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兽医法规案例分析

兽医法规案例分析

兽医法规案例分析
兽医法规案例分析

一例个人不服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

行政处罚决定案例分析

-------2010级兽医推广硕士于永

原告:李强,男,59岁,汉族,农民,。

被告:霞光农场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法定代表人:陈向前,所长。

1989年7月12日至18日,原告李强从青山县先后两次贩入霞光农场黑山羊、绵羊247只,第一批117只,第二批130只,卖给牧民李伍、王明亮。李强持有青山县树林召乡兽医站出具的两批羊的检疫证:一为7月11日出具的,数量为128只羊,到达地点为霞光农场。此检疫证,在被告查处的期限内,原告一直未向被告提供。二为7月15日出具的,羊的数量为120只,到达地点为包头。原告向被告出示了此检疫证。霞光农场政府发现了原告李强贩入的第二批羊。由于该地区属于某地白绒山羊育种基地,未经批准,其他土种羊一律不准进入该地区。在此之前,李强曾于1985年6月至7月曾贩入黑山羊多次,将“羊瘟”病带入该地区,引起羊瘟病大面积流行,造成50000多元的经济损失,李强所承担的赔偿数额至今尚未交清。为此,霞光农场人民政府根据《黑龙江自治区良种家畜家禽管理办法》的规定,于1989年7月20日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为了防止疫病扩散,对李强这两次贩入的黑山羊全部集中管理,进行检疫、检验,疫情观察,预防注射羊痘疫苗和羊三联疫苗,待一月后确认无疫病时,统一变价处理,其全部费用由李强承担;

2.建议伊盟达拉持旗检察院对李强多次贩卖羊只、羊绒进行审查;

3.由于李强多次贩羊到霞光农场造成疫病流行,实属屡教不改,严重影响了苏木的畜牧业生产发展,破坏了白绒山羊基地建设,污染了草场,给牧民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李强必须给予必要的经济赔偿3万元,并处以罚款2000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对李强第二次所贩卖的羊只进行了重检。经过检查,未发现有《条例》所规定的疾病(但大部分羊感染了较严重的肠道寄生虫病),检疫结果为合格,出具了检疫证书。并将检疫结果通报了沙德格苏木政府。经多次通知,李强拒不到达指定地点交纳检疫费和取检疫证,也不向旗监理所提供第一批117只羊的检疫证明。旗监理所又派员到羊只原产地调查出证情况。调查结果表明,产地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件均不能证明李强贩入霞光农场羊只的检疫状况。

「审判」霞光农场人民法院经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认为:原告不服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的请求和要求赔偿130只羊损失(计款21209元)的请求,应当分案进行审理。被告的处理决定没有涉及扣押原告贩卖的130只羊,而原告的130只羊系沙德格苏木人民政府所扣押,扣押的时间是1989年7月17日。该扣押行为发生在行政诉讼

法实施(1990年10月1日)之前,应适用当时施行的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规定”。而当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此类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规定。因此,原告的赔偿请求应另案处理。霞光农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李强1989年7月中旬从青山县贩入霞光农场沙德格苏木两批羊只,其所出示的《检疫证》,与实际贩入羊只数及到达地点不符。原告在被告对其作出处罚决定前,仅向被告出示了一批羊的检疫证,而一直未向被告出示另一检疫证,故被告认定其无检疫证是有根据的。因此,被告所作的行政处理决定,证据确凿,适用法规、规章正确,程序合法。

「评析」本案在处理过程中涉及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规章授权的组织,能否作为行政主体作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对规章直接授权的组织能否作为被告,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本案中,霞光农场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的行政职权是由农业部颁发的规章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规章授予的,霞光农场人民法院确认其具有被告资格,是可行的。其理由是:监理所对原告李强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是依据《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作出的,并未受其主管行政机关(即旗农牧行政部门)的委托。原告对此决定不服,向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申请复议。复议决定维持监理所的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关于“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的规定,确定旗监理所作为本案的被告,是合法的。

二、两个以上的行政主体,分别依据不同的规范性文件,对当事人的同一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理,受处理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能否分案审理?本案中,原告李强从青山县两次贩入霞光农场沙德格苏木黑山羊、绵羊247只并出卖的行为,同时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良种家畜家禽管理办法》与《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沙德格苏木政府和旗监理所依法分别对李强进行了处理。李强对上述处理不服,向霞光农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霞光农场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原告对沙德格苏木政府的起诉无行政诉权,因而对该案进行了分案审理。本案中,即使原告对苏木政府的起诉有行政诉权,人民法院予以分案审理,也是可行的。而且,对当事人的一个行为同时违反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法律、法规,不同的主管行政主体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理,受处理人均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律并无必须合并审理的规定。

三、关于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本案中,被告旗监理所根据原告李强贩羊“无证”(即畜主、货主在运输、交易中无检疫证件)和“证物不符(畜禽、畜禽产品与检疫证件所记载的品名、数量、到达地不相吻合)的事实,对原告予以处罚,符合《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进入交易市场出售的畜禽、畜禽产品,畜主、货主必须持检疫证明或预防注射证明,接受市场管理人员和兽医卫生检疫人员验证检查,凡无检疫证明、检疫证明

过期或证物不符的,由兽医卫生检疫人员补检、补注或重检并补发证明后交易。因此,本案被告旗监理所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合法的,霞光农场人民法院判决予以维持,是正确的。

