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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七大纪律部队职系表(警、廉、关、入、消、惩、飞)

香港七大纪律部队职系表(警、廉、关、入、消、惩、飞)
香港七大纪律部队职系表(警、廉、关、入、消、惩、飞)

香港有七大纪律部队:警务处、廉政公署、海关、入境处、消防处、惩教署、飞行队,除了廉政公署,其他部队的上级单位都是保安局,但保安局不能直接插手它们的具体事务,而主要是做协调的工作。以下就介绍这七大纪律部队的职系,大家或许通过这个会更了解寒战里的内容。

警务处(管全港的JC、辅警,警务处长需中央批准)

一、宪委级(高级警官):处长、副处长、高级助理处长、助理处长、总警司、高级警司、警司。

二、督察级(警官):总督察、高级督察、督察、见习督察

三、员佐级(初级警员):警署警长、警长、高级警员、警员

廉政公署(反贪机构,廉政专员需中央批准)

一、廉政专员

二、廉政副专员(兼执行处处长)

三、执行处:处长(廉政副专员兼任)、助理处长、首席调查主任、总调查主任、高级调查主任、调查主任、助理调查主任

四、防止贪污处:处长、助理处长、首席防贪主任、总防贪主任、高级防贪主任、防贪主任

五、社区关系处:处长、助理处长、首席廉政教育主任、总廉政教育主任、高级廉政教育主任、助理廉政教育主任

海关(商品的出入境管理,海关关长需中央批准)

一、海关部队

(一)首长级:关长、副关长、助理关长、总监督

(二)主任级:高级监督、监督、助理监督、高级督察、督察/见习督察

(三)员佐级:总关员、高级关员、关员

二:贸易管制处:高级首席贸易管制主任、首席贸易管制主任、总贸易管制主任、高级贸易管制主任、贸易管制主任、助理贸易管制主任

入境处(人员的出入境管理,入境处长需中央批准)

一、首长级:处长、副处长、助理处长、高级首席入境事务主任

二、主任级:首席入境事务主任、助理首席入境事务主任、总入境事务主任、高级入境事务主任、入境事务主任

三、员佐级:总入境事务助理员、高级入境事务助理员、入境事务助理员

消防处(负责全港的救援工作)

一、首长级:处长、副处长

二、消防职级

(一)首长级:消防总长、副消防总长

(二)主任级:高级消防区长、消防区长、助理消防区长、高级消防队长、消防队长、见习消防队长

(三)员佐级:消防总队目、消防队目、消防员

三、救护职级

(一)首长级:救护总长、副救护总长

(二)主任级:高级助理救护总长、助理救护总长、救护监督、高级救护主任、救护主任、见习救护主任

(三)员佐级:救护总队目、救护队目、救护员

惩教署(即香港的监狱)

一、首长级:署长、副署长、助理署长

二、惩教职系

(一)首长级:惩教事务总监督

(二)主任级:惩教事务高级监督、惩教事务监督、总惩教主任、高级惩教主任、惩教主任(三)员佐级:一级惩教助理、二级惩教助理

三、工业职系

(一)首长级:总经理

(二)主任级:惩教事务监督、总工业主任、高级工业主任、工业主任、工艺导师

(三)员佐级:工艺教导员

飞行队(负责空中支援,有飞机、直升机等)

一、总监

二、机师:总机师、高级机师、一级机师、二级机师、见习机师

三、飞机工程师:总飞机工程师、高级飞机工程师、飞机工程师、总飞机技术员、高级飞机技术员

四、空勤主任:高级空勤主任、一级空勤主任、二级空勤主任、三级空勤主任

五、飞机技术员:总飞机技术员、高级飞机技术员、飞机技术员

在香港上市的大陆公司名单

香港上市的大陆有关公司可以分为两大类:注册在中国的H股公司和注册在海外的主营业务绝大多数在中国的红筹股公司。而且因为香港证券市场分为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所以有关上市公司又可细分为在主板上市还是在创业板上市。 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的最新名单如下: 1、H股公司(主板):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动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美兰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主板上市规则第18章矿业公司最终修改版

第十八章1712357140 股本证券 矿业公司 概览: 本章载列矿业公司的附加上市条件、披露规定及持续责任。附加披露规定及持续责任适用于透过参与收购矿业或石油资产等相关须予公布交易而成为矿业公司的上市发行人。若干持续责任适用于那些刊发资源量及/或储量详情的上市发行人。 主要标题如下: 18.01 定义与释义 18.02-18.04 适用于所有矿业公司新申请人的上市条件 18.05-18.08 新申请人上市文件的内容 18.09-18.13 涉及收购或出售矿业或石油资产的相关须予公布交易18.14-18.17 持续责任 18.18-18.27 有关资源量及/或储量的陈述 18.28-18.34 报吿准则 定义与释义: 8.01在本章内,除另有说明或文义另有所指外: (1)单数词语已包括众数,反之亦然; (2)「矿物」一词包括固体燃料;

(3)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CIMVAL》 指加拿大采矿、冶金及石油协会认可的《矿产估值标准及指引》(2003年2月最终版,不时予以修订) 「合资格估算师」 指符合《上市规则》第18.23条规定可进行估值的合资格人士。 「合资格人士」指符合《上市规则》第18.21及18.22条规定的人士。「合资格人士报吿」 指合资格人士就资源量及/或储量编制的公开报吿;有关报吿符合第十八章第18.18至18.33条规定及经本章修订的适用《报吿准则》。「后备资源量」 指在某指定日期通过开发项目估算在已知储藏量中有潜力可采的石油藏量,但基于一项或多项潜在因素,现时仍非属商业可采。 「可行性研究」 指就所选开发矿业项目的方法进行的全面设计及成本研究,基于切合实隙而假设的地质、采矿、冶金、经济、营销、法律、环境、社会、政府、工程、营运及所有其他相关因素作出适当评估,所载详情足以证明报吿当时有足够理由进行开采,所载各项因素亦足使财务机构有合理理据最后决定是否为有关开发项目提供融资。 「控制资源量」 指矿产资源量中在吨位、体重、形状、物理特征、品位及矿物含量方面估算具有合理可信度水平的部分。

香港上市规则[1].

