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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考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07考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07考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017考研已经拉开序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中公考研为考生们提供相关2017考研复习资料、考研辅导、往年考研真题等。希望2017考研学子金榜题名,考入自己理想院校。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指国家实施的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个人才培养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五部委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计划从2006年起用五年时间为西部培养一批少数民族高学历专业人才,培养学校为211以上重点大学,生源为西部省市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统一考试、适当降分”等特殊政策措施招收新生。毕业生一律按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硕士服务期限为5年,博士8年。经费享受中央级高校研究生的拨款政策。

简介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称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又称“民族骨干”“少骨计划”“骨干计划”等,是一项由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等五部委联合实施的人才培养计划。主要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为西部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报考就读该计划的研究生毕业之后必须回到原籍省份服务满规定年限,报考前为在职人员的研究生,原则上毕业后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报考前为应届生的研究生,毕业后回原籍省份工作(只定区域,不定行业、不定单位、不定工作岗位,培养高校统一发放就业推荐表,在原籍范围内与统分统招研究生相同待遇)。研究生就读期间由财政部提供全额奖学金及一定比例的生活补贴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

培养详情招生生源

招生生源范围为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重点招收教育(双语师资)、农牧业、医学、少数民族语言及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经济、能源和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

报考方式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硕士生考生采取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报名方式。

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统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和其他相关政策,对符合国家确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推免生见相关政策。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各招生单位要按照德智体要求全面衡量,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努力完成招生任务。

招录与培养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此计划在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外单列。2012年计划招生50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00人,硕士研究生4000人,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考生,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汉族考生招生比例要求,不得超比例录取。

各招生单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要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调整结构对人才的实际需求,重点向理工类及应用型专业倾斜,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同时,为落实中央关于推进西藏等五个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有关要求,招生计划对五个自治区予以适当倾斜。

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基础培训点另行通知,北京地区培训基地为中央民族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直接入校学习。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住宿费、生活费自理。各招生单位对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予以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

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招生录取的具体办法,由教育部另行通知。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考试调剂

考生不能在全国普通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之间调剂录取。其他招生、录取和培养等有关工作按《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11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民〔2010〕11号)执行。

国家计划

一、中国高等教育储干培养计划,又称“储干计划”“高等教育骨干计划”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又称“民族骨干”“少骨计划”“骨干计划”等,

以上储备干部计划是国家高级人才培养计划

管理机构教育部职责

1.主管全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调招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及生源地相关部门,落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

3.对招生单位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区域分布和民族比例等进行审核;

4.会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督促检查党的民族政策在招生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部门职责

有关省(区、市、兵团)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设有民教处的由民教处负责,未设民教处的由高教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1.生源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和管理办法,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配合招生单位的工作,指导优秀考生报考;

2.负责本地生源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引导考生报考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

3.配合招生单位对本地区报考考生进行政审;

招生单位职责

1.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

2.对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行政审;

3.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组织考试,完成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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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考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017考研已经拉开序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中公考研为考生们提供相关2017考研复习资料、考研辅导、往年考研真题等。希望2017考研学子金榜题名,考入自己理想院校。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指国家实施的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个人才培养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五部委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计划从2006年起用五年时间为西部培养一批少数民族高学历专业人才,培养学校为211以上重点大学,生源为西部省市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统一考试、适当降分”等特殊政策措施招收新生。毕业生一律按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硕士服务期限为5年,博士8年。经费享受中央级高校研究生的拨款政策。 简介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称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又称“民族骨干”“少骨计划”“骨干计划”等,是一项由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等五部委联合实施的人才培养计划。主要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为西部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报考就读该计划的研究生毕业之后必须回到原籍省份服务满规定年限,报考前为在职人员的研究生,原则上毕业后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报考前为应届生的研究生,毕业后回原籍省份工作(只定区域,不定行业、不定单位、不定工作岗位,培养高校统一发放就业推荐表,在原籍范围内与统分统招研究生相同待遇)。研究生就读期间由财政部提供全额奖学金及一定比例的生活补贴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 培养详情招生生源 招生生源范围为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重点招收教育(双语师资)、农牧业、医学、少数民族语言及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经济、能源和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 报考方式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硕士生考生采取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报名方式。

