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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

焉耆回族自治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我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规范运作,发挥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协调和监督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联席会议是县人民政府领导、监管、协调全县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由县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三条县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县长为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

召集人,协调消防工作的政府办副主任为副召集人,县公安局、监察局、发改局、建设局、安监局、工商局、城管局、文体广电局、教育局、卫生局、经贸局、旅游局、交通局、民政局、水利局、电力局、人劳社保局、人防办、电视台、外宣中心、政府信息中心、保险公司、县消防大队等消防联席会议单位领导为成员。

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消防大队承担联席会议的具体组织筹备工作。

第四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推进“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主要任务是:一、研究制订全县消防工作要点和消防工作目标任务;二、定期分析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工作对策,为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三、督促、指导各地政府及成员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本地、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四、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或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五、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第五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组织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由联席会议负责人临时决定召开。具体事项:一、联席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拟出报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批准,并提前通知各成员单位;二、联席会议成员应按时出席会议,如不能出席,应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请假,并安排本单位相关领导代为参加;三、联席会议根据全县火灾形势和上级的工作部署以及我县消防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对策,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计划、方案;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向联席会议通报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近期火灾形势及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并提供书面材料;五、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形成会议纪要,抄送各成员单位;六、联席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和决定,各成员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并在会后15天内将落实情况书面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七、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及时汇总会议落实情况,并综合(半)年度全县火灾形势和消防工

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政府;八、联席会议决定的全县性消防工作部署由县政府行文。

第六条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确定一位相关业务科室人员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协助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相关消防工作,负责联席会议信息上传下达,每季度统计本系统、本单位消防安全有关数据,汇总消防工作情况,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人员调整后应及时通知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七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严格遵守联席会议制定的各项制度,带头执行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按照联席会议部署开展消防工作,定期分析本系统和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制定落实工作对策,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各成员单位主要消防工作职责和任务如下:

一、县公安局: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通过,2009年5月1日实施)第二、四、十六、七十条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以下简称“61号令”)规定的职责。对全县消防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依法予以裁决;在基层派出所设立消防警务室,明确基层派出所专(兼)职民警,定期组织对民警以及保安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时调整消防监督管理单位;修订派出所消防工作考评细则,将消防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目标考核内容。

二、县监察局:履行《消防法》第二、十六、六十七和61号令规定的职责。对各地政府及职能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察问责,发现不良倾向及时纠偏;对区域类、建筑类重大火灾隐患、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影响较大的消防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倒查督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县发改局:履行《消防法》第二、三、十六条、61号令规定的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投资项目管理范围,在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过程中对项目消防措施予以审查;采取有效措施,将城乡消防规划、消防救援体系、消防力量建设等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四、县教育局:履行《消防法》第二、六、十六条和61号令规定的职责。督促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对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治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并及时向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通报火灾隐患情况;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不得批准。

五、县建设局:履行《消防法》第二、八、十二、十六、61号令规定的职责。加强对城市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有关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设计和施工符合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规划部门不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建设部门不予核发签审合格证;对不具备消防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

工企业,建设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建设部门不予办理房屋验收备案证;规划部门依照城市总体规划,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消防专项规划,定期督促检查消防规划执行情况;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房管部门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管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督促有关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

六、水利局(县自来水公司):履行《消防法》第二、十六、二十九、61号令规定的职责。加强对市政消火栓的安装、管理、维护;对新建道路的市政消火栓进行规划设计,报消防大队审查备案;对停水区域应提前通知消防机构。

七、城管局:履行《消防法》第二、十六、二十九、61号令规定的职责。在城市建设管理中依法保障市政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对新拟建的城镇燃气站(点)时,应及时消防安全审查合格作为审批的前提条件。

八、县文体广播电视局:履行《消防法》第二、六、十六、61

号令规定的职责。依法加强对本系统内监管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适时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并向联席会议通报火灾隐患情况;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文化娱乐场所、群众性健身等体育活动场所和举办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的场所,不予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等批准手续;对原已取得许可证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应督促其限期整改,到期复查仍不合格的,应撤销相关许可证。

九、县电视台、外宣中心、政府网站:履行二、六、十六和61号令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及时排除本单位消防隐患,发挥自身特点,在《今日焉耆》和《焉耆新闻》等栏目定期刊登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开展社会性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公益宣传,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报道重大消防工作进展,对消防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和火灾事故进行曝光和新闻监督。

