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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要备足弹药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要备足弹药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要备足弹药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要备足的“弹药”

2016年司法考试的大幕已徐徐拉起,众多在职的考生毅然踏上了这条并不平坦的道路。让我回想起来自己当年的备考之路。我是一个非法律专业的考生,一次很偶然的机会,听说司法考试号称中国第一难考,所以井底之蛙也想见识一下中国第一难考,所以就参加了考试,有些无心插柳地通过了,我想除了我运气好之外,也有一点点小经验和备考2016年司法考试的考友们分享,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心理准备

“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虽说失败乃成功之母,但失败同时带来的心理阴影是不利于下次考试的。所以,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一鼓作气,背水一战!

如果你的工作不是忙到不可开交的份上,我劝你不要一时冲动去辞职,辞职会给你带来很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不要自找麻烦。当然,在职备考也要保持低调。不要到处宣扬你参加了司考(俺可吃过亏)。吾国民众多好“看别人好戏”,这些小人如夏日蚊帐外的蚊虫,虽然咬不到人也嗡嗡作响扰你视听。特别是那种小心眼的上司,更不能对他(她)漏半点秘密!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时间有限,娱乐和学习,只能选其一;想过司考就在3个月内和DISCO、酒吧、饭局、逛街等

说拜拜!

二、备足弹药

1、必备“三大本”

有的考友广纳法学界百家之言,其实那样不利于考试。司法考试不是培养学者的考试,不需要百家争鸣,遇到疑惑就查指定用书!

2、精选参考书

参考书宜精不宜多,多了你也看不过来,只能用来装饰书橱(其实也用不上,基本上过期作废)!其实,有本质量上乘的法条足矣!

3、习题

建议认真做做真题,有空的话再做点模拟题,有助于熟悉题型。每年考试题目内容虽变,但题型是类似的,而且真题也有利于你体会考试的重点。独角兽司考网校老师常说,“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来年真题”。此言不虚,大家考过就知道了。白皮书多有诟病,但对于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来说还是不得不买它!因为它可以给你指明每个章节的重点所在,同步检验和强化你的看书效果。

3、辅导班

对于非法本的考友,有条件的话参加一个辅导班,一个即可!辅导班上,老师能给你指条明路,还能获得一些我们关注不到的司考最新信息(信息就是分数),但是不要迷信

老师的押题!我建议在职备考的朋友报个网络辅导班:其一,比面授的辅导班便宜多了;其二,学习时间自己安排,不影响上班。报了网校的全程班,七个阶段数百课时,区区800 元就解决了备考各阶段的听课问题。很重要的一点是,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视频课件,都是有同步字幕的,从而使复习有事半功倍的效果。更重要的是网校工作人员服务热情,老师授课认真,让我受益匪浅。大家不妨联系一下听听看!但是考友不要对每个老师抱很高的期望,有些老师固然不错,但有些老师不见得适合你的口味。另外,俗话说:老师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老师只是领路人,他既不能代替你学习,更不能代替你考试!

三、任务安排

我安排了3个月的复习时间,但最后一个月由于上班忙,只好把行政法、宪法、法理忍痛割爱,只匆匆看了一遍法条。建议非法本的考友用至少6个月的工作之余复习,那样时间就比较宽裕了。

最先看的应该是民法,其后是合同法,然后是国际经济法,这3部相通的,第二轮是刑法,第三轮是看3部诉讼法(可以比较着看),第四轮是需要强化记忆的的宪法、法制史、法律职业道德等。

对于民法,刑法,合同法和3个诉讼法,由于占分较多,适合仔细复习。建议非法律专业的考生可以同时使用3本书:

法条、指定用书和白皮书。我的方法是:对照法条看第一遍,然后是指定用书和白皮书,建议看完一小节就做白皮书,然后按照白皮书提示,在书上划重点!对于宪法、法制史、法律职业道德等也不能放弃,很容易得分的科目,主要是根据老师划的重点复习。这3门不要放弃呢!三国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以独角兽司考网校老师的讲义和兽题库结合为妙。三国法考分不少,基本每年都有40多分,考点又多,可以考得很徧,所以必须精确记忆。商法、经济法等科目不建议做白皮书,因为太费时间!看法条和讲义基本足矣。由于最后一个月中有2周工作繁忙,法理、行政法我只是翻了翻,所以不敢有建议,以免误导大家。论述题可以在考试前强化一下模板!