动物卫生执法案例分析

执法文书的适用 农业部2012年9月新修订颁发的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一共有26种,在实际适用当中,很多执法人员往往不知道该适用哪些文书,不该适用哪些文书。一个案件当中到底适用哪些执法文书,这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用“简易程序”(警告、个人50元以下罚款、单位在1000元以下罚款)处罚的案件只适用一种执法文书即可,即《当场处罚决定书》。 用“一般程序”处罚的案件,可适用多种文书。一般来说,一个用“一般程序”处罚的案件普遍适用的文书有8种,即: 1、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2、询问笔录 3、案件处理意见书 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般案件) 5、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6、行政处罚决定书 7、送达回证 8、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除此以外,还要看当事人违反的条款和处罚条款的要求以及实际需要增加其他的执法文书。 (1)如果违反《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和第四十三条

第一款等,为使证据不被灭失,除了以上普遍适用的8种文书外,还要增加《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3种文书,共11种文书; (2)如果当事人违反第二十五条第(四)项,除了以上普遍使用的8种文书外,要增加《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查封(扣押)决定书》、《查封(扣押)现场记录》、《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4种文书,共12种文书; 需要说明的是:《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是同时适用的一组文书。《查封(扣押)决定书》、《查封(扣押)现场记录》、《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是同时适用的文书。这两组文书不能在同一个案件当中同时适用。 (3)如果处罚条款规定当事人责令改正的要增加《责令改正通知书》文书; (4)需要对罚没物品进行处理的,增加《罚没物品处理记录》; 《听证笔录》、(5)需要听证的增加《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行政处罚听证报告书》,并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适用一般案件)换成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适用听证案件); (6)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增加《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或者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7)需要向公安部门移送的增加《案件移送函》; (8)需要抽样检验的增加《抽样取证凭证》;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 工作机制研究 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赵卫华 摘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属于行政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被授权或受托的组织根据其职权对违法违规管理相对人所采取的监督、强制、处罚等行政行为。刑事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对触犯刑法的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所采取的惩罚行为。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当违法违规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程度并触犯刑法时,行政违法行为就转化为刑事违法行为,从而行政执法就过渡到刑事司法。[1]而在一些行政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执法机构时常因为认识上的偏差或兼顾部门利益等方面的原因,常常执法不严、有罪不究、打击不力,使得执法实践中逐步暴露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脱节的问题。因此,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研究和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问题,是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动物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力保障。 一、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开展现状 随着人们对食品卫生,尤其是肉食品卫生安全的越来越关注,涉及动物卫生安全的各类行政案件会层出不穷,相应被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也逐步增多。2005年以来,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查办的各类行政案件中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共有5起,追刑人数11人,刑期最长达2年,累计处罚金79万元。基本情况如下表:

其中,2005年1起(梁平王北权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2007年1起(荣昌兰明亮、陈亮群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廖正美、曹进销售伪劣产品罪);2008年2起(黔江陈衍波、龚明学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南川吴桂伦、任世华、刘松柏、黄学进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2009年截止目前,共1起(市动监所移送市公安局治安总队高新区陈燕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当事人已被依法逮捕>)。上述追刑案件,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移交之前,案由多为“经营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经调查,在2005年区县动监所报送上来的45个典型案例当中,有26件为“经营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案件,其中情节严重,达到移送追刑条件的就有7件,而当年竟无一起,使违法分子逃避法律对其应有的制裁。 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的必要性 一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履职避责的要求。随着我国法治制度的不断健全,各级检察机关对行政权的监督与制约力度的不断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作为执法机关很可能因为“以罚代刑、该移未移”的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行政违法责任者会被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如失职罪、渎职罪或玩忽职守罪)[2];二是遏制违法分子嚣张气

动物行政违法案例

案例一、在市场出售无两章一证的病害猪肉 一、案情简介 2009年10月21日上午,A市B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员李某,在市场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该区白象街市场肉贩蒋某所出售的柒拾叁公斤猪肉未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且肉尸有出血,疑似病害猪肉。后经两位动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证实,该猪肉属病死猪肉,因为检疫不合格,检疫员未出具两章一证,蒋某为贪图便宜,将其从某屠宰场购入销售。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认为,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及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蒋某没收(销毁)柒拾叁公斤病猪肉、并处壹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本案适用的法条摘要 三、本案处罚中使用的文书

卷内目录

案例二、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仔猪案 一、案情简介 2008年9月4日晚23时左右,B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B县到乙市高速路口实施例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一车仔猪在B县高速路口下道后,向B 县D镇方向驶去,执法人员随即尾随其到B县D镇,发现当事人正在和D镇猪贩子交易,执法人员当即下车制止。经调查当事人李某,查实:当事人从甲省A 市启运75头仔猪到乙市C县贩卖,在经过B县境内时,未经当地兽医站检疫就到B县境内销售;并且当事人车上实际仔猪数量只有72头,与其出县境检疫证明上的75头数目不符;当事人也不能提供有效的《动物免疫证》。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销售,并就地留验观察。当事人李某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仔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B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给予李某加强免疫,隔离观察21天,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本案适用的法条摘要 三、本案处罚中使用的文书

执业兽医法律法规

执业兽医法律法规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动物防疫 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执业兽医的监督执法工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等情况进行检测; @ 一类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措施,应当采取下列控制和扑灭措施 1,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2,发布封锁令; 3,控制、扑灭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4,封锁措施; 对流行性强大重要传染病,如:禽流感和口蹄疫等,其疫点周围5~10km以上为受威胁区,必须进行紧急接种,其目的是建立“免疫带”。 @ 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包括: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以及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 @ 执业兽医的执业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 2,按照技术操作规范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诊疗辅助活动; 3,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兽医职责; 4,爱护动物,宣传动物保健知识和动物福利;

