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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本子平真诠(以《耕寸集》为底版校对)

足本子平真诠(以《耕寸集》为底版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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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真诠》

(校对足本)

淡然~丁先森命理学课程用本

目录

一、论十干十二支 (4)

二、论阴阳生克 (4)

三、论阴阳生死 (5)

四、论十干配合性情 (6)

五、论十干合而不合 (7)

六、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8)

七、论刑冲会合解法 (9)

八、论用神 (10)

九、论用神成败救应 (11)

十、论用神变化 (12)

十一、论用神纯杂 (13)

十二、论用神格局高低 (14)

十三、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15)

十四、论用神配气候得失 (15)

十五、论相神紧要 (16)

十六、论杂气如何取用 (17)

十七、论墓库刑冲之说 (18)

十八、论四吉神能破格 (19)

十九、论四凶神能成格 (19)

二十、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19)

二十一、论星辰无关格局 (20)

二十二、论外格用舍 (21)

二十三、论宫分用神配六亲 (21)

二十四、论妻子 (22)

二十五、论行运喜忌 (23)

二十六、论行运成格变格 (24)

二十七、论喜忌支干有别 (25)

二十八、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 (25)

二十九、论时说拘泥格局 (25)

三十、论时说以讹传讹 (26)

三十一、论正官 (27)

三十二、论正官取运 (28)

三十三、论财 (29)

三十四、论财取运 (31)

三十五、论印绶 (31)

三十六、论印绶取运 (33)

三十七、论食神 (34)

三十八、论食神取运 (35)

三十九、论偏官 (36)

四十、论偏官取运 (37)

四十一、论伤官 (38)

四十二、论伤官取运 (40)

四十三、论阳刃 (40)

四十四、论阳刃取运 (42)

四十五、论建禄月劫 (42)

四十六、论建禄月劫取运 (44)

四十七、论杂格 (45)

一、论十干十二支

天地之间,一气而已。唯有动静,遂分阴阳。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极动极静之时,是为太阳太阴;少者,初动初静之际,是为少阴少阳。有是四象,而五行具于其中矣。水者,太阴也;火者,太阳也;木者,少阳也;金者,少阴也;土者,阴阳老少、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

有是五行,何为又有十干、又有十二支乎?盖有阴阳,因生五行,而五行之中,各有阴阳。即以木论:甲乙者,木之阴阳也。甲者,乙之气;乙者,甲之质。在天为生气,而流行于万木者,甲也;在地为万木,而承兹生气者,乙也。又细分之: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气之凝成者,甲之乙。万木之所以有是枝叶者,乙之甲;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乙之乙也。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

何以而复有寅卯?寅卯者,此又与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阴阳,则甲为阳、乙为阴,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以寅卯而分阴阳,则寅为阳、卯为阴,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以甲乙寅卯而统分阴阳,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地,而甲乙施焉。是故甲乙如官长,寅卯如该管地方。此其甲禄于寅、乙禄于卯,如府官之在郡,县官之在邑,而各司一月之令也。

甲乙在天,故动而不居。建寅之月,岂必常甲?建卯之月,岂必常乙?寅卯在地,故止而不迁。甲虽递易,月必建寅;乙虽递易,月必建卯。以气而论,甲旺于乙;以质而论,乙坚于甲。而俗书谬论,以甲为大林,盛而宜斫,乙为微苗,脆而莫伤,可谓不知阴阳之理者矣。

以木类推,余者可知。唯土为木火金水冲气,故寄旺于四时,而阴阳气质之理,亦同此论。欲学命者,必先知干支之说,然后可以入门。

二、论阴阳生克

四时之运,相生而成,故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

水复生木,即相生之序,循还迭运,而时行不匮。

然而有生又必有克,生而不克,则四时亦不成矣。克者,所以节而止之,使之收敛,以为发泄之基,故曰“天地节而四时成”。即以木论:盛于夏、杀于秋,而杀于秋以使外之发泄者收藏于内。是杀者,正所以为生也。大《易》以收敛为性情之实,以兑为万物所悦,至哉言乎!譬如人之养身,固以饮食为生,然使时时饮食,而不使稍饥以待将来,人寿其能久乎?是以四时之运,生与克同用,克与生同功。

然以五行而统论之,则水木相生,金木相克。以五行之阴阳分配之,则生克之中,又有异同。此所以水同生木,而印有偏正;金同克木,而局有官煞也。印绶之中,偏正相似,阴阳相生之殊,可置勿论;而相克之内,一官一煞,淑慝判然,其理不可不细详也。

即以甲乙庚辛言之:甲者,阳木也,木之生气也;乙者,阴木也,木之形质也。庚者,阳金也,秋天肃杀之气也;辛者,阴金也,人间五金之质也。木之生气,寄于木而行于天,故逢秋天肃杀之气,而销克殆尽。而金铁刀斧反不能伤。木之形质,遇金铁刀斧而斩伐无余,而肃杀之气只可外扫落叶,而根柢愈固。此所以甲以庚为煞、以辛为官;而乙则庚官而辛煞也。

又以丙丁庚辛言之:丙者,阳火也,融和之气也;丁者,阴火也,薪传之火也。秋天肃杀之气,逢阳和而克去,而人间之金,不畏阳和,此庚以丙为煞,而辛以丙为官也。人间金铁之质,逢薪传之火而立化,而肃杀之气,不畏薪传之火。此所以辛以丁为煞,而庚以丁为官也。

即此以推,而余者之相克,可知矣。

三、论阴阳生死

五行干支之说,已详论于干支篇。干动而不息,支静而有常。以每干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系焉。

阳主聚,以进为进,故主顺;阴主散,以退为进,故主逆。此长生、沐浴等项,所以有阳顺阴逆之殊也。四时之运,成功者去,待用者进,故每干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又有一定。阳

之所生,即阴之所死,彼此互换,自然之运也。

即以甲乙论,甲为木之阳,天之生气流行于万木者,是故生于亥而死于午。乙为木之阴,木之枝枝叶叶受天生气者,是故生于午而死于亥。夫木当亥月,正枝叶剥落之候,而甲何以生?却不知甲为木之生气,外虽剥落,而内之生气,已收藏饱足,可以为来春发泄之机,此其所以生于亥也。木当午月,正枝叶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却不知外虽繁盛,而内之生气,发泄已尽,此其所以死于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叶繁盛,即为之生,亥月枝叶剥落,即为之死。以质而论,自与气殊也。以甲乙为例,余可知矣。

支有十二月,故每干自长生至胎养,亦分十二位。气之由盛而衰,衰而复盛,逐节细分,遂成十二。而长生、沐浴等名,则假借形容之词也。

长生者,犹人之初生也。

沐浴者,犹人之既生,而沐浴以去垢也;如果核既为苗,则前之青壳,洗而去之矣。

冠带者,形气渐长,犹人之年长而冠带也。

临官者,由长而壮,犹人之可以出仕也。

帝旺者,壮盛之极,犹人之可以辅帝而大有为也。

衰者,盛极而衰,物之初变也。

病者,衰之甚也。

死者,气之尽而无余也。

墓者,造化有藏,犹人之埋于土也。

绝者,前之气已绝,而后气将续也。

胎者,后之气续而结胎也。

养者,如人养胎母腹也。自是而复长生,循环无端矣。

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禄旺,即月令休囚,而年日时中,得长生禄旺,便不为弱,就使逢库,亦为有根。时说谓投库而必冲者,俗书之谬也。但是阳长生有力,而阴长生不甚有力,然亦不弱。若是逢库,则阳为有根,而阴为无用。盖阳大阴小,阳得兼阴,阴不能兼阳,自然之理也。

四、论十干配合性情

合化之义,以十干阴阳相配而成。河图之数,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九十,先天之道也。故始于太阴之水,而终于冲气之土,以气而语其生之序也。

十干之化,以甲乙丙丁戊配己庚辛壬癸,后天之道也。故始于土而终于火,以质而语其生之序也。

盖未有五行之先,必先有阴阳老少,而后有冲气,故以土终之。既有五行,则万物又生于土,而水火木金,亦寄质焉,故以土先之。是以甲己相合之始,则化为土;土则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先之以土,相生之序,自然如此。此十干合化之义也。

其性情何也?盖既有配合,必有向背。如甲用辛官,透丙作合,而官非其官;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而印非其印;甲用己财,己与别位之甲作合,而财非其财。如年己月甲,年上之财,被月合去,而日主之甲乙无分;年甲月己,月上之财,被年合去,而日主之甲乙不与是也。甲用丙食,透辛作合,而食非其食,此四喜神因合而无用者也。

又如甲逢庚为煞,与乙作合,而煞不攻身;甲逢乙为劫,与庚作合,而乙不劫财;甲逢丁为伤,与壬作合,而丁不伤官;甲逢壬为枭,与丁作合,而壬不夺食。此四忌神因合而化吉者也。

盖有所合则有所忌,逢吉不为吉,逢凶不为凶。即以六亲言之,如男以财为妻,而被别干合去,妻岂能亲其夫乎?女以官为夫,而被他干合去,夫岂能爱其妻乎?此所谓配合之性情因向背而殊也。

五、论十干合而不合

十干化合之义,前篇既明之矣。然亦有合而不合者,何也?隔于有所间也。譬如人彼此相好,而有人从中间之,则交必不能成。假如甲与己合,而甲己中间以庚隔之,则甲岂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以乙间之,则己又岂能越克我之乙而合甲?此制于势者然也,合而不敢合也,有若无也。

又有隔位太远,如甲在年干,己在时上,性虽相契,地则相违,如人天南地北,不能相合一般。然与有所制而不敢合者,亦稍有差,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为祸福得十之二三而已。

又有合而无伤于合者,何也?如甲生寅卯,月时两透辛官,以年丙合月辛,是为合一留一,官星反清。甲逢月刃,庚辛并透,丙与辛合,是为合官留煞,而煞刃依然成格,皆无伤于合也。

又有合而不以合论者,何也?本身之合也。盖六阳逢财,六阴遇官,俱是作合,唯是本身十干合之,不为合去。假如乙用庚官,日干之乙,与庚作合,是我之官,是我合之。何为合去?若庚在年上,乙在月干,则月上之乙,先去合庚,而日干反不能合,是为合去也。

又如女以官为夫,丁日逢壬,是我之夫,是我合之,正是夫妻相亲,其情愈密。唯壬在月上,而年丁合之,日干之丁,反不能合,是以己之夫,被姊妹合去,夫星透而不透矣。

然又有争合、妒合之说,何也?如两辛合丙,两丁合壬之类,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配二夫,所以有争合、妒合之说。然到底终有合意,但情不专耳。若以两合一而隔位,则全无争妒。如庚午、乙酉、甲子、乙亥,两乙合庚,甲日隔之,此高太尉命,仍作合煞留官,无减福也。

今人不知命理,动以本身之合,妄论得失。更有可笑者,书云:“合官非为贵取”,本是至论,而或以本身之合为合,甚或以地支之合为合,如辰与酉合,卯与戌合之类,皆作合官。一谬至此,子平之传扫地矣。

六、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书云:“得时俱为旺论,失令便作衰看”,虽是至理,亦死法也。夫五行之气,流行四时,虽十干各有专令,而其实专令之中,亦有并存者在。假若春木司令,甲乙虽旺,而此时休囚之戊己,亦未尝绝于天地也。冬水司令,壬癸虽旺,而此时休囚之丙丁,亦未尝绝于天地也。特时当退避,不能争先,而其实春土何尝不生万物,冬日何尝不照万国乎?