更新日期: 2002年4月(第七十二次修訂) 免責聲明 香港聯合交易所網頁上刊載之《證券上市規則》僅旨在提供一個快捷之途徑,方便公眾人士索閱有關規則資料。由於《證券上市規則》網頁版及原裝正版之修訂時間不同,故二者內容或有歧異。閣下當須另行參看《證券上市規則》之原裝正版以及交易所印制之規則修訂,方為準確。 聯交所對任何因《證券上市規則》之資料不確或遺漏所引致之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不論是民事侵權行為責任或合約責任或其他)。 * * * * * * * * *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證券上市規則 目錄 第一冊 前言 章數一釋義 章數二導言 章數二A 上市委員會、上市上訴委員會及上市科的組織、職權、職務及議事程序 章數二B覆核程序 章數三保薦人、授權代表及董事 章數四會計師報告 章數五物業的估值及資料 章數六停牌、除牌及撤回上市 股本證券 章數七上市方式 章數八上市資格 章數九申請程序及規定 章數十對購買及認購的限制 章數十一上市文件 章數十一A招股章程

章數十二公佈規定 章數十三上市協議 章數十四須予公佈的交易 章數十五期權、認股權證及類似權利 章數十五A衍生認股權證 章數十六可轉換股本證券 章數十七股份期權計劃 章數十八礦務公司 章數十九海外發行人 章數十九A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發行人 投資工具 章數二十認可單位信託、互惠基金及其他集體投資計劃 章數二十一投資公司 債務證券 章數二十二上市方式(選擇性銷售的證券除外) 章數二十三上市資格(選擇性銷售的證券除外) 章數二十四申請程序及規定(選擇性銷售的證券除外) 章數二十五上市文件(選擇性銷售的證券除外) 章數二十六上市協議(選擇性銷售的證券除外) 章數二十七期權、認股權證及纚似權利 章數二十八可轉換債務證券 章數二十九不限量發行、債務證券發行計劃及有資產支持的證券 章數三十礦務公司 章數三十一國家機構(選擇性銷售的證券除外) 章數三十二超國家機構(選擇性銷售的發行除外) 章數三十三國營機構(選擇性銷售的發行除外) 章數三十四銀行(選擇性銷售的發行除外) 章數三十五擔保人及擔保發行(選擇性銷售的發行除外) 章數三十六海外發行人(選擇性銷售的發行除外) 章數三十七選擇性銷售的證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上市 章數三十八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上市

香港联合交易所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目录 第一册 前言 章数一释义 章数二导言 章数二A 上市委员会、上市上诉委员会及上市科的组织、职权、职务及议事程序 章数二B 覆核程序 章数三保荐人、授权代表及董事 章数四会计师报告 章数五物业的估值及资料 章数六停牌、除牌及撤回上市 股本证券 章数七上市方式 章数八上市资格 章数九申请程序及规定 章数十对购买及认购的限制 章数十一上市文件

章数十一A 招股章程 章数十二公布规定 章数十三上市协议 章数十四须予公布的交易 章数十五期权、认股权证及类似权利 章数十五A 衍生认股权证 章数十六可转换股本证券 章数十七股份计划 章数十八矿务公司 章数十九海外发行人 章数十九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发行人 投资工具 章数二十认可单位信托、互惠基金及其他集体投资计划章数二十一投资公司 债务证券 章数二十二上市方式(选择性销售的证券除外) 章数二十三上市资格(选择性销售的证券除外) 章数二十四申请程序及规定(选择性销售的证券除外)章数二十五上市文件(选择性销售的证券除外)

章数二十六上市协议(选择性销售的证券除外) 章数二十七期权、认股权证及类似权利 章数二十八 可转换债务证券 章数二十九不限量发行、债务证券发行计划及有资产支持的证券 章数三十矿务公司 章数三十一国家机构(选择性销售的证券除外) 章数三十二超国家机构(选择性销售的发行除外) 章数三十三国营机构(选择性销售的发行除外) 章数三十四银行(选择性销售的发行除外) 章数三十五担保人及担保发行(选择性销售的发行除外) 章数三十六海外发行人(选择性销售的发行除外) 章数三十七选择性销售的证券 章数三十八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 指引摘要∕应用指引 第1项指引摘要停牌及复牌(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

香港上市规则[]

更新日期: 2002年4月(第七十二次修订) 免责声明 香港联合交易所网页上刊载之《证券上市规则》仅旨在提供一个快捷之途径,方便公众人士索阅有关规则资料。由於《证券上市规则》网页版及原装正版之修订时间不同,故二者内容或有歧异。阁下当须另行参看《证券上市规则》之原装正版以及交易所印制之规则修订,方为准确。 联交所对任何因《证券上市规则》之资料不确或遗漏所引致之损失或损害概不负责(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 * * * * * * * * *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 目录 第一册 前言 章数一 章数二 章数二A 章数二B 章数三 章数四 章数五 章数六

