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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交通补助管理规定

业务员交通补助管理规定

业务员交通补助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工作效率、满足企业员工工作用车的需求、完善公司福利制度。

1、适用范围

公司市场部正式员工及兼职人员,凡属本规定适用范围的人员,油费补助标准由公司根据不同职务、岗位及车辆实际使用情况分别确定,每人每月按照确定的定额享受油费补贴。报销费用超过补贴标准的,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2、职责范围

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监督执行,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财务部有违规处罚权。

第二条含义

签字:

日期:

机关、事业单位交通费补贴办法[002]

机关、事业单位交通费补贴办法 xxxx中心交通补贴管理办法(试行) 一、目的 xxxx中心作为全省xxxxx系统的主管部门,担负着十分重要的技术服务工作,管理任务非常繁重。中心仅有的5台车辆基本上长期在各市州基层单位运行,市内办公主要依靠乘坐出租车和公交车。特别是去年上级主管部门搬迁到郊外后,中心离总部的交通成了老大难问题,经常不得不征用职工的私人车辆为单位服务。为了确保中心安全值班、技术故障紧急排除的上下班交通问题,经中心党委研究决定,对职工日常办公所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给予适当补贴,以此缓解车辆安排压力。 为加强交通费的管理,简化报销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正式在编员工,计划外用工和借调到中心服务的人员。 三、补贴标准 凡属本办法适用范围内人员,依据不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按自备车或乘坐市内公共交通车情况,分别执行以下交通费补贴标准: (一)中心正职:1、自备车元,2、市内公共交通元; (二)中心副职:1、自备车元,2、市内公共交通元; (三)部门正职:1、自备车元,2、市内公共交通元; (四)部门正职:1、自备车元,2、市内公共交通元; (五)一般职工:市内公共交通元; (六)计划外用工和借调人员:市内公共交通元; (七)二线处级、高级职称:市内公共交通元;

(八)二线科级、中级职称:市内公共交通元; (九)二线其它人员:市内公共交通元; 四、相关规定 (一)已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交通补贴的职工,当职位变动后,其补贴标准自职位变动次月起执行变动后职位对应的交通补贴标准。 (二)对自备车辆的相关规定 1、自备车由所属职工自行驾驶,并自行办理车辆年审、保险、路桥等手续及相应费用缴纳,但须满足单位重要工作和应急事务需要。 2、自备车由所属职工工自行驾驶时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被盗等事件,由自己独立承担其经济法律责任。 3、自备车所产生的燃料、修理等一切费用用职工本人负担,中心不予报销。 (五)享受交通补贴的职工,日常外出到市内工作(除外出人多等特殊情况外),中心原则上不再派车,确因工作需要公司派车的,车辆管理部门需严格把关,并报主管领导同意。 (六)本办法执行后,已享受交通补贴的员工: 1、每月迟到早退一次上,扣发当月10交通费;每月迟到5天以上(含5天),扣发当月全部交通费。 2、旷工1天的扣发当月的交通补贴费用;全年累计旷工2天的扣发2个月的交通补贴费用,累计旷工3天以上(包括3天)取消 该员工的交通补贴享受政策。 五、本办法从2012年10月1日起试行。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公司员工私车公用补贴办法

1、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各部门用车需求增加,而公司现有车辆又无法完全满足公务出行的需要。为提高办事效率,公司针对因公务临时外出需要,员工使用私人车辆的情况,对私车公用的员工进行一定的费用补偿,特制定本规定。 2、管理原则 私车公用费用管理本着“公平自愿、必需节俭,效益优先”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3、申请程序 3.1因公外出或出差需派车的,由行政部负责安排车辆,填写《派车单》,在公司车辆无法调遣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员工本人可以申请私车公用。 3.2私车公用都应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单》列明去向、车牌号、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填写完整后报行政部经理签字审批 4、费用报销标准 4.1私车公用申请报批后,费用参照公里数进行核定,1公里补贴金额为1元。里程数按照百度地图里程计算。 4.2、过路费、停车费按实报销。 5、私车公用费用补贴报销流程 用车人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单》→行政部核准→用车人准备汽油费发票每月底前凭《私车公用申请单》结算一次。 6、其他注意事项 6.1员工的私车公用车辆,须自行确保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含第三责任险和驾乘险)等车辆管理及交管部门备查所需的证件及相关手续齐全并始终在有效期限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6.2私车公用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备查的证件。 6.3私车公用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部门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文明驾车,

确保行车安全。 6.4属私车公用车辆,必须按时向车辆管理部门交纳相关费用,此费用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6.5员工须爱惜车辆,自行负责车辆日常维护及保养,确保车况的良好状态,不得故障驾车或在汽车安全技术性能有问题时驾车。 6.6私车公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和交通法律法规,对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处罚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6.7申请私车公用的员工因公外出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国家、重庆市的交通管理和车辆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7、本办法由行政部起草,经管理部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施行,行政部对该条款负有解释权,修改时亦同。 8、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试行。

