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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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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土地法★★★【共三道题】

税法(共 2 道题)

分析:

1.本部分涉及法条《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审计法》和《税收征管法》

2.本部分每年的必考法条《税收征管法》;

3.《车船税法》从未考察过;《审计法》2009 考察过一次(2009-1-69);

一、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1.免税收入

①国债利息收入;

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③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④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2.可以免征、减征(税务机关裁量)

①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②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③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④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3.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②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二、个人所得税

1.居民全球缴税

(1)居民(有住所或无住所但居住满1 年)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外取得的所得缴税;

(2)境内居住满一年

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 日,自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3)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 日或多次累计不超过90 日的离境。

2.非居民境内缴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税。

土地法(共 1 道题)

分析

1.本章涉及法条《土地管理法》(2004 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 年)、《城乡规划法》(2008 年)和《不动产登记条例》(2015 年)(新);

2.需要重点看重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条例》;

3.《城乡规划法》考察较少,且考点分散,已考察过的法条:38 条和41 条

一、土地所有权

(一)国家土地所有权

城市市区的土地和其他依法属于国家的土地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

1.先国有化、后出让

房地产开发须先转为国有;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2.非农禁止;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二、土地使用权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

1.出让土地使用权

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1)招、拍、挂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

(2)先交钱、后用地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缴纳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2.划拨土地使用权:

县级以上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无期限使用的行为。

适用范围:

经县级以政府依法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

A.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B.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C.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

1.农用地使用权(国家所有土地也可以农用)

(1)家庭承包: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2)其他方式承包:

A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

B 也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实行承包经营或股份合作经营;

2.非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乡村建设用地。

(1)非农经营用地:

经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投资方式向从事非农经营获得提供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县以上土地局申请,县以上府批。

(2)非农公益用地:

经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乡府审、县以上土地局申请,县以上府批。

(3)宅基地:

经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其内部成员用于建造住宅,没有使用期限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①主体: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②取得:经乡(镇)政府审核,由县级政府批准,无偿无期取得;

③内容: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三、房地产管理法

(一)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一级市场

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房地产开发: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

(1)1 年不动工:交费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2)2 年不动工:收回

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必可抗力、政府行为、前期工作造成迟延除外

但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二)房地产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二级市场

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1)条件: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A. 支付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B.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C.完成开发总额25%以上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2)年限: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3)用途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的,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出让金。

(4)提前收回和续期:

A.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提前收回,并作相应的补偿。

B.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社会公共利益,经批准续期。

2.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效果

(1)转让合同具有要式性

房地产转让,应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2)土地出让合同之债概括移转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3.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1)报批——受让方办出让手续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由受让方办出让手续,并缴纳出让金。(2)报批——不办出让手续,转让方将土地收益上交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可以不办理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

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一)登记申请

1.共同申请: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2.单方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1)非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

A 首次登记

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B 继承、接受遗赠

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C裁判、决定

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2)单方行为

A 变更登记

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B 注销登记(抛弃)

不动产灭失或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C 更正登记、异议登记

申请更正登记或异议登记的;

(3)其他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3.到场申请与撤回申请:

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到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在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

(三)登记办理

1.实地查看: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构可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1)首次登记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2)在建的抵押登记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3)灭失的注销登记

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4)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2.不予登记: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构应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1)违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法律禁止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3)权属有争议: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4)超期: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第二讲 财政收支法作业题

第二讲财政收支法作业题(上)(第2周) 一、单项选择题 1.绝大多数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所采用的是下列哪一种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A.集权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B. 分权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C. 平均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D. 混合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2.下列哪个说法是符合我国财政收支划分制度的现状的? A.我国目前的状况是财政收支权过于分散,中央权威不够 B.我国在财政收支划分问题上考虑公平较多,考虑效率不够 C.地方的财权与其承担的事权相比相对较少 D.我们应当切实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3.下列哪个说法是符合我国财政收支划分制度的现状的? A.我国目前的状况是财政收支权过于分散,中央权威不够 B.我国在财政收支划分问题上考虑公平较多,考虑效率不够 C.地方的财权与其承担的事权相比相对较少 D.我们应当切实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4.根据我国的现行规定,下列哪种收入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 A.增值税收入 B. 外资银行企业所得税收入 C. 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 D. 耕地占用税收入 5.关于日本的财政收支划分,下列说法中哪个是不正确的? A.日本财政划分为三级:中央财政、都道府县财政和市町村财政 B.在日本,中央政府提供全国绝大部分公共物品和服务 C.日本在财政收入划分上采取税权分割法,中央与地方均享有财政收入的设定权、征收权和享用权 D.日本通过《地方税法》对地方的税收立法权予以限制 6.我国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历史演进包括四个阶段:①分税制阶段;②分成阶段;③包干阶段; ④统收统支阶段。关于其演进顺序,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④③②① B.③④①② C.④②③① D.④③①② 7.财政融资是以政府职能为基础,运用财政收支和信用融资来配置资源,实现财政政策目标。下列关于财政融资的说法哪个是不正确的? A.财政融资追求的是社会效益,而不是资产安全 B.财政融资的发展需要发达的社会信用体系支持 C.财政融资与信贷融资、证券融资之间有着内在的关联性 D.财政融资、信贷融资与证券融资都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是长期共存的 8.关于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中国人民银行于2001年制定了《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管理办法》

