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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实施细则

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实施细则
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实施细则

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渝府发[2000]76号)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基本概念

1.1基准地价。基准地价是城镇土地分区域、分用途测算出的平均价格(含土地出让金),是政府的宏观调控价格,也是土寺估价及有关部门制定各种土地费(税)的政策依据,不是具体收费标准。

1.2公示地价。公示地价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所有者权益中国家应收部分(土地出让金)价格和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收益价格。

1.3土地还原率。土地还原率是用以将土地纯收益还原为土地价格的得率(或比率)。制定本次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土地还原率r=0.0873。

1.4土地级别。土地级别是根据城镇土地自然和经济属性而划分出的土地等级序列。重庆市城镇土地级别另行公布。

宗地级别不确定时,可参照宗地周围土地级别确定。

1.5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土地使用者有偿使用国有土地应向国家缴纳的费用。

有偿使用费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租赁金、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股权权益等。

1.6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向土地使用者收取的费用。

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征地或拆迁、土地整治开发费用。

1.7土地租赁金。土地租赁金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租赁方式有偿供应给使用者时,使用者按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赂国家支付的有偿使用费。1.8土地收益。指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增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经批准不办理出让手续,转让者需向国家缴纳的费用。划拨土地使用权每转让一次征收一次土地收益。

1.9土地出让综合价金。土地出让综合价金包括土地取得费(征地费或拆迁安置

费)、土地整治开发费和土地出让金。

2、土地用途分类

重庆市国有土寺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将土地用途分为商服业、住宅、工业三种用地类型。

2.1商服业用地包括:商业服务业、旅游业和金融保险业用地。

加油站、招待所、经营性墓地、经营性市场等用地的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参照商服业用地执行。

2.2住宅用地包括:指供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

2.3工业用地包括:工业、仓储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绿化、文化体育、科研设计、教育、医卫、铁路、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其他交通等的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可以参照工业用地执行。

2.4各用地类型的具体含义参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3、年限修正

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使用年限统一为50年。当实际使用年限不是50年时,应对基准地价和楼面价出让金作年限修正。年限修正系数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

u——年限修正系数

r——土地还原率0.0873

n——实际使用年限

4、基准地价的应用

本次基准地价的内涵为50年期城镇熟地[成熟度: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场地)],容积率为1的平均价格。运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具体宗地地价评估时,应根据宗地实际情况进行宗地成熟度、容积率、区域和个别因素、土地使用权类型及年限修正。综合用途的宗地价格评估时,应按各用途基准地价分摊土地面积加权后修正。运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地价的公式为:

评估地价=基准地价×[1+(成熟度修正系数)+(区域和个别因素修正系数)+(土地使用权类型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年限修正系数×期日修正系数

4.1成熟度修正系数:成熟度是指宗地内的实际开发程度。当宗地内的实际开发程度不是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场地)时,应进行成熟度修正,成熟度修正最大浮度不得超过±30%,成熟度修正系数见附表一。

4.2基准地价是一个区域的平均价格。运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具体宗地地价评估时,应根据宗地所处区域和宗地具体条件进行区域和个别因素修正。区域和个别因素修正系数另行公布。

4.3容积率修正系数:容积率是宗地建筑面积与土地面积的比率,反应宗地的利用强度。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容积率设定为1,当容积率小于1时,按1计算;当容积率大于1时,应进行容积率修正。容积率修正系数见附表二。

4.4土地使用权类型修正系数: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利用基准地价进行地价评估时,应作土地使用权类型修正。土地使用权类型修正系数见附表三。

4.5期日修正系数: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基准日为二○○○年八月二十日。宗地评估基准日不是二○○○年八月二十日时,应根据地价指数进行期日修正。地价指数另行公布。地价指数公布前,可暂不修正。

4.6写字楼、高级商务大楼、高级公寓(含星级式公寓)等用地类型的基准地价1级至9级按商服业用地基准地价下浮30%确定,10级至15级按商服业用地基准地价下浮15%确定,16级至20级按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确定。

5、公示地价的应用

5.1写字楼、高级商务大楼、高级公寓(含星级式公寓)等用地类型的公示地价1级至14级按商服业用地公示地价下浮20%确定,15级至20级按住宅用地公示地价确定。

5.2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测算方法1的应用。

5.2.1“宗地价格”为宗地假设开发程度为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条件下的土地评估确认价格。

5.2.2宗地有偿使用的土地评估由市或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委

托或指定的机构进行。其中由市政府审批的土地出让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评估,其他土地出让由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评估。

5.2.3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测算方法1主要适用于企业改制、土地级别不明确、招标拍卖出让底价的测算及建筑规划设计方案未明确或难以明确的宗地的土地出让金测算。

