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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构建我省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的几点思考

积极构建我省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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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构建我省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08-3-12信息来源:

高剑明胡善根应云进郭人菡

出台政策法规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这是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普遍做法,也是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积极作用的客观需要。浙江是中小企业大省,构建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显得尤为紧迫。省中小企业局提出,以科学发展观和省委省政府“八八”战略为指针,通过3-5年的努力,依法构建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体系,正是顺应了这一发展要求。

一、构建扶持中小企业成长政策法规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国外中小企业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美国是制定中小企业基本法最早的国家。从1953年开始,美国制定实施了《小企业法》和《小企业创新法》等几十部小企业相关法律,构建起了鼓励和规范小企业发展的成熟法律体系。这套体系有力地促进了美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例如在克林顿政府时期,小企业指标就占从业人员的60%,销售量的54%,国内生产总值的40%。美国小企业不仅为国家和社会创造了大量的财富,而且为稳定美国社会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正如一位美国问题专家所说,“美国不是由无数个大企业组成的国家,而是由千百万个小企业构成美国整个社会的经济体制。”日本则是世界发达国家中出台中小企业法律法规最多的国家。日本于1963年制定了《中小企业基本法》,该法被誉为日本的“中小企业宪法”。此外,还制定了《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法》等30余部法律,几乎涉及中小企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完善的法律体系有力地促进了日本中小企业的发展,现在日本约有984万家中小企业,约占日本企业总数的99.7%。反过来,蓬勃发展的中小企业又奠定了小岛之国日本雄居世界经济榜眼地位的坚实基础。

(二)国外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辅相成。法国总统希拉克今年专程来华为法国中小企业打开中国市场进行游说。该国对中小企业的重视由此可见一斑。仅就其财政补贴政策就足以令人称羡:中小企业每新增一个就业机会,政府给予2-4万法郎的财政补贴;对三年内新增6名职工以上的中小企业,每新增一名由地方政府部门补贴1.2-1.5万法郎;对三年内增加30人以上的服务行业,每增加一名员工由地方政府部门补贴1-2万法郎;对每雇佣一个学徒提供1.6万法郎的补贴经费;对中小企业投资的研究开发经费可补贴25%等。在简化行政和税收手续的政策规定方面,巴西比较突出。为了使中小企业经营者能够将更多的时间投入到企业管理中去,巴西推出了中小企业的“方便计划”,即联邦、州和市三级政府的统一办公,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办事机构,业主在一天时间内可以办完消防、环保、卫生、工商、税务等几十个政府部门的手续。政策扶持到位,使得法、巴两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欣欣向荣。

(三)兄弟省市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也相互契合。国内一些兄弟省市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也正如火如荼地开展。我国北方组建省中小企业厅的辽宁,近几年来,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工作,把推进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作为振兴辽宁的重大战略,出台政策措施的力度令人关注。正抓紧制定《辽宁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并着手制定《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南方的广东省不仅出台了《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而且相继出台了12项

配套政策文件,省财政在了内拿出20亿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其政策时效之长,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全国领先。西部的四川省在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上也令人瞩目,其《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正在省人大审议之中,不久即可出台。邻近的江苏省出台了《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今年专门拿出1.2亿以上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同时也正抓紧起草《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综上所述,凡是当前经济与社会发展势头良好的国家和地区,也是积极进行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的地方。所以,构建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是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必要保障。我省中小企业虽发展形势喜人,但不等于我们就可高枕无忧。各种扶持中小企业的体系建设一日千里,可以说,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二、我省构建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一)构建意识有待提高。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构建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重要性的认识不深刻,不到位,甚至有失偏颇。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我省《促进条例》出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认为有法无法一个样,有政策就可以了,忽视了形式与内容统一的重要性,特别是忽视了法规的司法价值以及法规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标志、宣传和保障意义。二是对构建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的紧迫性认识不足,持观望等待态度,缺乏对时局的整体了解。三是对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的全面性认识不足,认为有《促进条例》和一两项政策就可以了。但实质上中小企业发展所需要的政策法规是多方面的和需要细化的。

(二)扶持力度有待加强。扶持力度是关系到政策法规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无成效及有多大成效的关键。目前需要重点加强两个方面。一是专项资金扶持力度有待加强。浙江财政收入的迅猛增长得益于以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为最大特色的区域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其财政收入贡献率已占到近60%,同时,今年我们的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1000万元,占全省财政支出比例不到O.012%(2003年我省地方财政总支出实际执行数为897.12亿元)。这不仅低于广东、江苏、上海、贵州等省市,也低于一些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数额及比例。如杭州市今年安排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5000万元,扶持力度比省里要大。二是执法扶持力度有待加强。目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存在刚性不够的问题,“鼓励”型内容较多,量化指标较少,问责条款又往往缺乏,从而导致扶持内容较难落实到位。

(三)行政资源有待整合。主要是管理体制还不够顺畅。非公经济、国有、私营、个体、乡企、中小企业等分类比较复杂,隶属关系又容易模糊不清,难免导致政出多门或职能交叉现象。同时一些市、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系统的管理体制也不够健全,名称与职能都不够统一,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履行指导与服务中小企业职责存在一些困难。其次,如何按照法律要求自觉转变工作职能,切实推行中小企业公共管理,尤其是整合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已成为当前需要不断探索的新问题。

