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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题库

2016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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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题库

一、判断题

1、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2、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入井(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入井(场)前严禁饮酒。(√)

4、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标识卡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

5、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必须掌握井下人员数量、位置等实时信息。(√)

6、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7、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

9、煤矿闭坑前,煤矿企业必须编制闭坑报告,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

10、从业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

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11、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13、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14、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

1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6、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

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17、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和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18、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19、煤矿使用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20、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组织的监督活动,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21、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22、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安全投入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费用提取、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3、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24、生产矿井应当每5年修编矿井地质报告。地质条件变化影响地质类型划分时,应当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25、煤矿建设、施工单位必须设置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26、建设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职责。(√)

27、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出口间距不得小于30m。(√)

28、煤矿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9、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简称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

全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

30、煤矿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经过安全性能检验,取得产品工业性试验安全标志。(√)

31、煤矿企业可以没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2、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定期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

33、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34、煤矿企业应当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配备监测人员和设备。(√)

35、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36、煤矿企业应当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3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煤矿企业职业卫生档

案,定期向从业人员公布。(√)

37、煤矿必须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

38、煤矿企业应当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

39、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防尘或者防毒等个体防护用品。(√)

40、井工煤矿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当安设风流净化水幕。(√)

41、井工煤矿炮采工作面应当采用湿式钻眼、冲洗煤壁、水炮泥、出煤洒水等综合防尘措施。(√)

42、当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43、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

业人员。(√)

44、煤矿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45、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6、在职业活动中引起健康伤害的疾病型有害因素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也称安全隐患。(×)

47、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内容由四大功能块组成,即策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措施、管理评审。(×)

48、局部通风机可以不选用低噪声设备。(×)

49、《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作业场所噪声不应超过90dB(A) 。(×)

50、煤工尘肺的流行病学特点是发病工龄长、发病年龄大、病情恶化迅速。(×)

51、煤工尘肺病人一般不会死于合并症和继发病,一般死于本病。(×)

52、把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会有负面影响,增加思想负担,不利于安全生产。(×)

53、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具有规范性、社会性、可行性三个特点。(×)

54、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属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能之一。(×)

55、过于自信和疏忽大意的过失而造成重大事故发生的,由于主观上不希望发生,不是有意识行为,不应对责任人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 )

56、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均能导致心血管系统损害。(×)

57、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和振动不会对煤矿职工造成职业危害。(×)

58、煤矿生产中,事故的预防和处理都是较为重要的工作,都必须重点去抓,不能有主次之分。(× )

59、粉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60、煤工尘肺是由于在生产过程中长期吸入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较高的粉尘引起的以肺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61、安全警示标志,能及时提醒从业人员注意危险,防止从业人员发生事故,因此对其设置应越多越好。(×)

62、井下气体中毒伤员出现脉搏微弱、血压下降等循环衰竭症状和体征时,应直接送往医院救治。(×)

63、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只是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要求。(×)

64、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应该自己去医院治疗。(×)

6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应当认定为工伤。(×)

66、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以货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67、处理高瓦斯工作面冒顶时,首先应采取措施恢复生产,其次是抢救遇险人员。(×)

68、CO中毒不属于煤矿常见职业病。(×)

69、短时间内停止呼吸者,不能用人工呼吸抢救。(×)

70、在井下,如果灯矿不亮了,可以到进风巷中打开矿灯更换灯泡或进行维修。(×)

7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

72、安全出口不经常使用,不需要经常清理、维护,只要畅通就行。(× )

73、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

74、生产中遇断梁、支架悬空、窜矸等情况时,必须在下一次放架过程中进行处理。支架沿走向弯曲、歪斜及角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必须在

下一次放架过程中进行调整。应当经常检查支架上的螺栓和附件,如有松动,必须及时拧紧。(× )

75、采煤工作面必须进行矿压监测。(√)

76、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同类型和同性能的支柱。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中使用不同类型的支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

77、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应当先加固邻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当采取

临时支护措施。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

78、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

79、采煤工作面用垮落法管理顶板时,不需要及时放顶。(× )

80、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措施。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

81、处理倒架、歪架、压架,更换支架,以及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无需制订安全措施。(× )

82、工作面转载机配有破碎机时,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 )

83、工作面两端使用和工作面同样的液压支架支护,无需采用端头支架或者增设其他形式的支护。(× )

84、立井井筒与各水平车场的连接处,必须设专用的人行道,严禁人员通过提升间。(√)

85、刮板输送机使用的液力偶合器,其易熔合金塞必须符合标准,并设专人检查、清除塞内污物;易熔合金塞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使用不符合

标准的物品代替。(× )

86、采煤机上装有能启动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 )

87、建(构)筑物下、水体下、铁路下,以及主要井巷煤柱开采,必须经过试采。(√)

88、扩大和维修井巷时,必须有冒顶堵塞井巷时保证人员撤退的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保证通风安全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人

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

89、矿井应当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即来自两个不同变电站或者来自不同电源进线的同一变电站的两段母线。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

一回路应当担负矿井全部用电负荷。 ( √ )

90、瓦斯可以用人的感觉器官感知。(×)

91、井下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随用随开。(×)

92、采、掘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

93、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严禁在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未达到要求的区域进行采掘作业。( √ )

94、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的煤层,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必须砌筑永久性封闭,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

95、局扇的安装位置距回风口不得小于5m 。(× )

96、进回风巷之间需设风门处同时设反向风门,其数不少于量2道( √ )。

97、放炮地点附近10m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时,严禁放炮。(× )

98、因瓦斯浓度超限而切断电气设备,可以在瓦斯浓度降到规定值以下时自动复电。(×)

99、矿井中的沉积煤尘是引起和扩大爆炸事故的重大隐患,危险性最大。(√)

100、开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时,严禁任何2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101、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

102、矿尘中对人体危害最大的成分是二氧化硅。(×)

103、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除交接时间外,其他时间一律不准停风。(×)

104、掘进巷道必须采用压入式通风。(×)

105、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必须设在进风风流中;采用扩散通风的硐室,其深度不得超过6m、入口宽度不得小于1.5m,并且无瓦斯涌出。(√)106、突出多发生在地质构造发育、煤层的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一般都比较高的地带。(√)

107、发生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查明原因,及时排除。(√)

108、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处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 ) 109、瓦斯超限就是事故。(√ )

110、预测或者认定为突出危险区的采掘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作业。( √ )

111、巷道中出现煤、汽油味、松节油和焦油等异常气味,表明风流上方存在煤炭自燃隐患。(√)

112、可以使用3台( 含 3台 )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113、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者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 )

114、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应当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后方可恢复工作。( √ )

115、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警示标志,禁止人员入内。( √ )

116、每天应当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 ) 117、突出煤层煤巷掘进工作面前方遇到落差超过煤层厚度的断层,应当按井巷揭煤的措施执行。( √ )

118、可以使用震动爆破揭穿突出煤层。(×)

119、抽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空区瓦斯时,抽采管路应当安设一氧化碳、甲烷、温度传感器,实现实时监测监控。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 )

120、当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尚未查清时,应当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

121、发现与矿井防治水有关系的河道中存在障碍物或者堤坝破损时,应当及时报告矿调度,清理障碍物或者修复堤坝,防止地表水进入井下。

(×)

122、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积水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应当制定安全措施,防止被水封闭的有毒、有害气体突然涌出。(√)

123、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防隔水煤(岩)柱;矿井以断层分界的,应当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柱。(√)

124、在未固结的灌浆区、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掘时,应当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25、矿井应当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并满足矿井排水的需要。(√)

126、备用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50%。检修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127、排水系统集中控制的主要泵房可不设专人值守,但必须实现图像监视和专人巡检。(√)

128、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当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2次。(×)

129、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放水应当采用钻探方法,同时配合物探、化探等其他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含水层富水性以及地质构造等情况。(√)

130、井下探放水应当采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有探放水经验的队伍施工。(×)

131、探放水时,应当撤出探放水点标高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所有人员。(√)

132、各种爆炸物品的每一品种都应当专库贮存;当条件限制时,可以同库贮存。(×)

133、任何人员不得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炸物品库房内。(√)

134、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物品。(√)

135、可以将爆炸物品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者其他巷道内。(×)

136、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内有可靠的信号装置时,可以用钢丝绳牵引的车辆运送爆炸物品。(√)

137、煤矿必须指定部门对爆破工作专门管理,配备专业管理人员。(√)

138、起爆药卷与炸药可以装在同一爆炸物品容器内运往井底工作面。(×)

139、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工作必须由固定的专职爆破工担任。(√)

140、不得使用过期或者变质的爆炸物品。不能使用的爆炸物品可以运到地面安全地点直接销毁。(×)

141、在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42、爆炸物品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有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143、列车或者单独机车均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144、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有一项不正常时,机车还可以继续使用。(×)

145、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146、采用轨道机车运输时,同一区段线路上,允许同时行驶非机动车辆。(×)

147、使用的蓄电池动力装置,检修应当在车库内进行,测定电压时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min后测试。(√)

148、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非紧急情况下,也可以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149、机车运行中,司机需要将头或者身体探出车外看前方路况。(×)

150、充电硐室内的电气设备不需要是矿用防爆型。(×)

151、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152、运送人员的车辆必须为专用车辆,严禁使用非乘人装置运送人员。(√)

153、采用平巷人车运送人员时,可以同时运送易燃易爆或者腐蚀性的物品,或者附挂物料车。(×)

154、存放时间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55、主要提升装置必须有检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

156、更换摩擦式提升机钢丝绳时,必须同时更换全部钢丝绳。(√)

157、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无需加装保险绳。(×)