@ 一类动物疫病 包括:口蹄疫、猪水疱病、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 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 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阳痘和山羊痘、 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 鲤春病毒血症、白斑综合征; 二类动物疫病:指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等措施,防止扩散的动物疫病; 三类动物疫病: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动物疫病; @ 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法律规定 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重大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必要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符合条件如下: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 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500米以上。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动物检疫管理》

动物产品的典型案例

案例分析 美国与欧盟含合成荷尔蒙的牛肉贸易争端 美国与欧盟关于含合成荷尔蒙牛肉的贸易争端是WTO成立以来涉及卫生检疫措施的代表性案例之一,其中欧盟对进口牛肉实行了零风险卫生检疫措施,禁止进口含任何合成荷尔蒙的牛肉。WTO经审议后裁定欧盟的贸易禁止违法,建议取消贸易禁止。 1.争端背景 荷尔蒙是一种激素,用含合成荷尔蒙物质的饲料喂养动物,可以促使其快速生长。20世纪80年代前,欧共体各国普遍使用含合成荷尔蒙物质的饲料来饲养牲畜。但20世纪70年代末,由于法国等国在小牛肉生产中非法使用已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简称DES)荷尔蒙,1980年意大利又发现婴儿出现荷尔蒙紊乱,怀疑与食用含合成荷尔蒙牛肉的婴儿食品有关。上述事例在欧共体内引起了轩然大波,并引发了消费者对合成荷尔蒙的担心,欧共体民众强烈要求政府制定相关法律以保证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为此,欧共体理事会于1981年颁布指令,禁止使用DES荷尔蒙饲养牲畜,禁止屠宰此类牲畜,也禁止在欧共体内部进行贸易或从第三国进1985肉制品和制成品,指令只允许在治疗和有关畜疫研究中使用DES荷尔蒙。l985午,欧共体又颁布新的指令,将上述规定延伸至其他五种尚未发现对人类产生负作用的合成荷尔蒙物质,并予1989年1月起正式生效。 由于欧共体指令同时适用于在欧共体内部生产的牛肉和进口牛肉,因此,指令一经颁布,当即引发了美国牛肉生产者的强烈不满。美国牛肉生产者认为,他们使用合成荷尔蒙物质的添加方式与欧共体有较大不同,因此不会对食用者产生危害,而欧共体不加区别地一律禁止生产与销售含合成荷尔蒙物质的牛肉,明显对美国牛肉生产者不利。事实上,欧共体指令对美国的牛肉出口造成了严重影响,美国对欧共体的牛肉出口从1982年的76 000吨下降到1990年的4 500吨。因此,美国认为,欧共体是借技术标准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对国际贸易产生了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1987年4月,美国在欧共体指令正式生效前向GA TT起诉欧共体的贸易禁止构成不合理的贸易限制,由于与欧共体的双边磋商未达成协议,美国要求GATT成立专家组审议欧共体贸易禁止的合理性。但由于当时的《标准守则》并没有涉及产品的生产与加工方法,这一争端在GATT框架下无法得到解决。1989年1月,欧共体指令正式生效后,美国总统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案第304条款采取了贸易报复,对价值达1亿美元的欧共体进口产品征收100%的高额关税。经过双方磋商,1989年2月,美圄与欧共体成立了一个“牛肉荷尔蒙问题高级专案组”,以研究该争端的解决办法,并于1989年5月达成协议,欧共体临时准许美国未添加合成荷尔蒙物质的牛肉进口,美国也根据被允许进口的数量相应减少了关税报复。 1996年4月,欧盟又颁布了一项新指令,并从1997年7月1日起实施。新指令除继续禁止进口含合成荷尔蒙物质的牛肉外,还加强了控制和测试的规定,并规定了处罚措施。 2.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处理过程 在欧盟指令正式颁布前,1996年1月26日,美国即依据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 《农业协议》第19条和《GATT1994》程序的谅解》第4条、SPS协议第11条、TBT协议第14条、 第22条再次向WTO提出起诉,提出与欧盟进行磋商的要求。1996年2月2日,懊大利亚和新西兰要求加入磋商;同年2月8日,加拿大也要求加入磋商。美国和加拿大对欧盟禁止使用合成荷尔蒙物质的科学证据以及该贸易禁止的真实动机湘事实上对欧盟内牛肉产业提供了保护提出质疑,罗伯茨将美国和加拿大的观点概括为:“……该贸易禁止代表一个危机管理决策,它随后演变为一个有利的非关税壁垒,缺乏科学基础。” 由于磋商未果,1996年4月25日,美国请求WTO争端解决极致成立专家组。同年5

执业兽医法律法规学习资料

执业兽医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动物防疫 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执业兽医的监督执法工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等情况进行检测; @ 一类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措施,应当采取下列控制和扑灭措施 1,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2,发布封锁令; 3,控制、扑灭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4,封锁措施; 对流行性强大重要传染病,如:禽流感和口蹄疫等,其疫点周围5~10km以上为受威胁区,必须进行紧急接种,其目的是建立“免疫带”。 @ 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包括: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以及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 @ 执业兽医的执业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

2,按照技术操作规范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诊疗辅助活动; 3,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兽医职责; 4,爱护动物,宣传动物保健知识和动物福利; @ 一类动物疫病 包括:口蹄疫、猪水疱病、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 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 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阳痘和山羊痘、 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 鲤春病毒血症、白斑综合征; 二类动物疫病:指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等措施,防止扩散的动物疫病; 三类动物疫病: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动物疫病; @ 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法律规定 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重大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必要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符合条件如下: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