三、着力构建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体系构建的务实性。企业最讲求实惠。实惠的政策法规有两条衡量标准:一是要言之有物,二是要管用。以中小企业地方立法为例,中小企业因自身特点主要面临“六难”:一是土地获取难;二是融资贷款难;三是技术创新难;四是引人留人难;五是信息获得难;六是权益维护难。破解的关键之一,就是要加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立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出台是中小企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但因种种原因,其刚性、扶持力度和细化

程度都还不够,单靠这部法律还不足以破解“六难”,所以还需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地方性法规对此进行加强。地方性法规一要言之有物,就是法规要涉及这“六难”,二要管用,即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能保证方案得以落实。目前《浙江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初稿(以下简称《促进条例》初稿)涉及到了以上六个部分,关键问题是要保证管用,《促进条例》初稿提出的解决方案的重点依次是:建标准厂房、设中小企业专项基金和发展融资担保、构建共性技术服务机构、公共培训、打造信息共享平台和责任追究。但如何保证落实还存在问题,《促进条例》初稿需要加强这方面的规定,如引进人大执法监督与检查等。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体系构建的创新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不出台则罢,一旦出台就要有亮点。只做一般规定的政策法规不会受中小企业欢迎。在构建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方面,我们有许多地方可以突破。一是扶持对象的选择。比如中小企业标准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如果我们按照这个标准“一把抓”,不是上策。我们可以借鉴国家的纳税人标准做二级分类,允许市、县将扶持重点放在小规模纳税人以下企业上,这样既维护了国家统一划分中小企业标准的权限,又解决了很多市、县扶持中小企业几乎就等于扶持区域内所有企业的尴尬。美国和上海就是这方面的典范。二是扶持方式的创新。加入WTO和施行《行政许可法》,对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用法律法规来促使机关转变职能及行政方式。比如政策法规如果规定将扶持资金用于补贴个别企业上,效果不一定好,但如果规定资金使用的重点在于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夯实基础,则受益的就是整个面,就不会因个别企业的兴衰成败影响全局。另外,帮助中小企业扬长避短,也是可以创新扶持方式的重要领域。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通过大力推动专业协会筹建和产业集聚,帮助中小企业抱成团,发挥集群效应,从而发挥“快鱼吃慢鱼”的优势,避免“低小散”的劣势。中小企业发展是大有作为的,我们创新的点也会越来越多。

(三)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体系构建的连续性。一日之功建不成罗马,一日之寒冻不足三尺。扶持中小企业成长的政策法规体系的构建是一项比较浩大的工程,需要我们持续不断的努力。一是体系构架任重道远。参照先进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除了需要出台《促进条例》外,我们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时候申请出台专项基金管理、创业扶持、信用担保、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才能形成一个比较完备的体系。二是不求毕其功于一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成熟一个出台一个,成熟几条规定几条,在做深做细方面下功夫。三是建立政策法规出台后在具体贯彻落实上的效果评估与问题反馈机制,抓后续改进。

(四)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体系构建的协同性。政策法规体系构建依赖于“孤胆英雄”形不成大格局,必须依靠团队精神。因为政策法规体系的构建牵涉方方面面的利益,“立法过程就是各利益集团相互博弈并取得妥协一致的过程”。一是中小企业职能部门争取人大、政府的支持至关重要。只有人大和政府出面协调,才能更有效地进行资源整合。二是中小企业职能部门应努力做好与各部门之间、系统内上下单位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协调工作,形成合力。“众人同心,其利断金”,就一定能建成具有浙江特色的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成长的政策法规体系。

价格政策制定及价格体系建立

价格政策制定及价格体系建立 1

价格政策制定及价格体系建立 吴勇 弱势企业在强势企业的缝隙中寻求生存空间,价格政策较为灵活多变,只要管理者认为毛利足够即可,一个客户一张价格表成为常事,甚至能够每次交易进行一次议价。当企业发展到一定时期,已树立一定品牌,形成一定规模时,灵活多变的价格政策就将成为企业更上一层楼的绊脚石。此时企业面临三个方面的困境:一是获利能力如何提高,部分客户虽然有一定毛利空间,但与平均毛利相去甚远,从整体上看并不划算,限制了企业的整体赢利水平;二是自身管理能力的提高跟不上客户数量的上升,经常将客户价格弄错;三是客户抱怨急剧上升,不满其它客户的价格优惠。 如果要想将企业做大、做强,重新理顺价格体系、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势在必行。 一、影响客户定价的因素 (一)区域 1、覆盖能力 受多种因素如交通、地缘、容量、逆向竞争、民风等影响,企业的覆盖能力并不是以企业所在地为中心由强到弱逐级向外扩散,而是具有一定的不规则性。覆盖能力强的区域企业占有优势,与客户议价占据主动位置,应充分利用定价话语权将价格定在更有利的位置,而覆盖能力弱的区域,定价话语权在客户端,如果没有价格倾 2