司法考试是过关考试,不是争当三好学生要考得优秀,所以抓大放小是必须的,抱好西瓜后再捡芝麻。当然一些小课中容易的分数也要拿好了,比如说法制史和法律职业道德。

四、复习误区

其一,看书看到结束,回头想想,什么也想不起来。那么,当你看完第一章,你就回头想想,这一章讲的是什么。当你看完第二章,你就回头想想前两章讲的是什么……以此类推。总之看书要多思考,思考人生就不必了,等考完再思考,思考司考是不可少的。其实,跟着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课

程,在老师的指导下,按部就班分阶段复习强化的效果相当不错。大家要多提醒自己:我复习四个月,人家也复习四个月,我是本科,人家也是本科,我凭什么超过这十几万人?!

其二,法本生们请自己想想:大学这四年,你曾经看过几部法规汇编?或者说你看了多少个法律条文?大学本科的法学教育重的是理论,而司法考试考的重点是法条,所以,当你准备复习或已经开始复习的时候,别自以为是:我是法本。如果你有这样的骄傲,用来提高自信心可以。

其三,关于整理,我不赞成自己平时做过多的整理(当然作为熟悉过程当然很好),另外要指出的是,很多朋友把法规中的数字当重点,见到有人将所有有数字的法规整理出来了,这是绝对错误的,浪费时间不说,这么多类似法条整理出来,你又能背出多少,司考重的是理解,偶尔会出现考数字的(除个别多次考过的我不敢保证),它的题目如果出了数字,则必为记忆题,出题老师是不会出这么没水平的题的。

朋友们,司法考试并不难,难在我们如何战胜自己!最后祝大家2016年司法考试顺利!

现代艺术设计—仿生造型设计欣赏

课时:一课时 教学版本:人教版全一册美术欣赏必修本第十八讲 教学年级:高一年级仿生造型设计 执教者:广东省顺德市容山中学边东利仿生造型设计 教学目的: 1、进一步了解时代、思想意识、服务对象、审美趣味、仿生造型与艺术形式的关系。 2、体会简洁、大方、自然、人性化的艺术美感。仿生造型设计 教学重点: 1、对仿生设计概念的理解和认识。 2、理解仿生设计的作用和意义。 教学难点:仿生设计的创意联想及其应用 教具:仿生造型设计欣赏多媒体 学具:纸张、钢笔或圆珠笔 教学过程: 1、导入:请同学们回忆一下小学所学过的知识: (1)锯是谁发明的?怎样发明的? (2)卡通片欣赏:伪装术 (设计意图:仿生造型设计欣赏教案,小问题和卡通片导课易把学生的注意力吸引到教学中,同时起到点题和解题的作用) 出示课题:现代艺术设计 ————仿生造犁设计欣赏 2、图片欣赏: (1)出示家居服装交通电器军事建筑仿生图片,让学生根据所出示图片总结其特点。(教师引导、学生参与) (2)归纳学生发言 (本步的设计意图:在于让学生由浅入深、由感性到理性理解现代仿生设计在生活中的应用,并扩展学生的思路,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3、模拟销售推荐活动: 出示对比图片 1、仿生冰箱 2、一般普通冰箱 由学生推荐本班6位同学分别代表甲、乙两个小组,每组三人。把其他同学分为两个大组分别做为智囊团进行小辩论,向我推荐这两款冰箱, (本步的设计意图重视学生学习的主体性,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也是学生自主性学习的体现。同时,在辩论中更好地理解仿生的应用)。 4、创意联想: 出示联想原形图片1、牛 2、花 3、树叶 4,兔子 5、羊 6、长颈鹿 要求每个小组选择三个原形图片进行创意联想 (本步的设计意图:作业采取集体创意的形式,在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和发散性思维的能力、同时也注重到学生学习中的个体和群体的合作精神,让所有的学生参与到自主的学习中)。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二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二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考点】不作为 【解析】A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法无明文规定不作为罪”的原则适用于所有犯罪类型,不作为犯罪亦不例外;但是,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并不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而有可能来源于生活经验(理论上称之为“开放的构成要件”)。 B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作为可能性的具备是成立不作为犯罪的必备条件,不具备此条件,不作为犯罪即不成立。 C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不真正不作为犯并非单纯的不作为即可成立,而是必须其不作为导致一定的法定后果才成立。 D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不作为只是一种实施犯罪的方式,原则上所有犯罪类型均有不作为方式存在的空间。 【答案】D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

