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2016年我国税收法规变化频繁 进项税额抵扣变化时的账务处理

2016年我国税收法规变化频繁 进项税额抵扣变化时的账务处理

2016年我国税收法规变化频繁 进项税额抵扣变化时的账务处理
2016年我国税收法规变化频繁 进项税额抵扣变化时的账务处理

2016年我国税收法规变化频繁进项税额抵

扣变化时的账务处理

2016年我国税收法规变化频繁,会计准则不断的修订与发布,防范税收风险与会计风险源于对税收与会计法规的正确理解.就如何正确认识变化后的税法与会计差异,如何正确进行会计处理等问题进行分析阐述,以帮助财税人员正确进行涉税的账务处理.

进项税额抵扣变化时的账务处理

【本集提示】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变为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变为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法规政策】

财税2016年36号中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净值×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财税2016年36号附件2中规定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上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财办会(2016)27号文件规定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原已计入进项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应当在用途改变的次月调整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按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经上述调整后,应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在剩余尚可使用寿命内

计提折旧或摊销;一般纳税人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或服务等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原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当期转出,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案例1说明】深圳金君洋实业有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用存款购进材料一批准备用于生产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材料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额17000元,当月认证抵扣.2016年7月,公司将所购进的该批材料全部用于职工食堂.

【账务处理】

(1)5月1日购进时:

借:原材料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

(2)7月1日改变用途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福利费) 117000

贷:原材料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00

【特别提示】因职工食堂属于集体福利,根据财税2016年36号,不能抵扣增值税,故作进项税额转出.如果该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不涉及进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相关的税

进项税额的抵扣计算

进项税额就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得增值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得销项税额相对应。?(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得进项税额,分两类:?一类就是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得进项税额;?另一类就是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得进项税额。 1。购进免税农产品得计算扣税: 基本规定 (1) 『正确答案』进项税额=56830×13%=7387、9(元)采购成本=56830×(1-13%)=49442.1(元) ?【例题·单选题】某卷烟厂2012年6月收购烟叶生产 (2)对烟叶税得有关规定? 卷烟,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5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价外补贴、该卷烟厂6月份收购烟叶可抵扣得进项税额为( )。 A.6。5万元B。7、15万元 C、8。58万元 D.8、86万元『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50×1、1×1、2×13%=8.58(万元) 2.运输费用得计算扣税: (1)外购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运输劳务,取得增值税票:进项税额=运输费用×11% (3)外购铁路运输企业运输劳务,取得普通票:进项税额=运输费用×7% (4)外购小规模纳税人运输劳务取得普通发票,不得抵扣。 (5)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购进免税农产品除外)所发生得运输费用,也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例题·单选题】某小型商贸企业为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4月发生如下业务: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7000元、增值税额14790元;购进农民自产得农产品,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销售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70000元、增值税额28900元;销售农产品取得含税销售额40000元;购进与销售货物支付运费取得运输企业货物运输增值税发票5份,总金额7000元。取得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当月通过认证并在当月抵扣。2010年4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 )元。(2011年题目变形) 【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税率与扣除率得运用。

税法计算公式大全

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 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三)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四)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 (五)其他税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 2、房地产税

进项税额的抵扣计算

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分两类: 一类是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 另一类是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以票抵 税 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从海关取得的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计算抵 税 ①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 ②外购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运输劳务:进项税额=运输费用×11% (3)外购铁路运输企业运输劳务,取得普通票:进项税额=运输费用×7% (4)外购小规模纳税人运输劳务取得普通发票,不得抵扣。 增值税扣税 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 售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1.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计算扣税: 项目内容 税法 规定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 计算 公式 一般情况:进项税额=买价×13% 特殊情况: 烟叶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10%为价外补贴; 应纳烟叶税税额=收购金额×20% 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 【例题·计算题】某一般纳税人购进某国营农场自产玉米,收购凭证注明价款为56830元。 『正确答案』进项税额=56830×13%=(元)采购成本=56830×(1-13%)=(元)(2)对烟叶税的有关规定 【例题·单选题】某卷烟厂2012年6月收购烟叶生产卷烟,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5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价外补贴。该卷烟厂6月份收购烟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A.6.5万元万元万元万元『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50×××13%=(万元) 2.运输费用的计算扣税: (1)外购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运输劳务,取得增值税票:进项税额=运输费用×11% (3)外购铁路运输企业运输劳务,取得普通票:进项税额=运输费用×7%