交通费补贴办法

XX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交通补贴费管理方案1.目的 随着新厂区的搬迁,离大部分员工居住地比较远,公司领导层本着完善员工福利,提升员工工作热情,最大限度为员工利益着想的原则,针对公司员工上班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本公司各职能部门、直属项目部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试用期员工不在此列。 2.公司及独立核算单位参照本办法,结合部门及员工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办法,公司批准后实施。 3.相关规定 3.1.总则: 3.1.1定岗定级发放交通补贴,根据职级和工作性质的不同,补贴金额也不同。 3.1.2.补贴是一种公司行为,是公司对员工因公在日常工作中各项耗费,及上下班发生的各项耗费进行一定程度的资金补给,而非对其所发生全部耗费进行实报实销。 3.2.对使用机动车辆员工的补贴方式 3.2.1.公司高管一律采取实报实销的补贴方式。部门经理及其以下的员工,交通补贴一经实际情况决定额度以后,为日常性定额补助费用. 3.2.2. 补贴采取票据报销形式,实行总额扣除方式;享受补贴的各职级人

员,应持与车辆消耗有关的发票在限额内报销,或以与因公交通出行有关的有效发票凭证,在限额内报销。财务人员为享受补贴的各职级人员建立台账,载明补贴标准和总额度;相关人员每发生一笔车辆或交通费用,由财务人员进行明细登记,由报销人签字确认,逐笔抵减补贴总额度,直至减为零;台账记录定期核对。 3.2.3.报销票据总额大于等于公司给定的补贴额度,即按公司给定相应职级的额度进行报销。大于补助额度的自行承担。 3.2. 4.报销票据小于公司给定的补贴额度,即按照票据的额度进行报销。对于节约有余的,年终根据结余金额进行奖励,奖励结余金额的50%。 3.2.5.采购、销售部门人员由于工作性质,需频繁使用交通工具,其补助额度可在该等级补助额度上适当浮动。 3.2.6.公司特殊时期如需要相关部门人员频繁外出办公,也可在相应等级补助额度上适当浮动。 3.2.7.已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交通补贴的员工,当职位变动后,其补贴标准次月起执行变动后职位对应的交通补贴标准。 3.2.8. 自备车由所属员工自行进行车辆的维修、保养,自行办理车辆年审、保险、路桥等手续及相应费用缴纳。 3.2.9.自备车由所属员工自行驾驶时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损毁等事件,由自己独立承担其经济法律责任。 3.3.对使用非机动车辆员工的补贴方式 3.3.1.对于不使用机动车辆的员工仅按照对应岗位的金额定额补助。不采取任何奖励方式。

公司员工购车补贴办法

公司管理人员购车补贴办法 为提高管理人员的办事效率,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有效控制车辆各项费用,特制定《公司管理人员购车补贴办法》。 一、适用对象 1、享受车辆补贴的对象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主任(含主任)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对外联系工作业务需要而须配备交通工具的人员。 2、补贴的方式及标准: (1)购车人可享受一定数额的购车补贴及相关汽车费用补贴,具体对象和购车补贴金额如下: 序号职务购车标准购车补贴(分5年逐月)费用补贴 1 总经理50 万元以上30 万元(5000 元/ 月)2500 元/月 2 副总经理35 万元以上25 万元(4166 元/ 月)2500 元/月 3 部长级20 万元以上15 万元(2500 元/ 月)1500 元/月 4 主任级1 5 万元以上10 万元(166 6 元/ 月)1200 元/月 (2)对符合享受车贴标准(已有自购车辆)但未享受车贴的人员, 可申请享受汽车费用补贴。 (3)如夫妻同在公司服务且同时符合申请条件者限申请一名。 (4)本办法限购买新车,二手车购买不在补助范围。 (5)新购车辆要求外观、颜色、车型等大众化、美观大方,在购买时征求公司意见。

(6)车辆必须是申请人所有且必须确保日常使用,否则取消补贴 二、车辆管理: 1. 管理职责: (1) 公司购车补贴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办公室,主要负责补贴对象的审核、协议签订和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和保险理赔工作及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2) 汽车费用补贴的报销部门为财务部,由财务部对补贴费用单独设立帐户进行管理。 2. 购车补贴审批报支程序: (1) 公司主任(含)以上管理人员:购车须由本人填写《购车补 贴申请表》,经办公室审核,报请总经理审批。 (2) 购车人持有效的《购车补贴申请表》和《购车补贴协议书》向计划财务部和行政管理部办理购车补贴款及列帐手续。 3. 车辆补贴费用划分及审批程序: (1) 本办法中车辆费用补贴所指的费用项目为:保险费(商业险第三方责任 险不低于50万)、路桥通行年费、燃油费、日常路桥费、维修保养费、年审/检费,超支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2) 针对已购车辆并符合享受补贴标准但未享受车贴的人员,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享受相关汽车费用补贴。 4. 购车补贴年限、购车人服务年限: (1)有享受购车资格的购车人首次购车可按本办法第二条标准享受补贴,有效期限为5年,5年后无论车辆变更与否均不再享受购车补贴。

