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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隐患报备制度

重大安全隐患报备制度
重大安全隐患报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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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隐患报备制度

1、总则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通知》精神,及时发现和有效的整改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序进行,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07 第16 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隐患的界定

安全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重大安全隐患报备职责公司经理对本单位重大安全隐患报备工作全面负责。人事行政部具体负责重大安全隐患报备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4、事故隐患的评估和治理

(1)、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自己能够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要求落实到人,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隐患扩大造成事故。自己不能够整改的,应书面报告人事行政部,由负责人报公司经理。

(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①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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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③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④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⑤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⑥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重大安全隐患报告的要求和时限

发生重大安全隐患时, 发现人必须第一时间向部门领导、 公司领导和

公司人 事行政部报告, 公司领导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第一时间辖区公安、 安监及行管部 门电话上报, 24 小时之内文字上报,隐患排除后报相关部门恢复生产。

6、重大安全隐患报告的内容: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7、上报电话

公司电话:

辖区安监部门电话: 2018 年 8 月 1 日

辖区修管处电话: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编号:SM-ZD-14198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 牌督办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 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编号:SM-ZD-66090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 告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1.2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班组和岗位职工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报告。 2.定义和术语 2.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工作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良环境影响。 2.2 事故隐患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篇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目的 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落实防范设施,并按法规要求逐级报告,为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三.职责 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2、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制度要求尽可能迅速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工作效率。 四.工作制度 1、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当事人并需在3天内填

写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表》,交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快速方法报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等部门。。 (3)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制度》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及事故损失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 2、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转载于: 小龙文档网: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事故性质和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1)一般性事故由保安部调查。 (2)遇有与机械设备技术有关的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1-2人事故,由经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保安部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3)一次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按照隶属关系由安监局视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结案。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督办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施超前防、重点监控,构建经常化、制度化、规化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站点实际,制定本制度。 2.围 本制度适用于客运北站所辖工作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3.职责 3.1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包括:隐患排查与辨识、隐患整改与落实、隐患控制与消除情况的验证与检查等。 3.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工作,是安全责任工作区域隐患排查的主控部门,负责隐患排查工作实施的监管,建立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台帐。对本站围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3.3对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进行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对承包、承租单位

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4.管理要求 4.1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工作方案中应明确排查的目的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 4.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安全管理缺陷和漏洞,进行原因分析,制定针对性控制对策,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定期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备。 4.3制定的隐患治理方案中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 4.4对上级检查指出或自我检查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防和整改措施,并组织整改到位。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备安全主管部门,由其与重大隐患存在部门一起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5.隐患排查 5.1隐患的定义 5.1.1 安全隐患是指: (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造成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不安全状态、人的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为及时消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工程施工作业安全,制订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要求全体监理人员认真执行。 一、安全架构 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架构和安全监理责任制度,设置安全监理人员,全程跟踪检查施工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 本项目安全架构: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总负责人: 安全监理员: 二、项目重大安全隐患 1. 当发现以下情况之一时,项目总监必须马上签发工程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书面向业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等报告,同时报告本公司总监室: 1)基坑支护体系出现突然变形或累计变形量超过规定的报警值;2)高大模板体系出现险情; 3)脚手架存在安全隐患; 4)拆除支撑梁时违规作业; 5)结构吊装时围护结构出现险情; 2.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进行拍照留底,并将照片作为书面报告的附页一起报送。

3. 现场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监理快报》形式向南沙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报告: 1)建设、施工单位违反规定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构配件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质量、安全防护设施,又不能有效制止的;2)施工单位使用未经审查批准的或不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或专项安全方案施工,或有其他违法、违章行为,又不能有效制止的;3)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相关强制性技术标准规定,又不能有效制止的; 4)现场监理无法处理的其他安全隐患问题; 5)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

三、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架构及责任人; 2.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部位及基本情况; 3. 项目监理部对重大安全隐患采取的控制措施及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4. 反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数据、照片、影像等相关资料。 5.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监理执业章、监理公司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752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制度正 式样本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 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 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为了故分类: (一)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 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 失,为生产事故。 (二)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 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 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

(三)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 (四)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五)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 (六)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 (七)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为工作事故。 (八)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

11.2.3.1重大事故隐患报备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备案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隐患的治理方案。二是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要做到“五到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一、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二、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四、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五、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及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及治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及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把各项规定、制度落到实处,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认定及整改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隐患 安全生产隐患:是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规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本单位是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当部署、督促、检查本单位或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治理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二、隐患分级 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个等级。 重大隐患是指极易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且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一般隐患是指除重大隐患外,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