章数八 章数九 章数十 章数十一 章数十一A 章数十二 章数十三 章数十四 章数十五 章数十五A 章数十六 章数十七 章数十八 章数十九 章数十九A 投资工具章数二十 章数二十一

章数二十三 章数二十四 章数二十五 章数二十六 章数二十七 章数二十八 章数二十九 章数三十 章数三十一 章数三十二 章数三十三 章数三十四 章数三十五 章数三十六 章数三十七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上市章数三十八

第1项指引摘要停牌及复牌(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 第2项指引摘要有关供股及公开售股须获全数包销的规定(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 第3项指引摘要未缴足股款的证券(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 第4项指引摘要新申请人管理阶层的营业记录(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 第5项指引摘要有关发展中物业市场的物业估值(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 第6项指引摘要年度业绩的评论(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 第1项应用指引 第2项应用指引股份购回规则某些重要条款的豁免(已於一九九一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删除) 第3项应用指引 第4项应用指引 第5项应用指引 第6项应用指引 第7项应用指引另类认股权的上市事项(已於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删除)第8项应用指引 第9项应用指引另类认股权_ 附加规定(已於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删除)第10项应用指引 第11项应用指引 第12项应用指引 第13项应用指引 第14项应用指引

组织纪律和原则

在这次党课学习中,老师向我们介绍了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通过认真听取老师的讲解,我们认识到: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民主集中制,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民主和集中是该组织原则辩证统一的两个方面。民主建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性工程,集中建设是民主集中制的关键性工程,两者具有内在一致性以及相互制约的关系。 首先,坚持民主集中制是保持党的性质的重要保证。民主集中制是关系党和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这种先进性,不仅表现在它有正确理论、纲领和路线,而且表现在它有原则和制度,这个原则和制度就是民主集中制。用民主集中制把党员和各级党组织连接成一个整体,这就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告诉我们,只有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才符合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才能适应党的伟大历史使命的要求。 其次,实现党的正确领导,必须有一条正确的政治路线,而要制定正确的路线,除了有正确的思想路线外,还必须有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制度加以保证。因为实现党的正确领导,制定党的路线必须建立在广泛的民主基础之上,没有广泛的民主,不可能制定正确的路线和政策。正如毛泽东所说:“没有民主,意见不从群众中来,就不可能制定出好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方法。”正是由于坚持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才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伟大成就。 同时,加强党的纪律性是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它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经济纪律。特别值得强调的是党章,它是党的最高纪律,是党内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基本原则。党的纪律是建立在自觉基础上的铁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和铁的纪律的统一。这种自觉性与强制性的辩证统一,是中国共产党的纪律的最基本的特征,也是同其他政党的纪律相区别的重要标志。 首先,一个政党,要有战斗力,一定要有严格的纪律,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也不断强调加强党的纪律的重要性,提出了“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著名论断。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更是多次强调加强党的纪律问题,他指出:“为了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加强党的纪律。”中国共产党之所

国内企业香港上市流程

国内企业香港上市流程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在香港上市的模式 H股模式红筹模式境外非国有企业 H股公司是指在中国内地注册成立并由内地政府机构或个人控制的公司。红筹公司是指在中 国内地以外地区注 册成立,并由中国 政府机构控制的公 指在中国内地以外 地区注册成立,并 由内地个人控制的 公司。通常通过返 程投资的方式将境 一、主板上市的主要条件

豁免:如申请人符合[市值/收入测试],能证明1)董事及管理层在申请人所属业务及行业拥有足够(至少三年)的令人满意的经营;2)最近一个经审计财年管理层大致维持不变,则交易所会考虑接受短于三年的营业记录 3、最低市值及公众持股量 ?市值≥2亿港元 ?不得低于5000万港元或发行股本总额的25%(以较高者为准) ?公众股东须至少300人 ?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持有股数不得超过上市时公众持股量50% 注意:就上市时的预期市值超过一百亿港元的发行人而言,交易所在确信相关情况和条件下,可接受15%至25%的最低公众持股量 4、中国内地关于H股上市的规定(摘要) 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证监会1997年7月颁布《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创业板上市的主要条件 1、盈利/财务要求 ?无盈利或其他财务标准要求 ?上市时市值≥1亿港元 ?上市文件刊发之前两个财年经营业务现金流入≥2000万港元 2、营运记录和管理层 ?必须有二十四个月的活跃业务记录 ?管理层需要在近两年内维持不变;而拥有权和控制权则需要在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维持不变 ?管理层股东及高持股量股东于上市时必须最少合共持有申请人已发行股本的35% 豁免:如申请人符合某些要求(开采天然资源公司或新成立的工程项目公司),交易所会考虑接受十二个月的活跃业务记录 3、最低市值及公众持股量

企业在香港主板上市要求及上市程序

企业在香港主板上市要求及上市程序 企业在香港主板上市需符合下列三个测试要求之一 1、盈利测试 3年税后盈利≥ 5,000万港元 首2年税后盈利3,000万港元,近1年税后盈利2,000万港元 2、市值/收入测试 市值≥ 40亿港元; 及最近1年收入≥ 5亿港元 3、市值/收入测试/现金流量测试 市值≥ 20亿港元; 及最近1年收入≥ 5亿港元; 及前3年累计现金流入≥ 1亿港元 营业纪录要求 1、3年 (如符合市值/收入测试,可短于3年) 2、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下管理运作 3、最近1年须在基本相同的拥有权及控制权下运作 管理层要求及股东承诺 1、管理层要求: 必须有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必须设立审核委员会 2、股东须承诺: 上市文件披露至上市后首6个月内不会出售其在公司的权益 3、管理层承诺: 在上市后12个月内,不出售其在公司的权益,以导致其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维持最少30%的公司权益 会计师报告 必须按照「香港财务汇报准则」或「国际财务汇报准则」编制 联交所于某些情况下可接受以「美国公认会计准则」或其他准则编制的账目 在一般情况下,会计师报告至少涵盖在上市文件公布前最后三个完整的财政年度 会计师报告所呈报的最后一个财务会计期的结算日不得与招股章程日期相隔超过六个月

