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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债权转让纠纷如何处理

本案债权转让纠纷如何处理

本案债权转让纠纷如何处理

案情介绍:B公司欠A公司20万元的货款,A公司催要时,B公司提出:截至2003年1月底,C公司尚欠B公司货款25万元,B公司拟将其中的20万元转让给A公司,A公司表示同意,双方在达成的协议上签字并加盖了公章。B公司另行对C公司出具了信函,并将此信函交给A公司,由A公司通知C公司债权转让事宜。

但A公司向C公司主张权利时,C公司以B公司未通知为由拒绝了A公司的请求。B公司在与A公司签订协议后,继续与C公司保持供货关系,并于2003年2月接收了C公司给付的2003年1月底之前所欠货款25万元。

A公司找C公司索债不成,又转而向B公司主张权利。B公司提出:B公司与A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已生效,自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B公司与A公司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消灭,A公司应向C公司主张权利。A公司诉诸法院,要求B公司偿还债务。

某两大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因与被申请人沈阳银盛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申请再审人(原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 负责人:祝晓军,该办事处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徐桂艳,该办事处职员。 委托代理人:贾圣囡,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原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沈阳银盛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才,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包丽敏,辽宁华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黎黎,辽宁华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再审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因与被申请人沈阳银盛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辽民二终字第8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09年8月14日作出(2009)民申字第557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叶小青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陈明焰、王闯参加的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张永妹担任记录。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2005年12月12日,辽宁华安拍卖有限公司在辽宁日报上发布出售鞍山、朝阳、锦州、阜新、营口、盘锦及葫芦岛等七个地区的资产包的拍卖公告。2005年12月27日,沈阳银盛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盛天成公司)通过辽宁华安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以下简称华融沈阳办)购得了鞍山、朝阳、锦州、阜新、营口、盘锦及葫芦岛等七个地区的资产包并全额支付了拍卖价款7350万元。拍卖成交后,银盛天成公司与华融沈阳办签订《债权及实物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华融沈阳办将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的阜新、鞍山、锦州、朝阳、盘锦、营口、葫芦岛等七个地区的资产包,包内资产总额约26亿元,包括金额约人民币24.8亿元的贷款债权及其从权利,其中本金11.45亿元,利息13.35亿元;实物资产13项,账面价值约1.335亿元转让给银盛天成公司,银盛天成公司一次性向华融沈阳办支付转让价款人民币7350万元。华融沈阳办收到银盛天成公司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30日内将收购档案和处置档案的现有材料全部移交完毕,将证明其对实物资产拥有处分权的文件交付给银盛天成公司,并制作实物资产交接清单,由双方在实物资产所在地共同填写实物资

如何书写债权债务纠纷起诉状

如何书写债权债务纠纷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或者需要确权时,根据事实和法律,向一审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的法律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和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一份债权债务纠纷起诉状应当包括标题、诉讼主体、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尾部几个部分。每一部分都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缺少任何一个部分都可能无法立案,某个部分的纰漏也可能导致诉讼周期变长,诉讼成本增加。下面,笔者针对债权债务纠纷起诉状的每一个部分的书写方法进行阐述。 一、标题 标题可写为“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借款合同纠纷起诉状”等等,我国目前的法律对标题没有强制性规定,实践中使用的标题也是多种多样,不一而足。只要标题不偏离案件的性质(民事案件)和纠纷的类别(借款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纠纷等),都是可以使用的。 二、首部 首部需列明该案件的主体,民事诉讼案件的主体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债权债务纠纷案件的法律关系较为简单,一般只有原告和被告。法院立案庭主要审查起诉状列明的原、被告主体是否适格、明确。 (一)主体适格 债权债务纠纷的适格原告为债权人,适格被告为债务人。债务人需根据证据材料(借条、欠条、担保合同、发货单、买卖合同等)确定,在证据材料上留有签字或盖章的主体才是适格的被告。在确定诉讼主体时,还需考虑该主体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若是公民,也要区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不满18周岁的公民属于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同时列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和亲属关系。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审查其是否有作为诉讼主体的资格,比如分支机构、分公司就不能作为诉讼主体,而应把设立该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法人作为主体。 (二)主体信息明确、详细 确定了适格的原、被告后,还需写明原、被告的详细信息。主体为公民时,需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等。主体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需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及其职务、联系方式。 (三)注意担保合同纠纷特殊情形 当一个债权债务纠纷案件有两个以上原告或被告时,可以“原告一”“原告二”“被告一”“被