斜自然难以寻求理想的客户。 2、市场容量与竞争状况 市场容量越大的区域竞争越成熟,客户议价能力也越强,各厂家价格较为透明,也较接近其底价。此类区域定价偏高将限制企业产品进入,市场占有率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难以达到合理的份额,而低价政策又不可能长期坚持,因为毛利空间有限,经过低价获取市场份额的结果是销量越大亏损越多。由于有众多同类产品流通于市,确定价格也较容易寻找到合理的参照。局部区域处于非常竞争状况,虽然并不成熟,由于少数寡头客户竞争秩序不稳定,为了占有更为有利的竞争地位而大打价格战,企业要想占有一席之地不可避免会被卷入其中。 3、品牌知名度 弱势企业虽然整体上品牌知名度不如强势企业,但在局部区域能够经过集聚化战略取得优势。一旦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销量上升空间有限时,应充分利用其优势将价格定在更有利的位置。如果此时不合理调整价格,不但自身利益受到损失,还会殃及其它同业厂家。 (二)客户销售规模 客户销售企业的产品越多,对企业的贡献也就越大,在企业的客户群中也处于更为重要的地位,因此理应针对大客户制定不同的价格倾斜政策。 3

扶持小企业政策

2014年以来,国家和众多部门出台了很多针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这些政策对民营企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利好影响,不过很多民营企业强烈反映,不少政策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地。中华工商时报作为中国民营经济舆论主阵地,一年来对有关民营企业的政策扶持措施都予以了特别的关注和报道,现将一年来的这些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并点评,期望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帮助。 支小再贷款 3月21日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开办支小再贷款支持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发〔2014〕90号)。正式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类别下创设支小再贷款,专门用于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同时下达全国支小再贷款额度共500亿元。 点评:人民银行积极运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等国民经济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促进信贷结构调整,盘活存量,优化增量,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供更好地金融服务。 所得税优惠 4月8日财政部、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式,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的,均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以及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点评: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比较大,需要国家进一步给予政策支持。因此,将优惠范围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体现了国家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的精神,也进一步降低了小微企业的税负。 发展专项资金 4月11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专项资金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公平竞争,激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专项资金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股权投资、业务补助或奖励、代偿补偿、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采取市场化手段,引入竞争性分配办法,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支持中小企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点评:为加快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规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专项资金安排专门支出,运用业务补助、增量业务奖励、资本投入、代偿补偿、创新奖励等方式,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给予支持。这对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新三板 4月14日财政部、国税总局、证监会相继出台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政策。 点评:对于民营中小企业来说,新三板不仅为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还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在带来资金的同时,引入规范的公司治理,为企业做大做强奠定资本与治理的基础。众多民营中小企业对新三板寄予厚望,一方面希冀通过新三板获得企业发展急需的资金,另一方面希望借助新三板来规范公司治理,优化股权结构,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奠定基础。 下调存准率

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及对策

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及对策 汤振军 中小企业一直是最富活力的经济群体,也是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的重要力量,但今年以来,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便引起了众多关注,虽然根据2011年6月18日,工信部等4部委发布的新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划分的上限从5000万元到20亿不等,这在三线城市已经可视为很不错的企业,日子过得并不是那么艰难,但大部分的小型、微型企业和刚跨过小型企业门槛的部分中型企业(以下简称为小企业)仍是真正意义上的困难户,面临着比以往更为严峻的压力,本文希望指出这些问题并提出抛砖引玉式的解决办法,以帮助这部分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中小企业的困难:三大压力 第二次经济普查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底,中小企业已覆盖了国民经济行业中除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烟草制品业两个行业以外的37个行业大类、255个行业中类和342个行业小类,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株洲市天元区的中小企业有326家,对区里的财政收入、促进就业、科技成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受外部和内部环境影响,还存在着各种问题,导致生存和发展空间受到了很大制约,归纳来说,天元区中小型企业面临着以下三大压力: 三大压力

一、融资压力 资金不足一直是困扰小企业发展的头号问题,本来在正常的经济环境下小企业就面临融资困难的问题,一遇到政策紧缩,融资就难上加难。解决小企业融资难的口号也提出很久了,但一直未得到根本解决,笔者以前也是从事银行信贷一线工作的,也经常与银行人员谈论过中小企业贷款的问题,他们很直白地告诉我:同样的程序、同样的手续,同样的时间,做10笔中小企业200万元的贷款才抵得上做1笔大中型企业2000万元的贷款,但放贷工作量增加10倍,管理工作量增加十倍,尤其现在是信贷终身责任制,由于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差,经营失败的可能性大,因此对小企业放贷的风险无论如何都比大企业大,对中小企业多放一笔贷款便使自己的职业前途多一道风险,人都是趋利避害的,那么可想而知,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谁会做呢?除非有充足的抵押物或有担保公司担保,甚至还要加上一定的关系,但这些又正是大部分中小企业所缺乏的,于是,变成了一个难解的恶性循环。当然,别的融资途径也有,如民间高息融资,股份转让,上市融资等,但毕竟不是主流,难度同样很大。 二、成本压力 税收成本压力:在税收政策上,与大型企业相比,许多优惠小企业根本无法享受,在增值税方面,中小企业大部分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难以抵扣,实际税负增加;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现行所得税的名义税率是25%,大型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实际税率并不高,而中小企业准予税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平台项目建设方案

宝鸡市陈仓区中小企业 服务体系(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陈仓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5.5.) 为了进一步改善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服务机构能更好地为我区中小企业开展服务,以促进全区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依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政发(2011)73号”文件《关于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陕中企规发〔2010〕85号”文件《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委“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文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区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和未来发展目标,根据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加快我区中小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有关实施意见及要求,以推进我区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健康快速发展,特制订本建设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陈仓区中小企业已达3.2万户,从业人员21.9万人,主要分布在机械制造、轻工纺织、化工医药、食品饮料、建筑建材、商贸物流等六大支柱行业,现已形成了以虢镇、周原、阳平、宏达、县功等区镇工业园区为代表的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集聚区。现有局属事业编制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一个,即“宝鸡市陈仓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并计划在三年内,将逐步建成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特色突出、服务到位的“宝鸡市陈仓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平台)”。 二、指导思想