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2016年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营改增全面试点于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此次税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确定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则确定为6%。按照方案要求,营改增后要确保所有行业不增负。具体的营改增税率表如下:

其他事项 一、关于5%征收率: 以下应税行为按5%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除此以外简易计税应按3%征收率计算。 1、销售不动产 ⑴一般纳税人(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准确讲叫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 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⑵小规模纳税人(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准确讲叫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 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⑸其他个人(自然人)销售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⑴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公路经营中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减按3%计算应纳税额) ⑵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⑶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不含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⑷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劳务派遣服务,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并按差额征收的,按5%计算应税额。 4、中外合作开采原油、天然气。 二、其他相关问题: 1、营改增后,增值税征收已从传统的销售及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扩展到销售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2、税法与会计口径的“固定资产”内涵已发生了变化。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不包含 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性质形状发生改变的建筑物、构筑物),而会计口径的固定资产包含不动产;税法规定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固定资产进项可一次抵扣,而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不动产进项只能分期抵扣;而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已将二者分别反映。 3、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差额征税问题。 ⑴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⑵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 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⑶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根据不同情况,可扣除承租 方本金、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等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⑷航空运输业,可扣除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业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⑸客运站场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⑹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其他 单位和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旅游企业的旅游费

税法增值税试题及答案

税法作业 1、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9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购进生产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额17万元,企业委托运输公司运回企业,取得货运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输费0.9万元、建设基金0.1万元、装卸费0.5万元、保险费0.3万元。 (2)从农民手中购入一批粮食,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金额10万元,企业委托运输公司将粮食运回企业,取得货运专用发票,上面注明运费0.8万元。企业将该批粮食的30%用于职工福利,剩余的70%用于产品的生产。 (3)为装饰办公楼购入装饰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额3.4万元。 (4)购入低值易耗品一批,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3.4万元。 (5)因业务需要购入小汽车一辆,供销售部门使用,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价款80万元、增值税税额13.6万元。 (6)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00万元,另收取包装费50万元。 (7)将生产的一批产品无偿赠送给协作单位,该批产品成本为20万元,不含税市场价为35万元。 (8)转让一台2009年9月购入的生产设备,取得含税收入70.2万元。 假设上述取得的发票都已经过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该企业当月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答案: (1)该企业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17+(0.9+0.1)×11%+0.5×6%+(10×13%+0.8×11%)×70%+13.6=17+0.11+0.03+0.972+13.6=31.712(万元) (2)该企业当月的销项税=300×17%+50÷(1+17%)×17%+35×17%+70.2÷(1+17%)×17%=74.41(万元) (3)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74.41-31.712=42.698(万元)。 【解析】 业务1:“营改增”后运费的进项税额按照货运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与11%的增值税税率相乘而得,装卸搬运属于现代服务业,按照服务业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与6%的增值税税率相乘而得。 业务2: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农产品,可以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但用于职工福利的30%属于购进货物用于个人消费,不能抵扣进项税。所以业务2准予抵扣的进项税=(10×13%+0.8×7%)×70% 业务3:为装饰办公楼购入的装饰材料,属于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 业务4:购入低值易耗品,取得的是“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业务5:见2013财税37号文。 业务6:销售产品收取的包装费属于价外费用,应价税分离后计算销项税。所以业务6的销项税=300×17%+50÷(1+17%)×17% 业务7:将自产产品赠送给其他单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按照同类产品的价格计算销项税。所以,业务7的销项税=35×17%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摘要:近年来,全球一体化和经济市场化在日趋增强,中国已经逐渐加快会计和税收制度改革的步伐。在变革过程当中,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了也越来越大,这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和税法体系逐渐独立完善的必经之路,给整个经济的发展带来了重大影响,如何正确处理两者之间差异的协调已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从多角度对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并用实证分析法论证了差异存在的客观性,阐述了过度差异带来的不利影响,并提出了处理会计与所得税差异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方法。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协调 第一部分引言 从古至今,会计与税收一直都是相互联系的,它们始终紧扣其发展历程经历了从统一到彼此分开,再到两者的联合发展,然后到今天为止的根据两者本身规则发展完善的过程。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环境的主要动力,以会计准则为依据,针对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囊括管理层、投资人等提供保证准确完整可信,可供决策的财务报告;此外,企业还应按照税法的规定来承担缴纳税负的责任。在日常的企业活动中,企业应遵循这两个不同的法律规定履行其义务。 近年来,全球一体化和经济市场化在日趋增强,中国已经逐渐加快会计和税收制度改革的步伐。我们的会计和税收体系正逐步慢慢地与公认会计准则(GAAP)和国际税收标准惯例接轨。财政部06年发布了包含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及相关应用指南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从07年1月1日开始在国内上市公司执行,其中具体准则在2014年又发布了3个,所以一共41个。 07年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从08年1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加强税收征管部门和会计政策制定机关之间的沟通交流,完善了在会计核算和税收等方面的规定。新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影响了公司的投资策略并促进企业的发展,从一定程度上让社会资源分配结构更加完美,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并使之呈现稳步快速增长的状态。然而,由于企业和国家奉行目标之间的本质差异,导致会计准则和税法之间的差异。 针对变化莫测的市场经济环境,对于企业而言要求会计制度体现其灵巧性,但税法具有强制性,国家要求企业必须履行纳税义务,他要求体现统一性。两者之间的区别,使会计和所得税法之间有所互异,为更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协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划分处理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划分及处理 随着营改增政策全面试点,原缴纳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全部转变为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适用当期的销项税额减去当期的进项税额,计算出当期应纳税额。但由于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中存在一般纳税人兼营应税项目、适用简易计税项目和发生免税项目,因此存在取得进项税额无法划分而需要计算不得抵扣的情形,这此情形应如何操作处理呢? 一、税法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九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这条是关于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如何进行划分的