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办法

电信学院少数民族学生管理方法 针对招收来的维吾尔族学生(两名),藏族学生(一名),,我院采取以人为本,以关怀为理念,多种方式多种途径进行管理帮扶工作。 这些学生,主要指来自西藏和新疆的学生,他们的生活习惯、信仰风俗等各个方面都与其他学生有很大的差别,他们在校园中的生活、学习和课外生活等各方面都显现出了群体的特殊性以及需要注意和解决的一些问题。他们是一个错综复杂的集合体,他们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宗教信仰。少数民族特招生都有自己独有的民族宗教信仰。藏族学生信仰佛教,新疆学生信仰伊斯兰教。穆斯林每年都有自己的重大节日,在规模最大的三个节日里,他们都会采取不同的形式隆重庆祝。 (2)生活习惯。由于宗教信仰和生长环境不同,他们的生活习惯和其他学生存在明显差别。在饮食习惯上,新疆学生尤为明显,他们进餐的地方必须是清真餐厅或者清真餐馆。而藏族学生喜欢用代表自己民族信仰的藏饰,包括一些脸谱、图腾之类装饰自己的寝室;并且藏族学生整体上自由散漫,这也与他们从小的生长环境有关。他们在家乡,大部分住在闭塞落后地区,家庭贫困。 (3)交际关系。藏族和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喜欢小团体聚聚,即他们大部分时间只跟自己同一民族的同学在一起。同民族的同学聚集在一起,交流也都用本民族语言,与其他同学交流很少。甚至因为生活方式、饮食等各个方面存在差异,其他同学由于不了解,彼此都会觉得有差异,感觉交流困难。 (4)学习方面。学习是学生的天职,对于这些少数民族特招生来说也不例外。但这些少数民族特招生成绩普遍较差,究其原因,一方面,他们的汉语基础较差,从小接触的基本上是本民族的语言;另一方面,他们从小接受的教育与其他学生相差很远。他们存在问题的课程主要集中在英语、数学、计算机等公共必修课上。这是因为大部分特招生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英语学习,并且很多学生从高中才开始接触英语,计算机就更不用说了。进入大学之后,一些课程的难度远远超出了他们接受的能力范围,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和那些复杂的计算机程序让他们学习起来感到很吃力,导致成绩不理想。 以上是少数民族特招生在普通高校学习生活中表现出来的特殊性。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这些特点,学院除了对他们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之外,还给予许多特别关注。 第一,学院尽全力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实现学习上的进步。对于数学、英语、计算机等公共必修课,学院考虑到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掌握程度的问题,特别请基础课老师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注进行辅导,使他们的学习更具针对性和实际效果,更耐心地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中的困难。 第二,学院领导经常慰问少数民族同学,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想办法困难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在重大民族节日,学院出资让他们用自己的方式过节,让他们身在异乡也能感到家的温暖。 第三,班导师辅导员,努力通过各种途径帮助他们。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帮助他们争取助贫资金,解决他们经济上的困难;在学习上,经常与他们的任课老师进行沟通交流,并且定期找同学帮他们补习功课,共同帮助他们实现成绩的提高、学习上的进步;在生活上,经常走访他们的宿舍,解决

最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院校名单(85所)

院校名称 所在省市 院校名称 所在省市 北京大学 北京市 南京大学 江苏省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市 东南大学 江苏省 清华大学 北京市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苏省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市 南京理工大学 江苏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市

江苏省 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市 河海大学 江苏省 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市 江南大学 江苏省 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市 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省 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市 中国药科大学江苏省 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市 浙江大学 浙江省

北京市 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省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市 厦门大学 福建省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市 山东大学 山东省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市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省 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市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山东省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市

武汉大学 湖北省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市 华中科技大学 湖北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市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湖北省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市 武汉理工大学 湖北省 中央音乐学院 北京市 华中农业大学 湖北省 中央美术学院 北京市 华中师范大学 湖北省

