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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内部审计工作问责制度

银行内部审计工作问责制度
银行内部审计工作问责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问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银监会《加强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05]65号)和联社《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问责制度(试行)》(信联发[2006]25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工作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实施一级对一级负责,上级对下级层层追究责任的问责机制。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问责对象:主管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审计部门负责人、审计人员。

第四条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问责,坚持实事求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视其性质、情节、后果、影响程度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审计工作职责

第五条审计工作职责分为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审计部门负责人管理责任和审计人员检查责任。

第六条分管审计工作领导的岗位责任。

(一)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按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办法》的要求健全内部审计工作管理体制,

配齐、配强审计人员;定期组织审计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二)强化审计工作领导,为审计人员创造必要的工作环境,授予审计部门必要的处理、处罚权;严格要求审计人员廉洁自律;为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协调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督促做好内部同级部门的审计工作。

(三)制定和完善审计工作的基本办法,监督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检查阶段性审计工作的实施情况,对审计部门工作业绩和制度执行作出评价。

(四)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准确地作出处理。

(五)及时通报审计处理决定。

(六)督促被审计单位按审计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第七条审计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

(一)组织审计人员学习。定期组织审计人员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办法。

(二)制定审计工作计划。根据上级和本行领导的意见,结合全辖业务发展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总结本部门工作,按季编发审计工作简报,及时向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报告工作。

(三)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坚持按程序开展审计工作,明确审计人员业务分工和岗位职责,审核审计方案和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处罚意见。

(四)对审计结论和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必要的可实施后续审计。

(五)加强审计人员管理。提出审计人员调整的建议和意见,每年度对审计人员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八条审计人员的岗位责任

(一)根据审计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二)制定具体项目的审计方案,做好有关文件、报表资料和电子数据的收集、分析工作。

(三)严守审计工作程序,完整、全面编写审计工作底稿,合法取证,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深入检查、延伸审计,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四)规范审计工作行为,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五)及时提交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地反映发现的问题,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结论,提出整改和处罚建议。

(六)加强审计档案管理,及时整理审计记录、审计报告等资料,做好审计档案和各类文件的归档工作。

第三章审计人员的权力及约束

第九条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的过程中具有下列权力:

(一)检查权。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如实提供有关审计资料;有权查阅被审计单位各类凭证、账簿、报表、文件及会议记录等资料;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库存现金、有价单证、抵(质)押物品、重要空白凭证、各种业务印章及联行密押等管理及使用情况;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制止权。有权制止、纠正、处理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和管理制度的行为,制止无效时有权要求终止有关当事人的

问责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责任管理体制,强化执行力和职业敬畏感,杜绝各类失职行为,惩处岗位不作为与不正确作为,建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管理与追溯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岗位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发生经济损失、生产计划不可控、产品交货不及时、产品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问题处理不公正以及在工作中故意推诿、拖拉、抵制,给公司运作、部门之间工作造成障碍等使公司权益受损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所有员工。 3.问责情形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照本管理制度追究相关责任: 3.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借故采取推诿、拖拉、抵制等消极应付方式给公司经营运作、产品准时交货或部门之间工作开展造成障碍。 3.2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公司各级会议上落实的、公司高层安排的或其他部门需要配合完成的工作。 3.3违反《合同法》等法规,在合同(协议、合约等)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因玩忽职守、泄漏或窃取公司(商业、技术)机密等,造成经济合同纠纷,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3.4违反公司《企业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火灾事故。 3.5违反公司有关产品质量管理规定、生产操作流程等规定,造成产品质量事故。 3.6相关责任人对于公司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突

