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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的通知(豫建设标[2016]48号)

关于发布《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的通知(豫建设标[2016]48号)
关于发布《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的通知(豫建设标[2016]48号)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试行)

Standard for dust pollution control in urban construction project and road

前言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生活健康,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制定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通用要求;

5、施工降尘措施;

6、消纳场、垃圾填埋场;

7、城区道路降尘;

8、扬尘防治信息化。

本标准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试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郑州市丰乐路4号;邮政编码:450053;电子邮件:ycfzbz@https://www.wendangku.net/doc/9c940741.html,;电话:0371-********)。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3.1总体要求 (3)

3.2扬尘防治责任 (3)

3.3扬尘防治费用 (4)

3.4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及技术交底 (4)

3.5扬尘防治标识 (4)

3.6扬尘防治教育 (4)

3.7扬尘防治检查 (4)

3.8扬尘预警响应 (5)

3.9资料管理 (5)

4 通用要求 (6)

4.1围挡 (6)

4.2场地 (6)

4.3车辆冲洗 (6)

4.4物料存放 (7)

4.5建筑垃圾处置 (7)

5 施工降尘措施 (9)

5.1一般规定 (9)

5.2房屋建筑工程 (9)

5.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0)

5.4拆除工程 (11)

5.5待建场地 (12)

6消纳场、垃圾填埋场 (13)

6.1一般规定 (13)

6.2防治措施 (13)

7 城区道路降尘 (14)

7.1一般规定 (14)

7.2人员及车辆配置要求 (14)

7.3城区道路扬尘防控要求 (14)

8 扬尘防治信息化 (17)

8.1监控系统 (17)

8.2空气质量监测 (17)

本标准用词说明 (18)

条文说明 (19)

1 总则

1.0.1 为有效防治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施工现场,以及待建场地、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城区道路扬尘的防治和管理。

1.0.3 扬尘污染的防治和管理,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河南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扬尘 dust

指地表松散颗粒物质在外力作用下进入到环境空气中形成的一定粒径范围的空气颗粒物。

2.0.2 扬尘防治 dust control

通过采取管理、组织、经济和技术措施,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发生。

2.0.3 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 trash

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2.0.4 待建场地 Site to be build

已取得施工许可,暂未开工的施工工地。

2.0.5 围挡 fence

为了将场地与外部环境隔离,使其成为相对封闭空间所采用的隔离物,包括砌体式围墙、装配式围挡等。

2.0.6 易扬尘材料 dust material

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细颗粒建筑材料等。

2.0.7 防尘网 Dust suppression net

覆盖于散料物堆体、裸露场地等表面,用于防治扬尘的网具。防尘网宜为绿色,续燃、阴燃时间不应大于4s,采用密目网时目数不应小于800目/100cm2,采用遮阳网时不应少于3针。

2.0.8 密目式安全网 Dense mesh safety net

安装于建筑工程外立面,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击伤害的网具,可阻挡人员、视线、自然风及失控小物体,具有一定防尘作用。

3 基本规定

3.1 总体要求

3.1.1 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与道路等扬尘防治必须方案完善、措施有效、手续齐全、备案及时、人员落实和监控到位。

3.1.2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周边全部围挡、土方和散碎物料全部覆盖、出场车辆全部冲洗干净、主要场区及道路全部硬化、渣土等车辆全部密闭运输、拆除工程和土方工程全部湿法作业。

3.1.3 城市建成区施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暂时未建预拌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站的,以及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不予供应的特种或少量混凝土、砂浆除外。

3.1.4 扬尘防治设施严禁随意拆除、移动、损坏,其功能受损时应及时恢复。

3.2 扬尘防治责任

3.2.1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监理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监理责任。

3.2.2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应明确施工扬尘防治的目标、具体内容和各方责任。

3.2.3 施工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具体负责施工扬尘的防治工作。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负总责;总承包单位进行工程分包的,应明确分包单位扬尘防治工作责任;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做好相关施工活动范围内的扬尘防治工作。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扬尘防治工作承担连带责任。

3.2.4工程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应建立项目施工扬尘防治管理组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扬尘防治责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3.2.5 垃圾消纳场和填埋场、待建场地、城区道路等扬尘防治责任由其生产经营单位或管理单位承担。

3.2.6 施工单位应按下列规定配备专职扬尘防治管理人员:

1 建筑面积5万m2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含标段)项目不少于1人,5万m2以上的不应少于2人;

2 工程造价2亿元及以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少于1人,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2人;

3 建筑面积5000m2及以下的拆除工程项目不少于1人,5000 m2以上的不少于2人。

3.2.7 扬尘防治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规模,配备足够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防治区域范围内的环境卫生。

3.3 扬尘防治费用

3.3.1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专项列支,并及时支付。

3.3.2 施工单位应足额计取并合理使用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专款专用。

3.3.3 监理单位应按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情况。

3.3.4 垃圾消纳和填埋、城区道路扬尘防治所产生的费用,纳入作业经费。

3.4 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及技术交底

3.4.1 扬尘防治单位应结合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明确扬尘防治目标、职责、措施等,内容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应经审核、审批,并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

3.4.2 应建立扬尘防治逐级技术交底制度,履行交底手续,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5 扬尘防治标识

3.5.1 扬尘防治单位应在扬尘防治区域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明确扬尘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及举报电话等信息。

3.5.2 扬尘防治区域内应有扬尘防治设施平面布置图,在易产生扬尘部位设置标识牌,并根据场地和设施变化及时调整。

3.6 扬尘防治教育

3.6.1 扬尘防治单位应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制度。

3.6.2 作业人员上岗前,应组织以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入场教育培训和考核。

3.6.3 各级扬尘防治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1次的扬尘防治教育培训。

3.6.4 扬尘防治单位应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档案。

3.7 扬尘防治检查

3.7.1 扬尘防治单位应建立扬尘防治检查制度,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填写相关检查记录。

3.7.2 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每月对工程项目开展一次扬尘防治综合检查。

3.7.3 季节性天气变化、扬尘污染主要因素变化时,扬尘防治单位应及时进行扬尘防治检查。

3.7.4 扬尘防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应及时整改。

3.8 扬尘预警响应

3.8.1 扬尘防治单位应编制扬尘预警响应预案,按照大气重污染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响应级别,针对扬尘防治特点,采取洒水降尘、局部停工、全面停工等预警响应措施。

3.8.2 当按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Ⅱ级(橙色)以上预警或风速达到4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拆除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并对作业面进行覆盖。

