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出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筒称公司)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元。
第六条公司由出资, 具备法人资格, 实行独立核算,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执行董事。
第八条公司宗旨:努力提高公司自身的市场知名度, 促进经济发展。
第二章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大型活动组织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包括出国留学、招生中介)、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服务、其他人力资源服务。办公用品销售。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公司的出资人为公司的股东, 股东以其出资额在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公司登记注册后, 有权利得到出资证明书;
2、对公司经营方式决策, 选拔领导有表决权;
3、有权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5、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 有优先认购权;
6、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有权转让其出资, 并对其它股东的出资转让有优先购买权;
7,公司终止后, 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8、本章程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足缴纳认的出资额;
3、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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