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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法的内部体系(张新宝)

人格权法的内部体系(张新宝)
人格权法的内部体系(张新宝)

人格权法的内部体系

张新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上传时间:2003-12-15

无论是将人格权法作为民法典单独一编加以规定[1],还是将正面保护人格权的内容规定在民事主体制度中[2],都不可回避以下问题:人格权法需要对哪些具体类别的人格权做出规定,对于不能完全列举的人格权和人格利益采取什么样的立法模式加以保护。这就是人格权法的内部体系问题。

一、比较法上的观察:人格权法内部体系的形成

尽管《拿破仑法典》(《法国民法典》)被认为是资产阶级革命胜利标志的法典,但是它并没有对人格权做出概括的或列举性的规定,直接涉及人格权的条文第九条(任何人有权使其个人生活不受侵犯)是1977年的法律追加的。但是各种具体人格权受到侵害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侵权行为法上的救济,由于法国民法采用了一般条款的侵权行为法立法模式,宽泛的将侵权行为法通常能给予受害人最广泛的救济。

《德国民法典》也没有对人格权做出概括性的保护规定和正面的列举性规定,但是在侵权行为法部分列举了五种绝对权利,包括生命、身体、健康、自由和财产所有权。此外《德国民法典》824条规定了“信用损害”,第825条规定了“诱使同居”。前者被引申为关于“信用权”的规定,后者被引申为“妇女贞操权”的规定。在后来的判例中,德国最高法院又确认了“一般人格权”和企业的“营业权”。前者主要保护名誉、隐私以及人格尊严,后者主要保护经营者尚未上升为财产权的经营利益。[3]从某种意义上讲,《德国民法典》中的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信用权、妇女贞操权以及一般人格权。这个“一般人格权”并非对各种具体人格权的抽象和概括,而是对第823条第1款未能列举而又需要加以保护人格利益的补充性规定。信用权除了具有人格利益的内容外,还具有经济利益的内容,而且在最高法院确认“营业权”和“一般人格权”以后,相关的案件多适用这两种“裁判上的”民事权利规范予以保护。至于规定“妇女的贞操权”的第825条,则是已经死去的法律,半个多世纪以来法院从未适用它判决过案件,理由是违反了男女两性实质平等的原则。近晚颁布的一些民法典大大增加了对人格权的规定,《埃塞俄比亚民法典》在第一编(自然人)第一章(人格与内在于人格的权利)中专门设“人格权”一节,规定了居住自由、住所不受侵犯、宗教自由、行动自由、婚姻自由、身体权、执业秘密、肖像权、通信不受侵犯等具体人格权,同时也规定了保护人格权的抽象规则,如关于人格效力的规定。接下来的一节则对姓名权做出了详细规定。《越南民法典》与《埃塞俄比亚民法典》大致相同,在第二章(个人)第二节专门规定了人身权(人格权),包括对人身(人格)权的一般规定,对姓名权、肖像权、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权、名誉和人格尊严、私生活秘密权、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国籍权、住所安全权、宗教信仰自由权、迁徙和居住自由权、劳动权、自由经营权、自由创作权等。

在人格权方面,近两百年的民法典立法进程大致走出了这样的轨迹:(1)从民法典不对人格权做出抽象规定和具体列举发展到民法典既对人格权做出抽象规定又对人格权进行具体列举;(2)从民法典仅仅在侵权行为法范围内对人格权保护进行消极规定发展到民法典在

“人法”部分对人格权做出积极的正面宣示性规定;(3)由于各国基本法律制度的差异,即使是对人格权进行正面列举规定的,所列举的具体人格权种类也不完全一样,但是对一些主要人格权的列举是大致相同的,它们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

二、建立我国人格权法内部体系的若干因素

建立我国人格权法的内部体系,除了需要总结与借鉴国(境)外民事立法经验外,还需要考虑如下因素:(1)民事权利的本质特征以及民事权利与宪法基本权利与自由的关系;(2)民法通则公布以来民事立法、司法(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方面的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

民事权利是私权,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私人(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方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必须以他方民事主体负有民事义务为条件。同时,作为私权的民事权利必须以财产利益或人身利益为内容。就人格权而言,与权利人相对的义务主体为其他民事主体而不是国家或其他社会组织;人格权权利人在具体人格权中享有明确的人身利益,而非财产利益。基于这样的认识,受教育的权、劳动权、宗教信仰自由权等不宜作为我国民法上的人格权,因为权利主体实现这样的权利主要不依赖于其他民事主体履行义务(多为不作为的义务),而是依赖于国家、其他社会组织的积极作为行为。如果我们将不具有民事权利基本属性的权利或利益纳入民法的保护范围,不仅不能对这样的权利或利益提供适当的保护,而且会影响到真正属于民事权利范围的人格权的保护。

近日,笔者与一位德国法官Christian Schmitz-Justen讨论民法典立法方面的理论问题,[4]他认为《德国民法典》虽然没有对人格权做出详细规定,但是由于宪法对人格权保护有比较全面的规定,因此不妨碍对人格权的司法保护。而且,德国有专门的宪法法院,专注于人权、人格权方面的案件审理。因此,他建议在宪法中已经规定的人格权无须在民法典中加以规定。德国的经验不完全适合于我国,德国宪法迟于民法典制定,可以对民法典本该规定而没有规定的人格权规范加以补充;同时,我国也没有与德国相类似的宪法法院。

人格权与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以至于有人甚至认为人格权是宪法性质的权利。我国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最主要的职能就是确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同时对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做出原则性规定。我国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做出了宣示性规定,这些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政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社会方面的权利和自由、民事方面的权利和自由。但是这样的宣示性规定不能代替部门法对各种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具体化规定,有的权利和自由需要刑事法律详细规定和保护,有的需要民事法律详细规定和保护。因此,我们不能说某项权利包括人格权能够找到宪法上的依据,就否定其民事权利的性质而定义为宪法权利。如果这样思考问题,所有权利差不多都能找到宪法依据,都可能被“宪法化”,其结果是取消部门法。我们认为,在制定民法典时应当充分发挥宪法已经确认的人格权规范的积极功能,对这些规范进行扩展和充实,以建构我国人格权法的内部体系。比如,贯彻宪法规定的人格尊严(第三十八条)原则,建构名誉权保护制度,贯彻宪法规定的住宅权(第三十九条)和通信秘密与自由权(第四十条)建构隐私权保护制度。民法通则虽然比较简略,但是对人格权的保护颇多创新,而且受到许多国际法律评论家的广泛好评。[5]因此,在建构我国人格权内部体系时应当充分总结民法通则的立法经验,也要

