是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三是制定方案,抓好干部培训;四是强化监督,保证安全;五是加强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65、中央对地方政府落实移民工作责任有哪些要求?

答:移民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移民工作和社会稳定负总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有一位负责同志分管移民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省级人

民政府要整合现有移民工作力量,明确负责移民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职能,充实人员。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明确负责移民工作的机构。

66、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的主要内容是:监督后期扶持资金的发放情况,监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中项目的实施情况,评估移民生产生活水平和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

67、移民工作管理机构的工作经费如何解决?

答:各级移民工作管理机构的工作经费,必须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68、如何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政策实施工作的作用?

答:要切实加强移民乡村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好移民乡村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政策实施提供组织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七、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

69、中央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的总体安排是什么?

答: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务院17号文件,抓紧制定本地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要细化实施办法,制定相关配套文件,选择若干不同类型的水库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范围内推开。

70、中央对各省(区、市)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有哪些具体时间要求?

答:各省(区、市)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须于2006年6月30日前报国务院审批;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须于2006年8月30日前完成,其中试点单位必须在2006年7月30日前完成;试点工作在实施方案审批后随即开展,试点时间控制在3个月内;2006年10月份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工作全面实施。

71、中央对各地组建移民工作组有何要求?

答:各地要挑选一批思想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组成移民工作组,深入库区开展工作。对参与移民工作的干部要分批分期进行培训,使移民工作干部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掌握正确工作方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72、移民工作组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答:一是深入库区宣传后期扶持政策;二是核定登记后期扶持人口;三是征求移民村组对后期扶持方式的意见;四是及时解决移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73、中央出台哪些后期扶持政策配套文件?

答:主要有:关于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意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编制要求、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经营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库区维护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后期扶持资金征收使用责任追究办法等。

74、各省(区、市)要制定的政策配套文件主要有哪些?

答:主要有: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后期扶持方式的意见、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扶持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及宣传提纲等。

75、中央对跨省(区、市)水库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有跨省水库的省(区、市)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区域间互相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保证“同库同策”。

76、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大中型水库移民现状及落实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工作目标;落实后期扶持政策的措施和办法;开展后期扶持政策试点工作的安排;落实后期扶持政策的保障措施。

77、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是什么?

答: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1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组织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78、试点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括本省(区、市)开展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试点工作的原则、范围、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时间安排。说明各个试点的基本情况,明确试点工作重点和处理相关事件的对策措施。明确试点工作队伍的组成、领导和责任;提出干部培训工作方案,包括培训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

79、试点项目选取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试点水库应具有代表性,跨省(区、市)水库不能作为试点。

80、试点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答:重点是检验各省(区、市)制定的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管理办法是否合理,确定后期扶持方式的原则和程序是否可行,移民群众对政策落实工作的意见,可能引发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及其处置效果。

81、加强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加强宣传工作,可以使从事移民工作的干部深刻领会中央政策的内涵

和精神实质,把握好政策界限,掌握好工作方法,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可以使移民群众正确理解中央政策,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爱护,积极配合,参与监督,增强后期扶持工作的透明度;可以使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82、后期扶持政策宣传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答:包括新闻报道、学习培训、工作组进村入户宣传、编制宣传手册和政策解答等方式。

83、如何做好与群众面对面的宣传解释工作?

答:组织得力的工作组驻村入户,宣传后期扶持政策及相关配套文件,耐心细致地做好移民思想政治工作,使移民群众准确理解中央政策,引导移民群众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不随意许诺。

84、做好后期扶持宣传工作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一是严格宣传报道口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17号文件、全国水库移民工作会议以及贯彻落实国务院17号文件工作会议的精神和中央印发的相关配套文件开展宣传工作。对于跨省水库,相关省份要建立信息沟通协商机制,确保“同库同策”。

二是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移民问题的关心和重视,宣传多年来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绩,客观评价移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外要坚持多做少说,谨慎低调,严禁各种炒作,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和境外敌对势力借机对我国进行攻击和污蔑。

三是严肃宣传工作纪律。凡是涉及后期扶持政策的宣传报道事项,特别是要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必须事先经过宣传和政策主管部门的批准。要切实加强对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协调和管理,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后期扶持政策有关信息的,要严肃处理。对涉及全局性、敏感性的问题和重大事件要按照上级统一口径答复,如有把握不准的问题应及时请示。

85、如何做好移民工作干部的培训工作?