3.9资料管理

3.9.1 扬尘防治单位应做好扬尘防治工作记录和数据监测记录,建立完善的扬尘防治管理台账。

3.9.2 扬尘防治单位应保存完整的扬尘防治档案资料。

4 通用要求

4.1围挡

4.1.1 施工现场应沿周边连续设置硬质围挡,不得有间断、敞开,底边封闭严密,不得有泥浆外漏。

4.1.2 城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其它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拆除工程应设置全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

4.1.3 围挡上部应设置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覆盖,每组间隔不宜大于4m。

4.1.4 临时维修、维护、抢修、抢建工程应适当设置临时围挡。

4.1.5 围挡立面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时清理。

4.1.6 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施工现场围挡。当妨碍施工必须拆除时,应设置临时围挡并符合相关要求。

4.1.7 围挡应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和周边行人的安全,且牢固、美观、环保、无破损。

4.2 场地

4.2.1 施工场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4.2.2 施工场区的其他道路应采取硬化或砖、焦渣、碎石铺装等防尘措施。

4.2.3 施工场区主要道路的硬化宜采用装配式、定型化可周转的构件铺设,道路承载力应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

4.2.4 生活区、办公区地面应进行硬化或绿化,优先使用能重复利用的预制砖、板等材料。

4.2.5 施工场区内加工区场地应采用硬化防尘措施。

4.2.6 施工场区内裸露场地应采用防尘网等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扬尘防治措施。

4.2.7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专人负责定时对场地进行打扫、洒水、保洁,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确保场区干净。

4.3 车辆冲洗

4.3.1 工地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移动式冲洗设备。车辆冲洗应有专人负责,确保车辆外部、底盘、轮胎处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施工场所车辆出口30 m以内路面上不应有明显的泥印,以及砂石、灰土等易扬尘材料,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4.3.2 车辆冲洗装置冲洗水压不应小于0.3MPa,冲洗时间不宜少于3min。

4.3.3 车辆冲洗应填写台账,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4.3.4 车辆冲洗宜采用循环用水,设置沉淀池,沉淀池应做防渗处理,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沉淀池、排水沟中积存的污泥应定期清理。

4.3.5 冲洗装置应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设置,并保留至工程竣工,对损坏的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4.4 物料存放

4.4.1 施工现场严禁露天存放砂、石、石灰、粉煤灰等易扬尘材料。

4.4.2 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严密遮盖。砂、石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运易扬尘材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或抛洒;其他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

4.4.3 土方堆放时,应采取覆盖防尘网、绿化等防尘措施,并定时洒水,保持土壤湿润。

4.4.4 钢材、木材、周转材料等物料应分类分区存放,场地应采取硬化或砖、焦渣、碎石铺装等防尘措施。

4.5 建筑垃圾处置

4.5.1 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利用资源,防止浪费,减少建筑垃圾的产出量。

4.5.2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

4.5.3 楼层内清理施工垃圾,应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的作业方法,并使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或容器)使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高处随意抛撒。

4.5.4 施工现场内严禁随意丢弃和焚烧各类废弃物。

4.5.5 建筑垃圾运输应当委托经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委托合同中应明确运输扬尘防治责任。

4.5.6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保持车况完好、车容整洁、车辆号牌清晰。

4.5.7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随车携带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核准文件和装卸双向登记卡,做到各项运营运输手续完备。

4.5.8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中应采取严格的密封密闭措施,切实达到无外露、无遗撒、无高尖、无扬尘的要求,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运输和装卸。

4.5.9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出入施工工地和处置场所,应进行冲洗保洁,防止车辆带泥上路,保持周边道路清洁干净。

4.5.10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开启实时在线定位系统,严格实行“装、运、卸”全过程监控,严禁“跑冒滴漏”和违规驾驶,确保实时处于监管系统监控之中。

5 施工降尘措施

5.1 一般规定

5.1.1 工程项目部应结合季节特点、不同施工阶段实际情况等,贯彻落实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并进行动态调整。

5.1.2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时应充分考虑扬尘防治需要,施工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布局合理清晰、功能分区明确,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5.1.3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扬尘防治设备、机具、材料等,采取喷淋、覆盖、绿化、封闭等综合降尘措施。

5.1.4 由于工序交接或车辆碾压原因造成防尘网临时掀开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恢复。

5.1.5 城市建成区施工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确需现场搅拌的,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5.1.6 木材、石材等易产生扬尘的加工作业,应在封闭的加工棚内加工或采取湿法作业等防尘措施。

5.1.7 钢结构加工作业应在加工棚内切割、焊接,并设置防尘回收装置。

5.1.8 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燃煤锅炉,应使用燃气、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5.1.9 易扬尘材料的运输应采取覆盖、包装防尘措施或采用密闭化车辆。

5.1.10 施工现场工程车辆、运输车辆应达标排放、限速行驶,减少扬尘污染。

5.2 房屋建筑工程

5.2.1 房屋建筑工程应安装环绕喷淋和高空喷淋降尘系统,并配备洒水车、雾炮机等设备,定期洒水降尘。

5.2.2 土石方及桩基施工扬尘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土方作业面可暂不覆盖,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作业时,作业面场地应采用洒水等降尘措施,当天施工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覆盖;空置或已完成的场地应覆盖。

2 土方作业时临时道路应采取降尘措施,确保临时道路不扬尘。

3 基坑开挖应及时支护,避免裸土长时间暴露产生扬尘;采取自然放坡开挖时,边坡应采用防尘网覆盖并可靠固定。

4 采用凿裂法、钻爆法等对岩石层开挖时,应采用湿法作业。

5 现场进行截桩和破碎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时,应采取洒水湿润等防尘措施。

5.2.3 主体施工扬尘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脚手架外侧应满张密目式安全网或有防尘作用的金属网,密目式安全网应满足《安全网》GB5725的要求,且网目数不小于2000目/100cm2。

2 定期对外架密目式安全网进行清洗,清洗周期不大于2个月。

3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底部应采取硬质材料封闭,并及时清理封板上的垃圾或其他遗撒物。清理时应提前洒水湿润,严禁采用掀起、拍打或吹风等方式清理,防止出现扬尘。

4 脚手架上应设置洒水喷雾装置,沿外架周长方向水平间距不宜大于5m,垂直间距不宜大于30m。

5.2.4 装饰装修及其他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装饰工程所用墙砖、地砖、石材、砌块等装饰块材宜采取场外定制或工厂化加工。现场确需切割、钻孔作业时,应采用湿式作业法。