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考点】刑法因果关系 【解析】A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王某的财产损失是由乞丐独立导致的,而不可归责于甲,甲只需对其导致的伤害后果负责。 B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虽然在追杀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介入了被害人自身行为,但这一介入因素并不异常,不能阻却追杀行为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 C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虽然直接导致结果的是丙的行为,但丙的行为本身并无不当之处,因此,石某死亡的结果不可归责于丙,而应归责于交警的错误指挥。 D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没有丁的敲诈行为,就不会有陈某的财产损失结果,因此,二者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至于谁获得了财物,不能改变被害人财产损失的事实。 【答案】C 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B项:乙丢失手机后发布寻物启事属于悬赏广告,由民法调整。所以,B项正确。 A项: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个人所得税,甲与税务机关不是平等主体,不由民法调整。所以,A项错误。 C项:丙与女友之间的承诺属于生活关系,不由民法调整。所以,C项错误。 D项:丁作为志愿者去福利院帮工,丁与福利院之间不是平等主体。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解析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C项正确,AB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解析 A项:“赌石”活动在该地盛行,则潘某与商家明确知悉赌石的相关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答案】B 【考点】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答案】C。 【考点】合伙制度概述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答案】A。 【考点】合同的订立 4.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买卖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无效 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乙公司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考点】代理权 5.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2012年上半年,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未要求蔡花腾退。2015年下半年,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腾退,蔡花拒绝搬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蔡永无权要求蔡花搬出 B.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蔡永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C.蔡花系合法占有,蔡永无权要求其搬出 D.蔡永对该房屋享有物权请求权 【答案】D。 【考点】物权的变动 6.甲被法院宣告失踪,其妻乙被指定为甲的财产代管人。3个月后,乙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出售给丙,交付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在此过程中,乙向丙出示了甲被宣告失踪的判决书,并将房屋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的事实告知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民法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民法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答案:B 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答案:C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答案:A 4.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买卖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无效 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乙公司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5.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2012年上半年,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未要求蔡花腾退。2015年下半年,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腾退,蔡花拒绝搬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蔡永无权要求蔡花搬出 B.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蔡永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C.蔡花系合法占有,蔡永无权要求其搬出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带答案和解析

1、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1)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2)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3),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4)论处。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5)。将下列哪一选项内容填充到以上相应位置是正确的? A.(1)地位(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B.(1)职务(2)国家工作人员(3)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C.(1)职务(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D.(1)地位(2)国家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2、下列选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方某在妻子失踪后向公安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确认公安局的行为违法 B.区房管局以王某不履行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 C.某企业以工商局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 D.黄某不服市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直接向法院起诉 3、15周岁的甲非法侵入某尖端科技研究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18周岁的乙对此知情,仍应甲的要求为其编写侵入程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乙成立共犯 B.如认为甲、乙成立共犯,则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从犯 C.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间接正犯 D.由于甲不负刑事责任,对乙应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片面共犯论处 4、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被告为市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 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D.如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5、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起诉与审判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诉人提起自诉后,在法院宣判前,可随时撤回自诉,法院应准许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解析 选择 1.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 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 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 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2. 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 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 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 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3. 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 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 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 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4. 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 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 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 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5. 吴某被甲、乙合法追捕。吴某的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打死甲也可能打死乙。设定吴某对甲、乙均有杀人故意,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 如吴某一枪没有打中甲和乙,子弹从甲与乙的中间穿过,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 如吴某一枪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数罪并罚 C: 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伤,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仅成立故意伤害罪 D: 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实行数罪并罚

