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索引号:GZ15062006034924 主题分类:建筑施工管理

发布机构:省建设厅发文日期:2001年3月26日

开始施行日期:失效日期:

名称: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文号:主题词:

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

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我省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明确验收及备案程序与容。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围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地下铁路、给排水、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细则。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监督。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对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的机构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或其委托的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负责办理。

备案机关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立专门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七条竣工验收备案是一种程序性的备案检查制度,是对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进行规化、制度化约束的强制性控制手段,竣工验收备案不免除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

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报送国家规定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文件,接受监督检查并取得备案机关收讫确认的行为。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前准备工作:

(一)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验收规、评定标准全面检查所承建工程的质量,自评工程质量等级、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附表一),经该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建设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应先提交监理单位核查,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审核完毕,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报送建设单位。

(二)施工、监理单位应按本细则附表要求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附表二)、《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附表三)、《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附表四)、《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附表五)。

(三)监理单位应具备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对监理的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出《工

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法人代表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给建设单位。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给建设单位

(五)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提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取得合格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六)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在计划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组成员、验收方案连同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附表六)提交质监机构检查,质监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审查完毕。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发出整改通知书,待整改完毕后,再行验收。对符合验收条件的,可按原计划如期进行验收。

第九条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和文件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一)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容;

(二)《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三)《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四)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五)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和进场试验报告;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附表七);

(九)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十)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十一)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分别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十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十三)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结论。

第十条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验收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向验收组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三)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四)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五)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含土建、设备安装等)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由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表八)。《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容。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六)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围的工程,其竣工验收应当有城建档案馆参加。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六个月,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建设档案。

第十一条质监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资料、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实施现场监督。发现工程竣工验收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为或工程存在影响结构安全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隐患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主要容。第三章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第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下列文件和办理备案手续: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五)《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六)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七)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八)规划验收许可文件;

(九)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十)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十一)《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二)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附表九)和《住宅使用说明书》(附表十);

(十三)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附表十一)。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备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附表十二);

(二)建设单位持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及本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的文件,向备案机关申报备案;

(三)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文件后,根据《质量监督报告》及检查情况,15个工作日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部门、质监机构和备案机关各存一份。

第十五条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表格填写容必须真实、准确、文字简练、字迹清楚,应采用打印件或用钢笔填写。

第十六条备案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之日起

15个工作日提出责令工程停止使用、限期整改、重新组织验收等备案处理意见:(一)验收程序不符合规定要求;

(二)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容不齐全或者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三)竣工验收报告反映的质量情况与《质量监督报告》严重不相符;

(四)备案机关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行为,且存在结构安全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隐患。

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重新组织验收的工程,由质监机构跟踪监督其整改情况和重新组织验收的情况,并向备案机关报告。未经重新组织验收认定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备案机关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建设单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必备文件。

第四章罚则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15个工作日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由备案机关根据建设部第78号令第九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由备案机关根据建设部第78号第十条规定,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由备案机关根据建设部第78号令第十一条规定,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验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责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备案之前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设单位擅自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据建设部第78号令第十二条规定,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办理备案手续的,由有关机关根据建设部第78号令第十三条规定,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未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有关文件、表格中要求监理单位填写的容,由建设单位填写。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建设厅2001年3月26日印发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要求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要求 一、验收及移交程序 移交时间期限:竣工后六个月内 验收及移交程序:由建设单位提出验收及移交,按项目验收及移交。由建设单位先对各单位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及审查,满足档案归档要求后向档案主管部门提出验收及移交申请。 二、城建档案归档和移交进馆范围 (一)城建档案归档范围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工程声像档案等六个部分。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主要包括:立项文件;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审批文件;工程概预算等财务文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机构设置、资质及人员任命文件等。 2、监理文件主要包括: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文件;监理定期报告及专题报告等。 3、施工文件主要包括:施工技术准备文件;施工现场准备文件;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施工联系文件;工程事故处理记录;施工原始记录及汇总;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汇总;施工过程性观测记录;功能性试验记录;施工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样检测报告;竣工测量资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文件等。 4、竣工图:包括项目建设工程全套纸质竣工图及相应的CAD电子文件。国标或部委发布的通用图集不归档。经批准,部分行业工程和特种工程可提交PDF