宝鸡市陈仓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促进全区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通过统筹规划、集聚资源、营造环境、加强服务,建立和完善满足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的支撑体系和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以培育服务主体为重点,着力解决全区中小企业面临的最紧迫问题,加快配置服务资源,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建设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服务体系,为全区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三、建设原则 服务平台建设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面向产业、服务企业,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坚持非营利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坚持促进产业升级与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相结合,坚持社会服务资源开放共享与统筹规划、重点推动相结合。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根据我区实际和企业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不断完善,逐步提高服务资源的配置效率。 2.政策引导,市场调节。要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政策扶持、规范和引导,促进全区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稳步发展。同时,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多元化投入和市场化运作。 3.突出重点,抓好关键。以加快公益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以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作为重要抓手,以建立服务协同作为关键环节,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最突出的热点、

简论国家信息政策体系构建

收稿日期:2001年11月23日 作者简介:马费成,男,1947年生,武汉大学信息资源中心主任,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信息经济学与信息资源管理。陈亮,男,1979年生,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000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信息经济学与信息资源管理,发表论文数篇。汪斌,男,1977年生,武汉大学法学院2000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环境法,发表论文数篇。 1) 本文系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2000ZDMX870002) 简论国家信息政策体系构建 1) 陈 亮 马费成 (武汉大学信息资源中心,武汉430072) 汪 斌 (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2) 摘要 本文依据政策科学的研究方法,从政策主体、 政策目标、政策问题、政策内容和政策形式五个方面对我国国家信息政策的体系构建进行了探索性的研究;将国家信息政策的内容体系划分为经济和法律两个层面加以阐述;对国家信息政策的制定原则、方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 关键词 国家信息政策 政策科学 On the Construction of National Information Policy Chen Liang and Ma Feicheng (School o f Information Manage me nt ,W uhan U nive rsity ,W uhan 430072) Wang Bin (School o f Law ,Wuhan U niversity ,W uhan 430072) Abstract The paper goes deep in to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of national information policy.The information policy system includes mai n body,objectives,problems,contents and form.The au thors analyze the contents of information policy from economic and legal aspect.Furthermore,the authors put forward the rational suggestions about how to establish the principles. Keywords national informati on p olicy,science of policy. 从信息学角度看,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人类信 息交流与传承的历史。进入20世纪中叶以后,现代信息技术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使得人类信息交流的迅猛增长和信息需求日益多样化、专深化,也成为人类第三个经济时代 知识经济出现与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显著标志。随着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信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明显,信息经济快速崛起,信息作为经济资源、战略资源、管理资源的观念得到了广泛认同。信息技术、信息产业已成为国家经济增长的最重要的源泉,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计算机、远程通信技术以及遍布全球的计算机国际互联网缩短了时空,电子商务 蓬勃兴起。基于此,一国必须明确并制定本国的信 息政策与法规以指导信息资源的合理管理与优化配置和推动信息产业的发展与进步。 1 国家信息政策的含义 目前,国内外关于信息政策的范围和内容也缺乏统一的认识,缺少一个一致性的理论框架。我国学术界对国家信息政策的概念作过多种表述,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从管理的角度出发,认为国家信息政策是国家根据需要规定的有关发展与管理信息事业的方 第21卷 第5期2002年10月 情 报 学 报 Vol.21, 5October,2002

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的国际比较汇编

目录 一、前言 (2) 二、文献综述 (3) (一)小微企业范畴界定 (3) (二)各国小微企业的基本状况 (4) (三)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的研究成果回顾 (5) (四)以往研究的述评 (7) 三、国外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研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内容比较.............................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四国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比较特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四国关于小微企业管理模式的分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国外经验对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启示与建议...............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积极推进小微企业的信息化,加快企业数据库的建立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大力发展信用评价机制及信用贷款服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支持,提升软实力...............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提倡创业型就业,将创业精神融入到政策制定中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提高行政执行力,将政策落实到实处...............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结束语 (8) 参考文献: (9) 表1主要发达国家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比较 (11) 表2国外中小企业政策主要模式 (12)

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的国际比较 作者:*** 指导老师:*** 摘要:通观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制度环境的优化构造,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为全国上下提供了主要的就业岗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活力之源。本文主要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美国、日本、德国和法国的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从法律、金融、财税、创新和人才五个方面来进行综合分析和概括,总结出这四国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的异同。最后结合中国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的现状,探索出未来中国小微企业政策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比较研究 一、前言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小微企业都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创新基础,是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法宝。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基本可以概括为“56789”:五是指小微企业税收贡献占整个税收的50%,六是指占GDP 的60%,七是指占进出口的70%,八是指承担就业80%,九是指数量上占整个企业数量的99%。①而小微企业的蓬勃、健康发展又离不开政府的扶持政策,所以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的国际比较研究是有一定的研究意义和现实基础的。 本文选取了美国、日本、德国和法国这四个国家作为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比较研究的对象,因为美国、日本、德国和法国是全球数一数二的经济大国,从这些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可以发现小微企业的重要作用,一直到今日,小微企业仍然是这些国家重要的经济力量和创新源。其次,这四国都有较高的创新创业率。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认为:创业型就业是美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是美国经济政策成功的核心。②这些国家在创业政策方面对小微企业的发展进行扶持和保护,对国内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对我国发 ①数据来源:小微企业的春天已经来临?中国宏观经济信息网,2012年04月01日

