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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一: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规划课题的指导与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加强对课题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深入研究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努力为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服务,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第三条课题的申报立项,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有关政策相一致;

2.与本地区、本学科领域的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提倡前瞻性、独创性、可操作性;

3.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体现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的群众性。

第四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面向全国,接受来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及社会各界教育研究工作者,特别是高校广大教师申报的课题。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领导学会的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主要职责有:制定并发布规划指南和管理办法;组织课题申报、立项评审;学术咨询;重大课题、重点课题成果的鉴定和宣传推广;指导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的科研工作等。

第六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具体负责科研课题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委托各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以下称受委托单位)依照本办法对有关课题实施课题申报和课题管理。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

第八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指南每五年发布一次。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申报。评审在通知发布后四个月内进行。

第九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申报的课题按照申请人申报的类别立项,由学会学术委员会确定。

第十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除重大、重点课题外,均设立同类别的自筹经费课题。

第十一条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4.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5.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第十二条课题申请程序:

1.根据课题指南,结合本地区或单位教育实践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确定课题,按要求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五份;

2.申请人员的申请书由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报各自所在系统的高教学会、专业研究会,由其签署审核意见后集中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

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书。

4.自筹经费课题与资助经费课题评审时将分类进行,故申报时必须明确经费类别。凡申报资助经费课题的,申请经费数额要恰当,预算要合理。凡申报自筹经费的,经费预算一栏不填,出资单位或所在单位须在所在单位的意见栏内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5.明确课题完成时限。根据课题性质和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或论文为主要成果的应用研究、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研究等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需要一定周期的实验研究和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4年,最长不超过5年。

6.须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印制的规范的立项申请书(包括按原规格复印)可加另页。

7.课题申请者需交纳课题评审费每项100元。各学会、专业研究会秘书处在受理申报时先行代收,再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报送课题申请书时集中面交或寄交。

8.不按上述要求填写的,不予评审。

第十三条经评审同意立项的课题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颁发立项通知书,研究工作即可启动,同时通报受委托单位和推荐单位备案。

第四章管理

第十四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对全部课题负有管理职责,并指导受委托单位的管理工作。

课题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管理工作主要有评审立项、开题检查、日常管理、年度检查、中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结题等。

检查和抽查内容包括:队伍建设、档案、经常性活动、简报、成果转化等。

第十五条经费管理:

1.课题申报时须同时说明经费来源;

2.经费的筹集和使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以及本单位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课题组须书面报请所在单位同意后,

报受委托单位。受委托单位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备案:

1.变更课题主要负责人;

2.变更课题名称或研究内容做重大调整;

3.课题完成时间延期;

4.通讯地址、电话、联系人等情况变动。

第十七条凡违反国家法律及教育部、民政部有关规定者、有剽窃和弄虚作假行为者、与课题设计不符或学术质量低劣者、到期不能完成者,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撤销其课题。

第十八条课题研究工作完成时,应接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或受委托管理单位组织的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原则上重大课题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其他由受委托单位组织)。成果鉴定必备的文件有:开题报告、

研究工作(实验或调研)报告、成果主件及必要的附件、课题申请书复印件、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纳或在教育教学中应用推广情况介绍等。

第十九条鉴定一般采取通讯或会议两种方式。每个课题的鉴定专家一般为5至7人,并设一名组长。专家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或受委托单位指派,也可以由课题组聘请,但须经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或受委托单位批准。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

课题鉴定一般由课题组自行组织。

第二十条课题鉴定程序:

1.课题组向受委托单位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重大课题)提出鉴定申请;

2.准备好鉴定的必要文件(一式5-7份);

3.聘请鉴定专家或接受指派的鉴定专家,并将文件送交专家;

4.专家鉴定后送(邮寄)交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或受委托单位。以会议方式鉴定者,由专家组共同确定并由组长签署意见;以通讯方式鉴定者,各专家将鉴定寄交组长,组长根据多数人的看法签署意见后再上报。

第二十一条结题验收:

在专家鉴定的基础上,经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确认,发放《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证书》。

第二十二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将对结题的成果择优推荐相关报刊发表、报送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或在一定范围内推广。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提高教科研工作水平,规范和加强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保证教科研项目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建立教科研工作与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及服务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科研项目按其任务来源分为:纵向项目、横向项目、院级项目、学院专项研究项目和各级学会(协会)项目五类。 1.纵向项目:指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按计划下达的教科研项目,可分为以下三个级别: 国家级项目:指科技部、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局,以国家名义下达的项目以及其它可视同国家级的项目。 省、部级项目:指省科技厅、教育厅等省级厅、委、局以省上名义下达,或国家部、委、局直接下达的项目以及其它可视同省、部级的项目。 市、厅级项目:指市科委、经贸委、科技局等部门以市上名义下达,或省上厅、委、局直接下达,或国家部、委、局所属的司级部门下达的项目,以及其它可视同地市、厅级的项目。 2.横向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或与之合作研究的教科研项目,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 3.院级项目:指由学院科研基金资助的院内自选科研项目。 自选科研项目分为自然科学专项项目和人文社科专项项目两类。自然科学专项项目:指对自然界物质的各种类型、状态、规律属性及运动形式开展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的项目。人文社科专项项目:指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管理科学方面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调查与决策研究的项目。