格式竣工图电子文件。 5、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竣工总结及评估报告、工程验收记录、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证书、决算和审计文件等。 6、工程声像档案:记录工程项目规划征地、勘探、设计、奠基、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照片、录像带等音像材料。 (二)城建档案移交进馆范围 1、房建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产生和形成的档案,移交进馆范围依据市档案局发布的《建筑工程A类工程档案卷内目录》、《建筑工程B类工程档案卷内目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卷内目录》执行。 2、对于行业工程和特种工程,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初期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根据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相关的标准规范,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归档细则,明确项目建设各阶段和各专业工程或分部分项(单元)工程应形成的工程文件材料以及使用的施工用表。归档细则由建设单位报市档案局确认,档案移交进馆范围按归档细则确定的内容执行。 三、档案形成要求 (一)按实际情况形成工程档案 一般情况下,按照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形成相应的工程档案。在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若遇到合同无法履行或变更的情况下,需书面写明情况。 特殊情况下,施工内容与合同发生差异或人员有变更,按实际形成工程档案。(如○1项目经理或总监发生了变更,而建设单位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时,由建设单位提交情况说明。○2现监理无高压外线监理资质,由建设单位另外请有资质的监理专门对高压外线施工内容进行监理的情况。)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1、桩基施工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桩基验收记录表(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B、桩基自评报告 C、桩基验收会议纪要 2、施工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基础分部(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地基与基础验收记录表 b、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记录 c、基础自评报告 d、基础验收会议纪要 B、主体分部(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主体验收记录表 b、主体分部验收记录 c、主体自评报告 d、主体验收会议纪要 D、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三天内盖完施工方、设计、勘察、监理、建设方章) a、竣工验收记录 b、竣工自评报告 d、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E、各种核查要录(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b、屋面、有水房间楼地面灌水试验记录 c、钢材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d、水泥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e、砼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f、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g、砖石(砌块)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h、其它材料、构件核查要录 F、其它必备资料(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记录 b、工程质量保修书 c、住宅质量保证书 d、住宅使用说明书 E、备案资料 a、市管工程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单(竣工验收后十天内盖完商砼站、墙改办、市场站、安全站、造价站章) 注:1、造价站的章为成本部协助完成。 2、市场站必须在室外道路、景观完成后才验收。 b、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后三天内盖完施工方、设计、勘察、监理、建设方章) c、武汉市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竣工验收资料合格后三天内) 3、监理单位所需资料(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桩基评价报告 B、地基与基础评价报告 C、主体评价报告 D、竣工评价报告 4、建设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前期手续(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工程施工许可证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总1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条件后,填写《单 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加相应的竣工资料,向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预验收。 竣工资料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2、监理单位(总监)收到《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后,及时组织预 验收。 内容包括:对工程实体检查验收、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内容进行核查。 通过预验收后,施工单位编写《工程质量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编写《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及时《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汇齐附件报建设单位准备工程竣工验收。附件包括: (1)《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竣工图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上述文件后,及时编制《竣工验收通知单》,报质监站。 《竣工验收通知单》附件: (1)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总平面图; (2)监理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 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4、质监站确认竣工验收方案,并在《竣工验收通知单》上签署意见。 5、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成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单位(子单位)工 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监站开展同步监督。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记录表》。 6、建设单位在验收完成后7个工作日持《竣工报告》、《单位(子单位)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报质监站存档;15个工作日内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到当地园林绿化局办理备案手续。

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汇编

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汇编 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OO五年三月

目录 1、竣工验收条件 2、竣工验收程序 3、竣工验收文本 4、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1.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已报质监站审查通过)。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2.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②、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③、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④、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1)施工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3)验收条件②③④⑨⑩项规定的文件。 4)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商品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料

商品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料 一、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工商业单体建筑工程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目录;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建筑节能实施情况);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5、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建筑节能审核意见); 6、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以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7、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桩基完整性、承载力检测报告,砼、砂浆强度抽查报告,沉降观测记录,垂直度检测记录); 8、室内环境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9、建筑消防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0、建筑防雷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1、规划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2、工程造价、城建档案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4、质监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安装部门核发的现场安全验收合格证;