2020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内容

2020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内容 一、优惠政策享受主体 1、享受主体界定标准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注意: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 (3)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依据:《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第一条 2、不适用的情况 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 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查账征收企业 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当期所得税累计的实际利润额 适用税率 ≤20万元 ≤20万元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 无要求 ≤30万元 减按20%的税率计算 核定征收企业(定率) 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当期所得税累计的实际利润额 适用税率 ≤20万元 ≤20万元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 无要求 ≤30万元 减按20%的税率计算 核定征收企业(定率) 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相应调整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新办企业 当期所得税累计的实际利润额 适用税率

(定价策略)价格政策制定及价格体系建立

价格政策制定及价格体系建立 吴勇 弱势企业在强势企业的缝隙中寻求生存空间,价格政策较为灵活多变,只要管理者认为毛利足够即可,一个客户一张价格表成为常事,甚至可以每次交易进行一次议价。当企业发展到一定时期,已树立一定品牌,形成一定规模时,灵活多变的价格政策就将成为企业更上一层楼的绊脚石。此时企业面临三个方面的困境:一是获利能力如何提高,部分客户虽然有一定毛利空间,但与平均毛利相去甚远,从整体上看并不划算,限制了企业的整体赢利水平;二是自身管理能力的提高跟不上客户数量的上升,经常将客户价格弄错;三是客户抱怨急剧上升,不满其他客户的价格优惠。 如果要想将企业做大、做强,重新理顺价格体系、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势在必行。 一、影响客户定价的因素 (一)区域 1、覆盖能力 受多种因素如交通、地缘、容量、逆向竞争、民风等影响,企业的覆盖能力并不是以企业所在地为中心由强到弱逐级向外扩散,而是具有一定的不规则性。覆盖能力强的区域企业占有优势,与客户议价占据主动位置,应充分利用定价话语权将价格定在更有利的位置,而覆盖能力弱的区域,定价话语权在客户端,如果没有价格倾斜自然难以寻求理想的客户。 2、市场容量与竞争状况 市场容量越大的区域竞争越成熟,客户议价能力也越强,各厂家价格较为透明,也较接近其底价。此类区域定价偏高将限制企业产品进入,市场占有率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难以达到合理的份额,而低价政策又不可能长期坚持,因为毛利空间有限,通过低价获取市场份额的结果是销量越大亏损越多。由于有众多同类产品流通于市,确定价格也较容易寻找到合理的参照。局部区域处于非常竞争状况,虽然并不成熟,由于少数寡头客户竞争秩序不稳定,为了占有更为有利的竞争地位而大打价格战,企业要想占有一席之地不可避免会被卷入其中。 3、品牌知名度 弱势企业虽然整体上品牌知名度不如强势企业,但在局部区域可以通过集聚化战略取得优势。一旦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销量上升空间有限时,应充分利用其优势将价格定在更有利的位置。如果此时不合理调整价格,不仅自身利益受到损失,还会殃及其他同业厂家。 (二)客户销售规模 客户销售企业的产品越多,对企业的贡献也就越大,在企业的客户群中也处于更为重要的地位,所以理应针对大客户制定不同的价格倾斜政策。 (三)自身品牌 有的企业为了避免渠道冲突会采用多品牌战略,由核心客户经营主品牌,衍生客户经营第二、第三等辅助品牌,此时为保障核心客户利益,主品牌产品价格应有相应倾斜。我个人并不赞同将辅助品牌作为增加边际贡献的手段而将其价格定低,那样会引起经营主品牌的核心客户产生不满,甚至导致主品牌产品销量萎缩低于辅助品牌。

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_百度文库(精)

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企业[2011]575号 2011-12-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国家税务、地方税务主管部门: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以下简称“服务体系”)是促进中小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加快推进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中小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小型微型企业为重点,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公共服务的主导作用,通过充实完善服务网络,健全服务评价与激励机制,培育示范和服务品牌,引导带动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支撑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统筹当前和长远,统筹区域和行业,总体规划、分步推进;坚持重点培育与规范提升相结合,增强内生动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目标。到“十二五”末,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基本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以下简称“平台网络”),树立百家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示范平台”),培育千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带动万家以上专业服务机构,形成服务功能完善、特色鲜明、运营规范、方便快捷、社会影响力大和品牌知名度高的服务体系。 二、培育服务队伍 (四)加快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能力建设。采取设立、重组、择优认定等多种方式,充实完善各层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通过制定建设规范和服务能力标准,加强业务指导、专业培训、业绩考评,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资质水平,增强服务能力、资源带动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在服务体系中发挥核心作用。 (五)集聚服务资源。发挥生产力促进、劳动就业等服务机构以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公共资源优势,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共同服务中小企业。引导各类专业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推动形成专业化、社会化的中小企业服务队伍。 (六)提高协作水平。鼓励服务机构通过股权联合、连锁经营等方式,建立协作关系,增强服务能力。鼓励建立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或服务协会,形成定期磋商、协同议事机制,加强服务机构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分工协作水平。 三、加快服务平台建设