总结其他民事立法的经验,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人格尊严的保护就很有积极意义。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一系列司法解释中确认了对自然人隐私(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的司法保护,确认了对死者遗体、名誉、隐私等人格利益的司法保护。我们应当系统总结我国近20年来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经验,以建构我国人格权法科学的内部体系。

基于上述讨论,我们认为我国人格权法的内部体系是:第一层次,对人格权的一般规定(不要称为“一般人格权”,以免与德国最高法院确认的“一般人格权”混淆),正面宣示对人格尊严、人格自由和安全以及人格平等的民法保护;第二层次,对各种具体人格权的列举性规定,包括对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的列举性规定,同时对这些权利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第三层次,对需要保护的某些人格利益(如死者的遗体、名誉、隐私等)和将来可能上升为人格权的人格利益做出“保底性”规定,以使得法律更具有包容性和扩张性,同时也为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留下必要的余地。

三、几个有争议的问题讨论

1.关于荣誉权

民法通则对荣誉权与名誉权做出了等量齐观的规定,少数国家的民法典也对荣誉的保护做出了规定。我们认为,“荣誉权”在本质上不具有人格利益的属性,在实践中荣誉的获取比较不规范,因此建议人格权内部体系中不包括荣誉权。如果某人的荣誉受到损害,可以利用有关名誉权的规定予以司法保护。

2.关于隐私权

民法通则没有规定隐私权,最高法院通过自己的多次司法解释将对自然人的隐私保护纳入名誉权的保护范围。这样的解释对于填补立法漏洞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将隐私当作一种名誉法益保护,其地位偏低,而且对隐私权的另外一些领域如私生活安宁则没有提供适当的保护。民法典人格权法应当对隐私权提供全面的保护,不仅保护私生活秘密,而还要保护私生活安宁;不仅要规定传统的隐私权保护规则,还要规定信息时代隐私权保护的特别规则。

3.关于贞操权

从世界范围来看,贞操权都是死去的或正在死去的“权利”,这主要是男女两性实质平等的要求。如果规定妇女贞操权,必然逻辑是:(1)在男女共同构成的社会里,女性处于较低的地位;(2)既然女性有贞操权,也就有维护这一权利的责任;(3)受到性侵害的女性会被认为失去贞操甚至被歧视(人格减等)。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认为我国人格权法内部系统中不应当包括贞操权。有人现在试图将贞操权解释为性自主的权利,这样的思路也许是可取的,但是将其作为一种法定权利还需要更坚实的理论基础。

4.关于法人的人格权

法人应当享有一些人格权,以使其能够成为法律上的“人”。法人的人格权主要包括名称权、名誉权。但是应当将法人的名誉权与其商誉权区别开来,后者主要是保护经济利益的。在建构人格权内部体系时无须过多考虑法人的人格权问题,因为人格权制度就其本质而言是保护自然人的人格尊严、人格自由、人格平等和人格安全的法律制度,是基本人权经由宪法上的基本权利与自由,具体化的民事权利。

简短的结论

建立完备的人格权制度已经成为共识。主要争议在于是否将人格权法独立作为民法典的

一编,有人甚至以此划线,分别冠以“人文主义的民法”和“物文主义民法”。在笔者看来,问题的关键在于:民法典对人格权的保护应当采取什么样的立法政策,哪些具体人格权应当得到列举,不能列举的人格利益如何加以保护,等等。其他问题大多为技术性质的,没有那么重要。

(原载《法学论坛》2003年第6期)

[1] 王利明教授力主人格权独立成编,并得到“人文主义民法典”学者们的大力支持。王利明教授、杨立新教授设计的人格权编包括一般规定、具体人格权两章。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起草的民法典官方草案将人格权法规定为草案第四编,共七章二十九条,除了对人格权做出一般规定外,还规定了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和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信用权、隐私权。

[2] 梁慧星研究员主持编写的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不将人格权作为单独的一编,而是将人格权的有关内容规定在主体制度中,规定了自然人的一般人格权、人格权保护、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对遗体的保护和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第第二章第五节第四十六条-五十六条);同时规定了法人的名称权和名誉权(第三章第一节第六十六条-六十七条)。该建议稿已经由法律出版社公开出版。

[3] 参见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上卷),张新宝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66页以下。

[4] 2003年7月31日中国法学会接待德国法学家,孙在雍副会长主持。

[5] 民法通则以专门一节规定人身权,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和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同时规定了侵害人格权的应当承担包括损害赔偿在内的民事责任。这在改革开放初期显然具有进步性和前瞻性。这些规定被后来的实践检验是基本成功的。

(原载于《法学论坛》2003年06期)

企业内部控制指引第3号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3号——人力资源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力资源的引进与开发 第三章人力资源的使用与退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企业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对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人力资源,是指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录(任)用的各种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一)人力资源缺乏或过剩、结构不合理、开发机制不健全,可能导致企业发展战略难以实现。 (二)人力资源激励约束制度不合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不完善,可能导致人才流失、经营效率低下或关键技术、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泄露。 (三)人力资源退出机制不当,可能导致法律诉讼或企业声誉受损。 第四条 企业应当重视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发展战略,结合人力资源现状和未来需求预测,建立人力资源发展目标,制定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和能力框架体系,优化人力资源整体布局,明确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管理要求,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人力资源的引进与开发 第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人力资源总体规划,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制定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完善人力资源引进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按照计划、制度和程序组织人力资源引进工作。 第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人力资源能力框架要求,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和工作要求,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选聘优秀人才,重点关注选聘对象的价值取向和责任意识。 企业选拔高级管理人员和聘用中层及以下员工,应当切实做到因事设岗、以岗选人,避免因人设事或设岗,确保选聘人员能够胜任岗位职责要求。 企业选聘人员应当实行岗位回避制度。 第七条 企业确定选聘人员后,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用工关系。 企业对于在产品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掌握或涉及关键技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国家机密的工作岗位,应当与该岗位员工签订有关岗位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 第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选聘人员试用期和岗前培训制度,对试用人员进行严格考察,促进选聘员工全面了解岗位职责,掌握岗位基本技能,适应工作要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应当及时解除劳动关系。 第九条 企业应当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建立员工培训长效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关心员工职业发展的文化氛围,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体员工的知识、技能持续更新,不断提升员工的服务效能。 第三章人力资源的使用与退出 第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的激励约束机制,设置科学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进行严格考核与评价,以此作为确定员工薪酬、职级调整和解除劳动合同等的重要依据,确保员工队伍处于持续优化状态。 第十一条

