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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管理文件

生物安全管理文件
生物安全管理文件

生物安全管理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LSZXYY-JYK-XJS-03

第2版

编制:李加湖、李艳青

审核:雷纯刚

批准:李群、杨礼德

生效日期:2016年1月1日

目录

总则

目的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手册。

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适用范围适用于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修订国家及卫生部门涉及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发生修订更改时,本手册应相应作出修订。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及职责

一医院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医院生物安全工作。

责任人:医院法人

二检验科成立生物安全三级管理组织。

Ⅰ级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人-科主任

1 由科主任全面负责科内生物安全管理文件的制定。

2 督促、检查各个专业组遵守、落实生物安全情况。

3 设立生物安全监督员一名。

4 组织全科定期、不定期的学习生物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

Ⅱ级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人-专业组长

1 负责本专业组生物安全工作。

2 全面落实生物安全管理有关本组的相关制度。

3 对本组的生物安全工作要有管理、有检查、有落实记录。

4 组内监督员:由本专业组长兼任本专业组的生物安全监督员。

5 全面传达相关会议内容,在本组内要达到知晓率100%。

Ⅲ级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人-组员

1 认真执行有关生物安全的各项法规、制度。

2 服从本组长的工作安排。

3 行为监督员:每一位工作人员均是行为监督员。均具有规范、遵守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的责任和义务,不但要规范自己的行为,还具有随时纠正不符合规范行为的义务。

三、相关文件

1 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 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3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4 《生物安全试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5 《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

6 《可感染人类的稿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

7 《人间传染病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8 《人间传染病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

9 《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10 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2004)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 目的

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2、范围

适用于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3.1检验科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3.2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人员所有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4、制度要求

4.1 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4.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4.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4.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尽量安排在污染性较少的岗位:

4.6.1 身体有开放性损伤;

4.6.2 患发热性疾病;

4.6.3 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4.6.4 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4.6.5 妊娠;

4.7实验辅助人员(废弃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

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8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一个月及以上的准入需到医务处备案。

4.9 实习学员进入实验室学习需进行生物安全性培训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实验室人员的健康监护工作,预防、控制实验室感染。

2、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检验科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健康监护工作的组织实施。

4、制度要求

4.1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

4.1.1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4.1.2 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有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受损及使用免疫抑制剂等情况时,需由实验室负责人同意调整工作岗位。

4.1.3 检验科负责人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时可先行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档案保留。

4.2 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

4.2.1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免疫接种时,应考虑适应症、禁忌症、过敏反应等情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2.2 检验科应制定年度免疫接种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检验科组织实施。免疫接种情况应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2.3 检验科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2.4 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人员应随时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或采取其他预防手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2.5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3 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

4.3.1 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部/检验科确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由医务部/人力资源部/检验科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部/检验科批准其上岗。

4.3.2 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部/检验科制定并上报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主管领导对方案进行审批。医学观察发现异常,由医务部/人力资源部/检验科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部/检验科主任批准其上岗。

生物安全自查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主任每月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季度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菌(毒)株、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各专业组须每周至少自查一次生物安全隐患,组长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

生物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物安全实验室各类活动记录、资料按要求归档、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1、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3、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4、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5、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6、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5、培训应该由取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师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6、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7、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9、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

10、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11、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作。

12、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13、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

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做好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1、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责任制,并制定应急预案。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实验活动应与其生物安全防护等级相适应。

3、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须经实验室工作人员批准。

4、菌(毒)株、样本等感染性物质、剧毒物质等实行专人负责,并建立保存清单和领用、销毁记录。当发生上述物质的遗失、被抢等意外情况时,应启动应急预案。

5、定期对生物安全实验室高压蒸汽灭菌器进行校验,确保消毒效果、计量检定符合国家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6、保证生物安全实验室自动烟雾和热量探测及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消防器材位于固定位置并能正常使用。

7、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重点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并定期进行火灾紧急事件处置的培训和演练。

8、实验室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

9、定期对实验室电气安全、仪器设备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10、生物安全实验室应配备常用工具。

实验室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 医院垃圾分类:

㈠生活垃圾:包括废纸、一次性生活及办公用品、以及其他未被病人体液、试剂以

及药物等污染的物品。。

㈡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

物五类,。

其中:

1. 感染性废物:⑴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签、纱布、一次性医疗用品与器械、废弃的被服等;⑵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⑶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⑷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⑸废弃的血液、血清;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与器械。

2. 病理性废物:⑴废弃的人体组织和器官;⑵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⑶病理切片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切片。

3. 损伤性废物:⑴医用针头、缝合针;⑵各类医用锐器;⑶载玻片、玻璃试管、安瓶等。

4. 药物性废物:⑴废弃的一般性药品;⑵废弃的细胞毒性药品和遗传毒性药品;⑶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5. 化学性废物:⑴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⑵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⑶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㈢放射性废物:

二. 检验科工作人员将产生医疗垃圾按照上述标准分类放置,由医院物业部门派专人收集并登记,专人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处理站处置。

三. 有效氯消毒剂:500mg/片,检验科常用消毒浓度为1500mg/L,应用3片配置1L,并用检测试纸定期检测。???

