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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

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
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

总则

一、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依靠每位党员干部个人的自我约束,坚持以教育防范为基础,纪检监察及社会、家庭等密切协调配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应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发生违犯法律法规、违反党风党纪和败坏社会道德,严重影响单位和干部形象的,医院纪检监察应抓住线索,查清事实,严肃追究行为人的党政纪责任,问题严重的,报请医院党委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医院党政一把手既是八小以外的受监督、受教育者,也是监督管理者。应把做好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疏导工作,以及对党员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情况的了解,纳入职责范围之内。主要领导干部应自觉在八小时以外给下属作出榜样,起到示范作用。

监督管理的内容与范围

五、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或邪教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六、参与不正当的社会交往,搞不正之风,影响恶劣的;以及利用职权经商得利或从事非法敛财活动的。

八、违反社会道德,利用手机、电话等工具或其他手段攻击、侮辱、诬蔑他人,损害他人声誉影响恶劣的。

十一、不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社会公德或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恶劣的。

十二、违反廉洁自律的。

监督管理

十四、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科室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

十五、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除对行为人严肃查处外,科室负责人因失察、失管、失教,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十六、实行外出活动汇报制度,向县纪委汇报活动情况,单位副职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活动情况。

十七、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考核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中,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评先创优,提拔使用挂钩,存入廉政档案。

十八、实行八小时以外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制度,特邀监督员可随时制止、监督、反馈、举报发现的领导干部不良行为和违纪违法问题。

最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资料

石林彝族自治县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不断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党内条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第三条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教育防范为基础,以制度管理为保障,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以及重点事项、特殊时期的监督,建立起以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及社会、家庭等密切协调配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八小时以外,应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注重社会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1.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 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3.私驾公车、公车私用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行为; 4.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5.利用职务影响、借婚丧嫁娶等事宜以及乔迁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6.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7.参与黄、赌、毒活动,涉足与身份不相符的服务场所; 8.不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 9.不顾家庭基本伦理,不孝敬老人,存在家庭暴力; 10.不讲诚信,逾期不归还贷款,恶意拖欠物业费、水电费;

11.不遵守社区、住宅小区管理规定,制造邻里矛盾; 12.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为非法活动或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13.做出严重损害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形象的举止行为; 14. 纵容、放任配偶、子女在本人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职务发生利益冲突的经营活动; 15.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需要监督管理的其它违反社会公德和不廉洁行为。 第五条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信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文明办等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第六条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列入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个人年终考核,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畅通监督信息渠道,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第八条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发生的苗头性问题,单位领导要及时提醒打招呼,对造成一定影响,尚不够党政纪处分的,要视情况对其进行警示谈话,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及承诺。对发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报县纪委监察局。 第九条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班子其他成员负有监管职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的工作人员负有监管职责。对不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班子成员或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或有其他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条县纪委监察局收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举报,视具体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发出督办通知,必要时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年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情况总结

XX年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情况 总结 突出四大重点建立四道防线严查四类违纪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活动情况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反映的热点、监督的难点。近年来,××县纪委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采取健全规章制度,开展“三廉”教育,进行明查暗访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查“八小时以外的****”,使广大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党风政风取得新面貌。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住四大重点××县委、县纪委始终把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杜绝“八小时以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规定,强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做到经常讲、全面抓、重点查。一是抓住重点对象。将全县正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特别是群众举报有违法乱纪苗头的领导干部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及时进行廉政谈话,敲警钟、常提醒,防患于未然。今年来,县纪委就对×名正处级领导、×名副处级领导、××名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二是抓住重点事件。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监督,在领导干部操办职务升迁及家庭婚丧嫁娶、子女