食品安全事件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事件案例分析 ①“皮革奶”事件概述 2005年,山东等地曝出在牛奶中添加“皮革水解蛋白”的事件,引发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的重视,曾经大力整顿。当时山东省工商部门至少查获2.8万多件使用水解蛋白的乳制品,有200多家小厂从事这类生产。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司于2009年2月份接到了一封举报信,举报浙江金华晨园乳业有限公司在生产乳制品的过程中添加“皮革水解蛋白粉”,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蛋白质含量的目的。金华市质监局、兰溪市质监局于3月5日配合浙江省质监局,对晨园乳品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在当场查获60公斤无标签白色粉末,经鉴定该粉末为皮革水解蛋白粉。浙江省质监局在3月18日对浙江晨园乳业八个批次的产品抽样检测,其中三批次成品两批次半成品含有皮革水解蛋白成分。目前证据表明,早在2008年10月20日监管部门在晨园乳业公司当天生产的含乳饮料中,检测出了这种皮革水解物。晨园乳制品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无视国家法律的规定,漠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滥用非食品添加剂,最终酿成了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2010年8月,质检总局再次与农业部等5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非法制售皮革蛋白粉等皮革碎料制品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严禁使用皮革蛋白粉等皮革碎料制品作为食品原料,加大打击力度。 2011年2月17日下午一条被广大网友热议的名为《内地“皮革奶粉” 死灰复燃长期食用可致癌》的新闻报道。此报道一经发布,便被纷纷转载,从而迅速地登上了各大商业门户网站的首页。报道中声称,不法商家把皮革废料或动物毛发等物质加以水解提炼成“皮革水解蛋白”,再将其掺入奶粉中,企图以此来提高奶里的蛋白质含量好蒙混过关。 二.“皮革奶”事件对国民经济造成的影响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乳制品已经成为人们的日常消费品,乳制品的质量安全与人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因此乳制品公司生产提供能够满足人们需求的高质量乳制品,成为了其承担社会责任中重要的一部分。皮革奶事件的发生首先是对当地奶农及乳品产业造成重创,浙江晨园乳业公司爆发的皮革奶事件,不仅将金华的乳业发展推入了冬天,同时也在全国的乳业范围内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金华作为我国南方地区有名的奶业基地之一,被誉为“南方奶牛之乡”,皮革奶事件的爆发对金华当地乳业甚至国产乳业造成沉重打击,引发了一系列连锁的反应。不管是上游的养殖环节、收购环节还是中下游的生产环节都受到了影响。奶农是乳制品产业链的第一节,奶农体会最深刻的是“奶贱伤农”。对于金华的奶农来说,在2007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后他们已经经历了最困难的时期,鲜奶的收购价格一路卜跌至每斤1.25元。而皮革奶事件的爆发使得鲜奶的价格跌到历史最低位,每斤只能卖到1.1元,鲜奶的贱卖严重损害的奶农们的利益。 内地消费者对于奶粉的信心再次受到打击,对于国产奶粉的信心明显不足。中央电视台《国产奶粉的“危”与“机”》节目调查显示,有七成受访者表示不选择国产奶粉。由于消费者对国产奶粉的信心不足,导致大部分超市和专卖店中,进口奶粉的销量都明显好于国产奶粉。显然,这也是国内奶粉业的危机时代,由于皮革奶事件造成人们对奶粉业的二度恐慌,国产奶粉和整个乳制品行业正在经受的煎熬实际是重建公共信任的高成本付出。 乳制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是一个关乎国民健康安全的大问题。因此,怎样切实保障乳制品的质量安全,是每一个生产者和监管者都必须认真面对的一个严峻课题,只有脚踏实地,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借鉴和学习国际先进经验,逐步提高我国乳制品行业的整体实力,才有

兽医法律法规

《兽医法律法规》模拟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适用于下列地区或情形: A.香港、澳门地区 B.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C.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D.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E.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2-5题共用一个题干)下列法律、法规正式实施时间 A.2010年3月1日 B.2003年5月22日C.2005年11月18日 D.2008年1月1日 E.2009年1月1日 2.《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5.《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6.农业部《兽药停药期规定》 7.不属于动物疫病的动物疾病是: A.弓形虫病 B.犬瘟热 C.子宫蓄脓 D.附细细胞体病 E.蓝耳病 8.我国对动物疫病实行的方针是: A.预防为主 B.防治结合 C.控制扑杀 D.预防接种 E.检疫监测 (9-13共用一个题干)下列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A.动物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 B.协助做好本管辖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C.负责辖区内的动物防疫工作 D.负责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E.负责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等技术工作 9、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10、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11、兽医主管部门 12、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 13、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14.不属于动物疫情预防的措施: A.风险评估制度 B.动物疫病防制技术规范制度 C.动物疫情的报告制度 D.强制免疫制度 E.动物疫情的监测制度

15.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无相关规定要求的企业是: A.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 B.动物诊疗场所 C.动物屠宰加工场所 D.以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 E.动物、动物产品集贸市场 16.动物疫情发生后,对外公布的主体是: A.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B、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C、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 D、县以上各级兽医主管部门 E、各级人民政府 17.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下列哪种措施不适于采用: A.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B.实行封锁 C.疫点内采取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D.在疫区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 E.受威胁区对易感动物进行监测,并根据需要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18.在动物生产各环节中,不需要持有动物检疫证的是: A.屠宰动物 B.运输动物 C.饲养动物 D.买卖动物 E.演艺动物 19.下面哪种情形不予补偿: A.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 B.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扑灭过程中销毁的动物产品 C.运输过程中发生疫病而依法扑杀的 D.依法实施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激死亡的 E.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扑灭过程中销毁的相关物品 20.下列哪种情形不能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A.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大专以上学历的 B.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 C.畜牧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 D.畜牧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 E.具有兽医中专学历,但2009年1月1日前已取得兽医师专业技术职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