况八字虽以月令为重,而旺相休囚,年日时亦有损益之权,故生月即不值令,亦能值年值日值时,岂可执一而论?犹如春木虽强,金太重而木亦危。干庚辛而支酉丑,无火制而不富,逢土生而必夭,是得时而不旺也。秋木虽弱,木根深而木亦强。干甲乙而支寅卯,遇官透而能受,逢水生而太过,是失时不弱也。

是故十干不论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财官食神,而当伤官七煞。长生禄刃,根之重者也;墓库余气,根之轻者也。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库,如甲逢未、丙逢戌之类。乙逢戌、丁逢丑,不作此论,以戌中无藏木,丑中无藏火也。得二比肩,不如得一余气,如乙逢辰、丁逢未之类。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长生、禄刃,如甲逢亥寅卯之类。阴长生不作此论,如乙逢午、丁逢酉之类,然亦为有根,比得一余气。盖比肩如朋友之相扶,通根如室家之可住;干多不如根重,理固然也。

今人不知命理,见是夏水冬火,不问有无通根,便为之弱。更有阳干逢库,如壬逢辰、丙坐戌之类,不以为水火通根身库,甚至求刑冲以开之。此种谬书谬论,必宜一切扫除也。

七、论刑冲会合解法

刑者,三刑也,子卯、寅巳申之类是也。冲者,六冲也,子午卯酉之类是也。会者,三合也,申子辰之类是也。合者,六合也,子与丑合之类是也。此皆以地支宫分而言:斜对为冲,击射之意也;三方为会,朋友之意也;并对为合,比邻之意也。至于三刑取义,姑且阙疑,然不知其所以然,于命理亦无害也。

八字支中,刑冲俱非美事,而三会六合,可以解之。假如甲生酉月,逢卯则冲,而或支中有戌,则卯与戌合而不冲;有辰,则酉与辰合而不冲;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冲;有巳与丑,则酉与巳丑会而不冲。是会合可以解冲也。又如丙生子月,逢卯则刑,而或支中有戌,则卯与戌合而不刑;有丑,则子与丑合而不刑;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刑;有申与辰,则子与申辰会而不刑。是会合可以解刑也。

又有因解而反得刑冲者,何也?假如甲生子月,支逢二卯相并,

二卯不刑一子,而支又逢戌,戌与卯合,本为解刑,而合去其一,则一合而一刑,是因解而反得刑冲也。

又有刑冲而会合不能解者,何也?假如子年午月,日坐丑位,丑与子合,可以解冲,而时逢巳酉,则丑与巳酉会,而子复冲午;子年卯月,日坐戌位,戌与卯合,可以解刑,而或时逢寅午,则戌与寅午会,而卯复刑子。是会合而不能解刑冲也。

更有刑冲而可以解刑冲者,何也?盖四柱支中,刑冲俱不为美,而刑冲用神,尤为破格,不如以别位之刑冲,解月令之刑冲矣。假如丙生子月,卯以刑子,而支又逢酉,则又与酉冲而不刑月令之官。甲生酉月,卯日冲之,而时逢子位,则卯与子刑,而月令官星冲之无力,虽于别宫刑冲之位,六亲不无刑克,而月官犹在,其格不破。是所谓以刑冲而解刑冲也。

如此之类,在人之变通而已。

八、论用神

八字用神,专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财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顺用之者也;煞伤刃劫,此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当顺而顺,当逆而逆,配合得宜,皆为贵格。

是以善而顺用之,则财喜食神以相生,生官以护财;官喜透财以相生,生印以护官;印喜官煞以相生,劫财以护印;食喜身旺以相生,生财以护食。不善而逆用之,则七煞喜食神以制伏,忌财印以资扶;伤官喜佩印以伏制,生财以化伤;羊刃喜官煞以制伏,忌官煞之俱无;月劫喜透官以制伏,利用财而透食以化劫。此顺逆之大略也。

凡看命者,先观用神之何属,然后或顺或逆,以年月日时,逐干逐支参配而权衡之,富贵贫贱,自有一定之理。不求用神,而泛以观之者,散而无主也;不向月令求用神,而妄取用神者,执假失真也。

今人不知专主提纲,然后将四柱干支,字字统归月令,以观喜忌,甚至见正官佩印,则以为官印双全,与印绶用官者同论;见财透食神,不以为财逢食生,而以为食神生财,与食神生财者同论;

见偏印透食,不以为泄身之秀,而以为枭神夺食,宜用财制,与食神逢枭者同论;见煞逢食制而露印者,不以为去食护煞,而以为煞印相生,与印绶逢煞者同论;更有煞格逢刃,不以为刃可帮身制煞,而以为七煞制刃,与羊刃露煞者同论。此皆由不知月令而妄论之故也。

然亦有月令无用神者,将若之何?如木生寅卯,日与月同,本身不可为用,必看四柱有无财官煞食,透干会支,另取用神;然终以月令为主,然后寻用,是建禄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

九、论用神成败救应

用神专寻月令,以四柱配之,必有成败。

何谓成?

如官逢财印,又无刑冲破害,官格成也。

财旺生官,或财逢食生而身强带比,或财格透印而位置妥适,两不相克,财格成也。

印轻逢煞,或官印双全,或身印两旺而用食伤泄气,或印多逢财而财透根轻,印格成也。

食神生财,或食带煞而无财,弃食就煞而透印,食神格成也。

身强七煞逢制伏,煞格成也。

伤官生财,或伤官佩印而伤官旺、印有根,或伤官旺、身主弱而透煞印,或伤官带煞而无财,伤官格成也。

羊刃透官煞而露财印,不见伤官,羊刃格成也。

建禄月劫,透官而逢财印,透财而逢伤食,透煞而遇伏制,建禄月劫之格成也。

何谓败?

官逢伤克刑冲,官格败也;

财轻比重,又透七煞,财格败也;

印轻逢财,或身强印重而透煞,印格败也;

食神逢枭,或生财露煞,食神格败也;

七煞逢财无制,七煞格败也;

伤官非金水而见官,或生财而带煞身轻,或佩印而伤轻身旺,

伤官格败也;

羊刃无官煞,羊刃格败也;

建禄月劫,无财官、透煞印,建禄月劫之格败也。

成中有败,必是带忌;败中有成,全凭救应。

何谓带忌?

如正官逢财而又逢伤,透官而又逢合;

财旺生官,而官又逢伤逢合;

印透食以泄气,而又遇财露;

透煞以生印,而又透财以去印存煞;

食神带煞印而又逢财;

七煞逢食制而又逢印;

伤官生财而财又逢合,佩印而印又遭伤;

羊刃透官而又被伤,透煞而又被合;

建禄月劫,透官而逢伤,透财而逢煞,是皆谓之带忌也。

何谓救应?

如官逢伤而透印以解之,杂煞而合煞以清之,刑冲而会合以解之;

财逢劫而透食以化之,生官以制之,逢煞而食神制煞以生财,或存财而合煞;

印逢财而劫财以解之,或合财而存印;

食逢枭而就煞以成格,或生财以护食;

煞逢食制,印来护煞,而逢财以去印存食;

伤官生财透煞而煞逢合;

羊刃用官煞、带伤食,而重印以护之;

建禄月劫,用官遇伤而伤被合,用财带煞而煞被合,是皆谓之救应也。

八字妙用,全在成败救应,其中权轻权重,甚是活泼。学者从此留心,能以万变中融以一理,则于命之一道,亦庶几矣。

十、论用神变化

用神既主月令矣,然月令所藏不一,而用神遂有变化。如十二

支中,除子午卯酉外,余皆有藏,不必四墓也。即以寅论,甲为本主,如郡之有知府;丙其长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长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为提,不透甲而透丙,则如府官不临郡,而同知得以作主。此变化之由也。

故若丁生亥月,本为正官,支全卯未,则化为印。己生申月,本属伤官,藏庚透壬,则化为财。凡此之类皆用神之变化也。

变之而善,其格愈美;变之不善,其格遂坏。

何谓变之而美?如辛生寅月,逢丙而化财为官。壬生戌月,逢辛而化煞为印。癸生寅月,藏甲透丙,会午会戌,而化伤为财;即使透官,可作财旺生官论,不作伤官见官。乙生寅月,透戊为财,会午会戌,则月劫化为月生。如此之类,不可胜数,皆变之善者也。

何谓变之而不善?如丙生寅月,本为印绶,甲不透干而会午会戌,则化为劫。丙生申月,本属偏财,藏庚透壬,会子会辰,则化为煞。如此之类亦多,皆变化之不善者也。

又有变之而不失本格者,何也?如辛生寅月,透丙化官,而又透甲,格成正财,正官乃其兼格也。乙生申月,透壬化印,而又透戊,则财能生官,印逢财而退位,虽通月气,格成正官,而印为兼格。癸生寅月,透丙化财,而又透甲,格成伤官,而戊官忌见。丙生寅月,午戌会劫,而又或透甲、或透壬,则仍为印而格不破。丙生申月,逢壬化煞,而又透戊,则食神能制煞生财,仍为财格,不失富贵。如此之类甚多,是皆变而不失本格者也。

是故八字非用神不立,用神非变化不灵,善观命者,必于此细详之。

十一、论用神纯杂

用神既有变化,则变化之中,遂分纯杂。纯则吉,杂则凶。

何谓纯?互用而两相得者是也。如辛生寅月,甲丙并透,财与官相生,两相得也。戊生申月,庚壬并透,财与食相生,两相得也。癸生未月,乙己并透,煞与食相克,相克而得其当,亦两相得也。如此之类,皆用神之纯者也。

