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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理事会工作制度

村民理事会工作制度
村民理事会工作制度

安淮村村民理事会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村民理事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水平,制定村民理事会民主议事制度。

一、议事原则

村级重大问题和涉及村民利益的有关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重大问题由村民理事会提出,提交村两委、党员、群众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一般问题由理

事会讨论决定。

二、议事范围、内容

(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新农村建设规划;

(2)村级财务预算安排和决算情况;

(3)村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和投资方案;

(4)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相关事宜及迎检等工作;

(5)村级建设项目的立项、资金安排及承包方案;

(6)村集体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的租赁、承包、出卖等处置方案;

(7)土地征用方案和征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方案;

(8)本村兴办公益事业所进行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具体事项;

(9村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的落实以及民政救灾救济事项(10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的制订、修改:

(11) 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三、会议召集

(1)村民理事会提出议事主题,由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召集

村党员、群众代表会议。

(2)各参会者对议事内容提出评价、批评、建议、质询。

(3)民主议事表决以投票的方式进行,作出的决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

四、议事决策程序:

(一)提出方案:村民理事会提出方案,通过村党支部和

村委会联席会议研究。

(二)依法民主决策:村委会按照严格的会议程序提交村党员、群众代表会议表决通过,采用公决表决的,表决前,利用村务公开栏等形式事前向村民公布要公决的事项或方案,然后进行公决。形成决议后,及时上报乡党委、政府审核备案。

(三)公布决策结果:利用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全体村民公布。

(四)依法组织实施:实施方案通过后,由村委会依法组织实施。涉及工程项目,如民生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荒坡地开发以及林地等村集体资产的承包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村民理事会参与管理、监督。

五、资料管理

(一)以上各类会议都必须有会议记录,记录入和会议主持人在记录簿上签名,记录簿应该妥善保管。

(二)议事过程中提出方案、民主决策、决策结果公示和组织实施过程中等各类纸质及照片资料均应归档立卷,交村统一管理。

安淮村村民委员会

2013年4月22日

新农村理事会制度

垃圾处理村规民约 为了搞好公共卫生和村容整洁,给大家营造一个良好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结合我村实际,经两委会研究和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特制定我村环境卫生村规民约: 一、农户必须保持院内院外环境整洁无垃圾,确保垃圾分类处理,就地就近处理。 二、做到人畜分离,集中圈养,不得散养,狗必须拴养;死禽死畜要深埋。 三、各农户要做到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排,柴草不乱放。 四、各农户应抓住灾后重建的契机,大力开展“三改,即:改水、改厕、改圈”。 五、各农户应自觉维护院外道路的畅通和水利设施的贯通,不得将垃圾、农药瓶和农田杂草倒入各大、小水渠、公路,对违反规定者给予扣除当年粮食直补的处理。 六、不在村道、主道边搭建违章建筑,堆放废土、乱石、杂物,不在路道上乱挖排水沟,不得在道路上晒、打农作物,不在路道上种植作物,侵占路面。 七、每户每月出好一天义务工,主动参与本村的环境卫生整治。 八、严禁焚烧秸秆,村民有义务进行监督举报,对违反规定的农户给予扣除当年粮食直补的处罚。

九、各农户在做到清洁的同时,尽量绿化美化庭院。 十、村、组定期进行卫生评比,并把评比结果在公开栏上公布,被评为“最清洁”的农户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被评为“不清洁”的农户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卫生管理办法 为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倡导文明、卫生、科学的生活方式,结合本村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①农户必须保持庭院地面干净、墙壁整洁、生产生活工具及杂物摆放整齐。 ②每天清扫房前屋后的卫生,清理房前屋后的水沟污泥、垃圾,废弃物必须倒入垃圾池,违者由环境卫生监管人员提出批评。 ③禁止在村内的建筑物、树上涂写、张贴宣传品,不准乱搭乱建;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④禁止道路两旁、公共场所搭设摊档、堆放杂物,在村道上劈柴,以防止公共设施受到损坏。 ⑤禁止放养禽畜,畜禽实行圈养,污染环境的户主将被罚清扫公共卫生两次。 ⑥保护花草,人人有责。严禁采摘路旁的花、草、树木。 ⑦组织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每月总评一次,对评议较好的农户,授予“文明卫生户”流动红旗,以示鼓励。每