规定。理解本条规定应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掌握:一是在纳税人现实生产经营活动中,兼营行为是很常见的,经常出现进项税额不能准确划分的情形。比较典型的就是耗用的水和电力。但同时也有很多进项税额时可以划分清楚用途的,比如:纳税人购进的一些原材料,用途是确定的,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也就可以准确划分。因此,本条的公式只是对不能准确划分的进项税额进行划分计算的方法,对于能够准确划分的进项税额,直接按照归属进行区分。因此,纳税人全部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纳税人全部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可以直接划分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税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大家注意公式指的是“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在施工企业中,假设有A、B两个项目,一个是简易计税项目,一个是一般计税项目,如果能够区分清楚各自的采购业务,比如材料采购业务能够区分清楚,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或不抵扣,只有那些“当期无法划分的”,比如公司总部发生的一些管理费用支出,进项税额属于无法划分,才需要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区分。 二是按照销售额比例法进行换算是税收管理中常用的 方法,与此同时还存在其它的划分方法。一般情况下,按照

2017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2017年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营改增全面试点于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此次税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确定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则确定为6%。按照方案要求,营改增后要确保所有行业不增负。具体的营改增税率表如下:

其他事项 一、关于5%征收率: 以下应税行为按5%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除此以外简易计税应按3%征收率计算。 1、销售不动产 ⑴一般纳税人(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准确讲叫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 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⑵小规模纳税人(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准确讲叫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 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⑸其他个人(自然人)销售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⑴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公路经营中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减按3%计算应纳税额) ⑵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⑶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不含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⑷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劳务派遣服务,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并按差额征收的,按5%计算应税额。 4、中外合作开采原油、天然气。 二、其他相关问题: 1、营改增后,增值税征收已从传统的销售及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扩展到销售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2、税法与会计口径的“固定资产”内涵已发生了变化。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不包含 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性质形状发生改变的建筑物、构筑物),而会计口径的固定资产包含不动产;税法规定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固定资产进项可一次抵扣,而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不动产进项只能分期抵扣;而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已将二者分别反映。 3、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差额征税问题。 ⑴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⑵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 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⑶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根据不同情况,可扣除承租 方本金、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等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⑷航空运输业,可扣除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业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⑸客运站场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⑹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其他 单位和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旅游企业的旅游费

