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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厨房排烟计算

餐饮厨房排烟计算
餐饮厨房排烟计算

餐饮厨房排烟计算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 64-89)对厨房操作间通风作了明

确规定:(1)计算排风量的65%通过排气罩排至室外,而由房间的全面换气排出35%; (2)排气罩口吸气速度一般不应小于

0.5 m/s,排风管内速度不应小于10 m/s ;(3)热加工间补风量宜为排风量的70%左右,房间负压值不应大于5 Pa。然而,

有的工程的厨房未设排气罩,仅在外墙上设几台排气扇;有

的虽然设置了排气罩,但罩口吸气速度远小于0.5 m/s,选配

的排风机风量不足。大多工程未设置全面换气装置,亦未考虑补风装置,难以保证室内卫生环境要求及负压值要求。

公共建筑中的厨房,是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在设计上通常是一个薄弱环节,一方面,在施工图纸设计阶段,往往得不到有关厨房的详细工艺资料,在建筑专业所提供的方案

图上,一般只有厨房的面积、层高和灶台的位置,另一方面

在现有的设计参考资料二中缺少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这就给

合理地确定厨房通风量带来了困难,通常同样的厨房,不同的人进行设计,其结果往往不同,甚至相差悬殊,但是依据技术措施,又能各自找到根据。因此,厨房的通风设计形成了,因人而异,无统一标准的局面,我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与我们常用的《技术措施》在厨房通风量确定上,概念不明确,要求不一致有关,为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结合

常用的建设部建筑设计院《民用建筑暖通空调设计技术措

施》,(下简称《措施一》)和我院编制的《暖通专业统一技

的通风量确定问题。

《措施一》第4-28条规定:机械通风 外,在第4-26条中,已规定了排气罩口的风速应控制在

《措施二》第 5•1 •3条中规定:

设有空调系统的厨房其机械通风的换气量,宜按热平衡及风 量平衡计算,当热平衡计算确有困难时,可按下述两种方法 中的一种计算,并以第一种方法,为优选方法。

1. L1=1800 XF1 ( F1 为罩口面积)

L2=10 XF2 (F2 为厨房 面积)L=L1+L2 ( L 为总排气量)

2.按60~80次/时换 气计算,(厨房面积小于 50 m2时取上限,大于 50 m2时取

F 限)。厨房排风中应有相当于 3~5次/时换气次数的风量

施二》的规定中,我们似乎得到一个左右厨房通风量计算

的一个概念。那就是,在厨房的排气罩工作时,还应该有

其它的排风机在同时工作, 厨房内的排风不能仅从排气罩

排出,而必须留有其它排风出路,并且要有一定的比例关

术措施》(下简称《措施二》)

中的有关规定,讨论一下厨房

的换气量宜按热平衡计算 ,计算排风量的65%通过排气

罩或屏幕等排除室外,而由房间的全面换气排出

35%。另

0.4?0.5m/s 。 为全面换气设备排出,但不计入总风量。

从《措施一》《措

系,或者占到全部排风量的 35%或者占到相当于 3~5 次 /

时换气次数的风量。如何保证这样的比例关系呢?,我们

可以根据计算总通风量时可能遇到的几种情况具体分析

中,指明了其通风量是按热平衡

计算的风量,也规定了,排气罩口的风速应控制在

0.4?0.5m/s之内,这里就出现了两个计算风量,一个是按

热平衡法计算的厨房总换气量,另一个是满足罩口风速为

0.4~0.5m/s的排气罩风量,前者我们另其为L,后者另其

为L1,这里的问题是L和L1,可能存在着各种比例关系,

L1可能小于L,但L1也可能大于L O当L1&I t;L时,说

明经过排气罩的排风量,不足于消除室内的余热(或余

湿),于是,应当考虑增加排风量,由于措施中要求了排

风要有经全面换气的设备排出,那么,应当增加全面换气

设备的排风量。这里的问题是如何满足65%与35%的比例

关系。在;L1& lt;0.65L时,我们可以增加排气罩的通风

量,使其达到0.65L,而将全面换气通风量减小至0.35L ; 而在0.65L<L1L 时,是否还要增加全面换气设备呢?为

什么要额外再增加0.35L的排气量呢?一定要增加0.35L 吗?这在《技措一》中没有明确的说明。同理,我们也

可以分析《技措二》中的"厨房排风中应有相当于

/时,换气次数的风量为全面换气设备排出,但不计入总风量"之规定。

技措二》中并没有指明,这里的"厨房排风"是按什么方法计

算出来的排风,如果是按热平衡法计算的排风量,当总排风

量L大于排风罩的排风量L1 ,并且其差值L-L1 ,又大于3?