财税法参考答案

财税法参考答案

《财税法》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财政,也叫“国家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政府的收支活动,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履行政府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 2、财政活动,是指国家为实现其国家职能而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的活动,是国家职能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内容是筹集供给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以及进行财政管理与监督的活动。 3、财权是宪法、法律规定各级政府在法律上享有组织财政收入,拔付或支配财政支出,进行财政财务管理监督的权力。 4、财政法是国家按照立法权限、通过立法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公开透明的国家政府财政活动及其财

政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财政法学,是以研究各个时代的财政法律规范及其所确定的财政法律关系和相关关系为对象的科学。 6、财政立法,是指国家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修改、废止财政法律、法规的活动。 7、财政法治,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共产党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财政事务,实行对财政事务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保证国家和社会各项财政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财政管理和财政发展的民主化、法制化,实现人民群众对国家财政事务当家作主的权利。 8、财政体制,是指负责财政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度。

9、公共财政,是指为市场或私人部门提供公共服务或公共商品的政府财政。 10、财政民主性,即财政决策的民主性、财政事务的公开性和财政监督的有效性。财政事务由人民通过法定程序决定才是财政民主最根本的标志;而财政事务的公开透明是民主决策的条件,有效的财政监督则是财政民主决策得以实现的保障。 11、财政法制性,即财政职权法定、收支程序法定、收支主体法定、收支形式法定和财政责任法定。 12、财政公平,是指财政分配符合一国社会绝大多数成员认可的正义观念。是财政平等对待和差别待遇的有机结合。包括财政征收方面税收的公平、收费的公平以及发行国债而产生的代理公平问题。 13、预算法,是有关国家的预算收入和支出后,进行预算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财税基础教学大纲.doc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财税基础教学大纲

三、课程的相关课程及其关系 学习本课程前的相关课程有管理学基础、秘书学、经济法规等。通过学习这些课程,学生可以掌握管理学、秘书学喝和经济法规的基 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学习本课程打好基础。 学好本课程,也为以后秘书资格考证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 四、课程内容及学时分配 本课程教学总时数为52学时,均为理论学时。 第一部分会计基础 第一章概论 教学时数:12学时。 教学要求:通过学习,让学生了解会计的涵义、基本职能和分类, 掌握会计科目的分类和核算范围。 教学重点:会计的涵义、会计的基本职能和会计核算方法体系;会计要素的特征、分类;会计恒等式的理解、运用;会计科目的分类、各会计科目的核算范围; 教学难点:会计各职能之间的相互关系;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分类;会计恒等式的运用;各会计科目的核算范围 教学内容: 第一节会计概述 一、会计的产生与发展 二、会计的涵义

三、会计的基本职能 第二节会计核算方法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二、会计核算方法简介 第三节会计要素与会计恒等式 一、会计要素 二、会计恒等式 第四节会计恒等式的运用 一、经济业务的基本类型 二、会计恒等式的运用 第五节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的定义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 三、会计科目的分类 第二章复式记账 教学时数:4学时。 教学要求:了解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的定义和登记方法, 掌握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试算平衡。 教学重点: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试算平衡和具体运用;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的定义和登记方法。 教学难点:借贷记账法下各账户的结构和会计分录的编制。 教学内容: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会议议程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会议议程 (9月24日-25日西南政法大学) 一、开幕式(9月24日8:30-9:00 维景酒店负二层长江厅) 主持人:张怡(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致辞嘉宾: 1. 付子堂(西南政法大学校长) 2.张鸣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3.陈忠东(重庆市法学会秘书长) 4.刘剑文(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 合影+小憩(20分钟) 二、大会主题发言(9月24日9:20-11:20维景酒店负二层长江厅) 主持人:徐孟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少英(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 主题发言(每人15分钟): 1. 单飞跃(上海财经大学教授):经济法学当代变迁中的经验与教训对财 税法学研究的启示 2. 熊伟(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财税法 学科发展、专业研究的评估与展望 3. 李炜光(天津财经大学教授):税收与市场经济 4. 陈乃新(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增值税法的本质以及税收法治保障发 展公平之研究——全面“营改增”背景下税制改革的重点 5. 徐阳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 长):税收债权理论反思——税务机关申请企业破产之正当性追问 6. 陈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财政可持续视野下预算控 制机制的失效与应对 自由交流(30分钟) 小憩(10分钟)

