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关于全力推进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的

关于全力推进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的

关于全力推进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的

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省域副中心城市引领汉江流域开放开发的战略引擎作用,勇当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排头兵,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襄阳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极端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始终走在全省前列。但按照国家新的扶贫标准,截止2015年6月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万人,贫困发生率8.33%,其中南河流域内的南漳、保康、谷城三县贫困人口13.8万人,占全市扶贫人口总数的51.23%,贫困发生率13.56%;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村346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14.37%;贫困村连片、脱贫任务繁重的乡镇33个,占全市乡镇总数的33%。

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战略举措,是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是贫困群众的最大期盼、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的重要内容和紧迫任务。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扶贫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发展要务、艰巨而光荣的为人民服务,带着“假如我是扶贫对象”的真情实感,强化宗旨观,端正权力观,保持关爱心,增强事业心,以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更扎实的作风,坚决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率先建成“不落一人、不落一隅”的小康社会。

二、准确把握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创新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襄阳实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为总要求,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把南河流域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改革创新扶贫体制机制,坚决做到“四个切实”、“六个精准”,使贫困人口早日“一有两不愁四保障”(有收入来源;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住房、基本医疗、养老有保障),力争2018年在全省率先完成精准脱贫任务,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充分发挥政府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充发挥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在脱贫致富中的主体作用,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通过政府推动社会力量支持扶贫,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大扶贫工作格局。

2、统筹兼顾,两轮驱动。坚持加快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两轮驱动,把加快区域发展作为促进减贫的根本举措,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扶贫攻坚的首要任务,把扶贫攻坚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切实做到加快发展与减贫致富相得益彰。

3、强力攻坚,点面协同。把南河流域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全面集中市级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规模化、精准化投向南河流域,南漳、保康、谷城具体组织实施,实现精准脱贫任务;其他市(区)贫困村扶贫脱贫,以市(区)为单位自行完成任务。

4、有的放矢,精准施策。建立精准扶贫大数据库,建立分级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落实扶贫对象识别、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第一书记)、脱贫成效“六个精准”要求,提高精准脱贫实效。

(三)工作目标

实行“三年两步走”,到2017年除南漳、保康、谷城外的4个市(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稳定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到2018年,南漳、保康、谷城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稳定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片区贫困县保康、插花贫困县南漳和谷城“摘帽”。具体路线图为:2016年,全市减贫11万人,140个贫困村脱贫;2017年,全市减贫10万人,140个贫困村脱贫,到2018年全面实现总体目标,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四)工作标准

1、贫困人口脱贫标准:①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至少掌握1项就业创业技能,参与1项增收项目,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且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并力争达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的50%以上。②未成年贫困人口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素质,贫困代际传递得到有效遏制。③低保户、五保户每人每年保障性收入超过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

2、贫困村脱贫标准:所有农户收入水平达到小康社会指标体系标准,全村不再有危房,实现“四通四有”(通安全稳定电、通广播电视信号、通宽带互联网、通乡村客运;有安全饮水,有致富增收产业,有达标合格的村卫生室及医生,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3、贫困县脱贫标准:达到省定贫困县退出标准。

三、工作重点与主要措施

(一)坚持瞄准贫困户贫困村,确保对象识别精准

1.规范建档立卡。推行扶贫对象实名制管理制度,对27万贫困人口、346个贫困村建档立卡精准核查,统一识别标准、统一数据口径,动态掌握基本信息,实行脱贫销号、动态管理。

2.制定脱贫计划。找准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的致贫原因,精准制定减贫计划,提出精准扶贫专项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脱贫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做到对号入座、逐年销号。

3.建立帮扶台账。明确扶贫进度,倒排脱贫工期,硬化帮扶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业,确保项目资金、帮扶力量和监测评估到村到户,精确制导,精准脱贫。

(二)坚持因村施策因户制宜,确保帮扶措施精准

坚持问题导向,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分析致贫原因,有针对性采取结对子扶贫、差异化扶贫、造血式扶贫、市场化扶贫、固本式扶贫等措施,因对象制宜,实现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工程全覆盖,通过“五个一批”,增强脱贫效果。

1、通过发展生产、增加就业脱贫一批。实行一乡一业、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办法,实现4.9万名贫困人口长期稳定脱贫、早日致富。

2、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将居住在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地方的贫困人口整体搬迁,彻底斩断劣根,快步走上富路。

3、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参照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制定贫困地区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实施办法,把丧失劳动能力的2.1万户5.9万名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体系。

4、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民政救助政策为基础,县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增加大病报销比例,解决好8426名因大病致贫、5.3万名因长期慢性病致贫和1.2万名因残疾致贫人口的贫困问题。

5、通过教育扶贫阻断一批。实施“9+3”免费教育,切实解决1.9万名在校贫困生因贫辍学、失学问题,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链条。