自驾车交通费补贴管理办法

自驾车交通费补贴管理办法 为鼓励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该办法的员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1.1.1因工作需要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频繁外出办事的员工; 1.1.2实际驾龄3年(含)以上; 1.1.3以自费购车,并且所购车辆已上车辆保险,并且保险中必须包含盗抢险, 第三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申请时,须出示保险单的原件,并留复印件在公司存档。 1.1.4身体健康,通过试用期转正后的员工;(退休返聘人员除外) 1.2满足以上全部条件的员工,可填写《自驾车交通费补贴申请表》递行政中 心交由公司审批,审批通过后适用于该办法。未事先审批者不享受此补贴政策。 2、定义 2.1定额型补贴:因公司业务需要,由总经理特批的临时聘用人员或公司高层 管理人员(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享有此补贴,享有人自行填写《自驾车交通费补贴申请表》,经行政中心综合评估所需补贴金额后,按月享受的固定金额补贴。 2.2非固定型补贴:因业务需要,外出公干使用私人所属车辆时,填写《自驾 车交通费补贴申请表》,说明外出原因、地点、时间等资料;每次出车时,填写《车辆使用记录表》,每月30日前交由行政中心审核计算补贴里程数后报销领取。领取定额型补贴的人员,不得再申请非固定型补贴。 3、内容 3.1补贴标准 3.1.1定额型补贴 3.1.1.1补贴内容主要包括自驾车上下班或因公外出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和停 车费;(不包括居住地小区停车场的停车费用及物管费) 3.1.1.2享受该补贴者原则上不再享受报销市内公共交通费,但在不便自驾车

进行公干时经行政中心审核后也可报销出租车或其他市内公交费用,但报销时必须在发票背面注明事由。 3.1.2非固定型补贴 3.1.2.1补贴内容只包括自驾车因公外出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和停车费; 3.1.2.2路桥费和停车费实报实销,油费根据实际行驶里程数进行报销,补贴 不论车型,标准8升/百公里,93#油的当前价格计算。 3.1.2.3享受该补贴的员工,享受补贴期间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交通费不予以 报销。 3.2补贴形式 3.2.1定额型补贴实行按月补贴形式。每月补贴与当月薪资一起发放。享受定 额型补贴的员工,每月30日之前,须将当月的加油费、路桥费票据交由行政中心。享有定额型补贴的人员,原则上不享有公司车辆上下班接送服务。 3.2.2非固定型补贴在事务结束后次月5日内填写报销票据,享受补贴者凭专 用加油发票及相关路桥费、停车费等票据报销,报销时报销单后需附填写完整的《车辆使用记录表》,经行政部审核计算补贴里程数后方可报销,补贴期以外的票据不予以报销。 3.2.3严厉禁止拿他人的油费、路桥费或停车费发票报销,一经发现,公司将 立即取消其补贴资格并予以1000元罚款。 4、其他 4.1公司不鼓励自驾车接待客户,员工驾驶自驾车公干时,应确保行车安全, 发生交通事故由本人负责。 4.2补贴的方式及标准,行政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视市场行情拟定调整建议 方案,报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4.3本方法由行政中心负责解释,自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如有未尽 事宜,将另补充修正。

车辆补贴管理规定

集团 车辆补贴管理规定(试行) 为提升和规范员工车辆管理,减轻员工负担,依据客观、公正且体现公司人性化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审批流程 1、填报申请:符合车辆补贴条件的员工,在自愿的前提下填报《车辆补贴申请表》,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和保险单据复印件,经单位领导、集团分管领导和总裁审批同意后,交综合部(留存复印件)、财务部备案并存档。 2、签字确认:车辆补贴申请报批后,车主在《车辆补贴管理规定》上签字,确定清楚明白本制度规定之权利和义务,方可享受公司车辆补贴待遇。 二、补贴标准 1、车辆补贴标准: 2、车辆排量:按照《车辆行驶证》登记排量记取。 3、里程统计:行车公里数按月累算。 4、保险补贴:补贴车辆必须购买三者责任险保额达100万以上、驾乘人员险5人,保险额每人不得低于3万元,凡同时达到上述两项保险标准的车主,可凭保险单据原件,填写《车辆保险补贴审批单》,经审批合格,公司于次月以“高速一卡通”充值1000元/年的形势发放补贴。 三、实施细则 1、指定车管员:各单位自行指定一名车辆管理员(兼职),负责如实记录、统计、汇总本单位车补人员车辆行驶里程数据(管理员名单另行

通知)。 2、建立微信群:由单位车辆管理员负责各自组建手机微信群,群内成员由本单位经审批合格的车辆补贴人员、单位车辆管理员组成。 3、里程计算: (1)、经常用车:经常用车车辆补贴人员每周一手机拍摄自己车辆的行驶里程表数作为表底数上传至所属微信群,周六下班前拍摄里程表数作为表尾数,由所在单位车辆管理员计算、统计本单位车辆周行驶里程数。如遇补贴车主请假、休班,以在岗下午最后里程数作为结尾数,销假上班后从新统计表底数,据实计算里程。如遇节假日加班,表尾数顺延至加班日下班时拍照上传。 (2)、临时用车:临时用车车辆里程统计按每次外出里程据实记录,月底汇总计算补贴金额,临时用车车辆出车时需填写《临时用车派车单》,用手机拍摄出车、收车里程数上传微信群作为里程计算依据。 4、汇总审批:单位车辆管理员每月末统计填报《月车补统计结算表》(后附每周车辆里程表记录照片),按车主实际考勤天数,核减上下班月里程数,经单位负责人及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员签字审核后报综合部,综合部按财务报销流程审批。 5、结算报销:财务部复核后以“高速一卡通”充值的形式发放车辆补贴,卡内金额由车主自由支配。 6、结算时间:每月月末统计完后,于下月初充值发放。 四、补贴规定 1、审批合格的车辆补贴人员,不得再使用公车外出办公。 2、车辆的维护费和修理费、年检费、保险费均由车主本人承担。 3、过路桥费、停车费根据财务相关管理制度实报实销。 4、享受补贴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任何形式的交通补贴(不含公司财务规定的差旅费用)。 五、补贴车辆管理# 1、补贴车辆的行驶证、驾驶证、车牌、保险单(全保)等各种证件