四. 本科室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科内进行化学消毒或压力蒸汽灭菌,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 全自动仪器下排液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六. 废弃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唾液、胃液、肠液、关节腔液等每100mL加

漂白粉5g或二氯异氰尿酸钠2g,搅匀后作用2-4h倒入厕所或粪池内;痰、脓、血、粪(包括动物粪便)及其它标本,焚烧或加2倍量漂白粉溶液或二氯异氰尿酸钠溶液,拌匀后作用2-4h;若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至6h后倒入厕所或化粪池。

实验室菌、毒株保存管理制度

1、建立检验用菌、毒株保存管理制度,确保微生物室的菌、毒株的使用安全。

2、菌、毒株由微生物专业组长根据工作需要,经科室主任向国家或省市有关检验机构和部门申请、订购或调剂。

3、菌、毒株收到后,应登记菌、毒株名称、编号、来源和菌龄。

4、菌、毒株由微生物室负责统一登记保存,应在冷藏和暗处保存,一般可采用在4℃冰箱中保存。

5、领用菌、毒株时认真填写菌、毒株领用时间、用途等信息,并且实行领用人和发放人双签名。

6、菌、毒株传代前,应将菌种通过平板分离培养基从种群中挑选出健壮的典型菌细胞纯种株,接种于斜面培养基上进行扩大培养。

7、定期将原种接种传代,培养后再继续保存。每次接种的斜面培养基管数不得少于3支,用量较大的菌、毒株可适当增加接种管数。

8、每次接种后,接种人应仔细核对原菌种菌名、编号和培养条件等,以免菌种相互混淆,并且注明菌种的菌龄(传种代数)。

9、培养结束,应将菌种继续置冰箱中保存,同时做好菌种遗传谱记录,必要时应对子代和母代菌株的生物学特性进行比较鉴别。

10、菌、毒株在保存期间应保证菌种的生命活力以及所有的生物学特性(包括菌种形态特征、药物的敏感性与代谢产物、繁衍子代的遗传稳定性等)不衰退、不变异。

11、如分离培养后,菌株形态产生可疑情况,应进一步进行鉴别,以确保菌株是否变异。一旦确定菌株变异,应予以淘汰,并重新引进新的菌种。

12、对致病的菌、毒株菌株及其变异株应与其它菌株分开存放,并上锁保管,严格管理,防止致病性菌株的扩散流行。

实验室感染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本着对检验科工作人员健康与安全负责的原则,加强检验科各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制订有效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控制措施,保证发生化学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件时能做到应急准备充分,信息渠道畅通,指挥系统有效,反应机制灵敏,从而遏制化学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保证减少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危害和损失,保证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结合检验科实际情况,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职责:

检验科化学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由检验科主任和各相关实验室负责人组成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根据检验科使用、储存、管理危险化学品的特点、性质,组织制定具体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责任落实到人;

2、贯彻执行有关化学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章制度;

3、组织制定本科室化学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4、组织训练化学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件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化学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件重点区域有关人员开展联防救援工作;

5、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普及教育;

6、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化学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件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物资的管理使用;

7、组织化学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件应急救援;

8、对化学危险品、危险设施等事故进行调节,核发事故通报。

9、组织每两年不少于1次的应急演练工作。演练工作可以根据性质的不同分类进行。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设施规范,管理到位;主动监测,反应及时;依法处理,措施果断;机制通畅,遏制危害。

三、预防措施和预警报告:

1、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实验室设备的配置、个人防护和实验室安全行为应按《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2、建立实验室病原微生物专库,建立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及危险设施等专库。对于传染病病原样本、剧毒化学品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3、增强安全意识,合理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把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开展工作。

4、提高警惕,加强安全保卫。防止不法之徒盗窃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及危险设施等,用于对人群进行生物化学恐怖攻击,对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影响社会稳定。

5、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及危险设施等建立档案和使用纪录,填写准确。每次使用后及时登记,发现遗失或被盗,立即报告。

6、建立检验科各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发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的人员感染或伤害应立即报告。

7、检验科定期进行检查,各实验室主动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发出预警通报。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于检验科内部的、危害检验科工作人员健康以及社会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所有事件。主要包括:

1、病原微生物、剧毒物质、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及危险设施等的实验室污染事件;

2、工作人员受到实验室内病原微生物、剧毒物质、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及危险设施等的感染或侵害;

3、病原微生物、剧毒物质、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及危险设施等被泄漏出实验室事件;

4、由于停电、火灾等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其他污染事件。

五、应急控制措施:

检验科一旦发生“适用范围”内的事件或类似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检验科应急机制。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有关部门或实验室进入应急状态,对突发事件进行侦测、调查,综合评估,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危害的蔓延等等。