质量管理体系学习体会

质量管理体系学习心得 质量是什么?质量是一个企业赖以生存的保障,如果说一个企业所制造出来的产品或所提供的服务失去了质量,那么这个企业也就失去了市场,注定会在这个历史舞台上黯然倒下。尤其像我们这种重型装备制造企业,可谓成也质量,败也质量,质量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这一点似乎公司每个人都有共识。但是,如何改善我们公司的产品质量,如何提升我们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如何让全体员工都具备这种质量意识,却是我们公司所面临的一个问题。 近日,公司对中层干部组织了一系列质量管理体系培训,我们特钢分公司的年轻小伙有幸参加了这些课程,当然也包括我自己。培训完后,公司还举行了闭卷考试,由何总亲自监考,据了解,我们特钢分公司在这次考试中囊括了前两名,而且整体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当然,分数并不能代表什么,历史终究成为过去,但至少可以证明一点,那就是我们特钢分公司的年轻人都在认真学习,不断追求知识,以求能赶上公司快速发展的脚步,在思想上与时俱进。在整个学习期间,我被大伙的这种学习热情所感染,除了在课堂上学习以外,大家甚至在业余时间也都聚集在一起学习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大家互相间的讨论及课堂上老师深入浅出的讲解,我对质量管理体系有了新的认识和新的了解。 我认为质量管理体系有两个最为核心的思想:一是以顾客为中心,使产品满足顾客要求;二是不断对产品进行持续改进,获得创新。有人说质量管理体系约束了企业的发展,给企业带来了阻力,认为它只是做做表面功夫,没有任何的实际用处,无论公司组织的学习也好,还是培训也好,包括各种管理程序文件的建立都只是为了获得国家质量体系认证,这很显然违背了质量管理体系的思想,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建立,并不是为了统一文件。在标准引言中,有个总则,是这样描述的:采用质量管理体系应该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实施受各种需求、具体的目标、所提供的产品、所采用的过程以及组织的规模和结构的影响,统一质量管理体系的结构或文件不是本标准的目的。很多企业或公司管理人员歪曲了质量管理体系的原意。我们必须对它有一个真正的认识和了解,不然,公司或企业的产品质量将得不到保证,因为误解了其目的,那么我们自然领司不到其核心思想了,更加不会把顾客利益放在第一位,也不会加大投入对产品进行持续改进,创新也就失去了动力。在以前,对各个体系,我也是懵懵懂懂,一知半解。比方说特钢分公司的双体系(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由我负责,刚开始接手这项工作时,我没有过多去思考它,只是跟着我们车间的彭蜀同志学习,她是负责铸造车间双体系的, ,记得有一次我问她为什么要做这些文件或会议记录,她说这是体系所要求的.从字里行间,我们似乎不能发觉其中的问题,可仔细一想,会让我们大吃一惊,那就是我们的思维方式出现了问题,或者说我们已经违背了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初衷:,我们做这些文件记录难道仅仅只是为了迎合体系的要求吗?很显然,思路是错误的. 众所周知,我们湘重公司是一家获得了国家质量认证的高科技企业.这就从一个方面说明了我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是正常的,健康的,符合国家要求的,但获得了认证并不代表我们公司的产品就不会出现质量问题了.有个成语叫居安思危,不要自以为安全了,稳定了,其实危险就在你眼前.因为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并不是一年或两年这样一个阶段性的事情,而是要自始自终贯穿于整个企业的”一生”,除非企业自己不想再对产品进行改进,不想再满足顾客.我认为我们公司领导在质量管理方面抓的比较严,比较到位,至少我们的产品在市场上有一席之地.

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程序

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程序 1目的 验证能源管理体系是否符合策划的安排及标准的要求,确保能源管理体系得到有效地实施、保持和改进。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能源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控制。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批准年度内部审核计划。 3.2 管理者代表 a) 全面负责能源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工作; b) 确定审核组长及审核员,并审核年度内审计划; c) 审核和批准每次的审核实施计划和内部审核报告。 3.3 生产技术部 a)负责编制年度内审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审核组长编制审核实施计划; b)组织、协调内审活动的展开; c)配合审核组长完成对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 3.4 审核组长负责编制每次的内部审核实施计划;编写内审报告;组织对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

3.5 内审员负责编制每次的审核检查表,具体实施审核工作,编写不符合报告,并对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3.6 受审核部门负责按审核组的要求提供材料,确认不合格事实,及时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 4 控制要求 4.1 年度内审计划 4.1.1 根据拟审核的活动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程度及以往审核的结果,策划年度审核方案,生产技术部编制《年度内审计划》,确定审核的目的、范围、准则、频次和方法。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每年内审至少一次,要求覆盖公司能源管理体系的所有部门。出现以下情况时由管理者代表及时组织进行内部审核: a)组织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 b)相关方有重大能源投诉或不满时; c)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要求的变更; d)在接受第二、第三方审核之前; e)在认证证书到期换证之前。 4.1.2 年度内审计划内容 a)审核目的、范围、依据和方法; b)受审部门和审核时间。