完善政策体系构建联动机制促进充分就业

完善政策体系构建联动机制促进充分就业 作者:朱炳文 来源:《师资建设》 2013年第5期 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朱炳文 近几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制定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完善政策体系,积极构建“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切实有效地促进了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的就业。 一、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措施力度,保障充分就业今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多次调研和反复论证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内政发〔2013〕4号)。《意见》制定了多项措施,完善了现有的政策体系,为实现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提供了根本保障。 ——在拓宽就业领域方面。建立投资带动就业机制,在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和制定创业规划时,按一定比例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鼓励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在3年内给予有关税收的优惠政策,定额扣除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在引导基层就业方面。为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面向城乡基层就业,自治区级机关录用公务员,均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旗县及旗县以下事业单位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40%、盟市及盟市以上事业单位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20%的岗位,定向招聘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在鼓励自主创业方面。加大了税收减免力度。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扣减有关税收,创业项目全部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全额贴息。单笔最高贷款额提高到30万元。对于贫困家庭毕业生创业,一次性给予每人不低于5000元的场地租赁补贴,所需经费从各级政府专项资金中列支。加强了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每人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2000元。 ——在就业援助和帮扶方面。十二五期间自治区每年拿出1万个以上就业岗位,基本解决全自治区266万贫困人口中大学毕业生的稳定就业问题,基本解决目前占高校毕业生总数28%的贫困家庭大学生的稳定就业问题。 ——在促进少数民族毕业生特别是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就业方面。鼓励蒙古语授课大学生辅修宜于就业创业的第二学位、第二专业或汉语授课的应用类课程,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选修费用。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以及服务基层项目招募过程中,每年要从录用(招聘)计划总数中拿出15%的岗位,用于蒙古语授课的毕业生;国有企业每年也要按接收计划20%的比例专门用于定向招录蒙古语授课毕业生。 二、构建“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实现充分就业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筹协调下,各高校坚持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保障生源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主要途径,对高校招生、培养、就业三项核心任务进行系统性思考、一体化统筹,积极构建“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以招生促培养,以培养促就业,以就业促招生,逐渐缩小人才培养和社会需要之间的差距,实现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统筹。建立健全了高校招生、培养、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将现有的高校招生委员会职能纳入其中,吸收组织、人社、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工商、团委、工会及高校和企业代表参加,统筹研究高校招生、培养和就业创业工作中的重大改革与机制建设问题。 二是调整招生计划。根据近年的就业情况及将来的社会需求,及时对招生专业、计划及教学内容进行调整,制定科学的招生计划,对处于稳定状态的专业,保持现有招生规模;对处于招生或就业单项指标较低的专业,控制招生规模;对招生和就业指标均较低的专业,适当减少招生;对调整后仍不能改变现状的非基础学科专业果断停止招生。 三是优化学科结构和专业设置。健全和完善专业调整机制。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确立动态的市场化专业调整机制,建立和完善院系间、跨学科、跨专业发展的协调机制,促进跨学科交叉专业的发展,大力培养社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国外中小企业政策比较及借鉴

★★★文档资源★★★ 内容摘要:美日两国之所以重视小企业发展是因为小企业提供就业机会的不可替代作用和大企业无法比拟的企业家精神、创新精神、灵活的运营机制。文章通过与美国、日本的小企业政策进行比较,试图对我国的小企业政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我们应当制定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优惠政策。政府应当制定和采取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对小企业支持应重点着眼于提升产业层次,发展高科技产业和清洁技术上,这主要有:建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制定针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积极发展风险投资,拓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融资渠道等等。为小企业的发展创造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人才环境和****环境。 关键词:小企业小企业地位小企业政策 美日对小企业的定义 在美国小企业的定义由小企业管理局(简称SBA)规定:制造业雇员不超过500人,年销售额在8万美元以下。小企业在美国经济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SBA的统计数据,1990年,美国小企业创造了39%的国民生产总值和52%的企业销售收入。小企业的就业人数体现了美国小企业的重要地位。1993年,小企业的数量为2150万个,就业人数占全部就业人数的54%。从1981年至1988年间,小企业创造了45%的新增加就业。但小企业在美国经济中的其他经济指标却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如1958年至1977年间,小企业创造的增加值从占全部企业的52%下降至47%。同一期间,小企业的营业收入从占全部企业的52%猛降至29%。销售收入则从1958年的57%下降至1982年的50%,到1990年才恢复到52%。 与美国不同,日本小企业有明确的定义,通产省(MITI)规定雇员不超过300人的企业为中小企业,并且根据雇员人数和资本额明确了在各个行业划分中小企业的标准。在战后的日本,小企业同样在经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MITI1995的统计数据,在制造业中,小企业的销售收入占全部企业的52%,增加值的57%;在流通领域,小企业占全部批发额的60%,零售额的78%。并且小企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日本小企业就业人数占全部就业人数的80%。在所有产业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小企业就业人数占行业就业人数比例最高,而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的就业人数的绝对额最多,1994年,这两个行业的小企业提供了2300万个就业机会,占全部小企业提供就业机会的56%。进入90年代后,由于面临自1973年石油危机以来最严重的经济衰退,以及日圆的升值和不动产价值的下降,造成了日本国内需求增长的停滞,小企业的就业人数有所下降。如在制造业,在1991年至1994年期间,小企业就业人数出现了自70年代以来的首次下降,但在1994年小企业仍创造了4100万个就业机会。 尽管美国和日本的小企业定义不尽相同,但美国小企业的就业人数远低于日本,美国的小企业就业人数为60%,而日本为80%。在制造业中,两国的就业人数比例差距很大,日本在该领域的小企业提供近70%的就业机会,在美国则为40%,并且销售收入的差距更大,日本为52%,而美国仅为18%。 美日小企业政策 美国小企业政策概述 美国对小企业的鼓励政策历经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美国小企业政策的形成阶段,时间大约从20世纪30年代到50年代末,该阶段小企业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反垄断。 但在50年代末,美国小企业政策进入了第二阶段,该阶段小企业的主要政策目标是维护小企业的竞争性地位。 进入80年代末,美国小企业政策发展到第三阶段,这个时期的政策目标是鼓励和发展小企业创新。在上个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以后,面对来自日本和欧洲的强大竞争,美国的