(一)对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综合评估

1、流行病学调查: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接触人员的发病情况、引起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

2、标本、样品采集和检验:对污染的物品、区域、感染的人员进行采样和检测,对可疑生物进行样本检查,进行病原的分离鉴定,以确定事件的性质与危害。

3、污染区域划定:对污染区及其周围的地区进行卫生监测。对于病原微生物、剧毒物质、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及危险设施的丢失或被盗事件,应监测生活资源受污染范围和严重程度,现场调查和取证人员应采取适宜的防护措施。

(二)现场控制措施

1、根据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的规模、危害的程度,可能波及的范围,封闭或封锁相关实验室和实验区。

2、传染源控制

对于疑似病人和接触者进行入院观察。对于事件中的高暴露人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防性服药、留检、医学观察或隔离。在可能波及的范围内,开展疑似病例的搜索,开展传染源、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的调查。

3、对于查明的微生物病原、生物毒素以及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的物品要对其进行封存和销毁,紧急封闭公共饮用水源等公众共用设施。

4、对受到污染实验室等所有场所、物品等进行消毒处理,具体方法参照XYEYJYK-4-SG-14《实验室消毒技术规范》。

5、保护易感人群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紧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

6、卫生知识宣教针对事件性质,开展特异性卫生知识宣教。

7、人员疏散:出现大量或毒性极大的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及危险设施等丢失、并有迹象出现严重危害公众健康事件时,可报请上级主管部门。

8、消除区域职工心理障碍和精神应激:采取宣传教育、心理咨询等方式针对性解决。

(三)追踪监测

追踪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区的高暴露人群,开展主动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上报与部门协调

及时上报医院主管部门,报告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

对于病原微生物、剧毒物质、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及危险设施等一旦发生丢失情况,岗位人员应及时向应急处理指挥组汇报。如果事态严重,应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现场人员积极搞好警戒,保护现场,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尽快查明下落。

六、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3、《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1.目的:

规定实验室职业暴露处理程序,规范发生职业暴露时处理原则、报告和登记流程。

2.范围:

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涉及处理职业暴露的有关人员。

3.职责:

3.1 实验室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须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程序;

3.2 实验室负责人按照规定进行组织和控制职业暴露发生后的控制实施;

3.3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组织试验人员职业暴露处理的培训和考核,并保存有关记录;

3.4 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督察日常工作中生物安全工作的执行和医学应急样品的检查。

4.步骤:

4.1 实验室发生职业暴露后按照既往进行的该种污染物的生物安全危害度评估结果,快速有效的对意外暴露人员进行紧急医学处置;对污染区域进行有效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清除和控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扩散;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暴露人员的医学观察等原则和步骤进行处理;

4.1.1 根据既往进行的生物安全危害度的评估和暴露的程度即时进行现场紧急医学处置,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病原微生物对暴露人员的伤害;同时,有效的污染区域进行防控,最大限度的防止污染物对周围人员和环境的污染。

4.1.2 一般性的小型事故可在紧急医学处置后,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以及时发现处理中的疏漏之处,使处理尽量完善妥当。

4.1.3 当重大事故发生时,在进行紧急医学处置的同时,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

生物安全组织管理及其组织图

生物安全组织管理及其组织图 1 目的 建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使之有效运行,明确相关部门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人员职责,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权责统一。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相关的科室和人员。 3 组织机构 生物安全管理实行中心主任责任制。 中心主任组织并授权生物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生物安全工作,同时委派一名中心副主任具体主管;成立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相关科室的主任应对所辖科室的生物安全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科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负责科室或具体项目的运行管理;各级人员应认真阅读、理解本手册,并在相关实验活动中严格遵守,在发生生物安全隐患、意外事件或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质管办等管理部门对责任范围内的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生物安全体系的

运行提供所需保障。实验室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督员。 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结构框见图 4 各部门或人员职责 4.1 主任委员 ①对生物安全负总责; ②负责建立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管理体系; ③组织并授权生物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④批准和发布生物安全手册。 4.2 生物安全领导小组 ①负责中心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②督导生物安全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 ③组织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认定、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定; ④负责领导安全防护实验室的建设、管理、使用、维护; ⑤协调与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科室部门的工作。 ⑥负责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操作技术指南及规范性技术文件并定期进行评价和更新;

⑦提供生物安全相关技术和政策咨询; ⑧批准和发布生物安全相关的技术文件。 4.3 检验科负责人 ①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实验技术和生物安全工作; ②组织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制度、规程的宣贯; ③组织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培训、考核、体检和预防接种; ④决定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 ⑤监督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纠正出现的违规活动并有权停止实验; ⑥定期组织对实验室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的检查和实验室装备的维护保养; ⑦负责实验室紧急情况及事故的处理并向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4.4 实验室技术人员及实验活动辅助人员 ①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接受培训、考核、体检和预防接种; ②按要求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做好实验记录;