5次/时全面换气通风量时,是否还要再增3?5次/时的换气量,如果不增加就不存在不计入的风量,这时厨房的排风中含有3?5次/时的换气量,由全面通风换气设备排出,但计入了总排风量。如果"厨房排风"是指其推荐的换气次数法计

算的通风量,那么在总排风量之外再增加3?5次的换气量,

似乎没有道理,这时的总排风量中是否应该扣除3?5次的

换气量?《技措二》中也没有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整个通

风系统现置和通风量的问题,笔者认为采用换气次数法计算通风量,不应该再设置不计入总风量的排气设备,为说明问题,我们可以干部俱乐部友谊厅的厨房为例说明其中的问题。友谊厅中餐厨房面积为210 rf,层高平均

5m,副食灶

台总长11米,宽1米。按《技措二》中推荐的两种方法计

算 : 1.罩口风速法加厨房面积修正L=L1+L2

=1800F1+10 XF2 ( F1=11 X1.1=12.1 =1800 X12.1+10 110 =23880m3/h 2.按换气次数法n=60?80取n=60次/时

L=n XF2Xh=601210 >5=63000 m3/h按两种方法计算的结果选

择,排风及补风设备,用电量如下: 计算方法排风机两台

补风机两台总计罩口风速法1.5 >2KW 0.75 >2KW 4.5 KW

换气次数法7.5 KW+4 KW 2.2鬼KW 15.9 KW 通过以上实例可以看出:1.两种计算方法,计算结构相差悬殊,如果采

用换气次数法计算,其总风量应含有计入风量的全面换气通

风量。2.做为推荐使用的两种计算方法,不应该存在太大的差别,从实例来看,换气次数法,不能用于施工图阶段的设

计,而更适宜初步设计时的估算。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措施一》《措施二》,在计算通风量的问题上,都有表达不明确,基本概念不清晰的地方,如果不对具体工程进行具体分析,就会造成设计人员理解这些技术措施上的混乱和应用这些技术措施上的差异,其结果往往使得厨房的通风量,人为地增加,造成通风机过大、过多、耗电量增加。相比之下,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建筑设备专业设计技术措施》有关

指定的严谨、清晰,本

3& #8226;6 •2 •7 条有如下规定。 1.厨房机械通

风的总排风量,宜根据厨房散热量和送风量温差,按热平衡

计算。2.当计算排风量大于炉灶排气罩的排风量时,多余部分应由全面排气设备排出;当炉灶排气罩的排风量大于计算排风量时,总换气量按其较大值确定并可另外适当设置全面排风设备,在炉灶排风未运行时使用,但不计入总换气量。

实际上,我们通常接触到的工程,很少有能够按热平衡法计

算通风量的厨房,而失去了这一前提条件,再参照上述的《措

施》进行设计,试图满足其各种规定很可能出现,因人而异,设备设置过多的现象。我认为在不可能进行热平衡计算的前提下,厨房的通风量计算,按照厨房的使用特点,把握两

点即可。1.排气罩通风量。 2.平时通风量。排气罩的排风

量为了保证灶台工作时油烟不外溢,而必须设的其通风量,按罩口面积、罩口风速0.4-0.5m/s计算。一般而言,厨房炉

灶使用的高峰时间为4-5个小时,而其余时间为加工及准备

或卫生时间,这时不需要太大的通风量。因此在排风罩排风

量计算完后,再考虑一个平时通风量,可以按换气次数3-5 次/时计算。计算补风时,可以排气罩的风量为依据。另外对于过长的排

气罩,还可以考虑分设两台或两台以上的排风机。以适应灶台工作的多少

变化,采用热平衡法之外的计算方法确定的风量,有可能风量不够,无法

完全消除室内的余

热,但可以通过岗位送风进行祢补,这比无根据地人为增大

总排风量,更容易让人接受。以上是本人在厨房通风量计

算上的一点看法,本人希望通过对厨房通风量计算的讨论,引起同行人士

的重视,进而找到更加合理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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