十、县工商局:履行《消防法》第二、十六条和61号令规定的职责。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通报消防安全隐患情况。发挥职能作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等营业性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对需要消防安全前置审批许可而未取得许可的经营单位,一律不予核发相应的营业执照;对前置许可证明失效或过期的,一律不予通过企业年检,督促企业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十一、县旅游局:履行《消防法》第二、十六条和61号令规定职责。督促本行业内旅行社、旅游景点等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开展行业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治火灾隐患,并及时向消防联席会议通报火灾隐患情况;对列管的宾馆、饭店未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和存在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暂不评定星级酒店,已评定的,由评定机构取消其星级酒店资格。

十二、县民政局:履行《消防法》第二、十六条和61号令规定职责。督促系统内福利院等慈善机构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治火灾隐患,并及时向消防联席会议通报火灾隐患情况;同时,对全县发生火灾较为严重的受灾火户进行适当救助。

十三、县经贸局:履行《消防法》第二、十六条和61号令规定职责。督促系统内企业、商场、市场等营业性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治火灾隐患;对新建加油站必须将消防审批作为前提条件并,及时向消防联席会议通报系统内监管单位的火灾隐患情况并指导整改。

十四、县安监局:履行《消防法》第二、十六条和61号令规定职责。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对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消防部门处理;对已经取得许可,经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依法吊销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五、县人劳社保局:履行《消防法》第二、六、十六条和61号令规定的职责。督促系统内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就业教育内容,加强对企业员工和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检查监督电焊、气焊等特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依法维护职工消防安全权益。

十六、县人防办:履行《消防法》第二、十六条和61号令规定的职责。督促系统内地下人防工程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对全县地下人防工程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依据《人防法》“谁投资、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督促整治火灾隐患,及时向消防联席会议通报火灾隐患情况。

十七、县交通局:履行《消防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和61号令规定的职责。督促本行业内汽车站等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对所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治火灾隐患,并及时向消防联席会议通报火灾隐患情况。遇到道路改造,影响消防车辆救援通行的,要事先通知消防大队。

十八、县电力局:履行《消防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和61号令规定的职责。督促本行业变配电等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对所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治火灾隐患,并及时向消防联席会议通报火灾隐患情况。遇到电力改造,影响消防车辆救援的,要事先通知消防大队。

十九、县保险公司:履行《消防法》第二、十六、三十三条。积极宣传消防法规,鼓励各单位场所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为参保单位和场所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对发生火灾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理赔。

二十、县卫生局:履行《消防法》第二、十六条和61号令规定的职责。定期组织对所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治火灾隐患,并及时向消防联席会议通报火灾隐患情况。遇到火灾事故伤亡,应立即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到场进行救护。

二十一、县消防大队:认真履行消防法规职责,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遵守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情况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制定全县消防工作规划和工作目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论证,对重大火灾事故进行原因调查、损失核定和责任认定;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对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进行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对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产品和建筑装修、装饰材料实施监督管理;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和训练考核;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完成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任务。

第八条本制度自2009年5月20日起实施。

增加,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科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2)每次会议有明确议题,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相关工作。 (3)有多部门主要包括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检验科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4)研究医院感染重大事项贯彻落实及协调工作,并有记录查询。

消毒隔离多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为了加强医院消毒隔离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时间发生,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维护医院和社会稳定,从本院实际出发,特制定消毒隔离多部门协作机制。 (一)协作部门 医院消毒隔离的管理主要由医院感染管理科牵头,医务科、护理部、检验科、药剂科、器械科及各临床科室协作进行。 (二)明确职责 1.医院感染管理科职责 (1)负责制定全院各部门消毒隔离制度及医院感染管理各岗位人员职责。 (2)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等工作提供指导。 (3)每月对全院各科室消毒、灭菌工作考核一次,检查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4)每月检查督导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科室沟通,制定控制措施,并督导实施。 (5)对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的购人、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 2.护理部职责 (1)监督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手卫生无菌技术操作,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消毒灭菌与隔离制度。