人力资源内控制度

第一节内控概述 第一条:定义及范围 本章所指的人力资源内部控制指对人力资源规划与设计、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薪酬与福利,考核与评价、劳动关系管理等六大模块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 第二条:控制目标 通过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内部控制,对人力资源进行有效的规划和配置,充分做到“因岗设人,人岗匹配”,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实现人力资源战略目标。 第三条:主要控制点 1、人力资源的短、中、长期规划; 2、组织机构的设置; 3、人员定岗、定编; 4、人员招聘与甄选; 5、人员入职、离职审批; 6、薪酬与福利方案的制定; 7、岗位评价与绩效考核; 8、人员的培训与开发; 9、劳动关系的管理; 11、各部门工作职能及员工职位说明的规定; 12、考勤管理; 第四条:关键环节风险控制 1、岗位职责和认知要求应当明确,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当合理; 2、招聘及离职程序应当规范,培训工作应当以提高员工道德素养和专业胜任 能力为目标; 3、人力资源考核制度应但可续合理,应能引导员工实现企业经营目标; 4、薪酬制度应当能保持和吸引优秀人才,薪酬发放标准和程序应当规范。 第二节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第一条:组织机构

第二条:部门职责 与人力资源内部控制有关的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职责要求详见《公司各部门工作职能规定》。 第三条:岗位职责 与人力资源内部控制有关的人力资源管理岗位职责详见《职位说明书》。 第三节授权体系 人力资源管理授权,是指在公司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根据既定的权限级别及对应的有关职责,执行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授权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管控内容发起部门审核部门/审核人核准人 1 组织结构图及定岗定 编表的审批 人事行政部分管人事行政副总总经理 2 人员需求计划审批公司各部门部门分管领导/分管人事 行政副总 总经理 3 各部门工作职能审批人事行政部分管人事行政副总总经理 4 员工职位说明书审批人事行政部分管人事行政副总总经理 5 定编外人员增补审批申请部门部门经理(主管)、部门 分管领导、分管人事行政 副总 总经理 6 定编内人员需求审批申请部门部门经理(主管)、部门 分管领导、分管人事行政 副总 总经理 7 招聘实施的审批人事行政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8 面 试 的 组 织 初试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经理 复 试 主管级以下 用人部门 (人事行政部经办) 部门经理、部门分管领 导、分管人事行政副总 部门经理主管级 用人部门 (人事行政部经办) 分管部门领导、分管人事 行政副总 总经理

《内部审核管理程序》

内部审核管理程序 1.0目的 本程序旨在验证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被有效运作和维持,是否符合有关要求,以便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措施,以维持或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宜性。 2.0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一切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内部审核活动。 4.0内审程序 4.1年度内部审核计划 4.1.1根据拟审核的活动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程度及以往审核的结果,由品质部 主管负责策划各部门全年审核方案,编制《年度内部审核计划表》(含年

度质量体系内审、制造过程内审、产品内审计划),确定审核的范围频次和方法,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每年内审至少一次,并要求覆盖本公司的整个质量管理体系。 4.1.2出现以下情况时可由管理者代表决定增加质量体系内部审核: a.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 b.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用户对某一环节连续投诉; c.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要求的变更; d.在认证证书投诉时; 4.1.3出现以下情况时可由管理者代表决定增加制造过程审核 1)产品质量下降 2)顾客抱怨或索赔 3)生产流程更改 4)强制性降低成本 5)过程不稳定 6)内部部门的愿望 4.1.4 制造过程审核的范围 审核应覆盖所有制造过程,一个工序由多个过程组合时,应按过程来审核,不应按照一个工序来审核。 4.1.5出现以下情况时可由管理者代表决定增加产品审核 a. 产品质量有下降趋势,或不稳定; b. 顾客抱怨或索赔; c.生产流程更改,或零件来源更改; d. 部门的愿望。 4.1.6 产品审核的范围 产品审核应确保覆盖全部产品,提供给客户的全部产品均应进行审核。 4.1.7 年度内部审核计划的制定应根据《质量手册》“过程分析表”内容中的条款 分配及以往审核的结果等内容进行,以确保拟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性得到充分的策划。

2017年中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报告

2017年中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报告 审核原因:企业变更了企业负责人, 审核目的:为确保公司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推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经公司研究决定,于二○一七年七月十五日对公司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面的审核,现将审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与考核目的: 通过内部审核,评价本公司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适宜性和有效性并对本公司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做评价,找出不符合项,提出改进措施和防止不合格再发生的预防措施,不断完善质量管理。 二、审核范围: 全公司所有部门及岗位 三、审核依据: 1、《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2、《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3、《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和相关法规、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 5、公司现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五、审核组成员 六、内审时间安排 2017年7月15日一天 上午:对需现场检查的项目进行检查,包括岗位人员的实际操作,现场提

问等。 下午:对医疗器械的文件、制度、人员培训、购销存等记录进行检查。七、审核结论 在公司领导的重视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使我们能在预定的1天时间内,对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总的运行情况和现状进行全面的、深入的内部审核工作。通过查阅资料,检查相关记录及表格、现场观察、抽查提问等方式,逐项查对,得出如下结论: (一)对公司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的内部审核。我们的审核是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公司有关制度等逐项进行抽样检查,得出以下结论:共56项经检查结果出现1项不合格。经审核组讨论并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正常,是适宜有效的,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标准,具体如下: 1、管理职责: (1)公司严格按许可证核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产品经营活动,无发现超范围经营的情况。 (2)公司组织结构及岗位设置合理,各岗位人员职责清晰,责任明确,按照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标准要求和公司实施管理需要,建立了以总经理为首、质量负责人为辅的组织机构,下设质量管理部、储运部等,质量管理部能实施公司的质量方针,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质管人员行使职权,对各岗位的质量职责及职责权限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从运行的效果来看,所有的岗位职责都得到了有效地落实,使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3)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适宜,充分并有效,与国家有关产品管理法律法规相适应。公司领导非常重视对全体员进行文件的学习培训和操作指导,从运行的情况及这次内审的结果显示,文件全部得到贯彻落实并有效执行。

人力资源内控手册

一、人力资源管理内部控制手册说明 为规范某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某某公司整体战略以及人力资源管理规划目标的实现,根据某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相关要求,制定本手册。 本手册描述了某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主要工作流程、流程中存在的风险、控制环节、流程实施涉及到的部门和岗位等;针对性地适用于某某公司总部和二级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是某某公司整体开展人力资源管理的标准型文件。 人力资源管理内部控制手册主要分为以下两个部分:流程框架、流程文档。其中,流