中高层人员购车、交通补贴规定

中、高层人员购车、交通补贴规定 1.目的:为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服务贡献,完善公司福利体系;控制用车成本与简 化管理;明确高层管理人员车补贴标准,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总部: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监、总裁特别助理、总工程师、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副总工程师; 2.2.深圳工厂、成都工厂: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 3.权责:本办法由企管部拟定,报经总裁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4.内容:公司鼓励中、高层人员自购车,并依所处职级及任职年限给予购车补贴及用 车补贴。对未购车的中、高层人员发放交通补贴用于补贴上下班交通支出。 4.1.购车补贴:公司对已购车且用于上下班及公务交通用途的中、高层人员给予购车补贴。 4.1.1.补贴对象:见适用范围。 4.1.2.享受起始时间:自任职日起。 4.1.3.补贴标准与一次购车补贴限额: 1.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 2.已购车; 3.所购车自驾用于本人上、下班及公务用途。 4.1.5.购车补贴发放:补贴对象自达到补贴发放条件日起,可凭购车发票向公司申请 可享用的购车补贴,可享受补贴与一次补贴最高限额的差额可向公司借支。 4.1.6. 可享受补贴的计算:可享受补贴金额=已任部门副经理年限*0.8万元+已任部门 经理、副总工程师职位年限之和*1万元+已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监、

总裁特别助理、总工职位年限之和*2万元+已任总裁、总经理年限*3万元。累 计金额以购车时所任职务的最高补贴限额封顶。 4.1.7.任可享受购车补贴职务期间享受公司配车待遇者,配车时段折半计算任职年限。 同一时期身兼多职时,只计算期间所任最高阶职位的任职年限。 4.1.8. 补贴对象达到购车补贴发放条件后新购车者,可凭购车合同在一次补贴最高限额 内向公司借款用于新车购置。提车后凭购车发票向公司申请可享受购车补贴, 并同时核销借款。 4.1.9. 补贴对象所拥有的车辆价值低于相应补贴最高限额的,公司按车辆实际价值核定 购车补贴,补贴额度为车实际价值,年补贴标准=车实际价值/5。 4.1.10. 车辆价值认定:新车价值=车身价+车辆购置税;旧车价值=(初始购置车身价 +车辆购置税)*(1-10%*使用年限)。 4.1.11. 借支的购车款项,按年予以核销,自购车补贴发放日起每满一年(期间请事假、 病假或非故障性停用累计过30天(含)者,按超出天数顺延),借款人可按年 补贴标准向公司冲抵相应金额的购车借款。 4.1.12.已领取购车补贴的人员职位升迁,自晋升日起,可向公司借支补贴额度差额,核 批金额=车辆现值-结余购车借款,以职级间补贴差额封顶,负值取零。公司对 追加的购车借款,按5年自升职日起逐年核销。 4.1.13. 已领取购车补贴的人员被降级使用者,仍有购车借款余额的,公司重新核定补 贴额度,核定计算公式=新职补贴额度+职位年补贴标准差额*原职任职年限。 超出新额度的部分借支人应予退缴,新额度内未实现部分予以保留但按新职位 补贴标准予以核销。 4.1.14.享受人在领取购车补贴后换购车者,公司不予追加购车补贴,但享用人需事前知 会公司且所换车价值不得低于剩余的借支购车款。 4.1.1 5.换购车补贴:自领取补贴购车日起,享受人此后在公司累计任补贴适用职位满8 年,已领取购车补贴已减销完者,可向公司申请换购车补贴,公司最高按申请时所任职位的购车补贴标准给予补贴换购车(补贴车辆实际价值低于最高补贴的,只补贴车辆实际价值金额),换购车补贴自换购条件符合日起算,逐年按所任职位购车补贴标准予以核销。

员工车辆费用报销及交通补助管理办法1

员工车辆费用报销及交通补助管理办法1

员工车辆费用报销及交通补贴管理办 法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公司员工的车辆交通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的实行范围仅限于公司正式聘用员工,有驾驶执照并经公司审批通过,符合享受本办法的员工。 二、补贴标准 2.1、凡属本办法实行范围的人员,报销及补助标准由公司根据不同职务分别确定。 2.2、公司根据不同职务分别给予车辆每月使用定额报销标准,费用报销以发票报销形式按月发放。如需合并到工资中发放者,可向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个人承担相应的个税。 2.3、报销费用超过标准定额的,如无特殊批准,超过部分费用自理。 2.4、车辆费用报销用于正常工作地域范围内;超出工作地域内的交通,请按差旅标准使用火车、大巴车等公共交通方式。未经批准、超出工作地域的自驾车费用不予报销。 三、车辆权属管理 报销车辆费用的员工,该车产权必须是本人,并与公司签订《车辆费用报销协议》,不签订费用报销协议的不得享受车补。 四、车辆使用费管理及交通补贴 4.1、自备车的员工,除定额费用报销外,车辆的保险费、维护、修理费、磨损等其他费用一律由员工自理。 4.2、享受车辆费用报销的员工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违