4.学院专项研究项目:指为了增强学院发展实力、增强专业发展能力、推动产学研合作、以上级下拨专款或有具体建设要求的项目为载体、经过学院统筹考虑确定的研究项目。 专项研究项目由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项目组;项目组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全面负责项目方案制定、实施、验收等具体研究工作;项目在科研处备案,按院级项目立项、管理并给予积分;项目经费由学院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财务处设立专项资金,不提取劳务费。研究成果注重研究报告。 5.各级学会(协会)项目:指由国家一级学会(协会)、国家二级学会(协会)、省一级学会(协会)(含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下达的项目。 第三条学院设立科研基金,用于资助院级科研项目、配套资助已立项的各级纵向教科研项目、配套资助或资助各级学会(协会)项目。有关科研基金的申请、使用、管理按《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第四条学院科研处负责科研计划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请立项 第五条教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目的明确,立项依据充分,研究路线切实可行。 2.熟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有明显的创新之处。 3.研究成果应当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和理论价值。 4.项目研究应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试验条件。 5.项目组人员应为学院在职正式职工,成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充足;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参与同类同级其他项目,项目组成员参与同类同级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项目参与人员必须在申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兴凯湖乡中心学校 1、全校课题分为总课题、重点课题和自选课题(与常规教研结合)三个层次,实行分层管理。 2、总课题和重点课题须是经省市级以上立项的课题,时间跨度一般为三年以上。总课题以校为单位,选拔工作热情高,业务能力强的教师组成课题组进行实施;重点课题由教导处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趋势及本校实际提出课题指南,组成课题组,开展实施。总课题和重点课题在制定实施方案时,须把研究目标划分至每个学期,实施时根据学期进程的周期性特点进行管理。期初要对前一学期的课题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调整制定本学期的研究计划;学期每月要对研究中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工作小结。 3、自选课题以教研组或教师个人为单位,在学年初申报立项,由教导处组织审定确认,教导处行文公布。时间跨度一般不超过一年。研究工程中必须每月对研究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导处,跨学期的还必须在期初、期末分别作计划和小结。 4、所有课题操作一般都要具备以下几个环节:①项目确定;②开题;③开展研究;④总结成果;⑤成果评价。 5、成立校教科室,负责对主课题和重点课题提出建议,对申报的自选课题进行审议确认,对校内科研成果作出评价和鉴定。 6、课题研究应注意积累整理以下六方面的材料:

⑴计划性资料。包括总体实验设想、设计实验方案及研究性实施计划。 ⑵基础性资料。实验对象的基础情况,如学生居住地址、家庭成员、父母职业、文化程度,实验班学生的基础总状况,个人兴趣、爱好、性格;实验教师的自然情况、学历、教龄、教学水平等。 ⑶过程性资料。如实验课教案,典型实验课纪实,课后分析研究记录,课题活动的设计、实施及学生活动的情况、教师实验研究的观察记录、随笔,以及社会、家长、学校、学生的反映等。 ⑷专题性资料。包括专题讲座、专题报告、专题研讨等研究资料。 ⑸效果性资料。包括个案变化和群体变化的资料,如测试成绩的统计分析、试题、答案、试卷及有价值的学生作业、制作、作品等成果。 ⑹总结性资料。包括学期、学年或专题的研究结论、论文、报告。 7、全校教师应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工作。已参与课题的人员应遵循科研工作的规律进行规范的操作,同时还应努力学习教育科研理论和现代教育思想方法,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认识水平,以及促进课题研究向更深的层次发展。

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重庆市第七中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教师专业化和新课程改革的时代背景之下,课题研究是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推动学校课程改革的重要途径。为给广大教师提供课题研究平台,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研究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市、区教育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各项课题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服务,为学校科学发展服务。 第三条学校在认真做好国家级、市级、区级课题申报的同时,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积极组织校内课题申报工作,大力支持和鼓励教师根据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申报课题。 第四条学校各级各类课题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学校科研工作由课程处具体负责,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直接领导,课程处负责课题研究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实施。 第六条课程处设分管科研主任1名,专职科研员3名,兼职科研员若干名。主要职责为: 1.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制定学校科研工作的规划、制度和评价办法; 2.负责学校各级课题的指导和监管。如,督导课题的申报、开题、结题等,指导课题研究的开展和课题资料的整理; 3.负责组织各课题组开展校内交流活动; 4.对课题组和教师个人的科研工作进行指导、培训; 5.组织各类课题研究的交流、研讨活动,并以简报等方式进行信息发布; 6.收集教师科研论文,定期编辑成册; 7.负责课题立项通知书、结题证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报告等重要文档资料和珍贵图片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8.对学校的各类科研成果,进行鉴定和推广; 9.根据各类课题研究成果,提出教学改革、学校发展的建议和方案。 第三章选题与申报 第七条学校承担的课题按立项审批单位划分为国家级课题、市级课题、区级课题和校级课题。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2018