158、自动化运行的专用于提升物料的箕斗提升机,可不配备司机值守,但应当设图像监视并定时巡检。(√)

159、升降人员的主要提升装置在交接班升降人员的时间内,必须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

160、井下设置空气压缩设备时,必须使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

161、井下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必须设置在总回风巷道中。(×)

162、水冷式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水保护装置或者断水信号显示装置。(√)

163、液力偶合器应当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

164、新建矿井可以使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

165、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应当装有在输送机全长任何地点可由乘坐人员或者其他人员操作的紧急停车装置。(√)

166、采用平巷人车运送人员,当两车在车场会车时,驶出车辆应当,让驶入车辆停止运行先行。(×)

167、采用平巷人车运送人员时,应当设跟车工,遇有紧急情况时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168、人员乘坐人车时,列车行驶中及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169、兼作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井巷中的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是常闭状态并闭锁。(×)

170、人力推车时,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171、主要运输巷道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

172、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173、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者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 )

174、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并站在绝缘台上。(×)

175、煤矿井下严禁使用油浸式电气设备。 ( √)

176、每班必须对低压漏电保护进行1次跳闸试验。(×)

177、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馈电线路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同井下联系。 ( √)

178、在进风斜井、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中央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之间,可以采用铝芯电缆;其他地点必须采用铜芯电缆。 ( √ )

179、在立井井筒或者倾角为45°及其以上的井巷内,应当采用煤矿用粗钢丝铠装电力电缆。 ( √ )

180、在水平巷道或者倾角在45°以下的井巷内,应当采用煤矿用钢带或者细钢丝铠装电力电缆。( √ )

181、地面的通风机房、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矿调度室等必须设有应急照明设施。( √ )

182、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当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5%。(×)

183、矿灯应当保持完好,出现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发出的矿灯,最低应当能连续正常使用12h。(×)

184、升降人员和主要井口绞车的信号装置的直接供电线路上,严禁分接其他负荷。( √ )

185、电压在36V 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钢丝)、铅皮(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

186、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 )

18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者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 )

188、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

189、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实时上传监控数据的功能。( √)

190、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应当具备检测标识卡是否正常和唯一性的功能。( √ )

191、安装图像监视系统的矿井,应当在矿调度室设置集中显示装置,并具有查询功能。(×)

192、采用防爆蓄电池或者防爆柴油机为动力装置的运输设备必须设置甲烷断电仪和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93、主要通风机应当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局部通风机可不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

194、主要风门应当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的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 √)

195、井下临时瓦斯抽采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可不设置甲烷传感器。(×)

196、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和回风隅角,高瓦斯和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长度大于800m 时回风巷中部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197、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调校、维护及收发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 √ )

198、每3个月对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等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当不少于2年。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当不少于2年。录音应当保存3个月以上。( √ )

199、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运送人员前,必须卸除输送带上的物料。(√)

200、井上、下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者抗静电衣服。(√)

二、单选题

1、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已经2015年(B)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A、10月22日

B、12月22日

C、10月31日

D、12月31日

2、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自2016年( C )起施行。A、5月1日 B、8月1日 C、10月1日 D、12月1日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 B )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

A、煤炭生产

B、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

C、煤矿建设

D、矿山建设

4、井工煤矿必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矿井供电、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C)值班制度。

A、8h

B、12h

C、24h

5、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 A )负责组织实施。

A、矿长

B、总工程师

C、通风副总

D、党委书记

6、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安全投入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费用提取、使用必须符合(A)有关规定。A、国家 B、行业 C、省 D、企业

7入井(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入井(场)前(B)饮酒A、可以 B、严禁 C、适当 D、少量

8、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A)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A、标识卡 B、饭卡 C、考勤卡 D、信息卡

9、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必须掌握井下人员(B)、位置等实时信息。A、结构 B、数量 C、工种 D、工作性质

10、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C)A、审批 B、登记 C、投入使用D、监管

11、煤矿闭坑前,煤矿企业必须编制闭坑报告,并报(B)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A、国家 B、省级 C、市级 D、企业

12、煤矿发生事故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A)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A、技术负责人

B、党委负责人

C、生产负责人

D、安全负责人

13、当煤矿地质资料不能满足设计需要时,不得进行煤矿(B)。A、生产 B、设计 C、建设 D、规划

14、立井井筒检查孔距井筒中心不得超过(A)m,且不得布置在井筒范围内。A、25 B、30 C、35 D、40

15、立井井筒检查孔孔深应当不小于井筒设计深度以下(B)m。地质条件复杂时,应当增加检查孔数量。A、20 B、30 C、40 D、50

16、斜井井筒检查孔距井筒纵向中心线不大于(A)m,且不得布置在井筒范围内。A、25 B、30 C、35 D、40

17、斜井井筒检查孔孔深应当不小于该孔所处斜井底板以下(B)m。A、20 B、30 C、40 D、50

18、煤矿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或探测工作,并提出报告,由(B)组织审定。井工开采形成的老空区威胁露天煤矿安全时,

煤矿应当制定安全措施。A、矿长 B、矿总工程师 C、地质副总 D、地质科长

19、相邻的两条斜井或者平硐施工时,应当及时按(A)要求贯通联络巷。A、设计 B、生产 C、安全 D、通风

20、开凿平硐、斜井和立井时,井口与坚硬岩层之间的井巷必须砌碹或者用混凝土砌(浇)筑,并向坚硬岩层内至少延深(D)m。

A、2

B、3

C、4

D、5

21、采用冻结法开凿立井井筒时,冻结深度应当穿过风化带延深至稳定的基岩(D)m 以上。A、7 B、8 C、9 D、10

22、采用冻结法开凿立井井筒时,钻进冻结孔时,必须测定钻孔的方向和偏斜度,测斜的最大间隔不得超过(A)m,并绘制冻结孔实际偏斜平面

位置图。A、30 B、35 C、40 D、45

23、采用冻结法开凿立井井筒时,冻结深度小于(A)m 时,在永久井壁施工全部完成后方可停止冻结。A、300 B、320 C、350 D、380

24、采用冻结法开凿立井井筒时,冻结深度大于(A)m 时,停止冻结的时间由建设、冻结、掘砌和监理单位根据冻结温度场观测资料共同研究

确定。A、300 B、320 C、350 D、380

25、施工(D)以上斜井(巷)时,应当制定防止设备、轨道、管路等下滑的专项措施。A、20° B、18° C、16° D、15°

26、由下向上施工(A)以上的斜巷时,必须将溜矸(煤)道与人行道分开。人行道应当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A、25°B、28° C、26°D、30°

27、上山施工倾角大于(A)时,在耙装机司机前方必须设护身柱或者挡板,并在耙装机前方增设固定装置。倾斜井巷使用耙装机时,必须有防

止机身下滑的措施。A、20° B、22° C、24° D、26°

28、立井凿井期间的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距井口不得小于(D)m,且位于井口主导风向上风侧。A、10 B、12 C、18 D、20

29、矿井采用临时通风机通风时,必须设置备用通风机,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A)min内启动。A、10 B、12 C、18 D、20

30、总粉尘浓度,井工煤矿每月测定(B)次;露天煤矿每月测定1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A、1 B、2 C、3 D、4

31、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A)次。A、1 B、2 C、3 D、4

32、粉尘中游离SiO2 含量每(A)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A、6 B、2 C、8 D、4

33、矿井必须建立消防防尘供水系统,应当在地面建永久性消防防尘储水池,储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B)m3 的水量。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储水池的一半。A、100 B、200 C、300 D、400

34、防尘用水水质悬浮物的含量不得超过(C)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 值在6~9范围内,水的碳酸盐硬度不超过3mmol/L。

A、10

B、20

C、30

D、40

35、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工作压力不得小于(B)MPa 。A、1 B、2 C、3 D、4

36、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外喷雾工作压力不得小于(D)MPa。A、1 B、2 C、3 D、4

37、喷射混凝土时,应当采用潮喷或者湿喷工艺,并配备除尘装置对上料口、余气口除尘。距离喷浆作业点下风流(A)m 内,应当设置风流净化

水幕。A、100 B、200 C、150 D、300

38、当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超过(B)℃,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A、27 B、26 C、29 D、28

39、当机电设备硐室超过(D)℃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A、27 B、28 C、29 D、30

40、作业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时间达到或者超过8h的,噪声声级限值为(D)dB(A)。A、70 B、75 C、80 D、85

41、氧化氮、一氧化碳、氨、二氧化硫至少每(C)个月监测1次。A、1 B、2 C、3 D、4

42、硫化氢至少每月监测(A)次。A、1 B、2 C、3 D、4

43、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按下列规定执行:接触粉尘以煤尘为主的在岗人员,每(B)年1次。A、1 B、2 C、3 D、4

44、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按下列规定执行:接触粉尘以矽尘为主的在岗人员,每年、(A)次。A、1 B、2 C、3 D、4

45、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按下列规定执行:经诊断的观察对象和尘肺患者,每年(A)次。A、1 B、2 C、3 D、4

46、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按下列规定执行:接触噪声、高温、毒物、放射线的在岗人员,每年(A)次。

A、1

B、2

C、3

D、4

47、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高度近视等病症以及其他不适应高空(B)m 以上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A、1 B、2 C、3 D、4

48、矿山救护队在接到事故报告电话、值班人员发出警报后,必须在(A)min内出动救援。A、1 B、2 C、3 D、4

49、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C)min的隔绝式自救器。A、10 B、20 C、30 D、40

50、采区避灾路线上应当设置压风管路,主管路直径不小于(A)mm。A、100 B、120 C、130 D、140

51、采区避灾路线上应当设置压风管路,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A)mm。A、50 B、20 C、30 D、40