债权转让协议书

债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债权出让方): 乙方(债权受让方): 丙方(债务人): 丁方(债务担保人): 本协议各方为达到转让债权之目的,经友好协商,达成约定如下: 第一条债权转让内容 1.1 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对丙方的债权,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甲方受让该债权。 1.2该转让债权 为:。 1.3 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将其合法拥有上述债权的相关依据向乙方交割完毕。 第二条债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2.1甲乙双方约定债权转让价款 为元。 2.2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元,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余款元。 第三条债务履行 3.1 丙方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乙方偿还债务,该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____万元)和利息。

3.2丙方向乙方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3.2.1 还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2 丙方____年__月__日之前向乙方偿还负债本金元及利息(利息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乙方偿还负债剩余本金及利息(利息率____%)。 第四条陈述、保证和承诺 4.1甲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4.2乙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4.3丙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其自愿并有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清偿上述债务,并愿意以其拥有的____平方米的位 于的房产所有权作为向乙方履约的担保,担保协议由双方另行签定。 4.4丁方承诺并保证:其担保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债权转让完成后,对乙方偿还债务继续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六条其他规定

国企改制债权债务处置(DOC)

国企改制中的债权债务处置 一、债权追收 经过清产核资,企业存在应收债权的,应当采取包括诉讼、仲裁在内的各种措施追收。 由于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难以通过司法途径追收。 二、债务清理 (一)企业债务的类别和清偿顺序 1、优先债务: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次优债务:企业欠缴的税款; 3、普通债务:企业欠财政部门、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以及其他债务。 (二)处置原则 妥善安置企业职工,灵活处置企业债务。 (三)处置方式 六种方式:欠债还钱、国家埋单、债随资走、化债为股、死欠不还、人死账销。

1、欠债还钱:清偿债务 企业有资产的,以企业资产清偿债务,该清偿方式适用于各种债务。 2、国家埋单:财政弥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应自行承担债务,政府作为出资人仅承担有限责任,即政府无需为国企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出于各种因素考虑,对于国企欠职工的养老、失业保险等债务,企业无力承担的,由财政资金补足不足部分。 3、债随资走:承债并购、债转债 对于可以继续经营的企业,可以对企业实施改制,采取出售、兼并等措施。原企业出售、兼并的,由购买方、兼并方承担原企业的债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的,由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债务。 4、化债为股:债转股 对于可以继续经营的企业,经债权人同意,可以将债权转化为企业的股权,即债主变股东。除欠缴的养老、失业保险和税款之外,其他债务只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均可实施债转股。 5、死欠不还:挂账备案 陕西省国税局《关于企业纳税人欠税税款的内部管理暂

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规定

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规定 债务债权纠纷中有哪些处理方式,一般来说债权纠纷和财产有关,债权纠纷也是财产问题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纠纷,所以不可大意,下面让我们来多了解几种债务债权纠纷的处理方式! 债务债权纠纷中的处理方式是怎样规定的第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第二、调解法。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第三、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第四、诉讼法。