何谓杂?互用而两不相谋者是也。如壬生未月,乙己并透,官

与伤相克,两不相谋也。甲生辰月,戊壬并透,印与财相克,亦两不相谋也。癸生午月,丁己并透,财与煞相生,相生而适为累,亦两不相谋也。如此之类,皆用神之杂者也。

纯杂之理,不出变化,分而疏之,其理愈明,学命者不可不知也。

十二、论用神格局高低

八字既有用神,必有格局;有格局,必有高低。财官印食煞伤刃劫,何格无贵?何格无贱?由极贵而至极贱,万有不齐,其变千状,岂可言传?然其理之大纲,亦在有情无情、有力无力之间而已。

如正官佩印,不如透财,而四柱带伤,反推佩印。故甲逢酉月,透丁合壬,是谓合伤存官,遂成贵格,以其有情也。财忌比劫,而与煞作合,劫反为用。故甲生辰月,透戊成格,遇乙为劫,逢庚为煞,二者相合,皆得其用,遂成贵格,亦以其有情也。

身强煞露而食神又旺,如乙生酉月,辛金透、丁火刚、秋木盛,三者皆备,极等之贵,以其有力也。官强财透,而身坐禄刃,如丙生子月,癸水透、庚金露、丙坐寅午,三者皆均,遂成大贵,亦以其有力也。

又有有情而兼有力、有力而兼有情者。如甲用酉官,壬合丁以清官,而壬水根深,是有情而兼有力也。乙用酉煞,辛逢丁制,而辛之禄即丁之长生,同根月令,是有力而兼有情也。是皆格之最高者也。

若甲用酉官,透丁逢癸,癸克不如壬合,是有情而非情之至。乙逢酉煞,透丁以制,而或煞强而丁稍弱,丁旺而煞不昂,又或辛丁并旺而乙根不甚深,是有力而非力之全,格之高而次者也。

至如印用七煞,本为贵格,而身强印旺,透煞反为孤贫,盖身旺不劳印生,印旺何劳煞助?偏之又偏,以其无情也。伤官佩印,本秀而贵,而身主甚旺,伤官甚浅,印又太重,不贵不秀,盖欲助身则身强,制伤则伤浅,要此重印何用?是亦无情也。

又如煞强食旺而身无根,身强比重而财无气,或夭或贫,以其无力也。是皆格之低而无用者也。

然其中高低之故,变化甚微,或一字而有千钧之力,或半字而败全局之美,随时观理,难于拟议,此特大略而已。

十三、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八字之中,变化不一,遂分成败;而成败之中,又变化不测,遂有因成得败,因败得成之奇。

故化伤为财,格之成也,然辛生亥月,透丁为用,卯未会财,乃以党煞,因成得败矣。印用七煞,格之成也,然癸生申月,秋金重重,略带财以损太过,逢煞则煞印忌财,因成得败也。如此之类,不可胜数,皆因成得败之例也。

官印逢伤,格之败也,然辛生戊戌月,年丙时壬,壬不能越戊克丙,而反能泄身为秀,是因败得成矣。煞刃逢食,格之败也,然庚生酉月,年月丙丁,时上逢壬,则食神合官留煞,而官煞不杂,煞刃局清,是因败得成矣。如此之类,亦不可胜数,皆因败得成之例也。

其间奇奇怪怪,变幻无穷,唯以一理之权衡。随在观理,因时逹化,由他奇奇怪怪,自有一种至当不易之论。观命者毋眩而无主、执而不化也。

十四、论用神配气候得失

论命唯以月令用神为主,然亦须配气候而互参之。譬如英雄豪杰,生得其时,自然事半功倍;遭时不顺,虽有奇才,成功不易。

是以印绶遇官,此谓官印双全,无人不贵。而木逢冬水,虽透官星,亦难准贵,盖金寒而水益冻,冻水不能生木,其理然也。身印两旺,透食则贵,凡印格皆然。而用之冬木,尤为秀气,以冬木逢火,不唯可以泄身,而即可以调候也。

伤官见官,为祸百端,而金水见之,反为秀气。非官之不畏夫伤,而调候为急,权而用之也。

伤官带煞,随时可用,而用之冬金,其秀百倍。

伤官佩印,随时可用,而用之夏木,其秀百倍,火济水、水济火也。

伤官用财,本为贵格,而用之冬金,即使小富,亦多不贵,冻水不能生木也。

伤官用财,即为秀气,而用之夏木,贵而不甚秀,燥土不甚灵秀也。

春木逢火,则为木火通明,而夏木不作此论;秋金遇水,则为金水相涵,而冬金不作此论。气有衰旺,取用不同也。春木逢火,木火通明,不利见官;而秋金遇水,金水相涵,见官无碍。假如庚生申月,而支中或子或辰,会成水局,天干透丁,以为官星,只要壬癸不露干头,便为贵格,与“金水伤官喜见官”之说同论,亦调候之道也。

食神虽逢正印,亦为夺食,而夏木火盛,轻用之亦秀而贵,与“木火伤官喜见水”同论,亦调候之谓也。

此类甚多,不能悉述,在学者引伸触类而已。

十五、论相神紧要

月令既得用神,则别位亦必有相,若君之有相,辅我用神者是也。如官逢财生,则官为用、财为相;财旺生官,则财为用、官为相;煞逢食制,则煞为用、食为相。然此乃一定之法,非通变之妙。要而言之,凡全局之格,赖此一字而成者,均谓之相也。

伤用甚于伤身,伤相甚于伤用。如甲用酉官,逢丁逢壬,则合伤存官以成格者,全赖于壬之相;戊用子财,透甲并己,则合煞存财以成格者,全赖于己之相;乙用酉煞,年丁月癸,时上逢戊,则合去癸印以使丁得制煞者,全赖于戊之相。癸生亥月,透丙为财,财逢月劫,而卯未来会,则化水为木而转劫以生财者,全赖于卯未之相。庚生申月,透癸泄气,不通月令而金气不甚灵,子辰会局,则化金为水而成金水相涵者,全赖于子辰之相。如此等类,皆相神之紧要也。

相神无破,贵格已成;相神有伤,立败其格。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印,制伤以护官矣,而又逢戊,癸合戊而不制丁,癸水之相伤矣;丁用酉财,透癸逢己,食制煞以生财矣,而又并透甲,己合甲而不制癸,己土之相伤矣。是皆有情而化无情、有用而成无用之

格也。

凡八字排定,必有一种变化,一种议论,一种作用,一种弃取,随地换形,难于虚拟,学命理者其可忽诸?

十六、论杂气如何取用

四墓者,冲气也,何以谓之杂气?以其所藏者多,用神不一,故谓之杂气也。如辰本藏戊,而又为水库,为乙余气,三者俱有,于何取用?然而甚易也,透干会支,取其清者用之,杂而不杂也。

何谓透干?如甲生三月,透戊则用偏财,透癸则用正印,透乙则用月劫是也。

何谓会支?如甲生辰月,逢申与子会局,则用水印是也。一透则一用,兼透则兼用,透而又会,则透与会并用。其合而有情者则为吉,其合而无情者则不吉。

何谓有情?顺而相成者是也。如甲生辰月,透癸为印,而又会子会申以成局,印绶之格,清而不杂,是透干与会支,合而有情也。又如丙生辰月,透癸为官,而又透乙以为印,官与印相生,而印又能去辰中暗土以清官,是两干并透,合而有情也。又如甲生丑月,透辛为官,或巳或酉,会成金局,而又逢己财以生官,是两干并透与会支,合而有情也。

何谓无情?逆而相背者是也。如壬生未月,透己为官,而地支却会亥卯以成伤官之局,是透干与会支,合而无情者也。又如甲生辰月,透戊为财,又或透壬癸以为印,透癸则戊癸作合,财印两失,透壬则财印两伤,又似贪财坏印,是两干并透,合而无情也。又如甲生戌月,透辛为官,而又透丁以伤官,地支又会寅会午,以成伤官局,是两干并透与会,支合而无情也。

又有有情而卒成无情者,何也?如甲生辰月,逢壬为印,而又逢丙,印绶本喜泄身为秀,似成格矣,而火能生土,似又助辰中之戊,印格不清,是必壬干透而支又会申会子,则透丙亦无所碍。又有甲生辰月,透壬为印,虽不露丙而支逢戌位,戌与辰冲,二者为朋,冲而土动,干头之壬,难通月令,印格不成,是皆有情而卒成无情,富而不贵者也。

又有无情而终为有情者,何也?如癸生辰月,透戊为官,又有会申会子以成水局,透干与会支相克矣。然所克者乃是劫财,譬如月劫用官,何伤之有?又如丙生辰月,透戊为食,而又透壬为煞,是两干并透而相克矣。然所克者乃是偏官,譬如食神带煞,煞逢食制,二者皆是美格,其局愈贵。是皆无情而终为有情也。

如此之类,不可胜数,即此为例,傍悟而已。

十七、论墓库刑冲之说

辰戌丑未,最喜刑冲;财官入库,不冲不发。此说虽俗书盛称之,然子平先生造命,无是说也。夫杂气透干会支,岂不甚美?又何劳刑冲乎?假如甲生辰月,戊土透岂非偏财?申子会岂非印绶?若戊土不透,即辰戌相冲,财格犹不甚清也。至于透壬为印,辰戌相冲,将以累印,谓之冲开印库可乎?

况四库之中,虽五行俱有,而终以土为主;冲则土灵,金木水火,岂能以四库之冲而动乎?故财官属土,冲则库启,如甲用戊财而辰戌冲,壬用己官而丑未冲之类是也。然终以戊己干头为清用,干头既透,即不冲而亦得也。

至于财官为水,冲则反累,如己生辰月,壬透为财,戌冲则劫动,何益之有?丁生辰月,透壬为官,戌冲则伤动,岂能无害?其可谓之逢冲而壬水之财库、官库开乎?

今人不知此理,甚有以出库为投库。如丁生辰月,壬官透干,不以为库内之壬,干头透出,而反为干头之壬,逢辰入库,求戌以冲土,不顾其官之伤。更有可笑者,月令本非四墓,别有用神,年日时中,一带四墓,便求刑冲;日临四库不以为身坐库根,而以为身主入库,求冲以解。种种谬论,令人掩耳。

然亦有逢冲而发者,何也?如官最忌冲,而癸生辰月,透戊为官,与戌相冲,不见破格,四库喜冲,不为不是。却不知子午卯酉之类,二者相仇,乃冲克之冲,而四墓土自为冲,乃冲动之冲,非冲克之冲也。然既以土为官,何害于事乎?