关于家具设计中的仿生设计

关于家具设计中的仿生设计 1.仿生家具设计介绍 仿生学bionics是在具有生命之意的希腊语bion上,加上有工程技术涵义的ics而组成的词,大约从1960年才开始使用。生物具有的功能迄今比任何人工制造的机械都优越得多,仿生学就是要在工程上实现并有效地应用生物功能的一门学科。仿生设计则是在仿生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以仿生学为基础,通过研究自然界生物系统的优异功能、形态、结构、色彩等特征,并有选择性的在设计过程中应用这些原理和特征进行设计。仿生家具设计以单纯质朴的自然意象延伸了人们的心灵空间,沟通人与自然的深层本质关系,同时追求自然生命的有机性质,设计出具有现代审美观念的家具产品。 2.仿生家具设计简要分析 大自然中万事万物的空间形态、结构、特征,都是生命本能地适应生长、进化环境的结果,在仿生形态的学习、研究中,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仿生形态解决设计产品问题的方法:①按生物所属种类来划分,有5种仿生方法,它们是动物仿生、植物仿生、昆虫仿生、人类仿生和微生物仿生。②按生物系统特征来划分,有3种仿生方法,它们是形态仿生、装饰仿生和结构仿生。③按模仿的逼真程度可分为具象仿生和抽象仿生。④按模仿的完整性可分为整体和局部仿生⑤按模仿生物的态势可划分为动态仿生和静态仿生。 德国著名设计大师路易吉·科拉尼曾说:“设计的基础应来自诞生于大自然的生命所呈现的真理之中”。这话道出了自然界是蕴含着无尽设计宝藏的天机。归纳现代家具设计中的仿生,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形态的仿生 形态从其再现事物的逼真程度和特征来看,可分为具象形态和抽象形态。 1)具象形态的仿生 具象形态是透过眼睛构造以生理的自然反应,诚实地把外界之形映入眼睛膜刺激神经后感觉到存在的形态。它比较逼真的再现事物的形态。由于具象形态具有很好的情趣性、可爱性、有机性、亲和性、自然性,人们普遍乐于接受,在玩具、工艺品、日用品应用比较多。但由于其形态的复杂性,很多工业产品不宜采用具象形态。具体的形态仿生也是在家具设计中比较多采用的仿生设计方式。 2)抽象形态的仿生 抽象形态是用简单的形体反映事物独特的本质特征。此形态作用于人时,会产生“心理”形态,这种“心理”形态必需生活经验的积累,经过联想和相象把形浮现在脑海中,那是一种虚幻的,不实的形,但是这个形经过个人主观的喜怒哀乐联想所产生的形变化多端、色彩丰富,这与生理上感觉到的形大异起趣。例如孔雀椅的靠背提取孔雀开屏时的产生的“心理”形态,简化形态元素,设计出让人耳目一新的家具产品。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一、(本题20分) 材料一: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材料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总体要求,谈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推进严格司法的意义。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要点)】 (一)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一方面,宪法法律对所有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利予以平等保护,对受侵害的权利予以平等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 1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收起解析| 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B,回答正确 统计 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310次,正确率为90.65%,易错项为A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项:乙丢失手机后发布寻物启事属于悬赏广告,由民法调整。所以,B项正确。 A项: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个人所得税,甲与税务机关不是平等主体,不由民法调整。所以,A项错误。 C项:丙与女友之间的承诺属于生活关系,不由民法调整。所以,C项错误。 D项:丁作为志愿者去福利院帮工,丁与福利院之间不是平等主体。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考点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笔记 编辑笔记 2 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收起解析| 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C,回答正确 统计 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答案】D。 【考点】危害行为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答案】C。 【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答案】A。 【考点】犯罪主体概述自然人犯罪主体 4.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答案】C。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5.吴某被甲、乙合法追捕。吴某的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打死甲也可能打死乙。设定吴某对甲、乙均有杀人故意,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如吴某一枪没有打中甲和乙,子弹从甲与乙的中间穿过,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吴某一枪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数罪并罚 C.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伤,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仅成立故意伤害罪 D.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A。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仿生,造型设计,汽车]浅谈仿生设计在汽车造型设计中的应用