升学、乔迁新居、生日祝寿等事宜时,明确规定,不准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请柬,严格控制操办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桌),严格监督自[文秘范文-找文章,到文秘范文]其有无用公款吃喝玩乐、收受礼品等到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三是抓住重点时期。县纪委、监察局在换届选举、重大人事安排、逢年过节或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时期,向有关人员发廉洁自律文件、发廉政警示短信,并派出明查暗访组广泛了解情况,防止党员干部本人及配偶子女搞行贿受贿、拉帮结伙、请客送礼或接受包工头等的好处。四是抓住重点场所。定期不定期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治理等方式对容易引发党员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的场所如娱乐城、宾馆、酒楼、茶楼、洗脚城进行监督检查,防止领导干部用公款娱乐消费、参与打牌赌博及其他可能性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社会交往以及吸毒嫖娼行为发生。 二、加强教育监督,建立“四道防线” 为确保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能够落到实处,××县纪委针对“八小时外****”具有隐蔽性、互惠性、流动性等特点,建立了“四道防线”。一是教育防线。为全县领导干部赠送“廉政提醒卡”、《廉洁自律手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各项纪规,在全县干部中掀起学习两个条例的高潮,深入开展三观(权利观、利益观、政绩观)及“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等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教育,筑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

xx彝族xx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xx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不断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党内条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第三条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教育防范为基础,以制度管理为保障,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以及重点事项、特殊时期的监督,建立起以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及社会、家庭等密切协调配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八小时以外,应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注重社会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1.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 2.接受可能影响xx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3.私驾公车、公车私用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行为; 4.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5.利用职务影响、借婚丧嫁娶等事宜以及xx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6.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7.参与黄、赌、毒活动,涉足与身份不相符的服务场所; 8.不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 9.不顾家庭基本xx,不孝敬老人,存在家庭暴力; 10.不讲诚信,逾期不归还贷款,恶意拖欠物业费、水电费; 11.不遵守社区、住宅小区管理规定,制造邻里矛盾; 12.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为非法活动或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13.做出严重损害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形象的举止行为; 14. 纵容、放任配偶、子女在本人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职务发生利益冲突的经营活动; 15.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需要监督管理的其它违反社会公德和不廉洁行为。 第五条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信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xx等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 总则 一、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依靠每位党员干部个人的自我约束,坚持以教育防范为基础,纪检监察及社会、家庭等密切协调配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应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发生违犯法律法规、违反党风党纪和败坏社会道德,严重影响单位和干部形象的,医院纪检监察应抓住线索,查清事实,严肃追究行为人的党政纪责任,问题严重的,报请医院党委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医院党政一把手既是八小以外的受监督、受教育者,也是监督管理者。应把做好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疏导工作,以及对党员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情况的了解,纳入职责范围之内。主要领导干部应自觉在八小时以外给下属作出榜样,起到示范作用。 监督管理的内容与范围 五、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或邪教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六、参与不正当的社会交往,搞不正之风,影响恶劣的;以及利用职权经商得利或从事非法敛财活动的。 八、违反社会道德,利用手机、电话等工具或其他手段攻击、侮辱、诬蔑他人,损害他人声誉影响恶劣的。 十一、不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社会公德或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恶劣的。 十二、违反廉洁自律的。

监督管理 十四、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科室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 十五、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除对行为人严肃查处外,科室负责人因失察、失管、失教,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十六、实行外出活动汇报制度,向县纪委汇报活动情况,单位副职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活动情况。 十七、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考核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中,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评先创优,提拔使用挂钩,存入廉政档案。 十八、实行八小时以外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制度,特邀监督员可随时制止、监督、反馈、举报发现的领导干部不良行为和违纪违法问题。 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论语?阳货》

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 为加强我局机关廉政建设,建立健全依法行使人力社保行政执法管理职权的制约机制,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廉政意识,有效监督我局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防范和严厉惩处腐败行为,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如下监督措施: 一、总体原则 此项监督制度按照党中央“从严治党”、“以德治国”的要求,在充分保护干部隐私权的基础上,对我局机关干部“八小时以外”涉及工作的活动及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进行监督,以便能全方位地考核干部,正确提拨、任用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通过实施此项监督制度,切实加强人力社保部门自身建设,使人力社保干部能在错综复杂的社会形势中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正确把握自己,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二、监督内容 ㈠监督在婚丧嫁娶,逢年过节,职务升迁,配偶、子女升学、就业等个人重大事项上,有无滥用职权的行为; ㈡监督有无进入营业性歌舞厅进行不正当娱乐的行为; ㈢监督有无在美容美发厅、宾馆、饭店等场所接受异性按摩的行为; ㈣监督有无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等行为; ㈤监督因处理公务有无收受服务对象贿赂及接受吃请的行为; ㈥监督有无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腐败行为及