兽医法规

案例二、经营者伪造检疫验讫印章案 2004 年8 月30 日凌晨5 点,扬中市兽医卫生监督所接到八桥镇李某可能从王某住处批发私宰生猪的白肉上市销售的举报电话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该镇布控检查,在李某必经之处查获私宰生猪的白肉17.5 kg。经过现场检查、勘验,初步可判断该验讫标志是用伪造的检疫验讫印章加盖的。随后,扬中市兽医卫生监督所开始立案调查,在李某拒绝配合,不接受询问的情况下,该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检疫验讫印章涉嫌伪造国家证件罪,向公安部门报案。扬中市公安部门拍照取证,并送往镇江市公安局作印章真伪鉴定,得出结论:送检照片上的检疫验讫标志与法定的检疫验讫印章明显不一致。据此,扬中市刑侦大队当即立案,先后对李某、王某进行了多次调查、讯问,二人迫于公安威力最终承认了全部违法事实:王某用尼龙棒、大头针、502 胶水等物品自制成假检疫验讫印章一枚,并两次使用此假章在自己私自屠宰的白条猪肉上加盖检疫验讫标志,按13.2 元/ 千克销售出假验讫标志的白肉75.5 kg,未售出的17.5 kg 被查获。因恐被查处,假检疫验讫印章已被王某焚毁。王某伪造检疫验讫印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条关于检疫证明不得伪造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决定对王某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96 元;(2)罚款10 000 元。《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于2004 年9 月24 日直接送达了王某本人。王某 3 日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组织听证,扬中市兽医卫生监督所于27 日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

决定书》,王某接受了处罚,并于10 月10日到指定银行缴纳了违法所得和罚款。 扬中市刑侦大队对案件侦查结束后,经市公安局案审办审核批准,决定对王某取保候审,由王某先交5 000 元押金,等候检察院起诉。思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条规定,检疫证明不得转让、涂改、伪造。检疫证明的样式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第五十一条规定,转让、涂改、伪造检疫证明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没收违法所得,收缴检疫证明;伪造检疫证明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屠宰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加盖验讫印章,或发放加盖印章的检疫合格证明,是保证猪肉安全上市、人们安全食用的最权威的证明,是动物疫病防疫检疫机构防止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流入市场的有效手段。该案中经营者伪造检疫验讫印章,既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 又涉嫌伪造国家证件罪,有关部门依照兽医卫生行政处罚法对其处理有理 有据。

案例分析

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事件 2006年8月25日,历经三年多调研和选址论证的广州市番禺区垃圾焚烧厂取得广州市规划局下发的项目选址意见书。 2009年2月4 日,广州市政府通告,决定在番禺区大石街会江村与钟村镇谢村交界处建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计划于2010年建成并投入运营。该公告表示:“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月1 日,番禺区市政园林局获得国土部门批准的土地预审报告。 10月25日下午,番禺大石数百名业主发起签名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抗议活动。 11月5日,广东省情中心对垃圾焚烧厂8公里内的12个小区调查证明,97.1%受访居民反对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11月14日,广州规划局表示06年便批准了番禺垃圾焚烧厂的选址工作,正在配合环卫部门进行环评。强调如果通不过环评,规划局才不会发出规划许可证。 11月22日,广州市政府召开新闻通报会,表示“要坚定不移推动垃圾焚烧”。 11月23日,番禺区长召开了与约30多名业主谈话,称“环评不通过不动工,绝大多数群众反映强烈不动工”。同日,番禺大石镇近300名居民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问题到市城管委上访之后,又来到市信访局上访。但因上访群众没有按照《信访条例》选派5位代表与市领导直接对话,表示不愿意“被代表”,导致副市长苏泽群空等五个小时,最终也没有群众交流。 12月1日,网友爆料坚决要求垃圾焚烧的广州市副秘书长吕志毅和垃圾焚烧利益集团存在密切关联:他的儿子和弟弟都在垃圾焚烧厂供职。吕志毅回应说“这是胡说八道”。 12月2日,网友质疑四位环评专家身份:为做垃圾焚烧生意。 12月10日,番禺区表示,暂缓“垃圾发电厂”项目选址及建设工作,并启动选址全民讨论。三大疑问 1.根据《番禺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必须在一年有效期内领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但番禺区市政园林局直到2009年4月才获得国土部门批准的土地预审报告。番禺区区长楼旭逵承认“程序上是一个缺陷”,但同时表示,“这不是一个不可完善的问题,我们可以重新申请”。 2.民调数据显示,对于不赞成垃圾焚烧厂的原因,94.4%受访者选择了“因垃圾发电厂建设与民生息息相关,政府有关部门在决策过程中未能广泛征求民意”这一项——从2004年确定选址、2006年通过选址审批,5年来对于公众没有情况通报、没有听证、没有征求意见。 3.选址周围诸如丽江花园、华南碧桂园、广州奥园、南国奥园、祈福新村、星河湾等大型楼盘的居民就超过30万,再加上钟村镇与大石镇及会江、上滘、厦滘等已经城镇化的众多村落,总人口在70万~100万之间。番禺项目距西南的亚“广州新火车站”不足3公里,距“新火车站规划区”只有几百米;项目东边1公里处是国家5A级风景区香江野生动物园。上述区域又构成“广州新火车站-汉溪长隆”广州城市次级中心区域。 基本案情: 某市于1999年制定了该市的城市规划并上报有关部门得到批准,但一直未对外公布。2008年经评估认为需要修改。于是该市立即组织设计人员着手进行规划的修改,修改内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完毕立刻向全市市民公布。你认为该市做法正确吗? 案情评析: (1)城乡规划,一经批准,就应向社会公布; (2)应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规划。五种情形