进项税抵扣大全

营改增后可抵扣费用要点大全 (2016-05-23 10:02:40) 转载▼ 标签: 财经 营改增后,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就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进行抵扣,具体的项目及税率分别如下: 一、差旅费 员工因公出差、洽谈业务、拜访客户等所发生的机票费、车船费等交通费用不得抵扣;因公出差所发生的餐费、业务招待费不得抵扣。所发生的住宿费可抵扣的进项抵扣税率为6%。 二、办公费 办公费指单位购买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以及与电脑、传真机、墨盒、配件、复印纸等发生的费用。可抵扣的进项抵扣税率:17%。 三、通讯费 主要指公司各种通讯工具发生的话费及服务费、电话初装费、网络费等,如公司统一托收的办公电话费、IP电话费、会议电视费、传真费等。包含办公电话费、传真收发费、网络使用费、邮寄费。具体的进项税率如下: 1、办公电话费、网络使用、维护费、传真收发费增值税率为11%、6%;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2、物品邮寄费增值税率为11%、6%。交通运输业抵扣税率11%,物流辅助服务抵扣税率6%。铁路运输服务按照运费11%进项抵扣。 四、租赁费 主要包括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植物租赁等。进项税税率分别为: 1、房屋、场地等不动产租赁费:11%。 2、其他租赁,如汽车、设备、电脑、打印机等租赁费:17%。

五、车辆维修费 1、车辆修理费:购买车辆配件、车辆装饰车辆保养维护及大修理等,进项抵扣税率:17%。 2、车辆保险费:进项税税率:6%。 六、物业费 主要指单位支付的办公楼物业、保洁等费用。进项税税率:6%。 七、书报费 指单位购买的图书、报纸、杂志等费用。进项税税率:13%。 八、水、电、暖、气、燃煤费 进项税率分别为: 1、电费:17%,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且供应商采用简易征收,税率为3%。 2、水费:13%;实行销售自来水采用简易征收的,税率为3%。 3、燃料、煤气等:17%。 九、会议费 指单位各类会议期间费用支出,包括会议场地租金、会议设施租赁费用、会议布置费用等。 进项税率分别为: 1、外包给会展公司统一筹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税率为6%。 2、租赁场地自行举办的,取得的发票进项抵扣税率为11%。 十、广告宣传费 主要指单位各种宣传活动的费用支出,进项税率分别为: 1、印刷品的印刷费、条幅、展示牌等材料费:17%。 2、展览活动广告宣传费、广告制作代理及其他:6%。 十一、修理费 包括房屋的维修费、办公设备的维修费、自有机械设备修理费等。进项税税率分别为: 1、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11%。 2、办公设备维修、机械设备维修及外包维修费等:17%。

11大税种税法记忆口诀与计算方法

记忆口诀。 1、税法——消费税销售什么产品要缴纳消费税?口诀:“三男三女去开车” 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三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柴油 2、税法——其他 有些小税种的税金是不能计入“应交-应交”这样的科目的,需要进入费用类科目,以下是记入管理费的四个税金: 口诀:“等我们有钱了,我们就可以有房有车有地有花” 有房:房产税有车:车船使用税有地:土地使用税有花:印花税 3、税法——增值税 在增值税计算中,可抵扣的三个不同的税率为:运费:7%,废旧物资:10%,向农业生产者购入的免税农产品13% 这三个%容易混淆: 口诀如下:“今日好运气”(7)“出门拾废品” (10)“拾了13个农产品”(13) 4、税法——增值税 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包括: ①将货物交给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工程 ⑤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 ⑥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予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⑧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口诀:两代(①.②.)两销(③)非投配(④.⑤.⑥.)几(集)个送他人(⑦.⑧.) 5、税法——增值税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前六项: 口诀:固免非几个非非固(固定资产)免(免税工程)非(非应税工程) 几(集体福利)个(个人消费)非(5.非正常损失购货)非(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 6、税法——增值税 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工程: 口诀:三飞机免雇几个 解释:三飞机 (用于非应税工程、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用购进货物)。免(用于免税工程)。雇(购进的固定资产)。几(用于集体福利)。个(用于个人消费) 7、税法——企业所得税 在所得税里面,关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是: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是(营业)收入的5‰ 。 口诀如下:“开支小于或等于(60%.)最高不得超过(5‰.)去招待” 8、税法——印花税 口诀如下:万三狗女干计(0.03%,购、建、技)千一猪管饱(0.1%,租、管、保) 万五赢家运产茶(0.05%,营、加、运、产、查)千二姑借十万五 解释: 万三狗女干计:税率万分之三的是狗(购销合同)、女干(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计(技术合同)。