52、采区避灾路线上应当设置压风管路,压风管路上设置的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B)m。A、100 B、200 C、300 D、400

53、突出矿井必须建设采区避难硐室,采区避难硐室必须接入矿井压风管路和供水管路,满足避险人员的避险需要,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C)h。

A、100

B、98

C、96

D、94

54、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推进长度超过(A)m时,应当在距离工作面500m 范围内建设临时避难硐室或者其他临时避险设施。

A、500

B、200

C、300

D、400

55、其他矿井应当建设采区避难硐室,或者在距离采掘工作面(D)m 范围内建设临时避难硐室或者其他临时避险设施。A、500 B700 C900 D、1000

56、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当可供5~8人使用,平均每人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A)m3/min。A、0.1 B、0.2 C、0.3 D、0.4

57、煤矿必须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每天巡检(A)次;建立技术档案及使用维护记录。A、1 B、2 C、3 D、4

58、矿山救护大队应当由不少于(B)个中队组成。A、1 B、2 C、3 D、4

59、矿山救护中队应当由不少于(C)个救护小队组成。A、1 B、2 C、3 D、4

60、每个救护小队应当由不少于(C)人组成。A、7 B、8 C、9 D、10

61、矿山救护队大、中队指挥员应当由熟悉矿山救援业务,具有相应煤矿专业知识,从事煤矿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B)年以上和矿山救援

工作3年以上,并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A、7 B、5 C、9 D、10

62、新招收的矿山救护队员,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以下,从事井下工作(A)年以上。A、1 B、2 C、3 D、4

63、新招收的矿山救护队员必须通过3个月的基础培训和(C)个月的编队实习,并经综合考评合格后,才能成为正式队员。A、1 B、2 C、3 D、4

64、矿山救护大队指挥员年龄不应超过(C)岁。A、57 B、56 C、55 D、54

65、救护中队指挥员不应超过(A)岁。A、50 B、52 C、53 D、54

66、救护队员不应超过(D)岁。A、50 B、48 C、46 D、45

67、矿山救护指战员每年应当进行(A)次身体检查,对身体检查不合格或者超龄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整。A、1 B、2 C、3 D、4

68、新招收的矿山救护队员必须通过(C)个月的基础培训和3个月的编队实习,并经综合考评合格后,才能成为正式队员。A、1 B、2 C、3 D、4

69、进入灾区的救护小队,指战员不得少于(B)人。A、7 B、6 C、5 D、4

70、指战员在灾区工作1个呼吸器班后,应当至少休息(B)h。A、7 B、8 C、9 D、10

71、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试运转和通风机性能测定,以后每( C )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A、1年 B、3年 C、5年

7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同时生产的水平不得超过(B)个。 A、1 B、2 C、3 D、4

7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B)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出口间距不得小于30m。A、1 B、2 C、3 D、4

74、主要绞车道(A)兼作人行道。A、不得 B、可以 C、根据情况而定 D、在保证安全情况下才能

75、采煤工作面不得任意留顶煤和底煤,伞檐不得超过(D)的规定。采煤工作面的浮煤应当清理干净。

A、煤矿安全规程

B、安全措施

C、操作规程

D、作业规程

7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工作面倾角在(C)以上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滑装置。A、 10°B、12° C、15° D、18°

77、更换截齿和滚筒时,采煤机上下(B )范围内,必须护帮护顶,禁止操作液压支架。必须切断采煤机前级供电开关电源并断开其隔离开关,断

开采煤机隔离开关,打开截割部离合器,并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A、1m B、3m C、5m D、8m

78、《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双向运输巷中,两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采用轨道运输的巷道,对开时不得小于(B),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0.7m,

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1m。A、0.1m B、0.2m C、0.4m D、0.5m

79、使用掘进机、掘锚一体机掘进作业时,应当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工作压力不得小于(A) MPa。A、2 B、3 C、4 D、5

80、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泵箱应当设(D),防止吸空。 A、安全阀 B、闭锁装置 C、溢流阀 D、自动给液装置

8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使用给料破碎机时,给料破碎机与输送机之间应当设联锁装置。给料破碎机行走时两侧(D)站人。

A、可以

B、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可以

C、特殊情况下才能

D、严禁

82、锚杆钻车作业时必须有防护操作台,支护作业时必须将临时支护顶棚升至顶板。非操作人员(A)在锚杆钻车周围停留或者作业。

A、严禁

B、在确保安全情况下才能

C、特殊情况下才能

D、尽量不要

83、刮板输送机使用的液力偶合器,必须按(C),注入规定量的难燃液,并经常检查有无漏失。

A、电源电压

B、刮板输送机运量

C、所传递的功率大小

D、刮板输送机长度

84、使用掘进机、掘锚一体机掘进时,停止工作和交班时,必须将切割头(A),并切断电源。A、落地 B、抬起 C、拆卸 D、停止转动

85、刮板输送机(B)乘人。 A、可以 B、严禁 C、只有在乘人规定时间里才能 D、在运输物料时严禁

8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倾角在(C)以上的小眼、煤仓、溜煤(矸)眼、人行道、上山和下山的上口,必须设防止人员、物料坠落的设施。

A、5°

B、15°

C、25°

D、45°

87、采煤机上装有能(C)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A、启动 B、同时启动 C、停止 D、同时停止

88、《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立井井口必须用栅栏或者金属网围住,进出口设置栅栏门。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D)设栅栏。栅栏门只准在通过

人员或者车辆时打开。A、不需要 B、根据情况确定是否 C、严禁 D、必须

89、严禁使用(C)台及其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A、1 B、2 C、3

90、《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启动信号和通讯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C)m。

A、20

B、18

C、15

D、121、

91、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或者突出矿井,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揭穿(开)厚度为( A )及以上煤层时,必须超前探测煤层厚度及地

质构造、测定煤层瓦斯压力及瓦斯含量等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A、0.3m B、0.5m C、0.8m

92、爆破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C )﹪时,严禁爆破。A、2.0 B、1.5 C、1.0

93、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度降到( A )﹪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A、1.0 B、 1.5 C、 2.0

94、当工作面出现煤油味、松香味或焦油味等异常气味时,表明存在( C )隐患。A、瓦斯突出 B、顶板冒落 C、煤炭自燃

95、井下发生瓦斯、煤尘和火灾等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迅速戴好自救器并沿( B )路线脱离危险区域。A、进风 B、避灾 C、回风

96、局扇的安装位置距回风口不得小于( C )。A、 5m B、 8m C、 10m

97、进回风巷之间需设风门处同时设反向风门,其数量( B )。A、不少于1道 B、不少于2道 C、越多越好

98、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 C )。A、切断电源,并向矿调度室报告B、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C、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警标,

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99、瓦斯爆炸的浓度界限是( C )。A、 3~14% B、 10~25% C、 5~16%

100、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 B )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A、生产能力 B、供风量 C、储存量

101、井口房瓦斯抽放泵以及通风机房周围( C )内禁止使用明火。A、50m B、30m C、20m

10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附近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 B )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A、达到1.0% B、达到1.5% C、越过1.0%

103、矿尘中对人体危害最大的成分是( B )。A、二氧化硅 B、游离二氧化硅 C、氯化钾

104、井下充电室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氢气浓度不得超过( A )。A、0.5% B、1.0% C、1.5%

105、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C )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A、1.0% B、2.0% C、3.0%

106、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 B )。A、1次 B、2次 C、3次

107、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 C )设置支管和阀门。A、20m B、50m C、100m

108、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 B )。A、1次 B、2次 C、3次

109、矿井需要的风量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小于( B )。A、8m3 B、4m3 C、10m3

110、在向老空区打钻探水时,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 B )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

A、班组长或瓦斯检查工

B、瓦斯检查工或救护队员

C、班组长或救护队员

111、瓦斯超限就是( C )。A、通风不良 B、涌出量大 C、事故

112、开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时,严禁任何2个工作面之间( A )。A、串联通风 B、分区通风 C、独立通风

113、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 C )。A、“三专”装置 B、两闭锁装置 C、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114、高瓦斯矿井煤巷掘进工作面应安设( A )。A、隔爆设施 B、瓦斯探头 C、局部通风机

115、井下空气中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有( C )。A、CH4、O2、H2 B、CH4、CO、O2、H2 C、CH4、CO、H2、H2S6、

116、每( C )至少进行一次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试验。A、7天 B、10天 C、15天

117、新建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0.9Mt/a,第一生产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800m;生产矿井延深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 C )。

A、1000m

B、1200m

C、1300m

118、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 B )内进行永久性封闭,每周1次抽取封闭采空区气样进行分析,并建立台账。

A、30天

B、45天

C、60天

119、在预计水压大于(A)MPa的地点探放水时,应当预先固结套管,在套管口安装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

A、0.1

B、0.2

C、0.3

D、0.4

120、预计钻孔内水压大于(B)MPa时,应当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A、1.2

B、1.5

C、1.8

D、2

121、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B)基本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综合防治措施。

A、“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B、“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C、“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

D、“监测监控、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抽后采”

122、严禁开采地表水体、强含水层、采空区水淹区域下且水患威胁未消除的(C)煤层。A、近水平 B、倾斜 C、急倾斜 D、所有123、防水闸门来水一侧(C)处,应当加设1道挡物箅子门。A、10~15m B、20~25m C、15~25m D、10~25m

124、防水闸门必须灵活可靠,并每年进行(B)次关闭试验,其中1次应当在雨季前进行。关闭闸门所用的工具和零配件必须专人保管,专地点存放,不得挪用丢失。A、1 B、2 C、3 D、4

125、工作水泵的能力,应当能在(C)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A、10 B、15 C、20 D、24