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及工作制度守则和职责

X X X医院关于成立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卫生法律法规和各项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切实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按照医院管理年活动及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要求,经过XXXX年X月X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议,成立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XXX 副主任委员:XXX 委员: 办公室设于检验科。 主任:XXX 秘书:XXX 附件:1、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2、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XXX医院 XXXX年X月X日 附件1: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议召集人,必要时副主任受主任委员委托可以召集会议。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总结上一阶段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特殊情况下主任委员有权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三、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四、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五、检验科是生物安全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委员会的决议。在委员会闭会期间,检验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职能。在此期间如遇不能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由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六、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还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档案并保存。 七、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临时主持委员会的工作。 八、生物安全委员会向医院负责,有责任向医院报告工作情况和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九、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院长担任,委员由院长提名,院长办公会通过批准。一般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特殊情况可由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调整。 附件2: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国家的医政法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制定颁布我院有关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使我院生物安全管理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 二、审查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操作程序,监督和检查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审查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对实验室安全事件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 四、监督试验室工作人员准入、培训、健康监护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实施。 五、批准和发布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危害评估等重要文件。 六、对本单位上报的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材料进行审核。

关于生物安全管理体系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 总论第1页 总论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由生物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构成。如果缺乏健全和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无论实验室硬件设施如何高级,都难以发挥其安全作用。在我国目前实验室硬件设施还比较差的条件下,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尤为重要。 生物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由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图和人员职责组成。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由规章制度、管理规范、程序文件及SOP 组成。 规章制度包括: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3、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4、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5、健康医疗监护制度 6、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7、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8、感染性废物的处理制度 9、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0、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 11、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2 三废处理制度 13、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危险品的管理制度 14、实验室卫生制度。 管理规范包括:1、实验室安全手册 2、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技术规范。 程序文件及SOP 包括化学品和其他危险物品的确认(包括适当的标识要求)、安全存放与处置及监控程序,操作有害材料的安全行为的程序、紧急程序等。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 管理组织体系第2页 生物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一生物安全委员会: 主任:韩令才副主任:李纲办公室主任:唐士涛 实验室主任:路昌峰伊艳敏 生物安全员:王元元张晓勤谢芳朱虹 杨莉路广强陈晓梅 安全监督员:王元元杨莉曹凤英 二组织机构图 管理组织体系第3页 三人员职责 1 中心主任: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负总责。负责建立三级安全防护实验室管理体系,组织并授权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批准和发布生物安全手册。 2 生物安全委员会:审议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对本实验室所操作生 物因子的生物危险程度评估,审查和批准在实验室开展的实验项目;审查操作程序,监督检查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审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对实验室事故进行评估,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负责生物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定新的安全政策以及仲裁安全事件纠纷。 3 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实验室技术和生物安全工作;组织生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全文.doc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验室及其从事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 本条例所称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主管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主管与动物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 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病原微生物实行分类管理,对实验室实行分级管理。 第五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实验室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第六条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验室日常活动的管理,承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维护实验设施、设备,控制实验室感染的职责。 第二章病原微生物的分类和管理 第七条国家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 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最新疾控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文件资料

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文件 1 目的 建立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使之有效运行,明确生物实验室人员职责,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权责统一。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生物实验室和人员。 3 组织机构 生物安全管理实行医院院长责任制。 中心主任组织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工作, 同时委派一名副主任具体主管; 相关科室主任应对所辖科室的生物安全工作承担具体工作的领导责任。科负责人或科室生物安全员负责科室或具体项目的运行管理;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阅读、理解本手册,并在相关实验活动中严格遵守,在发生生物安全隐患、意外事件或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院感科负责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生物安全体系的运行提供所需保障。实验室设置兼职安全监督员。 4 各部门或人员职责 4.1 中心主任 ①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中心生物安全的各项工作; ②负责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管理体系;