(2)对全院的护工、保洁员进行正确管理,并协助感染管理科加强对该人群的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检查督导做好职业防护。 (3)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爆发趋势时,根据要求进行护理人员人力调配。 3.医务部职责 (1)协助组织医师和医技人员参加消毒隔离知识的培训。 (2)监督、指导医师和医技人员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一次性医疗用品、职业防护等管理制度。 (3)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爆发趋势时,配合医院感染管理科统筹协调有关科室进行调查、控制和人力调配,组织好对患者的治疗和善后处理。 4.检验科的职责 (1)负责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的采样监测。 (2)负责医院感染常规微生物学监测。 (3)开展医院感染病原微生物的培养、药敏实验及特殊病原体的耐药性监测,定期总结、分析,向有关部门反馈,并向全院公布。(4)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爆发时,承担相关监测工作。 5.药剂科职责 (1)为医务人员提供合格的消毒药品、一次性物品与防护用品,按照相关规范索取和保存证件。 (2)监督临床人员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和应用原则。

医院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医院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建立医院部门内或部门间信息传达和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1、联席会议领导机制 医院多部门联席会议设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党群部,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能有: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筹备工作;协调拟定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督办函件、工作报告等各种文字材料;记录会议内容,起草会议纪要;研究各部门请示联席会议的问题,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了解、跟踪和督促联席会议商定事项的落实;与各部门进行联络沟通;对联席会议文件、资料等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3、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及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跨部门工作会议,如职能科室间、院一科间、临床一护理、临床一医技间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各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护士长组成。 (二)会议程序: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会议一般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也可以授权副组长主持。 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由各职能科室填写《提请联席会议讨论议题议案表》,并经分管领导审签后交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安排召开。 每次联席会议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和牵头部门。负责中心议题的部门对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提前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收到中心议题后,应认真审查,及时请示院长作出是否召开联席会议的决定。 (三)反馈督办机制 经联席会议协商同意后所形成的决议、决定等,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签发,并印发至各成员单位及有关责任科室贯彻执行。会议纪要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及多个成员单位的日常性事务,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对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于超过合理期限仍未落实的,办公室应以督办函形式通知承办单位限期落实,由承办单位办理并按时报告结果。承办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无合理理由未报告办理进展情况或办理结果的,在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并在职能科室绩效考核时按有关规定扣分处理。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 一、为了认真贯彻党支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指导方针,增强行政部门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促进教职工队伍稳定,推进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校务公开的要求及市区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是加强支部、行政与工会相互联系和沟通的重要渠道,也是工会参政议政、从源头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和保护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途径。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和重要问题,经提前协商可随时召开。 三、联席会议坚持维护行政权威与尊重群众意见相统一的原则,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学校行政主要领导和工会主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共同研究确定。出席联席会议的人员,根据每次会议研究的具体内容,一般由与议题有关的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工会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的会务安排,由校长办公室筹办。联席会议由书记主持。 五、联席会议由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向工会通报学校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相关的行政措施,由工会通报围绕全区大局开展工作的情况和教职工队伍情况,听取工会对制定有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和措施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有关工会组织建设、活动设施、经费财产、工作部署等问题,并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协商,提出解决措施。 六、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由书记校长书记签发,工会主席会签。对会议纪要确定的事项,行政及工会应认真贯彻落实,并分别督促检查。会议纪要落实情况要在下次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 七、联席会议视其情况可邀请教师代表、社区代表、家长代表旁听。 八、工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会小组的工作汇报,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及呼声,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努力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力军作用。

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精编

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职责和程序,推进公司协同监督机制建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重大问题提交本级党支部研究决定。 第二章会议内容 第三条联席会议议事的主要内容为: (一)研究决定涉及本单位协同监督的相关制度、文件和工作计划; (二)讨论季度和年度协同监督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部署协同监督工作的重大任务和专项监督工作; (四)研究有关监督工作的整改意见; (五)研究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成员部门提出的需要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六)讨论成员部门监督工作报告,对成员部门的工作做出评价; (七)研究协同监督工作的考核意见。

第三章会议程序 第四条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监督工作委员会成员部门全部参加,其他职能部门根据需要参加。 第五条监督工作委员会根据情况或成员部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由部分或全部成员部门参加的会议,及时研究处理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安排部署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联席会议由监督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主持。 第七条联席会议议题由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成员部门意见汇总后提出,报监督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确定。 第八条成员部门在联席会议上汇报本部门本季度开展监督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对所属部门的考核建议、需要监督工作委员会研究解决的问题等。 第九条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通知、记录和会议记录的整理。有关会议纪要、会议决议由监督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签发。 第四章事项督办 第十条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认真贯

xxxx医院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XXXX医院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为建立医院部门内或部门问信息传达和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四川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4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1、联席会议领导机制 医院多部门联席会议设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院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能有: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筹备工作;协调拟定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督办函件、工作报告等各种文字材料;记录会议内容,起草会议纪要;研究各部门请示联席会议的问题,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了解、跟踪和督促联席会}义商定事项的落实;与各部门进行联络沟通;对联席会议文件、资料等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3、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及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跨部门工作会议,如职能科室间、院一科间、临床一护理、临床一医技间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分管