程框架是业务运作的整体架构。本手册涉及的人力资源管理一级流程包括一项:人力资源管理,二级流程主要有组织机构管理、领导人员管理、招聘管理、培训管理、绩效考核管理、薪酬管理、员工关系管理、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社会保险管理等,三级流程共21个;流程文档是对各三级流程具体环节的详细叙述,主要包括流程目标、适用范围、相关制度和规定、流程图、流程描述和风险矩阵六个组成部分,其中流程描述和风险矩阵存在对应的关系。 一、流程框架 一级流程(1个):人力资源管理 二级流程(10个):组织机构管理、领导人员管理、招聘管理、培训管理、绩效考核

管理、薪酬管理、员工关系管理、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社会保险管理、档案管理。 设定方法:二级流程的划分主要根据为人力资源管理业务内容和实际情况。 三级流程(21个):提取业务主要节点,侧着业务关键环节,注重区分各种业务模式控制。 三级流程遵循加强事前控制的原则。结合某某公司现有的风险防控体系的实际构架,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的实际情况,人力资源管理风险控制三级流程加强了事前流程和相关环节的设置,规范业务前期的控制环节。 二、流程文档 本手册中,人力资源管理风险控制流程文档遵循统一、简洁、灵活的三个原则。统一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报告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报 告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报告 一、审核时间: 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 二、审核目的: 1、验证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符合性、适宜性; 2、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 三、审核依据: 1、GB/T19001-2016idtISO9001:2015标准 2、质量手册 3、程序文件 4、适用的法律法规 5、本企业的管理性文件 6、顾客要求 四、本次审核的体系过程和覆盖范围 1、本次审核的体系范围包括GB/T19001-2016标准全部过程。 2、本次审核覆盖产品:XXX的制造、五金冲压件和切削加工。 3、本次审核涉及公司管理层(包括管理者代表)人事部、技术部、生产 部(含车间/仓库)、业务部、品质部、采购部、设备管理部。 五、本次审核组的组成 审核组成员由XXXX二人组成,由XXXX单人本次审核组组长,两位内审 员均参加了GB/T19001-2016标准和内审员专业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 格,具备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能力,为体现标准对“内审员不能审 核自己的工作”的规定,采取二人对自己所在部门互查的方式进行。 六、审核过程 1、本次审核实施计划于2017年2月24日编制,经总经理批转,并下发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2、内审检查表由内审组于2月28日编制完成。

3、3月1日上午按计划召开首次会议,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 加,审核组长XXX同志按程序宣布本次内审的目的和依据,宣读了内 审实施计划和时间安排(详见签到表和记录)。 4、3月1日上午准时按计划对各部门进行内审,审核员按内审检查表对 检查情况做记录。3月3日下午全部审核过程结束(详见内审检查 表)。 七、不合格项统计与分析 此次内审、由于安排准备时间长,计划下发后又组织各部门自查自纠,许多不足之处已在内审前由各部门自行消化了,因此,此次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共发现不合格项1个: 1、生产部1项,编号SL-0069~SL-0081,共计13台设备,未按要求填写 《点检保养记录卡》,2017年1月3~4日未有保养记录。不符合 GB/T19001-2016标准7.5.3条款“基础设施”。 2、由于审核是采取抽样方式进行的,未查出问题的部门不代表自己的部 门没有问题,也许其他部门查出的问题在你那个部门也有,所以未开 不符合项的部门也应该根据其他部门出现的问题对自己部门进行自 查,确保能够按照要求操作。希望各部门加强自己部门所有人员的学 习,做到有效的上传下达,确保员工能够按照要求工作。希望各部门 尽快采取措施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总体评价 通过此次内审,证实了我们的文件化体系是符合标准要求的,是可以同我公司现有的管理体系有机地融合,是切合实际的。 九、不合格项的整改和验证 本次审核的不合格项均由责任部门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必须于2017年3月15日前由审核员全部验证完毕。 内审组长:XXX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

GSP程序文件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

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 一、目的:通过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与评价,证实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充分性、适宜性及有效性,以满足质量过程控制的要求,保证药品、服务质量满足合同和顾客的要求。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 四、职责:由公司质量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对本程序负责。 五、内容: 1、审核准备 (1)、由质管部提出:审核的目的、依据、范围、要点及方式(如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审核人员及分工(如审核内容分工、人员分工、责任人等);日程安排(如首末次会议时间等)。 (2)、审核以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为依据。 (3)、成员组成:由公司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总经理担任组长,质管部、采购部、销售部、仓储部、办公室、生化部、财务部等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审核。 2、审核范围 (1)、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包括质量体系审核、药品质量审核和服务质量审核。质量体系审核的对象主要是在实施GSP的过程中,影响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质量职能和相关场所。 (2)、保证每年年底对本年致力管理体系所涉及的所有部门和场所审核一次。 (3)、因药品质量原因而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组织专项内部质量审核。

(4)、服务质量出现重大问题或顾客投诉、新闻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时,应进行专项内部质量审核。 (5)、GSP认证检查前应进行1-2次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 3、审核程序 (1)、公司质管部是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职能部门,在总经理和质量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编制审核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审核活动; (2)、质量审核由公司质管部根据计划,组成审核组独立执行。审核组成员不参加与其有直接责任的项目审核; (3)、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由质管部发出不符合报告并下达《问题改进和措施跟踪记录》,责任部门按要求采取纠正措施; (4)、内部质量审核每年进行一次,由公司总经理主持; (5)、由公司质管部组织编制年度审核计划,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正式下发,并将“审核计划”提前5个工作日发至被审核部门; (6)、由质管部编制具体审核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审核活动。审核前由公司质管部负责召集审核预备会、布置审核有关事项。 (7)、质管部编制检查表,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按检查表采用询问、查资料、看现场等方法,证实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并记录审核结果。 4、审核报告 (1)、审核报告由质管部负责编写; (2)、审核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审核目的、范围和依据;审核组成员、审核日期和受审核部门;综合评价;审核结论、审核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纠正措施或改进意见,上次质量内审后采取纠正措施的跟踪及效果评价。 (3)、应对缺陷项编写不合格项目报告。 (4)、对质量内审的结果应作出明确的结论。 5、纠正措施:被审核部门要按照《问题改进和措施跟踪记录》所列纠正和预防措施组织整改。在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并报公司质管部。逾期不能纠正的、完成部分项目整改的,应附详细说明及建议,等候质管部处理。 6、验证:

IT内控体系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程序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境内单位 IT内控体系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程序规定(试行) ZXG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公司IT系统的内部控制与管理,有效监控IT相关的管理制度、办法、规定、标准、技术规范等的执行情况,实现IT内部控制的合规性,保证IT 内控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持续有效,营造稳定、健康、有序的IT管理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与IT相关的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主要针对公司层面IT系统有关的业务与管理。 2.相关部门 技术发展部、与IT业务相关的各部门。 3.职责与权限 技术发展部负责组织根据本规定对IT相关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及IT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监控、审核与评价。 技术发展部领导负责组织管理评审,并主持管理评审会议。 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相关部门IT系统负责人参加管理评审,并按职责范围提供内控体系运行情况的信息和资料,形成书面材料向管理评审会议汇报。 内审组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内审工作。 内审员负责协助内审组长完成内审工作。 受审核部门负责协助并积极配合内审工作。 4.管理内容与流程 IT内部审核

4.1.1年度审核计划编制 4.1.1.1每年第一季度,技术发展部组织人员完成《年度IT内部审核计划》的编制,并提交技术发展部领导批准。 4.1.1.2“年度IT内部审核计划”要保证全年完成涉及IT体系中的全部要素和全部活动以及所有场所与部门。“年度IT内部审核计划”的内容应包括: 1)审核的要素; 2)受审核的部门; 3)审核的时间安排; 4)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字等。 4.1.1.3在下列情况下,可追加审核或增加审核频次: 1)IT系统有关的领导层、组织结构、人员、产品与服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2)IT系统发生了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因质量问题引起顾客重大投诉时。 4.1.2审核的策划和准备 4.1.2.1指定内审组长并组成内审组 1)每次审核前由技术发展部领导指定内审组长和内审员,组成内审组; 2)内审组成员在业务水平和管理经验等资格方面应符合内审要求,应经过相应的培训,熟悉IT内控体系文件,办事公道,并得到被审核部门的认可; 3)只要人力资源允许,内审组成员应与被审核的部门无直接责任,独立于被审核工作。 4.1.2.2制订《IT内部审核实施计划》

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管理程序

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管理程序 重庆长江黄金游轮有限公司发布 xx-02-25实施 xx-02-20发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管理程序 YYN-CX12xx 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管理程序1目的对QHSE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及时发现体系中的不合格,不断改进和提高QHSE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2 范围适用于公司QHSE内部审核过程的控制。 3 职责3.1 管理者代表负责指定内部审核组长。 3.2 内审组长负责组建内部审核组,编制.实施《内部审核计划》,编写《内部审核报告》和审核批准《不符合报告》。 3.3 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内部审核计划》和《内部审核报告》,负责领导内部审核工作。 3.4 内审员具体负责内审工作,编制《内审检查表》和《不符合报告》。 3.5 各部门配合内审组做好内审工作。 3.6 稽核质监部负责保管内部审核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4 程序4.1 审核方案的策划4.l.1 审核准则 a)在确定的范围内审核; b)保持客观性;

c)收集并分析与被审核的QHSE有关的足以对其下结论的证据; d)审核员不应有偏见和受其他有可能损害审核工作客观性的影响; e)审核员不应审核自己部门的工作; f)遵循独立.公正的准则。 4.1.2 审核范围 a)旅游运输及相关管理活动; b)公司各有关部门及所有场所。 4.1.3 审核频次通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完整的内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增加内审频次: a)当合同要求或顾客要求时; b)当机构和职能有重大变化时; c)发生严重不合格时;顾客及相关方有严重投诉时;监督检查不合格时或有重大违规行为时; d)第三方审核认证或监督审核前; e)公司领导提出要求时。 4.1.4 内审目的通过开展内部审核,发现体系运行中的不合格,并通过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进一步提高QHSE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4.1.5 内审方法内审可以集中在一段时间内进行也可滚动进行,审核全年应覆盖标准的全部条款.部门.区域及所有作业活动。

内部审计人力资源审计程序

(内部审计)人力资源审计程序 审计目标: 1、对人力资源流程有个全面的理解; 2、评价人力资源流程和相关内部控制的效果和效率; 3、对支持人力资源流程的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和质量进行评价。 审计程序: 一、准备阶段: 时间程序签名索引 1、和内部审计经理召开计划会议,对范围、方法和时间进行讨论,确定被审单位的期望;确 定恰当的联络人。 2、对审计的领域有充分的了解: A 获得和讨论任何与人力资源有关的材料; B 考虑在计划和执行审计阶段和人力资源专家讨论的必要性; C 和审计组其他成员讨论他们在这个领域已经完成的工作; D 了解人力资源最佳实务,另外查阅以前有关人力资源方面的审计报告; E 查阅永久的政策和程序,例如书面的规定,以获得全面的了解。 3、发出包括了审计范围、途径和时间的审计通知书以及具体的文件需求清单到恰当的联 络人,清单应包括以下方面: A 现存的人力资源政策和程序的拷贝; B 组织结构图和流程图; C 新雇员的名单; D 离职员工名单;