附件: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2018年度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拟立项名单 序号课题名称申报人申报单位拟立项类别1新形势下高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研 究与制订 刘克新北京大学重大课题 2提高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效率的 研究 黄开胜清华大学重大课题 3高校实验室安全形势研究”暨《实验 室建设与发展报告2018》 冯建跃浙江大学重大课题 4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实验技术队伍规 模和结构设计方案研究 杨树国清华大学重点课题 5新形势下高校冶金工程实验室安全 与环保现状及对策研究 尤静林上海大学重点课题 6高校化学试剂库标准化建设与信息 化管理研究 姜周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重点课题 7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研 究与建设 赵建新江南大学重点课题 8长三角区域高校大型仪器资源开放 共享及实践研究 金承钰上海交通大学重点课题 9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实体化平台改革 探索与实践 朱臻西安交通大学重点课题 10地方院校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和应 急控制机制研究 王益民天津中医药大学重点课题 11双创人才培养机制下文科类本科院 校实验教学的探索与研究 章牧暨南大学重点课题 12高等院校实验技术人员绩效考核与 激励机制的实证研究——以江西高 校为例 张继河江西农业大学一般课题 13高校实验室安全教育路径及保障机 制研究 陈浪城广东工业大学一般课题 14实验室安全管理评价及决策支持信 息化体系构建 李印川西南交通大学一般课题 15面向本科实验实践教学综合信息化 管理系统 周积壮烟台大学一般课题 16医学院校实验室试剂耗材管理信息 化的构建与实践 曹蓓南方医科大学一般课题 17基于网络荐购和情景感知的经管实 验资源建设策略与机制研究 刘琴西南石油大学一般课题

最新小学课题研究管理制度

XX小学课题研究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改进和加强科研工作,促进我校所承担的各级各类课题研究工作的开展,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步伐。现制定课题研究制度如下: 一、课题申报制度 1、学校教研组根据县或县级以上教育科研部门的课题研究规划和课题指南,结合本校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学的实际,确定课题的主要内容。 2、申报课题的课题组或个人可根据学校确定的研究方向选题立项,也可根据实际自行拟定课题申报。但提出申请立项的课题必须符合以下标准:(1)申报的研究课题有研究的价值;(2)课题的研究方案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3)申报的课题必须具备主客观研究条件;(4)申报的课题对学校教育教学、学科建设以及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3、课题的申报人应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原则上每项课题只能有一名主持人。课题主持人所负责的立项课题在未结题前不得申报新的立项课题。 4、课题主持者在对申报课题的研究价值、完成条件、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等进行详细论证和设计的基础上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制定课题研究方案,交学校或上级教研机构存档。 5、课题研究应根据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方法、步骤切实可行。 二、课题审批立项制度 1、学校主管校长或教研组要对课题组或个人申报的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并向上级推荐立项课题。立项批准后,交一份相关资料由教研组存档。 2、参加国家级或省级课题研究的子课题,需由总课题组提供通知书,交学校确认后纳入共管课题进行管理。

3、课题立项变更申报。经批准立项的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因故需对研究方案、参加人员作重大调整或终止研究的,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上级教育科研主管部门同意后,做出继续研究、重新立项或终止立项的审批意见。否则,研究的课题不予鉴定结题。所批准的课题其课题承担人连续六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毫无研究进展,经督促仍无研究进展的,视为自动终止课题研究,将公布予以取消。 三、课题组长工作制度 1、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讨论完成课题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和每学期阶段性研究方案(计划),明确各阶段的研究方向和内容,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布置各课题组成员完成自己的阶段性计划。 2、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制定课题组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规范研究过程,使课题研究落到实处。 3、组织学习教育科研理论,端正教育思想,明确工作方向。 4、切实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包括理论研讨、课堂实践、测试统计、分析总结等。 5、及时向学校教导处及上级有关课题管理机构推荐组内教师的科研论文,经验总结。 6、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及时开展中期研讨课评议及学术交流活动,互相听课,互相交流,共同进步并及时进行评议和记载,使学校科研工作在教学中落实,科研能力在实践中提高,科研成果在总结中推广。 四、课题组工作制度 1、定期开展课题研究交流,汇总研究成果。 2、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把课题研究工作和教育教学实践结合起来。

