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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核审批表

宝鸡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核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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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项目申请书

家庭农场项目申请书 导语:家庭农场,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名词;在中国,它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通常定义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是小编整理家庭农场项目申请书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家庭农场项目申请书1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x,是xxxx村人,20XX年在xxx里面散养牛。这里阳光充足,水质良好,草料来源广阔,很适合发展规模养牛业。养牛以来坚持严格的饲养管理模式,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标准化生产方法,取得了明显的效益。 本人在20XX年共计养牛50余头,出售30头牛约30万元。买入小牛15头,约8万余;付工人工资4万元;付运费约1万元,饲料,防疫,管理费约5万元,本人因养牛在20XX年纯收入为12万元。当前农村部分劳力在外打工,无力耕种土地,加之党的富民好政策,我愿求大力发展,建立家庭农场。 敬请上级部门给予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家庭农场项目申请书2 尊敬的黔东南州农业委员会:

我是张国胜,高中生,现年76岁,家住台江县施洞镇景洞唐村五组,本人带着大儿子(张正玉,男,现年44岁)从20XX年开始从事养殖生态黄肉牛养殖。起初把家头的所有积蓄购买两三头发展到至今已年产20头左右,年均出栏7、8头,创值近5万元。18年来,本人对养殖生态黄牛积累了一些技术和经验,在本村算是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收入。养殖生态黄牛现已成了我家庭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 近几年来,我亲身体会到养生态黄肉牛是一项发财致富的好产业。现在人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讲究,逢年过节、或办红白喜事、或招待客人等,大家特别爱吃生态黄牛,我每年出栏的那7、8头牛就销售在本村寨周边均供不应求,就不说销售到城镇去了,这说明养针生态黄肉牛是一项可行的产业,我愿求扩大发展,建立家庭农场,特此申请,敬请上级部门给予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张国胜 20XX年7月28日 家庭农场项目申请书3 县农业局: 我叫王占会,现年52岁,家住谢湾镇樊村社区一组,家中有6口人,有劳动能力2人,全家人一直以种植烤烟为主,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经验,同时也取得了很可观

城乡低收入群体生活的现状及解决对策探讨

万方数据

294 图1河源市与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比 图2河源市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对比 体仅能基本维持生活现状。在此次对120户低收入家庭专题调研中.只有47.5%的低收入家庭认为“收入是比较稳定”.有43.3%认为“收入不稳定.但还可以维持日常支出”,有9.2%认为“入不敷出”。 1.3.1生活消费水平低下。仅能基本满足生存需求2007年农村低收人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72元,为全市平均水平的62.5%。其中食品消费占生活消费总额的比重(即恩格尔系数)高达54.9%,比全市平均水平高6.7个百分点: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是全市平均水平的68.3%。 1.3.2低收入群体医疗教育费用较大2007年,农村低收入家庭在医疗、教育支出年人均312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达到12.6%。比平均水平高1个百分点。城镇低收人家庭在医疗、教育支出年人均l406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达到20.8%,比平均水平高2.1个百分点。可以看到.城乡低收入家庭在子女教育和医药费的比重偏高.医疗教育费用偏大。 1.3.3居住质量较差.精神生活相对贫乏目前城乡高收入居民的住宅已向楼房式、庭院式、花园式发展,而低收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年末拥有住房面积分别为30.7m2和25.1m2.比全市平均水平低1.5m2和3.8m2。在物质条件改善的同时,城乡高收入居民的精神生活已日益充实.而低收入居民则相对贫乏。2007年,河源市低收入城市居民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消费人均支出810元。比高收入居民低727元.比全市平均水平低128元:全市低收入农村居民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消费人均支出223元,比高收入农民低102元。比全市平均水平低36元。 2低收入群体的主要成因 2.1文化素质低。就业能力差 在100户低收入农村居民家庭的6岁以上成员中。初中文化水平以下就占85.7%,其中,初中文化程度占46.2%。小学文化程度占30.2%,未上学的占8.7%。而大专及以上的比例只有3.2%。在100户中仅1l户有外出从业人员,只占11%。选取连平县的17户调查中。无一户有外出从业人员。他们极少有一技之长。大部分是单纯从事农业。或在农闲时间靠打散工为生。专题调研结果显示.120户低收入家庭中,有58户认为”造成家庭贫困”的原因是”没有稳定工作”,占48.3%。由于低收入家庭成员文化程度不高,掌握专业技能差.从而导致获得高薪职位的机会就越小,收入水平也越低.陷入贫困的可能性也就随之加大。 2.2教育费用较大。人口多劳力少。家庭负担很重专题调研结果显示.120户低收入家庭中,有68户认为“造成家庭贫困”原因是“家里有小孩上学”,占56.7%:有54户认为“目前家庭最大的困难”原因是“小孩上学费用高”。占45.0%;有9.1%家庭的小孩或老人需要照顾。低收入家庭几乎每一劳动力就要抚养两个人。而且低收入家庭中每3个适龄劳动力中就有1个人没有收入来源。加上家庭结构一般都是三代同堂,上有老,下有小,造成家庭负担更重。 2.3健康状况差。医疗费用大,因病或因残致贫由于低收入家庭收入不高、消费水平低。营养状况差,家庭成员的患病机率往往高于一般家庭。专题调研显示.120户低收人家庭中,28.3%的家庭有疾病或者残疾的成员。而且低收人家庭成员患病后常因无钱治病,致使小病拖成大病、重病,既导致劳动收入减少甚至丧失劳动能力。同时又造成巨大的医疗费用开支.家庭贫困程度进一步加重。 3低收入群体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 3.1收入少支出大.低保标准偏低 专题调研结果显示,城乡低收人家庭收入来源大多比较单一,主要依靠经营农业和打工的收入。同时低收入家庭的工作都不稳定,低保标准又低,如河源市区城镇有l户低收入家庭中,家有4口人,全年总收入仅7000元,有2个小孩读小学,工作断断续续,收入时有时无,每月靠借款来维持生活。专题调研显示.100%领取低保金的被访者表示现行的低保金标准不能应付最基本的日常生活开支。 3.2居住环境差。难于维持生计 低收人群体的收入首先只能满足衣食住行日常开 支,改善居住条件的能力有限。专题调研显示,120户万方数据