家族理事会成员职责

家族理事会成员职责 第一条顾问、名誉会长 (一) 为理事会制定方向,定目标、把握政策,提出决策建议; (二) 提供决策意见,提供决策依据,树立典范,当好参谋; (三) 发挥监督、指导作用。防止管理上的差错。 第二条会长 主持理事会全面工作。组织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好各种会议,积极开展日常工作。 第三条常务副会长 协助会长开展日常事务,并分管财务工作;组织制订理事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比如财务管理制度,奖学金制度,会议制度以及各种相关规定。 第四条副会长 外事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并分管对外事务。 内事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并分管对内事务。 第五条秘书长 (一) 起草文件,会议记录,建立档案; (二) 准备资料,筹备会议; (三) 做好上传下达和衔接工作,当好正、副会长参谋。 第六条副秘书长 (一) 协助秘书长召集理事会的会议,拟制或受权发布理事会的会议纪要; (二) 协助理事会收集和了解族人的意见和建议; (三) 及时准确地传达信息。当好理事会与族人之间沟通使者和桥梁纽带; (四) 负责协助秘书长做好上传下达和接待工作。 第七条常务理事 协助理事会做好所分配的各项工作,并负责各片区事务工作和积极抓好落实,并做好监督指导理事工作。

第八条会计 服从分管领导指挥,并负责理事会帐务管理,积极协助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开支、账目公开、日清月结和建立财务档案等工作。 第九条出 xx 执行财经纪律,遵守财务制度,公私分明,并负责理事会资金收支管理工作。 第十条理事(成员) 服从理事会领导,执行理事会决议,积极做好分配的各项工作,并负责所属区域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族谱编撰委员会(成员为部分理事兼任) (一) 制定修谱方案,包括内容、方法步骤、时间、式样、数量、核价等; (二) 做好采访工作,力求不漏户,限期完成采访任务。 (三) 采访中重点把失续、断续、流外族人根据自愿纳入谱; (四) 对xx贤淑典型(其中xx者)要采访入谱;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凡从事党、政、军界科级及营职以上干部、获研究生以上学位、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年利润20万元以上工商大户、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xx地市级以上xx者,均应载入名人录。 第十二条 xx管理与修缮委员会(成员为部分理事兼任) (一)认真负责,严格遵守本章程,不争名不图利,管理好xx,供我宗族族人xx、祭祀先祖; (二)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 (三)收集、整理族人史料,有现实教育意义的事和人物事迹进行记录,xx 于xx; (四)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处理好xx相邻关系; (五)合理安排好xx各种聚会,使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热情接待各级领导、xx和参会族人; (六)xx修缮前,须有①绘制修缮图纸,②工程实施方案,③拟定修缮所需资金,④质量要求和验收措施等等。经理事会会议提出讨论通过后,组织发动筹备资金,方可进行修缮。 第十三条联络组(成员为部分理事兼任)

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章程

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广大村民积极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支村两委召开党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成立本村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 第二条理事会由热心公益事业又有一定组织管理和号召力的村民组成,其宗旨是化解矛盾、解决困难、协调管理、执行规划、履行村规民约、筹集资金,搞好本村新农村建设,达到“农村绿起来、村庄美起来、邻里和起来、农家富起来”的目的。 第三条坚持“民主管理、群众受益”的原则,理事会成员不享有任何特权,入会自愿,出会自由。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及其工作开展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自觉接受镇政府、支村两委的领导。 第五条理事会自2011____年__月__日成立,办公地点设在村务办公楼。 第二章理事 第六条本理事会成员从德高望重、责任心强、办事公道正派的本村老党员、老干部、退休老工人、退休老教师、老前辈、经济能人和中青年积极分子中推荐,经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5—9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第七条理事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理事会会议,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对理事会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进行监督。 (三)有权建议召开理事会。 (四)有退回自由权。 第八条理事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理事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理事会决定。 (二)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做好村民工作,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维护群众利益,保护公共财产。 (四)对公共配套设施组织筹款,带头投工投劳。 (五)合理使用筹款,督促施工进度,严格质量监督。 第九条属下列情形之一,经教育无效者,经理事会多数通过予以取消其理事资格。 (一)不遵守本会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理事会议,不履行义务的。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惩处的。 (三)违反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不思悔改的。 (四)不珍惜筹款,胡乱开支的;对工程质量没有监督到位,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取消理事资格,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并有出席理事半数以上的票数通过,方能生效。 取消理事资格,须结清所有帐务。 第三章管理机构 第十条理事会由理事5-9人组成,理事会选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2人,理事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的职权: (一)组织召开理事会或村公共设施建设一事一议会议。 (二)制定本村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公共设施建设规划等。