(完整版)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作者:ZHANGJIAN 仅供个人学习,勿做商业用途 山东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 1、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 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详见文件:财税〔2011〕117号 2、下列企业所得税按20%征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 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以上均须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征收。详见文件:企业所 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科发火〔2008〕172号 4、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 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国税发〔2008〕116号 5、安置残疾人就业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安置残疾人员

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财税〔2009〕70号 6、特殊行业减免征收。①从事农、林、牧、渔业工程的所得,按规定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②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工程投资经营的所得,自工程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③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工程的所得,自工程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④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前费用扣除规范提高至3500元/月。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规范自2011年9月1日起调整为3500元/月。详见文件:财税〔2011〕62号 三、营业税 1、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详见文件:

关于建立完整的防灾减灾政策体系的提案

关于建立完整的防灾减灾政策体系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第1529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案由:关于建立完整的防灾减灾政策体系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民政部研究办理 提案人:陈绍军 主题词:社会保障救济 提案形式:个人 内容: 近期,突然席卷大半个中国的雨雪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危害,又时逢春运,更大大加剧了应对灾害的难度。当前,在抢险抗灾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并转入恢复重建的时候,对灾害预警、应急、救援、重建等全过程进行反思,总结经验教训,防范于未然,是十分必要的。 一、存在的问题 从此次和以往各地已开展的抢险抗灾工作看,在防灾减灾应对机制上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1.综合协调不够——一些地方的减灾综合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地区间、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减灾等机制还不够完善。 2.防灾意识不足——从多年发生的灾害统计分析看,近年来自然和人为灾害的规模和影响程度以及造成的损失有加重的趋势,但很多民众对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还很不足。 3.制度规范缺乏——目前我国抗灾的研究和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的措施及应急预案多是在对灾害的预警以及灾害发生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救助等层面上,而从防灾减灾政策的规划与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还不够深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公共服务尚未建立。 4.政策体系未建立——发生灾害时,人们通常寻求地方各级政府有效政策的指导和强有力的公共管理与援助措施,寻求新的社会规则制度和文化自律,为此有必要在防灾和减灾政策方面完善各项现有的政策措施,并建立起一套系统完备的政策体系。 防灾减灾政策是一项公共政策,是为了解决抗灾减灾过程中,调整受灾地区和群众的社会利益关系,根据这一特定的目标制定的规范和指南。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现阶段防灾减灾公共政策的制定,将被要求更加社会化和公共问题化,防灾减灾政策的优化和完善就是要对灾害成因及控制的研发、灾害的管理政策、防灾减灾实施法规制度保证以及政府机构和非政府机构灾害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社会资源利用进行整合,以适应未来我国自然灾害和人工灾害的发生和处理需要。为此,建议国家对现有的防灾减灾政策进行优化、整合、完善,建立完整的防灾、减灾政策体系。 二、关于建立完整的防灾减灾政策体系的建议 1.建议国务院统一部署,由省级政府部门制定旨在督促各级基层政府开展防灾减

两岸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制度比较研究上

两岸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制度比较研究( 上) 陈荣文 福建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一、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历久弥新的疑难杂症。这一点,英国1931 年《麦克米伦报告》中就有充分的调查论证。在经济学上,虽然新古典价格理论认为,资金的价格即利率会调节信贷资金的供给和需求,最终使信贷市场最终产生均衡利率。但根据斯蒂格里兹和温斯 (Stiglitz and Weiss) 的研究(1981 年在《美国经济评论》发表《不 完全信息市场的信贷配给》一文) ,银行的期望收益取决于贷款利率水平和借款人的还款概率即贷款风险两个方面,但银行索取的利率会通过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渠道影响贷款的风险。当银行不能观察借款人的投资风险时,提高利率将使低风险的借款人退出市场( 逆向选择行为) ,或者诱使借款人选择更高风险的项目(道德风险行为),从而 使得银行放款的平均风险上升,结果,利率的提高可能降低而不是增加银行的预期收益,因此,银行宁愿选择在相对低的利率水平上拒绝 部分贷款要求,而不愿意选择在高利率水平上满足所有借款人的申请,信贷配给由是产生。 银行宁愿牺牲部分利率以换取贷款的安全使得银行在放贷决策中极为重视借款人的信息透明性。而信息不透明和信息不对称正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之一。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由于人员少,组织机构简单,账目管理等财务制度往往有欠规范,因此,大多数中小企业很难对外提供可信的合格财务信息和经营记录; 而且,中小企业规模小、经营方式灵活,生产的不确定性大,这就使得银行对中小企业实际的经营状况和将来的盈利前景难以做出准确的评估。