126、排水管路应当有工作和备用水管。工作排水管路的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水泵在(C)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

A、10

B、15

C、20

D、24

127、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高出泵房底板(B)m 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路内,应当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A、5 B、7 C、10 D、15

128、水仓的空仓容量应当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C)以上。A、30%5 B、40% C、50% D、60%

129、在每年雨季之前,必须全面检修(A)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提交联合排水试验报告。

A、1

B、2

C、3

D、4

130、探放老空积水最小超前水平钻距不得小于(C)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A、15 B、20 C、30 D、40

131、建有爆炸物品制造厂的矿区总库,所有库房贮存各种炸药的总容量不得超过该厂(D)个月生产量,雷管的总容量不得超过(D)个月生产量。A、1 1 B、1 2 C、2 3 D、1 3

132、存放爆炸物品的木架每格只准放(A)层爆炸物品箱。A、1 B、2 C、3 D、4

133、井下爆炸物品库房距行人巷道的法线距离:硐室式不得小于(B)m,壁槽式不得小于(B)m。A、20 20 B、35 20 C、20 35 D、35 35

134、库房的发放爆炸物品硐室允许存放当班待发的炸药,最大存放量不得超过(B)箱。A、2 B、3 C、4 D、5

135、运送炸药时,爆炸物品箱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罐笼高度的(C)。A、1/3 B、1/2 C、2/3 D、3/4

136、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B)ms。A、120 B、130 C、140 D、150

137、严禁在1个采煤工作面使用(A)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A、2 B、3 C、4

138、炮眼深度超过1m 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C)m。A、0.3 B、0.4 C、0.5 D、0.6

139、炮眼深度超过2.5m 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C)m。A、0.5 B、0.8 C、1 D、1.2

140、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C)m 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A、10 B、15 C、20 D、25

141、爆破母线与电缆应当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保持(B)m 以上的距离。A、0.2 B、

0.3 C、0.4 D、0.5

142、爆炸物品库和爆炸物品发放硐室附近(D)m 范围内,严禁爆破。A、15 B、20 C、25 D、30

143、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B)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A、一侧 B、两侧

144、2辆机车或者2列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C)的距离。A、30m B、50m C、100m D、120m

145、运送物料时制动距离不得超过(C)。A、20m B、30m C、40m D、50m

146、运送人员时制动距离不得超过(A)。A、20m B、30m C、40m D、50m

147、使用的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C)。A、55°C B、77°C C、95°C D、150°C

148、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A)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

A、一列

B、两列

C、三列

149、人力推车时,1次只准推(A)辆车。A、1 B、2 C、3

150、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者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B)。A、20m B、30m C、40m D、50m 151、在巷道坡度大于(C)时人力推车。A、5‰ B、6‰ C、7‰ D、8‰

152、提升容器采用滚轮罐耳的矩形钢罐道的辅助滑动罐耳,每侧间隙应当保持(B)。A、5-10mm B、10-15mm C、15-20mm D、20-25mm

153、检修人员站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工作时, 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为0.3~0.5m/s,最大不得超过(B)。

A、1 m/s

B、2 m/s

C、3m/s

D、5 m/s

154、在提升速度大于(C)的提升系统内,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A、1 m/s B、2 m/s C、3m/s D、5 m/s

155、当提升速度超过10 m/s时,立井提升装置的过卷和过放距离不得小于(D)。A、4m B、6.5m C、8m D、10m

156、专为升降人员的单绳缠绕式提升装置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D)。A、5 B、6.5 C、7.5 D、9

157、专为升降物料的单绳缠绕式提升装置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B)。A、5 B、6.5 C、7.5 D、9

158、架空乘人装置的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B)。A、5 B、6 C、7.5 D、9

159、定期检验时,在用的专为升降人员用的提升钢丝绳,安全系数小于(C)时,应当及时更换。A、5 B、6 C、7 D、9

160、定期检验时, 专为升降物料和悬挂吊盘用的提升钢丝绳,安全系数小于(A)时,应当及时更换。A、5 B、6 C、7 D、9

161、升降人员或者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自悬挂使用后每(C)个月进行1次性能检验。A、3 B、4 C、6 D、12

162、升降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悬挂使用12个月内必须进行第一次性能检验,以后每(C)月检验1次。A、3 B、4 C、6 D、12 163、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A)次,检查结果应当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A、1 B、2 C、3

164、平衡钢丝绳、罐道绳、防坠器制动绳(包括缓冲绳)和井筒悬吊钢丝绳必须每周至少检查(A)次。A、1 B、2 C、3

165、对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应当每(C)个月进行1次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1次脱钩试验。A、1 B、3 C、6

166、专门升降人员的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安全系数不得小于(D)。A、4 B、7 C、10 D、13

167、专门升降物料的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安全系数不得小于(D)。A、4 B、7 C、10 D、13

168、立井中升降人员或者升降人员和物料的提升装置,卷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不超过1层,专为升降物料的不超过(B)层。A、1 B、2 C、3 169、钢丝绳绳头固定在卷筒上时,卷筒上应当缠留(C)圈绳,以减轻固定处的张力,还必须留有定期检验用绳。A、1 B、2 C、3

170、过卷和过放保护:是指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或者出车平台(B)m 时,必须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

A、0.1

B、0.5

C、1

171、在大于(C)的倾斜井巷中使用带式输送机,应当设置防护网,并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滚落等的安全措施。A、12°B、15°C、16° D、20°172、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人员乘坐间距不得小于(D)。A、1m B、2m C、3m D、4m

173、空气压缩设备的储气罐内的温度应当保持在(C)以下,并装有超温保护装置,在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并报警。A、55℃ B、76℃ C、120℃ D、150℃

174、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金属架构及露天架空引入(出)井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对金属体设置不少于(B )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A、1

B、 2

C、 3

D、4

175、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当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者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B )m。A、0.3 B、 0.5 C、

0.6 D 、 0.7

176、变电硐室长度超过( B )m 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A、 4 B、 6 C、 8 D、 10

177、在水平巷道或者倾角在(A )°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当用吊钩悬挂。A、 30 B、 45 C、 60

178、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 B)m。A、 10 B、 15 C、 20

179、任一组主接地极断开时,井下总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B )Ω。A、 1 B、 2 C、 3 D、4

180、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D )月进行一次。A、3 B、 6 C、 9 D、 12

181、煤矿井下电压在(A )V 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钢丝)、铅皮(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A、 36 B、 127 C、 380 D、 660

182、主接地极面积不得小于( C )m2、厚度不得小于5mm。A、 0.5 B、 0.6 C、 0.75 D、 1.0

183、低压配电点或者装有( B )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A、 2 B、 3 C、 4

184、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当用面积不小于( B ) m2、厚度不小于3mm 的钢板或者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于水沟深处。

A、 0.5

B、 0.6

C、 0.75

D、 1.0

185、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当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 B )%。A、 5 B、 10 C、 15 D、 20

186、在每次换班( B )h内,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A、 1 B、 2 C、 3 D、 4

187、使用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兼作人行道的集中带式输送机巷道、升降人员的绞车道以及升降物料和人行交替使用的绞车道照明灯的间距不得大于( C )m,无轨胶轮车主要运输巷道两侧安装有反光标识的不受此限)。A、 10 B、 2 0 C、 3 0 D、 40

188、提升机机械制动装置的盘形闸的闸瓦与闸盘之间的间隙不得超过(C)mm。A、0.5 B、1 C、2

189、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当留出( C )m 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之间留出0.8m 以上的通道。对不需从两侧或者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以不留通道。A、 0.3 B、 0.7 C、 0 .5 D、 0.6

190、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当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者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C)m。

A、0.3

B、 0.4

C、 0.5

D、 0.6

191、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中应当注明:线路电缆的用途、( A )、电压、截面和长度。A、型号 B、生产厂家 C、出厂日期192、突出矿井井底车场的主泵房内,可以使用( B )电动机。A、矿用一般型 B、矿用增安型 C、本安型

193、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线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或者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矿值班员;当两者读数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应当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在(B)h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A、 6

B、 8

C、 10

194、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甲烷传感器(便携仪)的报警浓度(B)%。A、0.5 B、1.0 C、 1.5

195、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甲烷传感器(便携仪)的断电浓度(C)%。A、0.5 B、1.0 C、 1.5

196、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每(B)天至少测试1次。A、10 B、15 C、20

197、监控系统必须连续运行。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应当能保持系统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 D )h。A、 0.5 B、 1 C、 1.5 D、 2 198、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校、测试,每月至少( A )次。A、 1 B、 2 C、 3

199、向采区供电的同一电源线路上,串接的采区变电所数量不得超过( C )个。A、 1 B、2 C、 3 D、 4

200、检修或者搬迁前,必须切断上级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甲烷浓度低于(C)%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A、 0.6

B、0.8

C、 1.0

D、 1.5

三、多项选择题

1、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 ABCD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等,制定本规程。

A、《煤炭法》

B、《矿山安全法》

C、《安全生产法》

D、《职业病防治法》

2、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 ABCD )、标准和技术规范。

A、法律

B、法规

C、规章

D、规程

E、制度

3、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ABC )。

A、同时设计 B 、同时施工 C、同时投入使用

4、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和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ABCD )。

A、技术

B、工艺

C、材料

D、设备

5、煤矿企业应当有创伤急救系统为其服务。创伤急救系统应当配备(ABCD )等。

A、救护车辆

B、急救器材

C、急救装备

D、药品

6、煤矿建设、施工单位必须设置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ABC )。

A、安全人员

B、技术人员

C、特种作业人员

7、建井期间应当尽早形成永久的(ABCD )等系统。未形成上述永久系统前,必须建设临时系统。

A、供电

B、提升运输

C、供排水

D、通风

8、井工煤矿炮采工作面应当采用( ABCD )等综合防尘措施。

A、湿式钻眼

B、冲洗煤壁

C、水炮泥

D、出煤洒水

9、井工煤矿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 ABCD )、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A、湿式钻眼