公司管治 须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须有合资格的注册会计师 须设立审核委员会 须聘任一名合规顾问, 任期由首次上市之日起,至其在首次上市之日起计首个完整财政 年度财务业绩报告送交股东日止 认可司法地区 香港、百慕达、开曼群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如属第二上市,其他司法地区亦可获考虑 最低公众持股量 1、上市时公众持股量不低于5,000万港元; 2、上市时公众持有的股份数量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5%以上; 3、如果上市时的市值超过100亿港元,联交所可能会将公众持股量降到15%至25%之间 其他要求 1、控股股东或董事可进行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但必须全面披露 2、不可以选择纯以配售形式上市 3、公开认购部分须全部包销 4、公司上市后首6个月内不能发行新股 公司上市主要程序 准备期 1、公司决定上市 根据未来发展策略,招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在香港上市。 2、第一次中介协调会 公司与承销商、会计师、评估师召开第一次上市会议,与各中介机构通力协作,直至挂牌上市。 3、尽职调查 承销商、会计师、律师分别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未来前景、主要风险因素、法律事宜等进行审慎调查,以确保各类公开文件内容正确无误。 4、重组 承销商、会计师、律师向公司提供专业建议,结合未来发展方向,将公司的业务、结构、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重新整合,使之成为符合上市规定、吸引投资者的新实体。 5、文件制作 承销商、会计师、律师编写各类上市所需档,如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6、提交A1表 承销商协助公司向联交所上市科提交上市初步申请档。 审批期

组织纪律的重要性

组织纪律的重要性 常言说的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良好课堂纪律的形成,不仅需要强制性的规则,更需要学生的自制与自律。所谓纪律,是我们遵守秩序,执行命令和履行职责养成习惯的一种规范。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何行何业,都将纪律、规章制度放在首要位置,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作为学校的一员,更要明白纪律的重要性,也只有铁的纪律,才能培养出钢铁般意志的人才。 纪律也是一个团队决策、意志得以贯彻执行的可靠保证,更是维护一个团队团结和提高一个团队形象的重要因素。纪律是我们实施教育的重要手段和保障,纪律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事,同时也是老师和班干部的事,更是我们每一位学生共同的事, 学习、生活、实训、活动过程中都需要纪律,需要约束,需要规则;只有在纪律的环境中,群体活动才会有秩序,才会更加高效,每一个人都需要遵守纪律,并为自己不遵守纪律的行为承担责任。 只有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规章制度,才是成就事业的开始,才能顺利达到成功的彼岸。纪律对一个单位,一个组织,甚至于对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所学校如果有严格的纪律作保证,那么就产生良好的校风,为师生创造出良好的教学环境。一个企业只有纪律严明,管理严格,才能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一支军队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就没有顽强的战斗力,作风焕散,自由散漫是不可能打胜仗的。 春秋末期,伟大的军事家孙武离开齐国后,来到吴国,吴王为了检验他兵法的适用性,便召集了后宫美女一百八十人交给孙武操练,自己反复宣布命令:“一、不许混乱队伍;二、不许笑语喧哗;三、不许故意违反军令。”然后申明训练规矩,令听从鼓声指挥。训练过程中,众后宫美女见孙武那副认真样子,觉得有些好玩,倚仗吴王对自己的宠爱,不听鼓声约束,有的索性趴在地上不动。孙武见此情景,毅然斩掉了吴王宠爱的两个后宫美女。其余众美女全都大惊失色,惊恐万分,个个都打起精神,再不像刚才那样嘻嘻哈哈,嬉笑打闹,自始至终都井然有序,寂然无声,可见,纪律是衡量一支军队素质的主要标志,也是决定战争胜负的重要因素。 改掉不守纪律的坏习惯。奥斯特洛夫斯基说:“人应该支配习惯,而决不是习惯支配人,一个人不能去掉他的坏习惯那简直一文不值。”能自制的人,就是最强有力的人。 没有好的纪律,教学就难以进行 习惯需要培养,很多好习惯是在纪律的支持下形成的 遵守纪律的重要意义 1、纪律是力量发挥、事业成功的保证 2、遵守纪律是青年学生应有的思想品德和成才的保证 青年学生要向着一个合格人才的目标成长,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环境。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就要靠人人遵守纪律来创造、来维持。一个学校,如果校门随便出入,小偷、流氓畅行无阻;借书没有手续,什么人都随便拿书;食堂打饭没有秩序,人们互相拥挤;宿舍出入没有制度,什么人都可以随便进入宿舍。这个学校将会混乱成什么样子。这样的学校的学生还怎么上学。所以说,纪律是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的根本保证,是青年学生成才的根本保证。