③组织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的工作 ④组织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认定、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定; 4.2 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小组 ①负责医院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②督导生物安全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 ③负责领导安全防护实验室的建设、管理、使用、维护; ④协调与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科室部门的工作。 ⑤负责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操作技术指南及规范性技术文件并定期进行评价和更新; ⑥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文件 ⑦批准和发布生物安全相关的技术文件。 4.3 检验科负责人 ①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实验技术和生物安全工作; ②组织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制度、规程的宣贯; ③组织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培训、考核、体检和预防接种; ④决定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 ⑤监督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纠正出现的违规活动并有权停止实验; ⑥定期组织对实验室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的检查和实验室装备的维护保养; ⑦负责组织对实验室紧急情况及事故的处理并向生物安全委员会和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人员和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致病的微生物。 本规定所称实验室,是指医疗卫生机构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本规定所称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检测、诊断等活动。 本规定所称实验室生物安全,是指为了避免危险生物因子造成实验室人员暴露、向实验室外扩散并导致危害的综合措施。 第三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病原微生物管理按照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分类进行。 第五条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一)配备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适应的设备; (二)从事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具有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措施,对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作详细记录。 (四)具有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手段和储存条件。 第八条省内国家指定的菌(毒)种保藏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藏机构管理办法,承担集中储存实验室送交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并向实验室提供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的任务。 第九条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二级实验室,应当向省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实验室设立单位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日常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其职责是: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级流程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防止标本交叉感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和安全。 1、检验科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检验科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3、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置、手套。 4、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对病人进行采集前消毒。 6、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消毒灭菌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7、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按医疗垃圾处理。 8、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 9、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消毒处理,防止扩散。 10、对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1、保证实验室电、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炉时一定要有人看守。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2、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中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水灾和爆炸等事件的发生。 检验科的生物安全问题尤为重要,它是医院几乎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及排泄物之集中地,是一个中的潜在的生物传染源,有可能导致生物传染危险性的各种潜在致病病原体如肝炎病毒、艾滋病毒、结核杆

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确保实验人员生物安全,环境不受污染,样品质量不受影响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人员准入条件 1、实验室人员、辅助人员和外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受过相关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了解实验室潜在的生物危害和特殊要求,经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入相应的实验室工作。 2、未成年人、孕妇和有免疫缺陷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处于易受感染状态或感染后果严重的额人员也不得进入实验室。 3、实验室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穿戴好防护服(白大衣)的情况下,方能进入实验室的污染区域工作。但当身体出现较大的开放性损伤、处于较重的疾病感染状态或呈重度疲劳状态时不得进入。 4、外来参观人员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并在相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实验室。 二、生物安全日常管理: (一)生物安全行为规范 1.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长发应束在脑后,禁止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机器或可随人传染性物质的饰物。 2.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实验室外禁止穿防护服(白大衣)。大白衣应定期清洗、更换,清洗时应使用具有杀菌消毒的洗液或其他相应方法。 3、操作感染性物质、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在通风橱中进行,并佩戴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镜、面罩或护目镜。皮肤受损时应以防水敷料覆盖。 4、当有必要保护眼睛和面部以防实验对象喷溅、或紫外线辐射时,必须要配戴护目镜,面罩(带护目镜的面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5、实验室工作区不允许吃、喝、化妆和操作隐形眼镜,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贮存人用食品及饮料。

6、实验室防护服不应和日常服饰放在同一柜子。个人物品、服装和化妆品不应放在有规定禁放的和可能发生污染的区域。 7、不得涉及呼吸道传播疾病样品室,要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口罩。 (二)操作准则 1、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带手套。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马上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 2、当实验过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有传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动物时,必须要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必须洗手。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应立即洗手。 3、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肤。不得带手套离开实验室或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4、严格禁止用嘴操作实验器材,包括吸液、吹酒精灯等。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标签。 5、尽量用塑料制品代替玻璃制品,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破损的玻璃不能直接用手直接操作,必须用机械方法清除,如刷子、夹子、镊子等。破裂的玻璃器具和比例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标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6、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形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形成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7、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应在内容物达到三分之二前置换。 8、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 9、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应被假定有传染性,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使其达到生物学安全。 10、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当潜在的危险物溅出或一天的工作结束后,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必须擦拭、消毒。 11、每日工作完毕,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人员需关好水、电、门、窗。 (三)监督与检查

生物安全管理方案

梧州市人民医院 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方案 一、目的:为了进一步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 法》,以保证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安全和健康,通过规范、标准的安全管理,避免危险生物因子造成实验室人 员暴露和向实验室外扩散并导致危害。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林健敏院长 副组长:陆锐明副院长 成员:韦朝霞医务科长 李静医院感染管理科长 王小芳检验科主任 李馨输血科主任 陀翠英后勤中心主任 职责:负责制定包括教育、定位及培训、审核及评估、促进实验室安全行为的程序的实验室安全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小组: 组长:王小芳(检验科主任、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 副组长:谢朝欢(检验科副主任) 成员:陈海斌刘延平黎新桂(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负责人) 职责:负责制定各种管理规定、操作程序,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有效的实验室安全计划得以落实。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计划和措施 (一)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管理

1、对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前均进行职业暴露和职业安全防护 教育,科内应有对其工作及实验室全部设施中潜在风险的培训证明。 2、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可能接触到的生物接受免疫以预防感染,科室内保存免疫记录。 (二)实验室的安全设计,应符合国家、地方建筑法规和实验室的专用建筑安全标准。 1、实验室的设计应保证对技术区域中生物、化学、辐射和物理危 害的防护水平控制在经过评估的相应风险程度,为关联的办公区和临近的公共空间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防止风险进入周围社区。通向出口的走廊和通道应无障碍。 2、应对实验室的空气流动速度进行监测,以保证足够的通风和防 止潜在传染因子和有害气体的扩散。 3、实验室的每个出入口应可分辨,入口处应有标记,标记应包括 国际通用的危险标志(生物危害标志。火险标志和放射标志)以及有关的规定标记。 4、实验室的进入仅限于经授权的人员。 5、实验室内温度、湿度、照度、噪声、和洁净度等内环境符合工 作要求和有关要求。 (三)根据实验室对象、生物危害程度评估、研究内容、设施特点和设备,具体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 (四)安全计划的审核及检查 1、安全计划的审查每年应(由受过适当培训的人员)对安全计 划至少审核和检查一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素。 (1)安全和健康规定; (2)书面的工作程序包括安全工作行为; (3)教育及培训;