家庭农场申请书范文

家庭农场申请书范文 【篇一:家庭农场申请书】 家庭农场认定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x,是xxxx村人,2013年在xxx里面散养牛。这里阳光充足,水质良好,草料来源广阔,很适合发展规模养牛业。养牛以来 坚持严格的饲养管理模式,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标准化生产方法, 取得了明显的效益。 本人在2013年共计养牛50余头,出售30头牛约30万元。买入小 牛15头,约8万余;付工人工资4万元;付运费约1万元,饲料,防疫,管理费约5万元,本人因养牛在2013年纯收入为12万元. 当前农村部分劳力在外打工,无力耕种土 地,加之党的富民好政策,我愿求大力发展,建立家庭农场。 敬请上级部门给予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篇二:家庭农场申请】 国盛生态黄牛养殖基地 台江县施洞镇景洞塘村五组:张国胜 黔东南州家庭农场申报表 家庭农场申请 尊敬的黔东南州农业委员会: 我是张国胜,高中生,现年76岁,家住台江县施洞镇景洞唐村五组,本人带着大儿子(张正玉,男,现年44岁)从1996年开始从事养 殖生态黄肉牛养殖。起初把家头的所有积蓄购买两三头发展到至今 已年产20头左右,年均出栏7、8头,创值近5万元。18年来,本 人对养殖生态黄牛积累了一些技术和经验,在本村算是取得了可观 的经济收入。养殖生态黄牛现已成了我家庭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 近几年来,我亲身体会到养生态黄肉牛是一项发财致富的好产业。 现在人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讲究,逢年过节、或办红白喜事、或招待客人等,大家特别爱吃生态黄牛,我每年出栏的那7、8头牛 就销售在本村寨周边均供不应求,就不说销售到城镇去了,这说明

