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论人权保障与新时期检察机关侦查队伍建设

论人权保障与新时期检察机关侦查队伍建设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818070323.html,

论人权保障与新时期检察机关侦查队伍建设作者:吕山

来源:《中国检察官》2013年第05期

2004年“尊重与保障人权”被写入宪法,开启了我国法制史上人权保障问题的先河。2012

年“尊重与保障人权”被写入刑事诉讼法,这是自“人权”入宪以来首次被写入国家基本法中。这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不仅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刑事诉讼法总则,而且还把它具体贯穿到整个刑事诉讼法分则,进一步凸显出我国刑事诉讼法强化人权保障的价值取向。这意味着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正在不断地朝着更加人性和理性的方向发展,也昭示着我国的人权保障事业的又一次飞跃。

在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加强人权保障的指导思想下,相关的具体的制度都做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强化了检察机关在人权保障中的作用,要求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做到理性监督,有效约束国家刑罚权,有力打击犯罪,更要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新刑事诉讼法对新时期检察工作所提出的新要求。同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新刑事诉讼法也对检察机关如何顺应形式发展,如何转变执法理念,改变执法机制和模式,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产生深远的影响。随着2013年1月1日新刑诉法的实施,这一新变化给检察机关侦查工作带来了深刻影响,同时也给侦查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因此研究如何在保障人权的语境下加强检察机关侦查队伍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强化人权保障意识,树立起先进的侦查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是指导实践的思想基础。侦查理念是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对如何开展、怎样开展侦查活动的认识结晶。侦查理念指导着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侦查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力、办理刑事案件的行动指南。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强化了人权保障意识,适应了我们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对传统的侦查理念提出了挑战。因此,要想推进检察机关侦查队伍建设,必须先要在保障人权的前提下,着重在转变侦查人员的侦查理念上下功夫,引导广大侦查干警牢固树立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五个意识”即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监督意识,坚持“六个并重”即始终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始终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始终坚持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与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重、始终坚持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处理好办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切实强化办案人员的证据意识,牢固树立“以证据为中心、以审判为目的”的观念,提高将客观事实转化为法律事实的能力。对职务犯罪案件,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摒弃以获取犯罪嫌疑人口供为目标的侦查理念,实现侦查模式“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的转变,紧紧围绕职务犯罪构成要件全面取证,及时调取有关原始物证、书证,固定和完善案件证据体系,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培养自侦干警用证据说话的能力。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