从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看中国高等教育的制度变迁

从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看中国高等教育的制度变迁 [摘要]文章从制度变迁的主体、内容、动力、方式等因素入手,提出了中国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三阶段论”。通过对三个阶段的考察分析,总结出我国的高等教育制度变迁是宪政框架内的“供给主导型”渐进式改革,具有强制性变迁向诱致性变迁转变、依照成本高低进行连续边际调整的特色。多年的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强调国家行政指导的必要性,保证了改革的可控制性和稳健性,同时,政治力量、市场力量、公共力量的三方博弈导致了高等教育制度变迁的失衡,这个失衡表现为变迁呈现出一个渐进、滞后、冲突及不均衡发展的过程。只有分析不同路径的成本收益,才能寻找到制度变迁净成本最低的改革方案。文章总结的我国高等教育制度变迁的历史轨迹与发展方向,对于今后的高等教育制度改革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制度变迁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边际调整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转型期,这一时期的高等教育也处于变革中。教育改革的本质是教育体制改革,而高校管理体制的改革更是高等教育改革的重中之重。它包括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学校组织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反映了高等学校与社会、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并与社会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等有着密切关系。转型期的高等教育改革既要服从市场规律,又要服从官方意志和公共利益。政府控制、市场动力、公共需要这三方的博弈导致了中国高等教育转型期的失衡,这个失衡表现为高等教育的制度变迁呈现一个探索、渐进、滞后、冲突以及不均衡发展的过程。总结梳理高等教育在转型期制度变迁的历史轨迹与发展前景,对于今后正确把握高等教育改革的总体方向十分必要。 一、制度变迁次序选择:宪政框架内的阶段式演进 同中国其他产业经济的发展历程一样,高等教育制度的变迁也受到了转型期两种体制的摩擦和政治、经济环境变动的影响。由于教育具有较强的外在性,其追求的价值目标具有多元性,除经济目标外还有其他外溢目标,如社会效益、政治效益、文化效益等,因而教育体制改革不同于一般的经济改革,它必须在中国的宪政框架内进行。正如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明确指出的: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必须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二十多年来,我国高校管理体制的改革,具有较强的“路径依赖”性,都是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简介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简介 学会简介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成立于1983年5月,是由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高等学校、社会组织和教育工作者以及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事业单位、行业企业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学会现任会长(第七届)为教育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第一届、第二届会长为教育部原部长蒋南翔,第三届会长为国家教委原党组书记、副主任何东昌,第四届、第五届会长为教育部原副部长周远清,第六届会长为中国农业大学原党委书记瞿振元。 学会按照《章程》宗旨开展各项工作,主要业务为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专业培训、展览展示、国际合作、行业监测、咨询服务、书刊编辑和行业监测等。学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实际出发开展高等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探索规律,努力建设高水平新型智库;坚持学术立会、服务兴会、规范办会、创新强会,为推进高等教育现代化、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服务。 学会目前团体会员和分支机构共116个,其中有28个省级高等教育学会、12个大学高等教育学会、11个行业高等教育学会和65个分支机构。另外,学会有高校单位会员410个,各分支机构还有大量自己本领域的会员。 高等教育新型智库 学会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课题研究。特别是组织开展了“遵循科学发展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研究”“中国特色高等教育思想体系研究”“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等重大课题,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在咨政咨

教咨询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 春秋两季的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是学会的品牌活动。其前身为全国高教仪器设备展示会,该展会自1992年举办以来,已成功举办52届。高博会现已成为亚洲领先的集高校教学科研设备展示,实践教学成果交流,教师专业化培训,科研成果转化、技术服务、贸易洽谈为一体的高品质、综合性、专业化服务平台。 高等教育国际论坛年会 高等教育国际论坛年会作为学会学术交流的品牌活动,目前已成功举办18届,累计参加人员一万余人,吸引了来自美国、德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瑞典、挪威、日本、韩国、OECD等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专家学者,已成为高等教育研究领域的峰会。自2003年开始,高等教育国际论坛专门开设博士生分论坛,为青年学子提供了学术交流平台。 《中国高教研究》 学会会刊《中国高教研究》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研究推进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高等教育,交流宣传高等教育学术研究成果的重要阵地。《中国高教研究》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来源期刊、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等,被学术界公认为最具权威性的高等教育学术期刊之一,在国内期刊评价系统排名中名列前茅。 国际交流与合作 学会新一届理事会致力于把学会建设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团体。近年来,学会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建设‘中巴经济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AA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充分发挥高校在自身科研管理与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提高科研管理水平,推动高校科技体制改革,促进高校科研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科研管理体系,增强科学管理能力 1.强化学校管理责任。学校是科研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应认真履行法人责任。要转变观念,扭转科研项目管理“重争取、轻管理”的倾向,以保障科研活动健康顺利开展作为科研管理与监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申请立项和过程管理并重、服务支撑与管理监督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过程管理制度,完善涵盖校、院(系)、项目负责人的分级管理体制;监督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管理规定,提供相应支撑服务,组织开展科研管理工作的指导、宣传、培训,加强对各级行政领导科研管理绩效考核。各高校主要负责人要将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统筹协调。 2.强化管理部门职责与协同。高校科研项目管理是一项政策性、系统性强的工作,涉及校内多部门。学校要统筹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形成多部门协同、分级管理的机制,明确学校科研、财务、人事、资产、档案、纪检监察和审计等职能部门和院(系)以及项目负责人的权责,强化院(系、所)和国家认定的各类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等二级单位管理,加强分工与合作,将责任落到实处,形成“统一领导、协同合作、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3.严格规范项目负责人的责权。项目负责人对科研项目实施负有直接责任,要按照国家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项目合同(任务书)要求开展科学研究和使用经费,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科学规范管理。要确保项目研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对科研成果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和检查。