相关工作的领导,各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护士长组成。 (二)会议程序: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会议一般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也可以授权副组长主持。 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由各职能科室填写《提请联席会议讨论议题议案表》,并经分管领导审签后交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安排召开。 每次联席会议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和牵头部门。负责中心议题的部门对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提前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收到中心议题后,应认真审查,及时请示院长作出是否召开联席会议的决定。 (三)反馈督办机制 经联席会议协商同意后所形成的决议、决定等,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签发,并印发至各成员单位及有关责任科室贯彻执行。会议纪要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及多个成员单位的日常性事务,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对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

联席会议制度

清徐县人民检察院与阳煤太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深入开展联席会议实施方案 清徐县人民检察院把服务我省重点工程作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不断创新思路,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放在太原南部都市新区大发展的背景下予以建设,经过两年多定期或不定期在阳煤太化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调查、检察建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等系列预防工作,已经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阳煤太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也在思想意识方面有了新的提高,加强了与我院合作交流,打造起高效廉洁的新区发展环境。为了继续深化此项活动,保证省重点工程落地见实效,我院与阳煤太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界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有效开展好清徐检察院2014年“环境治理专项监督”。阳煤太化落户我县既是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同时也要求我院提供好法律服务以及落实好环境治理专项监督。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有超前意识,主动深入企业沟通联系,开展调研,为企业提供各类保障性服务,这与中央提出的教育、制度、监督三并重要求是一致的。召开预防工作大型企业联席会议,并形成制度,又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对预防

职务犯罪工作的要求,也是检察机关服务于清徐建设、服务于大型企业的重要手段,更是检企联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平台。 二、工作目标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促使国企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自我要求、保持良好形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以重点工程项目为专项预防对象,切实保障“工程优良、干部优秀”的“双优”目标。 作为清徐检察机关也要学习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强化思想摆位、严格责任落实、创新思路举措、提升工作成效。 今后,检企双方要充分利用联席会议这个平台,共同探索在企业投资发展中预防职务犯罪的新举措,加强联系、互通情况、通力合作,构筑大型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网络,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清徐建设和企业的发展,营造勤政廉政的经济发展环境。 三、组织机构 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制定预防措施。 指导小组由检察院检察长、阳煤太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协调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全面、准确地掌握干部现实表现情况,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围绕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学习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政策规定及有关文件,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讨论我区拟出台的有关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规定; 通报县处级、厅级干部在廉政建设、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县处级、厅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已查处情况和违反组织、人事、财经工作纪律的情况; 通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交流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办法; 协调涉及多部门参加的工作; 其他需要研究的问题。 第三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由自治区

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自治区人事厅、审计厅、信访局等部门组成。各部门有关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有关单位可列席参加。 第四条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联席会议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部部长为召集人,分管部长可受部长委托主持联席会议。 第五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个职能处室为联络处室,其处室负责人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成员。 第六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召开时间、议题的安排,综合整理各成员单位通报的情况,除尘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及时办理有关事项。 第七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议事程序: 召开联席会议前,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收集整理通报交流的有关问题,将有关材料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后召开联席会议。 召开联席会议时,与会人员就各自单位收集群众反映和组织上调查处理的有关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方面情况书面或口头进行通报、交流,集体进行讨论研究。 联席会议结束后,联席会议召集人就议定的事项审定和签发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根据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分别落

护理联席会议制度

护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组建 1、组建护理联席会议是为了协调好各护理部门、单元之间的工作,提供交流平台,使信息畅通,对医院重大护理质量问题共同协商、共同决策。 2、会议组建护理联席会议由分管护理质量的院领导专门负责,由护理部牵头组织召开。 负责人:穆泽华 成员:护理部、临床科室及门诊、护士长。 3、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在医院领导班子的统一领导下,贯彻执行《护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全院护理工作。 (2)研究讨论护理工作计划和有关护理工作的决策;针对护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结合实际工作,审议护理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3)组织对各科室贯彻执行护理工作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如中医护理、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优质护理等,对存在问题定期分析、反馈,研究持续改进措施。 (4)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保持信息通报渠道畅通,定期通报护理工作开展状况。 4、联席会议的工作规则 (1)原则上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负责人负责