生的隐患。 三、排查频次 隐患日常排查:结合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的经常性隐患排查,排查范围应覆盖日常生产作业环节,日常排查每周应不少于1次。 隐患定期排查: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特点,组织开展涵盖全部交通运输生产经营领域、环节的隐患排查。定期排查每半年应不少于1次。 隐患专项排查:在一定范围、领域组织开展的针对特定隐患的排查,一般包括: (一)根据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安全工作专项部署,开展针对性的隐患排查; (二)根据季节性、规律性安全生产条件变化,开展针对性的隐患排查; (三)根据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投入使用对安全生产条件形成的变化,开展针对性的隐患排查; (四)根据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开展针对性的隐患排查。 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四、责任部门和排查内容 安全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定期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组织排查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事故及隐患排查报告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616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事故及隐患排查报告制度 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事故及隐患排查报告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辖区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国家、对人民、对下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对学生安全、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责任感,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提高学校校长及其他领导、班主任以及广大师生员工对中小学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思想

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二、建全机构,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责任制、值周校级领导责任制、班主任责任制、科任教师责任制、安全检查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充分发动学生会、少先队、学生干部等作用,协助学校作好安全工作。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一律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教育教学、后勤设施管理等各个方面。学校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个人,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追究制。具体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2021)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021)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4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2021) 为了企业避免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依照建筑法和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施工现场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以便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事故。 一、事故报告制度 1.未发生事故前,上险率达到100%。 2.单位发生轻伤事故、应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人事部门或公司安委会。 3.单位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人事部门或安全部,发生火灾应立即打119电话报警,并报告以上部门。 4.公司负责人、公司人事部门、安全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

死亡事故的报告后,应由公司人事部和安委会立即报告市劳动局、市公安局、社会保险局、市总工会。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单位应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调查制度 1、积极配合调查组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工作。 2、协助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和建议,并接受调查组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处理建议。 4、写出事故报告。 三、事故处理制度 在处理事故时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发生后: (1)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 (3)负责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 一、主要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此制度。 二、主要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重大隐患事故的报告工作。 三、主要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 2007第16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2016年12月9日 四、主要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本公司重大隐患上报工作; 2.生产部负责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 3.各岗位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责,在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工作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进行整改,自己不能整改的 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五、主要内容 1.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统称为事故隐患)是指在安全生 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 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

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 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中央的意义。 2.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两个级别:一般事故隐 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 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 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 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 “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隐患 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公司职代会。 4.公司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标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 5.公司各部门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公司总 经理汇报并公示,如依靠公司力量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 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 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 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6.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每季度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部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经企业负责人签字上报。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 牌督办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6073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 度 Supervision system for listing hidden dangers in production safety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

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督查、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第五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理出清单,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便及时或集中进行挂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三挂牌”。即:对隐患单位、主管或监管部门、当地政府进行挂牌。 第七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报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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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路〔2011〕16号 关于印发《郓城县公路管理局 2011年安全管理人员报备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工程处、养护公司、路政大队,机关各科室: 现将《郓城县公路管理局2011年安全管理人员报备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О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郓城县公路管理局 2011年安全管理人员报备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两保两树”活动为契机,以责任落实为主线,以夯实双基为重点,深化措施,强化管理,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报备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郓城县公路管理局安全管理人员报备制度,请认真执行。 一、人员报备 (一)、报备使用范围 本报备制度适用于安全员、兼(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人员 (二)、报备原则 1、属实填写《安全人员管理登记表》 2、本单位盖章有效 3、不得涂改、损毁 4、按规定日期填写《安全人员管理登记表》 二、局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一)局长安全生产职责 1、局长是全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作好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 2、负责建立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及时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接受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考核。 4、审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局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防范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 7、主持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的重大问题。对本局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报告。 8、组织对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对重特大事故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上级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9、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缴纳,审批返还基金的使用。 10、按照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局长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规划,逐项落实各项工作的安排,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11、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的管理。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4.2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3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4公司各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报告。 5.内容及要求 5.1事故隐患分类 5.1.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2隐患排查方法 5.2.1各部门、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2.2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公司经营班子安全副总经理任组长,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做到不留空当,不留死角。 5.2.3排查隐患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长度计量器具进行实测实量,如对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距离、电箱的安装高度等进行测量。 3)测:用仪器、仪表、水准、全站仪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实地测量。 4)现场操作:司机检验其使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动作灵敏性和可靠性。 5.2.4公司各部门每月至少一次自查自纠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 5.2.5公司各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处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的,要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5.3隐患排查的手段 隐患排查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隐患排查的主要手段包括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不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等。 5.3.1经常性检查 1)经常性检查包括企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巡查,各级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技术,同时也进行的安全巡查,班组长和班组兼(专)职安全员进行的班前、班中安全与班后安全检查,每个作业岗位人员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检查。 2)公司安全管理门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依靠检查人员所掌握的安全知识、经验,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现象,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各作业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险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98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标准版本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为:“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本条是关于发生伤亡事故时的报告义务的规定。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是及时组织抢救的基础,也是认真进行调查分清责任的基础。因此,施工单位在发生安全事故时,不能隐瞒事故情况。 对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我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作了相应的规定。同时《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年国务院令第34号)和《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3号)也对生产安全事故作了相应的规定。比如《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