中央戏剧学院 北京市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省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市 中南民族大学 湖北省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市 湖南大学 湖南省 南开大学 天津市 中南大学 湖南省 天津大学 天津市 中山大学 广东省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河北省

广东省 大连理工大学辽宁省 四川大学 四川省 东北大学 辽宁省 重庆大学 重庆市 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省 西南交通大学四川省 吉林大学 吉林省 电子科技大学四川省 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 西南大学 重庆市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分数线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分数线【一】:2014中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 爱考机构-中央财经大学2014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总分分数线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分数线【二】:2015年复旦大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复试分数线是170(满分=300)分,285(满分=500)分 2015年复旦大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复试分数线是170分(满分=300),285分(满分=500) 2015年复旦大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研复试分数线是170(满分=300),285(满分=500)分,政治40英语40专业课一80(满分=150),110(满分=200),170(满分=300)专业课二80(满分=150),110(满分=200),170(满分=300). (一)参加全国统考及联考的考生 (二)参加全国统考,总分和三门单科成绩符合上表所在类型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门单科成绩低于所在类型要求5分以内者可向学院申请参加复试统考数学一、二、三成绩在135分以上; 我校自命题专业科目(满分150分)成绩在135分以上、建筑类设计科目(考试时间六小时)成绩在120分以上,且在该科目排名前10%(或排名第一);报考07理学、08工学,总分370分以上且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均在120分以上。(三)参加全国统考,报考0301法学专业,成绩与本科专业背景满足035102法律(法学)要求;报考07理学、08工学专业,成绩与专业背景满足085212软件工程硕士要求,可申请参加对应专业学位复试。 (四)参加全国统考,报考07理学、08工学专业且专业背景满足要求,申请我校与法国南特大学、法国国立科学与技术学院联合培养项目,初试成绩满足教育部对应门类一区(A 类)最低复试成绩要求,可申请参加相关项目复试。(五)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总分305,单科不低于45分。(八)强军计划考生总分290,单科不限。 (九)报考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符合教育部该计划最低复试分数线者,由学校按教育部规定工作程序另行确定成绩要求并通知复试。 (十)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可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高于上述标准的最低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未达学院线但达到所在学科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且全日制本科毕业于国家重点大学或国家重点学科专业者可向学院申请复试资格。 类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分数线。 学科代码及名称 初试分数

教民[2005]11号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

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 教民[2005]11号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的有关精神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为确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简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顺利实施,保证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培养工作的社会效益,促进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繁荣,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工作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中的战略作用。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坚定地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逐步缓解和扭转西部和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匮乏的状况,改善少数民族人才的层次结构,提升少数民族人才存量的综合水平,为我国民

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 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培养任务、主要措施和计划管理 (一)2006年度的招生规模为2500人,其中博士生500人,硕士生2000人;到2007年度招生规模为5000人,其中博士生1000人,硕士生4000人。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任务主要由国家部委所属重点高等学校和有关科研院(所)承担和组织实施。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 (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先在基础培训点集中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重点补修英语、大学语文(汉语)、计算机、高等数学等基础知识,兼顾其它专业理论知识,以及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基础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转入招生学校硕士阶段研究生课程教学。 三、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经费 (一)招生范围。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生,兼顾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别支持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才的培养,重点确保上述地区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研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研 1、招生生源 招生生源范围为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重点招收教育(双语师资)、农牧业、医学、少数民族语言及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经济、能源和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 2、报考方式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硕士生考生采取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报名方式。 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统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和其他相关政策,对符合国家确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推免生见相关政策。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各招生单位要按照德智体要求全面衡量,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努力完成招生任务。 3、招录与培养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