三、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会会议(9月24日11:30-12:20,维景酒店负二层长江厅) 主持人:贾绍华(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1. 理事会工作报告(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汤贡亮教授) 2. 监事会工作报告(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副监事长陈乃新教授) 3. 研究会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报告(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周序中教 授) 4. 增补理事、常务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富强教授宣读候选 人) 四、分会场研讨(9月24日14:00-18:00) (一)第一分会场:财税法基础理论与财政法治建设(地点:维景酒店负二层贵宾厅) 第一单元(14:00-15:50) 主持人:刘继虎(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史正保(兰州商学院法学院教授) 主题发言(每人10分钟): 1. 胡天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依宪治国背景下财税法学研究 的范式转型 2. 王惠(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社会契约论对于我国财税法学研 究之意义 3. 马晶(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财税法学研究中权利范式的生成与 深化 4. 王文婷(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讲师): 税法学方法论的迁徙--以对税法 规范生成的研究方法为中心 5. 陈国文(兰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亚当·斯密的宏阔视野对财税法作 为领域法学的启示 自由讨论(30分钟) 评议嘉宾(每人10分钟): 1. 豆星星(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 2. 丛中笑(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上海开放大学财税法规专题作业四答案

形成性考核作业四(第八章——第十三章) 姓名学号得分 一、单项选择 1.财政部批复中央部门预算的期限是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之日起()。 A 10日内 B 15日内 C 20日内 D 30日内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 )年1月1日起施行。 A 1994年 B 1995年 C 1996年 D 1997年 3.根据《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有权审查和批准县级决算的机关是:()。 A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 B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县级人民政府 D 县级财政部门 4.地方各级预算上下级之间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分以及上解、返还或者补助的具体办法,由()确定。 A 上级人大 B 上级人大常委会 C 上级政府 D 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协商 5.各级政府应当在每一预算年度内至少( )次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做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A 1 B 2 C 3 D 4 6.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 )审查和批准。 A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B 财政部 C 国务院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7.下列有关税法概念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来调整征纳税主体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B 制定税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C 税法的特征是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D 税法是国家凭借其权利,利用税收工具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陈述中,正确的是( )。 A 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当事人主要是国家税务机关 B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 C 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是权利和义务当事人的确定 D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税法的灵魂 9.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性的要素是( )。 A 税收负担 B 征税对象 C 权利与义务 D 税收法律事实 10.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税收基本法是税法体系的主体和核心 B 个人所得税法属于税收实体法 C 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税收普通法 D 国际税法就是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法 11.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省地方税务局可以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设定警告 B 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一定限额的罚款 C 省以下国家税务局的稽查局不具有税务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D 作为税务机关派出机构的税务所不具有税务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12.税务机关对当事人做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罚款数额对当事人按日加处罚款,计算加处罚款的比例是()。 A 1‰ B 3‰ C 1% D.3% 13.下列税务行政复议受理案件中,必须经复议程序的有()。

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习题及答案

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由征税机关按有关法律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财政收入计费方式是()。 A、集中汇缴 B、直接缴库 C、统一缴库 D、分级缴库 2、在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发生时,对于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可以采用的采购方式是()。 A、公开招标 B、单一来源采购 C、竞争性谈判 D、邀请招标 3、以下不属于指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部门是()。 A、国务院 B、国资委 C、自治区政府 D、直辖市政府 4、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下列各项关于政府采购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政府采购具有保护民族产业的功能 B、政府采购中采购人具有审查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权利 C、邀请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D、政府采购中采购代理机构具有依法发布采购信息的义务 5、对预决算的监督按照监督的种类不同进行分类,不包括()。 A、对预算编制的监督 B、对预算执行的监督 C、对预算审核的监督 D、对预算调整的监督 6、《预算法》规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A、全国人大及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财政部门 C、国资委 D、公安机关 7、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负责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统计部门 D、国务院财政部门 8、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属于()体系。 A、中央预算 B、地方预算 C、总预算 D、部门单位预算 9、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这种支付方式称为()。 A、财政直接支付 B、财政授权支付 C、财政委托支付 D、财政集中支付 10、预算单位或缴款人按规定,直接将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属预算外资金的,则直接缴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不再设立各类过渡性账户,这种财政收入的收缴方式称之为()。 A、直接缴库 B、集中汇缴 C、汇总缴库 D、分期缴库 11、下列关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设置集中采购机构 B、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评价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C、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D、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12、下列各项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的表述中,属于单一来源采购的是()。 A、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特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采购方式 B、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经分析比较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C、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标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D、采购人采购不具备竞争条件的物品,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取得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情况下,直接向该供应商协商采购的采购方式

财税法教学改革的初探(doc21)

