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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中国古代文学史(一)》名词解释

自考《中国古代文学史(一)》名词解释
自考《中国古代文学史(一)》名词解释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它收录了西周初到春秋中叶诗歌305篇。包括国风、小雅、大雅、颂。其中风包括十五“国风”,有诗160篇;雅分“大雅”、“小雅”,有诗105篇;颂分“周颂”、“鲁颂”、“商颂”有诗40篇。“风”是指各地不同的音乐。“雅”是雅正之声,指周王朝京畿地区的音乐,又分大雅和小雅,也是缘于音乐的不同。“颂”是宗庙祭祀用的舞曲。

赋、比、兴:赋:《诗经》在艺术上对后代文学影响最大就是赋比兴的表现手法。“赋者,敷陈其事物而直言之也”,也就是陈述铺叙的意思,从本质上讲就是直接描绘,直接抒情,直接铺叙;比:“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带比喻性质的一种手法。兴:“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引用其它自然现象引起所要咏叹的情感,有进甚至能起到比的作用。如:《关雎》用‘雎鸟’的鸣叫起兴,引出诗人即景生情的联想。

历史散文:古代的散文是伴随着史官词而出现的,他们记载国家在咸和君主的言行,在其中体现了一定的历史、政治和哲学观点,其记述由简到繁,由质朴无华到略具文采。现在人看到的就一部古代历史文献汇编。

《春秋》:相传孔子曾对它加以修订,以记事为主,现在我们所看到的,是先秦时期鲁国的编年史,书中按时代顺序记载了春秋时期的重大事件,上起鲁隐公元年,下至鲁哀公十四年,共242年的史事。它对后代的散文有不小的影响。

《国语》:是一部按国别记载的史书,约成书于战国初年,是战国早期人根据各国史料编订,以记言为主,书中记载的史实上起周穆王,下至鲁悼公春秋时期各国的政治、外交、军事等活动。其思想倾向于儒家。书中既尊尊礼,又崇德;既敬神,又重民。

《左传》:《左传》是先秦时期的一部历史著作,原名《左氏春秋》,作者是左丘明,记事起于鲁隐公元年(前722),止于鲁哀公二十七年(前468),此外还附录了鲁悼公四年至十四年韩、魏、赵三家灭智氏的史实。书中生动反映了这一时期巨大而深刻的历史变迁,再现了重大的历史事件以及有关的诸侯、卿大夫等各类人物的活动。

《战国策》:是一部战国时期的史料汇编,西汉后期,刘向整理后得33篇,共12国策,定名为《战国策》主要记载了当时谋臣策士的言行,鉴于此书的性质,有人把它归入诸子类。

《孟子》:是先秦诸子散文中儒家学派重要的一部著作,是孟子晚年和弟子万章等人编撰的,全书包括《梁惠王》《公孙丑》《滕文公》《离娄》《万章》《告子》《尽心》等七篇。书中记载了孟子的言行,反映了他的思想学说(也就是他所提出的仁政思想)。

《庄子》: 《庄子》是先秦诸子散文中道家学派重要的一部著作,原有五十二篇,现仅存三十三篇,包括内篇七篇、外篇十五篇、杂篇十一篇。《庄子》是战国中期诸子散文中文学成就最高的作品,一般认为,内篇是庄子本人自著,外篇和杂篇中的有些作品出自其门人和后学之手。全书的思想和文风在统一中略有差异,大体上反映了庄子的观点。

“楚辞”:是战国后期楚国屈原等人创作的诗歌,是当时产生的一种富有南方地方特色的新诗体。西汉末年由刘向整理后“楚辞”就成为一部总集的名称。“楚辞”是先秦北方史官文化同南方巫官文化融汇、交流的产物,也是春秋以来楚国在长期独立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独特

的地方文化的结晶。

《九歌》:是屈原在楚国民间祭神乐歌的基础上加工创作而成的祭歌,总共包括《东皇太一》《云中君》《湘君》《湘夫人》《大司命》《少司命》《东君》《河伯》《山鬼》《国殇》《礼魂》等十一篇作品。

《九章》:作者是屈原,是楚辞中一组叙述屈原身世和遭遇的抒情诗,包括《惜诵》《涉江》

《九辩》:《九辩》之名源于古代传说中的天乐,宋玉写的《九辩》只是袭用古乐之名而作,在内容上已非其本来面目。《九辩》是楚辞中的一首抒情长诗,共255句。

浩然之气: “浩然之气”是孟子提出的。孟子重视道德修养,他把孔子的“仁”的道德规范发展为仁义,提出尽心、养性、诚心、寡欲等修养方法。浩然之气就是通过“义”的积累而养成,它到大至刚,充塞于天地之间,表现为崇高的无所畏惧的精神境界和心理状态。孟子心目中的“大丈夫”自觉实行仁义之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把道德操守置于生命之上,他的舍生取义思想对后世影响极大。

楚辞:是战国后期楚国屈原等人创作的诗歌,是当时产生的一种富有南方地方特色的新诗体,汉成帝时由刘向整理后“楚辞”就成为一部总集的名称。

散体大赋:汉代兴胜起来的一种文学体裁,一种艺术形式。它除师承屈原、宋玉外,还师承《诗经》的“雅”、“颂”,是从战国时期的纵横游说之风发展起来的。这种作品多属为统治者扬威颂圣的文字,篇幅巨大,文字铺排堆砌。代表作品是枚乘的《七发》、司马相如的《子虚赋》、班固的《两都赋》、张衡的《两京赋》等。

《古诗十九首》:最早见于梁萧统所编的《昭明文选》。他收集了东汉末年的一些内容风格相近,而又失去题目的无名氏的五言诗,编在一起,起名为《古诗十九首》。内容大体可以分为四类,一是游子思乡、怀人;二是男女恋情;三是文人士大夫的怀才不遇;四是反映一种颓废心理和一种及时行乐的情绪。

《汉书》:是我国第一部断代史,记载自汉高祖元年到王莽地皇四年,共229年的历史。东汉时期最杰出的史传散文。《汉书》先后经过四人之手才完成,分别为班彪、班固、班昭和马续,其主要作者是班固。在体制上承袭《史记》,而改“书”为“志”,取消“世家”,并入“列传”。全书分本纪十二、表八、志十、传七十,共一百篇。

互见法:“互见法”是司马迁在《史记》中开创的一种写作方法。即是将一个人的事迹分散在不同的地方,而以其本传为主;或将同一件事分散在不同的地方,而以一个地方的叙述为主。互见法分为人物互见法和事件互见法两种。《史记》特别注意人物形象和事件的统一性,为了既不伤害这种统一性,又能忠于史实,常常把一些不宜在本传写的材料安排到别的篇章中。通过人物和事件的互见法,司马迁使《史记》既有了史学的可信性,又有了文学的可读性。

建安风骨:东汉末年,建安诗人直接继承汉乐府民歌的现实主义精神,真实广泛地反映社会现实和人民苦难,展示广阔的时代生活画面;抒发作家建功立业的理想壮志和积极进取精神;

也流露出人生短促、壮志难酬的悲凉幽怨情绪。作品意境宏大,笔调明朗,形成雄健深沉、慷慨悲凉的风格。后人把这种建安诗歌的独特风格称为“建安风骨”。风指作品的思想内容,骨指作品的艺术形式。代表作家有“三曹”、“七子”、蔡琰等。

正始文学:正始时期,玄学兴起,思想界玄学成为主流,这对魏晋时期的文人及文学都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最有代表性的作家是“竹林七贤”.