5.3重庆市国有土地出让金测算方法2的应用。

5.3.1楼层出让金标准是根据测算对象的建筑面积分楼层测算出让金的标准。楼层修正系数见附表四。

5.3.2因旧城改造需拆迁安置补偿就地还房的,应先在总建筑面积与建筑占地中扣除还房部份,剩余部份按规定计算计价面积(即按栋或单位还房,不考虑还房的楼层)。

5.3.3重庆市国有土地出让金测算方法2主要适用于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已明确的宗地土地出让金测算。

5.4高新技术产业用地系指经市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高新技术产业用地。

5.5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征收土地收益额为土地出让金与土地收益系数的乘积。测算基数土地出让金1级至5级上浮10%-20%,6级至9级不得下浮。

5.6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或增加容积率,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补交土地收益标准收取土地收益金。在宗地出让中原划拨的土地,因改变用途等原因,应补交土地出让金。

5.7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补交土地收益,转让行为发生在2000年11月1日前的,按本细则执行,转让行为发生在2000年11月1日前的,按原规定执行。

5.8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成本费用由承租者承担)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a=A*(r/(1-1/(1+r)*50))

其中:

a——年租金

A——按出让方式测算的50年期土地出让金

R——土地还原率

5.9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成本费用不由承租者承担)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a=A*(r/(1-1/(1+r)*50))

其中:

a——年租金

A——50年期土地评估价格

R——土地还原率

5.10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补交土地收益标准可参照附表五执行。各地可根据宗地的具体条件下浮10-20%。

5.1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按月补交土地的收益(下足一月按一个月计收)按下列公式测算:

a&yh;=a/12

其中:

a’——月补交土地收益

a——年补交土地收益

6、本实施细测的实施

6.1本实施细则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解释。

6.2本实施细则至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一:成熟度修正系数

土地开发程序修正系数

三通一平(路&dh;水&dh;电&dh;平场) 0

缺平整场地 -0.12 ~ -0.15

缺通路 -0.12 ~ - 0.15

缺通上水 -0.05 ~ -0.07

缺通下水 -0.05 ~ -0.07

缺通电 -0.10 ~ -0.12

通气 +0.06 ~ +0.08

通讯 +0.04 ~ +0.06

注:成熟度修正系数之和不超过30%

附表二: 容积率修正系数

容积率修正系数

1.0 1.00

1.5 1.25

2.0 1.50

2.5 1.70

3.0 1.88

3.5 2.05

4.0 2.21

4.5 2.31

5.0 2.40

5.5 2.48

6.0 2.56

6.5 2.63

7.0 2.69

7.5 2.75

8.0 2.81

8.5 2.86

9.0 2.91

9.5 2.96

≥10.0 3.00

附表三:土地使用权类型修正系数

土地使用权类型修正系数

出让土地使用权 0

租赁土地使用权 -0.10~ -0.20

划拨土地使用权 -0.25~ -0.35

附表四:楼层修正系数

楼层\系数\用途商服业住宅工业

负层 0.8-0.9 0.4 0.4

平街层 1.0 1.0 1.0

2-4 1.0-0.8 1.0 1.0-0.8

5-6 0.7-0.5 1.0 0.4

7-8 0.4 1.0 0.2

9-12 0.4 0.8 0.1

13-18 0.4 0.6 0.1

18层以上 0.2 0.5 0.1

附表五: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补交土地收益标准(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用途商服业住宅工业

1-3 320-126 78-30.7 82-32.3

4-6 95-83 27.4-21.6 30.1-24.8

7-9 61-48 17.8-13.1 20.8-14

10-11 40-31 10.8-8.8 11.1-8.7

12-13 16-8 6.7-5.0 6.0-4.2

14-15 5-3 3.6-2.1 2.7-2.0

16-18 2.5-1.5 1.8-1.2 1.7-1.0

19-20 1.2-1.0 1.0-0.8 0.8-0.6

章丘市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技术报告终稿

章丘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 章丘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6月

目录 第一部分概述 1.1城市概况 (1) 1.2章丘市土地市场状况 (5) 1.3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背景 (6) 1.4总体要求 (6) 1.5主要依据 (7) 1.6工作内容 (7) 1.7更新的基本原则 (8) 1.8技术路线 (9) 1.9提交成果 (10) 1.10工作程序 (10) 1.11技术方法 (11) 第二部分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 2.1土地级别更新 (13) 2.2城区基准地价更新 (28) 2.3城区基准地价修正系数体系更新 (43) 第三部分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 3.1土地级别更新 (58) 3.1.1圣井办事处驻地土地级别更新 (58) 3.1.1.1定级因素及权重 (58) 3.1.1.2定级因素分值计算 (58) 3.1.1.3土地级别划分 (63) 3.1.2其他乡镇土地级别更新 (63) 3.2基准地价的评估 (64) 3.3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65) 第四部分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应用 4.1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应用 (73) 4.2应用基准地价应注意的问题 (73)