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 ㈦监督思想上有无贪污腐败的苗头。 三、具体监督措施 ㈠建立监督组织机构 成立局廉政建设监督小组,组长由X书记担任,副组长由X局长担任,成员由党支部成员组成,负责监督有关本局干部廉政建设方面的一切事宜,抽查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并受理有关举报。 ㈡积极开展自我监督 局每位干部每季末都要以书面总结的形式向本科室领导汇报自己一个季度来的业余时间涉及工作的活动情况,公开自己业余时间有关工作方面的行为及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尤其是在节假日期间去外地访友、探亲、旅游一定要提前向单位请假,使组织全面掌握干部的活动情况。 ㈢与干部家属联合监督干部 为全面了解我局干部家庭的情况,使我局干部的家属在干部廉洁从政方面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及时抽查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局廉政建设监督小组每年要不定期对干部进行家访,请家属到局里来开座谈会,了解干部的业余生活、个人爱好、家庭成员以及经济等方面情况,并使干部家属互相交流监督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经验。 ㈣利用社会舆论监督干部 1、居住地监督 在每位干部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公布局廉政建设监

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思考

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思考 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主要原因: 1、市场经济的不完善和不平等竞争的负面影响。目前,我国仍处在市场经济的转轨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够完善,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和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加剧了生存竞争的激烈性。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投机者通过拉拢腐蚀领导干部,达到规避公平竞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一些心理失衡和私欲膨胀的领导干部则趁机进行“权力寻租”,干起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勾当。 2、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随着对外交往的增多,一些领导干部对资产阶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盲目崇拜,逐渐滋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整天往返于灯红酒绿、乐池歌榭,沉湎于赌场情场,在不知不觉中被金钱、美色所击倒。 3、一些领导干部自身不良心理的驱使。一是名利心理。信奉“提升靠活动,关系靠走动”的庸俗“关系学”,为图个人名利跑门路、拉关系、套近乎,有的为拉票贿选、跑官要官,有的则借机卖官;二是放纵心理。认为上班紧张忙碌,下班后理应“放松”、“潇洒”一番,于是不该吃的照吃、不该做的照做,不该玩的照玩、不该拿的照拿、不该收的照收;三是侥幸心理。认为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属于个人隐私,别人无权干涉,即使做了不该做的,玩了不该玩的,得了不该得的,只要做得天衣无缝,就不会有人知道。熟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腐败者总有一天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对策。 1、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一些领导

干部之所以在“八小时以外”管不住自己而犯错误,原因虽多,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是不良心理,不健康的思想起了作用。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加强教育。一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加强“四自”教育,使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励”,做到生活上寡欲,行动上慎独;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做到警钟常鸣,使领导干部自觉消除浮躁、享乐、懒惰、侥幸等不良心理,自觉抵制“八小时以外”的不良诱惑,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建立健全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一些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犯错误,除其自身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组织上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缺少一个完整的、系统的规范,对其八小时以外的言行缺乏有效的约束,监督部门也存在监督执行难的问题,因此要适应形势的需要,抓紧制订一套系统的、有权威性的、操作性较强的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以及违反规范的处理规定。在制定行为规范时应将领导干部的政治信念、道德情操、廉洁自律、人际交往等内容纳入其中,明确规定什么可为,什么不能为以及违反了该受什么处罚等。当前应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如“八不许”(不许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跑官要官;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许参与赌博;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不许公款进行非公务性的相互吃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许从事侵害性钓鱼;不准利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出资安排的观光、旅游;不许参加邪教组织)等纳入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同时要明确规定违反这规定将受何处罚等问题。 3、突出监督重点,增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针对性。由于领导干

县残疾人联合会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依据《党章》、《公务员法》、《党内监督条例》等国家有关法规和党内条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八小时以外”活动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所从事的与职务影响相关或个人生活 领域的活动。 第二条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以维护领导干部的公众形象和防止利益冲突为核心,盯住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着重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副科级以上的党员 领导干部;各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副科级以上的党员领导