税收学专业税法课程学习问题及对策

税收学专业税法课程学习问题及对策 【内容摘要】在大学本科税收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税法》是一门极其重要的必修课。但学生普遍认为该课程难度较大。本文从当前绝大多数高校税收学专业学生学习《税法》课程的实际情况来分析其原因,并提出一些改善对策,以期为今后的教学积累一些经验。 【关键词】税收学;税法课程;人才培养

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要求高校设置的各专业必须“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税收学专业作为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基本专业之一,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国内已有70余所本科院校开设了此专业。而且,社会对税收人才存在稳定需求,这是毋庸置疑的。为了培养社会真正需要的专业人才,各高校对税收学专业的培养方案都进行了精心设计,并随着社会的发展适时地进行改革。但是,《税法》课程一直是一门占据主导地位的专业课程。 一、税收学专业《税法》课程的特点 在大学本科税收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税法》是一门极其重要的必修课。但是,从笔者自身的从教经历和与同行的交流结果分析来看,学生普遍认为《税法》课程难度较大,这与《税法》课程以下几方面的特点有一定的关联。一是《税法》教材文字内容主要由各税种相关的法律条文组成,专业性强,初读起来让人难以理解。二是教材内容与实践的联系极其紧密,几乎每一条税收法律、法规都与具体的经济行为相关。对于学生而言,经历和了解的经济行为数量有限,难以将政策规定延伸到实务中去。三是《税法》课程的学习对先行基础课程的学习要求较高。例如,对税收政策制定和变动的理解需要有《税收学》《财政学》《宏观经济学》等相关理论的铺垫,对税收政策的运用又需要有《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经济业务的积累。四是作为理论与实务联系紧密的《税法》课程还要求学生投入大量的时间进行核算等方面的实践练习。上述几方面的课程特点及课程要求自然会让税收学专业的学生在《税法》课程的学习中出现一些问题。 二、税收学专业在《税法》课程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进项税抵扣税率大全

分包工程支出 分包工程支出,应按照分包商的纳税人资格和计税方法的选择来区分。 1.1 分包商为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抵扣税率为3%。 1.2 分包商为一般纳税人 1.2.1 专业分包,进项抵扣税率为11%。 1.2.2 劳务分包(清包工除外),进项抵扣税率为11%。 1.2.3 清包工 (1)清包工(分包方采取简易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3%。 (2)清包工(分包方采取一般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11%。 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由于工程材料物资种类繁多,所以分供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税率也不尽相同。一般的材料物资适用税率是17%,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2.1 木材及竹木制品,进项抵扣税率为13%、17%。 属于初次生产农产品的原木和原竹,取得的发票可能会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同样可以抵扣进项税,适用税率为13%;而经过加工的属于半成品或成品的木材及竹木制品,取得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一般是17%。 2.2 水泥及商品混凝土,进项抵扣税率为17%、3%。 购买水泥和一般商品混凝土的税率通常为17%;但以水泥为原料生产水泥混凝土,就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征收率为3%。 2.3 砂土石料等地材,进项抵扣税率为17%、3%。 在商贸企业购买的适用税率是17%;但从生产企业购买,生产企业自产的建筑用砂、土、石料以及 自产砂、土、石料连续生产砖、瓦、石灰可以选择简易征收,适用税率为3% 机械使用费 3.1 外购机械设备进项抵扣税率为17%。 购买机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一次性抵扣,但购买时要注意控制综合成本,选择综合成本较低的供应商。 3.2 租赁机械 3.2.1 租赁机械(只租赁设备),进项抵扣税率为17%,3%。 租赁设备,一般情况下适用税率为17%;但是若出租方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使用征收率为3%。 3.2.2 租赁机械(租赁设备+操作人员),进项抵扣税率为11%。