答:各地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编写切实可行的培训教材,采取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对移民工作干部进行培训,加强政策辅导,使他们深刻领会好中央文件精神,把握好政策界限,掌握好工作方法,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确保理解政策不偏差,执行政策不走样。

86、为什么说保持稳定是检验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成败的关键?

答:中央完善后期扶持政策,就是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水库移民问题复杂,

牵涉面广,后期扶持政策调整关系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稍有不慎,不仅会妨碍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而且可能影响到区域社会稳定。因此,保持社会稳定是落实后期扶持政策成败的关键,是完善后期扶持政策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最终归宿。在政策实施的每一个环节,都要高度重视稳定工作,研究制定各种应急预案和对策措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87、如何做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稳定工作?

答:一是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稳定工作,始终绷紧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这根弦,绝不能麻痹大意。二是要在工作方式上注意走群众路线,严格按程序要求办事。三是在工作作风上要扎实细致,不要怕麻烦,不能粗枝大叶。四是在工作措施上要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以防为主,对可能发生或一旦发生的移民群体性事件,要做到信息畅通、反应灵敏、处置果断,避免其蔓延扩大,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1997年7月16日)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1997〕26号 (1997年7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要求,制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促进了养老保险新机制的形成,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由于这项改革仍处在试点阶段,目前还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企业负担重、统筹层次低、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和原则,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为此,国务院在总结近几年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作出如下决定: 一、到本世纪末,要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要贯彻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等原则,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把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紧密结合起来,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救济金的发放,积极推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 三、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 四、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账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五、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

国发22号文件

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 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0?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农业机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当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对于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拉动农村消费需求等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道路,着力推进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着力促进农机、农艺、农业经营方式协调发展,着力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农机工业创新能力和制造水平,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禀赋、

耕作制度和经济条件,采取相应的技术路线和政策措施,推进不同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 ——重点突破,全面发展。以促进农机农艺结合、实现重大装备技术突破等为重点,加快实现粮食主产区、大宗农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加大协同攻关和工作力度,带动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发展。 ——鼓励创新,完善机制。创新农机服务形式,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机制,提高农机利用效率和效益。加快农机工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以企业为核心,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提高研发能力和制造水平。 ——市场引导,政府扶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社会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要素投入,继续加大对农机购置、使用和农机工业的财税、金融等扶持力度,调动企业研发生产和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农机总动力达到10亿千瓦,其中灌排机械动力达到1亿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5%以上。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养殖业、林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协调推进。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建成协调有效的农机工业自主创新平台,形成若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部分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国发2010年36号文件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 国发〔2010〕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职业培训体系初步建立,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得到不断提高,对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职业培训工作仍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需要,职业培训的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针对性和有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为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职业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职业培训是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的主要途径。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是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解决就业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根本措施;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任务;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有效手段。 (二)明确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宗旨,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工作新机制,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快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技能劳动者。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适应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需要,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

国发(1982)62号文件

国发(1982)62号 颁布日期:19820410 实施日期:19820410 颁布单位:国务院现将《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 第一条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 已经退休的干部,符合本规定的,应当改为离休。 第二条老干部离休的年龄为:中央、国家机关的部长、副部长,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书记、副书记和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长、市长、主席、副省长、副市长、副主席及相当职务的干部,正职年满六十五周岁,副职年满六十周岁;中央、国家机关的司局长、副司局长,省市自治区党委部长、副部长和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厅局长、副厅局长、地委书记、副书记和行政公署专员、副专员及相当职务的干部,年满六十周岁;其他干部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提前离休;确因工作需要,身体又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适当推迟。 老干部离休,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批准。 第三条老干部离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 一九二一年七月一日到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各个革命时期参

