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1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1.1标准值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等效声级Leq(dB(A))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
GB 12349-90 Method of measuring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
本标准为执行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
1 名词术语
1.1 A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
1.2 等效声级
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eq表示,单位为dB(A)。
按此定义此量为:
Leq=10Lg()
式中:LA-t时刻的瞬时A声级。
测量仪器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符合GB 387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之规定,应定期校验。并在测量前后进行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得大于0.5dBA,否则测量无效。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2.2 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为5.5m/s以上时停止测量。
2.3 测量时间
测量应在被测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分为昼、夜间两部分,时段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划定。
2.4 采样方式
2.4.1 用声级计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5s。
2.4.2 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2.5 测量值2.5.1 稳态噪声测量1min的等效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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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记录表(补充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