第一部分概述 1.1城市概况 1.1.1地理位置 章丘市位于山东省中部,泰山东北,黄河南岸。西邻历城区,东连淄博市,南交泰安,莱芜市,东北与邹平县接壤,西北隔黄河与济阳相望,总面积1855平方公里。地势南高北低,海拔高度50-500米,处中纬度,东经117°1′-117°35′,北纬36°25′-37°09′。至2006年底,全市共辖14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1035个自然村,人口99.9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5.98万人。 1.1.2历史沿革 商代,东北部为蒲姑国,西部为谭国(都城今龙山镇城子崖)。战国属齐。秦属济北郡。汉属青州部济南郡。汉景帝四年(前153年)置县称阳丘(治今绣惠镇回村)。东汉中部为阳丘县,北部为猇县、菅县,南部为土鼓县。后阳丘、土鼓县并入东朝阳县。南北朝宋时改东朝阳县为朝阳县。北齐废朝阳县置高唐县。北齐天保七年(556年)高唐县迁治女郎山(章丘山)南建城。隋开皇十六年(596年)改为章丘县。唐贞观元年(627年)属河南道齐州济南郡。宋、金属济南府。元属山东东路西南道济南路总管府。明、清属济南府。民国初属岱北道。1914年改属济南府。1945年8月划章丘西北部、历城县东部为章历县,其余为章丘县,属泰山专区。1950年4月两县划归淄博专区。1953年9月章历县并入章丘县,属泰安专区。1958年8月县治迁明水,11月属济南市。1961年5月归泰安专区。1979年1月复属济南市。1992年8月撤章丘县设章丘市(县级,山东省辖,济南市代管)。 1.1.3自然条件 1.1.3.1地势、地貌 章丘市地处泰沂山脉北麓与黄河之间。自南而北为山地、丘陵、平原,分别占全市总面积的30.8%、25.9%、43.3%。在地质构造上,南部属鲁西隆起,北部属济阳凹陷。地质构造形式普遍为单斜岩,以块断为主,褶皱少见,岩层走向北西60°,倾向北东30°,倾角7°-13°。 1.1.3.2气候、水文 市域处中纬度,属暖温带季风区中的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春季干旱多风,夏季雨量集中,秋季温和凉爽,冬季雪少干冷。历年平均日照2647.6小时,平均气温为12.8℃。降雨量多年平均为600.8毫米,平均无霜期为192天。 河流大部属小清河水系,东南部少数属大汶河水系。共有河流7条,其中外流河2条:黄河,为西北界河,西南东北流向,境内长度27.08公里;小清河,位于西北部,西南东北流向,境内长度18.8公里,流域面积1651.6平方公里,年均径流量7.77亿立方米。内陆河4条:绣江河,源于明水百脉泉,境内长32.8公里,流域面积667.9平方公里;西巴漏河,在中南部,南北流向,属季节河,境内长68.8公里;东巴漏河,在东南部,东南西北流向,属季节河,境内长34.4公里;漯河,境内长28公里。 湖泊有白云湖,位于西北部白云湖镇,总面积17.4平方公里,水面积7.5平方公里,水深1~3米。芽庄湖,总面积5.38平方公里,水面积2.17平方公里,水深1.9米,最深处2.4米。 1.1.4社会经济 2006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66.8亿元,比上年增长22.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8亿元,增长19.3%;第二产业增加值141.9亿元,增长24.5%;第三产业增加值89.1亿元,增长20.4%。三次产业结构为13.4:53.2:33.4。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6769元,增长21.9%。 2006年完成税收15.18亿元比上年增长25.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全部国有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下同)实现利税43.2亿元,比上年增长24.6%,其中实现利润24.8