招生计划,此计划在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外单列。2012年计划招生50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00人,硕士研究生4000人,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考生,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汉族考生招生比例要求,不得超比例录取。 各招生单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要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调整结构对人才的实际需求,重点向理工类及应用型专业倾斜,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同时,为落实中央关于推进西藏等五个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有关要求,招生计划对五个自治区予以适当倾斜。 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基础培训点另行通知,北京地区培训基地为中央民族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直接入校学习。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住宿费、生活费自理。各招生单位对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予以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 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招生录取的具体办法,由教育部另行通知。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 (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甲方(招生单位): 乙方(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 丙方(定向生本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就丙方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录取丙方为2016年___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丙方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甲方相关规定缴纳。甲方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向丙方发放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资金。丙方学习期满、符合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硕士学位。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期间档案等一并直接寄回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乙方会同当地人社、民族等部门指导丙方就业。 三、丙方户口、人事档案转入甲方,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基础培训学校(达到甲方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除外),基础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后转入甲方,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必须回到乙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5年)。丙方毕业后甲方负责将其派遣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四、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丙方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的各类事项,如出国交换学习、学籍变动、学生奖助等,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五、丙方第一学年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达到甲方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除外),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甲方继续硕士学位培养阶段学习。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盖公章后,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到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报到)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一份存入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

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的有关精神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为确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简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顺利实施,保证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培养工作的社会效益,促进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繁荣,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工作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中的战略作用。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坚定地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逐步缓解和扭转西部和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匮乏的状况,改善少数民族人才的层次结构,提升少数民族人才存量的综合水平,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培养任务、主要措施和计划管理 (一)年度的招生规模为人,其中博士生人,硕士生人;到年度招生规模为人,其中博士生人,硕士生人。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任务主要由国家部委所属重点高等学校和有关科研院(所)承担和组织实施。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 (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先在基础培训点集中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重点补修英语、大学语文(汉语)、计算机、高等数学等基础知识,兼顾其它专业理论知识,以及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基础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转入招生学校硕士阶段研究生课程教案。 三、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经费 (一)招生范围。主要面向西部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生,兼顾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别支持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才的培养,重点确保上述地区和单位教育、科技、医学和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以及经济、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对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需要。 (二)招生计划。本方案的招生计划属于国家定向培养计划,纳入招生单位总规模。根据少数民族和西部地区对人才的需求,

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 (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甲方(招生单位): 乙方(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 丙方(定向生本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就丙方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录取丙方为2016 年______________ 专业硕士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丙方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甲方相关规定缴纳。甲方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向丙方发放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资金。丙方学习期满、符合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硕士学位。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期间档案等一并直接寄回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乙方会同当地人社、民族等部门指导丙方就业。 三、丙方户口、人事档案转入甲方,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基础培训学校(达到甲方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除外),基础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后转入甲方,丙方在甲 方的学习结束后必须回到乙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 5 年(含5 年)。丙方毕业后甲方负责将其派遣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四、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丙方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的各类事项,如出国交换学习、学籍变动、学生奖助等,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五、丙方第一学年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达到甲方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除外),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甲方继续硕士学位培养阶段学习。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盖公章后,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到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报到)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一份存入丙方 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曰年月日年月日

南开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复试说明

年南开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复试说明 一、南开大学确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为:(除了历史教育医学门类以外的门类)总分不低于分并且政治不低于分、外语不低于分、两门业务课分别不低于分;(历史教育医学门类)总分不低于分并且政治不低于分、外语不低于分、业务课不低于分。确定复试名单除了依据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外,同时结合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分省名额及汉族考生的比例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确定。 二、我校不接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调剂生。 三、复试安排: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网上进行复试确认。考生复试网上确认时间:月日至月日中午,具体确认网址请留意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具体复试时间地点于月日以后到各学院网站上查询,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四、特别说明: 、以下这些材料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即取消复试资格。材料如下:

()身份证原件。 ()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 ()大学期间的成绩单(成绩单要求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本科成绩单如果遗失考生可以去本科毕业院校教务处补或从档案中复印,公章是复印的黑章也可以)。 ()在职人员需携带本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公章)。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必须是在报考时报考类别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允许后期更改报考类别或补开证明。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录取类别都必须是定向,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复试成绩不满分不予录取。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研