李某与罗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代理词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李某与罗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代理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李某与罗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受本案原告委托,及湖南志涛律师事务所指派,本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现就有关事实与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敬请审判员在裁决时参考:一,关于本案基本事实 2011年11月30日,李某与罗某就隆回石门水泥厂拖欠李某编织袋货款一事达成协议,罗某自愿以288000元买断李某的编织袋货款债权601394元,余下313394元,李某自愿给罗某做费用开支,其代开增值税税款亦由罗某支付,同时双方的买断价格,不得对外公开,水泥厂有人知道,则88000元作违约金,但厂长知道除外,李某当场出具委托书,并载明所有入库单号,请厂方与罗某接洽,时任厂长签字同意罗某收取。该协议签订后,2011年12月1日,罗某通过银行转账20万元给李某,剩余88000元给李某出具一欠条。此后,李某一直催收该88000元欠款至今。我方提供了协议书,欠条,委托书及两份催款证明,被告提供了2013年8月6日原告李某写给被告罗某的一份证明,再次确认了上述债权转让和欠款的事实。 在法庭调查阶段,被告罗某对协议书和欠条表示认可,但辩称是为李某代办领取货款,并声称该欠款已经过去五年,早已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 二,本案债权转让合同依法成立,且合同对被告罗某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罗某应当履行付清88000元余款的合同义务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因此,李某将与石门水泥厂的601394元货款债权转让给罗某,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并且该转让合同已经大部分履行,又通知了债务人石门水泥厂,所以本案的债权转让合同

债权转让合同(标准版).docx

编号:_____________债权转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____市签订: A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XX有限公司(下简称“XX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和 XX,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各方”。序言鉴于:A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和XX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约定由XX承担股份公司因回购股份而形成的对其发起人A公司价值人民币____万元的负债,A公司由此成为XX的债权人;鉴于:A 公司拟转让其对XX的上述债权(下简称“债权”),XX公司拟受让该等债权;故此,各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债权转让 1.1 A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XX公司转让债权,XX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A公司受让债权。 1.2 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是无偿的,A公司不会就此向XX公司收取任何对价。 1.3 XX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XX公司偿还债务,该等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____万元)和利息。 1.4 XX向XX公司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1. 4.1 还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1. 4.2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XX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题要 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应该由相应的负责人来承担,常见的就是公司注销后,未经公告清算,由股东来承担相应对的债权债务,并且在档案中明确规定出企业债权债务责任人。下面是网的小编为您提供的与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处理有关的信息,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关于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和吊销营业执照后,如何确定诉讼主体的问题 (一)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是否追加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参加诉讼,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范围,当事人不请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动追加。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原告只起诉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的,要区分情况:要求其履行清算义务的,法院可不必追加企业法人;要求其清偿企业的债务的,如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可迳行判令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不必追加企业;如企业具备法人资格,仅存在投资瑕疵的,应追加企业为共同被告。 (二)清算义务人应按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法人型联营企业为其联营各方,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合资各方,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控股股东。 (三)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68188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各项债权的及时回收、各项债务的按期偿还,减少坏帐损失的发生,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各部门及各子公司的债权、债务管理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债权债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责任终结的原则。 第四条市场部对各单位的债权债务管理进行监控和考核。 第五条各部门及各子公司的债权债务管理必须有主要领导和专人或专门小组负责,收集整理债权债务资料,建立明细帐目,按时填报债权债务增减变化表。 第二章债权控制 第六条债权控制是指对供应、生产、销售、结算中易形成债权的不同形态的资金进行监督的活动。债权分为应收及预付款和其他应收款两类。 1、应收及预付款是公司发生产品销售、劳务供应等经济活动以及公司因为将要发生外购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济业务,而预付供货单位和提供劳务单位的款项。 2、其他应收款是类似备用金、租金、各种赔款、罚款以及向职工垫付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第七条交易前需订立合同。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等。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

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八条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的委托人和非法人委托人均无权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 第九条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副本送交财务部,以便日后检查核对和办理结算业务。 第十条财务部对销售部门核准的销售发票或帐单等依据进行记录,按实际发生额进帐,并由不相容岗位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各单位定期对各项债权进行清理,编制各项债权分析报告,对到期未能按时收回的各项债权查明原因,及时报告,采取有力措施催收各项债权。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记录各项债权的总帐与明细帐,定期与应收与预付款单位(债务人)进行核对,发生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帐务处理,年终应填制对帐单,由债务人书面确认。 第十三条各单位对所形成的债权必须按月报集团市场部存档备案。 第三章债务控制 第十四条债务的控制采用职责分工的原则,即应付账款的记录必须由独立于请购、采购、验收及付款的人员分别进行。 第十五条会计应根据核准的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会计记录。 第十六条财务部记录各项债务的总帐与明细帐,财务部与业务部核对一致,并编制各项债务明细表,供核对来自债权单位的对帐单。