浅谈仿生设计在汽车造型设计中的应用 从世界上出现第一台汽车开始,仿生学就被应用在汽车的整体车型设计上,并一直作为国内外汽车行业设计师们对于前沿车型的一种探索手段。而如今,对生物系统优异的结构、功能及形态进行研究并加以利用,已成为汽车设计与技术革命的新方向,是汽车设计创新与发展的源泉。 1 仿生学的定义及意义 仿生学是对生物系统的结构原理、性状及行为进行研究,并将这一特点应用于工程实践中的一门学科,是一种基于生命科学、工程技术、物质科学等领域的综合性学科。 大自然中的生物种类多样,针对不同的气候条件,各自有着不同的结构与外形,以适应生存与繁衍。因此,我们在汽车设计时,要将目光投向大自然,从它们身上学到巧妙的方式和方法来解决我们在设计上遇到的问题,设计出具有形式独特、功能新颖的汽车。 2 仿生学的应用形式 2.1 结构仿生的意义及应用 在对汽车产品进行设计时,采用结构仿生的方法,参照自然生物的结构原理,包含其运行及组织方式,再辅以当代的设计思维与工艺方法,创作出原始的自然形态结构与现代时尚之美的结合体,这对于在汽车的整体结构设计方面,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所示车型是仿生鱼的脊背结构,其车身后半部参照鱼的阶梯降脊背,称为鱼型汽车。当鱼儿在水中快速游动时,其身体阶梯降处的脊背可储存适量的水,如同水膜包裹全身,从而将鱼与水间的摩擦形式转变为水与水的摩擦,降低了摩擦系数。因此,汽车设计师们采用同样的原理,将汽车车身与空气的摩擦形式,转变为空气与空气的摩擦形式,从而降低了高速行驶时的汽车风阻系数,达到了汽车节能的目的。另外,鱼型汽车不仅在结构上保留了船型汽车的视野开阔、车室宽大且舒适性好的优点,还增加了行李舱的容积。 2.2 功能仿生的意义及应用 在汽车的结构设计中,功能仿生的应用是比较普遍的现象,比较典型的例子是鸥翼式车门的设计,如图2所示。汽车设计师们在对汽车的车门进行设计时,受到鸟类翅膀形式的启发,将常见的横向车门开启转变为纵向开启形式,其设计结构独特、新颖,就好像海鸥的翅膀,在提升汽车整体美观性的同时,又减少了停靠时的占地面积。 2.3 形态仿生的意义及应用 生物所表现出来的形态是适应大自然而生存的一种演变过程,是对待自然属性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这与自然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而对于形态仿生的设计研究,其主要是对自然界生物体的象征寓意与外部形态进行分析,再通过一定的设计和工艺处理方法将之应用到产品中。形态仿生设计可分为抽象形态仿生和具象形态仿生。