财税法教学改革的初探 前言 “法律为社会所履行的职责,必然要求对培训法律工作者的方式方法进行控制。” [1]529 回顾重塑法学高等教育的二十余载,法学教学改革的步伐始终不曾停止过。究其原由,无庸质疑,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变化,以及铸造法治文明,培养合格的法律工作者的使命对高等教育有了更高的要求;此外,正如经济法学科的兴起一般,传统的公法、私法一统天下,平分秋色的法学研究格局被综合性的跨越公私法之间的新兴学科的出现和发展所打破。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影响着法学研究,也催生了法学教育的改革。 教学作为一种双向互动的活动,对其质量的评价,以及对教改的探讨必然的涉及到从教员和学生两个相对的角度去看问题。从教员的视野出发,教改的实质就是在培养优秀的符合社会需求的法学人才的目标之下去思考教学方法、安排教学活动。在这样一种经验的方法下所得出的结论能否达到预想的效果,只能从学生的“身上”找答案。毕竟“内因”的作用远远大于“外因”的影响。因此,从学生的角度看,了解学生对于各种教学活动的看法,接触他们的思想,明白他们的需要和感受或许能为我们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为我们追寻法学教育改革所做出

的有益的尝试提供很好的辅证。出于这样的考虑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课教学短板与改革”课题组以学生为出发点开展了有关法学本科教育改革的问卷调查,并以财税法作为具体的调查样本,收集了各个不同层次的、相关专业的学生对于现今法学教育种种问题的看法和建议。本文也旨在借此次调研的分析数据之上,辅证在经验的基础之上提出的对我国财税法教学改革的总体对策,期以符合科学研究之精神。 一、教改问卷调查的总体情况 作为本文重要的分析依据,有必要首先简要介绍下“法学专业课教学短板与改革”调查的情况。本次调查以调查对象的全面性与针对性相结合、调查内容的普适性与特殊性相结合为基本原则而展开。 (一)调查对象的全面性与针对性相结合 此次调查以期了解学生对当前法学本科专业课教学的真实感受为目的。为了能更加全面的收集这方面的信息,调查对象囊括了从专科学生一直到博士生的各个阶段的学生。在设计时考虑到了问卷适用的开放性。问卷可以适用于各类不同的院校(包括非政法类院校)可能参加法学本科课程学习的学生,也可以适用于政法类院校可能对法学本科教育有一定了解的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从而在调查X 围上构成了多层次的立体体系,;为了使其更具针对性,突出本科法学教改的主

供给侧改革的财税政策研究

供给侧改革的财税政策研究 摘要 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2015年11月的财经小组十一次会议上,中央提出推进供给侧改革,并将“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定为供给侧改革的五大目标。 供给侧改革是从调整供给结构入手,通过改革增加有效需求,引导生产要素合理配置。财 税政策影响商品价格,影响资源配置、技术进步,因此在支持供给侧改革上能够发挥较大 作用。本文以供给侧改革为背景,通过分析了已实施的财税政策的问题,指出了对供给侧 改革的财税政策认识不深入、财税政策的实施缺乏动力、财税关系不合理阻碍了供给侧改 革的深入、财税政策刺激效果减弱等问题,并进一步对供给侧改革的财税政策展开实证分 析,从而规避供给侧改革的负面效应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助力供给侧改革的财税政策建 议。将总需求管理政策视为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并且通过加快货币政策从数量型向价格 型转变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举措提高总需求管理政策的有效性。 关键词:供给侧改革;财税政策;转型发展 装 订 线

Research on Fiscal Policy of Supply Side Reform ABSTRACT Faced with the grim economic situation, the eleven meeting of the central financial group in November 2015, put forward the supply side reforms, and will "go to production, inventory, deleveraging, reduce costs, make up the short board" as the five major goals of supply side reform. Supply side reform is to adjust the supply structure from the start, through the reform to increase effective demand, and guide the rational allocation of production factors. Fiscal policy affects commodity prices, affecting the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technological progress, and therefore can play a greater role in supporting the supply side reform. Based on the background of supply side reforms, fiscal policy has been implemented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and pointed out the problems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fiscal policy on the supply side reform in-depth understanding of financial policy, lack of power, unreasonable fiscal relations hindered the supply side reform and fiscal policy stimulating effect of weakening, and further to supply the reform of the fiscal policy side of empirical analysis, so as to avoid the negative effects of supply side reform is put forward according to the situation of our country tax policy recommendations, power supply side reform. The total demand management policy is regarded as the main means of macroeconomic regulation and control, and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total demand management policy is improved by accelerat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monetary policy from quantity to price and deepening the reform of fiscal and taxation system. Key words: Supply Side Reform; fiscal policy; 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装 订 线