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离休后原工资照发。 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按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 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到一九四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按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一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 一九四三年一月一日到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按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 一九四五年九月三日到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不增发生活补贴。 行政八级和相当于八级以上(含八级)的老干部离休后,不增发生活补贴。 享受上述待遇的离休老干部,一律不再发给任何形式的奖金。 老干部离休后的生活补贴,自批准离休之日起按年发给。 已经离休的老干部(包括退休改离休的干部),从本规定下达之日起按年发给生活补贴。 第四条老干部办理离休手续后,由国务院委托离休干部所在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授予“老干部离休荣誉证”。“老干部离休荣誉证”由国务院统一制定。 第五条离休干部所在单位,要根据需要,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机构或确定专人负责,做好为老干部服务的工作。

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号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6〕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杜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 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有关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国有企业办学校、公检法机构向地方移交工作基本完成,部分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已移交地方或进行了改制。但目前全国范围内仍然存在大量国有企业办社会机构,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等历史遗留问题较为突出,人员管理、运营费用负担沉重,已经严重制约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国

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竞争,集中资源做强主业,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政企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 (二)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企业特点,因地制宜、分类处理,不搞“一刀切”,允许采取分离移交、重组改制、关闭撤销、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化运营管理等不同方式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改革思路清晰、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率先推进,改革情况复杂的地区可以试点先行、逐步推进。 (三)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分担成本。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国有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承担主要成本;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根据企业分级监管关系及历史沿革等因素,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国发[2000]42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

?【法规标题】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务院 ?【发文字号】国发[2000]42号 ?【颁布时间】2000年12月25日 ?【生效时间】2000年12月25日 ?【全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试点方案》组织试点。现就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建立完善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各地区和有关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做好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国务院将成立由劳动保障部牵头的国务院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国务院试点工作小组),负责对试点工作的具体协调和指导。试点地区也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试点工作。 二、严格选定试点市,精心组织实施 国务院确定,只选择辽宁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是否进行试点,如决定试点,可确定1个具备条件的市进行试点。各地区确定的试点市名单要报国务院试点工作小组备案。试点市一经确定,要根据《试点方案》尽快拟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完善有关政策 各试点地区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试点工作小组报告。国务院试点工作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完善有关政策,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除辽宁省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试点市外,其他地区仍然执行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办法。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继续全力做好两个确保工作,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各项社会保障工作,确保社会的稳定。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 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原则,经报请党中央批准,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并决定

国发〔2015〕2号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发〔20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二、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

国发二号文件试题及六

国发二号文件试题及六 国发2号文件考试试题 单位: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1.5分共90分) 1、国发〔2012〕2号文件指出:贫困和落后是贵州的主要矛盾 加快发展是贵州的主要任务。 2、国发〔2012〕2号文件强调:坚持自力更生加大国家支持力度充分发扬不怕困难、艰苦奋斗、攻坚克难、永不退缩的贵州精神。 3、国发〔2012〕2号文件强调: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发挥贵州比较优势,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需要; 是增进各族群众福祉,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有力支撑;是加强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大举措。4、国发〔2012〕2号文件的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

式;坚持统筹协调促进“三化”同步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坚持自力更生加大国家支持力度。 5、国发〔2012〕2号文件指出:坚持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牢固树立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把后发赶超与与加快转型有机结合起来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道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 6、国发〔2012〕2号文件从空间布局上把贵州划分为黔中经济区;黔北经济协作区;毕水兴能源资源富集区;“三州”等民族地区。 7、国发〔2012〕2号文件提到:加快推进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及其他民族自治地方跨越发展。重点发展文化旅游、磷煤化工、新型建材、民族医药和农林产品加工业打造具有国际影响的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区。 8、国发〔2012〕2号文件的是战略定位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特色轻工业基地、以航空航天为重点的装备制造基地和西南重要陆交通纽; 9、国发〔2012〕2号文件指出:要按照“黔中带动、黔北提升、两翼跨越、协调推进”的原则充分发黔中经济区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建设黔北经济协作区积极推动毕水兴(毕节、六盘水、兴义)能源资源富集区可持续发展大力支持三州”(黔东南