2 木制作业应在固定区域集中加工,宜采取场外定制或工厂化加工。

3 涂料施涂宜采用涂刷或滚涂方法。采用喷涂工艺时,应有效遮挡。

4 施工现场钢结构防火涂料喷涂施工时,应采用遮挡措施。

5 岩棉、玻璃棉板块材现场切割及配置其他易扬尘材料时,应在封闭的空间内进行,防止碎屑、纤维飘散和扬尘。

6 机电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应与结构施工、装修施工同步进行。如需在墙体开槽切割、孔洞钻取时,应采用湿式作业法进行施工。

5.3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5.3.1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方作业应采用渐进式分段进行,并及时采取洒水、覆盖措施,缩短开挖和回填时间。无法及时外运的渣土应集中堆放,并用防尘网等进行覆盖。

5.3.2 道路、桥梁及管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灰土的拌合宜采用厂拌法,采用路拌法时应采取降尘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 路面切割、路面铣刨、石材切割、清扫施工等作业时,应采取喷(洒)水等降尘措施。

3 道路基层养护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洒水或采取覆盖措施,确保表面无浮尘。

4 沥青混凝土应采取厂拌,运输至施工现场时车辆应遮盖。

5 路面基层清扫不得采用鼓风机吹扫,应采用人工洒水清扫或使用高压清洗车冲刷清扫。

6 桥梁钻孔灌注桩施工时,应当设置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外溢。现场泥浆及时外运,并采用全密闭式运输车,减少泥浆在现场的裸露时间。

7 城区内管网工程施工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宜采用非开挖式施工工艺,避免大面积破损路面,减少扬尘。

8 管线施工砂石回填时,砂石应保持湿润,避免在过筛和混合过程中产生较大扬尘。

5.3.3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基坑围护结构应严格按方案施工,对空置或已完成的场地进行覆盖。

2 在进行盾构等产生大量泥浆施工的作业时,应当设置专用的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外溢,外运泥浆时应采用全密闭式运输车。

3 喷射混凝土作业应采用湿喷、潮喷作业法,或采取其他有效降尘措施。

4 明挖基坑爆破作业应采用水袋堵塞炮眼,并在基坑上部空间设置防尘网封闭防尘,爆破后及时进行人工洒水辅助降尘。

5.3.4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工地应按照4.1节的要求设置围挡。

2 场区内未种植的地面应及时覆盖防尘网,每天洒水保持湿润,严格控制洒水量,防止泥水外溢。

3 道路或绿地内各类管线敷设完成后,一周内应恢复路面或景观,不得留裸土地面。

4 树穴应整理或拍实,如不能及时种植,穴坑土应加以覆盖,种植完成后,树坑应采用卵石、草皮等覆盖。

5 绿化工程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清除,主要干道、景观地区及繁华地区应当天清理干净。

5.4 拆除工程

5.4.1 拆除作业前,应按照“先喷淋、后拆除、拆除过程持续喷淋全覆盖”的原则编制扬尘防治方案。实施时,应采取湿法作业、分段拆除,缩短起尘操作时间。

5.4.2 机械、爆破拆除工程应采取同步持续高压喷淋或洒水降尘措施。

5.4.3 爆破拆除工程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爆破时,宜控制爆破强度并采用多孔微量爆破法作业。

5.4.4 在人口密集区及临街区域进行拆除作业时,应设置防护排架并外挂密目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应符合5.2.3的要求。

5.4.5 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拆除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

5.4.6 被拆除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采用防尘网覆盖,并定期洒水保持湿润。

5.4.7 负责拆除的施工单位,应将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存放、分类运输。

5.4.8 当启动Ⅱ级(橙色)以上预警或风速达到4级以上时,不得进行拆除作业,并对拆除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5.5 待建场地

5.5.1 待建场地现场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明确扬尘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及举报电话等信息。

5.5.2 待建场地应按照本标准4.1节的要求沿周边连续设置封闭围挡,围挡间无缝隙,同时底部应设置防溢座,挡墙顶部应设置压顶。

5.5.3 待建场地应采取地面喷水、固化硬化、覆盖防尘网等有效措施防止场地扬尘;对超过3个月不能开工的,应采取绿化防尘措施。

5.5.4 采取绿化防尘措施的待建场地在未进行绿化施工期间,应每天洒水一至两次;风速达到4级以上天气时应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5.5.5 采取绿化防尘措施的待建场地在土地平整后,应在一周时间内开始绿化工作。在实施绿化期间,应采取降尘措施,风速达到4级以上或启动Ⅱ级(橙色)以上预警时,应停止土地平整、换土和原土过筛工作。

5.5.6 待建场地用作临时停车场及其他用途时,场地应按其用途采取硬化、覆盖或洒水喷淋措施,并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及时洒水,确保场内干净、整洁、无浮尘。场地应设置垃圾存储设施,并应每天及时清理产生的垃圾。

6消纳场、垃圾填埋场

6.1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建筑垃圾消纳场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的扬尘防治。

6.1.2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企业应对场区内扬尘防治负责,做好建筑垃圾处理过程中的扬尘治理工作。

6.2防治措施

6.2.1 建筑垃圾消纳场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入口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识牌,明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信息。

6.2.2 建筑垃圾消纳场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四周设置不低于2m的围墙(网),或设置界桩,明确控制范围;配备与处置工艺相符合的作业、降尘等设备。

6.2.3 建筑垃圾消纳场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出入口道路应铺设混凝土路面长度不少于100m、宽度不少于5m,并设置规范冲洗设施(宽4m×长8m),安装自动喷水控尘设施,设置20m间隔的钻孔式喷淋输水管。

6.2.4 建筑垃圾消纳场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应当配备用于垃圾处理的专用的机械设备、专用车辆。入场的垃圾应及时推平、辗压、覆盖。

6.2.5 建筑垃圾消纳场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必须配备有专业的保洁人员,做好施工车辆出场前的保洁工作,对车辆的车轮、车厢吸附的泥土进行冲洗,确保净车出场,杜绝车辆夹带泥土上路,污染路面,保证进出车辆车容车貌整洁进入城区。

6.2.6 建筑垃圾消纳场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禁止在现场焚烧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和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6.2.7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措施并得到有效执行,以保持水土平衡,防止塌方、泥石流等灾害事故的发生。

6.2.8 保持场内的环境整洁,场内没有蚊蝇滋生地,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

6.2.9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场,采用固定式破碎筛分设备的,应建有全封闭工作车间;采用移动式破碎筛分设备的,应建立自动喷淋装置。

7 城区道路降尘

7.1 一般规定

7.1.1 城区道路降尘根据道路性质和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施工污染道路路面的,由施工方负责清理恢复。

7.1.2 城区道路等级的划分、清扫保洁的通用质量标准及各级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应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要求。