协会各部门工作职责

协会各部门工作职责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协会各部门工作职责 会长 会长是协会的领导核心,全面主持协会的活动;代表协会与其他组织进行沟通和联系;领导和评定协会各部门的工作;关心全体会员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听取广大会员的意见和要求;授权副会长代行全部或部分职权。 1.定期汇报协会的工作情况,负责召开协会全体会议、掌握各企业的运作情况,并作相 应的协调工作。 2.全面主持协会的工作,明确各企业会员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全权监督协会各种大型活 动。 3.对内与各会员保持沟通联系。对外要宣传本协会,并带领各协会干部去吸取兄弟协会 或兄弟协会的经验教训,以此来促进协会的完善和发展。 4.团结协会的企业、各会员,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加强协会的凝聚 力,以利于工作的顺利且有效的开展。 5.制定协会领导考核制度,进行企业考核,并对协会企业作出工作鉴定。 监事长 1、负责监督协会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协会章程及会员大会决议的行为; 2、负责检查协会业务,财务状况和查阅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 3、负责核对协会的会计报告、发现疑问可以协会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 4、有权要求执行协会业务报告情况; 5、负责对各职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6、有权对协会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7、有权对协会发生的问题提出质疑; 8、负责协会供应部工作的指导管理工作,并对采购审批单进行审核; 9、负责协会对外融资工作; 10、负责对协会出纳工作的管理; 11、负责对协会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支出的审核工作; 12、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执行会长 其主要职责是会长的得力助手及参谋,协助会长开展活动;管理和协调分管会员工作;完成会长交办的各项任务;会长不在岗位时代行会长职权。 1.支持会长的意见和决定,当其欠妥或遗漏时,执行会长应及时予以建议和提醒。 2.分担会长部分工作,行使会长分管职责,负责各会员的工作指导。 3.受会长委托代行会长的会员职责,监督各企业开展活动,监促各会员做好活动总结。 常务副会长职责 1、在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协助会长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受会长委托代理行使会长职责。其职责分项是: 2、在会长领导下,负责商会的日常工作。 3、抓好本协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了解、汇总、上报;注意发现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和解决方法;组织安排实施本会政治、业务、法律等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同时负责协会财务开支情况复核工作。 秘书处 1.对协会开展的活动及时进行各类新闻报道。

村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事务理事会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村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村民事务理事会的性质: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以自然村为单元,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必须符合“代表性、公认性、先进性、稳定性”的要求。 第二条村民事务理事会工作目的和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调解民间纠纷、维护村庄稳定;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向上级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管理好集体所有土地和其他财产;协调组织村民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理事会的工作职责是: (一)积极向广大村民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认真制定好本村经济发展规划和村规民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教育、引导、监督农民进行垃圾分类,正确使用“两桶一袋”一窖,收取卫生费,搞好村庄环境卫生。 (四)做好低保户评定、宅基地审批、村庄规划、调解民间纠纷,及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五)积极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的征地、附着物清理、房屋拆迁和安置、施工环境维护;(六)做好被征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款的分配,组织本村的土地调整分配方案。 第三章组织机构的设定 第四条理事会职数根据村庄房(姓)族数设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组成。 第五条理事会组成人员除具有“四性”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村支部、村委会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较高威望、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清正廉洁、办事公道、群众公认;(三)遵纪守法,无违章建房、违规生育,无参与上访、参与黑恶势力; (四)要求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条理事长、副理事长从理事中推选产生,并经村“两委”审查同意由党支部批复方可任职。 第七条理事长为理事会第一负责人。 第八条理事长职权: (一)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 (二)主持理事会会议; (三)领导理事开展工作; (四)监督检查理事履职; (五)综合协调处理较为复杂的问题; 第九条:本村集体资产处置、征地款管理、使用及分配、工程发包、户口迁入及村内重大事项经理事会讨论,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第四章理事会的调整、撤换、终止 第十条根据多数村民的意见,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经村“两委”同意,按程序重新推选,新当选的任职后,原理事会职务自然终止。 (一)理事会成员未经村“两委”批准无故外出不能正常工作,应进行调整。 (二)理事会成员如有违反规定建房、违反政策生育、参与非正常上访和集体上访、参与黑恶势力,强揽工程,一经查实,应予以撤换。 (三)如需调整或撤换,应按有关程序调整在村支部领导下组织进行,候选人应按本房