E 进入人力资源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 F查阅人事档案的权限。 4、计划和召开和人力资源经理的见面会,重新说明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确保上述事项的恰 当并且达到了人力资源职能和内部审计职能的要求。确定交流会议的时间表以及沟通方式。 二、现场阶段—招募 时间程序签名索引 1、记录对招募流程的理解; 2、对以下进行确定/ 询问: A 是否使用了新雇员文件清单来保证所有必须的文件都已取得并保存在员工档案中; B 每个新员工是否都完成了I-9 (移民)表? C 是否有最新的与ADA 相一致的职位说明? D 新员工的档案是否被复核以保证所有的文件均已保存在档案中; E 员工档案是否放置在上锁的文件柜抽屉中; F 是否设立签名权限系统来保证招募活动得到批准。 3、查阅人事招募报告,并且随机选择15 个新雇员样本进行测试: A 追踪新员工信息到员工档案的支持文件和在线系统,确保信息的一致; B 确保恰当的管理层批准了新招募的员工; C 确保人力资源部门及时地将新雇员的附加信息输入到系统; D 确保新雇员的档案有恰当的授权并且应包括以下内容:录用信,任职申请,个人资料, 保密协议,员工登记表,期权要求表(假如有),迁移协议(假如需要),奖金计

三体系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管理体系符合标准要求,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公司制定并执行《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内部开展的管理体系审核进行控制。 3 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内部审核;任命审核组长; 3.2总经理负责批准内部审核计划、内部管理体系审核报告。 3.2审核组长负责编制内部审核计划;提名审核组成员;全权组织内部审核的全过程;负责编写审核报告;代表审核组与受审核部门主管联系。 3.3审核组成员配合并支持审核组长的工作;按任务分工实施审核;编写不合格报告;并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效果验证。 3.4 各被审核部门主管积极配合审核组的工作,针对提出的不合格项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 程序 4.1.审核的频次 公司每年1月30日前根据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确定内部审核的年度审核计划,一般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审,应保证覆盖所有部门所有要素。管理者代表有权依据前次审核结果或应顾客要求及其他方面的需要或变化适当增加审核的频次。 4.2审核的依据 审核的依据是GB/T19001:2008、GB/T24001:2004以及GB/T28001:2001三个标准及公司制定的管理体系文件。 4.3审核的准备 4.3.1审核组成立及任务分配: 4.3.1.1管理者代表任命审核组长。 4.3.1.2审核组长提名审核组成员,经管理者代表任命。 4.3.1.3参加内部审核活动的审核员,必须经正式的培训,具有内审员资格证书,并熟悉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经管理者代表任命方可担任内部审核员。 4.3.1.4内部审核员应与被审核活动无直接责任。 4.3.1.5审核组长具体分配审核成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审核组长有权根据审核过程中获得的信息适当调整审核成员的工作任务。 4.3.2编制审核计划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审核报告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监督 审核报告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审核报告 2004—06(总第006期) 受审核单位:武汉东风冲压件有限公司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编制:袁武利日期:2004/08/31 审核:陈茂林日期:2004/08/31 批准:刘启欣日期:2004/09/01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QCD总部质量保证部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审核报告 一、审核目的 评价受审核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符合性、有效性,促进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不断完善。 二、审核依据 1、东有司发[2003]50号文件; 2、GB/T19001-2000标准、ISO/TS16949:2002标准; 3、CNCA-02C-023:2002《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4、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5、受审核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审核范围 1、产品: 1)、武汉东风冲压件有限公司:金属冲压件和焊接件产品的生产制造; 2)、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轻型载货汽 车、轻型客车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和 服务;

2、部门:(见审核日程安排) 四、审核日期 2004年8月23日- 8月27日。 五、审核组成员 序号姓名性别组内职务审核员资格 1 陈茂林男组长国家注册高级审核员 2 邵军男组员国家注册高级审核员 3 袁武利男组员国家注册审核员 六、审核日程安排 审核日程安排见 表1 “武汉东风冲压件有限公司内审日程安排表”; 表2“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内审日程安排表”。 表1:武汉东风冲压件有限公司内审日程安排表 表2: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内审日程安排表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管理程序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管理程序 1.目的 通过实施内部体系审核,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策划安排标准的要求。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和保持,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活动。 3.职责 3.1由管理者代表任命一名审核员任内部体系审核组组长具体负责。 3.2公司内部体系审核组负责审核全部与质量管理有关的部门和活动。 3.3各有关部门负责配合做好审核工作,向审核组报告相关工作,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3.4技术质量部负责内部体系审核资料的发放、保存。 4.相关文件 4.1管理评审管理程序PX/QS2-05-2004 4.2记录的管理程序PX/QS2-02-2004 5.工作描述 5.1 审核员的管理 本公司的内部体系审核员应经过培训有“内部审核员证书”,有一定质量管理和质量技术方面的经验,有策划、组织、交流和领导能力,具备如政治、诚实、有判断能力、分析能力以及容易接受新知识等的个人素质,并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公正性(审核员不应审核自己部门) 。 5.2编制年度内部体系审核计划 由技术质量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后发放相关部门。年度审核计划应包括:审核目的、范围和审核预定的日期、审核频次、依据的文件。 正常情况下每年不少于1次,间隔12个月。遇下列情况必须适当增加审核: (1)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进行时; (2)出现其它必须安排审核的情况时; (3)顾客提出要求时; (4)内部/外部不符合时。 5.3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的准备 5.3.1由管理者代表任命具备内审员资格的人员担任审核组长。 5.3.2由管理者代表和审核组长讨论后,选派具备资格且于被审核区域无直接责任的内审员组成审核组,并根据情况进行分工,组长负责本次的具体组织工作。 5.3.3审核组长根据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和区域的情况、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制定“内部审核工作计划”,审核工作计划应包括: a.审核的目的和范围、审核时间; b.依据的文件; c.审核部门的主要项目及时间安排; d.审核员分工; 5.3.4审核员接到“内部审核工作计划”后,准备审核文件:编制审核检查表。 5.3.5 审核组长提前通知受审核部门,下发“内部审核工作计划”。 5.3.6 受审核部门依据“内部审核工作计划”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若对审核时间安排或审核项目有异议,提前2天通知审核组,经协商后可以另行安排。 5.4 审核的实施 5.4.1首次会议:在审核组长主持下,召开全体受审核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首次会议,宣布审核的目的、方法、程序、日期安排及有关事项,做好记录到会人员签到。