是故四墓不忌刑冲,刑冲未必成格。其理甚明,人自不察耳。

十八、论四吉神能破格

财官印食,四吉神也,然用之不当,亦能破格。

如食神带煞,透财为害,财能破格也;春木火旺,见官则忌,官能破格也;煞逢食制,透印无功,印能破格也;财旺生官,露食则杂,食能破格也。

是故官用食破,印用财破。譬之用药,参苓芪术,本属良材,用之失宜,亦能害命。

官忌食伤,财畏比劫,印惧财破,食畏印夺,参合错综,各极其妙。弱者以生扶为喜,强者因生扶而反害;衰者以裁抑为忌,太旺者反以裁抑而得益。吉凶喜忌,全在是否合于需要,不因名称而有分别也。

十九、论四凶神能成格

煞伤枭刃,四凶神也,然施之得宜,亦能成格。如印绶根轻,透煞为助,煞能成格也。财逢比劫,伤官可解,伤能成格也。食神带煞,灵枭得用,枭能成格也。财逢七煞,刃可解危,刃能成格也。

是故印不忌煞,财不忌伤,官不忌枭,煞不忌刃,譬如治国,长枪大戟,本非美具,而施之得宜,可以戡乱。

二十、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月令用神,配以四柱,固有每字之生克,以分吉凶,然有同此生克,而先后之间,遂分吉凶者,尤谈命之奥也。

如正官格同是财伤并透,而先后有殊。假如甲用酉官,丁先戊后,则为以财解伤,即不能贵,后运必有结局。若戊先而丁在时,则为官遇财生,而后因伤破,即使上荫稍顺,终无结局,子嗣亦难矣。

印格同是贪财坏印,而后先别殊。如甲用子印,己先癸后,即使不富,稍顺晚景;若癸先而己在时,晚景益悴矣。

食神格同是财枭并透,而先后有殊。如壬用寅食,庚先丙后,晚运必亨,格亦富而望贵。若丙先而庚在时,晚运必淡,富贵两空矣。

七煞格同是财食并透,而先后大殊。如己生卯月,癸先辛后,则为财以助用,而后煞用食制,不失大贵。若辛先而癸在时,则煞逢食制,而财转以夺食党煞,非特不贵,后运萧索,兼难永寿矣。

他如此类,可以例推,然犹吉凶之易见者也。

至丙生甲寅月,年癸时戊,官能生印,而不怕戊合;戊能泄身为秀,而不得越甲以合癸,大贵之格也。假使年月戊癸而时甲,或年甲而月癸时戊,则戊无所隔而合癸,格大破矣。

丙生辛酉,年癸时己,伤因财间,伤之无力,间有小贵。假使癸己并而中无辛隔,格尽破矣。

辛生申提,年壬月戊,时上丙官,不愁隔戊之壬,格亦许贵。假使年丙月壬而时戊,或年戊月丙而时壬,则壬能克丙,无望其贵矣。

如此之类,不可胜数,其中吉凶,似难猝喻。然细思其故,理甚显然,特难为浅者道耳。

二十一、论星辰无关格局

八字格局,专以月令配四柱,至于星辰好歹,既不能为生克之用,又何以操成败之权?况于局有碍,即财官美物,尚不能济,何论吉星?于格有用,即七煞伤官,皆为美物,何畏凶神乎?是以格局既成,即使满盘孤辰八煞,何损其贵?格局既破,即使满盘天德贵人,何以为功?今人不知轻重,见是吉星,遂至抛却用神,不管四柱,妄论贵贱,谬谈祸福,甚可笑也。

况书中所云“禄贵”,往往指正官而言,不是禄堂、贵人。如“正财得伤贵为奇”,伤贵者,伤官也;伤官乃生财之具,正财得之,所以为奇。若作贵人,则伤贵为何物乎?

又若“因得禄而避位”,得禄者,得官也;运得官乡,宜乎进爵,然如财用伤官食神,运透官则格杂;正官官露,运又遇官则重,凡此之类,只可避位也。若作禄堂,不独无是理,抑且得禄避位,文法上下不相顾。古人作书,何至不通若是?

又若论女命,有云:“贵众则舞裙歌扇”。贵众者,官众也;女以官为正夫,正夫岂可叠出乎?一女众夫,舞裙歌扇,理固然也。

子平真诠(原文)

子平真诠清·沈孝瞻 子平真诠 清?沈孝瞻

目录 《子平真诠》原序 (4) 凡例 (4) 一.论十干十二支 (5) 二、论阴阳生克 (5) 三、论阴阳生死 (6) 四、论十干配合性情 (6) 五、论十干合而不合 (7) 六、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7) 七、论刑冲会合解法 (8) 八、论用神 (8) 九、论用神成败救应 (9) 十、论用神变化 (9) 十一、论用神纯杂 (10) 十二、论用神格局高低 (10) 十三、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11) 十五、论相神紧要 (11) 十六、论杂气如何取用 (12) 十七、论墓库刑冲之说 (13) 十八、论四吉神能破格 (13) 十九、论四凶神能成格 (13)

二十一、论星辰无关格局 (14) 二十二、论外格用舍 (15) 二十三、论宫分用神配六亲 (15) 二十四、论妻子 (15) 二十五、论行运 (16) 二十六、论行运成格变格 (17) 二十七、论喜忌干支有别 (17) 二十八、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 (17) 二十九、论时说拘泥格局 (18) 三十、论时说以讹传讹 (18) 三十一、论正官 (18) 三十二、论正官取运 (19) 三十三、论财 (19) 三十四、论财取运 (20) 三十五、论印绶 (20) 三十六、论印绶取运 (21) 三十七、论食神 (22) 三十八、论食神取运 (22) 三十九、论偏官 (22) 四十、论偏官取运 (23) 四十一、论伤官 (23)

四十三、论阳刃 (24) 四十四、论阳刃取运 (25) 四十五、论建禄月劫 (25) 四十六、论建禄月劫取运 (26) 四十七、论杂格 (26)

子平真诠-沈孝瞻原著

《子平真诠》 清乾隆进士沈孝瞻原著 目录 一、论十干十二支 (2) 二、论阴阳生克 (2) 三、论阴阳生死 (3) 四、论十干配合性情 (3) 五、论十干合而不合 (4) 六、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4) 七、论刑冲会合解法 (5) 八、论用神 (6) 九、论用神成败救应 (6) 十、论用神变化 (7) 十一、论用神纯杂 (8) 十二、论用神格局高低 (8) 十三、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9) 十四、论用神配气候得失 (9) 十五、论相神紧要 (10) 十六、论杂气如何取用 (10) 十七、论墓库刑冲之说 (11) 十八、论四吉神能破格 (12) 十九、论四凶神能成格 (12) 二十、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12) 二十一、论星辰无关格局 (13) 二十二、论外格用舍 (13) 二十三、论宫分用神配六亲 (14) 二十四、论妻子 (14) 二十五、论行运 (15) 二十六、论行运成格变格 (16) 二十七、论喜忌干支有别 (16) 二十八、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 (16) 二十九、论时说拘泥格局 (16) 三十、论时说以讹传讹 (17) 三十一、论正官 (17) 三十二、论正官取运 (18) 三十三、论财 (18) 三十四、论财取运 (19) 三十五、论印绶 (20) 三十六、论印绶取运 (21) 三十七、论食神 (21) 三十八、论食神取运 (22) 三十九、论偏官 (22) 四十、论偏官取运 (23)

四十一、论伤官 (23) 四十二、论伤官取运 (24) 四十三、论阳刃 (24) 四十四、论阳刃取运 (25) 四十五、论建禄月劫 (25) 四十六、论建禄月劫取运 (26) 四十七、论杂格 (26) 该书以月令用神为经,以诸神为纬,特别是对用神成败,用神与喜神忌神的生克制化,用神的透与会、有情无情、有力无力等等的解析,更加透辟。 民初《滴天髓》整理出版后,众多读者感到过于高深,纷纷呼吁出版一部命理入门书籍。如果说《滴天髓》是中华传统命理学的高深学术,有如树顶的硕果,那么《子平真诠》便是其循序渐进的课本,有如摘取硕果的阶梯。两书一浅一深,不可或缺,互相匹配,方成完璧。 一、论十干十二支 天地之间,一气而己。惟有动静,遂分阴阳。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极动静之时,是为太阳太阴;少者初动初静之际,是为少阴少阳。有是四象,而五行具于其中矣。水者,太阴也;火者,太阳也;木者,少阳也;金者,少阴也;土者,阴阳老少、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 有是五行,何以又有十干十二支乎?盖有阴阳,因生五行,而五行之中,各有阴阳。即以木论,甲乙者,木之阴阳也。甲者,乙之气;乙者,甲之质。在天为生气,而流行于万物者,甲也;在地为万物,而承兹生气者,乙也。又细分之,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气之凝成者,甲之乙;万木之所以有枝叶者,乙之甲,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乙之乙也。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 何以复有寅卯者,又与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阴阳,则甲为阳,乙为阴,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以寅卯而阴阳,则寅为阳,卯为阴,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以甲乙寅卯而统分阴阳,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地,而甲乙施焉。是故甲乙如官长,寅卯如该管地方。甲禄于寅,乙禄于卯,如府官之在郡,县官之在邑,而各司一月之令也。 甲乙在天,故动而不居。建寅之月,岂必当甲?建卯之月,岂必当乙?寅卯在地,故止而不迁。甲虽递易,月必建寅;乙虽递易,月必建卯。以气而论,甲旺于乙;以质而论,乙坚于甲。而俗书谬论,以甲为大林,盛而宜斩,乙为微苗,脆而莫伤,可为不知阴阳之理者矣。 以木类推,余者可知,惟土为木火金水冲气,故寄旺于四时,而阴阳气质之理,亦同此论。欲学命者,必须先知干支之说,然后可以入门。 二、论阴阳生克 四时之运,相生而成,故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复生木,即相生之序,循环迭运,而时行不匮。然而有生又必有克,生而不克,则四时亦不成矣。克者,所以节而止之,使之收敛,以为发泄之机,故曰“天地节而四时成”。即以木论,木盛于夏,杀于秋。杀者,使发泄于外者藏收于内,是杀正所以为生,大易以收敛为性情之实,以兑为万物所说,至哉言乎!譬如人之养生,固以饮食为生,然使时时饮食,而不使稍饥以待将来,人寿其能久乎?是以四时之运,生与克同用,克与生同功。