重大安全隐患报备制度

重大安全隐患报备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重大安全隐患报备制度 1、本制度所指的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重大安全隐患具体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3、值班领导、当班当事人、安全督察组成员对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全面责任。 4、重大安全隐患向公司经理报告。由主要负责人向上级报告。 5、重大安全隐患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安全已定方案迅速开展重大安全隐患调查工作。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对现场可能发生的其它一些情况进行分析等,以利于救援机构完善现场隐患应急处理措施。 3)实施发布通报,将重大安全隐患发生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在公司系统内进行示警。 6、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安全隐患发生后,发现人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内向本公司安全科报告,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合如实逐级上报。 7、遇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生产,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停止作业,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和规定,严禁救援过程中的指挥和冒险作业,避免救护过程中发生二次伤害事故。

8、若情况紧急现场无法处理,保护事故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破坏现场和毁灭证据,尽快向领导汇报,隐瞒造成事故的将承担其他责任。 9、若查出重大隐患不按规定报告的,一律开除,并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上级机关处理。 10、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照定人员、定资金、定时限、定效果、定措施的“五定”原则,逐条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时间、标准和措施,报运管所审批后组织实施。 相关责任人未认真履行职责,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500元罚款。

重大隐患“双报告”制度

重大隐患“双报告”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特制订此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重大隐患事故的报告工作。 3、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07第16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6年12月9日 4、职责 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本公司重大隐患上报工作; 4.2安环部负责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 4.3各岗位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责,在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进行整改,自己不能整改的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5、内容 5.1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统称为事故隐患)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5.2、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级别: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5.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2.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3“双报告”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公司职代会。 5.4公司各部门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公示,如依靠公司力量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德惠市二十五中学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 119 ”,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 110 “,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 120 ”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

精选文档 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 1 人或财产损失 1 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 24 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 1 人或重伤 3 人或财产损失 1 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 2 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4 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 3 人或重伤 10 人或财产损失 5 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 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 8 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 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为了有效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明确责任,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根据上级有关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此制度,以推动地湖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建立隐患排查机构 1、加强领导,成立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由安全经理负责组织,安全科牵头组织开展隐患排查。 2、制定安全隐患检查管理制度。由安全科负责存档。 二、隐患排查程序 1、职工上班首先参加项目部组织的班前会,带班领导在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把上班汇报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问题遗留情况及本班治理方案详细交代清楚。 2、当班下井班长必须在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本班组整改不了的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现场隐患,现场治理。 4、班末对所有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收,未治理的隐患移交下班,同时向值班室汇报,便于值班安排下班的工作,现场与下班人员交接班,由下班班长进行安全确认后签字。 5、项目部带班领导下井对逐岗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统计、现场治理,治理完验收注销。遗留隐患写清移交下班,同时向值班室汇报,下

班安排治理,上井作记录、上《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6、建井队每天把三班隐患排查进行汇总,内容包括本队能处理有期限解决的和本队不能处理需项目部协调解决的问题。填《区队隐患排查治理日报表》上交安全科。 7、安全科将隐患进行归纳整理,上报主管领导批示。 8、主管领导批示后,一式四份,送主管领导、安全经理、整改负责人三份,安全科留一份存档。 9、安全经理按照规定完成时间,进行验收签字。 10、各部门所制定的隐患排查治理表格、管理制度由项目负责人把关。 11、建立项目部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在安全科和调度室建立登记台帐。注明领导入井和升井时间,对发现的问题安排处理意见。 12、每月组织三至四次安全隐患自检自查。 13、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专报,对于重大安全隐患项目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有关领导、部门、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重大隐患治理的内容、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安全科要及时报建设方安全部门。 三、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 1、各专业必须对每周的隐患排查治理表存档,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2、各部门、各专业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安全科,安全科要登记建挡,并按要求向建设方安全部门书面汇报。 3、安全科每月3日以前把当月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报建设方安全

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维护国家和公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三号)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 1、企业发生轻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其直接领导,由其直接领导报告公司负责人。工地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向项目部报告,再由项目部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2、公司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市安监站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局、公安、人民检察院、工会等相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规定逐级上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 3、报告内容应详细,报告要迅速。书面报告(初报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⑵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⑶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⑷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⑸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姓名,电话。 ⑹事故现场的保护。 4、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5、公司应按规定在每月终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及其文字说明报送劳动部门和工会备查。 6、在伤亡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如果有负伤人死亡,企业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补报。 二、事故处理措施 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稳定施工人员情绪,要做到有组织、有指挥,同时要严格保护现场,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录像。清理事故现场应经调查组同意,方能进行,任何人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掩盖事故真相。 三、事故的调查 轻伤、重伤事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公司给予协助。 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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