增值税法计算题及答案

增值税法计算题及答案 一、某企业某月发生以下业务。销售给A货物1000件,单价1500元;销售给B 同类货物2000件,单价1400元;销售给C同类货物500件,单价500元; 将同类货物100件用于换取生活资料。当月生产一种新产品500件,生产成本每件2000元,全部发放职工福利和赠送客户使用。确定企业当月的销售额。 当月销售额=1000×1500+2000×1400+(500+100)×(1000 ×1500+2000 ×1400)÷(1000+2000)+500 ×2000 ×(1+10%)=1500000+2800000+860000+1100000=6260000(元) 二、某一般纳税人某年8月经营情况如下,试确定其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税率17%) 1、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100万元,税额17万元。 2、进口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已纳增值税额25万元。 3、用以物易物的方式换入一批原材料,经核准价值为50万元。 4、外购免税农产品,支付价款100万元和农业特产税10万元,另外支付运费5万元、保险费5万元、建设基金2万元。 5、将货物运往外省销售,支付运费50万元。 6、从废旧物质经营单位购回一批免税废旧物质,支付价款15万元。 7、上月尚有未抵扣完的进项税余额2万元 上述7项业务中,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7 +25+50×17%+(100+10)×13%+(5+2)×7%+50 ×7%+15 ×10%+2=72.29(万元) 三、某果酱厂某月外购水果10000公斤,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分别是10000元和1300元(每公斤0.13元)。在运输途中因管理不善腐烂1000公斤。水果运回后,发放职工福利200公斤,用于厂办招待所800公斤。其余全部加工成果酱400公斤(20公斤水果加工成1公斤果酱)。其中350公斤用于销售,单价20元;50公斤因管理不善被盗。确定当月该厂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300-[1000(腐烂)×0.13+200(福利)×0.13+800(招待所)×0.13+50(被盗)×20×0.13]=910(元) 四、A企业1998年8月由于仓库倒塌毁损产品一批,已知损失产品生产成本为80000元,当期总的生产成本为420000元。其中耗用外购材料、低值易耗品等价值为300000元,外购货物均适用17%增值税税率。该企业当期进项税额应如何处理? 损失产品成本中所耗外购货物的购进额=80000 ×(300000/420000)=57144(元)

进项税抵扣的范围

税法仅是原则规定了增值税进项税可以抵扣的范围,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凡用于生产经营的(应税项目),均准予抵扣进项税额,属于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增值税税法不可能采取全列举(正列举)的方法列举全部可以扣除的进项税,增值税的抵扣范围从税法的角度讲是反列举的,就是税法仅列举了不可以抵扣的内容是那些,如购进的固定资产,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等,没有列举的不可以抵扣的项目,就是可以抵扣的。 3、可以扣除的进项税还可以从另外两个角度看,一是属于生产耗费的,不管是生产什么产品耗费的进项税,只要是用于应税产品的耗费都可以扣除;二是可以税前列支项目的进项税,只要不是从其他资金渠道列支的,都可以扣除,如工作服,汽车配件等。 4、从税法的规定看,可以扣除的进项税不一定要构成产品的实物形态或实体价值(生产 成本),如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 5、另外,不符合抵扣条件和规定一些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 一、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相关规定 (一)抵扣资格和范围。《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对2009年1月1日及其之后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是指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同时《暂行条例》特别指出,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不在可抵扣固定资产之列。 (二)抵扣条件和税率。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日及其以后新增的固定资产,可凭税务机关已经认证的单据抵扣进项税额,但发生下列情形的除外:一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二是发生非正常损失。符合抵扣条件的固定资产,如在购进过程中发生运输费用,也可依据运输单据 票面金额7%的比例抵扣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13%或17%,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3%。 (三)抵扣凭证及期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取得固定资产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于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月进项税额申报抵扣。 二、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会计处理 (一)增加固定资产。企业通过采购、接受捐赠转入、接受投资转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转入等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或企业购进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货物、接受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应税劳务和为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等,应按照有关固定资产初始成本确定的会计规定,将专用发票上固定资产价款与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合计数。借记“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或接受资产的价值,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待转资产价值”等科目。