合同债权让与纠纷案例分析

合同债权让与纠纷案例分析 案件事实 2008年11月16日,被告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崇仁支行(以下简称原告)借款6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09年10月 20日,第三人江西某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三人)将其对被告享有的到期债权20万元及利息让与给了原告(第三人对被告的债权明确且无瑕疵),且双方签订了债权让与协议。原告遂将第三人让与债权之事书面通知了被告。借款到期后,原告持债权让与协议向被告催要欠款80万元及利息,被告只偿还了其中60万元及利息,但拒绝偿还剩下的20万元及利息,于是原告诉诸法院。 案情争议 第一种意见认为,第三人(让与人)与原告(受让人)之间让与债权行为存在瑕疵,因为第三人没有直接向被告履行通知义务,该让与行为对被告不发生法律效力,原告无权直接向被告主张让与之债权。被告除欠原告60万元借款及利息外,与其没有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第三人与原告之间让与债权的行为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且原告向被告履行了通知义务,故该债权让与行为对被告有效,原告可直接向被告主张债权。 案例分析 债权让与,又称债权转让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移转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加入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债权让与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才产生效力:(一)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四)必须有让与通知。我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合同法》对债权让与的生效采用通知主义,债务人收到债权让与通知后债权让与才对其发生效力;明确规定债权让与通知的义务主体是债权让与人(原债权人),是考虑到债务人作为履行义务一方,与让与人之间签订合同是建立在充分了解并信任让与人基础之上的,而债务人对受让人之情形毫不知情,受让人冒然通知实为不妥。因此,债权让与人负有通知债务人债权让与事实之义务,否则,该债权让与行为对债务人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法》如此规定让与人通知表明我国更侧重于保护流转安全,虽然付出了一些效率上的代价也是为了最终避免纠纷的发生。但在实践中也产生了一些由于让与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而损害受让人利益的问题。对于如何避免此问题,笔者认

法律文书确定债权转让合同

债权转让协议书 协议编号:xxxx号 债权转让方:xx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执行董事 债权受让方: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长 鉴于: 1、甲方依据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xxxx号民事判决书和xx市高级人民法院xxxx号民事判决书,享有对债务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的到期债权,目前该主张债权的纠纷案件已进入司法执行程序,甲方有意对外转让其享有的上述到期债权。 2、乙方按照《xx区人民政府20xx年第八次常务会议纪要》【xxxx 号】文件的指示精神,为解除原市宾馆执行案件上存在的障碍,尽快实现原市宾馆资产以物抵债程序,将拟收回的国有资产入库,愿意受让甲方享有的上述到期债权。 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对xx公司所享有的本协议项下债权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债权转让标的 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标的为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xxxx号民

事判决书和xx市高级人民法院xxxx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甲方对债务人xx公司享有以下到期合法债权: (一)钢材货款xxxx元; (二)截至20xx年xx月xx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xxxx元; (三)自20xx年xx月xx日至实际给付之日以xxxx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四)案件受理费xxxx元(其中:一审xxxx元,二审xxxx元)、迟延履行金等费用。 二、债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项下债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xxxx万元整(小写:xxxx元)。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项下债权转让价款按照以下约定支付: 1、于20xx年xx月xx日前,乙方先向甲方支付债权转让价款人民币叁仟万元(小写:xxxx元);乙方支付上述债权转让价款的三日内,甲方负责协调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准予变更申请执行人为乙方的《执行裁定书》,并将裁定书依法送达相关当事方; 2、于20xx年xx月xx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债权转让价款人民币xxxx万元(小写:xxxx元)。 三、债权转让的效力 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即成为本协议项下债权转让标的新的债权人,依法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和债权文件规定享有并行使与转让标的项下债权人有关的一切权利,同时,甲方应将与转让债权有关的所有资料、文件、凭证等移交给乙方持有。