10子平真诠用神变化

子平真诠》学习之十论用神变化 (2011-05-10 11:52:52) 转载▼ 用神既主月令矣,然月令所藏不一,而用神遂有变化。如十二支中,除子午卯酉外,余皆有藏,不必四库也。即以寅论,甲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长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长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为提,不透甲而透丙,则如知府不临郡,而同知得以作主。此变化之由也。 由于月令除4正外藏干并不只有一个,所以我们由日干对应到月支藏干看,就可能有1至3类十神,这是产生用神变化的根源。 打比方说,比如寅月,寅藏甲丙戊,这个寅是藏干甲的禄(本主)、丙戊的长生,就是甲丙戊都在寅中具有强旺的力量。就象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3个人的地盘。如果市长出差了,副市长代行职权。市长副市长都出差了,秘书长暂时作主统揽全局。 故若丁生亥月,本为正官,支全卯未,则化为印。己生申月,本属伤官。藏庚透壬,则化为财。凡此之类皆用神之变化也。 ○○丁○ ○亥卯未 丁生亥月,从月令本气壬水看,属于正官格,但地支形成了亥卯未三合木局,从正官格变成了印格了。这里强调的是三合局可以作为一股单独的强大力量看,并且似乎形成了一个隐形的“天干字” 壬○己○ ○申○○ 己生申月,从月令本气庚看,应该是伤官格。但伤官庚没有透出天干,而申中藏干壬透出。壬为己之正财,变为正财格了。

我们可以这么理解,透露的表现形式有二:一是透出天干;二是三合局,三合局本身所成之局当为一种“透出”来看待。 变之而善,其格愈美;变之不善,其格遂坏,何谓变之而善?如辛生寅月,逢丙而化财为官;壬生戌月逢辛而化煞为印。癸生寅月,不专以煞论。此二者以透出而变化者也。癸生寅月,月令伤官秉令,藏甲透丙,会午会戌,则寅午戌三合,伤化为财;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为财论,即使不透丙而透戊土,亦作财旺生官论。盖寅午戌三合变化在前,不作伤官见官论也。乙生寅月,月劫秉令,会午会戌,则劫化为食伤,透戊则为食伤生财,不作比劫争财论。此二者因会合而变化者。因变化而忌化为喜,为变之善者。 ○丙辛○如辛生寅月,逢丙而化财为官; ○寅○○本为正财格,透出丙正官合身。财格生官。 辛○壬○壬生戌月逢辛而化煞为印。 ○戌○○本为杀格,透辛,杀格生印,印化杀生身。 丙○癸○癸生寅月,不专以煞论。 ○寅○○本为伤官格。透丙。伤官生财。 ○甲癸○癸生寅月,月令伤官秉令,藏甲透丙,会午会戌,则寅午戌三合,伤化为财; ○寅午戌本为伤官格。不透。见午戌成三合火。三合成局视为“透”,并且在关注变化的重点,一定要放在“三合”之上,如果说“三合”也相当于一个隐形的“透干”,在这种“三合透”比“天干透”还要重要,力量更大。 ○丙癸○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为财论

子平真诠评注——徐乐吾

子平真诠评注——徐乐吾 月令用神。配以四柱固有每字之生克以分吉凶。然有同此生克,而先后之间,遂分吉凶者,尤谈命之奥也。 先后地位,最为紧要。有同此八个字,而在此为吉,在彼不可用者。贫富贵贱,寿夭截然不同。此中变化无定,非程式可以说明。盖生克制化,如官忌伤,印忌财等。皆呆法也。而先后顺序则活法也。呆法可说,而活法无从说起,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在于学者熟习而已。如鄙人贱造,丙戌、壬辰、丙申、丙申,生于清明后一日。乙木余气可用,以印化煞。若生在清明十二日后,土旺用事,即非此论。舍亲某甲,为丙戌、丙申、丙申、壬辰,八个字完全相同,而生于七月,乙木休囚不能为用,财党煞以攻身,青年夭折,此其一例耳。 如正官同是财伤并透,而先后有殊,假如甲用酉官,丁先戊后,则以财为解伤,即不能贵,后运必有结局,若戊先而丁在时,则为官遇财生,而后因伤破,即使上运稍顺,终无结局,子嗣亦难矣。 正官格见伤,透财可解,然有可解有不可解者。即先后顺序之别也。兹以原文所述之例,列式以明之。 丁年、己酉、甲日、戊辰,是为财旺生官之局,伤官之气泄于财,丝毫无损于官星,若易其地位,如下例:戊年、辛酉、甲辰、丁卯,即为财生官而遇伤破局也,亦有虽是丁先戊后,亦不能解者。如:辛年、丁酉、甲午、戊辰,辛金透出在年,酉金盖头丁火,虽戊土在时,亦不能解。盖火金贴近也。又如:壬年、己酉、甲辰、丁卯,虽丁火伤官在时,亦不害官星。盖得己土化伤,壬印合伤以解也,丁年壬时同。 以财化伤如此,以印制伤护官,其理相同,如:甲年、癸酉、甲辰、丁卯,丁火伤官,为癸印所制,不害官星也,如易以己年,则印被财破,火伤官星矣,又如:癸年、辛酉、甲辰、丁卯,虽有癸水之印,丁火仍伤官星,以其相隔也,官星先受其伤,印不及救护矣。 印格同是贪财坏印,而先后有别,如甲用子印,己先癸后,即使不富,稍顺晚境,若癸先而己在时,晚景亦悴矣。 月令印绶而见财星,非必不吉,所谓贪财坏印者,必也印轻财重,日元需要印绶滋生。而为财所破,又无比劫救应。方为坏印(参阅论财论印中财印并用节)同为坏印,而先后有别者,时为归宿之地,时逢喜神生旺,晚福必佳,时遇忌神生旺,晚景必悴,故甲用子印,己先癸后,是虽逢财破,仍得印生,若癸先而己在时,是印之结局,为财所破也。然亦须看四柱之配合,如浙西某富翁子造:庚申、戊寅、丙申、乙未,财星坏印,虽乙印在时,财先印后,而乙庚化合,得气于申,有救应而不解,如中年后运佳,尚有结局,再行财运,必无善果也。

《子平真诠透解》:杂气取用的根本大法

《子平真诠透解》:杂气取用的根本大法 杂气取用定格的根本大法:透干会支 【原文】何谓透干?如甲生辰月,透戊则用偏财,透癸则用正印,透乙则用月劫是也。何谓会支?如甲生辰月,逢申与子会局,则用水印是也。一透则一用,兼透则兼用,透而又会,则透与会并用。其合而有情者吉,其合而无情者则不吉。 什么叫透干呢?透者,外露也。透干,就是墓库中所藏之干透露于天干也。如草芽儿顶破地皮露于地面,又如鸡仔儿顶破蛋壳出来也。如辰土,内藏戊癸乙,如果日元是甲木,月令为辰,透戊则用神为戊,格成偏财;透癸则用神为癸,格成正印;透乙则用神为乙,格成月劫,透壬则用偏印。再如日元为丙,月令为辰,透戊则用神为戊,格成食神;透癸则用神为癸,格成正官;透乙则用神为乙,格成正印;透壬则用神为壬,格成七煞。其它十干日元与四墓库透干的取用定格同此。什么叫会支呢?会者,相会也,如有情人相聚,桃园三结义,三个臭皮匠也。会支,就是月令为四墓库时,又遇到了申子辰、寅午戌三合之类叫会支。如甲生辰月,或逢子,或逢申子,则用水印定格;如甲生戌月,或逢午,或逢寅午,因三合为火,则用食伤火定格;甲生丑月,或逢酉,或逢巳酉,因三合为金,则用官煞金来定格;甲生未月,或

逢卯,或逢亥卯,因三合为木,则用劫刃取用定格。其它同此。但是,天地造命,爹娘生人,并不那么单纯,透一露一。好多时候,一个墓库中,会同时透出两个甚至三个藏干,甚至天干两三透,地支还相会呢。遇到这种情况取何为用呢?沈氏先说了一句原则的话:“一透则一用,兼透则兼用,透而又会,则透与会并用”,这句话虽然原则,但相当给力,颇有点见招拆招、机密全解的味道。这说明杂气八字中用神可以不止一位,只要是月令人元所透,都有资格成为用神。月令透出一个藏干时,就以这一个透干为用定格,月令透出两个或三个藏干时,就兼而用之,又透干又会支时,就将所透之干与所会之支结合取用。会合有情者以吉论,会合无情者以凶论。 沈氏为何如此强调透干呢?因为地支犹如树的根茎,天干犹如树的枝干,藏干则如发芽的芽口,树根有无数个芽口,但某芽口不发芽,不生长出来,那个芽口就没用的,只有露出来,发了芽,才有可能生长为参天大树,栋梁之材。同样的,只有透干会支的天干才是最有力的,哪怕它不当令,也比当令不透的藏干有力多了。因此,正宗的子平大法要以月令所透之干来取用定格。透干会支有三种具体表现形式,亦就是有三种取用的方法:(一)一透一用 这是杂气取用中最单一、最清纯的方法,即杂气月令中只透出一种天干时,就以此所透天干取用神,定格局。例子

子平真诠今注-梁湘润

子平真诠今注 --沈氏用神提要 开宗明义 〖沈氏用神〗是以〖沈孝瞻〗氏的〖格局〗喜忌为范围,所以〖格局〗以外的推理须另行参考酌用。 1.有关〖冲、刑、会、合〗与〖六亲、生、旺、贵人、特别格〗 部分,及明代〖古典〗式的命学,请参阅〖大流年判例〗。 2.有关〖日主〗对〖十二月令〗之〖调候用神〗部分,请参阅〖余 氏用神辞源〗比量推理。 3.〖沈氏〗原文,本来〖格局〗与〖大运〗,二者是一连贯排列 的,后人将其分割注释之示,另再二者合而注明,以〖常见误 用格局喜忌提要〗一节中作提要之说明。 4.〖沈氏〗在〖取格〗认辨的方式,是以〖月令〗地支为第一优 先。至于〖月令〗地支所藏的天干,有没有透出,是不重要的 事,这一点是与〖三命通会〗取〖格局〗的立场相同。清末以 来的〖命理典籍〗,屡屡忽略了介绍〖认格〗的细节,通常是 以〖月令〗所透者视为第一优先而已。这一种论注,原则即是 〖沈氏〗或者〖三命通会〗取〖格〗的立场相同,所不同之处,只是〖层次〗问题。譬如:〖甲〗日主,生于〖酉〗月。而〖酉〗