竹林七贤:正始时期的隐士,指阮籍、嵇康、山涛、王戎、向秀、刘伶、阮咸。他们发言玄远,任性放达,饮酒服药,一进颇有名声。七贤的政治态度和处世方式也各有不同,其中,人品和文学成就最高者是阮籍、嵇康。

太康文学:太康是西晋文学的繁荣时期,此时时局稳定,文人们有时间和精力用于文学的创作和研究,又因社会小康,文人多忘乎所以,歌功颂德,故形式主义文风亦日趋严重,追求文学作品形式的华美,创作成就并不太高,文人自学地追求作品的艺术表现,所以,这一时期的文学大潮是趋于浮艳,诗尚雕琢,文崇骈俪,词采绮丽成为诗文的普通特色。代表这种主流派风格的作家,当首推潘岳和陆机。

玄言诗:晋室南渡,士族文人沉溺享乐,意志更加消沉,以玄学自我迷醉的风气日渐浓厚,其内容上是以谈论老庄玄理为主,少数兼及佛理的表述,在表达上则是抽象玄虚,谈乎寡味。几乎无艺术性可言,东晋玄言诗人有孙绰、许询等。(最有代表性的作家是:刘琨、郭璞)

左思风力:左思诗虽不多,但内容充实,风格独特,在太康诗坛独标一帜,成为太康,以至西普时期成就最高的诗人,钟嵘认为其《咏史》诗是“五言之警策”,并极力推崇“左思风力”。

宫体诗:产生于梁陈时代的宫廷,多是描写女性和宫廷享乐生活的,风格绮艳浮靡,追求形式,雕琢,格调柔弱,内容平泛,题材狭窄,把形式主义诗风推向极致。代表人物是萧纲、萧绎、徐陵父子等。

永明体:又称新体诗,是从诗歌声律高度提出的一个概念,指五言诗从声律比较自由的古体诗走向格律严整的近体诗之间的过渡阶段,其理论支持便是永明声律说。出现于南朝齐永明年间。周颙在音韵上做出贡献,对汉语语音的天然音调进行规范,沈约把这种音韵的研究成果直接运用到诗歌中,提出了自觉运用声律来写诗的要求“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诗人们把声律说自觉运用于诗歌创作,产生了这个新诗体。诗歌的声律和诗句的对仗加以结合形成了“永明体”。最优秀的“永明体”诗人是谢朓。

徐瘦体:由于徐樆和徐陵父子和庾肩吾、庾信父子均以写艳体诗著称,人们遂称这种形式讲究的艳体诗风为“徐瘦体”。

北地三才:北魏至北齐时期,北朝出现了几位比较正统的诗文作家,模仿南朝诗文创作,虽然水平有限,难与南朝相比,但它却标志着北朝文学开始复苏,也迈开了南北文学融合的第一步。基中较著名的是温子昇、邢邵、魏收。号称北地三才。

志怪小说:多指超现实的神灵鬼怪之事,魏晋南北朝时期大量产生,是与当时宗教迷信思想的盛行有关的。是普通百姓表达理想愿望的需要,他们将自己的反抗情绪和对理想的追求,通过大胆的幻想,曲折的表达出来。志怪小说的内容是宣扬迷信思想,大谈鬼神妖异,神仙道术,志怪小说大都采用非现实的故事题材,展现出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在艺术上比较简略。代表作是干宝的《搜神记》。

轶事小说:以记录人物轶闻琐事为主的轶事小说,在魏晋南北朝盛行。这与魏晋以来品评人物和崇尚清淡的社会风尚大有关系。今存比较完整的是刘义庆的<世说新语>

《搜神记》:<搜神记>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志怪小说中成就最高的一部作品小说。作者是干宝,原30卷,今本为20卷,作品虽然不乏神仙道术、鬼怪灵异的内容,但故事来源广泛,保存了不少优秀的民间故事和神话传说,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

《世说新语》:刘义庆《世说新语》是记叙轶闻逸事小说的先驱,以魏晋知识分子为主要记载对象,故鲁迅称之为“一部名士的教科书”。对后世的小说和散文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后世效仿《世》的作品有:唐王方庆《续世说新语》、宋王谠《唐语林》、明何俊良《何氏语林》、清王晫《新世说》等

山水诗:真正以自然山水景物为独立的、客观的审美和描写对象,山水诗对自然景物的精细描绘,对永明新体诗和后世山水诗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代表作家是‘谢灵运’。

初唐四杰:初唐四杰是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宾王。四杰在文学主张上都竭力反对华而不实的绮靡之风,提倡抒发真情实感。对齐梁文风的批判尤显自觉。四杰诗文在内容上有较大的开拓,由宫廷走向市井,由台阁移至江山与塞漠。题材扩大了,思想严肃了,五言八句的律诗形式也有了初步的定型。他们的诗带有强烈的热情与幻想,愤懑与牢骚,不仅反映了齐梁所没有的大唐盛世气象,而且气势雄壮,意境宏博,节奏有力,语言浏亮,富于个性,壮而不虚,刚而能润,雕而不碎,按而弥坚。四杰为结束齐染文风,开启盛唐之间做出了功不可没的贡献。

大历十才子:指中唐大历年间的十位诗人,即李端、卢纶、吉中孚、韩翃、钱起、司空曙、苗发、崔峒、耿津、夏侯审,大历初年他曾在长安参加重要唱和活动,又创作倾向和诗风相近。其中以钱起、卢纶、戴叔伦成就最高。大历诗人创作内容较贫乏,诗风以清丽空灵、省净纤巧为主要特色,相对盛唐,由壮阔变为清秀,由重气势变为重韵味,艺术显得更为精工。

永州八记:柳宗元的永州八记,属游记,写出了山水景物中的奇妙动人之处,神形毕肖的地再现山水景色的自然美。有卓越的的艺术独创性,善于抓住景物的最主要特征,又善于以动写静的手法与大量的比喻和拟人化的手法,他的游记,画廊式的展现了永州的山水胜景。(游记的名字再写出来)