低收入家庭原因和对策

学生社会调查报告正文内容 社会调查基本情况 2011暑期社会实践——民和县……镇农村低收入家庭调查总报告 第一部分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了解基本国情,进行正确的社会观察,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培养大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社会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根据国家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的有关规定,我小组按照院方有关要求,积极配合与组织了暑期的调查。为了进一步了解城乡差距,帮助大学生更好、更全面的了解社会,更多的关注农村,明确大学生更的使命和肩上的责任。也为了让更多人关注农村低收入人群,呼吁更多人参与到帮扶与资助农村低收入家庭的活动中,让他们的生活得到更多的帮助,做出大学生应有的努力!我们特组织了此次调查。 本次活动,流程基本分为准备期、实施期、总结期、汇报期四个阶段。从团队的组织、项目的申报,到材料的准备,收集;从后期的实地考察、采访,再到前往有关部门反映调查情况等等。每一个环节我们都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基本上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完成了本次社会实践调查活动。在调查走访过程中,我们不仅获得了大量与农民生活情况有关的资料,而且也发现和记录了不少在当今农村低收入家庭中存在的问题,这一切都不仅使我们掌握了十堰市地方政府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更使我们发现了在农村问题方面所存在的缺陷。本文根据农村低收入家庭情况问卷调查资料,分析研究民和县农村低收入阶层的生活状况和致贫原因,反映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呼声,希望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保护低收入群体的政策提供参考。

第二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总体上已经进入“小康”社会。中国农村经济发展迅猛,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已由1978年的134元增加到2010年的5919元。但在体制不断转换的过程中,虽然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高平均收入条件下的低收入群体则不容忽视。特别是农村一部分人的贫困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由于地区的差异,东西部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拉大, “三农问题”受众人瞩目,低收入群体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如何更加有效地扶助低收入群体,越来越成为社会与政府关注和重视的一个焦点问题。我们以一百户农户的调查资料为基础,分析农民收入差距的现状,找准敌手农户贫困的根源,提出对策、建议对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实现全面小康具有重要意义。在活动前期,我小组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认真制作好了《农村低收入家庭情况问卷调查报告》和《2010暑期社会实践调查反馈书》,作为调查资料,并且事先向有过社会实践经验的学长和老师们咨询有关的事项,准备好了学校开除的证明和介绍信,为前往目的地的调查做好铺垫。 第三部分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位于青海省东部边陲,素有“青海门户”之称。全县总面积1890.82平方公里,最高海拔4223米,最低海拔1650米,相对高差2570米。县境南北长约69公里,东西宽32公里,地形呈东西窄、南北宽,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为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的过渡地带。这里高原大陆性气候的特点十分显著,光热资源比较充足,黄河、湟水河经南、北流经县域,形成了著名的黄河谷地和湟水谷地。除盛产粮食作物外,还盛产瓜果蔬菜,在全省享有“瓜果之乡”的美称。县府所在地川口镇是古丝绸之路(辅道)和唐蕃古道(南道)的必经之地,是东下兰州、西上西宁之咽喉,历来为兵家屯兵镇守的战略要地。今109国道、兰青铁路、兰西高速公路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利。全县辖22个乡镇,318个行政村,居住着汉、回、土、藏等14个民族,全县人口3 9.1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54.8%。 民和是农业大县。近年来,民和县以特色农牧业为重点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特色农业主导地位已经形成。冬小麦、优质马铃薯、杂交油菜、精细蔬菜、制种、全膜双垄集雨栽培等优势作物规模化生产不断扩大,全县特色农作物占到总播种面积的76%以上。畜牧业、劳务输出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 近年来民和特色农业的发展令人瞩目。民和建设农业示范园区,是以省委打造“河湟特色农牧业百里长廊”和地委“建设全省最大的菜篮子基地和集散中心”为契机,在发展特色农业的基础上,按照“园区引领、产业带动、基地推进、项目支撑、服务保障”的总体思路,全面启动高原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计划按照“一区多园,点状分布”的建设模式,投资35381万元,利用三年时间,努力建设包括一个综合功能区、七大核心示范园和十二个十大辐射基地。着力发展无公害绿色菜、花卉苗木繁育、特色精品农产品生产、特色养