发事件隐瞒不报、处理不力,致使发生进一步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 3.7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造成刑事、民事等责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 3.8运营工作不作为行为包括:统计数据不及时,计划编制不合理,责任分配不合理,重复出现人为失误造成工作周期超出标准,发现问题消极对应。 4.问责责任追究方式 4.1总经理及主管副总经理负责,提出问责要求,责令相关责任人依据问责制度提交问责书面报告。 4.2责任部门针对问题,在两个工作日内提报本部门内的责任追究,人员处分报告,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核同意后,签字转交监察部。 4.2人员处分包括下述等级①警告②赔偿③记过④降职⑤撤职⑥终止劳动关系等行政处分。凡是处分达到记过以上,受处分人两年内不予晋升。 4.3监察部给予相关责任人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4.4情节严重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5.问责责任程度界定 5.1若责任人违反问责情形3.1、3.2条款,公司将酌情令其书面检查、反思、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5.2若责任人违反问责情形3.3、3.6、3.7条款,公司将酌情给予记过、降职、撤职、或给予终止劳动关系等行政处分。 5.3因责任人行为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视损失情况予以惩处。 5.3.1损失在五万元以上,公司将酌情令责任人给予损失的部分赔偿,并给予终止劳动关系处分; 5.3.2损失在两万元至五万元之间,酌情令责任人给予损失的部分赔偿,并给予撤职或终止劳动关系处分; 5.3.3损失在一万元至两万元之间,酌情令责任人给予损失的部分赔偿,并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范例

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范例 The work plan is a prerequisite for improving work efficiency. A complete work plan can make the work progress in an orderly manner, orderly, and more efficiently and quickly. ( 工作计划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JH-0633

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范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审计为发展服务”的科学理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审计工作推进教育发展、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制度创新的作用。 二、工作重点 (一)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做到凡“离”必审。同时加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关口前移,变审计发现型为预防型。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尝试实行经济责任审计预告制、工作联系制、情况报告制、跟踪落实制、结果公告制等。 (二)继续深入开展财务收支审计。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在经济

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实施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的审计,努力深化审计内容,不断改进审计方法。积极开展食堂、房屋出租等情况的审计,逐步规范核算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内部审计制度和操作规程,搞好内审人员后续教育工作。 (四)认真抓好跟踪审计。以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为重点,实行跟踪审计回访制度。督促检查单位自觉执行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主要措施 1.坚持以人为本,以法治审的原则。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努力学习《审计法》、《会计法》、《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知识,继续发扬“依法、求真、严谨、奋进、奉献”的审计精神。 2.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做到认识到位;强化管理、夯实基础、质量到位;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成果到位。开展文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1 总则 2内部审计组织机构 3内部审计机构的职权 4内部审计工作的范畴 5内部审计人员 6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 7附则 附件:审计文书格式

1 总则 1.1为适应新奥集团经营治理的需要,健全内部经济监督机制,保证集团公司财产的安全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参照国务院审计署公布的《中国审计规范》,结合集团的具体情形,制定本工作治理制度。 1.2内部审计工作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集团公司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为工作中心,以事实为依照,客观、公平地反映、分析、鉴证各经营单位的经济活动,评判经营治理者的经济责任,提出恰当的审计意见,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建议。 1.3内部审计工作旨在监督集团经营政策、经营方针以及财务治理制度、财经纪律在集团及成员企业中的贯彻执行;查处违规行为,爱护集团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强化集团的经营治理,为提高经济效

益,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营战略目标服务。 1.4审计室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只具有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权,集团董事会对审计的处理和处罚具有最终裁定权。 2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 2.1集团督察委员会负责对审计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涉及到财务、基建、工程技术等比较复杂的审计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2.2 集团督察委员会审计室依照本制度对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直截了当同意总督察的审计指令,对集团督察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3 内部审计组织结构图:

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XX县人民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审计工作由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在院长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院经济部门业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并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医院审计。 四、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范围内的下列专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一)医院财务计划或者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与医院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四)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 (五)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 (六)国家财经政策、计划、规章制度、法令的执行情况。 (七)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其他审计事项。 (八)医院院长交办或审计机关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五、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本院与外单位合作项目的投入资金、财产的使用及其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六、医院其他科室应全力配合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的工作,根据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科室应按时向审计机构报送有关的计划、预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七、医院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一)检查凭证、账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有关的会议。 (三)对审计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企业主管级人员问责制度