上海开放大学财税法规专题作业一答案

作业一 一、单项选择 1.财政产生的条件是(B经济和政治) 2.财政是随着( C 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3.财政最初的表现形式是(A 捐税) 4. 下列属于财政现象的是( B 企业购买国债) 5.财政分配的主体是( A 国家) 6.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财政分配形式一般采用(A 货币) 7.财政分配的目的是为满足(C 社会公共需要) 8.( A 财政职能)是财政的本质反映 9.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资源的主要配置者是( D市场) 10.政府干预经济(调节经济)主要是因为( D 市场本身存在缺陷) 11.财政分配包括( D 组织收入和安排支出) 12.财政收入中,凭借资产所有权获得的收入是( B 国有资产收益) 13.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来自( C M ) 14.我国财政收入按形式分类,最主要来源于( A 税收收入) 15.在一般情况下,随着经济的发展,财政收入有( A 不断增长的趋势) 16.能够更准确反映政府财政活动规模大小的指标是(B 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 17.“经济决定财政”这一命题反映的是( A 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则财政收入规模越大) 18. ( A 财政基本需求率)决定了财政收入的规模 19.财政收入占剩余产品价值的比率,称为( C 财政集中率) 20.国家机关为居民或单位提供某些特殊服务时所收取的手续费和工本费称为(C 规费收入) 21.提高折旧率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是( A 减少财政收入) 22.( A 财政支出)通常也被称作政府支出或公共支出 23.财政支出中,能够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并由全体公民共同享受的支出是( A 社会消费支出) 24. 以下不属于财政支出按国家职能分类的是( B 购买性支出) 25.( C 国家职能)决定财政支出的目的,用途,规模和结构。 26.下列属于补偿性支出的有( B企业挖潜改造支出) 27.下列财政支出中,按其性质属于转移性支出的是( B 补贴支出) 28.用于维持社会秩序和保卫国家安全的财政支出是指( C 预防性支出)

《财政学》习题、答案

第一章财政概念和财政职能 三、简答题 1、简述公共需求的特征。 2、简述财政是如何产生的。 3、简述市场失灵的主要表现形式。 四、论述题 1、试述政府干预经济理论产生的背景及依据。 2、试述财政的三大职能。 三、简答题 1、(1)公共需求满足的受益外在性;(2)公共需求的整体性;(3)公共需求 一般通过公共机制来满足。 2、(1)财政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2)为了维持国家机构的存在并保证实现其职能,国家必须从社会分配中占有一部分国民收入,这就产生了财政这一特殊的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 3、(1)垄断(2)不能有效解决外在性问题;(3)不能有效提供公共商品;(4)市场信息不充分;(5)收入分配不公平;(6)宏观经济波动 四、论述题 1、(1)背景:在进入20世纪30年 代后,西方经济学发生的一个重大转变就是经济自由思想转入低潮,市场失灵理论以及以此为依据的政府干预理论成为主流理论。出现这种转向,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西方国家的市场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第二,1929—1933年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大危机;第三,政府计划体制的成就。 (2)依据:市场失败理论,其核心是对市场缺陷的分析。由于在某种状态下,市场在合理配置资源方面会失败,政府政策的基本作用就是针对这种现实的失败或可能 出现的失败,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这是政府进行经济干预的逻辑起点。但市场失败仅仅是政府干预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2、(1)资源配置职能。资源配置指通过对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调配,实现经济结构的合理化,使各种资源都得到最有效的使用,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财政配置资源职能的主要内容有:(1)预算安排;(2)制度安排,包括环境性制度,制约性制度和引导性制度。 (2)收入分配职能。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公平分配的目标,对市场经济形成的收入分配格局予以调整的职责和功能。A、通过税收对收入水平进行调节,缩小个人收入之间的差距;B、通过转移支出,如社会保障支出、救济支出、补贴等,改善低收入阶层居民、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及其子女的生活、保健或教育状况,提高或维持其实际收入与福利水平,维护社会的安定。C、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国家兴建公共福利设施、开展社会服务以及举办种种福利事业,增进社会成员利益,改善国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为广大群众提供生活质量保障,这也使低收入者的实际收入增加,个人收入差距缩小。D、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人口的合理流动。实际上,打破人口流动壁垒,使劳动者可以通过“以足投票”获得最大效用,是最大限度地调动其劳动积极性,遏制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进一步扩大的有效途径。 (3)经济稳定职能。财政的经济稳定职能是指政府运用财政工具和政策保障宏观经济稳定运行与增长的职责与功能,而这一功能的产生是基于市场机制自身调节功能的失败。A、通过直接的财政政策进行调节;B、通过制度性的安排,让财政在经济中发挥某种“自动”稳定的作用,以减缓经济波动:一是累进所得税机制,二是社会保障支出机制;C、财政增收减支或减收增支安排可产生需求收缩或扩张的“乘数”效应。 第二章财政支出的基本理论 三、简答题 1、如何协调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2、简述成本――收益分析法。 3、简述财政支出效益评价方法。 4、简述公共定价。 四、论述题 1、试述公共选择理论对我国财政法制化和民主化的借鉴意义。 2、试述混合物品的提供方式及其选择。