另外,中小企业由于产权封闭和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往往比大企业更加担心其商业机密被泄露,因此在向外界披露信息时也更为谨慎。这就决定了外部借款人在收集中小企业的经营与财务信息时会遭遇到更大的困难,对中小企业进行融资将承担更高的交易风险。 为了解决银行贷款中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银行在对企业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常常要求借款者提供抵押物。因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银行虽然难以从对企业的信用审查和财务分析中直接获得贷款决策所需的信息,但可以从企业所提供的抵押物中获得企业未来偿还能力的保证。而且,抵押物的提供也有助于降低借款人的道德风险。此外,对出借人而人,对特定抵押品进行价值判断的成本也比对企业的未来现金流进行判断的成本要低,因此抵押贷款能够减少出借人提供贷款的审查和监督成本。于是,抵押就成为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主要附加条件。但是,抵押贷款不仅手段繁琐,交易成本高,而且相对于大企业来说,中小企业由于贷款规模比大型企业要小得多,因此单位贷款的交易成本就较大型企业要高得 多,另外,中小企业往往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抵押物品质不高,因而中小企业在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过程中也常常处于不利地位。 由上所述,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根本原因,一方面源于由中小企业信息不够透明带来的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则出于中小企业担保能力不足。因此,这一问题的解决,应对症下药,一方面尽量规范中小企业的运营,增强其信息透明度;另一方面则应该如同《麦克米伦报告》所建议的,由政府采取特别措施,即由政府提供政策性融资来加以解决。 二、台湾地区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制度体系构成 台湾地区的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制度肇始于1948 年依美国《援华法》要求而设立的“美援会”即美援运用委员会。当时,美援会在其正式职能即选定援助项目,采购和分配美援物资,监督援助项目的执行等之外,也设立了专司民营经济和私人经济的贷款项目,成为台湾地区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制度之肇始。1954 年之后,开始兴办美援小型工业贷款,并设立多种中小企业专项贷款,如民营工业营运资金贷款、民营工厂提高生产力示范贷款、小型民营工业灾害病状况后复旧贷款、中小企业辅导专案贷款等,为台湾地区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奠定了基础。[1] 1965年6月,美国对台湾地区的经济援助计划终止。但此时台

浅析中国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

浅析中国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 院系:姓名:学号: 摘要: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中小企业为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拉动民间投资、优化经济结构、活跃市场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目前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外部环境和自身建设方面。本文通过分析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通过对国际经验的借鉴,提出了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建议, 规范和清理有关中小企业的税费制度,,完善针对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等一系列有利于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财政政策,发达国家 中小企业融资具有其特殊性,离不开政府的扶持,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立法机关和政府都对中小企业融资给予特殊的支持,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组织支持、法律保证系统、财政支持系统,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也为我们以邻为镜,为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政府资金支持提供了借鉴。 国外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政策有很多,并且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例如:财政援助:财政补贴和贷款援助,此项政策实际上对于政府而言是比较有限制的,所以也就仅限于引导。除此之外,还有税收的优惠政策:降低税率、税收减免和返还、提高税收起征点、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和加大税收宽期限等。改政策表面看起来和财政援助不同,但其实质都是政府对企业采取的财力资助政策,有利于中小企业资金的积累和成长。还有各国针对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需要的资金不同,所设立的风险基金。其中美国的风险基金最为发达,遍及全国500多个“小企业投资公司”,其中大部分主要是向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提供基金的。1995年共有7万多小企业获得总共110多亿美元的风险基金。 纵观我国当前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当经济过热时,政府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的时候,首先受损的是中小企业或者是民营企业,而当经济过冷、速度过低的时候,政府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首先受益的是大型企业,是国有企业。这样的话,随着我们宏观调控,企业就会出现分化,按照这种方式调控,一方面大企业国有企业会越来越壮大,另外一方面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就会越来越受到压力,所以这种宏观调控的结果是令人担心的。 我国可通过借鉴国外的一些政策,针对当前形势对政策进行些调整: 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扶持中小企业,可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并安排了一定数额的资金。并将资金主要用于四个方面:一是开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二是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建设,推动建立以资金融通、信息服务、市场开拓和人员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三是补充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四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其他事项。 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与普及。制定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特殊政策,税收优惠最直接最有效地体现了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短缺经济下的供应不足给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外,也给他们增添了系列挑战,因此也就离不开政府的援助。 成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由此为中小企业引导资金,发展与中小企业门当户对的中小型民营银行,降低中小银行的设立门槛。由于中小企业比较分散,中国国土比较辽阔,仅仅是一家国家级的政策性银行并不能解决问题,所以设立政策性银行可以是分散的,同时,应尽快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辅助性服务的担保公司。 参考文献:《小企业财政政策研究论文:我国中小企业财政扶持政策的沿革与反思》(中国学术期刊网)《国外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政策及其启示》(中国硕博网)《国家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正在酝酿多部门密集调研》(凤凰网)《发达国家如何运用财税政策扶持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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