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1.教育科研工作在学校行政领导下,由科研室组织开展,各学科教研组具体实施,全体教师共同参与。 2.研究课题应按照素质教育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适应学生特点,力求科学性、创新性、实效性,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 3.课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教育科学、学科建设及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深化改革有重要促进和推动作用。 4.科研课题必须认真分析、研究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课题研究的可行性分析后,方可立项。 5.课题立论根据充足,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实施步骤切实可行。 6.对学校确立的重点课题,各学科大教研组全力配合,并承担完成子课题研究;各学科教研组根据学校重点课题确立本组或个人的研究课题,也可根据实际,另行确立研究方向和课题。 7.凡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条件的教研组和个人均可申请承担课题研究。可根据参考选题立项,也可自行拟题申报立项。 8.按要求填写科研课题申报表一式二份,经学校科研领导小组签署明确意见后,报科研室备案。 9.课题申报人在研究工作期间,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承担此项研究,需由课题组写出书面理由,经学校科研领导小组批准方可终止课题。 10.课题一旦立项,申请者应按既定计划投入研究,力争在预期时间结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3年。 11.参加课题研究的老师应加强理论学习,潜心研究,团结协作,调动各种积极因素,运用行动研究法、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统计法、比较法、测试法、个案研究法等各种研究方法,力求最佳研究效果。 12.各课题必须有明确的研究目的和研究方向,课题组成员间必须有明确分工。

13.课题在研究结题后,及时上报结题材料,力争通过成果鉴定,要做好成果的推广工作,对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要提出延期要求,经批准后方可继续研究。 14.学校对研究效果突出的课题组在政策和财力上给予倾斜,对通过鉴定的课题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15.对于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课题组,科研室将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无效的,取消其课题立项。 16.研究课题结题时,课题承担者写出书面总结和研究论文,并将所有记录资料交科研室存档。 17.科研室每学年进行一次科研成果评选,设立一、二等奖,学校颁发证书,给予适当奖励。 18.对评选出的优秀科研成果,由科研室推荐参加县及以上单位成果评选,有实用价值的予以推广。

课题管理制度

学校课题管理制度 单位:朱耀环小学 时间:2010年9月

朱耀环小学课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育科研课题管理,调动广大教师参加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发挥教育科研在学校发展中的引导作用,营造求索上进、科研兴校的氛围,不断推进教育科研的深入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课题开题 1、从课题申报的等级上,分校级、县级、市级、国家级课题四个等级。 2、从课题研究的内容上,分管理类、教育类、教学类和其他类四大类课题。 二、管理机构和管理内容 1、各级课题均由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管理。 2、课题管理内容包括课题规划、申报论证和立项、研究过程的检查指导和优秀成果推广等。 三、课题规划 1、教育科研课题规划与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同步,一般市级课题以3--4年为一规划期;县级课题以2--3年为一规划期;校级课题以1--2年为一规划期。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的课题规划,确定当年度的研究方法与研究任务。 2、学校的校级课题由老师和教研组申请,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审定。 3、县级以上课题由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申报。 四、课题研究

1.校级立项课题实行限时申报,每年一次,9月底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县级立项课题根据教育局文件实行申报。每一位申报人在同一年度中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不包括课题研究参加者)。 3.申报课题时一般是先确定课题,可以自行确定题目,也可以在学校发布的课题指南中选题,再填写《课题申报表》3份,按栏目要求填写清楚。 五、课题立项 1、申报课题的立项论证任务由学校审定。学校重大课题须邀请上级教育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和有关领导、聘请有关专家,召开论证会组织论证。 2、评审通过的课题,在申报人根据学校提出的意见修订《研究方案》后,确定为校级课题。校级课题中特别优秀的由学校推荐申报县级课题。 3、被推荐申报并确定为县级或市级以上课题的,校级课题立项取消。 六、过程督导 1、学校必须经常检查、了解课题研究情况检测研究效果,提供信息资料,指导研究方法。 2、学校在对课题的过程管理中,还应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求课题组负责人定期做出书面的阶段研究报告。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一: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规划课题的指导与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加强对课题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深入研究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努力为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服务,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第三条课题的申报立项,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有关政策相一致; 2.与本地区、本学科领域的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提倡前瞻性、独创性、可操作性; 3.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体现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的群众性。 第四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面向全国,接受来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及社会各界教育研究工作者,特别是高校广大教师申报的课题。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领导学会的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主要职责有:制定并发布规划指南和管理办法;组织课题申报、立项评审;学术咨询;