病理科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组织结构及人员职责 (一)总则……………………………………………………2 (二)病理科生物安全人员组成及各级人员职责…………3 二、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5) (二)、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6) (三)、病理科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8) (四)、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 (9) (五)、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1) (六)、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人员的培训制度 (12) (七)、意外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 (14) (八)、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5 三、病理科技术操作规范 (一)、工作人员防护规范....................................... 18 (二)、生物安全设备操作规范................................. 19 (三)、实验室标本安全操作规范.............................. 21 (四)、感染性物质操作规范.................................... 21 (五)、废弃物处理规范.......................................... 22 (六)、尖锐器具使用规范....................................... 23 (七)、消毒规范................................................... 24 (八)、紧急情况处理规程及应急预案 (26) 1 一、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组织结构及人员职责

福建省晋江市季延中学2016-2017高一下学期期中考试数学试题

季延中学2017年春高一年期中考试数学试卷 考试时间:120分钟 满分:150分 命题者:鄢彩光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2小题,每小题5分,共60分) 1. 1340°角是( ) A .第一象限角 B .第二象限角 C .第三象限角 D .第四象限角 2.已知sinα=,并且α是第二象限的角,那么tanα的值等于( ) A .﹣ B .﹣ C . D . )()4 cos(),2,23(,125tan .3=+∈- =π θππθθ则已知 13 25.A 13 27.B 26 217.C 26 27.D 4.设a ,b 是不共线的两个非零向量,已知AB →=2a +k b ,BC →=a +b ,CD → =a -2b . 若A ,B ,D 三点共线,则k 的值为( ) A .1 B .2 C .-2 D .-1 5.若D 点在三角形ABC 的边BC 上,且CD →=4DB →=xAB →+yAC → ,则3x +y 的值为( ) A .165 B .125 C .85 D .45 ) 的值为( 则若x x x 44cos sin ,15.6-= A . B .﹣ C .﹣ D . ) 的大小关系是( 则若c b a c b a ,,,215tan ,55cos ,147sin .7 ===c a b D a c b C b a c B c b a A <<<<<<<<.... )( tan ,.8=∠?EBF AC F E ABC 的三等分点,则是斜边是等腰直角三角形,点已知 4 3.33. 3 2. 27 16. D C B A 9.在这四个函数:①y=sin |x |、②y=|sinx |、③y=sin (2x +)、④y=tan (2x + )中,最小正 周期为 π 的函数有( )

医院生物安全管理体系(通用版)

( 管理体系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医院生物安全管理体系(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is the general term for safety management methods that keep pace with the times. In different periods, the same enterprise must have different management systems.

医院生物安全管理体系(通用版) 1目的 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使之有效运行,明确相关部门及微生物实验室人员职责,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权责统一。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相关的科室和人员。 3组织机构 生物安全管理实行院长责任制。 医院院长组织并授权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工作,同时委派一名主管副院长或医务科长具体主管;相关科室的主任应对所辖科室的生物安全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科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负责科室或具体项目的运行管理;各级人员应认真阅读、理解本

手册,并在相关实验活动中严格遵守,在发生生物安全隐患、意外事件或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生物安全体系的运行提供所需保障。 4各部门或人员职责 4.1院长 4.1.1对生物安全负总责; 4.1.2负责建立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管理体系; 4.1.3组织并授权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4.1.4批准和发布生物安全手册。 4.2生物安全委员会 4.2.1负责全院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4.2.2督导生物安全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 4.2.3组织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认定、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定; 4.2.4负责领导安全防护实验室的建设、管理、使用、维护; 4.2.5协调与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科室部门的工作。

(完整版)生物安全管理文件

生物安全管理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LSZXYY-JYK-XJS-03 第2版 编制:李加湖、李艳青 审核:雷纯刚 批准:李群、杨礼德 生效日期:2016年1月1日