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

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2486 号有关区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渝府200279 号),我局拟定了《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二○○二年七月九日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渝府200279 号)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1.基本概念1.1 基准地价。基准地价是城镇土地分区域、分用途测算出的平均价格(含土地出让金),是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也是土地估价及有关部门制定各种土地费(税)政策的依据,不是具体收费标准。 1.2 土地级别。土地级别是根据城镇土地自然和经济属性而划分出的土地等级序列。重庆市城镇土地级别另行分布。宗地级别不明确时,可参照宗地周围土地级别确定。 1.3 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土地使用者应向政府缴纳的款项。 1.4 土地收益。土地收益是指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批准可以不办理出让手续的,转让者需向国家缴纳的费用。 1.5 土地还原率。土地还原率是用以将土地纯收益还原为土地价格的利率(或比率)。制定本次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土地还原率为0.0585。 2.本次调整的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适用区域范围: 2.1 东起铜锣山,西至中梁山,北起井口、人和、唐家沱,南至小南海、钩鱼咀、道角区域内的土地。 2.2 北部新区范围内的土地。2.3 渝北区回兴街道、双凤桥街道、双龙湖街道。 2.4 巴南区鱼洞街道。 3.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巴南区、渝北区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的土地级别按渝国土房管发2002252 号文件颁布的土地级别上调一个级别执行,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仍按渝府发200276 号执行。北碚区的天生街道、朝阳街道、龙凤桥镇、北温泉镇、童家溪镇按渝国土房管发2002252 号文件颁布的土地级别上调两个级别,其他区域上调一个级别执行。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仍按渝府发200076 号执行。 4.土地用途分类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将土地用途分为商业、住宅、工业三种用地类型。 4.1 商业用地包括:一般商业、金融保险业、餐饮旅馆业和其他商业建筑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4.1.1 一般商业包括: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4.1.2 金融保险用地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期货、信用社等用地。 4.1.3 餐饮旅馆业用地包括:饭店、餐厅、酒吧、宾馆、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及其相应的附属设施用地。 4.1.4 其他商业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旅行社、运动保健休闲设施、夜总会、歌舞厅、俱乐部、高尔夫球场、加油站、洗车场、洗染店、维修网点、照相、理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4.1.5 旅游业、加汽站、经营性墓地、车库、经营性露天停车场等用地的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参照商业用地执行。 4.2 住宅用地包括:指供居住用的各类房屋用地。 4.3 工业用地包括:一般工业用地、采矿地和仓储用地。 4.3.1 一般工业用地指工业生产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4.3.2 采矿地指采矿、采石、采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4.3.3 仓储用地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及期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4.4 公用设施用地的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参照工业用地执行。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和瞻仰景观休闲用地。4.4.1 公用基础设施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然、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等用地。4.4.2 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包括名胜古迹、革命遗址、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等。 4.5 公共建筑用地的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参照工业用地执行。公共建筑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科研设计用地、文体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慈善用地。4. 5.1 机关团体用地包括:国家机关、经批

土地评估项目实施方案.doc

七、评估项目实施方案 郑州市市国土资源局为了规范本级协议土地出让和划拨土地宗地评估行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我公司拟投标,为了规范入围后我公司参与的具体宗地评估项目的评估行为,按时、保质完成具体宗地评估业务,保证我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科学、合理,且符合郑州市和具体估价对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机构人员组织、业务流程及岗位职责 我公司具备从事河南省范围内的土地评估业务的资质的机构,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涉及土地出让、转让、土地划拨、企业改制等地价评估工作。另外,除了日常的宗地评估外,本公司还承担着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企业改制项目等,本公司目前已经充分掌握了河南省大部分地区的土地、房地产交易资料,对河南省土地市场的现状特点、发展规律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本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评估项目的负责人和土地估价师均是长期从事宗地地价评估的专职资深注册土地估价师,从事过大量土地出让、转让、划拨、企业改制项目的评估工作,不但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而且对河南省,尤其是郑州市涉及土地出让、转让、土地划拨的有关政策、办理流程有充分的了解,完全有能力为委托方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根据项目特点,本公司拟安排公司总经理徐进兰为总负责人,孙建伟作为项目负责人,组织、协调具体评估工作。另抽调多名丰富经验的土地估价师成立两个项目小组,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详见

下表)。 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 本公司宗地评估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CB/T18507—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土地管理局第1号)及委托方提供的有关估价对象的资料(包括规划设计资料、宗地图及出让前置条件和配套保障性住房的文件、委托评估约定书等)受理业务,之后进入估价程序到完成估价报告,主要经过以下步骤: 1、明确评估的基本事项。内容主要包括估价对象(权属、用途、面积等)、估价目的、基准日、价格类型、估价日期等。 2、拟定估价作业计划; 3、收集资料,实地踏勘,分析整理相关资料,商讨估价技术方法; 4、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确定相关的技术参数,确定试算价格;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基准地价修正、成本逼近)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转载“评估师信息网”网页) 第一部分总述 一、估价项目名称 ***评估师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9a1556883.html,***先生抵押土地使用权价格估价。 二、委托估价方 委托估价方:***评估师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9a1556883.html,***先生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xxxx号 联系人:***评估师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9a1556883.html,*** 联系电话:0757-833xxxxxx 三、受托估价方 委托单位:佛山市XXX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佛山市 执业范围:佛山市范围执业 注册号:C------佛10 资格证书获得时间:2002年12月 四、估价目的 为委托估价方***评估师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9a1556883.html,***先生用土地使用权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提供参考价值。 五、估价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关于公布佛山市区国有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佛府[2002]70号); (4)《关于印发<佛山市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管理规定>的通知》(佛府[2001]023号); (5)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其他法规、文件。 (二)有关技术标准 (6)新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01)及其附录《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 (7)《佛山市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应用指南》(佛山市国土资源局); (三)其他 (8)《佛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9)《佛山市统计年鉴》; (10)《佛山市土地资源》; (11)委托估价方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12)估价人员现场勘查、调查、收集的相关资料。 六、估价基准日 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七、估价日期 二○○四年九月二日到二○○四年九月五日。 八、地价定义