花间词:五代后蜀时,卫尉少卿赵崇祚将晚唐五代词人温庭筠、韦庄等十八家词编为《花间集》,这是我国最早的一部文人词总集,花间词派因此得名。其核心内容不脱冶游宴乐、男女私情,风格绮艳婉丽,对宋词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

温韦:温庭筠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以词名家的人,以宫怨闺诗为主要题材,韦庄是唐末另

一位卓有成就的词人。二人齐名,并称“温韦”。

唐传奇:指唐代流行文言短篇小说,它是在六唐志怪小说的基础上,融合历史传记小说、辞赋、诗歌和民间说唱艺术形成的新的小说文体。使得小说由单纯的谈神说鬼,以通过写人来反映复杂的社会生活方面演进。它的兴盛和唐代城市经济的繁荣和唐代佛教道教思想的流行有密切关系。受《史记》以来历史传记文学的影响,以及六朝志怪小说的影响,唐代传奇最繁荣的时期是中唐时期,主要创作在中唐时期,晚唐则出现了大批的专集,传奇的内容既有描写社会生活的,也有写宗教迷信的。但传奇中,成就最高的是有关爱情生活题材的小说,如元稹的《莺莺传》,蒋防的《霍小玉传》。艺术上,情节比较复杂,结构相当完整,语言典雅华丽,富于文采。宋人以后,人们根据这类小说多传述奇闻异事的特点,泛称唐人小说为“传奇”,在明清,则指南戏演唱的戏曲。

西昆派-----由《西昆酬唱集》得名。全部为近体律诗,杨亿、刘筠、钱惟演三人为代表作家。内容无外乎歌咏宴饮生活,咏物、咏史及泛咏男女情爱。追求用典丰缛,属对工整,下字丽艳,音节铿锵;标榜学习李商隐。

江湖诗派----《江湖集》中所录诗人大部分或为布衣,或为下层官吏,身分卑微,以江湖习气标榜,因而被统称为江湖诗派。江湖诗人时时抒发欣羡隐逸、鄙弃仕途的情绪,也经常指斥时弊,讥讽朝政,表达不与当朝者为伍的意愿。江湖诗人中成就较著的是戴复古和刘克庄。

诗话----诗话是宋代兴起的一种新的文学批评形式,最早的诗话是北宋欧阳修的《六一诗话》。诗话内容大体包括记事、考证和文学批评几个方面。南宋后期严羽所作的《沧浪诗话》,是一部最著名的宋代诗话。

以禅喻诗-----以禅喻诗的风气开始于北宋苏、黄等人。严羽改变了前人仅以参禅喻学诗"工夫"的作法,直接以禅境喻诗境,以参禅的"妙悟"喻对诗歌本质的领会。禅宗在说明"如何是禅"的问题时总是恍惚其辞,悠谬其谈,绝不肯作出正面回答。严羽认为诗的本质也是不可言传的,只能依*"妙悟"。这样,他就把以禅喻诗运用到诗的本质问题上,由此导出了后人的"诗禅等一"等论调。

诸宫调-----是一种讲唱文艺形式,是在鼓子词和赚词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用同一宫调的曲牌组成套曲,再用若干宫调的套曲组成长篇,间以说白,来演唱故事。

元杂剧-----以宋杂剧和金院本为基础,融合宋、金以来的音乐、说唱、舞蹈等艺术样式而形成的戏曲艺术,并在唐、宋以来词曲和讲唱文学的基础上,产生了韵文和散文相结合的、结构完整的文学剧本。

南北合套-----元代后期,又有所谓"南北合套",即在套数中将南曲和北曲的曲牌依一定的规则间用。

小令、套曲------小令又称"叶儿",一般是独立的单只曲子。套曲也称"套数"、"散套",由同宫调的三支以上只曲组成,也可"借宫",一般套末应有尾声,全套必须一韵到底。

铁崖体-----杨维桢的古乐府,题目多新创,题材或翻新故事、或描写世故,爱用古韵,诗风

瑰奇绮丽,时称"铁崖体"。

茶陵诗派----以李东阳为代表,作诗力主宗法杜甫,强调法度音调.对台阁体文风是有所冲击的,对后来前七子的诗文主张也有直接影响。

唐宋派----嘉靖间,反对前后七子的拟古主义,主张文章取法唐宋古文的作家有王慎中、唐顺之、茅坤、归有光等,他们被称为"唐宋派"。

格调说----沈德潜的格调说,认为诗歌在内容上应该符合封建社会秩序。而在表现上,则应'温柔敦厚","怨而不怒","哀而不伤",要讲含蓄、比兴,只能"委婉陈词",不可"过甚"、"过露"。好诗的标准是"风雅",是盛唐的诗歌,因此写诗必须学古,必须有法度,也就是要"摩取声调,讲求格律"。

义法----"义法"是方苞的文学见解。他认为作文要讲究义法,"义"即言有物,"法"即言有序。言有物,是说文章要有内容;言有序,是说文章要有条理、有层次、有技巧,也就是指形式。方苞主张要写好文章,必须学习古文的法则,必须向古代学习。这既是道统又是文统,是道统和文统相结合的完整的体系。