B、冲洗井壁巷帮

C、水炮泥

D、爆破喷雾

10、应当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 ABCD )、减少接触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危害。

A、隔声

B、消声

C、吸声

D、减振

11、 ( ABCD )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硫化氢至少每月监测1次。

A、氧化氮

B、一氧化碳

C、氨

D、二氧化硫

12、患有( ABC )等病症以及其他不适应高空(2m 以上)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A、高血压

B、心脏病

C、高度近视

13、发生事故的煤矿必须全力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及相关工作,并报请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在( ABCD )、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提供保障。

A、通信

B、交通运输

C、医疗

D、电力

14、矿井避灾路线图中应当明确标注紧急避险设施的( ABC ),井巷中应当有紧急避险设施方位指示。

A、位置

B、规格

C、种类

15、矿山救护队必须配备救援车辆及通信、( ABCD )等救援装备,建有演习训练等设施。

A、灭火

B、侦察

C、气体分析

D、个体防护

16、矿山救护队技术装备、救援车辆和设施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 ABC ),保持战备和完好状态。

A、检查

B、维护

C、保养

17、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台账,健全其( ABC )等管理制度。

A、储存

B、维护保养

C、应急调用

18、救援( ABCD )和安全检测仪器、仪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A、装备

B、器材

C、物资

D、防护用品

19、救援指挥部应当根据灾害性质,事故( ABCD ),以及救援的人力和物力,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A、发生地点

B、波及范围

C、灾区人员分布

D、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20、处理灾变事故时,应当( ABC );提供救援需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组织人力、调配装备和物资参加抢险救援,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A、撤出灾区所有人员

B、准确统计井下人数

C、严格控制入井人数

21、处理顶板事故时,应当设专人观察顶板及周围支护情况,检查( ABC ),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A、通风

B、瓦斯

C、煤尘

22、矿山救护队处理事故时,井下基地应设在靠近灾区的安全地点,并应有(AD)。

A、直通指挥部和灾区的通讯设备

B、安全员

C、电钳工

D、值班医生

23、井工煤矿掘进机作业时,应当采用( ABC )等综合措施。

A、内喷雾

B、外喷雾

C、通风除尘

24、井下( ABCD )、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者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者用除尘器除尘。

A、煤仓(溜煤眼)放煤口

B、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

C、地面筛分厂

D、破碎车间

25、每半年至少监测1次噪声。井工煤矿噪声监测点应当布置在( ABCDE )、风动凿岩机、破碎机、主水泵等设备使用地点。

A、主要通风机

B、空气压缩机

C、局部通风机

D、采煤机

E、掘进机

26、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 ABC )等。

A、安全检查制度

B、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C、通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

27、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 ABC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A、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作业规程

C、操作规程

28、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是(ABCD)。

A、及时营救遇难人员

B、及时控制危险源

C、清除事故现场危害后果

D、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29、煤矿的( ABCD )等安全设备、设施和条件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A、通风

B、防瓦斯

C、防煤尘

D、防水火

E、环境卫生

30、在煤矿井下的应急救援预案中,安全撤退人员的具体措施是(ABC)。

A、通知和引导人员撤退

B、控制风流

C、为灾区创造自救条件

D、建立井下保健站

31、煤矿建设单位和参与建设的(ABCD)等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项目规模相适应的能力。

A、勘察

B、设计

C、施工

D、监理

32、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由以下(ABCD)部分组成。

A、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B、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C、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D、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3、对已确诊的职业病人,应当及时给予(ABC),并做好职业病报告工作。

A、治疗

B、康复

C、定期检查

34、矿井火灾时期风流控制包括(AB)。

A、风量控制 B.风向控制 C.风阻 D.通风设施

35、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抢险救灾决策前,必须分析判断的内容有(BCD)。

A、是否切断灾区电源

B、是否会诱发火灾和连续爆炸

C、通风系统的破坏程度

D、可能的影响范围

36、更换截齿和滚筒时,采煤机上下3m 范围内,必须护帮护顶,禁止操作液压支架。必须(ABC),并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

A、切断采煤机前级供电开关电源并断开其隔离开关

B、断开采煤机隔离开关

C、打开截割部离合器

D、离开工作面

37、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ABCD)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

A、崩绳

B、崩柱

C、甩钩

D、断绳抽人

38、《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用柔性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时,地沟的尺寸,工作面循环进度,支架的角度、结构,支架垫层数和厚度,以

及(ABD),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A、点柱的支设角度

B、(点柱的)排列方式和密度

C、液压支架型号

D、钢丝绳的规格和数量

39、运送、安装和拆除综采设备时,必须有安全措施,明确规定(ABC)和控制顶板的措施。

A、运送方式

B、安装质量

C、拆装工艺

D、采煤机操作方法

40、《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综采工作面泵站的乳化液的(ACD)等,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A、配制

B、操作 C.水质 D.配比

41、瓦斯爆炸的基本条件是(ABC)。

A、瓦斯浓度在5~16﹪范围

B、点燃温度650℃~750℃以上

C、O2浓度不低于12﹪

D、湿度不大于50﹪

42、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有(ABD)。

A、地压显现预兆有煤炮声、支架断裂、煤帮掉渣、底鼓煤壁颤动,钻孔变形、垮孔、顶钻夹钻、钻机过负荷等

B、瓦斯忽大忽小,打钻喷瓦斯、喷煤粉

C、煤壁挂红、出汗等

D、煤层紊乱,强度变低,煤层松软,暗淡无光,厚度增大,倾角变陡,挤压褶曲波状隆起,煤体干燥等

43、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主要是(ACD)。

A、不断地向井下各用风地点供给新鲜空气创造良好的气候条件

B、综合利用瓦斯等能源

C、冲淡和排除井下各种有害气体和矿尘

D、增强矿井抗灾能力,保证矿工的安全健康和正常生产

44、引发外因火灾的主要原因有(BCD )。

A、煤炭氧化燃烧

B、吸烟、施焊、用电炉、大灯泡取暖等都能引燃可燃物而导致火灾

C、电钻、电机、变压器、开关、接线三通、电缆等出现损坏过负荷、短路等引起电火花继而引燃可燃物,不按爆破规定和爆破说明书爆破,

不装水泡泥,炮眼深度不够或最小抵抗线不符合规定等都会引燃可燃物而发生火灾

D、瓦斯煤尘爆炸引起火灾,机械摩擦及物体碰撞引燃可燃物进面引起火灾

45、煤炭自燃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有(ABC)。

A、煤炭具有自燃的倾向性,并呈破碎状态堆积存在

B、连续供氧维持煤的氧化不断地发展

C、煤氧化生成的热量能大量蓄积

D、煤中含有瓦斯等易燃易爆气体

46、直观感觉煤炭自然发火方法主要有(ABC)。

A、巷道中出现雾气或“出汗”

B、有煤油或松香味,空气温度和煤壁温度增高,感到闷热

C、人体有头痛精神疲乏等不舒服感觉

D、瓦斯出现异常,忽大忽小

47、工作面放炮检查瓦斯浓度时要做到(BCD)。

A、必须有安全人员在现场

B、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三次检查

C、要检查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

D、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48、煤尘爆炸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是(ACD)。

A、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且悬浮在空气中,并达到一定的浓度

B、空气中含有一定浓度的瓦斯

C、引爆煤尘的火源温度必须大于610℃

D、空气中氧含量必须大于18%

49、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ABC)。

A、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B、切断电源

C、进行处理

D、进行瓦斯抽放

50、预防煤尘爆炸技术措施可分为(ACD)几类。

A、防尘措施

B、救援措施

C、防爆措施

D、隔爆措施

51、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要求正确的是(ABD)。

A、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

B、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C、回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5℃

D、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必须在2℃以上

52、采区通风必须符合(ABD)要求。

A、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B、高瓦斯矿井,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

C、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不必设专用回风巷

D、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53、关于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ABD)说法是正确的。

A、必须装有反风设施

B、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

C、每月应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季度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

D、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54、关于掘进巷道的通风,下面(ACD)的说法是正确的。

A、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

B、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在交接班时可以停风

C、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供电

D、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55、关于瓦斯浓度,下列(ABC)要求是正确的。

A、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B、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

C、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D、临时停工的地点,可以短时间停风

5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移架滞后采煤机的距离,应当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ABC)时,

必须停止采煤。

A、超过规定距离

B、冒顶

C、片帮

D、移架

57、《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综采工作面遇有坚硬夹矸或者黄铁矿结核时,(AB)。

A、应当采取松动爆破处理

B、严禁用采煤机强行截割

C、降低采煤机牵引速度

D、提高采煤机牵引速度

58、使用掘进机、掘锚一体机掘进,截割部运行时,(AD )。

A、严禁人员在截割臂下停留和穿越

B、机身与煤(岩)壁之间站人必须注意安全

C、在截割臂下停留和穿越要有安全措施

D、机身与煤(岩)壁之间严禁站人

59、综采工作面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时,必须有(AC)的安全措施。

A、防止顶人

B、移架

C、顶倒支架

D、推溜

60、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ABCD)等。

A、空间位置

B、积水范围

C、积水量

D、水压

61、矿井应当编制下列防治水图件,并至少每半年修订1次:(ABCDE)。

A、矿井充水性图

B、矿井涌水量与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C、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D、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E、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62、采掘工作面或者其他地点发现有(ABCDE)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报告矿调度室,并发出警