财税法

单选(10) 多选(5)综合分析,易易失分 简答(4) 计算(5个?小题)增值税和消费税(都是流转税,适?用于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包括特殊规定)同样适?用于消费税的确定) 综合分析(论述)(1)20/25(论述多写) ?一、财政法 !了了解财政政策?工具类型财政收?入、?支出?手段:费?用征收、公债、国有资产收益、彩票 !依法享有预算权的主体 1、权?力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2、政府:国务院、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乡级?人?民政府 3、财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 4、各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党政军队和社团组织)、各单位(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并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耳机预算单位和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且没有下级预算单位的基层预算单位) 5、审计部?门 !政府采购的?方式 1、公开招标:?无限制性竞争招标。招标?人通过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不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法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通过评标确定中标?人(程序透明、竞争范围?大,有利利于节约财政资?金金) 2、邀请招标:选择性招标。招标?人直接邀请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法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 3、竞争性谈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行谈判的。(缩短准备期、减少?工作量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4、单?一来源采购:只有?一个供应商。 5、询价采购。询价采购的基本流程是,询价?小组根据采购?人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不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价单并让其报价。 !国家预算收?入的组成 1.税收收?入 2.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3.专项收?入 4.其他收?入等 !预算收?入的征收部?门税务机关、财政机关、海?关等 !国债关系 国债法是调整国债发?行行、流通、转让、使?用、偿还和管理理的法律律规范。它主要规范国家(政府)、国债中介机构和国债投资者涉及国债时的?行行为,调整各相关主体之间的法律律关系。 国债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核?心是国债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国家作为债务

财税法重点整理

1、现代财政法:是建立在民主宪政基础上、以增进全民福利和社会发展为目标、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财政法的体系:财政基本法、财政平衡法、财政预算法、财政支出法、财政收入法、财政监督法。 3、我国财政监督机关是审计机关;财政监督法表现为《审计法》;政府内部的监督形式是:审计监督。 4、(1)财政基本法:主要涉及财政法的一些基本制度,其对财政收入、支出和财政资金的管理都具有普遍效力。主要包括:财政法的原则、财政权力的分配、政府间的财政关系,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形式,重要的财政收支制度、预算制度、监督制度等等。(2)财政平衡法:主要涉及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又称财政收支划分法,是财政分权的必然产物,内 容包括:中央政府及各级地 方政府的收支范围、下级政 府对上级的财政上缴、上级 政府对下级的财政拨款等。 (3)财政预算法:是政府财 政行为科学、民主、公开、 规范的重要制度保障,主要 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 和监督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也包括财政资金入库、管理 和出库的相关内容。预算可 以成为人们控制和监督政府 财政权力的重要手段。(4) 财政支出法:主要包括财政 转移支付法、政府采购法、 财政投资法、财政贷款法。 财政转移支付法主要规范政 府无对价的资金拨付行为; 财政采购法主要规范政府有 对价的资金拨付行为;财政 投资法主要规范政府对公用 企业、基础设施、高科技企 业等的投资行为;财政贷款 法主要规范中央对地方政 府,以及上级地方政府对下 级地方政府的借款行为,甚 至还可以规范政策性银行对 企业或重大工程项目的贷款 行为。(5)财政收入法:主 要包括税法、公债法、费用 征收法、彩票法,还包括一 些特别的财产收益法(6)财 政监督法:专门规范和保障 财政监督机关依法行使财政 监督权,内容涉及财政监督 机关的设立、职权,财政监 督机关的途径与程序等。 5、财政法的基本原则:财政 民主主义、财政法定主义、 财政健全主义、财政平等主 义。 6、财政健全主义:(1)含义: 所关注的是财政运行的安全 稳健,其核心问题即在于, 能否将公债作为财政支出的 资金来源。(2)原因:随着 财政平衡被打破,公债的规 模日益扩张,财政风险也越 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就

上海开放大学财税法规专题作业一答案

作业 一、单项选择 1. 财政产生的条件是(B 经济和政治) 2. 财政是随着(C 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3. 财政最初的表现形式是(A 捐税) 4. 下列属于财政现象的是(B 企业购买国债) 5. 财政分配的主体是(A 国家) 6. 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财政分配形式一般采用(A 货币) 7. 财政分配的目的是为满足(C 社会公共需要) 8. (A 财政职能)是财政的本质反映 9.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资源的主要配置者是( D 市场) 10. 政府干预经济(调节经济)主要是因为(D 市场本身存在缺陷) 11. 财政分配包括(D 组织收入和安排支出) 12. 财政收入中,凭借资产所有权获得的收入是(B 国有资产收益) 13. 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来自( C M ) 14. 我国财政收入按形式分类,最主要来源于(A 税收收入) 15. 在一般情况下,随着经济的发展,财政收入有(A 不断增长的趋势)

作业 16. 能够更准确反映政府财政活动规模大小的指标是(B 财政支出占GDP 的比重) 17. “经济决定财政”这一命题反映的是( A 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则财政收入规 模越大) 18. (A 财政基本需求率)决定了财政收入的规模