【重磅】根据国发(2016) 7 号文件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煤矿的全部关闭

【重磅】根据国发(2016) 7 号文件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 煤矿的全部关闭!! 根据国发(2016)7号文件规定,煤炭行业落后产能分为两类。一、尽快依法关闭类(2016年底前全部淘汰);1.核定生产能力在3 万吨/年及以下煤矿;2. 核定生产能力在9 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按照各地已制定的工作规划或计划逐步关闭或淘汰退出);3. 超层越界拒不退回的生产或建设煤矿;4. 资源枯竭的煤矿;5. 停而不整或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6. 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仍然组织生产的煤矿;7. 瓦斯防治能力没有通过评估,且拒不停产整顿的煤矿企业所属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8. 与大型煤矿井田平面投影重叠的煤矿;9. 经停产整顿,在限定时间内仍未实现正规开采的煤矿;10. 经停产整顿,在限定时间内没有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的煤矿;11.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9 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12. 灾害严重,且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煤矿;13. 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的煤矿;14.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应依法予以关闭的煤矿。二、在1至3年内淘汰类(2018 年底前全部淘汰);1.产能小于30 万吨/年且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2. 产能

15 万吨/年及以下且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3. 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各产煤省(区、市)要结合资源赋存、开采 工艺和技术装备现状、环境保护等,研究制定本地区煤炭落后产能标准,为确定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目标提供依据。

国发〔2015〕3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5〕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有关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2080万套、农村危房1565万户,其中2013—2014年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820万套、农村危房532万户,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发挥了带动消费、扩大投资的积极作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但也要看到,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目标相比,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特别是待改造的棚户区多为基础差、改造难度大的地块,在创新融资机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同时,农村困难群众对改善居住条件、住上安全住房的诉求比较强烈,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要求十分迫切。为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有效促进经济增长,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稳增长、惠民生,明确工作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制定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三年计划)。2015—2017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其中2015年58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其中2015年432万户),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布局合理、运行安全、服务便捷。 二、加大改造建设力度

0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下简称《决定》),是指导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思想深刻,内涵丰富。认真学习掌握和全面贯彻《决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为加深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决定》基本精神的理解,保证《决定》提出的各项重点工作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落实,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决定》深刻阐述了安全生产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联系,高度概括了安全生产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以及企业生存发展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干部职工一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点思想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认清肩负的使命,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扎扎实实抓好工作,努力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自觉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继续以体制、法制和队伍三项建设为重点,下功夫抓好强化政府领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依据《决定》提出的奋斗目标,紧密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分别提出到2007年、2010年和2020年各个不同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预期目标。真正把安全生产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做到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共同推进。发挥安全生产目标的导向、约束、激励和评价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实现目标而共同努力。 三、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完善监管体系。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以《决定》为依据,加强与相关地方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指导督促其尽快建立能够独立履行《安全生产法》执法主体职责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并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切实提高其权威性。工矿企业较多、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乡镇,也要设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专业监管人员。通过努力,尽快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国发47号文件

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有效促进了耕地保护;同时,一些地方在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进行了将通过整治节约的少部分农村建设用地以指标调剂的方式按规划调整到城镇使用的政策探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下简称增减挂钩试点),对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扩大试点范围、突破周转指标、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等一些亟需规范的问题,侵害了农民权益,影响了土地管理秩序,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纠正。为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 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要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要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 要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改善环境的原则,以农田整治为重点,立足提高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比重,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与散乱、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相结合,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其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 (三)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要依法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整治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在优先满足农村各种发展建设用地后,经批准将节约的指标少量调剂给城镇使用的,其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切实做到农民自愿、农民参与、农民满意。 二、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 (四)坚决扭转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倾向。 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农民新居、城镇发展等土地整治活动,合理设置建新、拆旧项目区,确保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布局更合理,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高,实现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要坚决扭转在增减挂钩试点中重建新、轻拆旧、重城镇、轻农村单一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倾向,坚决纠正少数地方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

以国务院2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促进六盘水市新型工业化发展

以国务院2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促进六盘水市新型工业化发 展 摘要:本文以《关于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指导,阐述六盘水作为贵州的重要工业基地,要实现自身的跨越式发展也必须走新型工业化的发展道路。 关键词:国发2号文件;工业化;新型工业化 abstract: this article by “the guizhou on promoting the sound and rapid eco-social development certain opinions”as the guide, this paper expounds liupanshui as an important industrial base in guizhou province, in order to realize their own great-leap-forward development must also be walking on the new industrialization path of development. kwords:nation file no.2 ;industrialization;new industrialization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新型工业化的含义与基本要求 1.1新型工业化的含义 新型工业化是在新技术革命背景下、以信息化为基础的赋予了新内涵和新标准的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的了发展道路是我党对工业化理论的新发展,是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出发,以应对全球化竞争而提出来的战略方针。新型工业化的要点:一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注重信息化的作用。即“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