主管级人员问责制度 第一条为了强化职责,促使公司各部门领导(正、副职)恪尽职守,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过错,建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高绩效团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问责制,是指公司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各分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以下统称“问责对象”)在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成本控制、监督检查、客户 服务工作中的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部门职责,以致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良机,或者损害公司或其他部门(同事)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前款所称不履行部门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 不正确履行部门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第三条问责制度依照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制的工作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奖罚分明,追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在追究过错责任的同时,应当主动纠正错误码,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尽量减少不良后果的发生。 第四条问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其责任: (一)经公司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工作任务及落实要求,非因客观原因,而是因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的。 (二)不认真执行领导的指示、决策和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落实上级有关决议或决定事项; 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及对外形象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因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目标任务不能完成,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和全局发展的。 (四)对可能工作质量的关键质量特征,关键节点,关键部位或者重要影响因素,不设置质量控制点,导致产成品质量不合格的。 (五)没有依照公司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时限(特殊情况除外)进行决策或审批,造成决策错误码、工作贻误码或损失的。 (六)不执照集体决定办事,或者直接干预具体工作行为,不采纳下取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错的。 (七)虚报浮夸或瞒报、迟报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损失的。 (八)管理不严,对上隐瞒问题,对下包庇、袒护、纵容的;或指使、暗示下属单位或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九)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改进和治理的。 (十)在抗御各种自然灾害、处理重特大事故中未按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及时、有效地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的。 (十一)发现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或项目严重亏损、潜亏损的。 (十二)商务活动中违反规定的,造成重大损失的。 (十三)问责过程中应遵守回避制度要求而未回避者。 (十四)公司认为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局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内部规章制度,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局及局属各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状况,对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机构及人员 第三条设立局审计部门,局属各单位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高度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备财经类大专以上学历或经济、财会、审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熟悉本行业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 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或专(兼)职审计人员在没有违法、失职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下,不得任意撤换。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受法律保护,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保护内部审 计人员依法履行其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依法组织对本局及局属各单位下列事项进行内审监督: (一)制定适合本局内部监督管理要求的各种常规性内审、专项内审和绩效内审制度和办法(二)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经济效益,资产运行状况及质量; (三)建设项目的预(概)算、决算(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四)本局内设机构和局属各单位领导人离任及任期经济责任情况; (五)投资效益情况; (六)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 (七)协调与外部审计、社会审计之间的关系,并配合其工作。加强同监事部门及纪检监察 部门的工作联系,互通有关情况和资料,必要时协同开展工作; (八)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审计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需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将有关审计事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各项财务收支计划、预算、决算、会计报表及相关文件、资料等;(二)参加本局及局属各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

医院内部审计方案

医院内部审计方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201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各科室、各分院: 为加强我院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强化内部管理、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医院经济建设服务。根据《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我院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制定2016年度审计工作方案: 一、开展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审计工作。主要审查2014年、2015年度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认真执行器械、卫生材料采购预算、计划、供应商选择、采购、验收、领发料和退料、付款等环节的相关内控制度;审查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是否按计划或预算购进,招标采购过程是否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审查毁损报废的医械设备及材料是否按规定报批处理,计价是否正确;审查卫生材料加成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账务处理是否正确,账账、账实是否相符。 二、做好东院区、桃园分院、武装部分院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其审计对象包括各分院会计资料、其他经济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务收支活动,目的是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监督和评价。 三、继续进行医院绩效工资审计工作。依据《2016年综合目标绩效管理方案》及相关规定对全院各科室、分院的科室核算情况,绩效工资计提、发放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和评价。