税法增值税习题及答案

税法——增值税习题及答案 练习题第二章增值税 一、单项选择题 1.从理论上说,作为增值税课税对象的增值额是指()。 A.c+v+m B.v+m C.m D.v 2. 2009年,我国的增值税类型转为()。 A.生产性B.收入型C.消费型D.混合型 3. 下列项目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A.饮食业举办的啤酒屋销售生产的啤酒 B.邮政部门的报刊发行费 C.招待所预定火车票的手续费 D.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4.下列哪种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是()。 A.某生产企业外购钢材用于扩建厂房 B.某厂家委托商店代销家具 C.某运输企业外购棉大衣用于职工福利 D.某歌厅购进一批饮料用于销售 5.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的有()。 A.企业销售代销货物 B.企业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C.企业将外购的汽车用于分红 D.企业将外购的汽车发给职工作福利 6.下列关于增值税的征收,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 B. 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C. 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不征收增值税 D. 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7.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 A.1年B.3个月C.6个月D.32个月 8. 2008年2月刚成立的某商贸企业,假设2月份进入纳税辅导期。6月份第一次领购的发票用完,已开发票销售额合计10万元。由于发票份数不能满足经营需要,其再次申请领购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 A.0 B.0.225万元C.0.3万元D.0.5万元 9.某黄酒厂销售黄酒的不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发出货物包装物押金为5.85万元,定期60天收回,则该黄酒厂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是()。 A.17万元B.17.85万元C.117.99万元D.18万元 10.某生产果酒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销售收入为140.4万元(含税),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为4.68万元, 当期逾期未归还包装物押金为2.34万元。该企业本期应申报的销项税额为()。

最新增值税进项抵扣汇总表

2018年最新增值税进项抵扣 二、分辨进项税抵扣 (一)人: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二)方法: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或是二者兼而有之。全部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只有一般纳税人采取一般计税方法或二者兼而有之的才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三)抵扣凭证:符合抵扣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只有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目前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征税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道路、桥、闸通行费发票。

(四)票面:检查一下扣税凭证票面是否符合开具要求,例如:无税收分类编码、发票专用章不规范、备注栏不符合规定、纳税人名称、税号等要素填写不规范等等。 (五)用途:如果上面均符合规定,但用途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例如: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购进贷款服务、餐饮服务等。(六)期限:认证、勾选、稽核比对应在规定时间内操作,一定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勾选。 (七)申报:一般纳税人均按规定操作,最后还要看是否按规定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三、不得抵扣情形 (一)业务不该抵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所对应的进项。具体包括: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2016年营改增税目税率与2018增值税率一览(附表)

2016年营改增和2018增值税税率对比表(附表) 2018年4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税〔2018〕32号和财税〔2018〕33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和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 2016和2018年最新增值税税率对比表如下: 简易计税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 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一般纳税人发 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和简易计税方法 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 外。 3% 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地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 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一 级二级公路、桥、闸(老项目)通行费;特定 的不动产融资租赁;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 遣、安全保护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 外包服务。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 天然气。 5% 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销售旧货;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它个人)以及符合规格情形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大类中类小类征收品目原营业 税税率 2016 增值 税税 率 2018 增值 税税 率

销售服务 交通运输服 务 陆路运输服务 铁路运输服 务 3% 11% 10% 其他陆路运 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 务 航空运输服 务 管道运输服 务 管道运输服 务 邮政服务 邮政普遍服 务 邮政普遍服 务 3% 11% 10% 邮政特殊服 务 邮政特殊服 务 其它邮政服 务 其它邮政服 务 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 务 基础电信服 务 3% 11% 10% 增值电信服 务 增值电信服 务 6% 6% 建筑服务 (2016新 增) 工程服务工程服务 3% 11% 10% 安装服务安装服务 修缮服务修缮服务 装饰服务装饰服务 其它建筑服 务 其它建筑服 务 金融服务 (2016新 增)(2018 年注:含有形 动产、不动产 融资性售后回 租;以货币资 金投资收取的 固定利润或者 保底利润) (注:资管产 品管理人从事 交管产品运营 业务、暂适用 简易计税方 法,按照3%的 征收率缴纳增 值税) 贷款服务贷款服务 5% 6% 6% 直接收费金 融服务 直接收费金 融服务 保险服务 人寿保险服 务 财产保险服 务 金融商品转 让 金融商品转 让

税法计算大全

税法计算公式

一、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1、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2、消費稅 (1)一般情況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4、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5、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