产品造型设计中的仿生形态与设计应用分析

产品造型设计中的仿生形态与设计应用分析 作者:artdesign 摘 要:仿生形态是产品造型设计中不可缺少的形态语言之一,本文侧重分析仿生形态的概念以及在产品造型设计中如何运用仿生形态进行设计创新,并提出了应用仿生形态辅助产品造型设计的运作程序。 产品造型设计中的仿生形态与设计应用分析 Bionics Form and Design Applying Analyse in Product Moulding Design天津理工大学 钟蕾ZHONG Lei 天津师范大学 张海林ZHANG Hailin 摘 要:仿生形态是产品造型设计中不可缺少的形态语言之一,本文侧重分析仿生形态的概念以及在产品造型设计中如何运用仿生形态进行设计创新,并提出了应用仿生形态辅助产品造型设计的运作程序。 关键词:仿生形态 产品造型 设计 Abstract: Bionics form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language in product moulding design.This paper emphasis on analyzing the concept of bionics form and how to use bionics form in creative design, also put forward working program of using bionics form aid product moulding design. Key words: Bionics form; Product moulding; Design 仿生形态是机能形态的一种,仿生形态是受大自然启示的结果,是产品造型设计中不可缺少的形态语言。作为对人类生活方式有着广泛影响力的工业设计,也是现代社会非常重要的行业之一。因此,可在工业设计中引入仿生形态的概念,以创造出符合现代生活需求的众多产品,并促进工业设计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1、 何为仿生形态 图一 仿生形态主要是指富有生长机能的形态,仿生形态既有一般形态的组织结构和功能要素,同时又区别于一般形态,它来自于设计师对生物形态结构的模拟应用。仿生形态的模拟创造由来已久,最早把仿生形态应用在工业设计中的创始人是美国空军宇航局的少校J?E?斯蒂尔。仿生形态造型并非完全的模仿自然,而是运用仿生形态原理通过对自然物、人工物以及生物形态的分析、研究,借助对象形态的特征,启发构思,发挥想象力进行再创造的造型方法。1505年达?芬奇曾模仿蝙蝠的构造,构想,绘制了飞行器的设计草图,后经400余年的研制,人类实现了飞上天空的梦想,德国著名的设计大师科拉尼的交通工具,照相机等产品的仿生设计,把仿生形态造型的创造提高到新的境界,形成独特的造型风格,至今不衰。(图一)为科拉尼设计的汽车,他在设计中最先考虑的是产品的空气动力学特性,因此,他所设计出来的汽车有着鸟一样的外观:自由流畅的曲线,酷似鸟的翅膀的双翼。他的设计是从

基于仿生造型理论的座椅设计研究-精品

基于仿生造型理论的座椅设计研究-精品 2020-12-12 【关键字】思路、方法、动力、领域、现代、合理、和谐、文明、统一、发展、制定、了解、研究、关键、稳定、地位、根本、要素、基础、环境、工程、途径、重点、需求、方式、特色、标准、结构、水平、反映、关系、增进、分析、塑造、丰富、满足、服务、指导、促进、扩大、创新、提高、改进、新突破、用心 基于仿生造型理论的座椅设计研究 袁媚1曾小波2 (1.武昌工学院,湖北武汉430000;2.深圳国银通宝有限公司,广东深圳518000) 【摘要】随着时代的变化,科技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需求变得更加多样化。座椅一直在人类文明的发展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中国,从席地而坐到如今的各种姿态,消费者对座椅的需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最初的单一的功能发展到如今的工作,休闲,娱乐,收藏等各种各样的需求。工业革命后,随着新材料的出现,越来越多的生厂商开始注重产品的个性化,消费者的需求也变得日新月异。在现代工业设计领域,产品造型仿生设计是一种重要的设计方法。论文从产品造型、人机工程、产品语义学等方面收集了大量信息,对座椅的现状进行分析,通过研究消费者的需求和兴趣,并基于现代设计理论研究,从坐具所具有的功能,形态和结构进行分析,考虑现代生活中人们的实际需求,设计出符合我们生活方式和审美的座椅。 关键词座椅;仿生设计;造型设计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技文化的发展,工业设计由以机械化大批量生产为特征走向以信息化为特色的“后工业社会”。其范畴由主要为第二产业服务扩大到第三产业和其他新兴产业。当代设计出现多种发展趋势,而不是一味追求大批量的生