重庆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标准研究与实践

重庆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标准研究与实践 摘要:研究目的:为重庆市新一轮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中数据库的建设建立数据库标准,为此次工作的数据库建设提供指导,统一工作成果,为今后基准地价管理信息化打下基础。研究方法:参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定级规程》和相关地理信息标准化的要求,密切结合实际,广泛征求意见。研究结果:建立了一个对数据库的基本内容、分类体系、信息编码、要素分层定义、属性数据结构设计、数据交换格式、元数据标准等进行规定的重庆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标准。研究结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数据库标准化是一个系统的工作过程,数据库标准的建立将对规范、深化重庆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调整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关键词:重庆市;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数据库标准 Abstract:The purpose of the study is to build the standard for constructing the database in the new round of Chongqing urban land grading and standard land price update work, provide guidance for the constructing the database and unify the work product. It is also the foundation of informationization in the later work of land value management. The requirements of Regulation for gradation and classification on urban land, Regulations for valuation urban land and related geography information standards were referenced; a lot of advices were accepted according to the reality. The standard for Chongqing urban land grading and standard land price update database were constituted, in which, such as basic content, classification system, information encoding, data layering, definition of attribute data structure, metadata was prescribed. Urban land grading and standard land price update database standardization is a systemic work process, new requirements on Chongqing urban land grading and standard land price update work emerged after database standard had been set up. Keywords: Chongqing; land grading; standard land price; database standard 1 引言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对土地使用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城镇土地定级估价作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基础,具有突出的地位和突出的作用。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评定城镇土地质量等级和基准地价已经成为当前和未来土地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但由于土地的自然性、社会性、区域性、多源性等特点,土地定级估价具有工作量大、数学计算多、实时更新、数据类型复杂等特点。 2011年,重庆市启动了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1],并且制定了工作的实施方案[1],以适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土地市场管理的客观要求,保证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的现势性、指导性,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就是建立全市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数据库,但2002年7月1日实施的《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

基准地价工作方案

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这项工作目的在于全面掌握城区土地质量和利用状况,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建立科学合理的基准地价体系,从而推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合理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正常交易,为征收土地税费,制订土地利用计划、规划,发挥级差地租的经济杠杆作用提供依据,也为推行土地招标拍卖、整理储备、实行基准地价公示制度和基准地价平衡与更新制度奠定基础。 二、对象与范围 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土地定级估价的对象是“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土地定级估价应“以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整体为单位进行,城镇附近的独立工矿等用地也可一起进行评定”。本次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是以现状镇区的范围为基础,并考虑到城镇发展的趋势,确定本次工作的评估的范围。 三、基准地价内涵与期日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在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和设定容积率条件下,对现状利用条件及现状开发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分别评估在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 此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基准日是2015年01月01日。 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商业、住宅用地平均为“六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暖,宗地内场地平整),工业用地平均为“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

水,宗地内场地平整)。 法定土地使用权最高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四、技术路线

东明县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

东明县建制镇土地级别 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2017年东明县建制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 更新报告 东明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工作报告 (1) 第一节工作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工作步骤······················································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工作结果······················································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经验体会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部分技术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资料调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工作底图数据收集与整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资料调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土地定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土地定级的基本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定级因素、因子体系的建立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土地定级因素整理与分析量化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土地级别划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基准地价更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基准地价更新评估的主要步骤 ··························错误!未定义书签。

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

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 篇一:XX年泉港基准地价工作方案(正) 泉港区XX年 基准地价修编工作方案 厦门均和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三月 泉港区XX年基准地价修编 工作方案 一、我司的作业优势 厦门均和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创建于1997年,是福建省最高级别的大型综合性评估机构。公司拥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土地估价资质》(全国执业、原A级)、财政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全国执业)、国家发改委颁发的《甲级价格评估资质》、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甲级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颁发的《二级房地产经纪资质》。并于XX年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成为全国率先全面通过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估价国际认证的综合型国家级评估咨询机构。 公司现拥有60多名高素质的专业执业人员,其中:90%以上人员具有硕士、本科学位,70%以上人员具有中高级专

业技术职称。其中:国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25人,注册土地估价师21人,注册资产评估师11人,造价工程师6人,价格鉴证师5人。此外公司还拥有兼职评估师几十人,并拥有多名土建工程类、机械设备类、财务会计类、金融法律类专业资深人士组成的专家顾问委员会,形成一支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工作团队。 在基准地价评估方面,公司先后参与泉州市泉港区、龙海市、晋江市基准地价地价修编工作;公司有多位估价师曾参与福建省多个地市的基准地价修编工作,且公司前后数次接触地价标准的应用,我司还专门成立基准地价工作小组,专职从事基准地价工作,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参与本次基准地价修编工作。 二、新一轮基准地价的特点 本轮基准地价修编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城镇土地级别的调整、基准地价的修编(包括地上和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两部分(必选),以及相 关专题的研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XX),物权法明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因此,研究制定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提上了议事日程。省九地市城