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

2016年10月自考《婚姻家庭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关于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表述正确的是【B】 A.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B.婚姻家庭是满足人类自然需求所必需的社会组织形式,这是婚姻 家庭自然属性的体现 C.在个体婚姻和个体家庭形成后,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的作用就不 明显了 D.在涉及婚姻家庭自然属性的问题上,立法者可以选择遵循自然规律,也可以顺应自己的立法需要 自行规定 2.下列关于行辈的说法错误的是【D】 A.行辈也叫辈行 B.直系亲不可能 行辈相同 C.配偶间无行辈之分 D.姻亲间无 法按行辈排列 3.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是【D】 岁男子张明和19岁女子李梅结婚B.男子张明婚前患有重型精神病,在病情发作期具有攻击危害行为,婚后尚未治愈 C.男子张明与女子李梅是表兄妹而结婚 D.女子李梅因受家庭强迫与男子张明结婚 4.下列关于我国《婚姻法》中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表述,正确的是【B】A.约定应该在婚前作出B.以此来 逃避债务的约定无效 C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应由第三 人自己举证 D.约定财产制仅具有对内效力 5.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B】 A.夫妻一方婚前承包果园,婚后果树上结的果实 B.夫妻一方用婚前10万元婚后投 资股市,得利5万元 C.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升值了7万元 D.夫妻一方婚前收藏的玉石升值了10万元 6一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李某 改嫁于刘某,1年后刘某死亡。2 年后张某出现,遂向人民法院申 请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依我国 法律,该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张 某与李某原有的婚姻关系【B】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李某同意后自行恢复 D.经张 某同意后自行恢复 7.亲权人原则上不享有对未成年子女财产的【D】 A.管理权 B.使用收益权 C.代理权 D.处分权 8.我国《收养法》规定,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应具备的条件是【B】A.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生活困难B. 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 C.继父或继母无子女 D.继父母必 须年满30周岁 9.下列关于扶养的说法错误的是 【B】 A.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法定的 B. 父母子女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性 的 C.祖孙之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性的 D.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 性的 10.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法》的规定,关于涉外监护法律 适用表述正确的是【D】 A.适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共同居所 地法律 B.适用与监护人有最密切联系的法 律 C.适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协议选择 的法律 D.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 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11.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 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 机关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 地的【C】 A.街道办事处 B.人民法院 C.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 人民政府D.公证处 12.以下有关我国《婚姻法》规定 的探望权,说法错误的是【B】 A.探望权的权利主体是不直接抚养 子女的父或母 B.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不仅包括不直 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还包括其 他近亲属 C.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 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 探望权 D.探望权中止后可以恢复 13.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 法解释,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 如果离婚后夫妻均可承租,则其 婚姻关系应持续【C】 年以上年以上 年以上年以上 14.实行收养制度的首要目的是【A】 A.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B.保 障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C.满足无子女夫妻的愿望 D.保障 计划生育原则的实现 15.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立法中仍然 对非婚生子女加以歧视,1804年 《法国民法典》规定,即使经过 认领的非婚生子女,如与婚生子 女同时继承,其应继分只为婚生 子女的【A】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四分之 一D.五分之一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 每小题2分,共20分) 16.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渊源包括 【ABCD】 A.宪法 B.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所属 部门制定的规章 C.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D.最高人民 法院的司法解释 17.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夫妻人身关系包括【ABCD】 A.夫妻姓名权 B.夫妻人身自由权 C.婚姻住所决定权 D.夫妻计划生 育义务 18.下列关于早期型婚约表述正确 的有【AB】 A.订立婚约是结婚的必经程序 B.婚约一经订立,产生法律约束力 C.订立婚约须由父母作主 D.不得反悔,无故悔约要受到法律 制裁 19.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 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有【BD】 A.对所涉及的子女问题不适用调解 B.人民法院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 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 人 C.关于婚姻有无效力应以判决的方 式结案 D.人民法院如果就同一婚姻关系还 受理了离婚案件,对于离婚案件 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20.能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的人包 括【BD】 A.事实婚姻关系的当事人 B.依法 取得结婚登记的夫妻双方 C.订立婚约的男女双方 D.已经诉 讼离婚但离婚判决尚未生效的夫 妻双方 21.按照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 规定,内地居民在办理离婚登记 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 括【ACD】 A.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B.所在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 的婚姻状况证明 C.本人的结婚证 D.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书 22.甲在5周岁时父母离婚,其母 乙与丙再婚,甲随乙与丙共同生 活。20年后,乙因病去世。下列 说法正确的有【AC】 A.甲与丙形成拟制血亲关系 B.甲 与丙之间是姻亲关系 C.甲与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 乙去世而消除 D一甲与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随 乙去世而自然消除 23.下列关于收养孤儿、残疾儿童 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 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选项中, 表述正确的有【BC】 A.不受被收养人应不满14周岁的 限制 B.不受收养人仅可收养1名的限制 C.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D一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不 受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相差 40周岁以上的限制 24.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包括 【ABC】 A.离婚 B.夫妻一方自然死亡 C.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 D.夫妻因 感情不和分居 25.下列民族自治区将《婚姻法》 中的法定婚龄降低至男20周岁女 18周岁的有【ABCD】 A.西藏自治区C.新疆维吾尔 B.宁夏回族自治区D.内蒙古自治 区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S小题, 每小题3分,共巧分) 26.可撤销婚姻: 是欠缺婚姻成立 要件的违法婚姻,经撤销请求 人请求,依法撤销后不具有婚 姻的法律效力。 27.夫妻财产制: 又称婚姻财产 制,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 28.法定婚龄: 指法律规定的最 低的结婚年龄,“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 于20周岁。晚婚(男25、女 23)晚育(女24)应予鼓励”。 29.限制离婚主义: 指夫妻双方 均享有离婚请求权,但法律对 离婚条件加以限制的立法主张。 即法律明确规定离婚的理由。 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理由 才准许离婚。 30.收养的拟制效力: 是指收养 产生新的由法律确认的亲子关 系及其他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 的效力。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 小题6分,共12分) 31.简述婚姻家庭法的特征。 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 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 现。婚姻法的特征:(1)普遍性。 婚姻家庭法的适用范围特别广, 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而 不是只适用部分人的特别法。(2) 伦理性。婚姻家庭法是道德化的 法律或法律化的道德。(3)强制性。 婚姻家庭法的规定大部分是强制 性规范。 32.简述离婚与别居的区别。 离婚指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发 生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归于消灭。 别居,又称分居,是指通过司 法裁判或当事人协议的方式解 除夫妻双方的同居义务,因婚 姻所生的其他夫妻权利义务亦 有所变更,但婚姻关系仍然存 续的法律制度。 离婚与别居的区别 第一,婚姻关系是否存续不同。 别居者婚姻关系仍然存续,故 双方均不得再婚;离婚者已经 解除了婚姻关系,双方都可以 再婚。并且,夫妻在别居之后 如果愿意恢复夫妻生活,只要 双方开始同居共同生活即可, 不必办理复婚手续;而离婚之 后双方如要恢复夫妻关系,必 须依法办理复婚手续。 第二,夫妻权利义务是否继续 存在不同。别居期间夫妻间的 权利义务除同居义务被免除及 有的权利义务被变更外,其他 权利义务如扶养、继承等方面 的权利和义务仍然存在。离婚 后夫妻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 利义务均全部消除。 五、论述题(14分) 33.试述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 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答:《婚姻法》第39条确立了分割 财产的基本原则,离婚时,夫妻

自考法学概论的所有名词解释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法律的实施 是指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 实施的方式有两种:法律的适用和法律的遵守。 37.(我国的)国家公务员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38.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39.上市公司 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40.条约 指国际法主体间依据国际法所结缔的据以确定其相互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社会主义法律适用 2.国家机构 3.继承权 4.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5.外交机关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 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拘捕、限制、搜查、审问和侵害。广义的人身自由则除包括狭义的内容外,还包括与公民人身相联系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以及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7.审计监督 审计监督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财政法纪的遵守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38.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9.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0[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 当事人故意制造另一个连结点,以避开依有关冲突规范指定本应适用的国家的强制性法规,并取得自己所希望的准据法的适用,从而获得有利于自己的法律关系的成立或确认的脱法行为。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法律意识 36 是统治阶级法律观点的总和,它包括对法律的基本看法,对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行为合法性的评价,以及法律的知识和修养等。 任何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 37.行政处罚 37 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对于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