产,其中就有一种趋势,以小批量多品种满足不同消费者的设计需求,不仅具有批量生产低成本的优点,还满足了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产品个性化的渴望。 论文从仿生设计、人机工程、产品语义学等方面收集了大量信息,对座椅的现状进行分析研究。通过研究消费者的需求和兴趣的变化,并基于现代设计理论研究,从坐具所具有的功能,形态和结构进行分析,考虑现代生活中人们的实际需求,设计总结出符合现代人类生活方式和审美的座椅。 1仿生设计学与座椅设计 1.1仿生设计学的内容 仿生设计学(DesignBionics),它是在设计学和仿生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边缘学科,涉及到多种相关学科。其研究范围广泛,研究内容丰富多彩,由于涉及到设计学、仿生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等多种学科,因此很难对其进行准确的分类。 1.2仿生设计学的法则 (1)仿生物形态的设计 仿生物形态的设计是在对自然生物体进行外部造型的认知和创新,重点在于生物外型的美感特征与人类审美需求回归自然,是仿生设计最重要的法则。 (2)仿生物表面肌理与质感的设计 主要通过对生物表面机理和质感的观察与研究,寻找或提炼出一种具有内在功能需求,具有生命意义的表面肌理或质感。它不仅仅是一种触觉或视觉的表象,更具有更深层次的自然属性和生命意义。 (3)仿生物结构的设计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解析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解析 D项:丢失枪支不报罪、遗弃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属于不作为犯。所以,D项正确。 A项:根据《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所谓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其义务来源包括以下:(1)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2)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刑法将不作为犯罪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纯正不作为犯或真正不作为犯,即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二是不纯正不作为犯或不真正不作为犯,即行为人以不作

为形式实施的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所以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须由法律明文规定,不真正不作为犯可以有其他义务来源。所以,A 项错误。 BC项:对于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应具有以下三项内容:(1)行为人具有作为的义务;(2)行为人有作为的可能;(3)行为人违反了作为义务,造成了构成要件结果的发生。所以,B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解析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C项:丙酒后开车,与石某撞车身亡之间,介入了交警指挥不当的因素,而此因素的介入具有异常性,足以中断丙酒后开车的行为与石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带答案和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带答案和解析

1、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经过甲的同意 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 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

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 2、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 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 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 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回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公安司法人员的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需要自行主动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