二、居住类商品房建筑工程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目录;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建筑节能实施情况);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5、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含建筑节能设计审核意见); 6、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以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7、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桩基完整性、承载力检测报告,砼、砂强度抽查报告,沉降观测记录、垂直度检测记录); 8、室内环境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9、公安消防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0、建筑防雷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1、规划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2、居住配套设施专项验收合格文件(道路、给排水、电力、电气、燃气、园林绿化、环卫等); 1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4、《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5、质监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操作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操作规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条件后,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 报验表》,并附加相应的竣工资料,向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预验收。 竣工资料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2、监理单位(总监)收到《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后,及时组织预验收。 内容包括:对工程实体检查验收、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内容进行核查。 通过预验收后,施工单位编写《工程质量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编写《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及时《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汇齐附件报建设单位准备工程竣工验收。附件包括: (1)《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竣工图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上述文件后,及时编制《竣工验收通知单》,报质监站。 《竣工验收通知单》附件: (1)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总平面图; (2)监理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 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4、质监站确认竣工验收方案,并在《竣工验收通知单》上签署意见。 5、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成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 录》,质监站开展同步监督。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记录表》。 6、建设单位在验收完成后7个工作日持《竣工报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记录》报质监站存档;15个工作日内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到当地园林绿化局办理备案手续。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 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 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 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 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 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 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 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 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 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 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位(元)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第7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元)工程均竣工验收 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 资料一式三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 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 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 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

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健设单位)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验收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制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工程类别及数量、工程规划红线确定的实施范羽、工程实际实施的具体范用(如有未按规划实施完成的,应说明合法原因),工程造价,开工、完工日期、工程主要结构设计(如道路地基处理情况,底基层、上基层、而层厚度等)情况,工程确左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全称)及相关责任人及资格证书号° 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办理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情殉(办理时间,证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情况(如滞后报监应说明原因):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勘察、设讣、施工、监理及主要原材料、设备、构件采购进行招标的情况; 勘察设计文件审查情况。 对本工程勘察工作的评价: 勘察单位合同履约情况;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强制情标准情况;提供的地质报告质量情况;按规左参加地基验槽、桩基验孔、基础验收情况。 对本工程设计工作的评价: 设计单位合同履约情况: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强制性标准情况;设计质量情况:设计文件交底情况; 按规立及时签发设讣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工程出现因设汁不当造成质量问题,参与技术处理的情况,按规左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及备案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及备案资料目录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工程完成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后,施工单位进行自评,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A4纸、打印)。该报告须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A4纸、打印)。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A4纸、打印)。该报告须经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建设单位完成上述1、2、3条工作后,验收前3日内将综合验收参加的单位及时间通知市建委综合科,并书面提出验收申请要求,验收时市建委综合科现场进行监督。经规划、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对工程进行检查,建设单位取得上述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5、建设单位填报工程竣前检查申报表,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竣前检查意见。建设单位已组织施工等单位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工程竣前检查质量监督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竣工前检查,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通知建设单位按

照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三、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分管质量经理)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 2、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质量监督机构。 3、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及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验收意见等(A4纸、打印)。该报告须有项目负责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备案所需文件整理齐全,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备案资料报市建设委员会综合科申请备案。 2、对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地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成都地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政府各个窗口汇总) 一、基本资料 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质检站); 2.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建设单位委托函;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勘测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测绘报告; 5.房产测绘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 6.城建档案竣工资料审核意见; 二、规划建设局负责验收部分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备2份(规划局质监站); 2、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意见书; 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4、电梯扶梯工程验收合格证; 5、工程结算书(封面有甲乙双方盖章和造价师资质章); 6、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

7、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隐蔽工程记录、质量保证和自检材料、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等质量备案资料; 8、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防护设备厂等单位出具的该项目人防工程资料评估报告; 9、涉水事项竣工图(含总平图)、设计变更书(取水、排水、节水、等); 10、取水工程验收报告; 11、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12、验收公示材料和公证材料。 13、质监站监督报告 14、竣工验收报告 三、经济发展局建筑工程环保和安全设施验收资料: 1、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涉及柴油发电机、中央空调等强躁音设备项目和产生餐饮油烟、产业废水项目); 2、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1)、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5份; 四、市消防支队负责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资料: 1、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2、自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合同; 3、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施工安装单位对隐蔽工程、固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的记录及水系统的耐压试验报告(责任人签字); 4、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抽样检验报告及燃烧性能证明材料、阻燃制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5年9月10日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说明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治理暂行方法》建设部令(2000年)第78号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 0300-2001的规定,为确保新北区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及正常使用,现结合新北区实际情形,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按下面流程进行。 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区质监站)实施监督,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备案由区质监站具体承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由区都市治理与建设局城建处具体承办。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共分三时期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期、竣工验收时期和竣工备案时期。 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时期 1.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一样以单位工程为验收单元。每个单位工程(包括各类单体建筑物,小区内道路、各类管线,装饰装修30万元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及设备安装工程)按合约内容施工终止,专门复杂的工程如大型综合建筑,能够依照“统一标准”的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细分验收单元。 1.2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监理)单位提 出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觉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成报告等。 1.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由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区质监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 验收、 源自于建筑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03089096.html,/、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一、竣工验收流程“十步走” 01 施工单位自检评定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02 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3 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4 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 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05 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06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07 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08 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09 工程验收合格 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10