自考劳动法试题和答案

呃呃呃 全国2011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法试题 课程代码:00167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选均无分。 1.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关系的是( B ) A.作家王某与某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所形成的关系 B.张某在试用期内因视力未达到乙厂录用要求而被乙厂辞退 C.甲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担保 D.某理发店职员陈某在为顾客丙提供理发服务时不慎致其面部受伤,丙要求陈某赔偿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2.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 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工会有权( A )

A.提出意见 B.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C.要求重新处理 D.做出处理决定 3.因下列因素拒绝录用劳动者将构成对劳动者就业歧视的是( A ) A.乙肝病毒携带者 B.小学教育程度 C.不符合录用条件 D.没有专业技能资格认证 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 4.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的时间是( C ) A.10周岁 B.14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5.下列人员中由国家安置就业的是( B ) A.少数民族人 B.退役军官 C.残疾人 D.农村剩余劳动力 6.甲、乙同在某公司工作。某日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使乙左腿伤残。有关该事件的处理意见中正确的是( A )

09235广东省自考设计原理重点笔记3

设计原理笔记3 第11章 一.工业设计的含义(名词解释) 广义:所有现代设计 狭义:工业产品设计 二.工业设计分类(多选) 1(广义的分类)--视觉传达设计 --产品设计 --环境设计 2从维度可以分为-二维三维四维 三.工业产品设计(名词解释) 工业产品的造型设计,是工业设计的核心 ?四.产品设计的基本要素和要求(多选·名词解释·论述题) 需求:比如在生产一部手机之前,要知道人们对于手机产品的需求。 功能:产品要清楚明确其功能。比如老人手机的最大的功能特点是简单,便于操作。 造型:产品的外观造型要富有设计感,要美观 技术条件:工业产品设计要考虑有没有成熟的技术来实现 答题答红色字即可。↑ 五.产品设计的要求(多选·论述题) 1 功能性要求=功能 2审美性要求=造型 3经济性要求=技术条件 4创造性要求=需求 5 适应性要求=需求 答题答红色字即可。↑ 六.彼得贝伦斯—电水壶(单选) 七.青蛙公司创始人-艾斯林格-设计追随激情(单选) 八.产品设计的程序=设计的一般程序(简答题·论述题) 1调研=了解设计目标=界定 2探索=发掘无限可能=创新 3定位=回到现实=分析 4实施准备生产生产=生产销售过程=生产反思整合

九.汽车设计过程-设计阶段(简答题·案例分析) 1画图—绘制草图 完成草图 效果图 内厢效果图 2油泥模型—1:5油泥模型 1:1油泥模型 3测量和电脑模拟 4完成 答题答红色字即可。↑ 第12章 一.环境艺术设计(名词解释) 对人生存或生活的周边环境进行设计,协调“人-建筑-环境”的关系 二.环境设计的内容(多选) 城市规划设计 建筑设计 室内设计 景观设计 三.城市规划设计 对城市环境进行科学的规划部署,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工作的城市环境华盛顿城市规划—皮埃尔·朗法 ?四.城市规划的三种实验(多选·简答题) 1.去中心化 2.城市复兴 3.文脉主义 五.建筑设计(名词解释):对建筑物的造型,空间,功能进行设计 六.古希腊的柱子样式(多选) 多立克爱奥尼科林斯 ?七.建筑设计的过程(多选·简答题) 1条件分析=界定 基地分析 功能分析 建筑形式分析 经济技术分析

自考婚姻法名词解释

婚姻法名词解释 1、婚姻:是指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 2、家庭:是指同居一家共同生活,其成员依法互享权利、互负义务的亲属团体。 3、婚姻家庭制度:婚姻家庭制度是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一定社会中的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的要求在上层建筑领域的集中表现。 4、婚姻家庭法: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借以发生和终止的法律事实,以及婚姻家庭主体之间、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在有些法律中也称婚姻自主,系指男女公民均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的解决本 人的婚姻问题,不受外界的强迫或干涉。 6、一夫一妻:也称单偶制或双单式婚姻,是一男一女互为配偶的婚姻制度。 7、男女平等:男女平等作为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婚姻家庭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权力义务,不因性别而异。 8、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违反婚姻自主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 9、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 10、虐待:是指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身体上,精神上承受损害的行为。 11、遗弃:是指法定亲属中依法负有抚养、扶养、赡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受扶养、抚养、赡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 义务的行为。 12、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手段,将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 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13、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 14、亲属:亲属系指人们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15、宗亲:又称宗族、本亲或内亲,在古代亲属制度中居于重要的地位,宗族以本宗男子为主体,还包括在室女 和归来之妇。 16、外亲:亦称外姻,包括已身之母、祖母等得本身亲属,以及己身之女、孙女、姐妹、姑等因婚嫁生育形成的 亲属关系。 17、配偶: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互为配偶。 18、血亲:是指互相之间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这种血缘联系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 19、自然血亲:是指在血缘上有同源关系,他们是共同的祖先的后裔,相互之间是被血缘纽带联结在一起的。 20、拟制血亲:是指互相之间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联系,经法律拟制后,始具有与该种血亲相同的权利义 务的亲属,这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人为依法创设的,故亦称法亲或或准血亲。 21、姻亲:是以婚姻为中介而形成的亲属关系,但配偶本身是除外的。 21、亲系:是亲属间的联络系统,亲属的网络是由不同的亲系相互交织而成的,这种联络系统的载体,是这样或 那样的血缘联系。 22、父系亲:父系亲是通过父方的血缘关系而联络的亲属。 23、母系亲:母系亲是通过母方的血缘关系而联络的亲属 24、男系亲:男系亲是通过男方的血缘关系而联络的亲属

自考环境名词解释

第一章 1、环境:指围绕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和状况等。在环境学上一般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2、自然资源:指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 3、生态学:指研究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科学,其主体包括整个生物界。 4、生态系统:是指自然界里由生物群体和一定空间环境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体系,由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四部分组成。 5、生态平衡:指在一个正常的生态系统中,它的结构和功能包括生物种类的组成和各种种群的比例以及不断进行着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都处于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 6、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难。 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这一新兴部门法为研究对象,其研究范围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与发展、目的和任务、体系、性质和特点、原则和基本法律制度、基本理论等。 8、人类环境:是指以人类为中心和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9、生境:是指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和主体的,围绕生物界并构成生物生存的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质。 10、生物放大:在环境科学里,把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以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象称为“生物放大”。 11、十分之一定律:在生态系统中,物质和能量沿着食物链和食物网传递。低位营养级的生物想高位营养级的生物提供物质和能量。由于低位营养级所获得的能量,通过自身新陈代谢要消耗一部分,所剩余的能量只有大约1/10能够被上一级所利用,这称为十分之一定律。 12、环境污染:是指由于自然或人类生产生活活动想环境中排入了超过环境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环境质量下降,以致危害人体健康,损害生物资源,影响工农业生产的现象。 13、自然环境破坏:指人类不适当的开发利用环境中的一个或数个要素,或是进行工程建设,使环境要素的质量降低、数量减少,从而破坏或降低了它们的环境效能,使生态平衡遭到破坏,某种资源枯竭而危及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一种环境现象。 第二章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指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与资源版画法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主体: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参加者,又称“权利 4、目的一元论:是指某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环境立法的只具有一个目的,即为了保护人群健康。日本、匈牙利等过法律就采用此观点。零增长理论:是1968年国际性学术组织“罗马俱乐部”在其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中提出的著名理论。 第四章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是指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改善保护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同意整体。 2、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是指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中,除宪法之外占有核心的最高