干部;本局各股室负责人;下属事业单位中层以上党员领导人员;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照执行。 第四条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强化预防、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依纪的原则。 第五条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应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注重社会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1、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行为。 2、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参加民族分裂活动,参与民间结社组会等行为。 3、参与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动等行为。 4、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行为。 5、拉帮结派和借联谊会、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搞“小圈子”,或搞官商勾结“傍大款”的行为。 6、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或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的行为。

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

北京分行营业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在八小时以内监督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和延伸监督管理的视野和范围,根据《XX银行员工行为规范》、《XX银行北京分行员工行为准则》等文件规定,结合营业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营业部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监督管理的内容 第三条本部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1.不准与服务对象之间有不正常的交往和经济往来。 2.不准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或者授意、指使、纵容包庇其他人员从事违规违法经营活动,以权谋取个人私利。 3.不准为亲属、朋友等关系人违规办理贷款、投资、担保、融资、结算、提现等金融业务。 4.不准泄露、出卖银行或客户秘密。 5.不准利用职权接受宴请、高档消费或收受贵重礼品、有价证券。

6.不准参加有碍公务的宴请、旅游、出国访问、营业性娱乐等活动。 7.不准参加封建迷信、聚众赌博、吸毒或参与嫖娼、卖淫等活动。 8.不准违反规定参与经商办企业或伙同他人经商办企业以及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或优惠条件。不得在企业报支任何费用。 9.不准发表、散布和传播有损单位、集体形象的言论,参与影响社会治安、公共秩序的活动。 10.不准有其它违反社会道德、社会公德和不廉洁行为。 第三章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四条实行分级负责制,营业部总经理对全体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的监督管理负总责,并对营业部其他管理人员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总经理助理、业务主管(副主管、主管助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做好部门员工“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具体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营业部全体成员接受本制度约束,并对其他员工负有监督、提醒义务。 第四章监督管理的方式 第七条严格实行工作时间以外的监督管理制度。实行

浅谈对税务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与管理

浅谈对税务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与管理 浅谈对税务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与管理 六合区地方税务局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败斗争中适应市场经济改革开放的大潮,针对税务人员思想和工作特点: 不仅在工作中注意廉政教育,采取有力防范措施,而且对税务人员八小时以外的活动也积极探索,加强管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创造良好氛围,做到三个引导在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围绕“团结务实,巩固基础,加强调研,优化机制,反腐倡廉,勤俭立税”的工作要求,注意抓好人的思想教育、廉政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树立爱学奉献、爱岗敬业、爱局如家的思想,积极为税收事业作贡献。平时做到三个引导: 1、舆论引导税务人员担负着繁重的税收征管任务,工作分布在全县各个行业各个角落,接触面广,且分散执行任务多。如何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freekan.自觉养成文明执法、勤奋守纪的良好思想?平时,对广大干部职工不仅注意八小时之内的思想教育,而且还注重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管理。针对工作特殊性,提出鲜明的行为守则,为税务人员指明活动方向,提倡家庭民主、尊老爱幼,禁止家长制反对一言堂,提倡多读书、钻研业务,禁止玩乐无度自我放纵,提倡参加有益的娱乐活动,陶冶情操,禁止涉足赌博、色情等不健康场所,提倡不饮酒或饮非烈性酒,在执行税收任务时实行禁酒令,提倡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禁止接受纳税人请、吃、送。

2、政策引导制定了与税务人员切身利益相关的、能够调动税务人员奋发向上的规章制度,如在人事管理上,推行全员能级制管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临时人员考核不达标下岗等,为优秀年轻的税务人员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激励广大税务人员自觉地注重自律,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现在全局84名在职税务干部,刚分设时大专以上文凭占26.4%,由于开展八小时以外活动,广大干部职工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的精神更加迫切,目前已取得大专以上文凭占92%。 3、滤布活动引导既要注重八小时以内的工作管理与教育,更要关心八小时以外职工的文化生活,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税务人员在无形中受到感化教育,增强抵御不良行为的侵蚀能力,这是局领导采取的方法措施。近年来局里成立了10个文体活动队: 即 (1)拔河队: 男队员10人,女队员10人。 (2)健美操队: 女队员6人。 (3)扑克牌队: 男队员10人。 (4)卡拉OK队: 男女队员5人。 (5)游泳队: 男队员5人。 (6)羽毛球队:

“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工作标语

“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工作标语 标语,“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工作标语 自接到开平市“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宣传工作的通知》后,我社党组高度重视,即布置本社负责着手开展宣传工作,营造了积极的舆论氛围。 一是积极开辟宣传专栏。充分利用墙报、互联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阵地或载体,广泛宣传“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 二是精选并悬挂宣传标语。结合实际,精选了“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大力推进廉政工作”、“倡导见义勇为,抵制不良风气”两条宣传标语,并精心制作成宣传横幅,悬挂在本社办公楼及机关门口。 三是抓好机关内部宣传学习。将《开平市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转发给机关每一位党员干部学习,形成人人知晓、人人遵守、人人落实的工作局面。 “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工作参考宣传标语: 1、禁“三公”,遵法纪。 2、讲科学,反邪教,提高自身素养。 3、提倡低调节俭,拒绝大操大办、敛财敛物。 4、拒绝当“保护伞”,不为其“遮风雨”。 5、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大力推进廉政工作。 6、净化“八小时以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1月29日上午,开平市召开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推进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形成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教育、管理、监督新模式、新机制和新常态。 黄耀雄强调,“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现已全面铺开,全市各级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把握开平市“八小时以外”工作方案21项任务要求,突出40条行为规范等重点内容,在深入推进纪律监督和作风建设上健全机制、创新举措。要努力做到“四个一样”:即领导在场和不在场一个样,有人监督和

市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

市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 市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党内条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管副县级以上干部;市县(区)直部门、乡镇、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中省驻平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 第三条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强化预防、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依纪的原则。 第四条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仍应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注重社会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1、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收钱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的行为。 3、公款吃喝、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 4、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行为。 5、参与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动等行为。 6、参与黄、赌、毒活动和涉足色情场所的行为。 7、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言论的行为。 8、参加“**功”等非法组织,参与民间结社组会等行为。 9、不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酒后滋事等行为。 10、不顾家庭基本伦理,对父母老人不孝敬等行为。 11、不遵守社区、宿舍守则,邻里相处不融洽等行为。 12、不讲诚信,逾期不归还贷款、欠缴住宅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行为。 13、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需要监督管理的其它问题。 第五条实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监察局、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信访局、文明办等单位组成,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研究、部署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实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报告和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主要领导的述职述廉报告和其他领导干部的书面述职述廉材料中,必须报告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并填写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登记表。 第七条认真受理群众通过网络、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等途径投诉的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违纪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予以严肃处理。 第八条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各新闻媒体通过内部反映和公开报道等形式,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违纪问题,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第九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依托社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进行监督。定期与街道社区党组织联系,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及廉洁自律、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情况。第十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加强与领导干部家属的沟通。通过召开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入户走访等方式,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 第十二条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班子成员负有监管职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的工作人员负有监管职责。对不履行监管职责,致使本部

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

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 定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 总则 一、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依靠每位党员干部个人的自我约束,坚持以教育防范为基础,纪检监察及社会、家庭等密切协调配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应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发生违犯法律法规、违反党风党纪和败坏社会道德,严重影响单位和干部形象的,医院纪检监察应抓住线索,查清事实,严肃追究行为人的党政纪责任,问题严重的,报请医院党委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医院党政一把手既是八小以外的受监督、受教育者,也是监督管理者。应把做好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疏导工作,以及对党员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情况的了解,纳入职责范围之内。主要领导干部应自觉在八小时以外给下属作出榜样,起到示范作用。 监督管理的内容与范围 五、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或邪教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六、参与不正当的社会交往,搞不正之风,影响恶劣的;以及利用职权经商得利或从事非法敛财活动的。 八、违反社会道德,利用手机、电话等工具或其他手段攻击、侮辱、诬蔑他人,损害他人声誉影响恶劣的。 十一、不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社会公德或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恶劣的。 十二、违反廉洁自律的。 监督管理 十四、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科室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 十五、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除对行为人严肃查处外,科室负责人因失察、失管、失教,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十六、实行外出活动汇报制度,向县纪委汇报活动情况,单位副职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活动情况。 十七、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考核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中,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评先创优,提拔使用挂钩,存入廉政档案。 十八、实行八小时以外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制度,特邀监督员可随时制止、监督、反馈、举报发现的领导干部不良行为和违纪违法问题。