债权债务处置协议(示范协议)

( 协议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债权债务处置协议(示范协议) The agreement concluded by the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债权债务处置协议(示范协议)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xx控股编号:2013-036 上海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出席董事11人(其中苏x、何x董事委托洪x董事出席并表决),列席监事4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议题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研究后,采用举手方式进行表决,其中8位董事同意,0位董事反对,3位董事弃权(分别是苏x、洪x、何x董事),通过决议如下: 经审议,同意公司关于与上海A(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集团”)、上海B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药业”)签订《处理债权债务协议》的议案,包括在上海*集团承接公司对上海B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担保余额的前提下,同步放弃对B药业人民币

12600万元的债权。同时授权公司总裁代表公司与上海*集团、B药业签订并具体实施相关协议。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本公司于2003年10月20日与上海*集团签订了《债权债务处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有关内容披露如下: 一、协议三方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系在中国上海市注册成立的上市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在上海市xx路x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531.6931万元,法定代表人:吴*安。上海*集团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地址:上海市太仓路200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5,872万元,法定代表人:周x成。 上海B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在中国上海市注册成立的上市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在上海浦东江xx路x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559.4628万元,法定 代表人:唐x。 二、协议的有关内容

不良金融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例

最高院公报案例: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沈阳银胜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和处置银行不良金融债权,具有较强的政策性。银行不良金融债权的转让,不能完全等同于一般民事主体之间的债权转让行为,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与等价交换的市场规律有较为明显的区别。不良债权交易的实物资产,不是一般资产买卖关系,而主要是一种风险与收益的转移。 二、银行不良金融债权以资产包形式整体出售转让的,资产包内各不良金融债权的可回收比例各不相同,而资产包一旦形成,即具有不可分割性。因此,资产包整体买进后,如需解除合同,也必须整体解除,将资产包整体返还。银行不良金融债权的受让人在将资产包中相对优质的债权变卖获益后,又通过诉讼请求部分解除合同,将资产包中其他债权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不良金融资产转让协议之目的是公平合规的完成债权及实物资产的顺利转让,在未对受让人是否能够清收债权及清收债权的比例作出承诺和规范的情况下,受让人以合同预期盈利目的不能实现为由提出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9)民提字第125号 申请再审人(原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 负责人:祝晓军,该办事处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徐桂艳,该办事处职员。 委托代理人:贾圣囡,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原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沈阳银盛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才,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包丽敏,辽宁华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黎黎,辽宁华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再审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因与被申请人沈阳银盛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辽民二终字第8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09年8月14日作出(2009)民申字第557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叶小青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陈明焰、王闯参加的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张永妹担任记录。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2005年12月12日,辽宁华安拍卖有限公司在辽宁日报上发布出售鞍山、朝阳、锦州、阜新、营口、盘锦及葫芦岛等七个地区的资产包的拍卖公告。2005年12月27日,沈阳银盛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盛天成公司)通过辽宁华安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以下简称华融沈阳办)购得了鞍山、朝阳、锦州、阜新、营口、盘锦及葫芦岛等七个地区的资产包并全额支付了拍卖价款7350万元。

债权债务免责协议书

债权债务免责协议书 篇一:公司转让免责协议 公司转让免责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XXXXXXXXXX 公司转让给乙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1 、甲方保证其在对乙方受让前XXXXXXXXXX 公司拥有的完整的所有股权。如乙方受让后,出现以前形成的股权纠纷,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保证不存在任何的欠账,不存在任何的担保。如果乙方受让之后,出现以前的欠帐、担保所形成的纠纷,均与乙方无关,甲方须对之承担全部责任。 3 、乙方以元人民币接受甲方所拥有的XXXXXXXXXX 公司全部股份。 4 、乙方受让后,XXXXXXXXXX 公司所形成的任何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均与甲方无关。 5、甲方须配合乙方做好工商、税务局关系,确保公司顺利过渡。 6 、甲方公司在乙方2014 年月日受让前在工商、税务