有很多人不太清楚少干计划,那针对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们,在报考的过程中各时间段给大家讲解一下: 1、报考条件(每年都是老样子呢) 哪些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有资格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①生源地在海南、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 ②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③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2、报名考试时间节点 1招生单位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 时间:8月-9月

大家可以看目标学院政策是否有变动(比如:某学校的一些专业今年不接收少干考生报考) 2教育部发布考试大纲 时间:8月底、9月初 考研大纲则是教育部发布的,主要讲每门统考科目今年的考试范围,知识点等。 3、少干计划考生审核 时间:10月 ①各生源地省区教育厅会发布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身份审核的通知 ②各生源地报考少干计划的考生都要准备材料审核 每年9月底少干计划不用去参加预报名 4、少干计划正式报名 时间:10月10日~10月31日 当考生在生源地教育厅审核通过以后会领取18位数字校验码,凭

校验码在研招网上报名。正式报名时间和报名系统均和普通统考生一样。 5、考研现场确认 时间:11月上中旬 现场确认是在报名之后确认大家报名的信息有效,符合参加研究生考试的资格。 6、考研初试时间 时间:往年在12月底,今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7、考研初试成绩公布 时间:下一年2月 3、根据以往惯例,一般在9月底教育部公布《教育部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招生通知》的文件 文件需要看什么?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协议书

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 甲方(招生单位):乙方(定向单位): 丙方(定向生本人):丁方(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 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就丙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录取丙方为20 年____________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丙方学习期满、符合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硕士学位。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硕士期间档案等直接寄送乙方,乙方负责安排丙方工作。 三、乙方负责管理丙方学习期间的户籍关系和人事档案,保证丙方的学习时间。丙方学习期间的工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和职务(职称)晋升等,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丙方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基础培训学校,基础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后转入甲方,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转回乙方。 四、丙方必须遵守学籍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必须回乙方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服务期为8年)。 五、丙方若受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由甲方通知乙方。丙方中途退学、受开除学籍处分,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由甲方退回乙方处理。丙方在学期间欲变动学籍(休学、延期毕业等),须提供乙方的同意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六、丙方第一学年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

XX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骨干硕士生(非在职)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甲方(招生单位):XX师范大学 乙方(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 丙方(定向生本人): 根据《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就丙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录取丙方为2014年 ____________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甲方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向丙方发放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资金。丙方学习期满、符合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硕士学位。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期间档案等一并直接寄送乙方,乙方会同当地人社、民族等部门指导丙方就业。 三、丙方户口、人事档案转入甲方,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基础培训学校(达到甲方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除外),基础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后转入甲方,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必须回到乙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5年)。丙方毕业后甲方负责将其人事档案、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回到乙方。 四、丙方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丙方中途退学、受开除学籍处分,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处理。丙方在学期间欲变动学籍(休学、延期毕业及申请硕博连读等),须提供乙方的同意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五、丙方第一学年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达到甲方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除外),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甲方继续硕士学位培养阶段学习。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盖公章后,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到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报到)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一份存入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2014年4月日 2014年4月日 2014年4月日

内蒙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暂行办法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暂行办法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工作情况,经商自治区发改委、民委、财政厅、人事厅同意,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招生工作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培养任务主要由国家部属的重点高等学校和有关科研院(所)承担并组织实施。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 2.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全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和人才培养的政策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有关招生计划的申报、组织优秀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定向培养协议的签订、定向生就业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违约处理等项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 3.凡属内蒙古地区户籍的在职、非在职少数民族考生和10%长期在区内生活、工作的汉族考生,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在限定的时间内均可报名。考生自行从教育部网站或内蒙古自治