报。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A、煤层变湿、挂红、挂汗

B、空气变冷、出现雾气

C、水叫

D、顶板来压、片帮、淋水加大、底板鼓起

E、裂隙渗水、钻孔喷水、煤壁溃水、水色发浑、有臭味

63、在地面无法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时,应当在采掘前采用(ABC)等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其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

A、物探

B、钻探

C、化探

D、勘探

64、采掘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确定探水线,实施超前探放水,经确认无水害威胁后,方可施工:(ABCDEFGH)。

A、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区或者相邻煤矿时

B、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C、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D、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导水通道时

E、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F、接近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区域时

G、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

H、接近其他可能突(透)水的区域时

65、井下安装钻机进行探放水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ABCD)。

A、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严禁空顶、空帮作业

B、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放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应当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C、在打钻地点或者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保证人员撤离通道畅通

D、由测量人员依据设计现场标定探放水孔位置,与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等

66、井下爆炸物品库应当采用(ABC)式。

A、硐室式

B、壁槽式

C、含壁槽的硐室式

67、由爆炸物品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物品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ABCD)。

A、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当由爆破工或者在爆破工监护下运送

B、爆炸物品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不得将电雷管和炸药混装。严禁将爆炸物品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物

品后,应当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C、携带爆炸物品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D、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物品人员沿井筒上下

68、煤矿许用炸药的选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BCD)。

A、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B、低瓦斯矿井的煤层采掘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C、高瓦斯矿井,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D、突出矿井,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69、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BCD)。

A、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物品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

量,以当时爆破作业需要的数量为限

B、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电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C、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者捆

在药卷上

D、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70、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ABCDE)。

A、采掘工作面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有支架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B、爆破地点附近20m 以内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或者超过1.0%

C、在爆破地点20m 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者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D、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区等情况

E、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71、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装设(AB)。

A、防逆转装置

B、制动装置

C、软制动装置

D、防超速保护装置

72、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下运时,应当装设(CD)。

A、防逆转装置

B、制动装置

C、软制动装置

D、防超速保护装置

73、生产矿井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装设(ABCDE),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A、过速保护

B、过电流和欠电压保护

C、钢丝绳和输送带脱槽保护

D、输送带局部过载保护

E、钢丝绳张紧车到达终点和张紧重锤落地保护

74、机车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ABCD)。

A、切断电动机电源

B、取下控制手把(钥匙)

C、扳紧停车制动

D、关闭车灯

75、机车行近(ABCD),以及前有车辆或者视线有障碍时,必须减速慢行,并发出警号。

A、巷道口

B、硐室口

C、弯道

D、道岔或者噪声大等地段

76、使用的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时,应具有发动机(ABCD)等保护装置。

A、排气超温

B、冷却水超温

C、尾气水箱水位

D、润滑油压力

E、过负荷保护

77、缠绕式提升钢丝绳的定期检验,可以只做每根钢丝的(AB)试验。

A、拉断

B、弯曲

C、扭转

78、提升机必须装设可靠的提升容器(AB),必须设置机械制动和电气制动装置。严禁司机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A、位置指示器

B、减速声光示警装置

C、超速保护装置

D、过卷保护装置

79、悬挂在提升机房内的提升装置管理资料(ABCD)。

A、制动系统图

B、电气系统图

C、提升装置的技术特征

D、岗位责任制等

E、提升机总装配图

80、空气压缩机站的储气罐上应装有动作可靠的(CD),并有检查孔。定期清除风包内的油垢。

A、压力表

B、温度表

C、安全阀

D、放水阀

81、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BCDE)。

A、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B、在距拒爆炮眼0.3m 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C、严禁用镐刨或者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者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

使用打孔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使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D、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E、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82、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装(ABCD)保护装置,同时应当装设温度、烟雾监测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

A、防打滑

B、跑偏

C、堆煤

D、撕裂等

83、使用普通轨斜井人车运输时,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ABC),并先空载运行一次。

A、连接装置

B、保险链

C、制动装置

D、信号装置

84、采用平巷人车运送人员时,每班发车前,应当检查各车的(ABCE)。

A、连接装置

B、轮轴

C、车门(防护链)

D、信号装置

E、车闸等

85、倾斜井巷运送物料时,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ABC)情况。

A、牵引车数

B、各车的连接

C、装载

D、信号装置

E、车闸等

86、通常井底车场的信号必须经由井口信号工转发,不得越过井口信号工直接向提升机司机发送开车信号;只有(ABCD)情况下,可以越过井口

信号工直接向提升机司机发送开车信号。

A、发送紧急停车信号

B、箕斗提升

C、单容器提升

D、井上下信号联锁的自动化提升系统

E、双容器提升

87、煤矿地面、井下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系统的设计、选型、(ABCDE)等必须按本规程执行。

A、安装、

B、验收

C、运行

D、检修

E、试验

88、矿井的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ABC)等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

A、通风

B、排水

C、提升

D、运输

89、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 ABC ),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

A、系统图

B、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

C、供电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

D、电气原理图

90、防爆电气设备到矿验收时,应当检查(BC)、煤矿,并核查与安全标志审核的一致性。入井前,应当进行防爆检查,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A、防爆合格证

B、产品合格证

C、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91、煤矿井下使用的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必须具备(ABCD)及远程控制功能。

A、短路

B、单相断线

C、过负荷

D、漏电闭锁保护

92、矿井6000V 及以上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生产矿井不超过(D)A,新建矿井不超过(B)A。

A、 5

B、 10

C、 15

D、 20

93、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者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A)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D)m。

A、 3

B、 4

C、 5

D、 6

94、下列地点(ABCD)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应当装设局部接地极:局部接地极可以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者其他就近的潮湿处。

A、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B、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C、低压配电点或者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D、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带式输送机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95、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气维修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和线路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当有(BC)。

A、工作任务

B、工作票

C、施工措施

96、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时,必须对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有线调度通信设备的(ABCD),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

绘制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并及时更新。

A、种类

B、数量和位置

C、信号、通信

D、电源线缆的敷设

97、下井人员必须携带标识卡。各个人员(ABD)等地点应当设置读卡分站。

A、出入井口

B、重点区域出入口

C、重要硐室

D、限制区域

98、有线调度通信系统应当具有选呼、急呼、全呼、(ABCD)等功能。

A、强插

B、强拆

C、监听

D、录音

99、配制甲烷校准气样的装备和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选用纯度不低于( A)%的甲烷标准气体作原料气。配制好的甲烷校准气体不确定度

应当小于(D )%。

A、 99.9

B、 99.5

C、 3

D、 5

100、突出矿井在下列地点设置的传感器必须是全量程或者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ABCD)。

A、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

B、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

C、采区回风巷

D、总回风巷

2016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试题库

2016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题库(带答案) 一、判断题 1、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2、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入井(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入井(场)前严禁饮酒。(√) 4、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标识卡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 5、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必须掌握井下人员数量、位置等实时信息。(√) 6、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7、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 9、煤矿闭坑前,煤矿企业必须编制闭坑报告,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 10、从业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11、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13、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14、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 1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煤矿安全规程2016》word版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总局令第87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7号 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已经2015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1月3日公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10月25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八条的决定》,2009年4月22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2010年1月21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决定》,2011年1月25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同时废止。 局长杨焕宁 2016年2月25日附件:煤矿安全规程

目录 第一编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编地质保障.. (4) 第三编井工煤矿 (6) 第一章矿井建设 (7) 第一节一般规定 (7) 第二节井巷掘进与支护 (8) 第三节井塔、井架及井筒装备 (12) 第四节建井期间生产及辅助系统 (13) 第二章开采 (17) 第一节一般规定 (17) 第二节回采和顶板控制 (20) 第三节采掘机械 (25) 第四节建(构)筑物下、水体下、 (27) 第五节井巷维修和报废 (28) 第六节防止坠落 (29) 第二章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 (30) 第一节通风 (30) 第二节瓦斯防治 (37) 第三节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 (41) 第三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42) 第一节一般规定 (42) 第二节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45) 第三节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46) 第五章冲击地压防治 (48) 第一节一般规定 (48) 第二节冲击危险性预测 (50) 第三节区域与局部防冲措施 (50) 第四节冲击地压安全防护措施 (51) 第六章防灭火 (52)

矿2016最新《煤矿安全规程》考试复习试题及答案

矿2016最新《煤矿安全规程》考试复习试题及答案

2016最新《煤矿安全规程》考试复习题及答案 姓名:职务(工种):得分: 一、填空题: 1、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条规定,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依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 2、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3、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4、矿井供电系统中常说的三大保护是指过流保护、漏电保护和保护接地。 5、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6、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 7、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8、《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 9、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必须掌握井下人员数量、位置等实时信息。 10、井工煤矿必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矿井供电、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24h值班制度。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1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健全规章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并定期检查补充。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12、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煤矿企业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机构为其提供鉴定、检测、检验等服务,鉴定、检测、检验机构对其做出的结果负责。

《煤矿安全规程2016专家解读》--第一遍总则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编委会编 (2016年修订版)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编写说明 新中国成立以来,《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从制定到修订共经历8个版本。目前在用的《规程》自2011年11月1日之日起施行,能源部1992年颁布的《规程》、1993年颁布的《规程》(露天煤矿)和煤炭工业部1996年颁布的《小煤矿安全规程》同时废止,全国所有煤矿不分大小、不分办矿性质和隶属关系,凡是煤矿一律执行一个规程,一个标准。在《规程》2001版的基础上,又经历了2004、2006、2009、2010、2011年5次局部修订。为了全面满足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现代企业管理水平、管理模式的提升和完善的需要,2016版《规程》进行了整体性、全局性和框架性修订,是十多年来修订范围较大、内容较广的一个版本。 《规程》修订后由原来的四编增加到六编;原《规程》共751条,本次修订后变为721条,减少30条。修改的主要内容涉及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突出了《规程》在煤矿安全及煤炭行业的主体地位,注重妥