7.1.3城区道路清扫和保洁以各类机械化作业为主、人工清扫保洁为辅,实行机械化清扫、定时洒水(冲刷)、专人保洁。

7.1.4 当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或其他应急预警时,按政府预警要求落实城市道路机械作业。

7.2 人员及车辆配置要求

7.2.1 城区道路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要求配备。

7.2.2 城区道路按照快速路(环路)、主干道配备8吨或以上车辆,次干道配备3至5吨车辆,具备机械作业条件的背街小巷(支路)配备1吨车辆的要求,合理配备冲洗、清扫、洗(吸)扫车辆,作业车辆应满足城区道路机械化作业率需求。其他环卫车辆配备符合《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的要求。

7.3 城区道路扬尘防控要求

7.3.1 城区道路上人工垃圾收集、清运及各类环卫作业车辆实行全密闭,作业过程中无垃圾及尘土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7.3.2 人工作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人工作业按照“先人行道、再慢车道、后快车道”的程序开展清扫,严格执行每天“两清扫、随时收集、全天保洁”工作制度。

2 人工作业顺风清扫,及时收堆,禁止向下水口、井箅子扫倒尘土与杂物、焚烧落叶垃圾等行为。

3 5级及以上大风天气人工作业以捡拾保洁为主,停止清扫作业。

7.3.3 机械作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城区道路各类机械作业制度完善、方案具体、安全运行。

2 道路机械作业应充分考虑交通状况,白天安排机械化保洁作业和洒水作业,凌晨

安排机械化清扫作业和冲洗作业,机械化清洗作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安排。

3 机械作业应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车辆操作说明进行操作;作业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

4 机械作业时速应符合表7.3.4-1要求。

表7.3.4-1 机械作业时速

5 机械作业频次符合表7.3.4-2要求。可根据天气、道路人车流量、天气污染实际等情况,在保证机械作业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对作业频次作适当调整。

表7.3.4-2 机械作业频次

6 当气温低于5℃时,应暂停道路冲洗及洒水作业。

7 城区道路清扫(含电动车作业)、清洗作业,一般降至刷苗四分之一处接触地面为合适,垃圾箱应保证密封完好,严禁“跑、冒、滴、漏”,并定期检查主刷子落地高度。

7.3.4 清扫保洁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城区道路环卫作业后,应达到道路无积尘、泥沙、无漏洗痕迹,无积水,雨水口

浅谈公路与城市道路设计的区别和联系

浅谈公路与城市道路设计的区别和联系 发表时间:2018-05-16T14:59:09.683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1期作者:段惠姗1 李文娟2 [导读] 摘要:笔者参与过多项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的方案和设计。 1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 710075; 2天水孚嘉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甘肃省天水市 741000 摘要:笔者参与过多项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的方案和设计。本文结合笔者工作中项目实例进行综合比较、分析,进而归纳总结出两者设计理念、方法的不同,为今后的设计提供参考。 关键词:公路;城市道路;异同 一、引言 公路和城市道路从功能定位、服务需求、设计思路、技术标准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区别,只有在掌握和了解二者之间的异同之后,才能更好的在工作中运用知识和技能进行设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公路与城市道路的异同 1.功能定位 公路主要是以汇聚地方交通,疏散主干交通,连接城市之间节点,起到连通性的作用;城市道路一般不用于吸引大量车流,主要起到连接城市内各分区的作用,以交通功能和服务功能为主。 2.参照标准 公路的设计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行业标准进行设计,规范号一般以“JTG”打头;城市道路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行业标准设计指导,规范号一般以“CJJ”打头。 3分级 公路按照行政管理等级可分为国道、省道、县乡道;按照技术等级分为五个等级: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城市道路等级则有四个: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4设计理念 选线:公路路线方案的选择一般是“从无到有”的过程。主要是以项目所在的省、市公路路网规划为依据,受路线经过区域自然环境、地形、地质、农田保护用地、河流、饮用水源区、铁路、高压铁塔、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果园等多方面条件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在路线选取的时候需选择两条或两条以上的方案作为比较,从而选择出一条安全、经济、合理的线位。在沙漠区、戈壁区、盐渍土区、冻土区、泥沼区等特殊地质区,更应根据区域特点,合理采用曲线、绕避、尽量选择最短距离、采用较高指标等措施布线。 城市道路一般则不存在选线的说法,通常是依照当地规划局颁布的城市总规、控规,甚至详规的要求,在道路红线范围内确定道路的起终点坐标和基本设计参数。 纵断面:在遵照相关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公路纵断面的设计首先应考虑土方平衡、避免大填大挖,充分利用有利地形,尽量减少取弃土数量;其次可通过纵坡、竖曲线等调节将公路路面上的水排至公路外,如果处在低填或长路堑等排水不畅地段时,可设置边沟和横向排水辅助等措施;最后还应注意起终点的设计高程和纵坡应与两端公路做好衔接,避免出现错位、错台等接不上的问题。由于城市道路基本位于城区,其纵面的起伏较公路则平缓的多,且高程一般比道路两侧低:一是将收集到的路面雨水通过雨水篦子和管道排走,二是考虑与道路两侧用地的衔接,尤其是有车辆出入口、居住区和机关单位的出入口等房屋建筑;城市道路的纵断面设计还应考虑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交专用道等附属设置对纵断面参数的要求;另外城市道路的交叉口较多,则需要单独对交叉口进行竖向设计。 横断面:公路横断面的设计应秉承安全第一、经济节约、断面合理等原则同时需结合公路所处的位置、等级、功能、设计速度、交通量、地形地质等综合因素确定,根据项目特点也可采用高低错位式路基或分离式路基。市政道路横断面的设计更为个性化和多样化。两者横断面具体组成部分详见下表:表格 1 路基横断面组成表 二、项目列举 1横琴新区市政基础设施非示范段主、次干路市政道路工程(二期工程)—濠江路本项目是典型的市政道路,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内的一条次干路,道路长度6.8km,起终点明确,设计速度为40km/h,横断面组成包含管廊带、人行道、分隔带、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断面下方还敷设有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电力电信管道等。 2莞番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工程本项目是典型的公路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Km/h。在寮步至东坑段研究过程中,由于受到现状民房、厂房、安置地、华源玩具有限公司、富港工业区、高英村等控制因的限制素,此段就提出了三个方案进行比选,且方案间摆动幅度较大。

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

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 1 总则 1.1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建筑业企业稳步有序推动工程项目复工复产,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结合建筑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施工现场的运行和管理。 1.3 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防 控和复工复产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管控到位。 1.4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指导和帮扶建筑业企业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坚持分区分级精准监管,按照疫情防控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策略,开展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传染事件和质量安全事故。 2 复工复产条件 2.1 防控机制 组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组,统筹指导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管控工作。工作组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政府、街道、社区及定点医院,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定期报送有关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2.2 专项方案 编制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复产组织方案,并制定工程项目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对现场管理、人员管控、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等作出安排,明确具体要求和措施,并要求工程项目全体人员认真落实。