基准地价报告

基准地价调查技术报告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在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和设定容积率下,对现状利用条件及开发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在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年限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一、基准地价的评估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准备工作:主要有编写基准地价评估任务书,制定基准地价调查表和工作表、准备工作底图,确定基准地价评估区域。 (二)、土地调查与整理: 1、资料调查与整理: (1)土地定级成果资料:包括土地级别图、土地定级报告、土地估价定级成果的资料。 (2)土地利用收益资料:包括土地利用效益资料,资金利用效益资料,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劳动力标准等。 (3)地租、地价资料: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资料,土地征用补偿,安置补助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资料,以地换房资料,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标准等。 (4)影响地价的因素资料:有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 (5)其他资料:历史地价资料,土地开发经营的政策法规、条例、规定,有关土地房屋的税收种类,税率等,城镇规划有关资料。 2、资料调查的一般要求: (1)调查、收集到有关的地价资料按实地工作位置标注到地图上。 (2)调查以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为单位进行(本次实习以上庄村、前庄村为一均质地域)。 (3)样本抽查采用分类不等比调查。 (4)样本要有代表性。 (5)样本分布要均匀。 (6)调查样本每级应不少于30个。 (7)所选样本能同时获得地价利用或利用收益和相对应的土地条件资料。 (8)土地利用收益资料应不少于近期两年的数据。

(9)以人民币为单位,准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10)调查资料必须填入相应的调查表格或记录手簿。 3、样本资料整理: (1)样本剔除,剔除不符合本次实习要求的资料。 (2)样本资料归类。 (三)基准地价评估: 1、利用级差收益侧算法。 2、利用土地交易资料估算基准地价。 (四)基准地价确定: 1、以一种方法测算城镇基准地价的,用该种方法确定该均质地域范围内的商业、住宅、工业用途的基准地价为城镇基准地价。 2、以两种方法测算城镇用途基准地价的,应以均质地域为单位,用不同的测算结果,根据当地土地市场和地价水平确定。 3、以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根据不同方法的评估结果,土地市场状况等。以其中最符合市场行情的一种方法结果为标准。 (五)编制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表采用替代原理,建立基准地价,宗地地价及其影响因素之间的相关关系,编制出基准地价在不同因素条件下修正为宗地地价的系数体系。 (六)成果检验: 对测定的成果按《规程》或本地具体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二、调查结果报告: 经过我们第四组全体成员对调查区域的调查,结合本地情况和具体的实际资料综合分析得出,该区域的土地地价和相关情况: 该区位于兰州市安宁区,是一个典型的城中村,我组主要调查的是上庄村和前庄村。该区域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平均人均耕地为0.38亩。该区主要进行集约型农业生产,大部分耕地用于蔬菜生产。1997年市政府对该区进行土地征用,以6.9万元/亩的价格进行耕地补偿。2005年后又进行第二次土地征用,耕地补偿为14.8万元/亩,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649元/㎡。实行以房换房的拆迁

X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技术方案和工作流程

XX市X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X镇、XXX镇城镇基准地价 技术方案与工作流程 XXXXXXXXXX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0月16日

目录 一、项目区概况 (1) (一)XX市概况 (1) (二)项目区概况 (2) (三)经济发展水平 (4) 二、基准地价范围 (8) 三、工作任务 (8) 四、工作和技术依据 (9) 五、项目开展时间计划安排及工作流程 (11) 六、技术路线 (12) (一)土地定级 (12) (二)基准地价评估 (12) 七、技术操作流程和方法 (13) (一)外业资料调查 (13) (二)土地定级的技术程序与方法 (16) (三)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程序与方法 (17) 八、项目质量保障措施 (18) (一)领导组织保障 (18) (二)本单位工作保障措施 (18) (三)质量保证体系及后续服务保障措施 (19) 九、项目完成后提交成果内容 (20) (一)文字成果 (20) (二)图件成果 (20) (三)表格成果 (21) (四)项目原始资料及中间成果 (21)