2020年最新低收入家庭证明范本

最新低收入家庭证明范本 低收入家庭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居民家庭。以下是推荐的低收入家庭证明范本,欢迎阅读! 低收入家庭证明范本 XXXXX就业服务中心: 兹证明XXX同志,女,XXX年XX月XX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系我XX社区(XXXXXX号)居民。该同志丈夫XXXXX系XXXXXX公司病退职工,女儿XXXXX毕业后在XXXX商店打工,家庭生活较困难,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属实。现要求办理就业困难援助,请予办理。 特此证明 低收入家庭证明写法 1:本人的自然(姓名、性别、年龄、目前的收入状况) 2:家庭人口及经济情况(这是主要的)。 3:鉴于房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延伸阅读:城乡低收入家庭的认证与申报材料 一、认定标准的确定 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本区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标准的170%,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289元,城镇低收入家庭标准697元。本区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调整与本区城乡低保标准的调整同时进行。由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市财政局定期测算,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二、城乡低收入家庭的申报材料 申请本区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书(包括家庭人口、人员结构、身体状况、是否残疾、患病种类、孩子上学、劳动力情况、月总收入、困难原因等内容)。 2、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包括户口薄首页)。 3、收入证明: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的调查评估: (1)工薪收入:对在职职工收入的核定,由职工所在单位劳资部门出具职工月总收入情况证明,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经单位盖章认定,同时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 对兼职性收入等其他劳动收入,由个人诚信申报,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其所从事的社会劳动情况评估确定。其中,属于在市场、商店、早市等商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管理部门出具从事经营活动人员收入情况的证明(注名联系人,联系电话);市场部门不能证明其收入的,由个人诚信申报、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其所从事的社会劳动情况评估确定。 (2)经营性净收入:由个体经营、私营企业者诚信申报,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评估确定。 (3)财产性收入:利息收入、股息红利收入、保险受益和其他投资受益。由申请人家庭成员诚信申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调查评估确定。知识产权收入、出租房等资产收入,按照转让、租凭

【民政办法】哈尔滨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

【民政办法】哈尔滨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 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37号)和《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民办〔2018〕84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民政部门负责全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区、县(市)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本办法开展辖区内居民低收入家庭资格的审核审批工作,村(居)委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三条对持有当地常住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居民家庭,可认定为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家庭分为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村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随低保标准进行调整、公布。 人均收入超过城乡低保标准,但未超过城乡低保标准1.5倍的家庭认定为城乡低收入家庭,其中,人均收入超过市区城市低保标准,但未超过市区城市低保标准的1.2倍的家庭认定为城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 第四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关系并共同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 (二)县级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低收入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 第六条低收入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第三章申请及受理 第七条申请低收入家庭资格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家庭成员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家庭成员及赡养、抚(扶)养人基本情况、家庭收入及财产申报单,提供相关人员户籍和身份证明材料,接受对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核查。 受申请人委托,社区服务工作站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收入家庭资格申请及相关材料。 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户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以下方式申请: (一)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家庭,应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户籍地房产情况和现居住

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发文稿)

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发文稿)

迁安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迁安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迁安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所称的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适度规模的种植、养殖产业为劳动对象,从事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第二条凡在迁安市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均按照本办法进行认定管理。 第三条我市家庭农场规模规定如下:从事粮食作物、露天瓜菜生产为主的经营规模应在50亩以上;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的经营规模应在10亩以上;从事食用菌生产的经营规模应在5万袋以上;从事果业生产为主的经营规模应在50亩以上;从事特色种植的经营规模应在20亩以上;从事规模畜禽养殖业的;其他从事种养结合等多种经营的,规模应在40亩以上,年收入5万元以上。 第四条家庭农场的资格认定、评审以及监督管理由市农业畜牧水产局牵头负责。 第五条家庭农场应具备以下准入条件: 1、家庭农场业主为具有迁安市户籍、且年龄应在18周岁以

上、从事农业生产发展的农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2、经营活动有比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账簿和生产经营相关的规章制度,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设施,具备基本的办公设备; 3、在农场固定从业的家庭内人员不少于2人,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 4、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除自有家庭承包经营土地外,其它为流转土地。流转年限不得低于5年,且从事经营2年以上。 5、围绕所从事产业,土地来源合法,经营规模适度,符合农业等相关规划,相对集中连片,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有专业机械设备、仓储设施,机械化操作水平较高,标准化程度较高,品牌意识和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强。 6、家庭农场从事畜禽养殖业,需具备固定的场地和厂区围栏、消毒池,功能分区明显,畜禽饲养、排污等配套设施齐全,做到达标排放或生态利用。 7、管理方式先进,土地产出率、经济效益得到明显提升,经营效益比普通农户经营高出20%以上,对周边农户具有明显示范带动效应,产品基本实现订单生产和销售。 第六条家庭农场申报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对照家庭农场申报条件,填报《家庭农场申请表》,随报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镇乡政府提出申请,镇乡政

家庭农场申报书范本

XX家庭农场 XX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项目 申 报 书 XX家庭农场 2016年06月02日

目录 一、建设项目申报表 二、基本情况介绍 三、项目建设方案 四、法人明 五、商标、品牌证明 六、农业职业经理人证明 七、标准化生产证明 八、2015年度财务报表 九、财务会计代理证明 十、相关荣誉称号及照片资料

一、建设项目申报表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项目申报表 主体名称XX家庭农场申报时间: 2016 年 6月02 日 DOC格式.