四、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审计工作。审查临床科室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执行情况,重点审查自立项目收费,漏收费,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等内容;审计科每月抽查五份出院患者病例,检查住院收费标准执行情况;不定期检查门诊及医技科室收费情况;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患者费用每日清单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明原因,责令整改。不定期组织医院兼职物价员物价收费业务知识培训工作。 五、继续做好基建项目及维护维修项目的审计工作,参与招标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建设项目投资立项、设计(勘察)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财务管理、后评价等过程的审查和评价。 六、加强医院经济合同审计工作。经济合同是医院对外部单位经济业务往来的重要依据,经济合同管理已成为医院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经济合同审计是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工作将对经济合同的可执行性、合法合规性及履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价和咨询。 七、按照医院《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实施细则及责任分工要求做好巡查准备工作。具体重点审查特需服务收入占医院业务收入的比例是否合理;特需服务项目内容是否明确。 八、做好2016年度日照市政府拖欠工程款中我院应付工程款审计调查工作。即每月25号上报拖欠工程款累计清欠情况。 九、及时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医院领导交办的审计事项或其他临时工作。

问责制度

问责制是和权力密不可分的,它的逻辑基础是有权力就必然要负责任,只要在权力范围内出现某种事故,必须有人为此承担责任。严格意义上的问责制度的前提,是拥有清晰的权责,合理地配置和划分管理权力,以及合理的进退制度。让责任“归位”,使监督“强硬”,对失职和渎职的领导人员一律追究责任,使领导人员树立一种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处理好权与责的关系,促进从严治企,依法行企,是十分必要的。 问责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否形成健全并有效的问责制度,是衡量成熟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有权必有责,政府应为其所有行为负责,对因不作为(有权不用)、乱作为(滥用权力)或不当作为(工作过失)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问责制度不仅是法治政府必不可少的重要制度,而且也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党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制度。同样,作为一个企业要规范其内部的各种行为,使用问制制度也是十分必要的。 一、明晰问责四原则 首先,应坚持权力与责任相对应的原则。一个管理者有多大的权力,就必须对其权力的行使及其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领导人员的个人形象,直接影响其所在部门或单位的形象,因此,领导人员在公开场合的言行也必须与其身份、地位相称,必须对其言行所造成的影响及其后果负责。再则,作为领导人员还负有对其所管辖的范围其所领导的下属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制约的责任,因此,还应该对其管辖范围内或其下属发生的问题或事件负责。因此,要改变现行责任追究中“追下不追上”,追执行者不追决策者,追当事人不追管理者,小官为大官当“替罪羊”的丢卒保帅现象。 其次,政治和道义层面的问责规定应与法律法规和纪律条规相衔接。政治和道义层面的问责是纪律追究和法律追究制度的有益补充,那么就必须以法律法规和纪律条规有机衔接和配套,而不能用政治和道义问责代替已有的法律和纪律追究制度。领导人员因某一问题或事件受到政治和道义问责处理后,如果经查实其有违纪违法行为,那么还应该进一步追究其纪律或法律责任。反过来说,也不能对按照政治和道义问责的规定应该问责的领导人员跳过政治和道义问责而直接追究其纪律或法律责任。 政治和道义问责、纪律追究、法律追究,三者构成一个完整的责任追究体系,三者之间存在一种递进关系,政治和道义问责是前提和基础,是追究责任的一种快速反应方式,有利于尽快平息事态,消除民怨、民愤,同时,它还可以为进一步的纪律追究和法律追究铺平道路、扫清障碍 第三,必须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需要从政治和道义层面问责的问题,往往是企业员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甚至是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酿成了严重后果,引起其他的问题。对有关领导人员实施问责往往是因员工的愿望和呼声引起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政治和道义问责是一种民主监督方式。而实施民主监督的一个最起码的必要条件,就是要让员工知情,让员工知情的前提是事情的全部经过必须公开透明。所以坚持公开透明,是确保问责制发挥实质性作用的关键之一。 第四,问责规定的具体条文必须坚持适用性原则。建立政治和道义问责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运用,所以每一项问责规定条款的确定,都必须以是否适用作为基本标准。事实证明,适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健全内部审计体系,提升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内部审计是商业银行内部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通过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督促改善商业银行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公司治理效果,促进商业银行稳健运行和价值提升。 第四条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目标包括:推动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有效落实;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并持续完善有效的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公司治理架构;督促相关审计对象有效履职,共同实现本银行战略目标。 第五条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应独立于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并对上述职能履行的有效性实施评价。内部审计活动应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原则,不断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第六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本指引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监管评估。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建立独立垂直的内部审计体系。 第八条董事会对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应根据本银行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配备充足、稳定的内部审计人员;提供充足的经费并列入财务预算;负责批准内部审计章程、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等;为独立、客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进行考核,并对内部审计质量进行评价。 第九条董事会应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人,多数成员应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具有财务、审计和会计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原则上应由独立董事担任。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经其授权审核内部审计章程等重要制度和报告,审批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指导、考核和评价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条监事会对本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有权要求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供审计方面的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高级管理层应支持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履行职责,确保内部审计资源充足到位;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业