川农《畜牧兽医法规(本科)》17年3月作业考核

川农《畜牧兽医法规(本科)》17年3月作业考核 一、单选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 1. 兽药新制剂被批准后要投入生产,必须由()审核发给批准文号。 A. 农业部 B. 省、市、自治区新药评审委员会 C. 省市、自治区畜牧(农牧)厅 D. 省、市、自治区兽药监察所 正确答案: 2. 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核发机关是()。 A. 农业部 B. 省级饲料管理部门 C. 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 D. 全国饲料质量检测机 正确答案: 3. 全国种畜禽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是() A. 国务院 B. 国务院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C.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 D.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正确答案: 4. 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应当采取的措施不包括() A. 对疫点进行严格消毒 B. 扑杀疫区内所有动物 C. 对受威胁区晚感染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D. 销毁被扑杀的染疫动物 正确答案: 5. 制定《动物防疫法》的根本目的是() A.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 B. 为了预防动物疫病 C. 为了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 D. 促进养殖业生产和保护人体健康 正确答案: 6. 国务院颁布的《兽药管理条例》属于() A. 行政法律 B. 行政法规 C. 行政规章 D. 行政条例

正确答案: 7. 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动物防疫条件不符合规定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并处()罚款。 A.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B. 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C. 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 D. 5000元以下 正确答案: 8. 国家对生猪等动物实行()。 A. 定点屠宰、分散检疫 B. 定点屠宰、集中检疫 C. 自由屠宰、分散检疫 D. 自由屠宰、集中检疫 正确答案: 9.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属于() A. 行政法规 B. 行政规章 C. 地方性法规 D. 地方政府规章 正确答案: 10. 为了加强对兽药的管理,农业部于2003年3月1日施行的行政规章是() A. 《兽药管理条例》 B. 《兽药广告审查办法》 C. 《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 D. 《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正确答案: 11. 执业助理兽医师的执业权限为() A. 在动物诊疗活动中开具处方 B. 在动物诊疗活动中填写诊断书 C. 在动物诊疗活动中出具检疫证明 D. 在执业兽医师指导下协助开展兽医活动 正确答案: 12. 当重庆市的A县和毗邻的四川省的B县同时发生疫情,需要封锁时,封锁令由() A. 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 B. 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 C. 重庆市人民政府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发布 D. 重庆市人民政府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分别发布 正确答案: 13. 不需要申请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场所是() A. 动物交易场所 B.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 C. 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 D. 动物饲养场 正确答案:

食品安全事件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事件案例分析 令狐采学 ①“皮革奶”事件概述 2005年,山东等地曝出在牛奶中添加“皮革水解蛋白”的事件,引发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的重视,曾经大力整顿。当时山东省工商部门至少查获2.8万多件使用水解蛋白的乳制品,有200多家小厂从事这类生产。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司于2009年2月份接到了一封举报信,举报浙江金华晨园乳业有限公司在生产乳制品的过程中添加“皮革水解蛋白粉”,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蛋白质含量的目的。金华市质监局、兰溪市质监局于3月5日配合浙江省质监局,对晨园乳品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在当场查获60公斤无标签白色粉末,经鉴定该粉末为皮革水解蛋白粉。浙江省质监局在3月18日对浙江晨园乳业八个批次的产品抽样检测,其中三批次成品两批次半成品含有皮革水解蛋白成分。目前证据表明,早在2008年10月20日监管部门在晨园乳业公司当天生产的含乳饮料中,检测出了这种皮革水解物。晨园乳制品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无视国家法律的规定,漠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滥用非食品添加剂,最终酿成了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 2010年8月,质检总局再次与农业部等5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非法制售皮革蛋白粉等皮革碎料制品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明确要求严禁使用皮革蛋白粉等皮革碎料制品作为食品原料,加大打击力度。 2011年2月17日下午一条被广大网友热议的名为《内地“皮革奶粉”死灰复燃长期食用可致癌》的新闻报道。此报道一经发布,便被纷纷转载,从而迅速地登上了各大商业门户网站的首页。报道中声称,不法商家把皮革废料或动物毛发等物质加以水解提炼成“皮革水解蛋白”,再将其掺入奶粉中,企图以此来提高奶里的蛋白质含量好蒙混过关。 二.“皮革奶”事件对国民经济造成的影响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乳制品已经成为人们的日常消费品,乳制品的质量安全与人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因此乳制品公司生产提供能够满足人们需求的高质量乳制品,成为了其承担社会责任中重要的一部分。皮革奶事件的发生首先是对当地奶农及乳品产业造成重创,浙江晨园乳业公司爆发的皮革奶事件,不仅将金华的乳业发展推入了冬天,同时也在全国的乳业范围内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金华作为我国南方地区有名的奶业基地之一,被誉为“南方奶牛之乡”,皮革奶事件的爆发对金华当地乳业甚至国产乳业造成沉重打击,引发了一系列连锁的反应。不管是上游的养殖环节、收购环节还是中下游的生产环节都受到了影响。奶农是乳制品产业链的第一节,奶农体会最深刻的是“奶贱伤农”。对于金华的奶农来说,在2007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后他们已经经历了最困难的时期,鲜奶的收购价格一路卜跌至

畜牧兽医站涉及的法律法规.doc()