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XXXXXX专业合作社20XX年XX月XX日A0X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设理事长一名,理事XX名,任期 三年,可连选连任。 三、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 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监事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理事会表决制度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半数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监事和经理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三至五名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五、理事会接到监事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六、本社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 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主持社员(代表)大会; 2、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4、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5、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6、履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村民理事会章程

XX村民小组村民理事会章程 (2011年X月XX日户代表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提升本村民小组自治能力,决定成立XX村民小组村民理事会(下称理事会)。 第二条理事会以民主选举形式产生,选举程序分提名候选人、选举产生理事“两个步骤”进行。其中,村民理事会候选人由村“两委”成员和本村民小组的党员、村民代表和杰出乡贤联合提名,由户代表无记名投票选举(或表决通过)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与村“两委”同步换届。 第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由村民小组长担任;设副理事长1名,理事9名,由本村有威望、有能力的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老村干等村中族老,以及村民代表、复退军人、经济能人、外出乡贤等组成。 第四条理事会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下,按照“民事民办、民事民治”的原则开展工作,主要履行调处邻里矛盾、兴办农村公益、协助村民自治等三项职责。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围绕本章程规定的工作职责,每年向村民作出公开履职承诺,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条理事会对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一事一议”,采取“三议三公开”(理事会提议、理事走访商议、户代表开会决议,议案决议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办事结果公布)的方式民主议事。

第七条理事会以户代表会议形式,由村民理事会与群众共同议定村规民约,教育和引导村民共同参与村庄管理。 第八条建立“一比两追三评”(比和谐、追标兵、评先进)互动机制,由理事会牵头组织发动本村村民,评选本村的“优秀理事”、“模范户”和“好乡邻”,并按照“村民理事会自荐、社区理事会推荐、乡民理事会初审、县镇两级审定”的程序,参与全县“十百千万”(“十大明星村”、“十大杰出乡贤”、“百条自强村”、“百名优秀理事”、“千个模范户”、“万名好乡邻”)评选活动。 第九条理事会每年组织户代表会议,以“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等次,对理事履职情况开展评议活动,获评“不满意”超半数者,作自动辞职处理,并由村民重新补选。 第十条设立“公德史册”,把外出乡贤捐资公益、农村好人好事以及每年的评选结果,以大事记形式记载下来,著述村庄历史变迁、能人贤良、慈善之举,并以宣读公德史册、兴建公德堂等形式,在农村倡导“以德为先、以和为贵”的文明新风,引导群众自律自强、互信互助、共建共享。 第十一条以“一事一议”形式解决村民理事会运作经费,确保村民理事会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户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理事会及各岗位职责

理事会及各岗位职责 理事长的职责: 本联盟理事长拥有最高决策权,负责各项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开展,把握联盟的运行方式和发展方向,确定联盟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协调内部各成员的关系,促进联盟的稳定和谐发展,执行省慈善协会的各项决议,维护联盟的正当权益,对其他干部及干事进行监督并对协会负责。理事长作为慈善志愿者联盟的核心,统筹和规划联盟整体发展的思路,组织和协调下属部门工作。主要有以下职责: 1.学习省慈善协会相关文件精神,把握总体工作方向,制定整体发展计划;