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科、后勤保障科)负责人参加。 (2)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护理部拟定并请示负责人后通知各成员。 (3)护理部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并抓好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和决定。 (4)各联席会议成员必须按时参加联席会议,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向负责人请假,并指定本科室副护士长(或主管护师以上人员)代替参加会议。 5、会议内容 (1)通报:各成员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各成员提出质量安全问题的持续改进情况及重大患者安全问题等内容。 (2)议题:需要医院或其他各委员会、其他部门协助或支持的项目工作,在会前由护理部拟定,在会议上宣布,征求医院或其他委员会、其他科室的意见,布置、协调相关工作。 (3)总结:护理工作情况、质量持续改进情况。 (4)互动平台:针对医院护理工作中的重大、重点、难点问题专题讨论,商议解决方案;各成员提出的关于医院护理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及建议,共同协商、改进。

联席会议制度

XXX整顿和规范 烟草市场秩序联席会议制度 近年来,全县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一些成绩,烟草市场秩序有所好转。但无证经营、非法运输以及贩假、售假等行为,仍是制约我县烟草市场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为进一步加强烟草市场治理整顿工作,规范烟草市场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由县综治办牵头,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经贸委、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局、邮政局、烟草专卖局等等单位参加组建XX县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组成 XX烟草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由县综治办牵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局、公安局、烟草专卖局组成。 (一)联席会议领导成员 联席会议在县综治办统一领导下,设立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联席会议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综治委主任 副组长:XXXX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XXX 县烟草专卖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经理成员:XXXX 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处长 XXXXX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XX 县公安局副局长 XX 县民营经济办公室主任 XXX 县交通局党组成员 XXX 县工商局副局长 XXX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XXX 县邮政局副局长 XX 县火车站副站长 XXX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便于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和联系,确保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决定在县烟草专卖局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相关会议和组织联络工作。 主任:XXXX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成员:XXXX 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 XXXXX 县交通局稽查大队大队长 XXXXX 县公安局治安中队长 XXXXX 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科长 XXXX 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大队长 二、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1、围绕烟草市场行政执法的中心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并进行检查、督促。主要包括:

乡镇(大调解联席会议制度)

xx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职能 联席会议在镇综治委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对大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研究制定大调解工作的具体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各级各部门的信息沟通,指导各部门单位做好大调解的相关工作,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大调解工作情况,做好镇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 镇综治委、派出所、司法所、劳保所、卫生院、国土所、建设所、镇民政办、林业站、农业中心、水利站、工商所、镇信访办、镇工会、镇妇联、共青团xx镇委员会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镇综治委为牵头单位,镇综治委有关负责人为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三、联席会议的办事机构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派人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系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大调解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情。 联席会议设三个调解指导小组和五个专门机制建设工作小组,各小组工作由各组长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必要时可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协调开展。三个调解指导小组分别是人民调解指导小组、行政调解指导小组、司法调解指导小组,分别负责指导各级有关部门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五个专门机制建设工作小组分别是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工作小组、征地拆迁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工作小组、医患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工作小

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建设工作小组、消费权益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推进道路交通、征地拆迁、医患关系、劳动争议、消费权益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平台的建立健全。 四、联席会议的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不同议题,联席会议可以召集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研究涉及大调解工作的重大事项,应召集全体成员参加。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对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和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镇大调解工作。 五、联席会议的部门职责分工 (一)派出所 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参与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要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及交管大队建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二)司法所 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指导、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建设。积极培育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在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设立专门调解小组、在行政主管部门设立调解室等多种方式,建立矛盾纠纷受理、调解、反馈等制度。推广建立专业化、社会化调解员队伍,建立名册,做好分类指导,完善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机制,加强社会工作知识培训。制定相关意见或办法,确保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程序效力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三)劳保所 会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通过大调解工作平台,推动镇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将调解重心向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延伸。探索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导的,工会、企业代表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及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处置突发性、集体

