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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服务项目管理标准

承包服务项目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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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FJ 广东省新丰江水电厂新丰江公司企业标准

Q/XFJ.SY 208.07-2015

代替Q/XFJ.SY-105-2014

Q/XFJ.SY-802-2014 承包服务项目管理标准

2016-01-11发布2016- 01-15实施广东省新丰江水电厂新丰江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2)

4.1 公司领导 (2)

4.2 物业管理中心 (2)

4.3 相关部门 (2)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2)

5.1 本标准依据的流程 (2)

5.2 合同签订 (2)

5.3 项目实施 (3)

5.4 考核验收 (4)

5.5 总结反馈 (5)

6 检查与考核 (5)

7 报告与记录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流程图 (7)

附录B(规范性附录)表格样式 (8)

附录C(资料性附录)承包服务项目检查工作周期表 (16)

前言

本标准是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DL/T 800-2012《电力企业标准编制导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省新丰江水电厂新丰江实业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省新丰江水电厂新丰江实业公司物业管理中心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部门: 物业管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丽珍

本标准审核人:邓建花刘惠英

本标准审定人:谢润添韦晗

本标准批准人:潘力

本标准2009年09月发布(2015年10月第二次修订)。

承包服务项目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新丰江水电厂新丰江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包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丰江发电公司)后勤服务项目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承包服务项目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XFJ 216.10.01-2015 后勤服务项目管理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承包服务项目

公司承包新丰江发电公司的后勤服务管理项目,包括:服务项目、维护项目及委托管理项目。3.2

服务项目

环境卫生的管理和服务;时花种植和绿化的管护;食堂服务等。

3.3

维护项目

公共水(供水、水管)、电(电源、电气、照明)和公用空调的维护及排水设施的清理。

3.4

委托管理项目

职工综合活动中心;安全保卫、安保监控系统、智能门岗系统的委托管理;厂区消防、10KV开关房的委托管理;车船、大坝、码头委托管理;房产委托管理等。

3.5

转包服务项目

指公司向新丰江发电公司取得承包服务项目后,个别项目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承担,需要将全部或部分业务转包给外单位(个人)来承担的项目。

3.6

自主完成项目

指公司依靠自身力量自行完成的承包服务项目。

4 职责

4.1 公司领导

4.1.1 与新丰江发电公司签订承包服务项目合同。

4.1.2 对承包服务项目的实施性进行研究,确定项目实施方案。

4.1.3 根据部门职责将承包服务项目分解到各责任部门,审批、签订转包服务项目与合同。

4.1.4 审核公司承包服务项目质量考核自评结果。

4.2 物业管理中心

4.2.1 组织编制公司承包服务项目检查工作周期表。

4.2.2 对责任部门承包服务项目质量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完成公司承包服务项目质量完成情况自评。

4.2.3 对公司承包服务项目质量完成情况进行季度小结。

4.3 相关部门

4.3.1 综合管理部

4.3.1.1 每年初根据新丰江发电公司后勤服务项目的具体工作要求,组织编制承包服务项目预算、合同。

4.3.1.2 组织转包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向责任部门传达承包合同的主要事项和工作要求。

4.3.1.3 完成承包服务项目合同管理工作。

4.3.2 财务部

4.3.2.1 编制承包服务项目结算清单,提交新丰江发电公司审批,与新丰江发电公司财务部结账,划收承包款。

4.3.2.2 跟踪、反馈承包服务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

4.3.3 责任部门

4.3.3.1 编制本部门承包服务项目预算和方案。

4.3.3.2 按要求制订部门承包服务项目定期工作计划。

4.3.3.3 完成承包服务项目的巡查、检查、维护或监管、考核、验收工作,总结反馈,建立各类登记台账。

4.3.3.4 对转包服务项目及承包单位的承包信用情况进行可行性分析、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编写专项报告。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5.1 本标准依据的流程

承包服务项目管理流程(见附录图A.1)。

5.2 合同签订

综合管理部每年年初根据新丰江发电公司后勤服务项目的具体工作要求,组织编制承包服务项目预算、合同,经公司相关人员评审通过,上报新丰江新丰江发电公司审核同意后,由公司领导(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与新丰江发电公司签订承包服务项目合同。

5.3 项目实施

合同签订后,公司领导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公司自身力量,对各项承包服务项目的实施性进行研究,确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自主完成项目和需转包的项目,物业管理中心组织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合同相关要求编制公司承包服务项目检查工作周期表(见附录C)。

5.3.1 自主完成项目

5.3.1.1 公司领导根据部门职责将项目分解到各相关责任部门。

5.3.1.2 责任部门按公司承包服务项目检查工作周期表、合同考核事项和评分标准等具体要求,制订本部门定期工作计划,落实人员安排。

5.3.1.3 相关工作人员按部门工作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开展对所承包服务项目的巡查、检查、维护等工作,建立各类登记台账。

5.3.2 转包服务项目

5.3.2.1 综合管理部按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组织招投标工作,确定承包方。

5.3.2.2 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与承包单位签订转包合同。

5.3.2.3 转包服务项目报新丰江发电公司备案。

5.3.2.4 综合管理部向相关业务部门传达合同的主要事项和工作要求。

5.3.2.5 责任部门按转包服务项目的有关要求及公司承包服务项目检查工作周期表制订部门监管工作计划,落实人员安排。

5.3.2.6 相关工作人员按部门工作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开展对转包服务项目的监管、考核、验收等工作,建立各类登记台账。

5.3.3 工作要求

5.3.3.1 责任部门按照承包合同制订的公司承包服务项目检查工作周期表、考核事项和评分等要求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各类检查、登记台账(册),制订和完善本部门各项管理制度。

5.3.3.2 在服务项目承包期间,各责任部门做好沟通、协作、配合,对日常工作涉及到的一般关联事项,自行协调处理;对需跨部门的业务合作事项,经公司领导安排后,再开展工作合作,任何部门不得推诿或有意回避。

5.3.3.3 在实施承包服务项目工作前,各责任部门项目负责人按新丰江发电公司和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做好事前工作任务交底和必要的业务、安全知识培训,相关工作人员按要求和有关安全规程开展工作。

5.3.3.4 如承包服务项目是转包项目,责任部门依合同向承包单位传递管理、服务要求,做好业务交接和项目环境介绍,对承包单位相应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掌握承包单位服务工作计划及定员情况,协助处理工作中的问题,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及验收。

5.3.3.5 责任部门在承包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自主完成的项目部分业务由于自身人力、技术等原因而无法完成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含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核,对符合招标条件的由公司组织招标实施;对不符合招标条件的,由责任部门提出承包人,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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