学习贯彻国发[2012]2号文件宣传方案

学习贯彻国发〔2012〕2号文件工作宣传方案 为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2号,以下简称《意见》),确保《意见》各项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宣传目标 通过电视台、网站、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展现我县在深刻领会和把握《意见》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点上见成效;在深刻领会和把握《意见》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新举措上见成效;在深刻领会和把握《意见》中强调的重点内容上见成效。 三、宣传措施 在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必须明确一个意义、突出两个重点、注重三个到位、调动四个积极性,确保《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在我县有声有色地开展。 (一)明确一个意义,就是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学习宣传贯彻的自觉性。 (二)突出两个重点,就是要把全县所有领导干部职工作为学习宣传的重点,把《意见》中央全面支持贵州发展的政策的重要内容作为学习的重点,吃透政策精神,用好用活政策。

(三)注重三个到位,就是宣贯工作计划部署到位、组织保障到位、宣传效果到位。 (四)调动四个积极性,一是调动媒体参与宣传的积极性;二是调动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主动宣传的积极性;三是调动县内社科理论专家深入宣传的积极性;四是调动全社会广泛宣传的积极性。 四、宣传步骤 学习宣传贯彻要按照“开局大造声势、宣传贯彻始终、多种形式结合、取得效果明显”的原则,做到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面上宣传与深度宣传相结合,媒体宣传与开展活动相结合。要集中开展“四个一”活动。 一是开辟一个学习专栏,通过县政府网站平台开辟专栏,对《意见》进行广泛传播,加强学习讨论。 二是开展一期领导专访,县电视台采访县四大班子领导对《意见》主要精神和重点内容的深刻解读。 三是发送一条宣传短信,通过移动公司短信平台,向广大市民发送《意见》重点内容的短信。 四是组织一批外宣稿件,通过《铜仁日报》、《贵州日报》等媒体,展示我县学习《意见》的成效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率先学习好、领会好《意见》精神,把握好核心内

国发〔〕号文件政策解答完整版

国发〔〕号文件政策解 答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国家发改委关于国发〔2006〕17号文件政策解答 一、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历史背景 1、大中型水库的标准是什么 答:大中型水库是指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含1000万立方米)或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上(含5万千瓦)的水库和水电站工程。 2、大中型水库在哪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答: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修建各类水库万多座,其中,大中型水库3800多座,总库容为5542亿立方米,水电装机容量亿千瓦。这些水库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等方面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3、我国大中型水库移民的基本情况是什么 答:截止2006年6月底,全国大中型水库移民现状人口2500多万人,其中农村移民2288万人。有关资料表明,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总体仍比较困难,有相当部分移民处于贫困状态。 4、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哪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答:改革开放以来,为妥善解决水库移民问题,中央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水库移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 1981年《财政部、电力工业部关于从水电站发电成本中提取库区维护基金的通知》(电财字〔81〕第56号),设立了库区维护基金,用于水库维护和解决库区的遗留问题; 198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电力部关于抓紧处理水库移民问题报告的通知》(国办发〔1986〕56号),设立了库区建设基金,用于解决1985年底以前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等部门关于加快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号),确定从2002年至2007年,用6年时间,解决水库移民温饱问题。重点是加强移民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的生产、生活和生存条件。 1996年国家计委、财政部、电力工业部和水利部《关于设立水电站和水库库区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计建设〔1996〕526号),设立了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对1986—1995年间投产和1996年以前国家批准开工建设的大中型水电站和水库移民进行扶持,重点解决库区移民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滞后等遗留问题。同时各地也积极出台了增加移民投入的各项政策措施。 5、我国水库移民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答:一是积极稳妥地做好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确保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为经济社会