2.3 人员健康管理 2.3.1 指定专人负责人员健康管理,建立“一人一档”制度,切实掌握人员流动情况,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聘用的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管理。 2.3.2 加强与务工人员的沟通联系,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人员管控要求,杜绝不符合规定人员复工复产的情况。加强异地返程人员管理,做好返工人员的行程安排,鼓励协调或帮助同一地区人员采取“点对点”包车方式集中返回。 2.4 施工现场准备 2.4.1 施工现场采取封闭式管理。严格施工区、材料加工和存放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四区”分离,并设置隔离区和符合标准的隔离室。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按照标准在异地设置。 2.4.2 在卫生健康、疾控等专业部门指导下,对施工现场所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杀菌。 2.4.3 根据工程规模和务工人员数量等因素,合理配备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物资。 2.4.4 安排专人负责文明施工和卫生保洁等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分类设置防疫垃圾(废弃口罩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收集装置。 2.5 质量安全检查 2.5.1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应当到岗履职。 2.5.2 对施工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特别是新进场建筑工人和转岗人员,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为重点的教育培训。

房屋建筑基础知识

基础知识 一、房屋建筑分类 房屋建筑从不同的角度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按建筑物使用性质分类 ⑴居住建筑 ⑵公共建筑 ⑶工业建筑 ⑷农业建筑 ――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通常又被称为民用建筑。 2、按建筑物(住宅)的层数分类 ⑴低层建筑:1~3层(建筑总高为24米以下;建筑结构简单,施工期短,成本低廉) ⑵多层建筑:4-6层(建筑总高为24米以下,一般采用砖混结构,少数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多层房屋一般规格齐整,通风采光号,空间紧凑而不闭塞。得房率高,很多人喜欢多层房屋的原因)多层使用率在85-90%左右 ⑶小高层建筑:7-12层(一般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带电梯具有亲切安宁、房型好、得房率高的特点,又有高层结构强度高、耐用年限、污染程度低等特点)小高层使用率在80%-85%左右 ⑷高层建筑:12层以上,两部电梯,(房型设计难度大,要做到每套室全明、采光通风良好是有很大难度的。高层有它的优势:对开发商来说,单位建筑面积土地成本(即楼面地价)低;对住户来说,视野开阔,景观系数高,尘土、噪音、光线污染也少,建筑结构强度高,整体性强。但高层也有明显的缺点;结构工艺

比较复杂,材料性能要求高,自重大,对基础要求高,施工难度较大,建筑造价相应提高;高层房屋电梯、楼道、机房、技术层等公用部位占用面积大,得房率低;如果电梯质量部可靠,物业管理不正常,就很令人担忧。)(高层塔楼使用率在72-75%,板楼在78-80%) 3、按建筑结构分类 ――建筑结构是指建筑物中由承重构件(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架等)组成的体系。 ⑴砖木结构 -描述:这类建筑物的主要承重构件是用砖、木做成。其中,竖向承重构件的墙体和柱采用砖砌,水平承重构件的楼板、屋架采用木材。 -特点:层数较低,一般在3层以下。1949年以前建造的城镇居民住宅,20世纪50~60年代建造的民用房屋和简易房屋,大多为这种结构。 ⑵砖混结构 -描述:这类建筑物的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墙或砖柱,水平承重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楼板、屋顶板,其中也包括少量的屋顶采用木屋架。 -特点:建造层数一般在6层以下,造价较低,但抗震性能较差,开间和进深的尺寸及层高都受到一定的限制。所以,这类建筑物正逐步被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所替代。 ⑶钢筋混凝土结构 -描述:承重构件如梁、板、柱、墙(剪力墙)、屋架等,是由钢筋和混凝土两大材料构成。其围护构件如外墙、隔墙等,是由轻质砖或其他砌体做成。 特点:结构适应性强抗震性能好,耐用年限较长。

住建部13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索引号:000013338/2013-00271主题信息:建筑市场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成日期:2013年4月27日 文件名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 办法 有效期: 2013年08月01日生 效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主题词: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查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已经第9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2013年4月27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

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审查机构是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查机构名录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模划分,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浅谈市政道路设计中的存在问题与优化

浅谈市政道路设计中的存在问题与优化 摘要:市政道路建设在城市建设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性项目。同时市政道 路建设水平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所以,为了能够更好地为群 众提供优良的出行环境,必须要重视市政道路设计工作。在现阶段的市政道路设 计工作中人们更加关注和重视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市政 道路设计工作中还存在着非常明显的问题,对此,我们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 以改进和优化。 关键词:市政工程;道路设计;难点分析;现状问题;改进对策; 当前我国的交通发展水平日益提升,交通事业也在不断完善,这也给人们的 日常出行创造了更多的便利。在城市发展中,市政道路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在市政道路设计工作中,其设计的质量与水平也从某个方面反映了一个城市的发 展水平,因此必须要做好市政道路设计工作。 1城市市政道路设计的要求分析 1.1安全方面 在很多工程的建设中,人们最为关心的就是安全问题,在市政道路设计工作 中一定要充分保证道路的安全性,从而确保交通的安全运行。为了更好地保证车 辆的出行安全,一定要对道路的性质进行科学判断,同时还要对平交道口的交通 进行科学设计。 1.2环保方面 当前我国的城市发展中,环保问题已经成为了人们非常关心和关注的一个重 要问题,我国经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人们的交通出行方式也在这一过程中 出现了十分明显的转变,机动车的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我国很多城市的环境质 量明显下滑,因此在市政道路设计工作中必须要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以此来更 好地减少城市交通运行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3经济方面 城市市政道路建设中一方面非常关注工程的质量,另一方面也十分重视工程 的经济效益。在城市道路设计工作中,必须要充分结合城市道路当前的基本情况,尤其要关注交通流量及交通性质的基本特点。之后充分结合当地的地形特征来科 学选择路线及断面的基本形式,从而保证交通运行的质量及水平。针对分散性较 强且连接城镇的道路,设计中可采取远近结合的方式,在合理的范围内降低道路 建设的标准,从而更好地降低工程的建设成本。 2市政道路设计中的问题 2.1不重视道路路基设计 城市道路的施工建设会对人们的工作及生活产生非常显著的影响,所以在市 政道路施工建设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缩短施周期,同时还要保证交通运行的质量。因为市政道路沿线情况较为复杂,所以为了能够在较短的时间之内完成工程建设,就一定会在工程中存在一定的不足。 市政道路建设有其自身的特点,一些道路工程为了缩短工期,就会采取降低 设计标准这一方式,并在设计工作中片面重视路面的设计而忽视了路基的设计, 这也就会导致市政道路设计工作中出现较为明显的问题与不足。工期较紧,所以 设计人员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进行道路路基设计,以致投入使用后会出现不 同的病害,这一方面影响了道路使用的质量,另一方面也为工程的正常养护带来 十分不利的影响。