重大课题、重点课题成果的鉴定和宣传推广;指导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的科研工作等。 第六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具体负责科研课题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委托各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以下称受委托单位)依照本办法对有关课题实施课题申报和课题管理。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 第八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指南每五年发布一次。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申报。评审在通知发布后四个月内进行。 第九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申报的课题按照申请人申报的类别立项,由学会学术委员会确定。 第十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除重大、重点课题外,均设立同类别的自筹经费课题。 第十一条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4.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5.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知识创新对研究项目管理的要求,为保证本所科研人员能够严格按项目合同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出成果、出人才,全面提升研究所综合竞争实力,结合我所科研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课题),是指由本所科研人员从国家各部门、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中科院及本所申请或接受的各类纵向、横向科研任务。 第三条项目主管部门为科研计划处。 第二章立项 第四条以科研任务书、合同、申请书、协议书等形式由国家各部委、中科院、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批准的项目,以及本所自行确定的项目,必须经所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签订任务合同。 第五条科研项目签定合同后,均需向所科研管理部门提交项目任务批准合同或协议书、委托书,以及项目论证材料(包括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实施方案)等文件各一份,并指定课题档案员,方可完成科研课题的立项并列入所内科研计划。本所科研人员作为协作人员参加其他单位科研项目者,需提供对方单位出据的正式书面证明。 第六条参与外单位主持的课题,在所内原则上不再进行下一级子课题和经费分解。特殊情况可由所科研管理部门和上一级项目负责人共同协商进行适度分解。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已立项课题实行科研管理部门监督下的课题组长负责制。课题组长享有聘用课题组成员、经费使用等权利,同时负有组织课题科研计划实施、保证科研合同顺利完成的责任。 第八条课题组长的产生 (1)项目一经确定,本着申请人优先的原则和以高质量完成项目为目的,由研究所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2)所内分解课题,其组长由研究所科研管理部门和上一级项目负责人共同确定。 (3)科研管理部门对课题组长有调整建议权。课题组成员一般应在3人以上。 第九条课题组长设定应该遵照项目正式批准的任务书和合同,原则上经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对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加快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教育科研体系,保证各立项课题研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校课题研究的整体水平,培养一支能教学、能研究的教科研骨干队伍,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总则 1.学校教职工参加国家、省、市、校级课题研究,旨在学习先进的教育科学理论和优秀教育教学经验,运用科学研究手段,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疑难问题,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2.凡我校教职工,均可通过一定程序,申报各级各类课题项目。申报课题研究项目的研究单位,可以以各部门、教研组、备课组为团体,也可以个人申报。 3.获得批准的立项项目,必须接受本管理办法的管理,完成所承担的研究任务。 三、课题的申报和立项 1.由教学管理服务中心牵头,成立以教研组长、专家教师或骨干教师组成的课题论证小组,根据全国、省、市教育科研规划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需要,确定选题范围,并负责申报课题的论证和立项审核。 2.课题申报人应为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在课题研究中担负实质

性工作。课题负责人负责本课题组教研理论的学习和课题的管理工作。每个课题负责人不能超过两人,负责人在同一时间段内负责的课题不能超过两项,所负责课题未结题前,不得在申报新的立项课题。 3.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分工负责课题研究方案、阶段性研究报告、结题成果报告、相关论文论著的撰写。 4.课题申报必须填写课题申报表,由课题组向学校教学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课题组成员及任务分配单、课题研究的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研究工作计划等材料,经学校教学管理服务中心审核通过,报学校领导审批,经审批通过后确定为校级科研课题。市级以上课题必须从校级课题中择优推送。 5.学校监督课题研究过程,课题组要按时提交阶段性课题报告和成果(论文、开发的课程资源等)供学校审核,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课题组,学校给予督促、警告或撤消处理。 6.开展优秀科研课题、优秀教研团队、教科研积极分子的评选,鼓励广大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从事理论结合实际的探索和研究,逐步形成“人人有课题,问题即课题”的浓厚科研氛围。 四、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 (一)国家、省、市课题管理办法 1.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 2.课题立项后开展实验研究。课题负责人向教学管理服务中心提交研究计划、预期成果目标备案,学期末将课题研究过程档案材料、