中〖辛正官〗没有透出天干,而时柱却是〖戊辰〗时,也没有他格可入,常法可以认为是〖时上偏财〗格。〖沈氏〗则认为〖甲〗生〖酉〗月,不论〖酉〗之〖辛正官〗透不透天干,以及四柱另外有没有他格可成,皆作〖正官格〗而认定。即以上节所述之〖甲日酉月戊辰时〗为例,不作〖时上偏财格〗而论,而是〖官逢财生〗之认取。设若〖月支〗地支之中,包含二、三个〖支藏天干〗,在认取〖格局〗之际,也数相同论法。譬如:〖癸〗日主生于〖寅〗、〖寅〗中有〖丙、甲、戊〗。不论天干有没有透出〖丙、甲、戊〗,即是先认定为〖伤官格〗。以〖寅〗是〖甲〗的〖临官位〗,〖甲〗是〖癸〗日主的〖伤官〗,故此认为〖伤官格〗。这一种取认方式,即是以〖月支〗本身是那一个〖天干〗的旺位,即以此对〖日主〗而论格。所以〖癸〗日〖寅〗月,是〖伤官格〗。如果〖寅〗中之〖丙、甲、戊〗又有透出天干的情形下,就是以透出的〖天干〗所成之格,附属于〖伤官格〗之下。〖寅〗中透〖甲〗--是月令正位〖伤官格〗。〖寅〗中透〖丙〗--〖丙〗是〖正财〗为〖伤官生财〗格。 〖寅〗中透〖戊〗--〖戊〗是〖正官〗,为〖伤官见官〗。 5.关于〖日主强弱〗的问题,并不以常法之--〖日主弱,扶日主; 格局弱,扶格局…〗如此单纯。〖沈氏〗认为〖日主〗之强弱,固然是可以影响〖八字〗之高低,但是并不是唯一的优先事。 〖日主强弱〗对〖八字〗的重要性,不到综合推理的〖六分之一〗。譬如:〖七杀格〗有〖食神〗。最忌〖财、印〗出干。故

《子平真诠》本义 诠释

《子平真诠》本义+诠释 黄大陆著《子平真诠》原序原文:予自束发就傅,即喜读子史诸集,暇则取子平渊海大全略为流览,亦颇晓其意。然无师授,而于五行生克之理,终若有所未得者。后复购得《三命通会》、《星学大成》诸书,悉心参究,昼夜思维,乃恍然于命之不可不信,而知命之君子当有以顺受其正。解读:我自从7岁束发拜师读书起,就喜欢读子史一类的文集。有空闲的时候则取《渊海子平》、《大全》这两本命理书籍,略微浏览几遍,对其略知一二。但是没有命师传授,对五行生克的道理。始终还是有些弄不明白。于是,我又购买了《三命通会》、《星平大成》等许多命理书籍,认真研究,日夜思想,才恍然觉得人生还是有命的,不可不信。知道命运的达人贤士,应当要像孟子那样顺命而为。原文:戊子岁,予由副贡充补官学教习,馆舍在阜城门右,得交同里章公君安,欢若生平,相得无间,每值馆课暇,即诣君安寓谈三命,彼此辩难,阐发无余蕴。已而三年期满,僦居宛平沈明府署,得山阴沈孝瞻先生所著子平手录三十九篇,不觉爽然自失,悔前次之揣摩未至。遂携其书示君安,君安慨然叹曰:“此谈子平家真诠也!” 解读:戊子那年,我由副贡生补充到官家学校当教习,校舍在阜城门右边。在那里我认识了同街的章君安,两人很是谈得来,

关系特融洽。只要学校那边一有空闲,我就跑到章君安家里跟他谈命理。我们相互提问,彼此答辩,将命理书籍里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一一讨论过。如此过了三年,我当教习的期限也到了,离开学校我租住在宛平沈明府公署。在那里我有幸读到了山阴沈孝瞻先生所著的子平命学手抄本,共三十九篇。读罢此书,我顿时觉得从前所学的东西都没有什么用了,后悔自己以前怎么就没有细想沈氏所说的这些内容呢。我拿着这手抄本给章君安看,他看后也大发感慨地说: “这才是正宗的子平命学啊!” 原文:先生讳燡燔,成乾隆己未进士,天资颖悟,学业渊邃,其于造化精微,固神而明之,变化从心者矣。观其论用神之成败得失,又用神之因成得败、因败得成,用神之必兼看于忌神,与用神先后生克之别,并用神之透与会支、有情无情、无力无力之辨,疑似毫芒,至详且悉。是先生一生心血,全注于是,是安可以埋没哉!解读:沈孝瞻先生,讳号燡燔,清朝乾隆年间的进士。他天资过人,悟性很高,学问渊深,是个对命理精微非常通晓、能够变化从心的高人。看他论用神的成败得失,用神如何因成得败,因败得成,论用神则必兼看忌神,与用神位置的先后及其生克先后的区别,还有用神的透干与会支,有情无情、有力无力等诸多问题,都论述得非常细致和精辟,详尽而完善。这本书是沈先生一生心血的结晶,这样的好东西,怎么能让它被埋没于世呢!

子平真诠原文

子平真诠原文目录 一.论十干十二支 二.论阴阳生克 三.论阴阳生死 四.论十干配合性情 五.论十干合而不合 六.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七.论刑冲会合解法 八.论用神 九.论用神成败救应 十.论用神变化 十一.论用神纯杂 十二.论用神格局高低 十三.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十四.论用神配气候得失 十五.论相神紧要 十六.论杂气如何取用 十七.论墓库刑冲之说 十八.论四吉神能破格 十九.论四凶神能成格 二十.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二十一.论星辰无关格局 二十二.论外格用舍 二十三.论宫分用神配六亲 二十四.论妻子 二十五.论行运二十六.论行运成格变格 二十七.论喜忌干支有别 二十八.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二十九.论时说拘泥格局 三十.论时说以讹传讹 三十一.论正官 三十二.论正官取运 三十三论财 三十四.论财取运 三十五.论印绶 三十六.论绶印取运 三十七.论食神 三十八.论食神取运 三十九.论偏官 四十.论偏官取运 四十二.论伤官 四十二.论伤官取运 四十三.论阳刃 四十四.论阳刃取运 四十五.论建禄月劫 四十六.论建禄月劫取运 四十七.论杂格

一.论十干十二支 天地之间,一气而己。惟有动静,遂分阴阳。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极动静之时,是为太阳太阴;少者初动初静之际,是为少阴少阳。有是四象,而五行具于其中矣。水者,太阴也;火者,太阳也;木者,少阳也;金者,少阴也;土者,阴阳老少、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 有是五行,何以又有十干十二支乎?盖有阴阳,因生五行,而五行之中,各有阴阳。即以木论,甲乙者,木之阴阳也。甲者,乙之气;乙者,甲之质。在天为生气,而流行于万物者,甲也;在地为万物,而承兹生气者,乙也。又细分之,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气之凝成者,甲之乙;万木之所以有枝叶者,乙之甲,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乙之乙也。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 何以复有寅卯者,又与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阴阳,则甲为阳,乙为阴,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以寅卯而阴阳,则寅为阳,卯为阴,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以甲乙寅卯而统分阴阳,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也,而甲乙施焉。是故甲乙如官长,寅卯如该管地方。甲禄于寅,乙禄于卯,如府官之在郡,县官之在邑,而各司一月之令也。 甲乙在天,故动而不居。建寅之月,岂必当甲?建卯之月,岂必当乙?寅卯在地,故止而不迁。甲虽递易,月必建寅;乙虽递易,月必建卯。以气而论,甲旺于乙;以质而论,乙坚于甲。而俗书谬论,以甲为大林,盛而宜斩,乙为微苗,脆而莫伤,可为不知阴阳之理者矣。以木类推,余者可知,惟土为木火金水冲气,故寄旺于四时,而阴阳气质之理,亦同此论。欲学命者,必须先知干支之说,然后可以入门。 二、论阴阳生克 四时之运,相生而成,故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复生木,即相生之序,循环迭运,而时行不匮。然而有生又必有克,生而不克,则四时亦不成矣。克者,所以节而止之,使之收敛,以为发泄之机,故曰“天地节而四时成”。即以木论,木盛于夏,杀于秋,杀者,使发泄于外者藏收内,是杀正所以为生,大易以收剑为性情之实,以兑为万物所说,至哉言乎!譬如人之养生,固以饮食为生,然使时时饮食,而不使稍饥以待将来,人寿其能久乎?是以四时之运,生与克同用,克与生同功。 然以五行而统论之,则水木相生,金木相克。以五行之阴阳而分配之,则生克之中,又有异同。此所以水同生木,而印有偏正;金同克木,而局有官煞也。印绶之中,偏正相似,生克之殊,可置勿论;而相克之内,一官一煞,淑慝判然,其理不可不细详也。 即以甲乙庚辛言之。甲者,阳木也,木之生气也;乙者,阴木也,木之形质也。庚者,阳金也,秋天肃杀之气也;辛者,阴金也,人间五金之质也。木之生气,寄于木而行于天,故逢秋天为官,而乙则反是,庚官而辛杀也。又以丙丁庚辛言之。丙者,阳火也,融和之气也;丁者,阴火也,薪传之火也。秋天肃杀之气,逢阳和而克去,而人间之金,不畏阳和,此庚以丙为杀,而辛以丙为官也。人间金铁之质,逢薪传之火而立化,而肃杀之气,不畏薪传之火。此所以辛以丁为杀,而庚以丁为官也。即此以推,而余者以相克可知矣。

▲[经典]子平真诠评注【白话解】

▲[经典]子平真诠评注【白话解】 【提要】综合文库信息: 《[经典]子平真诠评注【白话解】【3】》由66test综合文库频道友情收集整理,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不怕身弱,煞透有制,即为贵格。又如许世英造,癸酉、辛酉、乙丑、辛巳,十九误作从煞,不知印绶有根,即不嫌身弱,仍喜制煞之运。此又阴干之特点也(见下格局高低篇)。阳干则不然,如虞和德造,丁卯、丙午、庚午、己卯,庚金虽弱,透印有根,即不能从,身弱自为其弱,运行扶身之地,自然富贵,特劳苦耳。此不同之点也。然阳干亦非绝对不能从者,如逊清宣统造,丙午、庚寅、壬午、壬寅,印比皆无根,则不得不从。此所谓从气不从势也,其理甚深,非可猝喻,学者多阅八字,经验积久,自能会悟,非文字所能达也(按本章论干支性质,虽为初步,实为最深;命理精微之点,即为干支阴阳性质之别,学者不妨置之后图,俟研习入门之后,自知其重要也)。原文:甲乙在天,故动而不居。建寅之月,岂必当甲?建卯之月,岂必当乙?寅卯在地,故止而不迁。甲虽递易,月必建寅;乙虽递易,月必建卯。以气而论,甲旺于乙;以质而论,乙坚于甲。而俗书谬论,以甲为大林,盛而宜斩,乙为微苗,脆而莫伤,可为不知阴阳之理者矣。以木类推,余者可知,惟土为木火金水冲气,故寄旺于四时,而阴阳气质之理,亦同此论。欲