国发〔2006〕17号文件政策解答

国家发改委关于国发〔2006〕17号文件政策解答 一、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历史背景 1、大中型水库的标准是什么? 答:大中型水库是指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含1000万立方米)或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上(含5万千瓦)的水库和水电站工程。 2、大中型水库在哪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答: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修建各类水库8.5万多座,其中,大中型水库3800多座,总库容为5542亿立方米,水电装机容量1.2亿千瓦。这些水库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等方面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3、我国大中型水库移民的基本情况是什么? 答:截止2006年6月底,全国大中型水库移民现状人口2500多万人,其中农村移民2288万人。有关资料表明,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总体仍比较困难,有相当部分移民处于贫困状态。 4、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哪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答:改革开放以来,为妥善解决水库移民问题,中央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水库移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 1981年《财政部、电力工业部关于从水电站发电成本中提取库区维护基金的通知》(电财字〔81〕第56号),设立了库区维护基金,用于水库维护和解决库区的遗留问题; 198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电力部关于抓紧处理水库移民问题报告的通知》(国办发〔1986〕56号),设立了库区建设基金,用于解决1985年底以前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等部门关于加快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号),确定从2002年至2007年,用6年时间,解决水库移民温饱问题。重点是加强移民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的生产、生活和生存条件。 1996年国家计委、财政部、电力工业部和水利部《关于设立水电站和水库库区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计建设〔1996〕526号),设立了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对1986—1995年间投产和1996年以前国家批准开工建设的大中型水电站和水库移民进行扶持,重点解决库区移民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滞后等遗留问题。同时各地也积极出台了增加移民投入的各项政策措施。 5、我国水库移民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解读国发2号文件对贵州意义解读之5

解读国发2号文件对贵州意义解读之五 为国发2号文件的实施保驾护航 1月1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文件)。文件准确把握贵州省情“脉搏”,抓住贵州发展关键,站在科学发展的新起点上,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以来贵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系列发展思路上升到了国家层面,在顶层设计上对贵州省提出的主基调、主战略等给予了充分认可,进一步明确贵州推进跨越发展的努力方向、目标任务和方法途径,为贵州发展急需解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给予了明确的政策支持。这是贵州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标志性事件,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国发2号文件是国务院首次出台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确定了贵州省在全中国的战略定位。要求把贵州建成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特色轻工业基地、以航空航天为重点的装备制造基地和西南重要陆路交通枢纽,同时建设成为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创新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以及长江、珠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为贵州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国发2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极高、针对性很强的重大举措,为推动贵州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政策、项目、资金多方面的有力保障和强大支持。明确了在贵州省实施的13项试点、15项示范、10项重要规划和176项重大工程项目。从政策精神看,批准贵州省做试点示范,就是允许贵州省先行先试、先人一步、率先突破;要求贵州省做规划、实施具体的工程项目,也是对贵州省的特殊支持。这些支持贵州省加快发展的重大政策效应将是不可估量的。 国发2号文件提出,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减少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投资环境。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降低民间资本准入门槛,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这些以“改革开放”带动经济发展的理念、政策和措施,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港澳及海外投资。 这一系列重大举措的顺利实施,都需要一个共同的基础条件,那就是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诚信公正的市场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必须要以前所未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担当起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重担,

国发〔2015〕6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017370000.html,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国发〔2015〕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16年起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自2006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义务教育逐步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但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学生流动性加大,现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已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要求。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不统一、经费可携带性不强、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综合改革有待深化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在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教育领域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重大举措。这有利于推动省级政府统筹教育改革,优化教育布局,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在更高层次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实现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国发文件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通知 建房[2010]155号 颁布时间:2010-9-30发文单位: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环境厅、国土资源局)、监察厅(局):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件”)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积极的变化。为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10号文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严格实行问责制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房地产市场实际,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实施细则,加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已印发实施细则的地区,要根据最近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将对省级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与问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二、完善房地产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稽查。利用房地产价格评估等手段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对二手房交易中订立“阴阳合同”等偷逃税款行为的查处。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三、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全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严格住房用地供应和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的管理,加大对各地2010年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供应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切实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各地要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加快建设进度,强化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对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 五、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加强舆论正面引导 各地要加快房地产市场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为群众住房消费和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符合国情的住房消费观念和打击违法投机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二O一O年九月三十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