一、项目区概况 (一)XX市概况 XX市属四川省成都市,位于成都市区北郊,与德阳市什邡、广汉交界,与成都市新都、郫县、都江堰接壤,与阿坝汶川、茂县为邻。1993年12月撤县设市。XX城区距离成都市区19公里,素有“蜀汉名区”、“天府金盆”美誉,人口80.53万人,面积1421平方公里。 1 、自然地理: XX境内地貌类型大体属四川盆地亚热带湿润气候区的“盆地北部区”,全年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和生物资源丰富。XX属于四川盆地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有国家级白水河森林保护区,有大熊猫、金丝猴等动植物,气候温和湿润,年均气温15.7℃,森林覆盖率50.1%,全年空气质量合格天数在95%以上,工业废水排放量达标率100%,工业烟尘排放量达标率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82.3%,社会治安良好,是成都近郊重要的生态宜居城市。 2 、经济发展: XX紧紧围绕成都市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开放型区域中心和国际化城市重大部署,深入推进“四二一一”发展战略,实现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2012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3.09亿元,同比增长13.6%;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06亿元,同比增长27.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62亿元,同比增长12.2%;固定资产投资195.8亿元,同比增长14.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29元,同比增长1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793元,同比增长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项目名称:贵阳环宇进口汽车修配厂因办理土地出让 金涉及的位于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 2002-151号商住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 评估 受托估价单位:************咨询有限公司 土地估价报告编号:*****(2010)评字第029号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编号:*****(2010)技字第029号 提交估价报告日期: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关键词:贵阳市、补缴土地出让金、贵州东信恒业咨询有限公司、2010年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第一部分总述 一、估价项目名称 贵州中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补缴土地出让金涉及的位于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2002-151号商住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单位名称:贵阳环宇进口汽车修配厂 单位住所:三桥南路131号 法定代表人:***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三、受托估价方 机构名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世纪商务城****室 资质注册号:B2010520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联系电话:0851- 机构传真:0851-********* 邮政编码:550001 四、估价目的 贵州中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补缴土地出让金目的的需要,为了解其土地使用权价值,特委托我公司对位于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2002-151号商住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进行合理、公正之价值评估,为其进行补缴出让金提供

参考依据。 五、估价依据 (一)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当前土地登记和城镇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0]105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 号)。 (二)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通知文件 1、贵州省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2、2007年8月公布的《关于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 地价的通知》。 (三)有关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01) 。 (四)其他资料 1、《土地价格评估委托书》; 2、2010补第011号《补缴土地出让金公文处理签》; 3、筑预登[2006]字第035号、036号《贵阳市土地使用权预登记证》; 4、《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2006 年1月); 5、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 6、估价人员现场勘察、调查、收集的相关资料。 六、估价基准日 2010年10月25日

岳阳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报告

目录 第一章岳阳市城区基准地价成果更新概述 (1) 第一节岳阳市概况 (1) 第二节原基准地价成果分析 (2) 第三节岳阳市地产市场分析及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必要性 (4) 第二章基准地价成果更新方法 (7) 第一节基准地价成果更新的理论基础和原则方法 (7) 第二节资料的收集、调查与整理 (14) 第三章基准地价评估与测算 (21) 第一节基准地价内涵及表达方式 (21) 第二节基准地价更新评估 (25) 第四章土地级别划分与基准地价确定 (46) 第一节土地级别调整 (46) 第二节基准地价的确定 (53) 第五章宗地地价修正体系 (57) 第一节宗地地价修正体系概述 (57) 第二节区域因素修正 (58) 第三节个别因素修正 (83) 第四节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地价 (91) 第五节岳阳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分析 (93) 第六章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特点及应用 (97) 第一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内容及特点 (97) 第二节基准地价成果应用建议 (98) 第七章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 (103) 第一节建立的必要性和总体目标 (103) 第二节标准宗地 (105)

第一章岳阳市城区基准地价成果更新概述 第一节岳阳市概况 一、岳阳市概况 岳阳市位于湖南省东北部,长江中游南岸,湘、鄂、赣三省交界处,素称“湘北门户”。地理坐标为东经112o18′31″—114o09′06″,北纬28o25′33″—29o52′30″。东临江西九江、宜春,西频益阳,北望湖北荆州、咸宁,南接长沙。市境南北长157公里,东西宽177公里,土地总面积1.4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7.05%。 岳阳夏商为三苗国地,春秋属楚,三国时修巴邱邸阁城,公元291年始为州郡治所。现为湖南省辖市,辖岳阳、平江、华容、湘阴四县,汩罗、临湘两市和岳阳楼、君山、云溪三行政区及屈原管理区、岳阳经济开发区与南湖度假区。全市总人口542.94万,其中城镇244.32万,占45%。 二、主要自然资源条件 岳阳市地处东洞庭湖平原和幕阜山区,地势东高西低,呈阶梯状向洞庭湖倾斜,以丘陵和平原为主,山地、丘陵、岗地、平原和水面兼备,物产丰富,素有“鱼米之乡”之美称。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特点是:严寒期短,无霜期长,光照充足,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6.4℃—17℃,最高39.7—40.4℃,最低零下11.8℃—18.1℃。年均降水量1233.9—1498.4毫米,年均日照1740—1850.9小时。境内水资源特优,除洞庭湖外,有东湖、横岑湖等内湖165个,江河除长江、湘江、资水外,有汩罗江、新墙河等大小河流315条,湖泊众多,水源充足,素称“洞庭水乡”。矿产有铅、锌、铜、金、白云石、花岗岩等40余种资源供采。岳阳名胜景点丰富,有岳阳楼古城区、洞庭湖水上浏览区,君山岛景区,汩罗江屈原纪念地,平江起义革命纪念地,张谷英民俗村等240多处,尤以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名扬海内外,为国家风景名胜重点旅游区。 三、主要社会经济条件 2007年末,全市完成国内总值915.84亿元,比上年增长15.2%,人均16868元。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9.3%、48.6%、和32.1%,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全年完成工业增加值444.63亿元,农业增加值176.84亿元,社会固定资产