(三)坚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确保资金扶持精准

以县级政府为主体,加大对各项扶贫资金、支农资金的整合力度,强化各部门的扶贫责任,积极动员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扶贫工作,推动扶贫政策向特困地带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聚集,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集,凝聚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三位一体”大扶贫工作合力,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充

分彰显党的政治优势和集中力量办大事、解难事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1、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步增长机制,从2015年开始,市级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以上配置,南漳、保康、谷城3县按25%以上确定,其他4个市(区)按15%以上增列本级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市、县政府强力整合各项支农强农资金,优先投向346个贫困村。

2、全面深化“五帮”活动。进一步深化领导联乡帮、单位驻村帮、干部联户帮、区域协作帮、社会参与帮的扶贫攻坚“五帮”活动,346个贫困村全覆盖安排驻村帮扶工作队,三年不换。每支工作队每年帮扶资金(物资)不得少于10万元;企业每年帮扶资金(物资)投入不少于50万元。加快区域协作,高新开发区、枣阳市、襄州区对联系的6个贫困乡镇,每个乡镇每年完成帮扶资金100万以上。拓宽社会参与面,全力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攻坚工作。

3、加快改善贫困村金融服务环境。从2015年开始,以县为单位建立面向贫困村、贫困户的小额信贷担保平台,贫困村小额信用贷款规模、扶贫贴息项目贷款和到户贷款规模,每年增长100%;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于发展生产的5万元以内的贷款,由财政贴息,市、县各分担50%。设立产业扶贫发展基金和扶贫信贷风险补偿基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担保、贴息等方式,激活和引导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

4、加大整合涉农资金投向扶贫工作力度。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发挥“各出一份力,共筑致富路”的聚集效应,整合所有涉农部门资金一起投向贫困村,使贫困村在较短时间内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5、加大资本资产收益扶贫投入力度。全面盘活贫困村集体资产,积极探索扶贫资金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等物权作价入股参与企业经营,最大限度地释放贫困村的资产潜能。建立贫困户抱团入股、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的新机制。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改造,保护农民财产收益。按照自愿的原则,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实现宅基地的有偿退出,建立土地资产收益扶贫投入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任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秦军任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兆民,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郭忠,市政府副市长沈学军任副组长,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襄阳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市改革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法制办、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城建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文新局、市旅游局、市移民局、市宗教局、市科技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工商联、市残联、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妇联、市政协、市供销合作社、市扶贫办、市银监局、襄阳供电公司、人行襄阳分行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襄阳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沈学军同志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扶贫办负责,并设专职副主任1名。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比照成立领导小组。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市级负领导责任,县、乡负主体责任。

2、实行领导干部包保、示范责任制。南漳、保康、谷城3县“四大家”领导一人包保一个贫困村,确保“三年两大步”的脱贫目标如期实现。

3、健全建强扶贫工作机构。县级扶贫办一律归口政府办,南漳、保康、谷城3县根据扶贫工作需要,配齐配强扶贫办工作力量;南河流域33个贫困乡镇一律配备扶贫专干。配备工作7月底全部到位。

(二)加快脱贫致富内源能力建设

1、加强扶贫村组织建设。2015年年底前,完成贫困村软弱涣散支部整顿工作。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全部出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对贫困村扶贫攻坚工作负总责。

2、加强贫困村脱贫致富能力建设。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党校、市卫计委、市民政局、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结合“雨露计划”的实施,从2015年9月开始,对346个贫困村重点培养“三个人”(培养一名乡村医生,培养一名致富开路人,培养一名村支部后备干部)。

(三)加强督导问责

1、切实做到赏罚分明。制定《襄阳市驻村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工作考核办法》(附后),明确驻村帮扶责任和激励政策,促进各界人士积极广泛参与驻村帮扶工作,实现帮扶长期化、制度化。

2、加强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扶贫资金管理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市县审计部门每年要对本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3、加强督查问责。对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实行路线图管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保证扶贫攻坚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推进。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每年对扶贫工作开展两次以上督办。把扶贫工作纳入驻村工作队机关的年度目标考核,并加大考核权重。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

(四)创新宣传方式,营造精准扶贫、脱贫的浓厚氛围

大力宣传中央、省、市扶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和扶贫开发政策,深入开展学习文朝荣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广泛推广谷城县五山镇、保康县尧治河村、市政协办公室帮扶工作队的经验。教育引导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注重在精神状态上脱贫,坚决克服“等、靠、要”的思想,积极向贫困宣战,坚定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勇气;注重在致富能力上脱贫,培育内源增收能力,增强自我“造血”功能;注重在权利保障上脱贫,表达合法权利,提出合理诉求,提升扶贫攻坚效率;注重在增收渠道上脱贫,树立市场经济思维、特色发展思维,拓展增收致富门路,力争富得更快、生活得更好。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