医院内审制度

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我院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我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卫生部令第51号《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桂卫规财[2003]120号《XX区卫生厅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目的是促进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三、我院内部审计工作,要以医院中心工作为重点,为医院的改革和发展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医院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医院内部管理,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确保医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四、院内部审计人员,对本院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 一、根据卫生部(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XX卫生厅XX卫规财[2003]120号文件精神,我院成立审计科。 二、我院审计科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医院内部的规章制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三、院长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审计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四、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五、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六、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各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工作培训所必需的经费,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和培训所需的经费。 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责 审计科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本单位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五)审计各类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问责及追究制度

临海市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 机关干部工作问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干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转变工作作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临海市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全市水利、海洋与渔业系统全体行政、事业工作人员,以及借用人员和临时工均属本问责对象。 第三条问责处理不予跨年度累计。 第二章问责事项 第四条有下例行为的予以问责追究。 (一)行政不作为。主要是对上级领导作出的决策不贯彻、不落实,对工作职能和具体工作岗位职责不履行,对组织分配的任务能完成但不及时完成,并带有抵触情绪或主观故意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行政不作为,予以问责。 1、不贯彻落实或者拒不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决策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的。 2、不及时完成“市两会”、市党代会等涉及本部门工作的议案、提案、交办件,或有意不予答复,或态度不够诚恳、工作不够细致到位,造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强烈不满的并投拆的。

3、对局班子确定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以及交办的事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未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造成上级主管部门追究的。 4、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对其分管线或下属单位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不制止、不查处的。 5、由于工作不到位、不重视或措施不力导致发生重大案件、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 6、对市政府为民服务热线中心交办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查处并答复,而有意超过答复期限或拖而不答的。 7、要求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妥善处理和解决,造成损害群众合法权益或出现10人以上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 8、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在规定时限内能完成而主观不完成工作任务的; 9、非常时期(如台风影响时期)不服从领导命令、工作失职或临阵脱逃的。 10、主观对应该办理的事项不予办理或者有其他不作为行为的; (二)违法违规行政。主要是指置局机关工作制度明文规定、行为规范和办事程序于不顾,以及违法违纪、侵害群

【最新】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最新】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本文简介: 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__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审计为发展服务的科学理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审计工作推进教育发展.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制度创新的作用. 二.工作重点 (一)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 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本文内容: 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__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审计为发展服务”的科学理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审计工作推进教育发展.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制度创新的作用. 二.工作重点 (一)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做到凡”离”必审.同时加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关口前移,变审计发现型为预防型.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尝试实行经济责任审计预告制.工作联系制.情况报告制.跟踪落实制.结果公告制等. (二)继续深入开展财务收支审计.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实施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的审计,努力深化审计内容,不断改进审计方法.积极开展食堂.房屋出租等情况的审计,逐步规范核算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内部审计制度和操作规程,搞好内审人员后续教育工作. (四)认真抓好跟踪审计.以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为重点,实行跟踪审计回访制度.督促检查单位自觉执行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单位财务