19. 财政收入占剩余产品价值的比率,称为( C 财政集中率) 20. 国家机关为居民或单位提供某些特殊服务时所收取的手续费和工本费称为 ( C 规费收入) 21. 提高折旧率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是( A 减少财政收入) 22.(A 财政支出)通常也被称作政府支出或公共支出 23. 财政支出中,能够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并由全体公民共同享受的支出是(A 社会消费支出) 24. 以下不属于财政支出按国家职能分类的是(B 购买性支出) 25. (C 国家职能)决定财政支出的目的,用途,规模和结构。 26. 下列属于补偿性支出的有(B 企业挖潜改造支出) 27. 下列财政支出中,按其性质属于转移性支出的是(B 补贴支出) 28. 用于维持社会秩序和保卫国家安全的财政支出是指( C 预防性支出) 29. 衡量和考察财政支出的指标通常是以财政支出的(B 相对量)来表示 30. 财政支出的核心问题是(A 提高财政支出的使用效益) 31. 社会保障支出和财政补贴支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B 对相对价格结构的影响不同) 32. 财政补贴作为一种调节经济的手段,是因为其能够( B 改变相对价格结 构)

财税法论文

浅析财产税功能 法学081班张秋实 080301110025 【摘要】:财税具有筹集财政收入、调节贫富差距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我国财产税的功能应定位于以筹集地方财政收入为主,兼顾调节贫富差距和资源配置。重构我国则产税法律制度,应注重财产税的收入筹集功能,将其发展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简化税制、整合税种,并完善财产税的征收管理及配套措施。 【关键词】:财产税功能地方财政收入 一、财产税功能概说 财产税作为最古老的税种,在人类社会早期几乎占据了国家税收收入的全部。据《通典?食货?赋税》记载,禹“定九州,量远近,制五服,任土作贡,分田定赋,什一而税”,以土地出产向部落酋长(禹舜)进行定量贡纳,开创了后世上地税的先河。虞、夏时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源自公田收入,亦属财产税范畴。西方国家在资本主义时代,以农业为经济支柱,征税对象也多为土地和房产。至现代社会,财产税虽不再有昔日的辉煌,税收收入在各国税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也有所下降,但其在一国的税法体系中仍占有一席之地,并且不可或缺,这是由于财产税具有其他税种所无法替代的功能。 (一)筹集财政收入 一般而言,财产税的课税对象范围宽广,虽然各国对财产税征税范围的规定不尽相同,除了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征税以外,有些国家甚至将纳税人的全部财产均作为课税对象;不仅对有偿转让财产的行为需课征税款,对持有财产和无偿转让行为(如赠与、遗产继承)课税的情况也相当普遍。因此,丰富的税源和稳定的税基赋予财产税很强的收入效应。一般开征财产税的国家都将其收入划归地方政府,以利于地方财政根据稳定的收入安排相应的支出。虽然财产税在各国税收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已不复存在,但其依然是各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发达国家财产课税收入在全部财政收入中仍占有10%以上的比例。目前,在许多国家和地区,财产税都是各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 (二)调节贫富差距 贫富状况的产生既源于收入分配的差距,也是财富存量的累积所致。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差距的调节作用较为明显,但对财富存量的差距则难以调节,而对因继承、受赠等方式所获得的存量财富更是力不能及。财产税以财富存量作为计税依据,使其弥补了个人所得税无法对资产存量课税的空缺,从而具有较强的调节贫富差距的功能。 (三)优化资源配置 任何税种的征收,都会对资源配置产生影响,财产税也具有配置资源的功能。由于土地资源、遗产以及闲置资源都可以成为财产税的课税范围,能够促进非生产性资源向生产性资源的转化,增加用于生产的投资。产权所有者为避免承担高额的税负,会将财产更多地用于消费和投资,因此,开征财产税不仅有助于减少财富的过度累积,更可刺激有效需求,进而推动经济增长。土地资源是财产税的主要税源,对土地课税是以土地资源的面积或价值作为计税依据,而并非对土地上获得的收益征税,这样可以促使土地的权利主体更有效的利用土地;由于对闲置土地、荒地等也课征财产税,可以抑制土地资源的浪费,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财税法专业方向

财税法专业方向 目录 第一部分: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介绍 (1) 第二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介绍 (2) 第三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高级课介绍 (3) 第四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师资介绍 (5) 第五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选拔办法 (8) 第六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培养计划 (9) 第一部分: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介绍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Peking University Fiscal Law Research Center)是以财税法为主要研究内容的校级学术研究机构,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任主任。该中心先后于2005年、2009年和2014年连续三次被评为“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机构”,是法学类唯一连续三次获此殊荣的优秀科研机构。 中心下设学术委员会、财税法理论研究室、预算法研究室、金融税法研究室、民营企业税法研究室、美加财税法研究室、欧盟财税法研究室、东亚财税法研究室、港台财税法研究室、国际税法研究室等机构。 中心现有专职研究人员6人,兼职研究人员60余人。研究人员主要是由美国、德国、法国、俄罗斯、荷兰、奥地利、日本和中国大陆、台湾地区等国家(地区)的近20所著名大学,以及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等机构的专家、学者所组成。中心成立以来,本着“自强、拓新、务实、开放”的精神,致力于打造全国财税法学的立体化研