善处理《规程》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相衔接。对照并满足《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教育培训以及职业病危害等要求,增加了应急救援等内容。 二是强化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与依法监察并重,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严格限制各类矿井的采深、同时生产水平数、矿井通风方式、突出矿井和冲击地压矿井开采,严禁非正规开采,提高了矿井通风、提升、运输、排水、压风、供电、监控、通讯等系统的要求,严格机电设备选型和安全防护等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矿井安全避险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和井下应急广播系统的建设要求;在修订过程中,要求每一条款尽量明确、具体,删除了“可靠的”、“确保”、“保证”等表述,进一步增强《规程》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和可监察性。 三是调整了《规程》的框架结构,由四编扩增为六编,结构更趋合理。将煤矿救护拓展为应急救援,单独作为一编,从法规层面进一步要求企业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救援队伍、装备的建设和配备;增加了地质保障一编,注重强化煤矿灾害地质因素探测,从预防事故处罚,在煤矿建设、生产活动的全过程提供基础保障。 四是突出以人为本,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明确当瓦斯超限达到断电浓度时或发现突出预兆时,班组长、瓦斯检查工、矿调度员有权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停电撤人。完善了职业病危害防治内容,突出做好防降尘和职业健康保护工作,提高了采掘设备内外喷雾工作压力,增加了井下热海防治、作业场所噪声和有害气体监测和防护的要求,增加量职业健康监护和管理内容。注重与相关规定的一致性。 五是删除了国家命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材料和工艺技术,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隐患的工艺技术及装备等。如吊罐式凿井法、木垛盘支护、非正规开采、单体支护放顶煤开采、专用排瓦斯巷、使用震动爆破揭穿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金属摩擦支护、油浸式电气设备、地面临时火药库、硝化甘油类炸药、井下辅助通风机等。 六十增加了法律法规、标准文件规定的新内容,删除了非行政许可的审批、备案、评估等要求。增加了(鉴定、检测、检验)机构对其作出的结果负责、煤矿闭坑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三同时”、突出矿井先抽后建、煤矿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措施;删除了对煤矿瓦

新旧煤矿安全规程区别(2016版)

现对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增加容进行了梳理,请各位领导认真学习,并对职工进行宣贯。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修改部分 1、原规程共四编七百五十一条,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共六编七百二十一条。 2、主要增加了:职业病危害、地质保障、掘进部分(锁扣、伞钻、挖掘机、井架安装、凿井信号及通风、突出矿井先抽后建等)、开采部分(水平及开采深度规定、综采矿压监测)、机械部分(猴车、无轨胶轮车、井下电池等使用规定)、通风部分(突出矿井区域及局部防突措施的具体要求)、人员定位、安全避险设施设置等。 3、主要修改了:矿井瓦斯等级划分;瓦斯传感器及甲烷断电仪设置地点;矿井风量计算增加了按“柴油动力车辆数计算风量”;严禁单体支柱放顶煤等。 详细增加及修改部分如下: 说明:1、黑体部分为本次新增加容 2、带下划线为变动部分,括号斜体下划线字为原《安全规程》容。

第一编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制定本规程。 第三条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第四条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 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考试试题及答案煤炭安全网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题库 一、填空题(共40题) 1、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2、对作业场所与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 3、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与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与使用等规章制度。 4、处理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时,还必须加大(灾区)风量,迅速抢救遇险人员。 5、矿井建设期间必须按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巷工程)进度交换图、井巷工程地质实测素描图及通风、供电、运输、通信、监测、管路等系统图 6、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与(2)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7、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该采(盘)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与(4)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8、修复旧井巷时,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甲烷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本规程135条的要求时,才能作业。 9、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20)m。 10、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其她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 11、运送、安装与拆除(综采设备)时,必须有安全措施,明确规定运送方式、安装质量、拆装工艺与控制顶板的措施。 12、采煤机停止工作或者检修时,必须切断采煤机前级供电开关电源并断开其隔离开关,(断开)采煤机隔离开关,(打开)截割部离合器,并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 13、更换截齿与滚筒时,采煤机上下(3)m范围内,必须护帮护顶,禁止操作液压支架。 14、(临时与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与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15、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人行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 16、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出口间距不得小于(30)m。 17、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进行炮眼深度小于0、6m的浅孔曝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封满炮泥。 18、(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工作必须由固定的专职爆破工担任。 19、矿井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与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0、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21、采用灌浆防灭火时,应当有灌浆前疏水与灌浆后防止(溃浆)、透水的措施。 22、开采容易自燃与自燃的急倾斜煤层用垮落法管理顶板时,在主石门与采区运输石门上方,必须留有(煤柱)。 23、突出煤层经区域预测后,可划分为(无突出危险区)与(突出危险区)。 24、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与区域验证等内容。 25、矿井防治冲击地压工作应当坚持“(区域先行)、局部跟进”的防冲原则。 2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应当编制的防治水图件有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27、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与矿井充水性图上必须标绘出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涌水量、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范围、底板标高、积水量、地表水体与水患异常区等。在水淹区域应当标出(积水线)、探水线与警戒线的位置。 28、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应当采取(疏水降压)、注浆加固底板改造含水层或者充填开采等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 29、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点或者地段,必须进行水温、(水量)、水质与水压(位)等地下水动态与松散含水层涌水含砂量综合观测与分析,防止滞后突水。 30、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4 )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31、钢丝绳悬挂前,必须对每根钢丝绳做拉断、(弯曲)与扭转3种试验。 32、存放时间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电气部分

第十章电气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四百三十五条煤矿地面、井下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系统的设计、选型、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试验等必须按本规程执行。 第四百三十六条矿井应当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即来自两个不同变电站或者来自不同电源进线的同一变电站的两段母线)。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当担负矿井全部用电负荷。区域内不具备两回路供电条件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应当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部门审查。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电源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矿井通风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当采用分列运行方式。若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带电备用电源的变压器可以热备用;若冷备用,备用电源必须能及时投入,保证主要通风机在10min内启动和运行。 10kV及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等各种限电断电装置。 第四百三十七条矿井供电电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电力电子设备或者变流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第四百三十八条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 电所和采(盘)区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当承担全部用电负荷。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井下变(配)电所应当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抽采瓦斯泵、地面安全监控中心等主要设备房,应当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向突出矿井自救系统供风的压风机、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应当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当来自各自的变压器或者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向采区供电的同一电源线路上,串接的采区变电所数量不得超过3个。 第四百三十九条采区变电所应当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巡检人员巡回检查。 实现地面集中监控并有图像监视的变电所可以不设专人值班,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巡检人员巡回检查。 第四百四十条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者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试卷通防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题库(一通三防)单位:姓名:分数: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40分) 1、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C)min的隔绝式自救器。 A、20; B、25; C、30; D、35 2、报废的巷道必须封闭。报废的暗井和倾斜巷道下口的密闭墙必须留(B)。 A、观察孔 B、泄水孔 C、水沟 D、沉淀池 3、修复旧井巷时,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甲烷浓度不超过(D)、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规程要求时,才能作业。 A、0.8% B、1.0% C、1.0% D、1.0% 4、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 B )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出口间距不得小于30m。 A、1 B、2 C、3 D、4 5、煤矿井下爆炸物品库每个爆破物品库房必须有(B)个出口。 A、1个 B、2个 C、3个 D、多个 6、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B)m的巷道中必须洒水降尘。 A、10 B、20 C、30 D、50 7、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A)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A、0.5% B、1.0% C、1.5% D、20% 8、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D)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A、0.5% B、0.8% C、1.0% D、1.5% 9、矿井一氧化碳最高允许浓度(C)。 A、2.4ppm B、240ppm C、24ppm D、1000ppm 10、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超过(C)℃,必须停止作业。 A、26 B、28 C、30 D、34 11、进风井口以下空气温度应保持(C)℃以上。 A、0 B、1 C、2 D、4 12、矿井至少要有(A)个安全出口。 A、2 B、3 C、4 D、5 13、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B)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 A、5 B、10 C、15 D、20 14、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B)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 A、5 B、10 C、15 D、20 15、每(B)年必须对低瓦斯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 A、1 B、2 C、3 D、4 16、停工区内甲烷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B)h内封闭完毕。 A、12 B、24 C、36 D、48 17、矿井应当每(B)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者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A、日 B、周 C、旬 D、月 18、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D)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立井提升部分讲解