目录

总则 目的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手册。 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适用范围适用于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修订国家及卫生部门涉及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发生修订更改时,本手册应相应作出修订。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及职责 一医院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医院生物安全工作。 责任人:医院法人 二检验科成立生物安全三级管理组织。 Ⅰ级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人-科主任 1 由科主任全面负责科内生物安全管理文件的制定。 2 督促、检查各个专业组遵守、落实生物安全情况。 3 设立生物安全监督员一名。 4 组织全科定期、不定期的学习生物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 Ⅱ级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人-专业组长 1 负责本专业组生物安全工作。 2 全面落实生物安全管理有关本组的相关制度。 3 对本组的生物安全工作要有管理、有检查、有落实记录。 4 组内监督员:由本专业组长兼任本专业组的生物安全监督员。 5 全面传达相关会议内容,在本组内要达到知晓率100%。 Ⅲ级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人-组员 1 认真执行有关生物安全的各项法规、制度。 2 服从本组长的工作安排。 3 行为监督员:每一位工作人员均是行为监督员。均具有规范、遵守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的责任和义务,不但要规范自己的行为,还具有随时纠正不符合规范行为的义务。 三、相关文件 1 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 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3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4 《生物安全试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5 《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 1.科室主任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2.实验室除辅助工作人员外,从事实验室活动的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正规院校学或生物学教育经历,具有医师或技师等专业技术资格。 3.必须经过较系统的生物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经实验室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4.实验室要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穿着工作服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不应穿着实验室工作服离开实验室。 (二)环境、设施管理 1.在实验入口处应粘贴“生物危害”警告标志,注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和负责人电话。未经许可,非授权人员不应进入实验室,实验室门应保持关闭状态。 2.实验室必须是独立的实验区域,实验室内严禁设立生活区和办公区。 3.实验室出口处应设立专用的感应式或手柄式开关的洗手池、干手器。 4.实验室内应设有适当的空气消毒装置,可进行良好的通风换

气;配备合格并满足实验室需要的生物安全柜;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并按期检查验证合格。 5.实验室需配有专用的工作服,常备乳胶手套,消毒剂。 6.实验室需配备专用于保存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保存明确含有病原微生物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需配备双锁。 (三)病原微生物的分类、采集、运输管理 1.实验室按照《人间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进行病原微生物分类。根据实验室活动的性质、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种类,从事与本实验室相当的实验活动。 2.病原微生物的才具应当具有:①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的生物安全相当的防护水平;②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③有效地址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措施;④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⑤采集过程中应当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并对样本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做详细记录。 3.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在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转运证》后方可运送,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运转。(四)操作管理 1.实验室应围绕生物安全管理中病原微生物标本的接收、登记、保存、实验操作、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灭菌器的使用与维护,菌(毒)种运输、保存等环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技术规范、应急预案。 2.指定专人对涉及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标本、菌(毒)种的一切实验活动进行如实的、可溯源的记录。记录内容应使用客观计量指标,

最新生物安全体系文件资料

生物安全体系管理 1 目的 1.1为加强生物制品的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生物的购.存. 销行为,确保依法 经营,仓库安全保障,制定本制度. 2 适应范围 2.1适用于生物制品的采购、验收、储存、销售、销毁等管理工作。 3 职责 3.1按此规定严格管理生物制品,保证经营安全. 4 定义 4.1生物试剂是应用普通的或以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发酵等发 酵生物技术获得的蛋白类制品。 5 内容 5.1生物制品的购进与验收。 5.1.1所购进的生物制品运输途径必须符合原厂申明的储存运输的相关规定。 5.1.2验收生物制品应根据原厂原签发的发货详单进行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必须含入库时间,品种,质保期,数量。 5.1.3生物制品应在来货运输储藏条件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在1 小时内验收完毕,并交保管员及时入库。 5.2生物制品的存储 5.2.1储存

5.2.2生物质品必须严格按照品种的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 件储存。 5.2.3生物质品应做好出入库登记,定期盘点,做好账务相符,如发现差错问题,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以及原厂。 5.3生物制品的出库以及运输 5.3.1生物制品在出库复核时要对品种、数量进行复查核对,并做好出库复核记录。出库时要尽量安排生物制品最后发出,缩短其在保温箱内的时间。 5.3.2运输生物制品要及时,按照规定温度包装,尽量缩短运输时间。 5.4生物制品的销毁 5.4.1一旦发现生物制品破损、变质、过期失效,应清点登记,单独妥善保管,并列表报告上级领导以及原厂。等候意见处理,不得擅自处理和销毁。 6.仓库污染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6.1 目的 为了有效的预防仓库污染,有效的应对仓库突发污染事件,保证实验结果的科学 准确,保障实验工作人员的健康、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防止和杜绝仓库污染对周 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为了加强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和仓库的管理,特制定本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仓库污染事件及安全事故时,能及时、规范、科学、迅速有效地控制。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仓库以及仓库周围环境。 6.2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 6.2.1在领导指挥下,负责组织本小组的全体成员开展日常督促检查仓库污 染预防与应急处理的组织建立、人员培训、技术和物资等的落实,指挥仓库污染突 发事件的现场和调查处理工作。 6.2.2负责,完善制度、规范措施、责任到人和检查督促,按中心统一安排 办好一切防止仓库污染及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 6.2.3加强预防工作,每个人都要认真负责执行仓库的各项制度,特别是仓 库安全管理制度、各种有毒有害易污染仓库和其周围环境的物品及废物的管理制度