“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范围界定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安委办函[2006]45号 关于2006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范围有关问题复函 建设部: 你部办公厅《关于请明确2006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范围的函》(建办质函[2006]23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你部提出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范围界定基本全面,符合有关规定,可以此范围确定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附件:关于请明确2006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范围的函 二〇〇六年七月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建办质函[2006]230号 关于请明确2006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范围的函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下达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通知》《安委[2006]1号》,2006年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1260人。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02)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部现提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的范围,请予审核并函复。 附件: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范围(在“建设”栏打勾部分) 附件: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范围(在“建设”栏打勾部份) E 建筑业 本类包括47-50大类,本类不包括建筑工程的筹建机构,该活动列入7671(工程管理服务)。负责监管相应工程的主管部门建设 47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471 4710 房屋工程建筑:指房屋主体工程的施工活动。不包括主体施工前的准备活动。◇包括:1-居民住宅的施工;√ 2-商业用建筑物的施工;√ 3-宾馆、饭店、公寓楼的施工;√ 4-写字楼、办公用建筑物的施工;√ 5-学校、医院的施工;√ 6-机场、码头、火车站、汽车站的旅客等候厅(室)的施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十)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房屋建筑专业基础知识二11.12考试

房屋建筑专业基础知识二 1、绿色建筑要求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 2、建筑耗能是指()工程中的能耗。 3、不同类型的建筑,能耗的重点会有所不同,居住建筑主要是()引起的能源消耗。 4、到2010年,浙江省的建筑节能目标是县级以上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实施节能()的目标。 5、()是节水中的一项重要的措施。 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不适用于评价()。 9、绿色建筑的评价是以()为对象。 10、()为绿色建筑的必备条件。 11、绿色建筑分三个等级: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除()应全部满足外,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还应满足另二项条件的要求。 12、浙江省《绿色建筑标准》中,对施工现场布置与管理所提出的要求不包括()。 14、建科[2005]55号文件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的罚款。 15、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6、《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50362-2005)是() 17、住宅性能的认定,是由()作出的认定。 18、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属于()的评定项目。 19、以下住宅等级中,等级最高是( )。 20、不属于刚体上的力的三要素是()。 21、作用于同一点的任意两个分力,其合力一定()。 22、利用力的分解法则,一个合力可以分解为()个同一点的两个分力。 23、二力平衡公理适用于()。 24、约束反力的方向必与()的方向相反。 25、只能受拉不能受压得约束是()约束。 26、只能限制物体沿垂直于支承面方向的运动,而不能限制物体绕铰链轴线转动和沿支承面方向运动的支座为()。 27、两端嵌固在墙体中的雨棚梁,在受弯计算时,其两端支座可假设为()。 28、平面力系中,力的作用线都汇交于一点的力系称为平面( )力系。 29、在图中要使该平面汇交力系平衡,需在()力处改变力的指向。 30、图中力P对A点的力矩是()。 31、图已知P1=12,P2=10,距离OA=10,OB=8.66,

浅谈市政道路设计的体会

浅谈市政道路设计的体会 【摘要】众所周知,城市道路设计是带有复杂性、系统性的工作,也就是说道路设计就是整个城市建设工程的灵魂,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机动车辆增长速度也在随加快,促使城市道路交通发生了变化,造成交通拥挤就是目前道路通行中的主要难题,那么为了更好的缓解这一现象,做好城市道路规划和设计工作就显得非常关键。本文下面就阐述关于市政道路设计的几点体会,仅供参考。 【关键词】市政道路;设计;体会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多年来,我国城市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果,那么市政道路就作为城市建设发展的交通纽扣,是承载着重要的交通任务的,那么市政道路设计科学合理就是确保交通顺畅的主要依据,对此,道路设计质量是直接影响着道路的使用价值的,怎样做好道路设计,怎样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怎样调节城市空间布局,促进交通畅通,就是我们永恒值得研究的课题。 1、道路设计的主要特点 首先是具有系统性的:也就是说市政道路的设计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种,从前期完成全部规划再到做好相关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再到后期的设计招标,一直到完工,这整个完成过程是需要很多个部门协调参与进来的,其中就包括哟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方面、施工单位方面和监理单位方面等,所以,前期规划到竣工是非常系统的。 其次是具有复杂性的:再设计过程中是涉及到多个专业范围的,而且相关的专业之间都是具有密切的联系的,例如其中包括的专业就有、道路、桥隧、测量、排水、热力、燃气、绿化等,以上从做好方案到完成施工图图纸设计必须到要在统一的协调下方可全部完成,对于以上每个专业之间的分工都是不同的,那么我们在设计阶段中必须要有不同的侧重点。 最后是设计人员的主观性:在整个的市政道路建设过程之中,设计就是最关键的环节,也是最开始就必须做好的环节,之后其他各个参与项目的部门才能围绕设计方案来进行做好施工准备,最后再由道路设计人员来做好最后的设计,那么当方案已经被实施施工的整个阶段中,我们必须要通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来完成所有的设计图纸,对此,再设计中就增加了设计者的主观性,一个优秀的设计方案不仅仅可以提高工程效率,还可以为百姓造福。 2、城市道路设计的主要内容 2.1做好路线设计 路线设计就是整个线路的刚要,只要确定好,以后在施工中是不会随意改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工程施工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办法确定的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招标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八条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浅谈如何做好市政道路设计