DOC格式.

二、XX家庭农场基本情况介绍 XX农场位于村9,交通便利,区域发展较为成熟,优势明显。现有面积60余亩,家庭成员3人,主要劳动力2人。目前种植葡萄10亩,蔬菜生20余亩,莲藕青蛙养殖10亩,水稻20亩。结合农场实际情况,2016年下半年计划实施“家庭农场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项目”,对现有葡萄园和菜园进行滴灌建设、葡萄观光大棚建设、经营场所提升外部环境打造、市场营销体系环节中的商标注册,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集观光、采摘、游览、休闲于一体的新型生态农业种养循环园,形成一三产业互动,为消费者提供生产、生态、生活、生命体验的四生的绿色生活服务,力争打造成地区优质品牌,建成生态青蛙、蔬菜莲藕的有机结合,形成蔬菜莲藕—青蛙—蔬菜莲藕的循环高效生态农业。农场现有优势:(1)技术成熟:农场通过几年的摸索积累和创新,掌握了青蛙养殖技术(特别菜藕稻、蛙、菜藕稻种养结合)和生态葡萄避雨栽培技术。现各方面技术条件已经成熟。(2)成员优秀:农场有高级职业经理人1名,聘请兽医1名,技术人员2名,具有学习专研技术并持续创新的能力。(3)企业竞争和文化:在大规模产能过剩的今天,产品更需要质的提升,中小规模的特色农场经营避免了与市场的恶性竞争。同时我们有非常好的企业文化和创业激情,非常热爱自己的事业,并为之奋斗。(4)政策优势及市场需求:国家政策一直对循环农业经济的提倡,消费者对特色农产品和休闲农业的强力需求。 三、旦但果蔬产销家庭农场基本情况介绍项目建设方案 (一)项目实施主体:XX家庭农场

区县家庭农场认定办法

区县家庭农场认定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县家庭农场的认定和管理,根据《X省家庭农场认定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第三条、家庭农场经营范围除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休闲观光农业外,可兼营与其经营产品相关的研发、加工、销售或服务。 第四条、县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是同级家庭农场的认定机关,具体负责辖区内家庭农场的认定工作。家庭农场认定不收取认定费。 第五条、县农经站负责家庭农场的申报受理、条件审查、实地考查等工作。家庭农场申请采取自愿原则。 第六条、家庭农场申报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家庭农场劳动力以农户家庭成员为主,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 (二)家庭农场以农业收入为主,农业收入应占家庭总收入的X%以上,年总收入在X万元以上; (三)生产经营相对稳定,土地流转期或承包期在X年以上;

(四)家庭农场经营者应接受过相应的农业技能培训,掌握相应的农业生产经营知识和技能,有生产经营记录,有会计核算资料; (五)产品商品率达到X%以上; (六)产品应达到无公害农产品或以上质量安全标准; (七)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一般情况下,从事种植业的,粮食耕种面积应在XX亩以上,果园面积X亩以上,设施蔬菜面积X亩以上,茶园面积X亩以上;从事养殖业的,牛存栏XX头以上,猪存栏XX头以上,羊存栏XX只以上,鸡存栏X万羽以上;从事种养结合或特种种养业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对以上未涉及的区域主导产业,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认定条件和标准。 第七条、家庭农场认定的一般程序。 (一)申报。农户向所在镇(街道)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X.申请书; X.农户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生产类别、规模、技术装备、经营情况等); X.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合同等证明材料; X.从事养殖业的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X.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