江苏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网上备案办理指南

江苏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网上备案办理指南 一、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第二条、第六十一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第四十九条); 3.《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号令); 4.《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二、网上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原件); 2.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原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原件); 4.工程竣工报告(原件); 5.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6.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7.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8.规划、环保、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9.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原件);

10.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 11.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仅住宅工程提交,原件); 12、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仅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原件); 13.法规、规章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原件扫描录入系统,原件随工程资料存入城建档案馆的,相关资料复印件须有城建档案馆的盖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网上备案流程 网上申报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流程如下: 系统登录→在线填报→扫描上传→持原件至窗口领表 1.系统登录:建设单位登录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门户网站(: 8089/Jsjzyxyglpt/faces/public/default.jsp),在业务系统栏目下点击“竣工验收备案”即可进入到竣工验收备案子系统登录页面,建设单位输入自己的用户名(9位组织机构代码)和密码,即可登录竣工验收备案主界面。 2.网上申请:建设单位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流程:点击“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主界面的“竣工备案申请”菜单→选择“新增备案项目”→输入项目名称关键字(或监督注册号)选择项目→选择该项目施工许可证号(或上传施

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市政)

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 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单位建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具备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验收暂行规定》要求的竣工验收条件,现拟定于___月___日进行竣工验收,妥否,请予以答复。 附:1、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及验收方案(附表1) 2、工程竣工验收基本条件核查记录表(附表2) 3、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控制资料监督核查登记表(附表3)。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签字) 建设单位__________(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分组姓名单位专业职务职称 (组长) 土 建 组 (组长) 安 装 组 竣工验收组应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含分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企业相关负责人,本表有建设单位拟定。

工程竣工验收基本条件核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 基本条件核查: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完成()未完成() 2.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已交()未交() 3.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已交()未交() 4.五方负责单位(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质量评价报告 已交()未交() 5.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有()没有() 6.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有()没有() 7.室内环境检测报告有()没有() 8.只能检测报告有()没有() 9.沉降观测报告有()没有() 10.外窗三性试验报告有()没有() 11.电梯工程检测报告有()没有() 12.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没有() 1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有()没有() 14.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有()没有() 15.其他文件 核查意见: 1.基本条件齐全,同意竣工验收() 2.基文件不齐全,须重新申请竣工验收() 监督员年月日 注:1、在基本条件核查()打“√” 2、重新申请竣工验收的工程,须重新填写此表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1、桩基施工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桩基验收记录表 B、桩基自评报告 C、桩基验收会议纪要 2、施工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 、基础分部 a、地基与基础验收记录表 b、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记录 c、基础自评报告 d、基础验收会议纪要 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B、主体分部(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主体验收记录表 b、主体分部验收记录 c、主体自评报告 d、主体验收会议纪要 D、竣工验收 a、竣工验收记录 b、竣工自评报告 d、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竣工验收后三天内盖完施工方、设计、勘察、监理、建设方章) E、各种核查要录 a、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 录 b、屋面、有水房间楼地面灌水试验记录 c、钢材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d、水泥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e、砼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f、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g、砖石(砌块)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h、其它材料、构件核查要录 F、其它必备资料(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记录 b、工程质量保修书 c、住宅质量保证书 d、住宅使用说明书 E、备案资料 a市管工程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单(竣工验收后十天内盖完商砼站、墙改办、市场站、安全站、造价站章) 注:1、造价站的章为成本部协助完成。2、市场站必须在室外道路、景观完成后才验收。 b、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后三天内盖完施工方、设计、勘察、监理、建设方章) c、武汉市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竣工验收资料合格后三天内) 3、监理单位所需资料(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 、桩基评价报告 B、地基与基础评价报告 C、主体评价报告 D、竣工评价报告 4、建设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前期手续(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工程施工许可证 C、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 d、验收监督通知单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图