有欠款或未缴纳的税款由甲方自行承担。 10 、任何一方如有违约,受损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决。 11 、协议(约定)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篇二: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 组织机构代码:联系电话:乙方: 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联系电话:丙方:地址: 甲方: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联系电话: 、本协议背景 一)鉴于甲方与乙方于 2014 年__5__月___30__日签订_《房产购置协议》_,约定甲方以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壹佰捌拾捌万伍仟捌百捌拾元整)购置乙方位于的房产,并约定按阶段拨付相应价款。由此甲方成为乙方的债务人。(附《房产购置协议》) (二)鉴于甲方与丙方于___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__ 日签订

债权转让合同未明示债务人以仲裁条款抗辩有效

债权转让合同未明示债务人以仲裁条款抗辩有效债权转让合同就原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未作出任何说明,该仲裁条款对受让人是否有效?近日,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就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作出终审裁定,认定仲裁条款对受让人有效,为受让人继续主张权利明确了方向。 2006年6月,张某依约为李某提供了劳务,李某在支付了部分费用后仍欠张某8万余元。2008年11月,张某与李某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李某对某建筑公司享有的债权转让给张某,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李某向张某提交了其与某建筑公司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同日,李某向某建筑公司发出通知,告知某建筑公司已将债权转让给张某,要求其向张某支付,李某不再向建筑公司主张权利。 2008年12月,张某将某建筑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按照建筑工程合同及债权转让协议向其支付8万余元。某建筑公司在答辩期间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主张其与李某的建筑工程合同中约定有仲裁条款,该仲裁条款对张某有约束力,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张某的起诉。张某遂向法院提交了李某于立案后出具的书面证言,证明张某在债权转让时已明确反对仲裁条款,故仲裁条款对其无约束力。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向法院提交的“债权转让书”中并未就仲裁条款作出特别说明,且张某提交的李某写的证明也并非张某在受让债权时本人作出的意思表示,故仲裁条款对张某有约束力,裁定驳回了张某的起诉。 张某不服一审裁定,上诉至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二审法院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张某作为债权的受让人理应受建筑工程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束,现张某上诉主张在受让债权时,其已明确表示反对仲裁条款,但其提交的李某的书面证言不足以证明其主张,且在发给某建筑公司的债权转让通知中也未就仲裁条款认可与否做出任何声明。故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裁定。 . .

债权转让合同书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1714-77 债权转让合同书范本(完 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债权转让合同书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____市签订: a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b有限公司(下简称“b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和 c厂,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各方”。 序言 鉴于:a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

份公司”)和c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约定由c厂承担股份公司因回购股份而形成的对其发起人a公司价值人民币____万元的负债,a 公司由此成为c厂的债权人; 鉴于:a公司拟转让其对c厂的上述债权(下简称“债权”),b公司拟受让该等债权; 故此,各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债权转让 1.1 a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b公司转让债权,b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a公司受让债权。 1.2 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是无偿的,a公司不会就此向b公司收取任何对价。 1.3 c厂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b公司偿还债务,该等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____万元)和利息。 1.4 c厂向b公司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1.4.1 还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债权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引起债务纠纷,谁都不想惹上这种纠纷,但实践中,这种纠纷案件在民间处于一种高频、高发的状态。如果你是债权人,作为原告,遭遇债务纠纷,你该怎么办?怎样才能较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利益。 首先,你需要搞清楚,债权债务纠纷的起诉流程。 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 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

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其次,你必须要尽可能提供一些真实有效的证据,这些材料包括如下几点: 1、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原告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时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予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合同转让时原约定管辖条款的适用问题研究