“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政策解释 一、“城乡低收入家庭”是指具有本市非农业、农业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公布的“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城乡困难家庭。具体包括以下三类对象: (一)城乡低保家庭。该类家庭持有《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市民政局印制)。 (二)城市生活困难补助对象。其本人持有《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市民政局印制)。 (三)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该类家庭持有《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市民政局印制)。 二、2009年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本市(当地)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70%,即: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697元的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 2009年农村低保、低收入标准 三、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程序:符合城乡低保条件或城市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家庭按照本市城乡低保制度的管理办法申请审批;低保边缘家庭的资格认定主要是参照城乡低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即:

(一)申请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家)、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入证明。 4、其它相关证明。 其中,上述第3、第4项规定所提供证明的要求参照本市城乡低保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居、村委会受区(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担受理本辖区城乡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的申请、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基础工作。 1、受理申请,填写《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申请登记表》;采取适当形式,通过《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基本情况公示书》,在辖区内对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通过社会救助评议小组评议,征求群众意见。 2、对提出申请的家庭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填写《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审批表》,提出具体意见后,将申请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特殊情况的处理参照本市城乡低保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工作承办机构对居(家)、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核查,并填写《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家庭情况调查表》,报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上报区(县)民政局。 (四)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对认定符合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条件的,核发《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此证将于近期印制实行)并进行登记备案。同时,审批结果由居(家)、村委会在申请人户籍地、居住地同时再次进行公示。 以上申请审批程序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 四、《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如到期申请人家庭生活仍然困难,应提前向户口所在地居(家)、村委会再次提出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申请。 北京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安徽省示范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及申报材料

安徽省示范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及申报材料 国家已发声,农业补贴要向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倾斜,国家在农业项目扶持多以提供财政补贴为主。家庭农场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省示范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申报省示范家庭农场需要哪些申报材料?《安徽省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办法(试行)》为你解答。 一、家庭农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或者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是具有承包经营权的自然人; (二)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 (三)以农业收入为主,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 (四)经营规模达到当地县级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规模标准且相对稳定; (五)对其他农户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具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 二、省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标准: (一)适度规模经营。 种植业:粮油集中连片规模在200亩以上,设施蔬菜(含瓜果,下同)达到20亩以上,露地蔬菜达到200亩以上。 畜牧业:生猪年出栏达到1000头以上,羊年出栏达到50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50头以上,家禽年出栏10万羽以上。 水产养殖业:规模养殖面积达到100亩以上。 经果:葡萄、苗木花卉、茶叶等达到100亩以上。 林业:山区不小于300亩,丘陵地区不小于200亩,平原区不小于100亩。 特种种养业达到100亩以上,种养结合的综合性农场在200亩以上。 (二)土地流转年限在5年以上(以流转合同为准);林场经营的土地权属清楚、协议完备,土地流转年限不低于20年。 (三)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场房场地和处理日常事务的场所。 (四)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基础、配套设施,农业机械装备,农业生产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

关于印发《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 (民发〔2008〕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推进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解决,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我们制定了《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证监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 为规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制定以下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

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二、民政部负责全国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 县(市、区)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具体工作。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日常服务工作。 四、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金融、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有关工作。 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机构能力建设,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调配、招用等形式,配备必要工作人员。 六、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公布一次。直辖市、设区的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县(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县(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 七、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两项指标,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统筹考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住房保障和其他社会救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农场认定和名录建设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农场认定和名录建设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农办经[2016]6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6.03.08 【实施日期】2016.03.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农场认定和名录建设工作的通知 (农办经[2016]6号) 各省(区、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认定管理工作,建立家庭农场名录制度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家庭农场认定办法,加强工作指导 地方农业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4]1号),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规范认定程序,对经营者资格、劳动力结构、收入构成、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等提出相应要求。尚未出台家庭农场发展指导意见的吉林、黑龙江、江西、河南和贵州等省份,要抓紧制定出台,加强工作指导。各省(区、市)要指导县级以

上农业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在2016年年底前做到涉农县(区、市)全面覆盖。 二、建立家庭农场名录,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建立农业部门认定家庭农场名录,是引导和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依据,是提升管理服务工作水平的必要手段,也是增强扶持政策针对性的基础。按照2016年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关于“抓紧建立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直报信息系统”的要求,我部将在今年建立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并逐步实现数据直接采集、动态更新。为筹建好系统,现对2015年年底前已在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信息进行采集。 (一)采集对象:2015年底各地通过农经统计上报的农业部门认定家庭农场(2015年各省份预报数附后,如有变更请以最新数据为准)。 (二)采集内容:家庭农场名录信息主要包括家庭农场所在地、家庭农场名称、经营者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经营土地和品种信息等。 (三)采集方式:使用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系统的省(区、市),可直接组织县(区、市)在系统的“村数据导入”菜单下“家庭农场名录导入”位置下