章、违法事项与公司无关,责任完全自负。 4.3、已享受车辆费用报销人员及使用公司车辆人员不再另外报销交通补贴及当地交通费用。 4.4 郑州市区总监级以下非销售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300元交通补贴,已使用公司车辆的人员(如司机)不再报销此交通补贴。 五、申请程序 5.1所有适用本办法需享受车辆费用报销人员,必须通过申 请,取得报销标准后,每月凭发票完成审批后至财务部报销。 5.2交通补贴由员工提供出租车、公交车、地铁、加油发票 等有效票据报销,如需合并到工资发放,由个人提出申请并承担相应的个税。 六、职位变动的适用情况 6.1享受本费用报销及交通补贴的员工职位变动后,车辆月 使用报销标准于下个月开始执行变动后职位对应的车辆月使用报销标准。 6.2离职人员离职当月实际出勤不满12个工作日者,不享受 当月车辆费用报销及交通补贴。 七、车辆管理 7.1、已享受本办法的员工,缺勤7天的,扣发半个月的车辆使用报销费用或交通补贴;缺勤10天的,扣发当月的车辆使用费用及交通补贴费用。 7.2、已享受车辆费用报销的员工日常工作中原则上不再派车。市区范围内发生的交通费用均由本人自理,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和发放市内交通费补贴。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及员工自有车辆补贴标准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及员工自有车辆补贴标准(试行)为了妥善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并认真贯彻落实公司车辆管理制度,鼓励员工自己购车,并确保高效、安全使用车辆,经公司领导研究,结公司的现状,特制定本补充条例。 一、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1、行政部统一负责公司车辆的证照、保险、验车、牌照、稽核、维修监管、清洁检查、临时调派协调等各项管理工作。 2、公司员工在驾驶公司车辆前应与公司签订《车辆安全责任书》,见附件。 3、凡公司车辆其使用权均归公司所有,部分部门因其工作需要公司给予配车,其根本性质为公司车辆下发到部门,由部门临时代为管理,公司将不定时不定期的对下发车辆的管理进行跟踪,确保下发车辆的安全性及公司车辆的使用情况,同时评估该部门对公司车辆的管理情况;下发车辆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有效管理的部门,需将车辆交还公司,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4、若根据需要和可能临时征用部门车辆的,公司将根据情况补贴部门车辆实际油费。 5、车辆因特殊情况公车私用的,需报总经理处,获批后方可使用,且所有产生的费用由用车人个人承担,同时,在公车私用的过程中引发的各类交通、安全责任由借车人负责,在公车私用的过程中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与风险;。 6、公司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如:加油/气费、保养费、维修费等均需提供合法票据,特殊情况产生的费用的需向总经理报批,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车辆正常情况加油/气在固定的加油站进行,同时油/气卡每月固定时间段充值。 二、员工自有车辆管理办法: 1、凡公司员工合法拥有、且自己能合法使用的车辆,均可按《员工自有车辆补贴标准》填写《员工自有车辆补贴申请表》,通过备案、审批申请补贴。申请程序完毕后次月生效。

交通费补贴办法

员工交通补贴费管理方案 1.目的 随着新厂区的搬迁,离大部分员工居住地比较远,公司领导层本着完善员工福利,提升员工工作热情,最大限度为员工利益着想的原则,针对公司员工上班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本公司各职能部门、直属项目部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试用期员工不在此列。 2.公司及独立核算单位参照本办法,结合部门及员工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办法,公司批准后实施。 3.相关规定 3.1.总则: 3.1.1定岗定级发放交通补贴,根据职级和工作性质的不同,补贴金额也不同。 3.1.2.补贴是一种公司行为,是公司对员工因公在日常工作中各项耗费,及上下班发生的各项耗费进行一定程度的资金补给,而非对其所发生全部耗费进行实报实销。 3.2.对使用机动车辆员工的补贴方式 3.2.1.公司高管一律采取实报实销的补贴方式。部门经理及其以下的员工,交通补贴一经实际情况决定额度以后,为日常性定额补助费用. 3.2.2. 补贴采取票据报销形式,实行总额扣除方式;享受补贴的各职级人员,应持与车辆消耗有关的发票在限额内报销,或以与因公交通出行有关的有效发票凭证,在限额内报销。财务人员为享受补贴的各职级人员建立台账,载明补贴标准和总额度;相关人员每发生一笔车辆或交通费用,由财务人员进行明细登记,由报销人签字确认,逐笔抵减补贴总额度,直至减为零;

台账记录定期核对。 3.2.3.报销票据总额大于等于公司给定的补贴额度,即按公司给定相应职级的额度进行报销。大于补助额度的自行承担。 3.2. 4.报销票据小于公司给定的补贴额度,即按照票据的额度进行报销。对于节约有余的,年终根据结余金额进行奖励,奖励结余金额的50%。 3.2.5.采购、销售部门人员由于工作性质,需频繁使用交通工具,其补助额度可在该等级补助额度上适当浮动。 3.2.6.公司特殊时期如需要相关部门人员频繁外出办公,也可在相应等级补助额度上适当浮动。 3.2.7.已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交通补贴的员工,当职位变动后,其补贴标准次月起执行变动后职位对应的交通补贴标准。 3.2.8. 自备车由所属员工自行进行车辆的维修、保养,自行办理车辆年审、保险、路桥等手续及相应费用缴纳。 3.2.9.自备车由所属员工自行驾驶时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损毁等事件,由自己独立承担其经济法律责任。 3.3.对使用非机动车辆员工的补贴方式 3.3.1.对于不使用机动车辆的员工仅按照对应岗位的金额定额补助。不采取任何奖励方式。 4.补贴标准 4.1 按照0.7元/公里*10公里*2(上下班)的标准进行补贴,上下略有浮动。 4.2 特殊情况者,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可视员工情况而定。