2.审定各部门工作计划,统一工作思想,确定各部门活动方向,监督和协调各部门工作; 3.定期召开例会,进行工作总结; 4.向省慈善协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各部部长作为部门的负责人,执行理事长及联盟内部的各项决议,具体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指导各个干事开展工作,协调干事及部门之间的关系,切实做到“分工不分家”,从思想上引导干事成长进步,及时向组织反馈干事的思想动态,确定各自部门的人员安排,加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对联盟负责。 秘书处职责: 1.传达理事长的工作思想和活动方针,整理和发布联盟内部工作动态; 2.协调各部门工作,担负联盟与上级组织的沟通与联系,做好活动后勤工作; 3.负责全体志愿者注册、管理和考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相关规章制度等。

外联部职责: 1.做好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宣传; 2.担负协会整体设计、与媒体沟通联系、行动部门宣传指导等任务,制作活动海报和部门宣传栏,对联盟的各项工作与活动进行作及时的报道; 3. 协调联盟与慈善协会相关部门的常规性活动; 4.负责与社会各界及兄弟组织联系,为志愿者服务活动开拓更广阔的空间。 策划部职责: 1.协调各部处理日常事务; 2.为协会的各项活动起草可行性策划书; 3.收集任何有关活动的资料和信息。 组织部职责: 1.根据企划部的可行性企划书进行各项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2.对活动进行整体的调度和监管,保证活动的安全性; 3.对于活动过程中出现的突发状况,必须及时掌握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

理事会制度

理事会制度 第一条,为了把重庆市陕西宝鸡商会办成一个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群众团体,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理事会会议的正式代表为商会全体现任理事。经会长办公会议同意的其他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 第三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贯彻执行会员大会确定的决议;决定商会的年度工作方针、任务; (二)选举常务理事会,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听取和审议商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决定商会的重大活动;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四条理事会设常务理事若干名。全体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代行理事会职权,可视需要随时开会研究决定商会工作的重大事宜。其所决定事项要在召开理事会时进行通报。 第五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召

开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会长办公会可决定理事会会议提前或推迟召开,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全部理事中1/3以上的理事联名要求,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理事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六条常务理事会须有半数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七条理事会会议由商会会长或副会长主持。 第八条理事会会议的议程、议案由会长办公会提出,理事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也可列入会议议程。 第九条理事会审议的事项,由会议主持人或委托他人宣读、解释,并以书面形式发给到理事会。理事会会议审议议案的时间应当充分,具体由会长办公会议确定。 第十条理事会会议表决定议案,全体理事的半数以上参加表决方为有效,理事会会议采取举手表决的办法,通过或否决交付审议、决定的议案,赞成人数超过到会理事人数的2/3以上方为通过。让所有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 第十一条在理事会会议上,理事对商会工作有表决权、批评权、建议权、咨询权,有根据自已的意愿表决的权利。 第十二条理事必须按时参加理事会会议的义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须提前向商会秘书处请假。理事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理事会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理事职务,经理事会确认。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行,由商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章程

新农村建设村民理 事会章程

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广大村民积极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支村两委召开党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经过,成立本村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 第二条理事会由热心公益事业又有一定组织管理和号召力的村民组成,其宗旨是化解矛盾、解决困难、协调管理、执行规划、履行村规民约、筹集资金,搞好本村新农村建设,达到“农村绿起来、村庄美起来、邻里和起来、农家富起来”的目的。 第三条坚持“民主管理、群众受益”的原则,理事会成员不享有任何特权,入会自愿,出会自由。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及其工作开展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自觉接受镇政府、支村两委的领导。 第五条理事会自月日成立,办公地点设在村务办公楼。 第二章理事 第六条本理事会成员从德高望重、责任心强、办事公道正派的本村老党员、老干部、退休老工人、退休老教师、老前辈、经济能人和中青年积极分子中推荐,经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5—9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第七条理事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理事会会议,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对理事会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进行监督。 (三)有权建议召开理事会。 (四)有退回自由权。 第八条理事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理事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理事会决定。 (二)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做好村民工作,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维护群众利益,保护公共财产。 (四)对公共配套设施组织筹款,带头投工投劳。 (五)合理使用筹款,督促施工进度,严格质量监督。 第九条属下列情形之一,经教育无效者,经理事会多数经过予以取消其理事资格。 (一)不遵守本会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理事会议,不履行义务的。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惩处的。 (三)违反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不思悔改的。 (四)不珍惜筹款,胡乱开支的;对工程质量没有监督到位,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取消理事资格,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并有出席理事半数以上的票数经过,方能生效。