学命者,必须先知干支之说,然后可以入门。徐注:天干动而不居者,如甲己之年,以丙寅为正月;乙庚之岁,以戊寅为正月也。地支止而不迁者,正月必为寅,二月必为卯也。论气甲旺于乙,论质乙坚于甲者,甲木阳刚之性,乙木柔和之质,其中分别,可详《滴天髓》论天干宜忌节。大林微苗之喻,本为纳音取譬之词,俗书传讹,而无知之人妄执之耳。学命者先明干支阴阳之理,察其旺衰进退之方,庶不致为流俗所误也。二、论阴阳生克原文:四时之运,相生而成,故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复生木,即相生之序,循环迭运,而时行不匮。然而有生又必有克,生而不克,则四时亦不成矣。克者,所以节而止之,使之收敛,以为发泄之机,故曰天地节而四时成。即以木论,木盛于夏,杀于秋,杀者,使发泄于外者藏收内,是杀正所以为生,大易以收敛为性情之实,以兑为万物所说,至哉言乎!譬如人之养生,固以饮食为生,然使时时饮食,而不使稍饥以待将来,人寿其能久乎?是以四时之运,生与克同用,克与生同功。徐注:生与克同用,克与生同功二语,实为至言。有春夏之阳和,而无秋冬之肃杀,则四时汪成;有印劫之生扶,而无煞食之克泄,则命理不成。故生扶与克泄,在命理之用,并无二致,归于中和而已。原文:然以五行而统论之,则水木相生,金木相克。以五行之阴阳而分配之,则生克之中,又有异同。此所以水同生木,而印有偏正;

【9A文】子平真诠白话解释

《子平真诠》书中语言,虽接近现在,但也有不少生涩地方;所以我在研读时,直接将其语义以现在白话形式记录下来,方便自己日后翻看。后来发现网上虽有不少人解释这本书,但大多是取其章节分段解释,并加了不少注解;。一气贯之的很少,读起来思路有些混乱。所以就把这个通篇分享一下吧。 本文完全按照原文逐句翻译下来的,原文中有极个别明显错误之处,白话文中也做了修改。原文中很生涩的地方,也有参考网上大神们的解释,以道理明确,语言通畅为好。 有问题一定要提醒我啊。 2017.7.8 1.论十干十二支 天地万物都是由气构成的,万物有动静,此气便分阴阳。阴阳各又分老少,于是便成四象。极动极静之态,均为老,分别叫太阳太阴;初动初静之态则为少,分别叫少阳少阴。有了这四象,五行也就包含其中啦。水为太阴,火为太阳,木为少阳,金为少阴。土则包含阴阳老少金木水火。 有了这五行,为什么又有十天干和十二地支呢?因为阴阳分化为五行,而五行各自又有阴阳;拿木来说,就有阳木、阴木之分;阳木甲是乙的气,阴木乙是甲的质。甲代表木在天流行之气;乙代表木在地承接之气。进一步细分的话,甲之甲,便是生气的扩散;甲之乙,则是生气的凝结。万木枝叶之生机就是乙之甲,万木的枝枝叶叶就是乙之乙。甲刚诞生时,其中就具备了乙木之质。乙木刚成形,其中就具备了甲的气。有了这甲和乙,木的阴阳也就具备了。 既然甲乙已经具备了阴阳,为什么还要有寅卯呢?因为甲乙和寅卯是天干与地支的一对阴阳。以甲乙分阴阳,甲为阳,乙为阴;这是木气在天流行所分的阴阳;以寅卯分阴阳,则寅木为阳,卯木为阴;这是木气在地成形所分的阴阳。以甲乙寅卯统分阴阳,则天干甲乙为阳,地支寅卯为阴。这是木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的意象。甲乙之气在天周流不息,寅卯之质在地承受其气,这叫阳施阴受。所以,甲乙木犹如长官,寅卯则是其所管辖的地方。甲木在寅与乙木在卯,便如市长在其市,县长在其县,各自在各自的地盘上和任期内当政施令。 甲乙是天干,代表在天流行之气,所以它总是变动不停,即使在寅月之内,也不是每天都是甲木当令主事的,其中丙火和戊土也有主事的时候。卯木当令时,也不是每天都是乙木主事,甲木也有起作用的时候。寅卯是地支,代表在地成形之物,是物质的。相对甲乙木而言是静止不动的。甲木之气虽然变动不息,但寅木作为甲木的根基在立春后一个月内还是不会有什么变化的。乙木也是流动不息的,作为其根基的卯木在惊蛰后的一个月之内也是没有什么变化的。以气而论,甲要旺于乙木,而以质来论,乙木要比甲木坚实。这是因为甲木是气,乙木是质啊。 前面说的是甲乙寅卯木,知道了木,其余火金水,他们各自干支之间的关系和木的道理是一样的。只是土有点区别,它里面含有金木水火等杂气,所以土不专旺于一方,而是寄旺于四季之末,即春夏秋冬的最后一个月,辰戌丑未月;但土的阴阳、气质的道理,与金木水火是一样的。要学命理,必须先明了干支之说,才可以入门。 1.论阴阳生克 春夏秋冬四季之气的运行,是相生而成的。春木生夏火,夏火生土,土生秋金,秋金生冬水,冬水生春木;这是相生的顺序。生生不息,永无穷尽。然而有生必有克,只生无克,生机就会熄灭,四季也不成。克的作用就是对生气的节制,使之收敛。这样才能孕育下一轮生机,所以易经说,天地节而四时成。就拿木来说,木在夏天旺到极点,进入秋天就会衰败,这衰败实际是一种节制,也叫克。有了这种克,就能使木的生气内敛,为下一轮生机做准备,所以克也是生啊。易经以收敛为性情之实,以兑杀为万物之所需,说的很正确啊!比如人之养生,饮食固然不可或缺,但如果一天到晚不停的吃喝,不给肠胃片刻休息,那人还能长寿吗?因此,生与克的作用是同等重要的。

再读《子平真诠评注》随笔

再读《子平真诠评注》随笔 今天(2003.10.3)重读一遍此书,虽看过多遍,但仍有许多未悟透,八字在手依然不敢妄断。其中玄妙须细心感悟,方能得心应手。不急于批八字,批也有疏漏,恐惹人喷饭,贻笑大方,此乃事小,误人前程事大,还是用心学习再卜不迟。 一、论十干十二支 此篇论述天地由阴阳五行所成,世间万物莫不逃阴阳。玄学既非科学,而天地万物分阴分阳,皆不能逃此数。尤其是所谓的唯物主义者,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这些唯物者应当明白,但闻听中国五术不加青红皂白便一律斥之为迷信。万物既分阴阳,是事物的两方面,缺一不可,有物质形式存在,必然有非物质形式存在,不然所谓的对立统一规律便不能成立。有唯物就必然有唯心。有物质就必然有非物质,它们相依相存。这样简单的道理唯物主义的卫道士却要极力反对,原因有二:其一,天生愚昧。其二:为自身的利益而睁眼说瞎话。国内有一司马氏就是此类人物的代表,学习气功之术反过头来卖师求荣。 甲木为气,乙木为质,其余四行也如此。甲乙在天同为气,故云行乎天,寅卯为时令之序,故云存乎地,流行之气随时令而转移,故甲乙同以寅卯为根,亥未辰皆其根。 天干通根月令,当旺之气,及时得用,最为显赫。比如说官临月令,身强可以用官,一般来说官职不小。不当令,不得时得地,虽为用,其力也小。 至于阳刚之性,只要四柱略有根,或印有根,则弱归其弱,而不能从;五阴则不然,四柱财官偏胜,则从财官,即使日元稍有根苗,或通月令之气,亦所不论。然或印绶有根,则又不嫌身弱,不畏克制。 话是这麽说,滴天髓有一例可表明阳干即使得生,也从,或许此四柱错判也未必? 第284页一命造:癸亥乙卯戊午甲寅 大运:甲寅癸丑壬子辛亥庚戌己酉 戊土生于仲春,官煞并旺临禄,又财星得地生扶,虽坐下午火印绶,虚土不能纳火,格成弃命从杀。官杀一类既从,火做混论。至子运冲去午火,庚子年金生水旺,冲尽午火,中乡榜。按正理看日元坐下印绶,两得官生,寅午合印,官化为印,财居年,不破印,应以印为用,化杀生身。可任老先生却断为从官杀,说是二月土虚,不能纳火。看行运也是助官助杀之运。有理乎,无理乎?这就是断八

子平真诠(原文)

子平真诠清?沈孝瞻

目录 《子平真诠》原序 (3) 凡例 (3) 一.论十干十二支 (4) 二、论阴阳生克 (4) 三、论阴阳生死 (5) 四、论十干配合性情 (5) 五、论十干合而不合 (6) 六、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6) 七、论刑冲会合解法 (7) 八、论用神 (7) 九、论用神成败救应 (8) 十、论用神变化 (8) 十一、论用神纯杂 (9) 十二、论用神格局高低 (9) 十三、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10) 十五、论相神紧要 (10) 十六、论杂气如何取用 (11) 十七、论墓库刑冲之说 (12) 十八、论四吉神能破格 (12) 十九、论四凶神能成格 (12) 二十、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13) 二十一、论星辰无关格局 (13) 二十二、论外格用舍 (14) 二十三、论宫分用神配六亲 (14) 二十四、论妻子 (14) 二十五、论行运 (15) 二十六、论行运成格变格 (16) 二十七、论喜忌干支有别 (16)

二十八、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 (16) 二十九、论时说拘泥格局 (17) 三十、论时说以讹传讹 (17) 三十一、论正官 (17) 三十二、论正官取运 (18) 三十三、论财 (18) 三十四、论财取运 (19) 三十五、论印绶 (19) 三十六、论印绶取运 (20) 三十七、论食神 (21) 三十八、论食神取运 (21) 三十九、论偏官 (21) 四十、论偏官取运 (22) 四十一、论伤官 (22) 四十二、论伤官取运 (23) 四十三、论阳刃 (23) 四十四、论阳刃取运 (24) 四十五、论建禄月劫 (24) 四十六、论建禄月劫取运 (25) 四十七、论杂格 (25)

子平真诠评注 (3)