企业内部控制之人力资源管理控制

企业内部控制之人力资源管理控制 1 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受控状态 文书名称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书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 一、目的 1.通过需求调查与预测,制订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以满足企业经营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推进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2.了解企业人力资源状况及需求情况,灵活选择聘用方式,并充分利用企业现有人力资源,吸引并保持一定数量的具备特定技能、知识结构和能力的专业人才。 3.为人力资源管理提供重要信息及决策依据。 二、影响因素分析 影响本企业人力资源需求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企业战略 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发展方向、发展规模等是影响企业人力资源需求的重要因素,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的制订应服从于企业的发展战略需要。 (二)生产经营要求 企业总体及各部门的生产经营状况、生产技术水平等对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具有重要影响,为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的制订提供参考依据。 (三)预期的员工流动 企业以往员工流动情况数据和当前员工状况对企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会产生重要影响,员工流动率是制订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的参照依据。 (四)组织结构、管理方式 企业组织结构的变更、各个岗位职责与权限的变化及管理方式的变化也会影响企业人力资源需求的变化,制订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时也应考虑此方面因素。 三、数据收集与需求预测 (一)数据收集

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人力资源需求调查,企业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提供有关数据及资料。 1.财务部提供历史年度企业总成本、人工成本数据以及未来一年企业人工成本预算、总成本预测数据、成本分布情况分析表等。 2.人力资源部统计、汇总企业人员数量、结构(学历、职称、年龄等)情况以及人员培训、人员流动、人员变动情况等数据资料,为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提供数据支持。 3.企业各部门提供各类产品工时定额及产品产量统计表、各部门人员作业率统计表、未来预期产品生产规模、产量等数据。 (二)需求预测 1.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工作岗位分析的结果,确定企业职务编制和人员配置。 2.盘点人力资源现状,统计人员的缺编、超编情况,审查人员是否符合职务资格要求。 3.统计预测期内退休人员、未来可能离职人员,预测企业未来人员流失数据。 4.根据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各部门工作量的增长情况,预测企业未来人力资源需求量。 5.汇总上述数据,得出企业人力资源的净需求量,制作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 五、编制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 根据上述分析及需求预测,结合当前企业发展战略、各部门经营状况及预测的人员需求量,编制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如下所示。 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 部门 岗位生产部销售部设备部 客户服 务部 人力资 源部 行政部…… 专门技能人员基本生产工人 装配试验工人 维修操作工人 辅助工人人…… 专业技术人员电气设备技术人 员 人焊接工艺人员人工程设计人员人检测检验人员人

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

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通过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来评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安全管理活动是否持续满足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的要求。 1.2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 2 定义和缩写 本程序采用公司《安全管理手册》的有关定义和缩写。 3职责 3.1 总经理对公司SMS的建立和实施进行决策,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2指定人员负责对安全管理体系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审核计划和内审报告的批准;负责选择或承担内审工作的审核组长以及对体系办公室选择内审员的审定;负责对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工作计划的实施,给予监督与指导,对体系的运行实施监控。 3.3 体系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管理体系年度内审工作计划;选择内审员,组建审核组;向被审核单位发出审核通知,协助审核组实施审核计划;发放审核报告;组织对制定出的不符合项纠正措施的审查,以及纠正措施完成情况的跟踪验证;整理并归档全部内部审核记录。 3.4相关部门、船舶负责按照审核计划的要求,做好接受审核的准备工作;负责对不符合项制定纠正措施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提供不符合项验证的记录。 3.5 审核组长负责编制审核计划,指导内审员编制检查表和实施审核,主持首、末次会议,提交内审报告。 3.6内审员负责按照审核组长的要求编制检查表,按照内审计划,实施审核。 4 工作程序 4.1 年度审核的策划 4.1.1 体系办公室在每年初,对本年度内审进行策划,制定安全管理体系年度工作计划,报指定人员审核、批准实施,1月底前下发至公司岸基部门和船舶; 4.1.2 所制定的年度内审工作计划,要确保在12个月内,对安全管理体系涉及到的公司最高领导层、相关部门、船舶,最少进行一次内部审核; 4.1.3 体系办公室决定具体的审核方式;可以采取在一段时间内集中进行,也可分散到月进行;可以组成一个审核组进行审核,也可组成多个审核组同时进行,当对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 7.1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分类 7.1.1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分类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分为: (1)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也称第一方审核,是组织的自我审核。 (2) 外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包括第二方和第三方审核。第二方审核是顾客对组织的审核,第三方审核是第三方性质的认证机构对申请认证组织的审核。 7.1.2 各类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区别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与外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从审核的目的、审核方组成、审核依据、审核人员以及审核后的处理不同。表7-1列出了它们的区别。 表7-1 内、外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区别

第一方审核,以质量手册所列范围为准。 第二方审核,以ISO9001标准为依据,但标准中所列的条款可以剪裁,这些都应在合

同中明确规定。 第三方审核,标准中所列条款一个也不能少,除非申请认证的组织有充分的理由说明可以剪裁某些条款。 7.2 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 7.2.1 内审员的条件 内审员的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企业可以自己任命内审员,内审员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教育程度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2) 培训 需接受有内审员培训资格的机构的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3) 工作经历 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有一年质量管理和企业管理的经验。 (4) 个人素质 思路开阔,成熟,很强的判断和分析能力,看问题客观公正,坚持原则等。 (5) 基本能力 了解审核程序,方法和技巧;熟悉组织情况、管理体系文件;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等。

(6) 专业能力 对质量管理的原则和技术熟练,了解作业过程、产品和服务。 7.2.2 内审员的个人素质 (1) 开放式思维。愿意考虑不同的想法和观点。 (2) 善于交往。与人交往的能力与技巧。 (3) 觉察能力。视觉、嗅觉和听觉等感觉的应用。 (4) 反应能力。对外界的直觉反应能力。 (5) 执着。坚持不懈,不受外界干扰及追求目标的能力。 (6) 决定能力。基于逻辑推理和分析技能作出决定的能力。 (7) 自信。在与其他人开展有效交往时,坚持自身独立性的能力。 (8) 正直。真实、真诚、诚实、慎重。 (9) 合作的能力。 (10) 行政管理能力。保存记录、报告、策划、预算、人事管理等。 (11) 良好的心态,细心坦诚。 (12) 稳定的情绪。感情稳定、冷静、顽强、坚韧、工作为重。 (13) 良好品德。忠实可靠、积极、乐于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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