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地价评估和价款测算细则(试行)

附件 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供应地价评估和价款测算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地价评估和价款测算行为,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实施办法》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土地供应的相关规定、规程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庆市主城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土部门”)拟定土地供应方案涉及的地价评估和价款测算,以及土地出让后增加土地面积或建筑面积、改变土地利用条件、发生土地增值等情况需要补缴地价款的评估及价款测算。 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国土部门应根据本细则制定本行政区的实施办法。

第二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第一节基本原则 第三条国土部门应委托具备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按照国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程标准、技术规范,根据拟出让宗地的空间位置、土地面积、规划用途、规划建筑面积、出让年期等条件,选取合适的评估方法并结合土地市场情况评估拟出让土地市场参考价。 第四条国土部门或土地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以评估的市场参考价为重要参考依据,统筹考虑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市场运行情况,集体决策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 土地出让起始价不得低于拟出让土地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工业用地的出让起始价不得低于国家及重庆市规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第二节评估技术要求 第五条土地评估机构除遵循《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等技术规定、标准规范外,还应符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本细则等重庆市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评估居住用地,应优先选用市场比较法、剩余法;评估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应优先选用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

新密基准地价技术方案

新密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方案 一、基准地价更新的目的与意义 新密市首次基准地价评估1996年完成,一直沿用至今。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用地状况变化和基础设施的不断改进,土地级别发生了较大变化,原评估基准地价与现状有较大偏差。同时,基准地价是城市土地市场的指导性价格,是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手段,基准地价是否科学、价格水平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城镇发展的客观水平,直接影响新密市的经济发展,在不明了土地价格种类、表现形式、作用途径和内在关系的情况下,很难做出指导土地市场的正确决策。为了加强政府对城市土地市场的管理,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更有效配置,开展新密市市区土地价格调查,更新基准地价,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二、基准地价更新调查的内容 (一)定级资料收集与处理 商服繁华程度资料收集与调查: ①商业服务业中心的数量、位置、范围 ②商服中心的商店总数、经营项目、营业额、利润额、占地面积、营业面积等; ③商业功能种类数,商服中心功能完备率、专业商店数及商服建筑物的建筑密度及楼层数等数据。 ④依据资料收集情况,对各商服中心进行实地补充或全面调查。 2.交通条件资料的收集与调查 ①与道路状况有关的道路网分布、道路类型、级别标准、车流量、道路长度及宽度等数据;

②与公共交通状况有关的公交线路、站点分布、车流量及停靠次数等; ③与城镇间交通状况有关的交通类型 、设施规模及分布等。 ④依据资料收集情况对道路类型、宽度及车流量等按断面做补充调查,即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路段做断面,实地量测道路宽度,确定道路所属类型,测定在规定时段内此断面的车流量。 3.基本设施状况资料的收集与调查 基本设施包括电力、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电讯等基础设施和中小学、医院、诊所、体育场馆、文化馆(活动中心)、影剧院、邮局等公用服务设施。 ①基础设施的类型、数量、分布等状况; ②基础设施的技术水平、规模、级别等; ③基础设施的保证率、持续率和可靠率及区域服务的优劣。 ④公用服务设施类型、数量、分布等; ⑤公用服务设施的技术水平、规模、级别、服务水平和服务范围等; ⑥实地进行补充或全面调查。 4.环境条件资料的收集与调查 ①类污染状况、分布状况和环境质量指数等环境评价资料等; ②地形、地质、水文和气候等条件; ③公园、绿地的位置、面积; ④区域的地理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的优劣。 ⑤实地对环境条件资料进行补充调查。 5.社会、历史及人口资料的收集与调查 资料收集范围包括人口总数、行政区划、城镇发展过程等。 6.城镇规划资料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渝府发〔2007〕6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经2007年4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将调整我市城市建设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征收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一)都市区Ⅰ档范围内(面积约1061平方公里)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90元计征;都市区Ⅱ档范围内(面积约1676平方公里)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元计征;都市区Ⅲ档范围内(面积约2736平方公里)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0元计征。都市区地域分档界定详见附件。 (二)都市区外的地区,其配套费征收标准由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自行确定,原则上按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中心镇、一般镇3个档次划分,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配套费原则上不低于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90元计征。 二、使用范围 配套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教育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包括:城市主干道及其附属的桥涵、城市立交、隧道、消火栓、路灯、绿化、环卫设施、公交停车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中小学危房改造、“普九”义务教育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三、征收管理 本次配套费标准调整后,其管理模式、征收办法、减免政策仍按照《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都市区配套费申请部分缓交条件的起点额由现行的500万元调整为700万元。 经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村民在建制镇规划区内利用自用宅基地修建、改建自用住房的,以每人25平方米建筑面积免收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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