第二节立井提升 第三百九十三条立井提升容器和载荷,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立井中升降人员应当使用罐笼。在井筒内作业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使用普通箕斗或者救急罐升降人员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二)升降人员或者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三)罐笼和箕斗的最大提升载荷和最大提升载荷差应当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和超最大载荷差运行。 (四)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 第三百九十四条专为升降人员和升降人员与物料的罐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乘人层顶部应当设置可以打开的铁盖或者铁门,两侧装设扶手。 (二)罐底必须满铺钢板,如果需要设孔时,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门;两侧用钢板挡严,并不得有孔。 (三)进出口必须装设罐门或者罐帘,高度不得小于1.2m。罐门或者罐帘下部边缘至罐底的距离不得超过250mm,罐帘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0mm。罐门不得向外开,门轴必须防脱。 (四)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阻车器。升降无轨胶轮车时,必须设置专用定车或者锁车装置。 (五)单层罐笼和多层罐笼的最上层净高(带弹簧的主拉杆除外)不得小于1.9m,其他各层净高不得小于 1.8m。带弹簧的主拉杆必须设保护套筒。 (六)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当不小于0.18m2。罐笼每层内1次能容纳的人数应当明确规定。超过规定人数时,把钩工必须制止。 (七)严禁在罐笼同一层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升降无轨胶轮车时,仅限司机一人留在车内,且按提升人员要求运行。 第三百九十五条立井罐笼提升井口、井底和各水平的安全门与罐笼位置、摇台或者锁罐装置、阻车器之间的联锁,必须合下列要求: (一)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的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罐笼到位并发出停车信号后安全门才能打开;安全门未关闭,只能发出调平和换层信号,但发不出开车信号;安全门关闭后才能发出开车信号;发出开车信号后,安全门不能打开。 (二)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都应当设置摇台或者锁罐装置,并与罐笼停止位置、阻车器和提升信号系统联锁:罐笼未到位,放不下摇台或者锁罐装置,打不开阻车器;摇台或者锁罐装置未抬起,阻车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 (三)立井井口和井底使用罐座时,必须设置闭锁装置,罐座未打开,发不出开车信号。升降人员时,严禁使用罐座。 第三百九十六条提升容器的罐耳与罐道之间的间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装时,罐耳与罐道之间所留间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滑动罐耳的刚性罐道每侧不得超过5mm,木罐道每侧不得超过10mm。 2.钢丝绳罐道的罐耳滑套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差不得大于5mm。 3.采用滚轮罐耳的矩形钢罐道的辅助滑动罐耳,每侧间隙应当保持10~15mm。 (二)使用时,罐耳和罐道的磨损量或者总间隙达到下列限值时,必须更换: 1. 木罐道任一侧磨损量超过15 mm 或者总间隙超过40mm。 2.钢轨罐道轨头任一侧磨损量超过8mm,或者轨腰磨损量超过原有厚度的25%;罐耳的任一侧磨损量超过8mm,或者在同一侧罐耳和罐道的总磨损量超过10mm,或者罐耳与罐道的总间隙超过20mm。 3.矩形钢罐道任一侧的磨损量超过原有厚度的50%。 4.钢丝绳罐道与滑套的总间隙超过15mm。 第三百九十七条立井提升容器间及提升容器与井壁、罐道梁、井梁之间的最小间隙,必须符合表7要求。 提升容器在安装或者检修后,第一次开车前必须检查各个间隙,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开车。

2016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试题库

2016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题库(带答案) 一、判断题 1、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得,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2、煤矿建设项目得安全设施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入井(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反光标识得工作服。入井(场)前严禁饮酒。(√) 4、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标识卡与矿灯,严禁携带烟草与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 5、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必须掌握井下人员数量、位置等实时信息。(√) 6、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得作业规程与操作规程。(√) 7、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8、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 9、煤矿闭坑前,煤矿企业必须编制闭坑报告,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 10、从业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11、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与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培训不合格得,不得上岗作业。(√) 13、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14、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组织、领导安全生产与处理煤矿事故得能力。(√) 1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规程有关内容第九十条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轨道机车运输的巷道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m。架线电机车运输巷道的净高,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4m;其他地点,行人的不小于2.2m,不行人的不小于2.1m。 (二)采(盘)区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2m,薄煤层内的不得低于1.8m。 (三)运输巷(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最小间距,应当符合表3 的要求。 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计 表3 运输巷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最小间距

第九十一条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 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综合机械化采煤及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矿井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 度不得低于1.8m。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 个躲避硐的间距不得超过 40m。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 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矿井人行道宽度不足1m时,必须制

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在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 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 第九十二条在双向运输巷中,两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轨道运输的巷道:对开时不得小于0.2m,采区 装载点不得小于0.7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1m。 (二)采用单轨吊车运输的巷道:对开时不得小于0.8m。 (三)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巷道: 1. 双车道行驶,会车时不得小于0.5m。 2. 单车道应当根据运距、运量、运速及运输车辆特性,在巷 道的合适位置设置机车绕行道或者错车硐室,并设置方向标 识。 第四百一十六条立井和斜井使用的连接装置的性能指标和投用前的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类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表12 的要求。表12 各类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最小值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word

第一编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第四条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第六条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

必须支持群众组织的监督活动,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从业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九条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 第十条煤矿使用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必须经过论证并制定安全措施;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经过安全性能检验,取得产品工业性试验安全标志。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和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安全投入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费用提取、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入井(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入井(场)前严禁饮酒。 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必须掌握井下人员数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中涉及到职业卫生的内容

《煤矿安全规程》中涉及到职业卫生的内容 2016年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中共涉及到职业卫生的内容有44条,具体内容: 1.第一编总则中共有7条,分别是: 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制定本规程。 第四条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 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 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第六条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组织的监督活动,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从业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 建设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安全投入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费用提取、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第三编井工煤矿中有3条,分别是: 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职责。 第一百一十九条使用掘进机、掘锚一体机、连续采煤机掘进时,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2016) 第392条: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非防爆、不完好无轨胶轮车下井运行。 2、驾驶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3、建立无轨胶轮车入井运行和检查制度。 4、设置工作制动、紧急制动和停车制动,工作制动必须采用湿式制动器。 5、必须设置车前照明灯和尾部信号灯,配备灭火器和警示牌。 6、运行中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运送人员必须使用专用人车,严禁超员。 ②、运行速度,运人时不超过25km/h,运送物料时不超过40 km/h。 ③、同向行驶车辆必须保持不小于50m的安全运行距离。 ④、严禁车辆空挡滑行。 ⑤、应当设置随车通信系统或者车辆位置监测系统。 ⑥、严禁进入专用回风巷和微风、无风区域。 7、巷道路面、坡度、质量,应当满足车辆安全运行要求。 8、巷道和路面应当设置行车标识和交通管控信号。 9、长坡段巷道内必须采取车辆失速安全措施。 10、巷道转弯处应当设置防撞装置。人员躲避硐室、车辆躲避硐室附近应当设置标识。 11、井下行驶特殊车辆或者运送超长、超宽物料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第377条:采用轨道机车运输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生产矿井同一水平行驶7台及以上机车时,应当设置机车运输监控系统;同一水平行驶5台及以上机车时,应当设置机车运输集中信号控制系统。新建大型矿井的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应当设置机车运输监控系统或者运输集中信号控制系统。 2、列车或者单独机车均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3、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4、巷道内应当装设路标和警标。 5、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机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者失爆时,机车不得使用。 6、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或者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有车辆或者视线有障碍时,必须减速慢行,并发出警号。 7、2辆机车或者2列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离。 8、同一区段线路上,不得同向行驶非机动车辆。 9、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非危险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10、机车司机开车前必须对机车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启动前,必须关闭车门并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司机将头或者身体探出车外;司机

2016新版煤矿安全规程

第一编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第四条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第六条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组织的监督活动,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从业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九条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 第十条煤矿使用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规程有关内容 第九十条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并符合下列要求:(一)采用轨道机车运输的巷道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m。架线电机车运输巷道的净高,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4m;其他地点,行人的不小于2.2m,不行人的不小于2.1m。 (二)采(盘)区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2m,薄煤层内的不得低于1.8m。 (三)运输巷(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最小间距,应当符合表3的要求。 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计算。 表3 运输巷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最小间距 巷道类型顶部 /m 两侧 /m 备注 轨道机车 运输巷道 0.3 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0.5m 输送机运输巷道0.5 输送机机头和机尾处与巷帮支护的距 离应当满足设备检查和维修的需要, 并不得小于0.7m 卡轨车、齿 轨车运输巷道0.3 0.3 单轨运输巷道宽度应当大于2.8m,双 轨运输巷道宽度应当大于4.0m 单轨吊车0.5 0.85 曲线巷道段应当在直线巷道允许安全

运输巷道间隙的基础上,内侧加宽不小于0.1m, 外侧加宽不小于0.2m。巷道内外侧加 宽要从曲线巷道段两侧直线段开始, 加宽段的长度不小于5.0m 无轨胶轮 车运输巷道0.5 0.5 曲线巷道段应当在直线巷道允许安全 间隙的基础上,按无轨胶轮车内、外 轮曲率半径计算需加大的巷道宽度。 巷道内外侧加宽要从曲线巷道两侧直 线段开始,加宽段的长度应当满足安 全运输的要求 设置移动 变电站或者平板车的巷道0.3 移动变电站或者平板车上设备最突出 部分与巷道侧的间距 第九十一条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综合机械化采煤及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矿井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 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个躲避硐的间距不得超过40m。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 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矿井人行道宽度不足1m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2016年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通风部分详解

第三章通风、瓦斯和 煤尘爆炸防治 第一节通风 第一百三十五条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4规定。 表4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 甲烷、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百分比计算。 第一百三十六条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当符合表5要求。 表5井巷中的允许风流速度

设有梯子间的井筒或者修理中的井筒,风速不得超过8m/s;梯子间四周经封闭后,井筒中的最高允许风速可以按表5规定执行。 无瓦斯涌出的架线电机车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可低于表5的规定值,但不得低于0.5m/s。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其最大风速可高于表5的规定值,但不得超过5m/s。 第一百三十七条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2℃以上。 第一百三十八条矿井需要的风量应当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二)按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甲烷、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温度及每人供风量符合本规

程的有关规定。 使用煤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机车运输的矿井,行驶车辆巷道的供风量还应当按同时运行的最多车辆数增加巷道配风量,配风量不小于4m3/min·kW。 按实际需要计算风量时,应当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者过小。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订1次。 第一百三十九条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一百四十条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当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 应当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第一百四十一条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第一百四十二条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第一百四十三条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巷道贯通前应当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 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 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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