劳动法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劳动法:狭义上的劳动法,一般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即法典式的劳动法;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国际劳立法:狭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一般主要指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国际劳工公约、国际劳工建议书。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收也合称为国际劳工标准。 3、三方性原则:主要是指在涉及劳动问题上,劳工代表、雇主代表应与政府代表处于地位,共同协商做出决定,以协调劳动关系。 4、国际劳工标准:国际上通常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收合称为国际劳工标准。 5、劳动法学体系: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6、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各项劳动法律制度之中,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7、劳动权利:狭义上的劳动权利,是指劳动者获得和选择工作岗位的权利,与工作权、就业权同义,具体包括职业获得权、平等就业权和择业权;广义上理解的劳动权利,是指劳动者依据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所获得的一切权利,包括工作权、报酬权、休息权、职业安全权、职业培训权、社会保障权、结社权、集体协商的权利、民主管理权、劳动争议权等。8、平等就业权:是指劳动者平等地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即在就来机会的获得方面,劳动者不因性别、年龄、种族等人的自然差别而受歧视就来机会面前一律平等。 9、自主择业权:是指劳动者可以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包括是否从事职业劳动、从事何种职业劳动、何时从事职业劳动、进入哪一个用人单位工作等方面的选择权。 10、获得劳动报酬权: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合法收入,应当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包括报酬请求权和报酬支配权。 11、休息休假权:是指劳动者在一事实上时间的劳动(工作)之后所获得的休息休假的权利。 12、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13、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14、劳动权利能力:是指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能够享有劳动的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能力。 15、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主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6、职业介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职业介绍服务工作专门机构。 17、境外就业中介机构:是指为中国公民境外就来或者为境外雇主在中国境内招聘中国公民到境外就业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 18、就业服务:是指为劳动力供需双方提供的一系列服务活动。 19、下岗职工:是指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任何工作,在社会上没有再就业,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20、失业人员:是指在16周风度以上,有劳动能力,在调查期间未人事有酬劳动,当前有就业可能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 21、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 2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没有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只规定合同生效的起始日期,没有规定合同的终止日期。

自考09235设计原理设计概论复习#试题

设计原理(设计概论) 一、填空题 第一部分 1.按设计的目的不同将设计大致划分为: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三个大类。 2.VI指的是企业的视觉识别系统 3.包装设计一般包括三个主要方面:容器造型设计,包装结构设计,包装装潢设计。 4.展示设计是对为了实现某种功能目的而进行展示的空间环境。 5.展示设计包括“物”,“场地”“人”和“时间”四个要素。 6.在进行产品设计时必须要考虑产品三个基本要素是产品的功能,形式以及产品生产的物质技术条件。其中功能和形式的问题是设计界的经典问题。 7.20世纪现代主义设计的著名口号形式服从功能。 8.手工艺产品的种类以使用的材料来分包括有陶瓷器,漆器,玻璃制品,皮毛制品,防止,刺绣,染织,竹木制品,纸制品等。 9.环境设计区别于产品设计的是环境设计创造的是人类的生存空间,而产品设计创造的是空间的要素。 10.环境设计的特征在于其跨学科的综合性,以及协调各个构成要素之间关系的整体性。 11.室内设计一般包含四个主要内容空间设计、装修设计、陈设设计、物理环境设计 其中属于虚体设计的是空间设计。 12.新石器时代的代表性文化有仰韶文化,屈家岭文化,河姆渡文化,青莲岗文化,大汶口文化等 13.漆器的造型设计主要分为实用型,仿青铜器型,仿动物型设计三种。 14.中国从此进入了一个以瓷为主的时代是在东汉 15.越窑青瓷与刑窑分别代表了南方北方制瓷业的最高成就。 16.米斯的设计原则少即是多 17.后现代主义最早的建筑作品文丘里母亲住——宅栗子山庄 18.提出形式追随功能的是路易斯*沙利文 19.新艺术运动的发源地法国 20.后现代主义设计最初形成于美国 21.设计的宗旨在“为人造物”,这个物指的是产品 22.中国的工艺美术进入了真正的陶器时代魏、晋、南北朝 23.人类最早的创造方法,也可以说是创造的摇篮仿生法

自考婚姻法一名词解释[1]

名词解释: 1、婚姻家庭是社会关系的特定形式,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特定的社会联系和交往方式。 2、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3、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形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单位。 4、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就法律关系的角度而言,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 5、家庭,是同居一家共同生活,其成员依法互享权利、互负义务的亲属团体。 6、婚姻家庭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不可缺少的自然前提或自然因素。 7、群婚制是指人们结成不大的群体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同一群体的成员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没有任何限制的。群体之间的关系,无法用后世的亲属成为加以区别。 8、血缘群婚已经排除了不同辈分的直系血亲之间的两性关系, 不同辈分的异性间有着严格的婚姻禁例,两性关系是按世代来划分的。是群婚制的一种低级形式。 9、对偶婚制视为从群婚制到一夫一妻制的过渡。一对男女在或短或长的时间相对稳定地同居生活,这种现象在群婚制下或更早的时代便已岀现,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不可能成为一种普遍同性的制度。 10、所谓形式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是指以婚姻家庭法(或其他类似的名称)为名的规范性文件,它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是一定国家的婚姻家庭制度在法律上的全面反映。 11、所谓实际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是一定国家中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全部法律规范的总和。 12、婚姻家庭法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借以发生和终止的法律事实,以及婚姻家庭主体之间、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3、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是一定国家的婚姻家庭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婚姻家庭制度本质和特征在法律上的集中反映。 14、婚姻自由在有些法律中亦称婚姻自主,系指男女公民均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本人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来自外力的强迫或干涉。 15、一夫一妻制亦称单偶制或双单式婚姻,是一男一女互为配偶的婚姻形式。一夫一妻制的普遍实现,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 16、男女平等原则作为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是指婚姻家庭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不因性别而异。 17、重婚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在重婚关系中,一方或双方的合法婚姻并未终止,故对发生于后的违法结合以重婚相称。 18、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19、家庭暴力是发生于家庭内部的,即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20、婚姻家庭法中所说的虐待,是指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身体上、精神上蒙受损害的行为。 21、婚姻家庭法中所说的遗弃,是指法定亲属中依法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受扶养、抚养、赡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其义务的行为,遗弃总是以不作为的形式而岀现的。 22、亲属是指人们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23、宗族亦称宗亲、本亲或内亲,在古代亲属制度中居于最重要的地位。宗族以本宗男子为主体,还包括在室女和来归之妇,前者指本宗尚未外嫁的女性,后者指嫁入本宗的女性。 24、外姻亦称外亲,包括己身之母、祖母等的本生亲属,以及己身之女、孙女、姐妹、姑等因婚嫁和生育而形成的亲属关系。 25、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互为配偶。配偶在亲属关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独特的地位,它是其他亲属关系的源泉和桥梁。 26血亲是指相互之间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这种血缘联系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也是间接的。原来意义上的血亲本为自然血亲,即生物学意义上的血亲,扩大意义上的血亲还包括拟制血亲。