XX银行纪检监察联席会议制度

XX银行纪检监察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增强纪检监察工作实效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保障作用,促进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上级党委关于贯彻廉洁从业等规定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纪检监察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行纪检监察联席会议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为宗旨,以“不发一案、不倒一人”为目标,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巡视、稽核、法律、风险控制以及各条线部门等监督成果,切实增强员工依法合规和廉洁自律意识,以促进员工道德教育工程建设,维护本行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条联席会议组成 (一)联席会议成员由监察室、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综合管理部(党委宣传部)、运营管理部、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内控合规部、稽核部、行政保卫部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联席会议由纪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三)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由监察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根据会议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负责人列席。 (五)会议成员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换调整。 第四条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在行党委领导下,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员工职业道德和从业操守行为,公司纪委的工作部署,本行发展中涉及法律、合规、稽核监督、纪检监察等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和措施,为行党委决策提供依据。其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方针政策,落实银监会、公司纪委和行党委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部署,研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二)各成员单位通报对业务条线、职能部门各项检查的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 1.监察室通报员工行为动态排查、治理商业贿赂等情况; 2.人力资源部通报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及强制休假制度、亲属回避制度执行情况; 3.综合管理部通报日常信访、舆情监测等声誉风险防范情况; 4.运营管理部通报业务检查情况及操作风险防范情况; 5.计划财务部通报大额支付发票、发票合规性等财务检查执行情况;

碧海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

碧海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 为实现社区建设的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实现基层民主自治,提高议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本着“大家的事情大家办、大家的社区大家建”的原则,形成“资源共享、共驻共建、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共驻共建良好局面。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联席会议是由参与社区建设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构成的新型组织形式,由社区党总支主持,共驻共建企事业(机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 2、联席会议设主任1名,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副主任3名,一般在共建企事业党组织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中产生;成员由社区党组织(行政)成员和企事业(机关)党组织(单位)负责人组成。 3、社区共驻共建工作中的大事须经过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付诸实施。 4、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总支牵头组织,共建单位有关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由联席会主任和副主任主持。 5、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若遇到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6、联席会议召开前,由社区党总支将会议的内容、解决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事先通报给各共建单位。

7、联席会议上主要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共驻共建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分析新形势下社区党建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群策群力,互相启发,共商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新途径。 社区要对近期工作进展情况向共建联席会议进行通报。会议对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等事项进行协商、协调;研究讨论在共建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研究确定下阶段共建工作任务目标。 8、因故不能参加联席会的共建单位,事先要向共建社区党组织请假,并将有关问题的意见提交社区共建联席会。 9、社区党组织每季度要以书面形式向共建单位及辖区内无共建任务的其他单位征求社区党建和社区共建意见,并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 共建单位及辖区内无共建任务的其他单位要主动配合社区做好本辖区内各项工作。 10、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共建单位及辖区内无共建任务的其他单位的场所、设施、人才等资源,充分做到“各方参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手共建”。共建单位及辖区内无共建任务的其他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为社区至少做两件实事。 11、突出社区党建,举办主题鲜明的社区党建活动,发动社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员利用其政治优势、行业优势、职业优势,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关于建立招商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招商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为加强对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引进、立项等前期工作和相关政策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确保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成功率,经省政府同意,建立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副省长 召集人: 成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环境保护厅 省农业委员会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林业厅 省商务厅 省文化厅 省科学技术厅 省统计局 省农垦总局 省森工总局 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商定的主要事项。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关系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长远性、全局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建议。 2、协调处理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涉及省级相关部门的重要事项,切实解决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在办理审批手续、开工建设方面的问题,推进招商引资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投产。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编制全省年度招商引资计划,审定年度重大招商项目,收集、筛选项目充实招商引资项目库,策划招商引资新项目。 2、全面掌握各地招商引资动态,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重大决策措施的有关情况。 3、监督检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事项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重大事项提请联席会议统筹协调。 4、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拟提交联席会议审定的重大招商引资相关事项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联席会议决策。 5、研究确定需要提请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事项的牵头主办部门及协办部门。 6、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和议题资料准备,起草联席会议会议纪要,编发工作简报,督促检查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 7、完成省领导和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全体会议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出席;根据会议议题,可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