如何进一步加强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

如何进一步加强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质的飞跃,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初步显现,通货膨胀,物价急剧上涨,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在政府的阳光工资下苦苦挣扎,几年甚至十几年才加的一丁点薪水,还要面对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在这同工不同酬的环境下,监狱民警的心理出现裂痕,时不时会凸显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那么如何加强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加强民警八小时以外管理,是塑造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弘扬浩然正气、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也是从严治警、加强民警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八小时以内对民警的教育与八小时以外对民警的管理,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是八小时以内教育管理工作的延伸。新形势下,加强八小时以外对民警管理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进一步拓宽做好八小时以外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新思路,已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八小时以外的特点。 在实际工作中,监狱警察,在外人看来,是一个神秘又令人浮想联翩的职业。然而,一线监狱警察一个工作班次的工作量鲜有人知。监狱民警八小时以外归纳出以下特点。第一、八小时以外个人自由支配时间相对较长。基层民警大部分是实行轮班制,即“上一天休一天或上两天休两天”,一年之中有半年时间是自由支配;机关民警每周“双休日”,

一年中有三个重大节日,全年共有一百多天,还有每天八小时以外的非工作时间,都在工作时间以外。第二、个人活动方式相对单一。以福建省清流监狱为例,福建省清流监狱地处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畲乡孙坊村,八小时以外对于清流监狱民警来说几乎无业余生活,且外地籍、夫妻两地分居的民警相对较多,民警上班任务繁重,下班后无机会发泄;第三、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八小时以外民警的“生活圈”、“娱乐圈”、“社交圈”,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涉及到民警的价值取向、生活观念、文艺鉴赏、择友范围等方方面面。 二、对民警八小时以外存在的问题。 首先,大多数的生产中队工作繁重,总觉得每天都有做不完的工作,不愿在八小时以外再花费时间和精力去管理。没有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没有认识到抓好八小时以外对民警的了解、掌握和教育管理工作是杜绝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的重要举措;没有从认真分析民警违法违纪的特点和规律入手,是直接造成民警八小时以外失控的主要因素。其次,少数民警中存在着模糊认识和必要的自觉性,存在着不理解甚至抵触情绪,认为八小时以外属于个人支配的时间,想干什么领导不应过多干涉,也有个别民警对来自家庭和社会的监督有反感情绪,认为是对自己不信任等等。其三、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形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多

2018年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情况总结范文

2018年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情况总结范文 突出四大重点建立四道防线严查四类违纪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活动情况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反映的热点、监督的难点。近年来,××县纪委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采取健全规章制度,开展“三廉”教育,进行明查暗访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查“八小时以外的****”,使广大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党风政风取得新面貌。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住四大重点××县委、县纪委始终把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杜绝“八小时以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规定,强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做到经常讲、全面抓、重点查。一是抓住重点对象。将全县正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特别是群众举报有违法乱纪苗头的领导干部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及时进行廉政谈话,敲警钟、常提醒,防患于未然。今年来,县纪委就对×名正处级领导、×名副处级领导、××名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二是抓住重点事件。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监督,在领导干部操办职务升迁及家庭婚丧嫁娶、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生日祝寿等事宜时,明确规定,不准

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请柬,严格控制操办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桌),严格监督自[文秘范文-找文章,到文秘范文]其有无用公款吃喝玩乐、收受礼品等到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三是抓住重点时期。县纪委、监察局在换届选举、重大人事安排、逢年过节或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时期,向有关人员发廉洁自律文件、发廉政警示短信,并派出明查暗访组广泛了解情况,防止党员干部本人及配偶子女搞行贿受贿、拉帮结伙、请客送礼或接受包工头等的好处。四是抓住重点场所。定期不定期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治理等方式对容易引发党员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的场所如娱乐城、宾馆、酒楼、茶楼、洗脚城进行监督检查,防止领导干部用公款娱乐消费、参与打牌赌博及其他可能性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社会交往以及吸毒嫖娼行为发生。 二、加强教育监督,建立“四道防线” 为确保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能够落到实处,××县纪委针对“八小时外****”具有隐蔽性、互惠性、流动性等特点,建立了“四道防线”。一是教育防线。为全县领导干部赠送“廉政提醒卡”、《廉洁自律手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各项纪规,在全县干部中掀起学习两个条例的高潮,深入开展三观(权利观、利益观、政绩观)及“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等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教育,筑牢防腐防线。二是制度防线。首先,强化内部监督。县纪委要求将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在班子内部通报,认