生物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生物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在科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制订和采用生物安全管理计划及操作手册。 二、组织并实施对实验室各类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 三、有责任将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特殊危害告知实验室人 员,同时要求他们阅读生物安全相关的程序化文件,并督查实验室全体人员严格按照标准的操作和规程进行工作。实验室内应备有可供取阅的安全或操作手册。 四、不定期检查各专业组实验室消毒、样本收集保存、 貨弃样本及一次性耗品处理情况,抽查各组相关记录表格的记录情况,并督促整改。 五、定期向全科同志通报生物安全检查情况。 六、负责并协调实验室生物安全意外事故的处理。 II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生物安全管理。 二、适用范围:全体人员。 三、内容: (一)有的操作均应按照II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手册进行。 (二)保持工作室整洁物品放置有序。 (三)保持实验室空气流通清新,定时清扫,卫生用

门培训,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五)发生明显或可能与传染物接触的溅溢及事故时, 要立即向科主任报告,以作出相应的医学评价,进行监测 和治疗。 (六) 在使用紫外线照射消毒和各种化学消毒剂消毒 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防止消毒剂对实验室人员和实验室仪 器、物品的损害。 (七) 标本尽量集中专用区域内由专人进行检测,以 便于标本、仪器、环境集中消毒和处理。尽量避免标本分散 到多个实验室。 (八)II 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专用的仪器设备及试剂由专 人专管,并做好使用记 录。仪器能够检测的项目不得使用手工检测,以减少大 范围的范围。 (九)免疫学与分子生物学诊断应使用国家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的试剂盒,注意作阴阳性对照,并对同 一份样品进行重 复试验。报告的发放采用网络信息报告,由病区终端打 印报告单。 (十)如不能网络报告,应确保报告单消毒完全后再 U! (四) 进入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处理病原体前要经过专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全)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制度。 一、准入制度 二、设施设备检测维护制度 三、健康监护制度 四、生物安全自查制度 五、五、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六、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七、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八、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九、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制度 十、医疗废弃物处理程序 十一、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一、目的 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二、围

适用于进入实验室检验科、病理科、核医学科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1、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以本规定规自己的工作。 四、制度要求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 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 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XX医院各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划分、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流程和关键事项考核说明等,以达到此项工作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之目的。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医院检验科、理化实验室、病理科和输血科等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标准化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生物安全: 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定义,生物安全是指“避免由于对具有感染力的有机体或遗传改良有机体的研究和商品化生产而对人类的健康和安全以及对环境的保护带来的风险”。 本办法中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包括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和化学危险品安全等管理工作。 4 职责 4.1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4.1.1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为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4.1.2 负责审批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和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 4.1.3 负责监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4.1.4 负责对医院发生的重大生物安全事件和隐患的处理决策。 4.2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4.2.1 负责统筹、监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4.2.2 负责依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组织制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和编写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 4.2.3 负责实验室各类手册、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的评价和审核。 4.2.4 负责检查和考核实验室各项安全制度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落实情况;

4.2.5 负责组织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小组反映的重大安全问题和隐患的 处理和解决;并对各实验室上报的重大安全问题及隐患及时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 4.3 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小组职责 4.3.1 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小组组长为本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4.3.2 负责本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和安全手册的培训工作; 4.3.3 负责检查、督导本实验室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和安全手册的落实工作; 4.3.4 负责本实验室员工生物安全相关考核工作; 4.5.5. 负责处理本实验室发现的一般性安全问题,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并检查整改落实的情况。 4.6.6 负责对重大安全问题及隐患及时向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 5.工作程序 5.1 制定或修订文件 5.1.1 每年12月初,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委员会成员,参照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标准及医院实际情况,提出制定或修订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年度工作计划和生物安全手册的计划; 5.1.2 委员会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制定或修订工作,并报送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5.1.3 审核批准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办公室秘书负责将文件下发至各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小组。 5.2 培训 5.2.1 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督小组收到文件后,立即组织本实验室员工学习、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5.2.2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在文件发出后两周内,检查文件的培训效果。 5.3 实施 5.3.1 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督小组在日常工作中依照《生物安全手册》要求,督导员工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5.3.1.1 及时发现工作中遇到的常规性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组织相关人员讨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一、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二.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三、健康医疗监护制度 四、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 五、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六、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七、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制度 九、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 十、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十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菌毒种、传染病生物样本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 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2、范围:适用于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1)检验科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人员所有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4、制度要求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可以进入实验室。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 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 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 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 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 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 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 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 上报程序。 (7)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 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 二.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1、目的:为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各类检验仪器的安全使用, 维护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2、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内的各种检验仪器。 3、制度要求 (1)检验科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检验科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 漏电保护器。 (2)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 (3)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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