浅谈如何做好市政道路设计 摘要:城市市政道路作为城市最基本的基础设施,其在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道路的设计将影响着城市的规划、交通等各个方面,因此,需要对此进行分析研究。本文主要对市政道路设计相关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 关键词:市政道路;设计;措施 引言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市政工程的建设,工程建设覆盖面积较大,涉及到城市以及周边地区的高速公路,主干道,次干道等路段的设计和开发,是城市居民出行和生活高速便捷的快速通道,是展现城市形象和市容的最基本的要素之一。其中,道路设计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整个城市的通行能力、环保需求等各方面,对城市的开发和延伸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市政道路设计概述 1、市政道路设计要体现城市的特色 无论城市是大是小,发展程度如何,都会有自己独特的文化特色。在目前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逐渐的得到了提高,在满足其物质要求的基础上,还要不断充实精神生活。对于居住的城市环境,要求其具有自己独特的色彩,这也是人们追求精神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元素。因此,在对市政道路进行设计时,要能够突出城市的特点以及相关历史,将城市的特色全面的展现出来。 2、市政道路设计中排水设计 在居民的日常生活中,一定会产生相应的废水、污水,同时还有天然降雨在地面产生的积水,这些不仅会影响到环境的污染,还会影响交通的运行。因此,在市政道路设计时,一定要设计相应的排水系统,保证有一个良好的出行路况。在设计过程中,一定要熟知道路专业的相关知识,充分考虑到污水、雨水的排放方向等因素。 3、对人性化设计的考虑 市政道路设计过程中,需要加强对于人性化设计因素的考虑。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越来越关注人性化因素。从某种程度上说,人性化设计是整个城市发展、演进的必然要求。城市的功能不断的加深,要实现其快速、高效的功能性,市政道路设计必须要科学、完善、人性化,不能够让现代城市道路的发展成为城市发展的瓶颈,因此,要加强市政道路的设计。 二、市政道路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xxxx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 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开展好xxxx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不断提高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住建厅、市住建局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xx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和市住建局印发《xxx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巩固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xxxx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中央、省、市上级部门的领导和指示下,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

间,进一步自上而下的理顺完善xxxx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规体系、保证体系、监管体系,严格贯彻落实省厅印发的《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题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控制,xxxx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全市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各项工作,xxxx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分工负责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x 同志兼任,负责协调和汇总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好职责范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规范建设单位支付担保行为,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有效遏制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保障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依据《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担保法》(主席令第50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改革发展的意见》(政发〔2017〕151号)、《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建市〔2006〕326号)和《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规字〔2020〕4号)等要求,制定我市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款支付担保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20年5月1日以来新开工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承包人应当同时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前向建设单位提供。鼓励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二、担保金额 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建设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0%、不低

于建设工程合同总价的5%。 三、担保机构 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机构原则上为在我市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及具有承保资质的保险公司。 四、信用管理 对担保机构实行信用管理,担保机构在从事工程担保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况的,应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布,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开展工程担保业务: (一)超出担保能力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的; (二)虚假注册、虚增注册资本金或抽逃资本金的; (三)擅自挪用被保证人保证金的; (四)违反约定,拖延或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 (五)在保函备案时制造虚假资料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房屋建筑基础知识

房屋建筑基础知识 一、房屋建筑分类 房屋建筑从不同的角度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按建筑物使用性质分类 ⑴居住建筑 ⑵公共建筑 ⑶工业建筑 ⑷农业建筑 ――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通常又被称为民用建筑。 2、按建筑物(住宅)的层数分类 ⑴低层建筑:1~3层 ⑵多层建筑:4~6层 ⑶中高层建筑:7~9层 ⑷高层建筑:10层以上 3、按建筑结构分类 ――建筑结构是指建筑物中由承重构件(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架等)组成的体系。 ⑴砖木结构 -描述:这类建筑物的主要承重构件是用砖、木做成。其中,竖向承重构件的墙体和柱采用砖砌,水平承重构件的楼板、屋架采用木材。 -特点:层数较低,一般在3层以下。1949年以前建造的城镇居民住宅,20世纪50~60年代建造的民用房屋和简易房屋,大多为这种结构。 ⑵砖混结构 -描述:这类建筑物的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墙或砖柱,水平承重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楼板、屋顶板,其中也包括少量的屋顶采用木屋架。 -特点:建造层数一般在6层以下,造价较低,但抗震性能较差,开间和进深的尺寸及层高都受到一定的限制。所以,这类建筑物正逐步被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所替代。 ⑶钢筋混凝土结构

-描述:承重构件如梁、板、柱、墙(剪力墙)、屋架等,是由钢筋和混凝土两大材料构成。其围护构件如外墙、隔墙等,是由轻质砖或其他砌体做成。 -特点:结构适应性强抗震性能好,耐用年限较长。 ⑷钢结构 -描述:主要承重构件均是用钢材制成。 -特点:建造成本较高,多用于高层公共建筑和跨度大的工业建筑,如体育馆、影剧院、跨度大的工业厂房等。 4、按建筑施工方法分类 ⑴现浇、现砌式建筑 -这种建筑物的主要承重构件均是在施工现场浇筑和砌筑而成。 ⑵预制、装配式建筑 -这种建筑物的主要承重构件均是在加工厂制成预制构件,在施工现场进行装配而成。 ⑶部分现浇现砌、部分装配式建筑 -这种建筑物的一部分构件(如墙体)是在施工现场浇筑或砌筑而成,一部分构件(如楼板、楼梯)是采用在加工厂制成的预制构件。 二、建筑物的组成 一幢建筑物一般是由基础、墙体(或柱)、楼地层(或梁)、楼梯、屋顶、门窗等六大部分组成。 1、基础 是建筑物地面以下的承重构件,它支撑着其上部建筑物的全部荷载,并将这些荷载及自重传给下面的地基。地基不是建筑物的组成部分,是基础下面的土层,它承受着由基础传下来的荷载。地基分为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基础按构造形式不同,可分为: ●条形基础-是指呈连续的带形基础,包括墙下条形基础和柱下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是指基础呈独立的块状,形成有台阶形、锥形、杯形的等。 ●筏板基础-是一块支承着许多柱子或墙的钢筋混凝土板,板直接作用于地基上,一块整板把所有的 单独基础连在一起,不仅使地基上的单位面积压力减小,也使整个地基的承载力增大。 ●箱形基础-主要是指由底板、顶板、侧板和一定数量内隔墙构成的整体刚度较好的钢筋混凝土箱形 结构。对于抵抗地震荷载的作用极为有利。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附件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合格书 审查编号: (全本)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子项名称: 审查机构:(审查专用章)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本工程项目施 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 审查机构自律委员会 (印章) (印章) 日期:年月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监制

说明: 1.本合格书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制; 2.本合格书应在加盖审查机构审查专用章后方为有效(主城区内建设工程应加盖自律委员会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翻印无效; 3.本合格书在工程竣工后应作为工程档案归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个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涉及的所有子项及附属工程作为一个工程。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建筑工程 应单独填写审查结果表;3.项目审查负责人应仔细核查设计单位资质、业务范围、人员资格、人员签字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施工图是否落实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施工图是否满足设计深度相关规定等建设法规内容,并签字认可。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 此表一式十份; 2. “设计单位基本情况”、“工程概况”内容由设计单位如实填写,其余内容由建设单位如实填写; 3. 同一建设工程不能委托两家及以上审查机构审查; 4. 扩建、改建工程需送原工程审查机构审查; 5. 审查机构应在符合送审情况的送审表上加盖审查专用章; 6. 工程概况栏子项目多的可加行,子项目情况相同的可采用“M-N栋”方式填写; 7. 涉及安全且工程特征与主体工程截然不同、规模较大的附属工程特别是边坡工程应单独填写送审表; 8. 送审的蓝图或白图(与蓝图同比例)、计算书必须按有关建设行政管理规定签字、盖章。