内地企业赴香港上市比较研究

内地企业香港上市的比较研究 去年以来,尽管香港证券市场受国际股市的影响持续低迷,但内地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去香港上市的热情却丝毫未减。据统计,去年联交所新上市的企业中约有三分之一以上是内地企业,目前正处于筹备阶段计划在今明两年上市的内地企业至少有50 家。此外,随着国内上市公司增发H 股模式( A to H )的开启,出于经营国际化和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的需要,内地证券市场可能会有更多的上市公司选择去香港市场增发新股。 一、内地企业香港上市基本概况 1. 概览 香港作为亚太地区的国际金融中心,在吸引国际资本方面优势明显,其成熟的市场运行环境,完善的投资银行服务,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体制对于内地企业有着极大的吸引力,已成为内地企业境外上市的首选地。从1993 年起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H 股公司——青岛啤酒,至今年 5 月底为止,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各类来自内地的公司达140 余家。10 年来内地企业在香港资本市场融资七千多亿港元,占同期香港市场融资总额的六成以上,香港证券市场已经成为内地企业筹集国际资本最主要和最有效的场所。据香港联交所公布的有关资料统计,截至到今年 5 月底,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总市值为四千多亿美元,在全球各主要交易所中名列第八位。其中,中资背景企业140 余家,总市值达13460 亿港元,占整个港股市价总值的29.5% ,已成为香港证券市场上的重要力量。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早先上市的国有企业政府色彩浓厚,包装过度。上市以后未能真正与国际惯例接轨,在经营管理、会计审核制度、业务评估等方面同香港惯用的规则还存在一定距离。二是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不强,经营业绩逐年下滑,亏损家数逐年增加。H股和红筹股1996 年有2家亏损,1997 年有4家,1998 年有8家,2000 年则扩大到12家,2001 年所有H 股和红筹股平均盈利仅几分钱。三是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及时。H 股公司业务运作以及监 管乃至企业内部的政策变动等信息披露不及时,国际投资者无法清晰、及时地获得第一手资料,从而造成投资者信任危机。四是公司治理不规范,管理水平低。盲目更改募集资金,盲目投资,盲目多元化现象严重。五是资产运作不灵活,二级市场再融资能力差,目前国内大部分在香港上市公司(红筹股、国企H 股)已经丧失了再融资功能。 二、内地企业香港上市的模式比较 1.H 股上市。 H 股是指公司注册地在中国内地,向境外投资者募集股份,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H 股上市适用中国的法律和会计制度,向香港投资者发行股票,在香港主板或创业板上市,但仅在香港发行的股票可以在香港证券市场上市流通,其他股票不在香港市场流通。H 股公司向境外股东支付的股利及其他款项必须以 人民币计价,以外币支付。 内地企业在香港发行H 股上市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材料,报经证监会批准。证监会对H 股主板上市的主要条件为:( 1 )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2)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3 )净资产不少于 4 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 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 万美元。(4 )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5)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目前在主板市场上市的H 股公司

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的重要性

(三)以作风整治为突破,加强廉政勤政建设,推进队伍管理水平提升 工商部门和干部的作风建设,历来是党的建设的重点,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好的作风产生无穷的创造力,形成巨大的凝聚力,凝就顽强的战斗力。从一定意义上说,一个地方的工作,成在作风,败在作风;一个单位的形象,好在作风,坏在作风;要不断开创xx改革发展的新局面,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这是事业的需要,社会的期盼,人民的呼唤。我来到局工作已经4个月,对我们这支队伍的作风状况有了一定的了解,总的来说,我既有信心,又感到忧心,有信心的是,我们队伍的底子是好的,我们过去的工作成绩可以说明这一点:近几来,历届市局党组对干部作风建设十分重视,对干部作风进行了多次集中整顿,并取得了较好成效。特别是开展保持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全局各级工商部门注重强化自身建设,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整体面貌有了明显改观。总体来说,系统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值得信赖和依靠的队伍。但我们还必须清醒的看到,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少数干部不良现象时有反弹,优良作风难以持久的问题更是十分突出。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 一是缺乏大局观念。有些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不够,贯彻不力,在思想和行动上

不能确保政令畅通,在贯彻落实中出现了“肠梗阻”现象;二是服务意识不强。有的单位和干部“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工作中互相推诿、扯皮、上交矛盾的事时有发生;有的干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出现有的干部办事服务态度差,感情冷漠,方法简单,口气生硬,极个别甚至高高在上、盛气凌人。 三是工作标准不高。有的干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愿花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和解决服务办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能躲就躲,能拖就拖,工作热情减退,缺乏争先创优意识。三是工作自由散慢。有些单位上班纪律相当差,八点上班九点到,下班未到早溜掉,群众办事人难找;有的干部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玩游戏、闲聊。少数单位的会风极差,不请假旷会现象比较突出。 1、坚持铁心硬手抓作风。 年底快到了,全局各项工作都到了冲刺阶段,我知道全局各单位尤其是基层分局时间紧,任务重,都在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但必须抽出时间把本单位的作风整顿工作做好,“磨刀不误砍柴工”,解决好队伍作风问题,我们的业务工作就能事半功倍,我们的各项任务必能圆满完,全市工商系统要深刻认识开展作风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要认识到作风正则干部强,干部强则事业兴。干部作风好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感受,关系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能否落实到位,关系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成败。因此,干部作风如何,不仅是精神状态、落实成效问题,更是政治