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设理事长一名,理事XX名,任期 三年,可连选连任。 三、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 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监事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理事会表决制度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半数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监事和经理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三至五名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五、理事会接到监事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六、本社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 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主持社员(代表)大会; 2、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4、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5、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6、履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社区居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社区居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健全民主协商机制,增强广大居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依据《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居民事务理事会是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性议事组织。 第三条居民事务理事会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理事会工作必须在社区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有序进行。 (二)坚持依法办事。理事会工作必须在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 (三)坚持以人为本。要把服务居民、增进居合法权益作为理事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坚持平等公正。理事会要吸纳民众尤其是利益相关者作为理事会主体,纳入到协商的公共事务的讨论、决策、实施以及管理的各个环节,平等协商,形成共识。作出的决定要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符合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

第二章居民事务理事会组成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基本构成为“6+X”(即固定成员+利益相关人员),所有的利益相关方,都可以作为参与的主体,协商的内容不同,参与协商的人员也会有所不同,但主体主要有以下六类:即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有威望的老同志(包括老干部、老党员、老劳模、老退伍军人、老教师等)、社会组织(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驻地单位等)、专业人士(提供经济、建筑、法律等专业技术、咨询的人士)。社区在具体操作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参与对象进行微调,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理事长,群众代表则通过邀请参加、民主推荐以及自愿报名后精心筛选等方式产生,最终形成“6+X”的人员结构。原则上,社区干部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实行结构制,常任理事由居民代表会议在社区“两委”干部,居民代表,德高望重的老干部、老党员、老同志等,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代表中推选产生,一般由5—7人组成,设理事长1人,其余为成员,任期与居委会一致。非常任理事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总人数原则上为11—15人。理事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支部书记兼任居委会主任的可由专职支部副书记担任。 第六条理事会常设成员在任期内因特殊原因出现缺额的,应及时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补选。

行业协会理事会制度

行业协会理事会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XXX行业协会理事会制度(草案)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理事会管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XXX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设理事会,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原则上不多于会员(代表)总数的1/3。 第三条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四)制定协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制定协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决定协会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八)选举或罢免常务理事;根据会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聘任制秘书长(聘任制);决定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

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协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长可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理事会临时会议: (一)会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提交由联名理事签名的提议函。 监事会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递交由过半数监事签名的提议函。 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者均应提出事由及议题。 第七条理事会定期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三个工作日以前、临时会议在会议召开前书面通知全体理事,通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等。秘书处可以事项与参会人员约定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通知。

村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村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新栗村委新寨村民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村民理事会的性质: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以自然村为单元,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必须符合“代表性、公认性、先进性、稳定性”的要求。 第二条村民理事会工作目的和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调解民间纠纷、维护村庄稳定;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向上级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管理好集体所有土地和其他财产;协调组织村民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理事会的工作职责是: (一)积极向广大村民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认真制定好本村经济发展规划和村规民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引导、监督村民进行垃圾堆放,搞好村庄环境卫生。 (四)做好村庄规划、调解民间纠纷,及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五)积极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的征地、附着物清理、房屋拆迁和安置、施工环境维护; (六)做好被征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款的分配,组织本村的土地调整分配方案; 第三章组织机构的设定 第四条理事会职数根据村内各家族人数设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组成。 第五条理事会组成人员除具有“四性”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村支部、村委会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较高威望、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清正廉洁、办事公道、群众公认; (三)要求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条理事长、副理事长从理事中推选产生,并经村“两委”审查同意由党支部批复方可任职。 第七条理事长为理事会第一负责人。 第八条理事长职权: (一)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 (二)主持理事会会议; (三)领导理事开展工作; (四)监督检查理事履职;