畜牧兽医站工作制度(中心站) 1、中心站长和公益性防检人员到所属中心站工作,服从组织安 排,按时上下班,不缺席,迟到或早退,上班期间不得从事其它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2、特殊岗位人员的工作时间由中心站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并 报县站防疫股备案。 3、各中心站在工作时间,至少有1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做好中心 站长和公益性防检人员的去向登记。 4、公益性防检人员不得从事经营性诊疗活动,因参与科研活动或 会诊而需进行的动物诊疗活动,需经中心站同意后方可进行。5、严格执行农业部“六条禁令”,即:一是严禁只收费不检疫,二 是严禁不检疫就出证,三是严禁重复检疫收费,四是严禁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五是严禁不安规定实施饲料兽药质量监测,六是严禁发现违法行为不查处。 6、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 7、严禁参与赌博等违纪活动。 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职责: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 1、对辖区内兽药及生物制品、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监管。 2、负责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3、对规模养殖场的防疫工作及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4、负责防疫员防疫质量及生产数据的监管,确保辖区内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密度达100%,抗体监测达标率80%以上,无一例重点动物疫情发生。 5、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和监管工作,确保畜产品卫生安全,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6、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控与处置工作。 7、负责畜牧兽医新技术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8、完成相关工作的电子化录入。 9、负责畜禽保险方面的工作。 10、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任务。 二、村级防疫员工作职责: 1、按规定的免疫程序开展防疫工作,确保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密度达100%,抗体监测达标率80%以上,无一例重点动物疫情发生。 完成防疫数据的电子化录入。 畜牧兽医站涉及的法律法规: 1、国家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县农委行使执法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县农委行使执法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县农委行使执法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卫生监督所直接行使执法权)2、行政法规

畜牧兽医法规重点整理

畜牧兽医法规重点整理 名词解释,4题20分;英文缩写5题10分,填空20分;选择20分,问答2题30分 英文缩写 WV A 世界兽医协会BV A 英国兽医协会 RCVS 英国皇家兽医协会OIE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兽疫局) AQSIQ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ATT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TBT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SPS 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 GCP 兽药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 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GMP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A VMA 美国兽医协会CVMA 中国兽医协会 WTO 世界贸易组织WHO 世界卫生组织 1 兽医法规体系组成 有关兽医师和收益诊疗机构管理的规范;有关动物防疫检疫的法规有关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的法规;有关动物病原微生物管理的法规有关动物卫生的国际规则 2 动物防疫法律制度组成 计划免疫制度;疫情管理制度;【动物防疫合格证】制度;动物检疫报检制度;诊疗许可制度;动物疫病分类管理制度 2 兽药管理法律制度有哪些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兽药储备制度;新兽药研制管理和安全监测制度; 兽药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兽药生产、销售、进口的行政许可制度;建立用药记录制度、休药期制度和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建立兽药残留监控制度和残留检测公布制度 3 行政执法: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对相应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理论一般将行政执法行为分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 4 最新的动物防疫法律制度于2008年1月1日实施 5 疫病的分类管理 一类疫病:指对人和动物严重危害,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措施的疫病,如口蹄疫、猪瘟; 二类疫病:指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措施,防止扩散的疾病,如狂犬病、炭疽: 三类疫病: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疫病,如牛流行热、猪传染性胃肠炎等 6 疫病逐级报告制度:县、地、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7 疫情公布由农业部负责全国疫情发布工作,未经农业部批准不得擅自发布 8 国际疫情报告系统,发生了第一次发生或重新发生的A类疾病、有重要新发现,对其他国家有流行病学意义的A类疾病、临床诊断到某种A类疾病,并对其他国家有流行病学意义的重要新信息、非A类疾病,对其他国家有特别流行病学意义的新发现,应在24H内用

执业兽医第一篇 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动物防疫法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我国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一类疫病危害严重需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措施等 二类疫病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采取严格控制扑灭措施 三类疫病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控制和净化 国家对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 动物疫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级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接收动物疫情报告的主体: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重大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别认定并报国务院 封锁令取消由原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 检疫申报、审批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 捕获野生动物应当报经捕获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 执业兽医:是指从事动物诊疗和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 乡村兽医只能在本乡镇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

官方兽医规定有证件有标志不经营不收费 不按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可以处3000元以下罚款 未经许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处1倍以上3倍一下罚款,不足3万处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集贸市场无需取得 布局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消毒池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期限不超过20日 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区域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 行政相对人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向发证机关报告上一年的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 动物、动物产品离开产地申报时限,一般提前3天,乳用、种用、精液、卵、演出动物等提前15天,向无规定疫病区提前3天向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 屠宰动物提前6小时向当地申报;急屠宰随时申报 合法捕获动物,在捕获后3天内向捕获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经检疫符合出证条件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制作规范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初稿节选) 第二章文书制作基本要求 第五条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有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格式打印制作,纸张统一使用A4纸。 文书应用蓝色或黑色的水笔或签字笔填写,填写内容应保证字迹清楚。 第六条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和随意修改,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 第七条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精练、言简意赅,专业术语准确、完整,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避免产生歧义。 第八条文书中“案由”填写为“违法行为定性+案”,例如:无检疫证明运输动物产品案。 在立案和调查取证阶段文书中“案由”应当填写为:“涉嫌+违法行为定性+案”。 第九条当场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编注案号, 其它需要进行编号的文书可进行编号。 当场处罚决定书“案号”为“行政区划简称+动监+简