员工购车协议

公司员工配车协议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 根据公司日常业务用车需要,需要公司新购置业务用车一辆,(以下所有“车辆”均指该号牌车辆),该车辆配置给公司业务部负责人xxx使用,现就该车辆日常使用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购置 1、车辆由甲方采取“贷款购车”的方式购置,购置首付款和后续的按揭还款均由甲方支付。 2、在车辆交付乙方使用前,与车辆购置、上牌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车辆的所有权和处置权,甲方日后对该车辆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时,乙方无异议权。 2、自协议签字日起算,前三年的日常维修费、保养费、年审费、保险费均由甲方负责,但对违反本协议有关车辆使用

规定造成的维修、保养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车辆公务行驶范围原则上限定于本市区域,对因公需要出市办理业务的,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同意后,路桥费可给予报销,其他原因产生的路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给予乙方车辆使用期间的燃油补贴费用,标准为每年度6-9月补贴1000元/月,年度其他月份补贴800元/月,该补贴标准不随油价涨跌浮动。 5、自协议签字日起算,在车辆使用前三年届满后,甲方可视乙方每年经营任务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将车辆所有权转让给乙方。对于具体的转让事宜,可日后另行协商加以补充。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车辆作为公司公务用车交付乙方后,由乙方全权负责日常管理事宜。乙方应设立车辆使用登记簿,记录车辆的日常使用情况,并于次月1日将上月登记簿上交公司办公室存档备查,并领取新的登记簿 2、公司其他部门或其他工作人员,因公需要使用车辆,应在车辆使用登记簿上相关栏次进行登记并签字。 3、乙方作为车辆日常管理负责人,必须首先保证公司公务用车需求,在不影响公务用车需求的前提下可作为私车使用。 4、乙方不得将车辆出租或转借他人使用。乙方将车辆用于私人事务时,应只限定于其本人驾驶,任何其他人员驾驶车

交通补贴管理办法

交通补贴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节约公司购车、用车成本及缓解车辆调度压力,加强公司交通费管理,规范交通费报销行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配车部门除外)交通费用管理,各产业公司和分(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参照另行制定管理办法,报董事局办公室通过执行。 3.0部门职责 3.1董事办:负责集团总部交通补贴报销标准的制定、核定需报销公里数标准、加油卡的统计购买及发放。 3.2人力资源部:负责计入工资福利部分交通补贴的计发。 4.0交通补贴类别及内容指引 4.1按照类别不同,交通补贴分为车辆补贴和公共交通补贴两类。 4.1.1车辆补贴:集团公司鼓励中层以上干部和经审批确认的核心技术骨干使用自带车上、下班和外出办事,根据工作性质给予包干性质的车辆费用补贴。该补贴是公司对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耗费进行一定程度的资金补给,而非对其所发生全部耗费进行实报实销。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耗损、过路、过桥、洗车、停车、油料等费用。 4.1.2公共交通补贴:集团公司按月为未购车的中层以上干部和经审批确认的核心技术骨干及一般员工提供的用于上、下班和外出办事(规定范围)的一次性包干性质的公共交通费用补贴。 4.1.3上述两项补贴对象均为集团总部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自转正起开始享受,以每月15日为界,可享受半月或全月交通补贴。 5.0车辆补贴管理办法 5.1补贴标准:根据集团公司配车及自带车两种情况,分别规定了补贴报销标准。 公司自带车、配车人员车辆补贴报销标准

单位:元/月 5.2.1符合补贴标准的各职级人员,均应填写《员工自购车补贴申请表》(附件一),提交车辆行驶证、员工驾驶证、车辆保险等复印件交行政部、财务管理部备档,该车产权必须是享受补贴人员或其配偶。 5.2.2享受公司车贴的人员在成都范围内(包括武侯、青羊、金牛、成华、锦江、高新、温江、青白江、新都、龙泉、大邑、金堂、崇州、邛崃、都江堰、双流、新津、彭州、郫县、浦江、资阳、简阳及仁寿和眉山区域,下同)原则上不得再使用公司车辆。 5.2.3享受车贴人员与未享受车贴人员同时出行成都范围内(或相近地点)办事,必须自行解决交通,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使用公司车辆。5.2.4凡紧急出差事项(成都范围外),或2人以上出差,而公司又无合适车辆调度时,若出差人员中有自带车者且符合车贴报销标准(已在公司备案),公司鼓励驾驶自带车出行。公司根据车辆排量按实际公里数核定报销,并据实报销过路桥、停车等费用(附件二)。 不同排量车辆补贴标准 单位:元/公里

公司公务车辆及职工交通补贴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及职工交通补贴管理制度 为统一公司车辆管理,合理兼顾公、私利益,有序有效控制管理成本,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适用范围: 公司现有业务用车辆川***和川***及今后购置的业务用车。 二、实行车辆专人日常责任管理: 公司业务车辆的管理部门为综合部,责任人为后勤人事专员,主要负责车辆的年审、保险管理,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各部门业务用车的协调、安排及车辆使用、借用登记。 三、车辆的派遣使用: 1、各部门用车前向综合部车辆管理人员提出用车申请,口头请示外出的时间、地点、用途,经同意后方可用车,并填写好用车记录。 2、车辆使用人要及时做好行车记录,准确记录出车时间,起始里程、行程、终止里程,乘车人员等相关记录。车辆使用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务时,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返回,应提前报告。 3、公司公务车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不得私自使用车辆。 三、车辆用油管理:

各用车部门要做好工作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工作和行车线路,节约用油。车辆使用人员加油时做好加油记录,垫支油费,按规定报销油费。 财务部负责对车辆用油情况进行监督、核算管理,对阶段性油耗指标较高的要及时指出。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定期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安排。车辆使用人做好出车、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车辆的日常小零件更换、定期保养、车辆突发故障维修在规定地地点进行,取得正规发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要求驾驶车辆,文明行车,安全行车,若因驾驶员自己原因造成的违章处罚,由当事人个人承担扣分和罚款。 2、车辆事故理赔流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由交警或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3、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并按保险理赔程序办理善后理赔事宜。 六、车辆租用管理: 1、职工因私使用公司车辆,要向综合部车辆管理员提出申请,在车辆空闲时可以借用,记录好起始里程,并按元/公里收

公司员工车辆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公司员工车辆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为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和企业发展变化的需要,提升公司形象,提高公司人员的办事效率,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有效控制车辆各项费用,并进一步加强公司运营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的实行范围仅限于江苏开源羊业科技有限公司正式聘用员工,有驾驶执照并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通过,符合享受本办法的员工。(特殊人员或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二、补贴标准 凡属本办法实行范围的人员,补助标准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员工级别及岗位特殊性综合确定。 三、车辆产权归属 1、已购或自购自备车的员工,该车产权必须是本人,并在公司备案。 四、车辆月使用补贴管理 1、已购自备车的,保险费由员工自己支付,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的补贴标准对员工进行补贴,补贴每月随员工工资一起发放。其它一切费用自理。 五、申请程序 1、所有适用本办法需享受车辆补贴的,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当月起可享受车辆使用补贴。 2、享受车辆补贴的人员,当月需在各部门规定时间之前,将足额的燃油发票送至办公室,未能按照规定时间送交燃油发票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当月车辆补贴。(燃油发票日期必须是最近两个月的日期,否则无效)。 3、办公室审核燃油发票金额与日期,随考勤统一转至财务部,由财务部核算在当月工资中。

六、车辆管理 本办法执行后,已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用车时必须坚持以服务工作为原则,提高工作效率为前提,加强公司对内对外的办公形象为根本原则。办公用车管理具体如下: 1、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必须坚持车辆以服务工作为原则,公司确需派用享受车辆补贴员工车辆的,该员工应予以积极配合。 2、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日常工作中(除外出人多等特殊情况外),公司原则上不再派车。泗阳城区范围内发生的除燃油费外的交通费用均由本人自理,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3、确因工作需要出泗阳城区的长途用车,需经总经理批准,车辆补贴根据实际情况报销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 4、在用车期间,车辆发生的违章,肇事,罚款,均由驾驶员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七、其他规定 车辆月使用补贴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逐年调整,本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 江苏开源羊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日

车辆补贴管理办法

江苏宏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车辆补贴管理暂行办法 (讨论稿) 第一条随着公司经营管理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领导对外联系和接洽工作日益增加,为了提高日常工作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提升公司的对外形象,保证车辆的安全及高效使用,促进企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宏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经营层全体人员(在适当时机逐步推广到项目经理及中层管理干部)。 第三条公司车辆补贴管理坚持“确定基数,与业绩挂钩,费用包干,节超自理”的原则。 第四条车辆补贴对象及标准 1、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规定,配置一定标准的公务车;总经理助理可以自备公务车,自备公务车需提供自有车辆产权证明(本人或配偶所有),也可以不备车享受车辆补贴。 2、车辆补贴标准: ①公司经营层所有人员每人每月车辆补贴基数为元; ②车辆补贴标准与经营业绩挂钩。除车辆补贴基数外,总经理按营业销售收入的‰;常务副总经理按公司业务经营额的‰;副总经理按公司生产施工总额的‰;总经理助理按直接管理的工程项目和参与业务经营活动总额的‰计发各自的车辆补贴,费用包干,节超自理。 3、车辆补贴的范围包括:汽车驾驶员工资及各项补助、油票、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检测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等。 4、其他: ①享受车辆补贴的非公务车辆,必须在公司生技科备案,备案的资料包括:车辆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产权非本人的,需提供产权人与本

人的关系证明,或者产权人委托本人长期使用的证明,如:结婚证复印件、车辆使用委托书)、购车发票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复印件、交强险发票复印件(有效期内)、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 ②不能完整提供车辆备案资料的,视同享受无车车辆补贴,按上述标准的40%计发,执行无车人员的车辆补贴标准。 ③凡在公司备案享受全额车辆补贴的人员,必须保障本人日常工作用车,公司办公室不再派发车辆,如一年内发生3次因无车而影响正常工作的,从第三次发生的次月起连续24个月,执行无车人员的车辆补贴标准。 ④公司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购置自有车辆,目前无车人员购买车辆后,且及时到公司生技科备案的,从备案的当月起,享受相应标准的全额车辆补贴。 ⑤无车人员的工作用车由公司生技科负责统一派车,特殊情况下,办公室可调用公司备案的车辆,费用由用车人金额支付,在车辆补贴费用中扣除。 ⑥公司有重大集体活动时,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调配所有备案的车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 第五条车辆费用的管理 1、公司统一配备的公务车由公司统一管理,车辆费用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据实按票报销,由用车人承担起全部费用,在车辆补贴费用中扣除。或者由用车人自行负责处理,到公司领取车辆补贴费用。 2、非公司统一配备的其它车辆所产生的费用,按规定领取车辆补贴费用,不再报销包括燃油、维修、过路、过桥、年检、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 3、公司安排公务车长途出车的,公司先垫付燃油、过路费等相关费用,由用车人签字确认,在其车辆补贴费用中予以结算。 4、经营人员使用的所有车辆违章罚款,均由驾驶人自行承担或用车人