理事会工作制度

XX合作社理事会制度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1名理事长,依照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四、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五、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学习培训制度 一、为了给合作社成员提供良好的服务,提高成员的生产经营水平,特制定本制

度。 二、参加学习培训的为本社成员。 三、学习培训内容 1、主要学习培训党在弄下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合作社法律法规政策、合作社生产经理管理知识、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合作社相关的生产技术等。 2、学习培训时间 每年全体成员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四次。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六次。有重要、紧急的学习内容随时安排集体学习。 3、学习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自我组织培训与接受其它组织培训相结合,专题学习培训与以会带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学习培训要求 1、学习培训做到“六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考勤、有笔记、有测试、有奖惩。 2、理事会负责成员学习培训的组组合领导,每年制订符合本社实际的学习培训计划,为成员统一免费配置笔记本。 3、加强以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为重点的入社人员培训,经测试通过后方可入社。 4、成员要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培训教育活动,凡无故缺席1次(或者迟到早退3次),扣除相当于农民纯收入2天额度的盈余分配(用于学习培训奖励),一年内连续3次或者累计5次无故缺席的,理事会可以予以除名。 5、每年集中1-2次学习培训测试,对成绩优秀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我只是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会负责审批,一般经费由理事长直接审批;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

协会会长职责、副会长职责、秘书长职责、理事长职责

市肿瘤康复协会 会长职责 会长负责本协会的全面工作,其职责是: 1、代表理事会全面领导市肿瘤康复协会工作。 2、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 3、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决议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4、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文件。 5、审核、批准本协会财务开支情况。 6、代表市肿瘤康复协会对外联系。 7、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协会整体良好形象。

副会长职责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协会工作,其职责是: 1.副会长在会长的带领下工作。 2.认真负责完成所分管协会的工作。 3.带头发展会员,壮大协会队伍。 4.主持日常工作。 5.协助会长做好分管工作。 6.自觉维护协会的团结和统一,树立协会的整体良好形象。 7.定期向会长汇报工作,对协会重大事宜提出意见和建议。 8.关心并参与支持会的一切活动。 9.认真贯彻协会决定、决议,努力配合会长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0.受会长委托代理行使会长职责。 11.完成会长临时交办的任务。 12.其他副会长按分工或发挥自己的社会影响与特长、协助会长工 作。

常务副会长职责 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协助会长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受会长委托代理行使会长职责。其职责分项是: 1、兼任秘书长的常务副会长。在会长领导下,负责商会的日常工作。具体其职责是:抓好本协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了解、汇总、上报;注意发现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和解决方法;组织安排实施本会政治、业务、法律等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同时负责商会财务开支情况复核工作。 2、兼任经济联络部部长的常务副会长。在会长领导下,负责本会经济联络工作。 具体其职责是:对外协助政府有关方面招商引资、开展商贸等活动;对帮助会员发展经济,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树立文明经商意识;为会员提供信息交流平台,并为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牵线搭桥;搞好企业各项相关评比活动。 3、兼任会员维权部部长和常务副会长。在会长领导下,负责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具体其职责是:积极发展会员,更好发挥会员参政议政作用;为会员提供健康资讯信息、饮食指导、法律等多种服务;依照会员权利和义务,协助处理会员之间、会员与他人之间各种纠纷;依法维护

乡镇村民理事会工作制度

村民理事会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 1、村民理事会坚持每周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落实调处责任人。 2、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3、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1、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发现、受理、调处各类民事纠纷,严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严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健全村民理事会的调解组织,做到小事不出组。 3、在村民理事会受理的矛盾纠纷时,能及时调处的,组织调解人员及时进行调处,不能及时调处的,告知当事方可择日调处。 4、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

并做好接待笔录。 5、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 6、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 7、涉及两个或多个村小组之间的矛盾纠纷,由村民理事会理事长负责上报村委会,由村级调委会组织涉及到的村民理事会成员共同召开会议,协商调处措施并组织实施。 “一事一议”管理制度 1、自然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兴办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和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用工,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 2、自然村(村民小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3、“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理事会提出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政府审核。 4、表决形式:按每户选一名代表,进行投票,75%以上