罚+年份+序号”,如重庆市荣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实施行政处罚时制作的文书,“案号”可编写为荣(动监)简罚…2007?1号;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统一为“行政区划简称+动监+罚+年份+序号”,如荣(动监)罚…2007?1号。 需要进行编号的文书其编号应为“行政区划简称+动监+文书类别+年份+序号”,如重庆市荣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实施行政强制时制作的文书,“编号”可编写为荣(动监)强字…2007?1号。 第十条文书中当事人情况应当按如下要求填写: (一)当事人为个人的,姓名应填写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住址应填写常住地址或居住地址;“年龄”应以公历周岁为准。 (二)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填写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等事项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 (三)当事人名称前后应当一致。 第十一条需要当事人签收或签字的执法文书,如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听证笔录等文书,应当场交当事人阅读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后,由当事人逐页签字或盖指印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拒不到场的,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并应邀请在场的其他人员签字确认。

动物卫生监督知识竞赛试题库(终稿)120807

目录 第一部分法律及法规试题 一、《动物防疫法》试题及答案0 二、畜牧法8 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8 四、行政处罚法10 五、行政复议法12 六、行政诉讼法13 七、行政强制法15 八、国家赔偿法17 九、行政许可法18 第二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试题 十、动物检疫管理办法19 十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2 十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5 十三、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6 十四、乡村兽医管理办法27 十五、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28 十六、人畜共患传染病名录29 十七、动物检疫规程29 十八、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33 十九、动物检疫证明填写规范35 二十、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36 第三部分相关知识试题 二十一、动物检疫技术知识36 二十二、肉品卫生常识37 二十三、“瘦肉精”相关知识38 二十四、法律基础知识39 二十五、综合知识40 第四部分案例分析 二十六、案例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动物防疫法》 一、单项选择题 1.《国动物防疫法》的空间适用范围是()。 A.世界各国 B.我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C.港、澳地区 D.台湾地区 答案:B(知识点:《动物防疫法》第二条第一款) 2.《动物防疫法》所称的动物是()。 A. 家畜家禽和合法捕或的其他动物 B. 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的其他动物 C. 人工饲养和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D. 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答案:D(知识点:《动物防疫法》第三条第一款) 3. A.家畜家禽和合法捕或的其他动物B.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的其他动物 C.人工饲养和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D.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答案:D(知识点:《动物防疫法》第三条第一款) 4.下列属于《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动物产品的正确选项是(): A.胴体、脏器、血液、奶、蛋 B.肉、脏器、血液、原毛、奶、蛋 C.胴体、脏器、血液、原毛、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和蛋 D.肉、脏器、原毛、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和蛋 答案:D(知识点:《动物防疫法》第三条第二款) 5.《动物防疫法》所指的动物疫病是()。 A.动物内、外、产科病 B.动物传染病和动物内、外、产科病 C.动物内、外、产科病和动物寄生虫病 D.动物传染病和动物寄生虫病 答案:D(知识点:《动物防疫法》第三条第三款) 6.《动物防疫法》所称的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 A.免疫、检疫、消毒、扑杀 B.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C.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 D.免疫、消毒、扑杀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答案:B(知识点:《动物防疫法》第三条第四款) 7.《动物防疫法》所指动物防疫不包括()。 A.动物的检疫B.动物疫病的控制C.动物疫病的研究D.动物疫病的预防E.动物产品的检疫 答案:C(知识点:《动物防疫法》第三条第四项) 8.《动物防疫法》规定,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等措施,防止扩散的动物疫病是()动物疫病。 A.一类 B.二类 C.三类 D.四类答案:B(知识点:《动物防疫法》第四条) 9.《动物防疫法》把动物疫病分为()三类。 A.甲类、乙类、病类 B.一类、二类、三类 C.红类、黄类、橙类 D.A类、B类、C类 答案:B(知识点:《动物防疫法》第四条) 10.《动物防疫法》规定,可以规定并公布实施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病种名录的是()。 A.农业部 B.全国畜牧兽医总站 C.河北省农业厅 D.河北省人民 政府 答案:A(知识点:《动物防疫法》第四条) 11.《动物防疫法》中,一类疫病指的是()。 A.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措施的疫病 B.常见多发、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动物疫病 C.对人和动物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性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的动物疫病 D.重大中毒性动物疾病 答案:C(知识点:《动物防疫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12.《动物防疫法》规定,下列全部属于国家强制免疫的病种是()。 A.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 B.猪瘟、狂犬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 C.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 D.猪瘟、狂犬病、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答案:C(知识点:农业部文件) 13.《动物防疫法》规定,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为主的方针。 A.预防 B.控制 C.扑灭 D.免疫 答案:A(知识点:《动物防疫法》第五条) 14.《动物防疫法》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 A.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B.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C.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答案:D(知识点:《动物防疫法》第六条第一款) 15.《动物防疫法》规定,()应当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管辖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 C.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D.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答案:D(知识点:《动物防疫法》第六条第二款) 16.军队所属连队饲养了200头猪,猪出栏后连队选出50头赠与邻县希望小学用于改善师生生活,那么这50头猪应该()。 A.由军队动物防疫机构实施检疫 B.由驻军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 机构实施检疫 C.邻县动物防疫机构实施检疫 D.不予检疫 答案:B(知识点:《动物防疫法》第七条) 17.《动物防疫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工作。 A.监督管理 B.监督管理执法 C.监督检查执法 D.监督执法 答案:B(知识点:《动物防疫法》第八条) 18.《动物防疫法》中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下列描述不正确的是()。 A.动物检疫 B.动物产品检疫 C.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D.“瘦肉精”检测 答案:D(知识点:《动物防疫法》第八条) 19.《动物防疫法》规定,国内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由下列哪个机构实施()。 A.卫生部门 B.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C.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D.兽医主管部门 答案:B(知识点:《动物防疫法》第八条) 20.依照《动物防疫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是()。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C.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 D.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答案:B(知识点:《动物防疫法》第八条) 21.《动物防疫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