“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本人根据《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对自身思想、学习、生活开展了一次大检查、大对照。一方面积极寻找不足之处加以改进,一方面把好的做法和经验保持下去,时刻谨记“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遵照“八小时以外”管理制度,做到生活工作两不误。 俗话说“工作时工作,游戏时游戏”,我认为工作“八小时以外”可以适当放下工作,追寻自己的人生和想要生活。对照《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本人的“八小时以外”主要如下: (一)重视家庭生活,常陪伴父母左右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我父母年事甚高,加之本人之前长期在北京工作,能陪伴他们时间很少很少。现本人回到珠海工作,工作以外常回到父母家,陪他们吃饭、聊天,弥补以前的种种缺失,让他们老有所安,老有所依,这也是本人

现作为一名老干部工作者认为极重要的一件事情。 (二)纯洁社交圈,不拉邦结派 在各种社交场合时刻提醒自己注意个人言行和身份,谨慎交友,不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同好会等。大多数朋友都是认识多年的知己,与认真生活,踏实积极的人为伴。平常相聚以闲话家常为主,或一起聚餐、运动,或旅游观光等,做健康适宜的活动。 (三)丰富业余生活,发展自身爱好 本人热爱打乒乓球,也把它作为自身锻炼身体的一种手段,常在空余时间就到住所附近进行活动。也十分喜欢看电影,以前的经典和当下流行的电影都有所涉猎,希望通过电影了解更多自己不曾接触的层面,丰满自己的人生,并从中有所收获。安静的时候,会一个人看看书,听听音乐,让身体和心灵都有放空的机会,定时给自己清清空,留出更多的位置接纳新事物、新知识。 二、以身作则,加强下属的监督管理 作为班子成员,我主要分管服务协调科,下属工作人员有2名。为了做好“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我向他们传达了《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市

关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思考分析

关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的思考 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塑造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是新形势下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们按照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总体要求,不断更新观念,完善措施,加强和改进了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的认识 近年来,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深入到乡(镇)、街道、农村和社区实地调研等方式,针对加强监督、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进行了探索研究。我们感到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是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必要手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是提高领导干部道德修养的必要措施。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无论他“八小时以内”工作能力和水平如何高,如果“八小时以外”不注意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也会变成品格低下的人。特别是在新形势下,个别领导干部置党性原则于不顾,甚至拿原则作交易,严重败坏了党风,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说,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密切关注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对端正党风,树立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有

着很强的现实意义,是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的必要措施。 2、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是全面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干部既要看才、更要看德。任何一个人都有其“两面性”,领导干部在单位的表现往往无可挑剔,而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却常常是干部人品道德的真实体现。如果不能做到洁身自好,其灰暗的另一面就会凸显。所以说,选拔任用干部不仅要对干部在工作岗位的表现进行考察,更要对其在“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的表现进行延伸考察,从细微处了解评价干部。 3、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是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保障。“八小时以内”重在考其“能”和“绩”,“八小时以外”则重在察其“德”和“廉”。在全方位的监督和考察中,那些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八小时以内”一个样、“八小时以外”又一个样的“两面人”在这种考察中必然会露馅,这样使我们能更加准确的判断干部的整体表现,也为县委选准人、用好人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强化措施,提升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的实效 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是一项创新性的实践活动,没有现成经验,按照简便、实效的原则,我们着重从三