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主要措施 1.坚持以人为本,以法治审的原则.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努力学习>.>.>等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知识,继续发扬”依法.求真.严谨.奋进.奉献”的审计精神. 2.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做到认识到位;强化管理.夯实基础.质量到位;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成果到位.开展文明审计树立公开.公正.文明.廉洁的审计形象. 3.坚持求真务实,讲求实效的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以科学发展观来正确对待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和谐统一. 4.发扬”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作风,把它贯穿到审计业务的全过程,力求做到从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的撰写到审计成果利用,都严谨细致,以避免审计风险的产生. 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本文关键词:工作计划,内部审计,银行

街道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街道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街道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街道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街道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职责是:对本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对全资国有、国资参(控)股企业和享受政府专项扶持政策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对本区域内村(居)及民营企业进行指导服务和审计监督;对本区域内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进行审计指导服务监督。 第三条街道建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审计办公室,具体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办公室成员由街道经发办、城建办、财政办等人员组成。 第四条审计办公室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计办公室应当遵守内部审计准则、规定,按照规定的职权、程序,行使审计监督职能。 第五条街道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解决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障审计办公室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审计办公室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 第 2 页共 11 页

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实行岗位资格管理制度和后续教育制度。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对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对所办理的审计事项或被审计单位和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八条审计办公室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单位预算,并予以保证。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阻碍审计工作,不得打击报复内审人员。内部审计队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审计办公室应当依法或按照街道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履行下列审计职责: (一)负责街道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负责起草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有关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等; (三)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四)审查本单位及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五)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第 3 页共 11 页

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麻栗坡县人民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审计制 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 ^定。 一、医院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维护 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审计工作由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在院长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院经济部门业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 权,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并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医院审计。 四、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范围内的下列专项进行内部审 计监督: (一)医院财务计划或者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与医院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四)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 (五)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 (六)国家财经政策、计划、规章制度、法令的执行情况。 (七)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其他审计事项。 (八)医院院长交办或审计机关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五、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本院与外单位合作项目的投入资 金、财产的使用及其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六、医院其他科室应全力配合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的工作,根据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科室应按时向审计机构报送有关的计划、预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七、医院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一)检查凭证、账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有关的会议。 (三)对审计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

公司问责制度80380

公司员工问责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责任管理体制,强化工作责任制,严格管理,坚决减少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 建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分明、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经营管理活动 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质量安全事故、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 3)责任问责对象是公司全体员工。 4)责任问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追究过错与责任相结合,责任问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5)在对责任问责对象追究责任时,必须坚持“责任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 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要追究连带责任,员工罚多少,主管罚多少。 第二章办公问责 1.在办公时间闲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经济罚款:20元/次 2.在办公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报纸、书籍等。经济罚款:20元/次 3.在办公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聊天、玩游戏或办其它私事。经济罚款:20元/次 4.对限期完成工作,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经济罚款:50元/次 5.以公事名义外出办私事,未出差谎报出差。经济罚款:100元/次 6.费用报销工作中出现虚开消费发票金额、以少充多、以假充真、以无充有等违规操。经济罚 款:200元/次 7.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等相关保密事项,造成公司损失。经济罚款:200元/次 8.弄虚作假或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经济罚款:500元/次 9.收受客户、下属贿赂,牺牲公司利益为其谋取好处的。经济罚款:500元/次 10.对同一问题,公司催促3次仍未能及时解决的。经济罚款:50元/次 11.发给岗位服装的员工,按规定统一着装上岗。经济罚款:10元/次 第三章部门问责 一、关于行政方面 1.对领导布置的任务,不及时执行或落实不到位的。经济罚款:50元/次 2.日常办公用品未及时请购并采购导致工作延误。经济罚款:50元/次 3.在员工考勤中出现包庇、做假,经济罚款:1000元/次 4.在公司采购、外协、招标、销售等经济行动中出现徇私舞弊行为。经济罚款:200元/次 5.公司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保管管理不善、导致遗失、外泄。经济罚款:100元/次 6.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公司受窃、被盗等,造成财产损失;经济罚款:100元/次 7.未按时提交各类文件、报表资料者。经济罚款:20元/次