城乡低收入群体现状调查与思考

城乡低收入群体现状调查与思考 【摘要】党的十七大以来,政府切实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推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首要任务。随着我们党在“十七大”提出的“注重民生,构建和谐”执政理念地深入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改善民生的工作力度也在持续增大。2019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民生问题越来越凸显其重要性,而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是切实提升城乡低收入人群生活水平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作者利用暑期对云南省某县低收入群体生活、医疗、教育三个方面的现状实行了调查。本实践报告首先对“城乡低收入群体”实行了界定,分析其面临的问题及党和政府相关举措,论述了调查地区从低收入群体现状,并就调查中发现的现象和问题实行思考分析,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体制的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城乡低收入群体生活医疗教育民生某县 调查时间:2019年7月27日至2019年8月13日 调查地点:云南省某县 前言 一、社会实践相关背景 (1) 调查地区说明 本次调查地为作者家乡,云南省某县。会泽地处滇东乌蒙山脚,是出滇如川的重要通道,县城四面环山,多条水流汇集。红军长征时期曾在会泽水城扩军,会泽人民参加红军,补充了红军力量。因为历史地理等诸多因素,会泽至今任然是贫困大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扶持县、贫困面积大,贫困水准深,至2019年底,尚有51.9万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51.2%。 [1]据当地民政部门统计,当前年收入980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任有26.14万人,县城低保达5384户、10761人;农村低保共70200人。[2] 以上真实数据充分反映了某县的发展状况,调查人群均明确为低收入人群,使得本次调查具有了实际的意义性和目的性。 ~ 1 / 7 ~ (2) 调查相关背景知识 低于国家或省规定的年收入或月收入人群(我国发布的云南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左右)。较低收入人群受影响较大的主要原因在于他们在购买家用食品方面的支出比例远高于较高收入人群。这个反差十分鲜明,最低收入人群的家用食品开支占总消费的比例为10.5%。[3] 低收入群体只要指收入低收入群体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概念,其普遍存有于任何国家、地区的任何时期。无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达、富裕水准如何,总有一部分群体处于收入较低或相对较低的状态。一般来说,低收入群体能够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个人或家庭的收入水平无法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另一部分是收入水平能够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收入增加幅度明显低于当地其他人的收入增长幅度,是一种相对的低收入。[4] 我国对于城乡低收入人群始终的给予高度注重和长期政策性扶持的,当前一些具体措施例如:努力稳定物价,防止价格上涨给低收入人群带来更大生活压力;提升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补助水,提升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另外,我们每天在新闻里听到的“保障性住房”也是切实保障了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 总体来说,城乡低收入人群的生活状况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对于整天在大学校园里我们,注重这样一个社会群体是很有必要的,通过对一些政策的深入了解,我深深地体会到我国当前虽然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但是人民生活水平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社会主义建设接班人的我们理应承担起这份振兴民族的重任,让人民生活水平再上一个台阶! 正文

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如何登记注册 发展家庭农场是我国农业发展的新趋势。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提“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省委一号文件亦要求支持家庭农场发展。 家庭农场是什么样的市场主体?如何登记注册?需要满足那些条 件?此前我省探索登记的“家庭农场”该如何规范?近日,记者采访省工商和农业部门,详细了解并梳理了家庭农场的组织形式、登记类型、登记机关、登记要求、名称使用规范、经营范围等政策,为读者释疑解惑。 ——开办家庭农场的基本资格 家庭农场,顾名思义应是以家庭为主进行生产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农场。《意见》第一条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划内,以家庭成员为投资经营者,依托承包或流转取得的农村土地(包含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经营的,均可作为家庭农场纳入登记管理。” 根据该规定,家庭农场的投资人主体资格应为农村户籍或具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然人。 ——申请家庭农场设立登记应具备5个条件 投资人为农村户籍或具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然人;经营范围以农业种植、养殖为主,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其中,从事粮棉油大宗农产品种植的,土地经营面积不低于50亩;从事养殖和其他种植的,达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文件规定的基本要求;土地经营期限不低于5年,土地流转合同依法经乡(镇)财经所(经管站)备案;相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设立条件。 家庭农场的经营范围以农业种植、养殖为主,可兼营相关研发、加工、销售、服务类等项目。 ——4种市场主体类型,任选进行注册 目前,家庭农场可以从四种市场主体中选择类型进行注册登记。《意见》规定:“家庭农场登记适用的市场主体类型,由投资人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需要,在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类型中选择。” 据介绍,现行市场主体有五种组织形式: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主要是家庭自己的劳动力即专业农民从事生产,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组织多家多户的农民一起合作进行生产销售管理,由于二者有较大区别,所以《意见》规定家庭农场可由投资人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需要,自行在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