加马铁力克乡巴格拉中心小学联 席会议制度 (2008) 教务处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 一、为了认真贯彻党支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指导方针,增强行政部门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促进教职工队伍稳定,推进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校务公开的要求及市区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是加强支部、行政与工会相互联系和沟通的重要渠道,也是工会参政议政、从源头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和保护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途径。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和重要问题,经提前协商可随时召开。 三、联席会议坚持维护行政权威与尊重群众意见相统一的原则,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学校行政主要领导和工会主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共同研究确定。出席联席会议的人员,根据每次会议研究的具体内容,一般由与议题有关的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工会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的会务安排,由校长办公室筹办。联席会议由书记主持。 五、联席会议由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向工会通报学校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相关的行政措施,由工会通报围绕全区大局开展工作的情况和教职工队伍情况,听取工会对制定有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和措施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有关工会组织建设、活动设施、经费财产、工作部署等问题,并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协商,提出解决措施。 六、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由书记校长书记签发,工会主席会签。对会议纪要确定的事项,行政及工会应认真贯彻落实,并分别督促检查。会议纪要落实情况要在下次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 七、联席会议视其情况可邀请教师代表、社区代表、家长代表旁听。 八、工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会小组的工作汇报,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及呼声,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努力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力军作用。

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

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 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根据《XX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和《XX省高级人民法院、XX省人民检察院、XX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工作协调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建立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为切实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一、联席会议的指导思想为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为打造“平安XX”服务,按照公、检、法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和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公检法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的协调配合,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加强对政策和法律认识的统一,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二、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联席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及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三、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探讨、解决公、检、法机关在执法、司法中的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研究、分析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保证严格执法的措施。四、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在每季度

末的当月下旬召开,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五、联席会议的有关事项1、每次联席会议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负责中心议题的单位对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应事先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并负责传递给各成员单位。2、政法委收到中心议题后,应认真审查,如无特殊情况,及时作出是否召开联席会议的决定,并告知各成员单位。3、联席会议对有关议题达成共识的,由提请单位形成书面会议纪要报政法委批准发文。对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要共同遵守,认真执行。如会议纪要有关内容与新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以及上级政法部门的有关精神相冲突时,不再予以适用。4、对执行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反映。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对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与反馈

部长联席会议制度

部长联席会 第一条部长联席会由行政管理部主持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可具体根据工作安排进行调整。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轮流主持,当次会议提名通过下次会议的主持人。如遇到重大突发性事件,可由会议主持人或其他部门临时动议提请召开专题会议。 第二条部长联席会的参加人员为:集团公司部门的部长、副部长、主持会议的部门文秘人员,也可视情况邀请集团公司领导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三条部长联席会的内容: (一)各部门工作近期概要,包括职能工作、团队建设、改革创新等事务以及思路。 (二)各部门拟提交公司党政办公会研究的议题 (三)需多部门共同讨论确定的事项 (四)需多部门之间协调共同完成的事项 (五)部门之间意见不统一、有冲突的事项 (六)其他需在部长联席会上讨论的事项。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在联席会议前一周提出拟讨论的 问题,由部门文秘人员汇总报主持人审核列入会议议题。集团公司领导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会议议题。 第五条议题提出部门需提前对拟讨论议题进行准备,并与相关部门商议,对议题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利弊

分析,提出可供讨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提前将相关信息告知参加会议人员。 第六条议题提出部门负责在部长联席会议上汇报议题提出的原因、相关背景信息、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处理建议等内容。 第七条部长联席会主持人负责组织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议题进行讨论。经讨论,能够形成明确处理结论的,议题提出部门负责按照会议结论组织落实,必要时还应在后续部长联席会议上通报落实情况;未能形成明确处理结论的,需提交公司党政办公会讨论。 第八条部长联席会要做好相应的记录,由主持会议的部门文秘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会议资料的保存。

XXX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机构三方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三方联席 会议制度 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机构三方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创建居民良好居住环境,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居委会、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及进入本社区的物业管理机构适用本制度。第二条联席会议成员由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组成,联席会议可由业委会主任或分管负责人主持。一般半年一次,若遇重要情况,可随 时召开。 第三条联席会议下设日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业委会主任担任,承担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协调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会议纪要由 会议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到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管理机构,同时抄报 居民群众。 第四条居委会应负责业委会与物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积极指导和协助业主委员会逐步增强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能力,使业主 委员会充分代表和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对进入小区的物业管理机 构应与业委会审核评价,并对其管理手法进行督查,维护社区居民的有 效权利。 第五条居民区党组织应在社区管理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中党员的作用,居民区党组织要有专人联系,及时协调业主委员会、居 委会、物业公司的关系,努力维护小区“三位一体”合力的形成。业主 委员会应主动接受居委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物业管理机构在三方联席会议中起到管理作用,保障社区居民的生活环