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图 一、工程竣工,为验收作准备 1、施工单位进行自查质量,自评质量等级。 2、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如实行监理的,先提交监理单位核查再报建设单位。 3、施工、监理单位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4、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作《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6、建设单位提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进行专项验收。 7、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向质监机构提交验收组人员名单、验收方案连同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验 收条件审核表》。质监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二、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已具备下列条件和文件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和进行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许可文件; 11)、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分别出具的验收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论。 2、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3、质监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资料、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实施现场监督。 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单位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六份);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六份); 3)、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5)、施工许可证;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已审图的); 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公司); 8)、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 9)、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 10)、规划验收许可文件(规划部门); 11)、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2)、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3)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4)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基他文件。 2、质监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已实施施工安全评价的工程 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安监机构向备案机关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3、以上5)、6)、10)、11)、12)项资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其他资料均需原件,除指定份数外均 为一式一份,建设局除保留必要资料外,其余资料在竣工验收备案完毕后退还。(办理时间:十五个工作日) 四、市建设局发《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证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程序和要求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程序和要 求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程序和要求 一、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2、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二、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应具备的条件: 1、应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 2、经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备案; 3、室内环境质量及水电检测合格并报告齐全; 4、经过公安消防、环保等单项验收并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5、经过了由建设单位组织并经质监站监督的竣工验收; 6、技术资料经过质监站监督员审查合格,并将质监站存档资料交给监督员存档; 7、技术资料经过当地城建档案部门初审合格并取得档案初验认可证;

8、备案时还应提交的其它相关资料: ⑴、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备 -1表); ⑵、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 -2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含施 -1、2、3、4、7表及备 -3、4、5表); ⑶、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备 -6表); ⑷、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备 -7、8表); ⑸、法律、规章规定必须提交的其它文件(含电信、防雷、竣工结算及劳保基金收讫文件)。 三、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 1、经过室内环境质量及水电检测合格,技术资料交监督员审查合格、送档案馆初审合格并取得初验认可证,经消防、环保等单项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认可或准许使用的文件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到备案机关领取备案表及备案文件目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将质监站存档资料交给监督员; 3、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备案文件目录中的要求将文件整理齐全后交备案机关审查; 4、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收文件齐全后,应当及时办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违法违规的处罚依据:

项目验收和移交

项目验收和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是项目开发建设期的最后一个环节。竣工验收阶段的主要工作就是对项目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与评定,考核其是否达到了项目决策所确立的质量目标: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经正式验收的项目才可办理交接手续,移交给业主。 (1)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①旌工单位承接的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可报请竣工验收 A。生产性建设项目;生产性工程和辅助公用设旖,已按设计建成,并能满足生产要求;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符合要求,已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产品;生产性项目中的职工宿舍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旆以及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B。非生产性建设项目: 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土建工程及房屋建筑附属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煤气等已安装完毕;室外各管线已旖工完毕,可向用户供水、供电、供暖气、煤气,具备正常使用条件;②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也可报请竣工验收工程项目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但允许有少数非主要设备及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或工程虽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完,但对项目投入使用影响不大,也可报请竣工验收。 (2)项目竣工验收程序①施工单位作项目竣工预检预检一般三步进行。首先由旆工队长组织有关职能人员,对拟报竣工项目,据旆工图、合同和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工程处据旌工队的报告,再组织生产、技术、质量、预算等部门进行自检。经检验确已达到竣工标准后,填报竣工验收通知单:公司根据工程处的申请,有必要时,再组织公司一级的预检。 ②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旋工单位在进行自检,确已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正式向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③审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监理部门在收到旆工单位的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参照验收标准和该项目工程合同的要求,审查报告内容,看是否具备验收条件。 ④组织项目初检项目初检是由工程监理人员组成检查班子对项目进行的初步检查。在初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整改。 ⑤项目正式验收在初验合格的基础上,由监理工程师牵头,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旋工单位参加的,按检验程序和验收标准进行的项目正式检查验收。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