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08教育学邹文强084010055 三十年前,恢复高考、中国高等教育体制重新启动成为改革开放的先声;三十年后,继续改革、完善中国的高等教育体制,既是突出而紧迫的时代任务,也是推进改革开放大业的需要。而当前的状况是,高等教育不仅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培养不出世界级别的大师,更严重的是,高等教育已经开始脱离甚至是拖累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浪费着中国无数的人才。高等教育是关系到国家、民族长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管理体制则是决定高等教育发展的关键。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成败必将影响到中国未来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方方面面,甚至会影响到中国文明的进程。 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高等教育和其所依赖的官僚体系之间的关系,即高校和外部的管理体系之间的关系和高教内部的管理体制。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过去建立的苏联式的高等教育体系经历了很多改革,但是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并没有重大的突破。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与外部管理体制的关系主要有两个层面:和政治的关系和经济的关系。 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1.政治化与行政化 在中国,很突出的问题是,政府对高校的政治控制和管理导致高校的行政化、高校领导的官僚化、高校人才培养和知识创新的政治化。中国的大学校长、党委书记首先是政治人物和官僚,而不是教育家,主要表现是高校的高级管理人员与官僚体系接轨。 这就表明高校首先是个政治官僚单位,而非教育科研单位,这也决定高校领导最重要的议程就是履行行政职务所赋予的政治任务。 第二个负面的结果是作为行政官僚和政治人物,高校领导的任务就是“不出事情”——“维稳”。从这个角度看,高校领导的任务和其他政府官员的任务没有什么两样。这样的结果就是,人才培养和知识创新根本不可能提上高校领导的工作议程。 第三个负面的效果是人为制造的纠纷不断。政治的主要任务是控制,教育部门要控制高校,书记、校长要控制院系,院系要控制学生。除正式的控制机制之外,还要利用人际间的斗争,党政间纠纷就是其中之一。在这种环境下,对教师和学生来说,“搞关系”要比努力做学问、用功读书更重要。

XX幼儿园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xx幼儿园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推动我园教育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对幼教理论的研究和对幼教规律的探索,及时推广普及幼教科研成果,促进我园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征集教师教育改革、教育研究经验,为教师教育改革、教学研究提供一个平台,特制定了本课题研究的管理办法。 二、教育教学研究必须坚持以党的政策方针为指导,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把深入研究我园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作为主攻方向。 (二)课题组织管理 三、为提高研究(试验)课题的效益,综合的、宏观的、重点的课题,一般都设立领导组织、工作组织。 1、课题领导组织。一般有行政领导参与,主要负责对重点课题把关确立,提供完成课题所需时间及必要条件;代管课题经费及提供足够经费;培训实验人员,解决实验进程中重大问题,组织成果鉴定,宣传推广成果。 2、课题工作组。一般由热心科研、献身实验,有一定经验的教师们及行政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按实验方案进行具体实施、观察、记录、整理研究资料,撰写实验报告。 3、成立教研组 组长: 副组长: 主任: 成员:班联组长成员。 (三)课题申报 四、教师按立题审批手续,将所选定的课题向园教研组申报,其程序是: 1、确定选题。可自行确定题目,也可以从公布的课题指南中选题。 2、填报研究项目申请议定书。

3、申请人应按申请书各项内容和申报书上“填报须知”的各项要求认真填写,并按限期报园教科组。(上半年为3月上旬,下半年为9月上旬) 4、按规定缴纳课题评议费。(园级除外) 5、申请书须经园教科组审核,园领导签署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凡只有申请人而无单位意见和公章,或以单位名义无具体承担人的申请不予受理。 五、申请人是该项目研究的实际执行者,申请人必须具备小教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六、课题负责人是该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和指导者,必须在该研究中承担实质性工作和任务。 (四)课题常规管理 七、计划、实施、检查、总结、评价是科研管理的基本程序,也是课题管理的常规。一般有三个方面: 1、根据年度进程特点确定的管理常规。教育科研课题的周期性一般由年度或学期进程周期的特点决定。期初,主要是前一年或学期课题研究情况进行分析,以便结合新学年或学期教育教学制定新的课题或抓好结转课题,即诊断性管理。期中,主要以课题计划所规定的目标,检查实验研究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进行过程管理。期末或年末,主要作好实验检测、结果统计、写好实验报告,进行终结管理。如当年没有完成,应写好《年度进展情况报告》,上交园教科组。 2、根据课题研究基本环节确定的管理常规。宏观课题不受学期阶段性制约,但科学研究过程受规律制约,要遵循一定程序,即按照科研基本环节确定。一般有以下几个环节: (1)项目确立; (2)开题论证; (3)开展研究; (4)总结成果; (5)成果评价。 3、根据科研资料形成确定的管理常规,一个课题研究应注意积累整理以下六方面材料:

科研管理办法

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办法 2010-07-01 华东理工大学文件 校科〔2009〕5号 华东理工大学印发《人文社会科学科研 管理办法》等办法的通知 为加快实现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研究性大学的目标,进一步繁荣我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特制订《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办法》、《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获奖成果奖励办法》与《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贯彻实施。 华东理工大学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科研人文办法通知 内发:各学院、所,机关各部门,奉贤校区管委会,金山科技园管委会,后勤 华东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2009年4月23日 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实现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研究性大学的目标,进一步繁荣我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发挥科研管理工作前瞻性、规范性和引导性功能,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工作包括科研项目的管理、科研成果的奖励等工作。 第三条人文社科科研管理实行二级管理。各人文社科学院主管科研的副院长及科研秘书应配合学校科技处具体实施科研管理工作。 第二章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我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分为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和培育基金研究项目,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申报和立项、项目中期管理、项目结项及科研成果的推广。