纪律的重要性-遵守纪律的重要性-关于纪律的重要性

纪律的重要性|遵守纪律的重要性|关于纪 律的重要性 孟子曾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大到一个国家的法律、小到一个组织团队的规章制度,没有法律的约束,国将不国,天下大乱。没有纪律的约束,一个团队的成员,各行其是,没有秩序、没有工作绩效,不能树立严谨的团队形象。 春天,大雁排成“一”字或“人”字形,从南方飞向北方;秋天,大雁排成“一”字或“人”字,又从北方飞回南方。年复一年,它们总是这样,摆着雁阵飞来飞去。 你知道大雁为什么会排成这整齐的雁阵吗? 在外人看来,这是一道很壮观的风景,整齐、有序,不仅好看,大雁还通过摆成这种阵型飞翔,有利于减少空气当中的阻力,为自己节省力气,使所有大雁都能顺利的到达目的地。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大雁为了能安全顺利的到达目的地,通过团队的力量,调整队形,井然有序。 在我们现实工作当中,比如一个组织、一个团队,你能比你的竞争对手做的更规范一些,更遵守纪律一些,共同面对工作中遇到的挫折,一起完成工作任务指标,树立团队品牌形象,会给别人增添好的印象和形成鲜明的对比,树立光辉品牌形象,从而增加组织的信赖度和美誉度,赢得别人的尊敬和支持。在职场生涯中,将是一支百战不殆的战队,愈战愈勇、所向披靡。

纪律是什么?纪律就是规则,是要求人们遵守组织确定了的秩序、执行命令和履行自己职责的一种行为规范,是用来约束人们行为的规章、制度的总称.。 每一个人的心理都或多或少的向往自由,无拘无束的,想干嘛干嘛。一个国家假如没有法律,违法犯罪的太多,社会安定将无法得到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将不能得到保证,正是因为有法律的制约,使不法分子绳之以法,社会才能安定,人们才会有有更多的精力去促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才能提高。 在一个组织、团队里,假如没有纪律的约束,工作态度不严谨、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行为随意、口出恶语、做事拖拖拉拉,工作秩序杂乱无章,工作业绩将无法得到保证,工作形象一败涂地,组织能寄予这样的团队希望吗?这种状况,无法正常工作,不能产生工作绩效,只能等着慢慢被你的竞争对手打败而已。 法律对一个国家来说是必不可少的,纪律对一个组织团队来说也是少了不行的,权衡一下,是遵守还是违背,每一个人都好好掂量掂量,大到为了国家,小到为了组织,为了自己。亚里士多德说: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只要有铁的纪律,革命也能取得成功,得到解放,人在社会中有道德、纪律来约束,社会治安、组织才有秩序,国民素质才能得到提高。组织团队才能发展壮大。

香港主板、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附内资企业直接H股上市的其它要(精)

创业板1.盈利测试 2.市值/收入测试 3.市值/收入/现金流测试 股东应占盈利过去三年盈利达5,000万 港元(最近一年2,000万 港元,其前两年合计达 3,000万港元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市值上市时至少达2亿港元上市时至少达40亿港元上市时至少达20亿港元上市时至少达1亿港元 收入不适用最近一个经审核财政年 度至少达5亿港元 最近一个经审核财政年度 至少达5亿港元 不适用 现金流不适用不适用经营业务有现金流入,于 前3个财政年度合计至少达 1亿港元 经营业务有净现金流入,于前两个财政年度合计至少达2,000 万港元 新申请人必须具备不少于2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

1.管理层在最近2个财政年度维持不变 2.最近一个完整的财政年度内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3.董事会应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一名须具有适 当的专业资格或适当的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 4.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非执行董事组成,成员人数应不少于 三名,而且大多数成员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一名独立非 执行董事应具有适当的专业资格或适当的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 专长。审计委员会的主席应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 财务要求新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三项财务准则的其中一项: 条件主板 注册地香港、百慕大、开曼群岛、中国或其他已接纳的司法地区,前述以外地区申请人需表明其能为股东提供的保障水平至少相当于香港提供的保障水平,且联交所作为个案进行审核 营业记录新申请人必须具备不少于3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 董事会和管理层1.管理层在最近3个财政年度维持不变 2.最近一个经审核的财政年度内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3.申请人至少有两名执行董事通常居住于香港。董事会应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一名须具有适当的专业资格或适当的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

证券上市规则-第15 项应用指引.doc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證券上市規則 (“本交易所的上市規則”) 《第15 項應用指引》 依據《上市規則》第1.06條而發出 有關發行人呈交的將其現有集團全部或部分資產或業務在 本交易所或其他地方分拆作獨立上市的建議之指引 本應用指引所採用的詞語,如在"本交易所的上巿規則" 內已有定義或闡釋,即具有"本交易所的上巿規則" 所述的意義。 2. 引言 本應用指引旨在就發行人呈交的將其現有集團全部或部分資產或業務在本交易所或其他地方分拆作獨立上市("分拆上市" (spin-offs)) 的建議,闡明本交易所的政策。因此,本應用指引列明了本交易所在考慮分拆上市申請時所採用的原則。發行人務須留意,其分拆上市的建議必須呈交本交易所審批。 註:本應用指引一般只適用於發行人以及在呈交分拆上市建議時屬發行人附屬公司的機構。然而,就本應用指引而言,如有關機構在發行人呈交分拆上市建 議之時屬其聯營公司,而同時,有關機構在發行人最近一個完整財政年度(至 少須有12個月)內的任何時間,並計至呈交分拆上市的建議日期為止,曾屬發 行人的附屬公司的話,則本交易所將視該機構為發行人的附屬公司處理。