仿生造型设计的表达意义_王晖

摘要:笔者用一些关键词总结、概述商品形象的文化,针对产品的功能、形态、色彩,细化到故事、情感、文化主题,在产品仿生造型设计中注入人性因素,使产品满足消费者基本的物质需求和生理需要。 关键词:仿生造型设计仿生意义 当今,在功能、技术许可的前提下,产品仿生造型设计的感性内涵,如人的梦想、体验、故事、情感、文化等人性因素,都被注入产品设计中,用来满足消费者基本的物质需求和生理需要,使其产生精神的愉悦和其他情感效应。苹果公司和诺基亚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上异彩缤纷、大放光芒,这些公司在高科技人性化方面都颇有建树,结合了仿生造型设计独特的简洁、实用和欢愉的特点,还融合了先进的技术,创造了许多充满个性和人情味的产品。具体来说,仿生造型设计的表达意义有以下几点: 一、幽默表达 与情感与美感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是幽默,在中国,林语堂是最早提倡幽默的人,“幽默是人类心灵舒展的花朵”,就是其经典言论。幽默就是要学会观察普通人不会注意的矛盾,大胆地抓住矛盾的主题,还要快速且巧妙合理地揭示矛盾,使人获得新奇感并受到震撼。因此,喜剧就是幽默的一种智慧表现,其特色主要是滑稽、讽刺、嬉戏。好多产品的表达方式都被赋予了幽默感。幽默为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乐趣且益于我们的身心健康。 与此同时,由于社会的进步,生活中慢慢地多了“闲暇”,人们的生活也更加愉悦。很多时候,人们对生活的体验大多源于享受生活的“游戏”。如,Mplayer播放器不仅是音乐播放器,也可以被随身携带,也可以被当做手机、包包的挂绳。它由3个圆球组合起来,外形酷似可爱的迪士尼动画角色米奇,好玩而又易于操作。调音量只需要轻轻转动Mplayer的耳朵,操作方式很奇特。 幽默呈现的形式还有忧郁感伤、揶揄抨击。仿生造型设计还可以反映社会现象,其意义是通过替代性间接地传达思想,以象征的方式告诉人类要时常关注自己的生存环境。设计师还可以通过仿生造型设计将生活中的灾难进行相反的演绎,把悲伤转化成喜悦,让人们眼前一亮,那份惊喜可谓别具一格。 二、滑稽表达 滑稽的表达方式是才情焕发、温婉曲折的。如,网络上畅销的隔热手套就是比较实用且有意义的产品,受到了人们的青睐。当然,如果使用者认为一件产品具有滑稽意义,即使其变旧了,也不会随便地将其抛弃。它的设计始终都是简练和严谨的,也被融入了后现代主义的艳丽、怪诞、新奇,其设计情调幽默、欢快。 三、浪漫表达 浪漫的含义是富有诗意和充满幻想的,同“美丽”一词相似,代表了一种品质。人需要产品的形式具有诗意,产品的说服力首先体现在其拥有美丽的外形,其次表现为对诗意和幻想的关注。 1.拟古 人的心态中有一种是怀旧意识,其是人们对多样性或传统元素差异性的感受和寄予。不管是寻找原有的设计灵感,或者是对历史的追怀,都应该再次认识自己生活的价值。 2.自然之趣 愉悦可在自然风物中被寻找到。多关注身边的小动物及花花草草,就能欣赏到自然之美,进而体会到自然之趣。如Jeremy Cole灯具,其艺术风格典雅古韵、形神具备、浑然天成,既在艺术里实现了自然的美,又显示出创造美的艺术。 四、幻想表达 每一个时代都需要幻想,要满足某种愿望就需要超越现实。自世嘉玩具依靠电子宠物iFish、iDog成功征服了海洋与陆地之后,2006年又给我们带来了最新的产品,电子宠物花iSmile。iSmile能够通过中间的OLED显示屏,显示多达5种不同的表情。花瓣部分不仅能够提供发光的色彩显示,同时还集成了光感应功能,工作环境条件为200~350lux的日光灯环境。舞动的叶片能够随输入的音乐不断舞动,而花盆部分的感应按键,能够激活iSmile的几种表情以及基本的开关功能。当然这么多表情都会通过扬声器配合有趣的声效传递给使用者。当你播放一首缓慢的民谣将会使iSmile的心情变得舒缓,显示各式柔和的闪灯效果,花瓣会缓慢摆动,同时愉快的脸部表情显示在LCD 屏幕上,而当播放一些重金属或Hip Hop音乐时,iSmile将会作出更活泼的反应。 五、环保表达 节能环保是现代社会永恒的话题。后现代社会的设计并非体现人对自然界的统治,反而追求的是人对技术和理性感情力量的统治。注重生存的发展方向在设计中也有体现:首先要保护生态环境,其次要追求人性化设计,把回归自然的意义凸显出来。与此同时,应做好回收利用,将废弃物的物品材料再度运用到合适的结构中,使其仍然可以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万书元.艺术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2]梅子涵等.中国儿童文学五人谈.新蕾出版社,2001. [3]《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 [4](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诗学.陈中梅,译.商务印书馆,2005. [5]易中天.艺术的特征.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 [6]肖世华.工业设计教程.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作者单位:荆楚理工学院艺术学院) 编辑王树凯 仿生造型设计的表达意义□王晖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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