员工车辆补贴管理制度

员工车辆补贴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明确私车公用,以及相关费用的处理,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满足以下条件的员工,享受公司车辆补贴 1)公司正式员工,具有车辆驾驶资格; 2)拥有车辆且车辆用于上下班及日常办公所需; 3)提出车辆补助申请,经公司批准。 三、补贴标准 补助标准由根据员工在公司任职职务、以及车辆的排气量确定。 四、补贴方式 燃油补贴:公司统一办理加油卡,每月25日,根据补贴标准,给加油卡统一充值。 保养补贴:每季度末,公司按照补贴标准报销员工车辆保养费用。 五、申请程序 1、满足要求的员工填写《车辆补贴申请》,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即可享受车辆补贴。 2、已享受本办法的员工,职位变动后,行政部根据职位变动的,变更补贴

标准,并于次月开始执行变动后职位对应的车辆月使用补贴标准。 六、车辆管理 本办法执行后,已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用车时必须坚持以服务工作为原则,提高工作效率为前提,加强公司对内对外的办公形象为根本原则,具体如下: 1、已享受本办法的员工,根据实际出勤比例核算补助费用。 2、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日常工作中(除外出人多等特殊情况外),公司原则上不再派车。本市区范围内发生的交通费用均由本人自理(因到外地出差而产生的本地交通费除外),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3、长途出差(出市),原则上以公共交通工具为主。确因工作需要驾车出差的长途用车,公司报销过路费并按照耗油情况补贴燃油费,燃油补贴充值到加油卡中。 4、未享受本办法的员工,需要办公用车的,由公司管理部统一安排。 八、其他规定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车辆补贴办法自动失效。

公司员工福利配车制度word版本

关于门市经理,副经理购车补助的规定为激励员工勤奋工作,拼搏进取,提高效率,创造最佳业绩。同时给员工提供现代工作和生活方式,改善员工工作和生活条件。实施公司的人才发展战略,弘扬企业精神,培养和建立公司的核心人才团队,激励和保障具有专业能力和较高管理水平的核心人才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决定在正常薪酬体系之外,为公司的核心人才配备交通工具。为指导该项措施的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补助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忠诚于公司,有开拓精神。带头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工 作任务。 2.现任的经理,副经理 3.能无偿的到工地及业主家处理售后服务 4.能无偿的为公司执行出车及服从公司派车,为公司服务。 二. 补助办法 1. 现任经理在购车时一次性补助2万元,副经理补助1.5万元 2. 自公司审批并购车后,每年没车补3000元,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任务后(按各门市分别计算)再补2000元,完不成的不补,每年年底计算补助。 3. 补助期限为三年。 三. 其他条件 1. 接受补助人员必须在公司断续留职三年以上,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按实际工作时间为准,包括产假,婚嫁,超出的视为请假,不计算在工作时间之内)请假超过半年的按自愿离职处理。 2. 在自购车起三年时间内无故离职或由于个人原因被公司辞退的,个人无条件全额返还公司为其配车所支付的费用。 四.车辆管理: 1. 所购车辆以个人名义过户,车型由个人选择,产权归个人所有。 2. 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税、车牌、保险单等各种证件应齐全。 3. 车辆日常使用以及维护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4. 除上述费用外公司不承担车辆其他任何费用,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 保险公司按规定理赔外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关于私车公用费用补贴原则及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私车公用费用补贴原则及管理办法(试行) 1、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为提高办事效率,公司针对因公务临时外出或长期用车需要,员工使用私人车辆的情况,对私车公用的员工进行一定的费用补偿,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 3.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3.2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审批。 3.3公司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4、细则 4.1、私车公用的申请 4.1.1因公务外出应首先向办公室申请使用公司的公共车辆,在公司公共车辆无法提供时,可申请私车公用。 4.1.2员工确因公务需要临时使用私车外出时,必须事先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及行驶记录表》(附表)中的“私车公用申请”部分,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外出。 4.2.3员工的私车公用申请和费用审核由部门经理审核批准,部门经理的私车公用申请和费用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4.2、私车公用费用的报销程序: 4.2.1员工即时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及行驶记录表》→填写费用报销单(《私车公用申请及行驶记录表》为报销附件之一)→报部门经理审核→报财务部对费用金额进行核算→报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报销。 4.3、私车公用费用报销范围 4.3.1私车公用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4.3.1.1公务目的地单一,可乘公交车、交通专线车或地铁往返的,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私车前往,产生的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4.3.1.2公务目的地较少(两个以内),且单边里程在10公里以下私车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4.3.1.3对销售部业务员的日常工作,原则上不纳入报销范围。 4.3.2私车公用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4.3.2.1目的地在三个以上且在短时间(一天)内需要办理完成的公务,产生的私车公用费用可纳入私车公用费用报销范围。 4.3.2.2虽公务目的地单一但因携带物品较多、较重而不便乘坐公共交通的私车公用,可纳入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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