此等情況下,該機構將須遵守本應用指引的規定,並被視作一直是發行人附 屬公司處理。有關該機構已發行股本實益擁有權在上述期間的變動,發行人 須向本交易所提供足以信納的證明。 3. 原則 不論擬被分拆上市的機構是在香港或海外上市,以下原則均屬適用: (a) 新公司須符合基本上市準則 如現有發行人("母公司") 擬分拆上市的機構("新公司") 是在本交易所營運的證券市 場(創業板除外)上市,新公司必須符合"本交易所的上市規則" 中有關新上市申請人的 所有規定,包括載於《上市規則》第八章的基本上市準則。 (b) 母公司最初上市後的三年內不得作分拆上市 鑑於母公司最初上市的審批是基於母公司在上市時的業務組合,而投資者當時會期望母 公司繼續發展該等業務。因此,如母公司上市年期不足三年,上市委員會一般不會考 慮其分拆上市的申請。 (c) 母公司經分拆後餘下之業務 母公司須使上市委員會確信,新公司上市後,母公司保留有足夠的業務運作及相當價值的 資產,以支持其分拆作獨立上市的地位。特別是上市委員會不會接納以一項業務(新公司 的業務) 支持兩個上市公司(母公司及新公司) 的情況。換言之,母公司除保留其在新公 司的權益外,自己亦須保留有相當價值的資產及足夠業務的運作(不包括其在新公司的權 益),以獨立地符合《上市規則》第八章的規定。 在母公司(不包括其在新公司的權益)未能符合第8.05條的最低盈利規定的情況下,母公 司如能證明其(不包括其在新公司的權益)未能符合第8.05條的最低盈利規定的原因,純 綷是由於特殊因素或市況大幅逆轉,則聯交所可能給予豁免。同時,母公司亦須令聯交所 確信:有關因素只是暫時性質,而且相當可能不會繼續存在或日後再次出現;或者,母公

组织纪律的重要性

组织纪律的重要性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何行何业,都将纪律、规章制度放在首要位置,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纪律也是一个团队决策、意志得以贯彻执行的可靠保证,更是维护一个团队团结和提高一个团队形象的重要因素。 只有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规章制度,才是成就事业的开始,才能顺利达到成功的彼岸。纪律对一个单位,一个组织,甚至于对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企业只有纪律严明,管理严格,才能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春秋末期,伟大的军事家孙武离开齐国后,来到吴国,吴王为了检验他兵法的适用性,便召集了后宫美女一百八十人交给孙武操练,自己反复宣布命令:“一、不许混乱队伍;二、不许笑语喧哗;三、不许故意违反军令。”然后申明训练规矩,令听从鼓声指挥。训练过程中,众后宫美女见孙武那副认真样子,觉得有些好玩,倚仗吴王对自己的宠爱,不听鼓声约束,有的索性趴在地上不动。孙武见此情景,毅然斩掉了吴王宠爱的两个后宫美女。其余众美女全都大惊失色,惊恐万分,个个都打起精神,再不像刚才那样嘻嘻哈哈,嬉笑打闹,自始至终都井然有序,寂然无声,可见,纪律是衡量一支军队素质的主要标志,也是决定战争胜负的重要因素。 改掉不守纪律的坏习惯。奥斯特洛夫斯基说:“人应该支配习惯,而决不是习惯支配人,一个人不能去掉他的坏习惯那简直一文不值。”能自制的人,就是最强有力的人。 习惯需要培养,很多好习惯是在纪律的支持下形成的 遵守纪律的重要意义 1、纪律是力量发挥、事业成功的保证 2、遵守纪律是青年学生应有的思想品德和成才的保证 遵守纪律的名言警句 1、不要过分的醉心放任自由,一点也不加以限制的自由,它的害处与危险实在不少。——克雷洛夫 2、要有必要的清规戒律。——毛泽东 3、挣断线的风筝不仅不会得到自由,反而会一头栽向大地。——佚名 4、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英.莎士比亚 5、秩序是自由的第一条件。——德.黑格尔 6、纪律是胜利之母。——俄.苏沃洛夫(伟大的军事家、军事理论家、战略家、统帅,俄国军事学术的奠基人之一) 7、节制是一种秩序,一种对于快乐与欲望的控制。——古希腊.柏拉图

港交所上市规则

港交所上市规则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LINDA on December 15, 2012.

「常问问题」综合版本1 (於2010年9月17日刊发/ 於2011年12月19日修订) 「常问问题」说明 我们编制下列「常问问题」,是为了协助发行人理解和遵守《上市规则》,尤其是对某些情况《上市规则》可能未有明确说明,或者是某些规则可能需作进一步阐释。 下列「常问问题」的使用者应当同时参阅《上市规则》;如有需要,应向合资格专业人士徵询意见。「常问问题」绝不能替代《上市规则》。如「常问问题」与《上市规则》有任何差异之处,概以《上市规则》为准。 在编写「回应」栏内的「答案」时,我们可能会假设一些背景资料,或是选择性地概述某些《上市规则》的条文规定,又或是集中於有关问题的某个方面。「回应」栏内所提供的内容并不是选定为确切的答案,因此是不适用於所有表面看似相若的情况。任何个案必须同时考虑一切相关的事实及情况。 1此综合版本不包括「常问问题」系列3 - 「披露易」内的「常问问题」。

发行人及市场从业人可以保密形式向上市科徵询意见。如有任何问题应尽早联络上市科。 以下列表所指的「常问问题」系列是指: 系列1 - 有关企业管治事宜及上市准则规则修订 系列2 - 非主要及轻微规则修订 系列4 - 网上预览资料集 系列5 - 与检讨创业板有关的《上市规则》修订 系列6 - 香港交易所为预托证券(香港预托证券)设立的架构 系列7 - 关於须予公布的交易、关连交易以及上市发行人发行证券《上市规则》规定 系列8 - 与2008年综合谘询有关的《上市规则》修订 系列9 - 关於须予公布的交易、关连交易、公司组织章程的修订及会议通告《上市规则》规定系列10 -