区教育厅网站下载当年全国统一定制的报考硕士研究生登记表或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并携带相关资料接受报考资格审核; 4.自治区鼓励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在职教师报考,攻读与本人所教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高一层次学位;鼓励教育、科研、医学、民族文化艺术、信息技术、经济和公共事务管理工作等领域的在职人员报考,提高业务知识水平;支持蒙汉兼通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主要攻读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专业,特别是与清洁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环保等产业发展相关的专业。凡属自治区非紧缺人才的专业,原则上不列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服从自治区对人才培养方面的相关要求,服从对报考学校和专业选择方面的引导和调整,确保每一所为我区下达招生计划的学校均有人报考,拓宽考生的升学渠道,提高录取率; 6.考生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经学校复试合格,录取前必须按要求由培养单位牵头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非在职)定向协议书》、《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职/非在职)定向协议书》(以下简称《定向协议书》),并认真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二、学籍管理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录取类别为定向,非在职学生人事档案及户口转入培养单位;在职学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

工作计划 2021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xx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xx考研已经拉开序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中公考研为考生们提供相关xx考研复习资料、考研辅导、往年考研真题等。希望xx考研学子金榜题名,考入自己理想院校。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指国家实施的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个人才培养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五部委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计划从xx年起用五年时间为西部培养一批少数民族高学历专业人才,培养学校为211以上重点大学,生源为西部省市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统一考试、适当降分”等特殊政策措施招收新生。毕业生一律按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硕士服务期限为5年,博士8年。经费享受中央级高校研究生的拨款政策。 简介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称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又称“民族骨干”“少骨计划”“骨干计划”等,是一项由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等五部委联合实施的人才培养计划。主要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为西部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报考就读该计划的研究生毕业之后必须回到原籍省份服务满规定

年限,报考前为在职人员的研究生,原则上毕业后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报考前为应届生的研究生,毕业后回原籍省份工作(只定区域,不定行业、不定单位、不定工作岗位,培养高校统一发放就业推荐表,在原籍范围内与统分统招研究生相同待遇)。研究生就读期间由财政部提供全额奖学金及一定比例的生活补贴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 培养详情招生生源 招生生源范围为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重点招收教育(双语师资)、农牧业、医学、少数民族语言及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经济、能源和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 报考方式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硕士生考生采取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报名方式。 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统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和其他相关政策,对符合国家确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推免生见相关政策。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各招生单位要按照德智体要求全面衡量,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努力完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教育方针,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研究生研究生教育管理和培养工作,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硕士二、三年级研究生。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硕士一年级奖学金评选参考学位课平均成绩排名进行评选。 二、奖学金评定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奖学金的等级、额度及奖励比例: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奖学金获得者的基本条件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奖学金获得者为全体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奖学金一等奖及二等奖学金获得者须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或一篇以上(包含研究生学术论坛获奖论文)。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奖学金 (1)研究生申请延期答辩的,在延长学习期间不予评定奖学金。 (2)在校期间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3)研究生课程尚有未通过课程的,本年度补修仍未通过的,不参与本年度奖学金评定。 (4)研究生在学年内如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行为,应取消其当年奖学金参评资格。 (5)经落实经常无故旷课者,未经批准,学生不参加学校和研究生处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会议、形势报告会、各类重要仪式与典礼、观看重要的演出或比赛,直接取消评优资格

(6)研究生如因违纪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资格;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取消其在读期间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奖学金的评定程序 1、二等以上申请者本人向研究生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提供书面申请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已出版的相应刊物或收录证明)及刊载文章的全文复印件,并注明期刊类型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研究生处。 2、由研究生处负责老师、骨干计划研究生干部共同组成评奖组,根据评分细则对每位参评者评分进行确定,最后由研究生处负责老师审核并公布评分结果,结果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列。 3、初评结果公布后3日内,对结果有异议者向研究生处提交复核申请。 4、经评奖组复核后,公布最终结果。 5、最终,按分值高低和参评者申请最终确定并公布获奖者及奖项。 四评定细则 1、科研成果 参评论文、著作、教材须是研究生入学后至评奖年份上交材料日间正式录用或出版的,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关。需具有真实的证明材料。 (1 注:①同一文章(或作品)在不同的刊物上发表,只按最高级别标准加分,不累加; (2)参加各类科技活动获奖加分 国家级一等奖每项25分,二等奖每项20分,三等奖每项15分。 省级一等奖每项加20分,二等奖每项15分,三等奖每项10分。 校级一等奖每项加15分,二等奖每项10分,三等奖每项5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