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办法 66号(3月3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和维护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工作体系,有效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根据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加强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指导意见》和省联社《省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审计工作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稽查、监督和评价活动,是本行管控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对经营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状况以及管理情况等进行系统、规范的检查、监督和评价,促进我行规范经营行为,有效防控风险,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安全、规范、有序运行和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行审计工作实行董事长负责制,业务上接受省联社审计部门的指导。 第五条认真执行国家法令、法规,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第二章审计部门和人员 第六条本行的董事会负责建立和维护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工作体系。 第七条本行独立设置稽核部并按照员工总数不低于1.5%

的比例配备审计人员。 第八条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从业资格: (一)专业水平。具备审计、金融、财会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具备审计师、会计师、经济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掌握与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 (二)从业能力。具备两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熟悉农村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稽核部总经理应具有六年以上审计、财会、信贷或支行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并取得审计师或会计师、经济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道德及职业准则。具有正直、客观、廉洁、公正的职业操守。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工作公正开展时,审计人员应当主动回避。审计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获得的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九条审计人员需参加由省联社统一组织的任职资格考试,取得任职资格证书。 第十条审计人员待遇应不低于本行其他部门同职级人员平均水平。 第十一条审计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稽核部总经理的调整应及时向省联社报备。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应参加后续培训,提高素质,鼓励取得审计师、会计师等相关业务职称和注册会计师等执业资格。 第三章审计工作职责与权限 第十三条稽核部负责对本行辖内业务经营、财务会计、内控、预算管理等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开展审计监督以及对本行重要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监督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制度,以促使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加强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公司内部有关规章制度,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内部审计工作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公司企管部下设审计主管,在企管部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审计监督,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必要时可直接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第五条企管部要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及执业技能。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内部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保守秘密。 第七条审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努力提高审计水平,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对其所出据的审计结论负责。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审计业务。 第三章审计对象和审计范围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以及相关的经济责任人均为被审对象。被审对象应按审计工作要求,提供凭证、账簿、报表及有关资料或复印件,并如实介绍相关情况。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的审计范围为: (一)财务收支审计 1.对公司的月、季、年度会计报告中有关财务收支状况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2.审计资产管理情况,核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收支的合理性及资金占用额的真实性。 3.审计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利润计算是否正确以及应缴利税和解缴情况。 4.审查公司公开披露的经济业务,会计资料和财务指标是否真实相符。 (二)投资及筹资审计 1.对公司的基本建设投资、重大的设备更新等项目的工程成本及投资进行审计监督。 2.审查公司长期、短期的对外投资以及并购等项目的合理性、投资效果和资金来源的可行性,有无违反公司投资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三)内部控制审计,即依照法律、法规和科学管理的原则,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业务、计划、管理等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设计和严格执行。 1.审查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职责分工是否符合会计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2.对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核算和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关联协议及各项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审计股东权益及股利分配,核实公司的净资产,查明公司股利分配,以及股本和各项公积金的增、减变化是否公平合理,符合法定程序,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事项。 (四)进行经济效益审计,审查分析各种资金的占用和周转情况以及各种经费的使用效益。 (五)开展各种专项审计 1.对公司各部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包括审计各下属单位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承包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年度奖惩的兑现,审计公司各级领导离任前的未了经济责任。 2.对严重侵占公司财产,严重浪费及其他违反国家和公司经济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

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麻栗坡县人民医院内部审计制度为了加强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审计工作由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在院长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院经济部门业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并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医院审计。 四、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范围内的下列专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一)医院财务计划或者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与医院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四)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 (五)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 (六)国家财经政策、计划、规章制度、法令的执行情况。 (七)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其他审计事项。 (八)医院院长交办或审计机关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五、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本院与外单位合作项目的投入资金、财产的使用及其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六、医院其他科室应全力配合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的工作,根据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科室应按时向审计机构报送有关的计划、预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七、医院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一)检查凭证、账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有关的会议。 (三)对审计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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