家庭百宝箱系列软件主页 子平真诠评注第6页 (清·沈孝瞻原著民国·徐乐吾评注) 返回:诸子百家目录 进入:子平真诠评注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当前页:06) 十四、论用神配气候得失 论命惟以月令用神为主,然亦须配气候而互参之。譬如英雄豪杰,生得其时,自然事半功倍;遭时不顺,虽有奇才,成功不易。 用神须得时乘气,譬如夏葛冬裘,得时则贵。然亦有用神虽乘旺气而不贵者,则受气候之影响。故取用神,于扶抑之外,必须参合气候,即调候之法也。 是以印绶遇官,此谓官印双全,无人不贵。而冬木逢水,虽透官星,亦难必贵,盖金寒而水益冻,冻水不能生木,其理然也。身印两旺,透食则贵,凡印格皆然。而用之冬木,尤为秀气,以冬木逢火,不惟可以泄身,而即可以调候也。 木生冬令,月令印绶,冻水不能生木,透官星则金从水势,益增其寒;透财星则水寒土冻,毫无生机,故财官皆无所用。寒木向阳,惟有见丙丁食伤则贵。如庚寅、戊子、甲寅、丙寅,财官皆闲神,无所用之,其时上丙火清纯,以泄身调候为用,所谓用之冬木,尤为秀气。此前清某尚书之造也。然不仅冬木为然,冬土亦须调候,盖土金伤官生于冬令,必须佩印也。如前清彭刚直公玉麟之造,丙子、辛丑、戊子、癸丑,丑中癸辛透出为贵征,然冬土寒沍,非丙火照暖,则用不显。喜其年上丙火,合而不化,运行南方,丙火得地,而戊土辛癸,皆得显其用,亦调和气候为急也(此造《命鉴》所批,误以为倒冲,近方悟得;因悟古来奇异格局,大多类此耳。附识于此,以志我过)。 伤官见官,为祸百端,而金水见之,反为秀气。非官之不畏夫伤,而调候为急,权而用之也。伤官带煞,随时可用,而用之冬金,其秀百倍。 此言金水伤官也。月令伤官,本以官煞为忌,独有金水伤官,生于冬令,金寒水冷,以见火为美,不论官煞也。更须身印两旺,财官通根,方为贵格。如甲申、丙子、庚辰、甲申,木火无根,虽小富而不贵,且不能用才官,身旺以伤官泄秀为用,特丙火调候,为配合所不可缺,否则,清寒之造也。更有调候虽得其宜而身弱者,如丁巳、壬子、辛巳、丁酉,丁火虽通根,而日元泄气重,须以酉金扶身为用,亦为贵格。随宜配置,并无一定,特冬令金水,不可缺火,非定以为用也。 伤官佩印,随时可用,而用之夏木,其秀百倍,火济水,水济火也。 此亦调候之意也。凡佩印必缘身弱,而木火伤官,生于夏令之佩印,润土生木,得其中和为美。如庚辰、壬午、甲辰、丁卯,夏木丁火吐秀,日辰时卯,身不为弱,然喜壬水润泽,更得庚金生印,两辰泄火之燥,生金蓄水,配置中和,为清某观察造也。然卯,甲寅坐禄,时逢卯木,日元已旺,不藉佩印,但贵小,不及佩印之秀耳,非如金水之必须见火也。 伤官用财,本为贵格,而用之冬水,即使小富,亦多不贵,冻水不能生木也。 承上文金水伤官而言。金水伤官,以木为财,伤官生财,本为美格,而冬令无火,见财无用,因冻水不能生木也。若为水木伤官,见财最美,盖财即火也。总之以调候为急。如甲子、丙子、癸亥、乙卯,水木假伤官用财,名利两全;又己未、乙亥、癸亥、丙辰,汪大发之造也,用丙火之财,亦调候之意也。书云,“惟有水木伤官格,财官两见始为欢”,其实水木喜财,金水喜官也。当分别观之。 伤官用财,即为秀气,而用之夏木,贵而不甚秀,燥土不甚灵秀也。

12子平真诠用神格局高低

子平真诠》学习之十二论用神格局高低 (2011-05-10 18:53:06) 转载▼ 八字既有用神,必有格局,有格局必有高低,财官印食煞伤劫刃,何格无贵?何格无贱?由极贵而至极贱,万有不齐,其变千状,岂可言传?然其理之大纲,亦在有情、有力无力之间而已。 八字格局的名称,和高低贵贱无关。用神格局的高低总体判断在“有情无情、有力无力”。 如正官佩印,不如透财,而四柱带伤,反推佩印。故甲透酉官,透丁合壬,是谓合伤存官,遂成贵格,以其有情也。财忌比劫,而与煞作合,劫反为用。故甲生辰月,透戊成格,遇乙为劫,逢庚为煞,二者相合,皆得其用,遂成贵格,亦以其有情也。 正官格,配印是成格; 正官格,逢财生也是成格。 在这两种成格模式中,如果你单纯作个单项选择题,那么正官逢财生显然比正官生印要好。为什么?官逢财生,官就更旺,官就做得越大。满足了人的权力越大越好的欲望。 但是,如果命局中有病,救死为第一,人身不存,官贵何依?所以,如果正官格中见伤官克官,则救官第一,配印可以制伤,是败而复成。 这选择什么,套用一句气功宣传的话最合适,“有病治病,无病强身”。 壬丁甲○故甲透酉官,透丁合壬,是谓合伤存官,遂成贵格,以其有情也 ○酉○○官格,丁伤透,将害官,壬印合之,解除危机。 这叫合伤存官。有情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印对日主有情,二是印合伤官,合而有情。 当吉神遭遇伤害的时候,首先是消灭敌人。

财格,遭遇劫财。财被克夺,是为破格; 财格,遭遇七杀,杀泄财攻身,也是破格。 如果财格中所透劫财正好与煞成合,则劫不劫财,煞不攻身,这时候,原本劫夺财物的劫财,反而成了解除日主危机的大救星了。这就是有情的表现。 乙庚甲戊甲生辰月,透戊成格,遇乙为劫,逢庚为煞,二者相合,皆得其用,遂成贵格。 ○辰○○财格。透戊为财透,乙出来,将劫夺财。但命局见杀,杀会克身,杀的危害远远比劫财大。可是劫财却合了杀了,两得其用,杀不攻身,劫不夺财。 这也是有情的,由于劫财与杀合,二者之间互相作为夫妇牵制。对日主也是有情了。 以上强调的是“有情”,有情格局就大。 身强煞露而食神又旺,如乙生酉月,辛金透,丁火刚,秋木盛,三者皆备,极等之贵,以其有力也。官强财透,身逢禄刃,如丙生子月,癸水透,庚金露,而坐寅午,三者皆均,遂成大贵,亦以其有力也。 煞格,杀露出,表明杀栽根月令有力; 身强,说明坐禄旺长生或地支得局; 食神旺,坐禄旺长生等。 煞格,食神制煞是成格模式,身旺才能生食抗杀。三者力量均衡,终成大格。 丁辛乙○乙生酉月,辛金透,丁火刚,秋木盛,三者皆备,极等之贵,以其有力也。 巳酉卯寅杀格,杀旺、食神旺、身旺。三者均停。大贵。

子平真诠

《子平真诠》本义 黄大陆著 《子平真诠》一书,系清朝乾隆进士沈孝瞻所著。该书在《渊海子平》、《三命通汇》、《神峰通考》等命学经典的基础上,更为细致、规范地论述了取用定格和格局变化等系列法则,提高了推命技术的可操作性与准确率。这使该书成了当时人们争相传抄的命学秘典。后来有人推崇该书说:“此中旧籍,首推《滴天髓》与《子平真诠》二书,最为完备精审,后之言命学者,千言万语,不能越其范围,如江河日月,不可废者。” 民国时期的命学大师徐乐吾先生,一生著述颇丰,于命学贡献良多,对后世的影响也很大。他在其所著的《子平真诠评注》一书里,对《子平真诠》做过详细的诠释。万分可惜的是,在我看来,徐老先生的诠释在许多重要概念上,都或多或少地误解了《子平真诠》的本义,致使该书中的子平正宗大法变得面目全非了。 笔者专职为人推命已有十余年,每遇难题,辄恶钻命学旧籍,希望能够从中找到正确答案。2001年的秋天,当我仔细阅读《子平真诠》时,赫然发现了一件令人惊奇不已的事实,即:现代流行的命学书籍在许多重要概念上,诸如用神、忌神、喜神和格局等,几乎全部都偏离了《渊海子平》、《子平真诠》和《神峰通考》等命学经典的本义!也就是说,现代多数人所学习使用的推命方法,并不是古来流传的子平正宗大法! 谓与不信,请看下文。 《子平真诠》本义(1) 一、论用神 原文:八字用神,专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财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顺用之者也;杀伤枭刃,此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当顺则顺,当逆则逆,配合得宜,皆为贵格。 解读:如果我们将这段原文细读三遍,可能就会产生以下四个疑问: ⑴、取用神为什么要“专求月令”呢?翻开现代的命理书籍,也没见有谁强调这一点啊,反而有人批评这种取用神专求月令的做法,说这方法是呆板而迂腐的。到底是沈前辈患了老年痴呆症呢,还是我们后生辈不懂其中味呢? ⑵、文章不是刚开口说用神吗,怎么一句话没说完,又扯到格局上去了?现代的命理书上可都是把用神与格局分章说的,因为都说用神与格局不是一码事儿。可是沈氏这段话却将用神与格局混为一谈,这肯定不是沈前辈头疼发烧说胡话,一定是别有原因!我们再找《渊海子平》、《神峰通考》与《三命通汇》等经典看看,更加令人叫晕的是,这些书上根本就没有专门论述用神的章节!都说用神是命学头等重要的概念,是推命的第一要义,可是这几本命学经典怎么就没有把它当一回事呢?这几本书上倒是用了大量章节来论述格局,难道古人讲

子平真诠(原文)

子平真诠清?沈孝瞻

目录 《子平真诠》原序 (4) 凡例 (4) 一.论十干十二支 (5) 二、论阴阳生克 (5) 三、论阴阳生死 (6) 四、论十干配合性情 (6) 五、论十干合而不合 (7) 六、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7) 七、论刑冲会合解法 (8) 八、论用神 (8) 九、论用神成败救应 (9) 十、论用神变化 (9) 十一、论用神纯杂.......................................................... 1..0 十二、论用神格局高低..................................................... 1..0 十三、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1..1... 十五、论相神紧要.......................................................... 1..1 十六、论杂气如何取用...................................................... 1..2 十七、论墓库刑冲之说...................................................... 1..3 十八、论四吉神能破格...................................................... 1..3 十九、论四凶神能成格...................................................... 1..3 二十、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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