2014年家庭农场创建项目申报书

2014 年家庭农场创建项目申报书 2014年长清区菜果茶标准化 创建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山东绿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主管部门:长清区蔬菜技术服务中心长清区财政局 二0 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目录 第一章项目摘要 第二章发展现状 第三章总体思路和建设目标第四章建设主体基本情况第五章建设内容 第六章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第七章实施进度安排 第八章预期效益分析 第九章保障措施 附件 1、项目单位营业执照 2、项目位置图 3、建设平面图 4、项目建设证明, 建设中的部分照片, 5、自筹资金来源证明 6、投资概算总表 7、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明细表8 、基本情况表第一章项目摘要项目名称:600 亩设施蔬菜标准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绿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长清区五峰山街道办事处黑峪村 建设时间:2014 年8 月--11 月 建设规模:600 亩 建设方案:坚持因地制宜和发挥比较优势原则?以解决城区蔬菜冬春两淡季市场供应为目标?用三年时间?新建600亩设施蔬菜标准园?成为当地规模最大、效益最好、供应能力最强的蔬菜基地?不断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求。投资估算:基地规划总投资4900万元?其中2013年投资1050万元?2014年投资1098万元?2015年投资2752万元。资金筹措:整合中央、省市区、街道等财政扶持资金400 万元?自筹4500 万元。 效益分析:年产各类蔬菜1500吨?实现销售收入750万元,安置闲散劳动力120 人?年实现社会效益300万元,合理耕作?科学管理?年减少农药化肥用量15吨?促进了当地农业生态环境好转。 第二章发展现状 一、项目县的发展现状 济南市长清区地处济南市西南部?南倚泰山?西临黄河?是济南西部新城的主要载体。截止2013年年底全区菜田面积10万亩?蔬菜播种面积22万亩?产量75 万吨?产值10亿元。市级认定蔬菜特色品牌基地6家?包括西里、袁庄、万庄、曹楼、大街、石都庄、黑峪, 蔬菜龙头企业10 家, 蔬菜专业批发市场 1 家, 蔬菜专业合作社65 家,蔬菜家庭 农场2家,保供菜田30处?面积3万亩,蔬菜加工储备中心10家?恒温库5000 立方米?加工包装车间6000平方米,农产品三品认证150个?其中蔬菜三品认证110 个。以品牌化、标准化、产业化、生态化蔬菜基地为引领?采摘、休闲、观光功能于一体?我区蔬菜产业逐步形成归德大蒜、文昌甘蓝、平安圆葱、孝里瓜菜四

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

o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 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政函〔2010〕24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十月二十 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为规范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促进我市住房保障以及社会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实施,根据《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证监会关于印发<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08〕156号)、《民政部关于积极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若干意见》(民发〔2009〕8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杭州市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常住非农户籍居民家庭(以下简称城市居民家庭),因申请保障性住房或者申请有关社会救助事项的需要,申请对其家庭进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适用本办法。

二、收入与财产计算 (一)概念界定。 1.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市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城市居民家庭。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下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3.本办法所称家庭收入,是指城市居民家庭提出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当月起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在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支出,以及扣除不计入家庭收入的收入项目后的实际货币收入总和。 4.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 5.本办法所称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全部金融财产(包括储蓄存款、股票、基金、债券及其他资本投资)和自有房产。 (二)收入扣除。家庭成员所取得的下列货币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1.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2.政府、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对工作、学习优秀者或见义勇为积极分子颁发的非报酬性奖励金; 3.因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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