自考美学名词解释

美学名词解释复习资料 1、原型理论——荣格舍弃弗洛伊德的泛性欲主义,并将个体无意识进行改造而成为集体无意识,由此提出原型理论。原型是一种集体无意识,从早期人类在生存环境中产生,然后由人类群体通过遗传机制进行传承。 2、艺术美——即艺术中的审美现象,艺术本质上是一种审美活动,是审美活动最高级最典型的形式。艺术美就是人创造、提炼的结果,是高于自然的,是人的精神、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显现和确证。 3、审美——是一门关于审美现象的综合性的人文学科。 4、审美意识——指人类在生存实践中萌发出来的有某种不明晰审美追求的意识。 5、美学思想——是指奠基于审美意识,是思想主体对审美现象某些本质、特征、规律比较自觉的理性认识。 6、美学学科——是指奠基于审美意识和美学思想,以审美现象为专门课题,从整体上独立地、系统地思考审美现象所获得的理论体系。 7、美学关系——是指从属于人与世界的存在论关系,是人与世界的一种特殊的精神性关系,是人对世界借助感性形式建构起来的自由的情感体验关系。 8、美——指审美活动建构起来的、能激发主体美感的审美对象及其所呈现出来的存在方式和存在状态,它是人与世界一体圆融、有限与无限和谐统一的自由人生境界的对象化和感性显现。 9、美感——指审美活动中与审美对象同时建构起来的审美主体所呈现出来的存在方式和存在状态,它体现为主体直观到了这种超越现实功利、伦理、认识的自由人生境界、体验到了人与世界的存在意义而产生的自由感、幸福感和愉悦感。 10、审美形态——是指人对不同样态的美即审美对象的归类和描述,它是审美活动中当下生成的自由人生境界的对象化、感性表现形式和具体存在状态。 11、审美需要——指人作为一种有生命、有意识的社会存在物所内在具有的,渴望在对象化的活动中能动地实现自己、肯定自己,并按照他的人生理想去自由而完整地发展自己的精神需求,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一种新的充实和新的显现。 12、审美理想——是主体心目中关于完善的美的观念,是主体通过想象在头脑中构造出来的理想形态的美。 13、审美趣味——是个人在审美活动和审美评价中所表现出来的主观爱好和倾向。能力或鉴赏力是审美趣味的内在方面,而兴趣和品位则是审美趣味的外在表现。 14、审美活动无功利——是说审美活动并不以某一有限目的为目的,相反它还必须以摆脱直接功利目的为前提,审美活动指向一种整体的、根本的功利性,这就是它把人向着完整的自由存在状态提升。 15、自律性——指审美活动本身就是一个自身完满的世界,它不是手段,而直接的就是目的本身。 16、审美体验——就是主体在具体审美活动中被具有某种独特性质的客体对象所吸引,情不自禁地对之进行领悟、体味、咀嚼,以至于陶醉其中,心灵受到摇荡和震撼的一种独特的精神状态。 17、游戏说——席勒系统地提出游戏理论。他认为,游戏不仅是审美活动的根本特征,而是人摆脱动物状态达到人性的一种主要标志,它摆脱物质欲望的束缚和道德必然性的强制之后所从事的一种真正自由的活动,其显著特征在于,它只是对事物的纯粹外观产生兴趣,也就是只对事物的形象本身无所作为而为地进行观赏和玩味,他根本上是一种想象力的游戏,因此,所谓游戏,也就是一种审美活动。 18、审美意识——是指人对自身审美需要的和外在对象的审美意义,以及二者之间所构

最新09235设计原理-自考真题及答案

最新09235设计原理-自考真题及答案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09235设计原理-自考真题 2015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重要提示: 1. 本试卷共4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 应考者必须在“答题卡”上要求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择并将“答题卡”的相对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商业设计在获得极大地发展。 A.英国 B. 德国 C. 美国 D. 意大利 2.目前,美国、英国、日本等国标定颜色依据的基础是的色彩理论。 A.孟塞尔 B. 艾维斯 C. 埃舍尔 D. 乌特松 3.人的视觉倾向于连接与聚合具有相似的物体,这种常见的视觉归类方法是基于人的()心理。 A.认知 B. 行为 C. 视觉 D. 完形 4.最早提出头脑风暴法的是现代创造学创始人 A.中村吉郎 B. 奥斯本 C. 鲁尔巴赫 D. 乌特松 5.设计活动表现出一定的程序性特点,在阶段,将想象带回符合逻辑的现实世界。 A.界定 B. 创新 C. 分析 D. 整合 6.世界上第一位专职的汽车设计师创造了汽车设计的模式——“有计划的商业废止制。 A.贝伦斯 B. 厄尔 C. 提格 D. 罗维 7.在设计管理营销策略中,企业开发和设计不同的类型的产品,或在同类产品中开发系列产品的策划略是 A.率先进入市场策略 B. 多元化策略 C. 集中策略 D. 通用化策略