究平台,扩大中国财税法学的国内、国际影响,推进全国财税法学研究的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市场化,已成为财税法学全国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财税法律与政策智库。 中心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研究,努力实现“国内保第一、世界创一流”的发展目标。在北京大学和法学院的关心与指导下,中心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平台建设等方面均已取得可喜成绩。 第二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介绍 北京大学财税法专业,是法学院最早在法律硕士(非法本法硕、法本法硕)设立的专业方向之一,现依托于北大财经法研究中心,面向所有有志于从事财税法事业的同学。 法律硕士专业设置,其培养目标的定位在于通过对具备其他专业基础知识人才的法律职业培训,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法律服务以及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和复合型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因此,法律硕士是一种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能够掌握较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具有宽基础、复合型知识结构和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思维特征和职业能力,并综合运用法律和经济管理、科技、外语、计算机或其他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和有关管理工作。 本方向注重为税法实务部门,包括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企业、和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的高级税法专业人才,重视学生法律与财政税收等经济学的双重知识构架的形成,并重视法律基础知识的传授和税法职业技术操作的双重培训,以具有较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

上海开放大学财税法规专题作业三复习资料

形成性考核作业三(第五章——第七章) 姓名学号得分 一、单项选择 1.国家依据有关有借有还的原则取得的财政收入,称为() A 财政透支 B 发行国债 C 银行信贷 D 基建投资 2.()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弥补财政赤字的一种最基本也是最通用的方式 A 增发通货 B 增加税收 C 提高利率 D 举借国债 3.国债最原始和最基本的功能是() A 弥补财政赤字 B 扩大外贸规模 C 进行宏观调控 D 降低利率 4.目前中国国债的持有者主要是() A 个人投资者 B 机构投资者 C 基金投资者 D 银行投资者 5.国债最早产生于( ) A 奴隶社会 B 封建社会 C 资本主义社会 D 社会主义社会 6.国债与私债的本质区别在于( ) A 发行机构不同 B 发行方式不同 C 发行利率不同 D 发行依据或担保物不同 7.国债的发行价格从财政的角度看,()是最为有利的 A 减价发行 B 增价发行 C 折价发行 D 平价发行 8.我国的国债利率主要以( )为基础来制定 A 市场利率 B 银行利率 C 汇率 D 政府的信誉水平 9. 各国政府偿还国债的基本手段是( ) A 设立偿债基金 B 依靠财政盈余 C 通过预算列支 D 举借新债 10.国债持有人卖出国债时,与买方协议将来重新买回该笔国债,被称作( ) A 国债发行 B 国债流通 C 国债期货 D 国债回购 11.建国以后,我国第一次发行的国债是() A 革命战争短期公债 B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C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D 重点建设债券 12.在金融市场上通过公开招标发行国债的方式是() A 固定收益出售方式 B 公募拍卖方式 C 直接推销方式 D 组合方式 13.按举借债务方式不同,国债可分为() A 定期国债和不定期国债 B 国家内债和国家借款 C 国家债券和国家借款 D 上市国债和不上市国债 14.中期国债的偿还期限为() A 1年以内 B 1年以上,5年以内 C 1年以上,10年以内 D 5年以上,10年以内

财税法-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模板) 《财税法》教学大纲(二号黑体) 课程编号:100422B 课程类型:□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 □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学科基础课 总学时:32 讲课学时:32 实验(上机)学时: 学分:2 适用对象:(专业名称)法学 先修课程:宪法、经济法、民法、行政法 (以上标题为黑体,四号字;内容为宋体,四号字) 一、教学目标(黑体,小四号字) 说明本课程的性质以及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明确学生在学完本课程后,在思想、知识和能力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以及对后续课程的影响。 目标1:深入理解财税法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强化纳税人权利保护理念。 目标2:较为全面地了解财税法体系,理解财税法基本概念和理论。 目标3:初步了解财税法常规实务,逐渐培养学生财税法操作技能。 二、教学内容及其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黑体,小四号字) 教学内容讲授上的要求:重点讲授财税法基本原理、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公债法、转移支付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税

收征收管理法等,特别是对于预算法和所得税法应精讲,一些小的税种法有选择地讲授,其他财政管理与支出方面的内容可粗粗讲或不讲。 对拟实现的教学目标所采取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理论讲解和法规精解为基础,以案例分析为支撑,辅之以一定的访谈、现场考察等其他教学方法。 实践教学环节的重点在于提高学生分析财税法案例的能力和计算税额、剖析征纳程序等基本业务能力。 本课程要求学生课前和课后开展一定的自学,特别是查阅案例、了解日常生活中的涉税情形等。 中央关于“财政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以及法治中国建设的理念贯穿全课程,以强化学生对此理念及相关知识的理解,有助于健全学生的法科知识体系,契合国家财税法治的战略需求。 三、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黑体,小四号字) 以表格方式表现各章节的学时分配,表格如下: 教学课时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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