合同转让时原约定管辖条款的适用问题研究 前言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章的规定,合同转让包括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以及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在约定管辖的情况下,合同转让后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对此,《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3条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问题在于,如原合同管辖协议本身不够具体明确,即便对受让人有效,也极有可能妨碍受让人诉讼权利的实现。例如,原合同中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受让人作为原告起诉时,受理法院究竟应为受让人所在地法院,亦或是转让人所在地法院?又如,原合同中约定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受让人因受让合同成为原合同项下乙方,此时又应以哪一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对此问题,现行法律规定并未予以明确。笔者通过检索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法院的相关裁定文书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及多地法院对前述问题亦存在多处矛盾观点。为此,笔者拟就前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关律师建议,以供参考。 协议管辖中“乙方住所地”等应理解为原合同签订时的乙方住所地 民商事活动中,常见的一种管辖约定表述为“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法院起诉”。例如:住所地为长沙市岳麓区的A公司(甲方)与住所地为长沙市天心区的B公司(乙方)签订合同,管辖约定如前述。正常情况下发生争议时,管辖法院应为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此无异议。但在合同转让的场合,如B公司将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概括转让至住所地为上海市嘉定区的C公司,受让人C公司替代B公司成为合同乙方。如此时发生争议,究竟应以B公司住所地即长沙市天心区法院作为管辖法院,还是以受让人C公司住所地即上海市嘉定区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呢?

债权债务处置协议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276 (协议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债权债务处置协议标准 版本

债权债务处置协议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协议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xx控 股编号:2013-036 上海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xx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出席董事11人(其中苏x、何x董事委托洪x董事出席并表决),列席监事4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议题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研究后,采用举手方式进行表决,其中8位董事同意,0位董事反

对,3位董事弃权(分别是苏x、洪x、何x董事),通过决议如下: 经审议,同意公司关于与上海A(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集团”)、上海B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药业”)签订《处理债权债务协议》的议案,包括在上海*集团承接公司对上海B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担保余额的前提下,同步放弃对B药业人民币12600万元的债权。同时授权公司总裁代表公司与上海*集团、B药业签订并具体实施相关协议。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本公司于20xx年10月20日与上海*集团签订了《债权债务处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有关内容披露如下: 一、协议三方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系在中国上海市注册成立的上市股份有限

债权债务清理怎么处理,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债权债务清理怎么处理,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那么债权债务清理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 一、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 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采取各种办法来处理,但是很多陷入一个滚雪球式的怪圈,那就是越清理越多,越清理越难。原因何在,关键在于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存在债权难以回收现象的原因,大多存在一下几个方面: 1、经营环节选择客户存在失误,对于客户还款能力的估计存在失误。 2、履行合同中忽略法律上的关键问题,造成事实上的被动。 3、债权疏于管理,长期没有专人负责,催讨不力,让欠债者感觉不到还款的压力和必要。 4、采用的清收债权的方式不科学,没有以最经济的手段获得最大的效果。 5、认为继续合作为重,暂时搁置债权,造成越来越多的债权存在。

6、对于债权存在的风险问题防范不够,多次亡羊补牢。 存在大量债权无法尽快回收的同时,企业也习惯通过拖欠其他供应商款项的方式来保持平衡,但是最终发现,债权总是很难收回,而债务却摆脱不掉,并且往往损失会增加。 二、各种拖欠的模式分析 关于债权债务清理各个企业都曾经做过很多方面的探索,通过分析不良债权的现象,也就了解了其他企业拖欠款项的手段,简单描述可以分为一下几类: 1、采用采购、加工、销售分立经营的模式,各自成立法人单位对外承担责任,让企业债务停留在采购环节,并且设立多个采购法人单位,避免短时间内债主蜂拥而止。目前许多集团化经营的企业多采用这种方式。 2、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迫使供应商压低身价进行合作,对结算以及资金占用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合同约定,从而合法的拖延付款时间。 3、采用意向式大宗交易做诱饵,针对先期交易拖延付款,让供应商心存余悸,不敢贸然催款。 4、交易中采用各种理由推托付款责任,比如提出各种质量问题和借口,拖延给供应商办理结算的手续和时间,让供应商无法尽快获得有效的催款凭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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