香港上市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规定

香港上市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规定 根据香港交易所(以下简称“港交所”)发布的《上市指引》、《公司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香港上市公司的资产购买、出售等交易行为需向港交所报备(反收购需得到交易所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取得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①的审核批准。《上市指引》根据相关比率的计算对上市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行为进行划分,其标准及交易类型的判定与国内的标准存在重大差异,同时其履行的程序也存在重大差异,现将其概括如下: 一、交易分类及相关百分比 (一)交易类型的划分 1、股份交易─上市发行人对某项资产(不包括现金)的收购,而有关代价包括拟发行上市的证券,并且就有关收购计算所得的任何百分比率均低于5%者; 2、须予披露的交易─上市发行人某宗交易或某连串交易(按《上市规则》第14.22 及14.23 条合并计算),而就有关交易计算所得的任何百分比率为5%或以上但低于25%者; 3、主要交易─上市发行人某宗交易或某连串交易(按《上市规则》第14.22及14.23 条合并计算),而就有关交易计算所得的任何百分比率为25%或以上者 ①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根据《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直接监管上市公司收购、合并及私有化行动。 ②收益一般指有关公司主营业务所产生的收益。

(但如属收购事项,须低于100%;如属出售事项,须低于75%); 4、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上市发行人某宗资产出售事项,或某连串资产出售(按《上市规则》第14.22及14.23 条合并计算),而就有关出售事项计算所得的任何百分比率为75%或以上者;上述出售事项包括《上市规则》第14.29 条所载的视作出售情況; 5、非常重大的收购事项─上市发行人的某项资产收购或某连串资产收购(按《上市规则》第14.22及14.23 条合并计算),而就有关收购计算所得的任何百分比率为100%或以上者; (二)比率计算 1、资产比率─有关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总值,除以上市发行人的资产总值(详见《上市规则》第14.09 至14.12 条、第14.16、14.18 及14.19 条); 2、盈利比率─有关交易所涉及资产应占的盈利,除以上市发行人的盈利(详见《上市规则》第14.13 及14.17 条); 3、收益比率─有关交易所涉及资产应占的收益,除以上市发行人的收益(详见《上市规则》第14.14及14.17 条); 4、代价比率─有关代价除以上市发行人的市值总额。市值总额为本交易所日报表所载上市发行人证券于有关交易日期之前五个营业日的平均收市价(详见《上市规则》第14.15 条); 5、股本比率─上市发行人发行作为代价的股份数目,除以进行有关交易前上市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总数。 上市发行人把交易分类时,须在适用的范围内考虑所有百分比率。除按《上市规则》第14.06(6)(b)条所述将收购事项以合并计算方式处理外,如一连串交易全部均于12 个月内完成或属彼此相关者,本交易所或也会要求上市发行人,將该等交易合并計算,作为一项交易处理。考虑合并计算的因素包括:(1)为上市发行人与同一方所进行者,或上市发行人与互相有关联或其他联系的人士所进行者;

纪律的重要性

纪律是一个团队生存和作战的保障,没有了纪律,这个团队就会像一盘散沙,各自为战,没有前进的方向。一个部门的形成,往往形成与一个核心,而核心的理念又取决于管理当中。记得儿时的顽劣造就了自己一次又一次的挫折与失败,也导致许多不顺心如意的事情发生!但最终的承受者却与个人密不可分!也正因如此才明白这当中的因果关系!正因如此才发现曾经在这熏陶底下的成长对个人的素质与修养是何等的重要! “无规矩不能成方圆”,一个简单而易明的道理,不就是画圆嘛,但这句话却也传承了千百年来的管理经验,而我就是在这种约束底下成长起来的。听父亲说过,曾经祖父是这样对他说:“养人容易,教人难”!我却没把这话放在心上,依然故我,以为自己很了不起,从来不服从父亲,把父母的养育当成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然而也许是因为过去的不服输才成就了今天的韧性,才回想起这句话的意思是何等意味深长......这样也就形成了对组织与纪律在个人价值观意义上的看法! 组织与纪律并不就意味着在实际运用中一味的服从,虽然它形成于军事化理念,但在经济社会当中它是存在相当的灵活性,毕竟不是带领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同理运用在一支团队中,就会发挥其最大作用,因为作为每一个个体,就应该发挥其最大的威力,让其充分体现个人价值之余,更能为团队获得最大的利益。当然,利益不能只停留在金钱上,这是对个人价值的最大侮辱和讽刺!然而,在团队中

的配合与共识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俗话说的好:"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样才能形成双方的信任,方可委任!如果连这都做不到的话,这样根本形成不了团队,倒反象一个自发形成的团伙! 一支富有战斗力的军队,必定有铁一般的纪律;一个合格的士兵,也一定具有强烈的 纪律观念。纪律,是团队文化的精髓,团队如果没有纪律,就不能称其为团队。每个团队建立之初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指定明确的纪律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团队是人的组合,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但是团队,尤其是军队,却要力求避免这种个人的思想和行为,要求步调一致,所以纪律的约束不能缺少。 纪律文化由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是制定,一个是遵守和执行。纪律的制定,是少数领导者的事情,纪律的遵守和执行却是所有成员包括制定者的事情。 纪律是一个团队生存和作战的保障,没有了纪律,这个团队就会像一盘散沙,各自为战,没有前进的方向。一个企业的使命说来也非常简单,就是把已经制定的计划变成现实,也就是执行。但是如何执行,却是一门大学问。这时,纪律不可缺少,纪律是保证执行力的先决条件。纪律首先是服从,下级服从上级、部门服从公司、公司服从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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