纵向项目是指各级政府机关依照申报指南发布的各文科规划项目。 横向项目包括国外基金、组织或企业的有关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经费由委托或合作单位资助,以合同约定的研究项目。 培育基金研究项目包括每年规划中的校内基金项目及培育基金项目。 第五条学校科技处负责及时公示国家和有关部委以及上海市的人文社 科研究项目的基本信息,并在申报期间,将有关项目申报的通知、申请表格、申报注意事项等内容,向文科各院系下发通知。 第六条学校科技处就申报项目,除自由申报项目之外,一律采取聘请校内外专家公开评审的方式,并将结果及时公示在网页上。 第七条各学院科研秘书在获知本单位教师立项项目后,应及时保存有关项目申报书的复印件,建立纸质版及电子版的档案,建立本单位项目管理数据库。学校科技处及时总结,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及管理数据库。 第八条各类科研项目一经立项,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华东理工大学文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项目管理文件对各类项目及经费进行管理。 第九条学校科技处将根据开题报告中所规定的科研进展规划时间节点1个月前,发出友情提示,督促各课题负责人按时召开并完成科研项目。第十条项目在进行过程中,如果确实需要改变原研究计划(如延期、更改研究内容、更改成果形式等)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主管科研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报科技处备案,并由科技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学科学服务于社会,回应现实发展需求的功能,学校科技处将每年一次组织校内“学术成果巡回报告会”,并将成果刊登在学校网页上;被评为优秀成果的,由学校资助召开上海市及全国范围内的学术成果报告会,并将其成果刊登在上海市相关媒体。 第十二条对于未按照科研进展规划完成科研任务的、二次督促无效者,相关培育基金研究项目将予以取消,并对课题负责人未来其他课题的申报予以限制。 违反项目管理规定、或无任何正当理由拖延甚至放弃项目研究、或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行为,对学校声誉造成损害的,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学校将视情节对于相关人员通报批评,并予以处理。 第三章科研促进及成果奖励 第十三条学校通过各种激励机制,包括实施培育基金研究项目、奖励论文及著作等社科研究成果及其它获奖成果、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等,推动人文社科科研基地的建设、重点交叉学科的培育以及校内人文社会文化氛围的构建,使得全校人文社会学科迅速蓬勃发展。学校鼓励各学院制定符合本学科发展的奖励制度。 第十四条学校每年举办一次科研成果奖励大会,表彰在人文社科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及学院。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颁发的《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办法》、《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基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华东理

关于发布《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中央电化教育馆函件 教电馆[2011]20号 关于印发《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2011年修订)》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教馆(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电教馆,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组织实施《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二五” 规划》,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修订了《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 中央电化教育馆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2011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的管理,适应我国教育信息化特别是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促进教育信息技术研究的发展,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的各类立项课题。 第三条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面向全国,突出重点,倡导竞争,鼓励协作,择优立项,保证质量。 第四条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通过网络,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重点管理与一般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领导小组(简称课题领导小组)由中央电化教育馆组建,领导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规划工作,制定研究规划、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和课题管理办法,审批课题,组织各类课题的成果鉴定,领导重大学术交流活动和重要科研成果的宣传推广工作,促进教育信息技术研究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六条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课题办)是课题领导小组的职能部门和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制订和实施规划、负责课题日常管理、组织学术交流、组织成果评奖、推广科研成果等。课题办设在中央电化教

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促进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科研任务和经费执行顺利实施,根据《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国科发政〔2015〕471 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 号)和《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是科研项目管理与监督的责任主体,对学校承担或签订的各类科研项目履行法人职责。学校坚持申报立项和过程管理并重、服务支撑与管理监督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校-院-项目负责人”三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符合科研规律和学校实际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 第三条科研项目管理的宗旨是既有利于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又具约束力,界限分明、程序规范、简洁易行,从而规范科研人员职业行为,切实提高学校科研项目管理与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四条校属各单位和科研人员所从事的科研工作是学校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的品牌和各项资源条件是科研人员承担科研项目和完成科研任务的基本前提。科研人员应充分认识学

校的资源与条件在科研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增强法律意识,遵

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规定,自觉规范科研行为。 第五条校属各单位及学校科研人员以学校名义签署并承 担的各类科研项目,不论何种类别均须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获得的科研项目经费,不论何种来源均为学校收入,须全部 纳入学校财务的统一管理。科研项目负责人应为学校在编在 岗职工。 第二章管理范围和内容 第六条科研项目按经费来源分为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来源性质为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属于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来源性质为社会资金的,属于横向科研项目。 第七条纵向科研项目: 在申报书或合同(任务书等)中以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出 现的,认定为纵向科研项目。 1.国家级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军委装备发展部、军委科技委、国防科工局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等下达或资助的科研项目; 2.省部级项目:国务院其他部委和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发改委、科技厅(局)、国防科工办、社科规划部门等下达或资助的科研项目; 3.其他科研项目:各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和自 治州政府相关部门下达或资助的科研项目; 4.学校自主设立的各类科研项目及其他按照校级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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