8.产品的功能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其中产品本身所具备的机构性能是产品的 A. 技术功能 B. 使用功能 C. 审美功能 D. 象征功能 9.将美国首都华盛顿规划成方格网加放射性道路的城市格局的是 A. 乔治·华盛顿托马斯·杰弗逊 C. 皮埃尔·朗法 D. 约翰·亚当斯 10.汉字发展史的转折点是的出现,它是古今文字的分水岭。 A. 大篆 B. 小篆 C. 隶书 D. 楷书 11.在染织图案造型中,花果草木、鸟兽虫鱼、田园风光等传统图案属于造型。 A. 写实 B. 纯形 C. 装饰 D. 组合形 12.世界上第一座采用重复生产的标准预制单元构件建造起来的大型建筑是 A. 西格拉姆大厦 B. 包豪斯校舍 C. 红屋 D. 水晶宫 13.美国工业设计的重要奠基人之一,参与多项设计计划,从可口可乐的瓶子到美国宇航员的“空中实验室”计划。 A. 雷蒙·罗维 B. 赖特 C. 柯布西耶 D. 密斯 14.由弗兰克·盖里设计,位于西班牙毕尔包鄂市的古根海姆博物馆以奇美的造型、特异的结构和崭新的材料成为风格的代表作品。 A. 波普艺术 B. 现代主义 C. 解构主义 D. 结构主义 15.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最高层次的需求是 A. 安全 B. 情感 C. 自我实现 D. 尊重 16.技术美的本质在于 A. 真 B. 善 C. 理性 D. 情感 17.乌尔姆设计学院与德国著名电器企业的合作,创造了设计教育与企业产品设计开发的成功典范。 A. 红点公司 B. 青蛙公司 C. 通用电器公司 D. 布劳恩公司

自考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新辞赋体:郭小川创造的一种独特的诗歌形式,吸收中国古代辞赋的艺术传统。大量运用排比,对偶的长句进行铺陈,一唱三叹,反复吟咏,写景穷形象,抒情淋漓尽致,形成整齐,对仗,押韵的长句体。 ?《金锁记》:张爱玲最重要的一部小说,小说通过对曹七巧的形象塑造,表现了金钱对人性的异化。 ?艾青:艾青是现代文学第十年影响最大成就最高的诗人。其诗歌中心意象是“土地”与“太阳”,从中寄予了他对人名深沉的爱与对于光明的渴望,其《诗论》提倡诗歌的散文美,为现代诗歌理论作为了贡献。 ?《阿Q正传》:鲁迅先生的最重要的一部中篇小说,小说塑造了阿Q这一形象,他的精神胜利法是对中国国民性的高度概括。 ?七月派小说:七月派是抗战时期在胡风影响下形成的一个现实主义文学流派,小说方面的代表人物有东平,路翎等,其中一路翎成就最高。 ?政治抒情诗:政治抒情诗指的是20世纪50年代出现的在既定的意识形态规限内,以社会生活的重大问题为题材,凸现政治内容,抒发政治激情,在社会上产生极大影响的一批抒情诗歌。 ?现代诗派:形成于30年代,主要诗人有戴望舒,卞之琳,何其芳,废名,金克木,其理论家是梁宗岱和戴望舒。 ?时代女性:矛盾出期小说中出现的一系列女性形象,矛盾以他们为代表,揭示了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在动荡时期的中国社会里的复杂神经状态与艰难求索的心路历程。 ?新月诗派:新月诗派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出现的一个诗歌流派,以北京《晨报副刊》《诗镌》《新月》月刊为主要阵地,主要成员有徐志摩,闻一多,朱湘等。其主张集中体现为闻一多强调的诗歌“三美”音乐美,建筑美,绘画美。 ?《围城》:钱钟书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通过对以知识分子方鸿渐为代表的一群知识分子的描写,表现了三四十年代社会的众生相,尖锐的揭露和讽刺了当时的社会弊端。 同时对现代病态文明造成的病态人生进行了揭示,对人的基本的存在处境和人生的根本意义进行了探讨。 ?巴金家庭小说:从30年代初的《家》到40年代中期的《憩园》,巴金一直坚持不懈地写一系列家庭题材的小说,他侧重从内部对封建家庭作集中而又深刻的描写,撕开封建家族制度崇尚诗礼,温柔敦厚的虚伪面纱,暴漏其吃人本质,并明确揭示了它《木叶黄落》的穷途末路。 ?《汉园集》:《汉园集》是1936年出版的一部诗集,内收何其芳的《燕泥集》,李广田的《行云集》与卞之琳的《数行集》《汉园集》诗人沿着戴望舒开辟的道路继续探索,更加注重东,西方的诗学的融合,各自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其中成就最大的是卞之琳。 ?诗的非个人化:卞之琳的一种诗歌主张,认为诗歌不应该放纵情感而应该克制情感的表达,即将西方小说化,典型化,戏剧化的“戏剧性处境”与中国旧小说的“意境”融合,达到“个人” 的隐匿,从而使诗歌具有多重内涵,使诗歌中人物的身份具备可置换性。 ?“百花文学”1956年到1957年出现的一批令人耳目一新的文学作品,打破只准歌颂不准暴露的禁区,题材上也突破了不准写凡人小事,不准写人性,人情与爱情的清规戒律,由于这一批作品出现在毛泽东”双百”方针提出之时,所以被人命名为《百花文学》 ?《果园城记》:是河南作家狮驼创作的一部系列小说集,小说逼真描写了缺乏健全人性 的中原人的精神萎顿,折射出作者重塑中原精神的强烈愿望。 ?京味小说;老舍创作的表现北京市民生活的小说,被成为京味小说。其京味首先体现在对北京市民生活场景和人生世象的描绘。其次表现在对北京独特文化特征的揭示及市民风情与市民心灵的沟通。 ?主观战斗精神理论:胡风认为作家的创作过程是主观与客观互相影响,互相作用即相生相克的过程,能足够促成这一过程深入进行的动力则是作家认识世界的思想力。体验现实的

劳动法名词解释

1)劳动法:狭义的劳动法是指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劳动关系: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动法所调整的这种劳动关系,也可以称之为狭义的社会劳动关系。 3)劳动法的体系:是指劳动法各项法律制度的结构体系。我国劳动法的体系由促进就业制度、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组成。 4)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劳动法制度和法律规范的指导思想,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某些关系的基本准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体现在劳动法制度和法律规范之中。确立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应以我国宪法为基本依据。 5)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际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律规范调整的结果。 6)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各种劳动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任何一种劳动法律关系,都是由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劳动法律关系内容和劳动法律关系客体这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7)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依照劳动法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它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具有特定性。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

8)劳动权利能力:是指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或能力。只有同时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才能充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9)劳动行为能力:是指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只有同时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才能充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10)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它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是联结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媒介,也是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 11)劳动法律关系客体: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必须共同指向同一对象,才能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客体是构成劳动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只能是劳动者的劳动行为。可分为完成一定工作成果的行为和提供劳务活动的行为。 12)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它是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必要条件。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类。 13)行为:是劳动法律事实的一种。是指以行为人(包括单位)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它是行为人根据劳动法律规范,按照自己的意志作出一定行为和不作出一定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和不作出一定行为,从而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它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14)事件:是劳动法律事实的一种。是指不以行为人(包括单位)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它虽然不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是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或消灭。事件包括自然现象,也包括劳动能力暂时或永久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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