农村村民理事会设立指引

农村村民理事会设立指引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党组织和党工作的全社会覆盖,加强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拓宽社会参与渠道,现就在农村建立村民理事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夯实党的农村工作基础、推进村民自治”的目标,以党组织为领导,积极培育、引导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社区服务管理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村民民主自治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农村社会服务管理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尊重民意。围绕农村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以及基层组织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村历史文化和民俗民风,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指导建立村民理事会,不断完善村民理事会民主议事规则和激励保障等机制,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在村务服务、管理中的议事、咨询、协商作用。 2.注重多元,服务群众。村民理事会的成员应注重广泛性和多元化,使村民理事会成为农村公共事务协商议事平台。同时,充分发挥理事会的沟通纽带作用,及时掌握村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服务、管理需求,为村“两委”班子做好

本村的各项工作出谋献策,提升农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水平。 3.党建引领,强化功能。积极动员有威望的老党员参与村民理事会,发挥党员在农村社区服务管理当中的骨干作用,加强村党组织对村民理事会的领导,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积极引导热心村民、驻村企业负责人、异地务工人员等不同阶层的居民通过村民理事会,合理表达自身诉求,共同参与农村社区服务管理,拓宽社会协同范围,丰富农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形式,延伸服务功能。 三、村民理事会的建立 (一)村民理事会成员的基本条件。 1.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带头遵守乡规民约,无违规违约行为。 2.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望,政治素质好,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无犯罪等不良记录。 3.热心村公共事务,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身体健康,能保证与村民、群众沟通和参加村民理事会有关活动时间。 4.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二)村民理事会成员的构成。 各镇(街)可根据各村人口结构特点,在充分考虑村民理事会广泛性特点的基础上,予以细化。村民理事会成员一般由:老党员、老干部、德高望重的宗族前辈、妇女代表、

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工作方案

------ 精品文档 ! 值得拥有! ------ 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 创新活动方式,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的要求,深入推进村民 自治工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现就在全镇 普遍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重要意义 村民事务理事会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以自然为单元建立的村民自治组织。 在全市农村普遍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是创新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向理事会延伸党的工作触角,实施农村基层组织的“再 造工程”;是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引导村民实行自我教 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家园自己建” ; 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发挥自然村亲缘、人缘、地 缘优势,构建农村微观自治组织体系,整合资源,凝聚人心,密切党群关 系,促进社会和谐。 二、目标任务 到年底,完成全镇自然村村民事务理事会组建任务,实现全镇所有自然村 村民事务理事会“全覆盖” 目标。充分发挥村民事务理事会的“四大作用” :一是激发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热情,解决基层组织薄弱 问题; 二是提高村民自治程度,调动村民与村民事务的积极性,把政府的决策变 成农民的自觉行动,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提升基层的执行力; 三是为群众参与事务、倾吐心声提供平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促进农村

和谐发展; 四是让党建工作触角延伸到农村最基层,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 村的全面贯彻落实。 三、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年12月 7日至 12月 10日。 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和部署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工作,组织镇村 组干部和党员集中学习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层层召开座谈会或动员会, 大力宣传建立农村村民事务理事会的重要意义、目的和村民事务理事会的 作用和职责。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安排专人进村入户宣讲和发放宣传 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大对各地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工作的开 展情况进行报道,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年12月 11日至 12月 15日。 通过召开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及群众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统一思想, 以镇工作队、村“两委”为主抓手,确定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包村领导、 干部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掌握本地各自然村的村民、老党员、老干部 等基本情况,对拟担任村民事务理事会成员的初步人选,从是否违章建房、 是否违法计划生育、是否参与非正常上访和集体上访、是否参与宗族房股 势力和黑恶性质组织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同时细化村民事务理事 会的职责、产生方式,从目标、任务、时限上做到三统一,为下一步村民 事务理事会的选举建工作打好基础。 第三阶段:选举组建阶段,年12月 16日至 12月 31日。 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村民事务理事会自治组织,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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