浅谈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浅谈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摘要:本文作者结合多年市政道路施工和管理经验,主要就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难点、质量通病以及防治措施等方面进行简单论述,仅供参考研究。 关键词:市政道路;施工质量;土方控制;常见问题;防治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国家对市政道路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大,相应的参与市政道路施工的企业和人数也越来越多,良莠不齐的施工队伍和不规范的施工,造成了一些质量缺陷,严重威胁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在此背景下,做好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就显得十分重要。下面本人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就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浅谈几点体会,仅供相关从业人员参考研究。 1 影响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的因素 1.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特性 市政道路工程除具有一般产品共有的质量特性如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等能够满足社会需要的使用价值和属性外,还具有特定的内涵。如《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技术标准》规定:“路基路面应根据市政道路功能、市政道路等级、交通量,结合沿线地形、地质及路用材料等自然条件进行设计,保证其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同时,路面面层应满足平整和抗滑的要求。”“路基设计应重视排水设施与防护设施的设计,防止水土流失、堵塞河道和诱发路基病害。路基断面形式应

与沿线自然环境相协调,避免因深挖、高填对其造成的不良影响。”“桥梁设计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和有利环保的原则。”为了确保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必须综合考虑影响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的因素。 1.2基本建设程序各环节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的形成是一个有序的系统过程。市政道路从规划、建设到竣工使用,经历了决策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诸多环节,其质量好坏是各环节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可行性研究与决策是前提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工程立项的依据,是工程项目成败与否的首要条件。勘测设计是基础设计是工程的灵魂。勘测如地质勘查、水文勘察、测量等是市政道路选线和路基、桥涵、遂道等设计的依据,应准确反映市政道路所经地域的自然条件。没有高质量的设计就没有高质量的工程。如果设计本身就不规范、存在明显缺陷,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规定、结构方案不合理、深度不够、计算不准,那么据此施工,必然使工程质量“先天不足”留下无法弥补的质量隐患。 1.3建设工程作业要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工作人员素质是影响工程质量的最重要因素。要保证工程质量,就应该提高人员素质,健全岗位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公平合理地激励劳动热情。工程材料选择、组成是否合理,质量是否检验合格,运输、保管、使用是否恰当等,都直接影响工程实体的内在质量和外观,影响工程结构的强度和承载力,影响路面使用性能,影响工程的使用寿命。机械设备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包括各类施工设施、生产设备、运输设备、操作工具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江口锦绣南街至海防路污水管抢修工程 招标人:莆田市江口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 招代理单位: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2018年11月5日 适用于经评审最高优惠率中标法

总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总则 (三)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编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评标及定标 (七)授予合同 (八)标后管理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件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取舍或选择。

(二)总则 1 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4项; 2 工程的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标准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3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 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审查资料。 (三)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 5.1招标人应认真如实填写《工程招投标备案表》并附招标文件报送区住建局(或水务、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备案。 5.2经相关部门备案二个工作日后方可发出招标邀请函(格式详见附表1)和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和施工图纸以及第6条投标答疑澄清文件组成。 5.4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招标人咨询,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7 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7.1本工程的竣工结算方式为工程合同价款按实结算。工程量以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竣工图纸(可由设计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资料组成)及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的现场签证资料为依据。套用定额及计取各项费率按下列标准执行: 7.2工程竣工结算时结算价执行的定额标准: 7.2.1《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版) 7.2.2 《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版) 7.2.3 《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版)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基础知识

四川省建设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统考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基础知识》试题 一、单选题(每题1分) 1.下列各项工作不属于施工现场准备工作内容的是()。 A.三通一平B.测量放线C.搭设临时设施D.地方材料的准备 2.流水施工的横道图计划能够正确的表达()。 A.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B.关键工作 C.关键线路D.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 3.屋面的水泥砂浆找平层应留设分格缝,分格缝的最大间距为()。 A.纵横向均为4m B.纵向6m,横向4m C.纵横向均为6m D.纵向4m,横向6m 4.屋面卷材防水层的施工,找平层转角处应抹成()形,并设置分格缝。 A.锐角B.直角C.圆弧D.任意角 5.钢结构工程采用螺栓连接时,对于C级螺栓,螺栓孔应是()。 A.I类孔B.II类孔C.III类孔D.IV类孔 6.高强度螺栓在终拧后,螺栓丝扣外露应为2~3扣,其中允许有()的螺栓丝扣外露1扣或4扣。 A.10% B.20% C.30% D.40% 7.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成孔至设计标高后的下一工序是()。 A.第一次清孔B.提升并拆钻C.吊放钢筋笼D。设置定位钢筋环8.锤击沉管灌注桩施工时,当桩的中心距在5倍桩管外径以内或小于2m采用跳打时,中间空出的桩应至少待邻桩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以后,方可施工。 A.50% B.70% C.90% D.100% 9.散粒状材料在堆积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称为()。 A.密度B.视密度C.表观密度D.堆积密度 10.用沸煮法检查水泥的体积安定性,是检查()的含量过多而引起的水泥体积安定性不良。 A.游离CaO B.游离MgO C.SO D.CaA 2 11.为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并做到节约水泥,应该选择()的砂。 A.级配好,粗细程度又适宜B.级配差,粗细程度适宜 C.级配好,粗细程度偏大D.级配差,粗细程度偏小 12.对抹灰砂浆的技术要求是()。 A.强度B.良好的和易性C.较高的粘粘力D.良好的和易性及较高的粘粘性13.以钙质材料(水泥、石灰等)和硅质材料(砂、矿渣、粉煤灰等)以及加气剂(铝粉)等,经配料、搅拌、发气、切割和蒸压养护而成的多孔轻质材料称为()。 A.小型混凝土砌块B.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C.轻骨料混凝土砌块D.非烧结砖 14.钢材的主要技术指标:屈服极限、抗拉强度、伸长率是通过()试验来确定的A.拉伸B.冲击韧性C.冷弯D.硬度 15.表示石油沥青温度敏感性的指标是()。 A.针入度B.分层度C.沉入度D.软化度 16.砂浆流动性的表示指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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