“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监督的探索与实践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f388881.html, “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监督的探索与实践 作者:陈晓滨 来源:《人力资源管理》2012年第08期 摘要:近年来,厦门电业局通过努力探索和实践,将领导干部及“三重”人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工作向“八小时以外”延伸,积极构建组织、制度、社会、家庭四个“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自内而外、自下而上的教育管理监督网络,将“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形成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内部监督管理制约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可控、在控、能控。 关键词: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监督探索实践 企业领导干部及“三重”人员“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的监督,既是监督管理的难点,也是监督管理的重点,已成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关注的焦点。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要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要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内监督实效。”贯彻上述讲话对于切实加强企业各级干部及“三重”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有很 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现实性。这也是我国经济转型时期,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值得研究、探讨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企业领导干部及“三重”人员“八小时以外”腐败行为的成因分析 1.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及其存在的负面影响是导致“八小时以外”腐败行为的现实原因。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一个历史性的转轨时期,市场经济引入了激烈的竞争机制,这对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的情况下,受市场经济主体多元化和物质利益驱动等多种因素负面效应的影响,部分领导干部及“三重”人员私欲蠢动,心态失衡,从而产生在“八小时以外”权力寻租的心理和行为。 2.权力监督出现断层是产生“八小时以外”腐败行为的组织原因。在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企业领导干部及“三重”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社交行为相对于八小时以内的工作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致使对“八小时以外”的组织监督约束乏力。加之一些单位和部门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防范措施明显滞后,出现了一些制度上的“空档”“空档”和监督工作上的误区,给企业领导干部和“三重”人员“八小时以外”的腐败行为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3.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侵蚀导致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失守,是产生“八小时以外”腐败行为的根本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所处的社会生活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各种新的消费方式不断出现,吃、喝、玩、乐各种消费项目花样繁多,无所不有,人们业余时间的活动空间

(完整word版)浅谈如何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浅谈如何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加强新形势下的干部监督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从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现状看,领导干部的工作圈因位于“人前”,“众目暌暌”,往往监督相对有力,而生活圈、社交圈因位于“人后”,不引人注目,监督往往相对乏力。不少事实表明,领导干部的“三圈”不可能完全剥离,“小节”管不住,“大节”必失守。生活和社交中的庸俗堕落最终将导致权力的腐败。因而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必须覆盖其任职行为、生活行为和社交行为,监督的内容要从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向“八小时之外”监督延伸,不断拓展监督的空间。 一、“八小时之外”监督的范围和内容 领导干部作为社会中的一个成员,在八小时之外,拥有自身的生活圈和社交圈,进行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是合理的正常的社会现象,本身无可非议。但从近几年披露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来看,领导干部出问题,犯错误,尽管主要是与工作时间内行使权力有关系,但时间诱因大都在八小时之外。当前,我们存在一个比较突出的误区,就是把对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点放在了他们的工作环节中,没有延伸到领导干部的八小时之外,他们的“生活圈”、“社会圈”成为盲点、空白,这就容易导致那些自我约束意识能力差的干部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生活作风出现问题。所以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必须从领导干部的社交

圈、生活圈、家庭圈入手,监督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干部个人生活方面。看其生活方式是否健康,作风是否正派,有无经常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等情况。二是个人交往情况。看其八小时之外与什么人交往,是否与“大款”接触过多、过频,是否自觉抵制灰色收入等。三是家庭生活方面。看其对家属子女的要求是否严格,家庭消费与家庭收入是否基本相符,等等。 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表现和特点 从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来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表现形式可谓五花八门: 1、公款吃喝和高消费娱乐。有的单位与单位之间轮流坐庄,互相请吃,既吃坏了身体、吃穷了单位又败坏了党风,带坏了民风。 2、公款旅游。有的领导在假日期间利用公款公车携带家眷或情人外出旅游,有的则接受服务对象或下属单位提供的资金旅游。 3、利用职权之便收受贿赂。搞权钱交易,获取非法利益。 4、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寿辰或生病住院之机收敛钱财。如黑龙江省贪官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有一次因病住院,在医院一星期就收下级“慰问金”240万元。 5、染毒近黄。有的领导干部嗜赌如命,每天赌得昏天黑地,通宵达旦,以至于第二天上班时总是昏昏欲睡,不能正常工作,有的挪用公款去弥补赌资黑洞;有的则从境内赌到境外。有的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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