境,生活安全。进入物业管理的机构由社区居委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共 同商讨批准,不能擅自进入。进入社区的物业管理机构,受居委会和业 委会的监督和检查,一旦在三方联席会议上不同意,则会剥夺管理权利,另选合适机构进行管理。 第七条三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学习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沟通各方情况; 2.研究居委会对业委会和物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研究处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4.研究制定业主委员会规范动作制度; 5.对涉及居民区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磋商; 6.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疑难问题。 第八条三方联席会议应明确各方在社区管理和小区管理中的职责,发挥联席会议各方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取得共识,形成合力,共同建设安全、整 洁、方便、舒适的文明小区。联席会议有关组成单位职责是: (一)居委会应积极对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应建立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工作联系网络,主动参与居住小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讨论和研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认真依法履行职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应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接受居委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接受业主监督。 (三)居委会党委负责业委员会委员和业主代表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中党员的作用,教育党员维护业主的

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遇有需要立即研究或商量解决的问题时,可随时召开。会议的具体内容应提前通知各成员单位,以便做好准备。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的指示精神,沟通情况,统一认识,协调工作,强化监督。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机关有关文件和部党组的部署,研究并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 (二)结合个成员单位的业务工作,通报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反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认为需要提交会议研究讨论的问题。 (三)对各成员单位通报的情况和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统一思想认识,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明确各自的职责。(四)研究、协商对违纪人员给予党纪处分的意见;研究探讨处理有关问题的政策界限,为党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五)会议认为应该研究的其他问题。 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至2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准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组织督查各地环境保护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建立医院部门内或部门间信息传达和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加强职能科室间、院-科间、临床-护理、临床-医技间等的协作沟通,促进医院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联席会议领导机制 医院多部门联席会议设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办公室成员主要职责有: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筹备工作;协调拟定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督办函件、工作报告等各种文字材料;记录会议内容,起草会议纪要;了解、跟踪和督促联席会议商定事项的落实;与各部门进行联络沟通;对联席会议文件、资料等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及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跨部门工作会议,如职能科室间、院-科间、临床-护理、临床-医技间等。联席会议成员由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各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护士长组成。 二、会议程序 联席会议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后召开。会议一般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也可以授权副组长主持。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由各职能科室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 每次联席会议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和牵头部门。负责中心议题的部门对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 三、反馈督办机制 经联席会议协商同意后所形成的决议、决定等,牵头部门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签发,并印发至各成员单位及有关责任科室贯彻执行。会议纪要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三方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三方联席会议 制度 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三方联席会议制度提要:居委会应负责业委会与物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积极指导和协助业主委员会逐步增强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能力 更多精品:总结 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机构三方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创建居民良好居住环境,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居委会、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及进入本社区的物业管理机构适用本制度。第二条联席会议成员由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组成,联席会议可由业委会主任或分管负责人主持。一般半年一次,若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三条联席会议下设日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业委会主任担任,承担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协调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会议纪要由会议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到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管理机构,同时抄报居民群众。 第四条居委会应负责业委会与物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积极指导和协助业主委员会逐步增强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能力,使业主委员会充分代表和保障广

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对进入小区的物业管理机构应与业委会审核评价,并对其管理手法进行督查,维护社区居民的有效权利。 第五条居民区党组织应在社区管理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中党员的作用,居民区党组织要有专人联系,及时协调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物业公司的关系,努力维护小区“三位一体”合力的形成。业主委员会应主动接受居委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物业管理机构在三方联席会议中起到管理作用,保障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生活安全。进入物业管理的机构由社区居委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共同商讨批准,不能擅自进入。进入社区的物业管理机构,受居委会和业委会的监督和检查,一旦在三方联席会议上不同意,则会剥夺管理权利,另选合适机构进行管理。 第七条三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学习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沟通各方情况; 2.研究居委会对业委会和物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研究处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4.研究制定业主委员会规范动作制度; 5.对涉及居民区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磋商; 6.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疑难问题。 第八条三方联席会议应明确各方在社区管理和小区管理中的职责,发挥联席会议各方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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