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 为加快少数民族博士、硕士等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的要求,为确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基本任务和措施 1.党和国家采取特殊措施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是一项意义深远的政治任务,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单位要从战略高度认真做好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工作。 2.招生工作由教育部统一部署,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统筹与协调工作,各招生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3.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重点招收教育(双语师资)、农牧业、医学、少数民族语言及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和经济、能源、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 4.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等特殊措施。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 教育部的主要职责: 1.主管全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的政策、管理规定和办法,规划与组织全国的招生工作,并监督执行情况; 2.协调各招生单位的主管行政部门及生源地相关部门,落实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 3.对招生单位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区域分布和民族比例等进行审核; 4.会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督促检查党的民族政策在招生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有民教处的由民教处负责,未设民教处的由高教处等相关处室负责)的主要职责: 1.生源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政策、管理规定和办法,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配合各招生单位的工作,指导优秀考生报考; 2.配合招生单位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考生进行政审; 3.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所在地区各招生单位的工作。 (三)招生单位的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 2.对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行政审; 3.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组织考试,完成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目录 1.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及长远规划,做好人才需求预测,制订年度招生建议计划(含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并上报教育部。 2.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年度招生计划,并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3.各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特点,制定招生专业目录。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与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攻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全攻略 (网上传阅的一篇文章) 最近一直有很多师弟师妹向我咨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一些具体情况,而作为一名2009年的少数民族骨干考生,我也一直想对后来者说些什么,不是忠告,也并非纯粹的宣传,只是我报考这个计划的时候,得到了不少好心网友的指点,对我的帮助特别大,也许就是非常简单的一点信息,但是对于需要这个信息的受用者来说,那也是具有决定作用的,所以我希望继承前辈们的光荣传统,发扬这种share的精神,希望的我的介绍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政策简介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是五部委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计划从2006年起用五年时间为西部培养一批少数民族高学历专业人才,培养学校为211以上重点大学,生源为西部省市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统一考试、适当降分”等特殊政策措施招收新生。毕业生一律按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硕士服务期限为5年,博士8年。经费享受中央级高校研究生的拨款政策。 更详尽的介绍可参照教育部网站上民族教育司的相关文件,我在此对这个计划的某些方面做一些私人的补充,首先是大家问的最多的关于这个计划五年期限的问题,2006开始少干计划原则上是五年,但是包括我所在的培训基地的老师在内,多数人都认为五年只是第一期计划,接下来跟进二期三期计划的可能性极大,理由如下:一是当前的严峻就业形势,研究生扩招已成为现实,国家在增加专业硕士招生名额的同时,也不会忽视少干计划的作用,而且虽说我国经济有回暖趋势,但是真正恢复以及彻底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不是短期内能完成的,二是从此计划的产生背景来说,既然是西部大开发的一个重大举措,那么它一定具有长效型,因为只有长期的不间断的坚持人才计划,才会很好的完成这个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相信中央的决策机制一定不会想不到这一点,三是培训基地有长期建设的迹象,这个消息来源于我们老师,具体的不做过多累述。另外,关于毕业之后的问题,毕业生一律按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硕士服务期限为5年,博士8年,很多同学不太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我们在取得少干计划报名资格的时候要同委托培养单位签订一份合同,合同中会很明确的写出,本人同意在毕业时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交由委培单位保管,直至完成五年或者八年的服务期限。这就是我们凭什么要回到家乡去工作的原因。关于毁约金之类的想法,我个人觉得不太实际,国家既然肯花钱培养你,就不是为了让你掏违约金。 二、报考本计划的条件以及程序 (1)生源地:生源为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庆、四川、陕西、内蒙、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需要说明的是确定身份是通过你的原有的户口所在地决定的,比如你是湖北恩施州的土家族,但是现在在北京上学,户口也已经转到北京,那你是有资格报考此项计划的,此计划的招生单位都是很好的学校,具体报考哪一所这是看你个人喜好了。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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