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廉政法制框架体系
一、廉政法制建设的历史轨迹
1)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阶段(1949-1956)
2)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阶段(1957-1967)
3)“文化大革命”阶段(1968-1978)
4)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1978-今)
二、三大廉政法律制度规范
1、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内容)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法规:
《刑法》(197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2006)
《关于严惩严重破环经济罪犯的决定》(1982)
《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1988)
国务院及各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
《关于党政机关在职干部不要与群众合办企业的规定》(1984)
《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1984)
《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1986)
《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1997)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988)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2007)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等
2、党规党法(内容)
中央制定的党规党法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1997)《中国共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1995)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1997)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1997)《关于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实施办法》(2002
《党政领导干部任用选拔工作条例》(2002)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3)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5)
《建立健全处理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2008)
中央办公厅层面制定的党规党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监督办法(试行)》(2004)
《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2004)
《关于党政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2006)中纪委层面制定的党规党法
《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若干规定》(2004)
《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2007)等
3、地方廉政制度(内容)
有立法权的地方各级人大及常委会、地方各级党组织、地方各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颁布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