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学原理期末复习要求
2010年6月
第一部分课程考核的有关事项说明
(一)考核对象
本课程的考核对象是电大开放教育试点专科财经类各专业的学生。
(二)考核方式
本课程采用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学习过程中的形成性考核包括中央电大统一布置的4次平时作业及各省市电大根据教学要求自行安排的平时作业。形成性考核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30%。按中央电大考试中心的规定,形成性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期末考试。终结性考核即期末考试,期末考试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70%。课程总成绩按百分制记分,60分为合格。
(三)命题依据
本课程的命题依据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统计学原理课程教学大纲和本考核说明。
(四)考试要求
本课程是一门专业基础课,要求学生在学完本课程后,能够掌握本课程的基本知识,并具有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据此,本课程的考试注重基本知识考查和应用能力考查两个方面,在各章的考核要求中,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统计的基本公式、计算方法及数量应用分析能力的内容按“了解、理解和掌握、综合应用”三个层次要求。
(五)试题类型及结构
试题类型大致分为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两大类。客观性试题包括判断和选择题:
(1)判断题:通对基本理论、基本概念的记忆和理解对题目作
出正确的判断。占全部试题的10%。
(2)单项选择及多项选择:前者是在列出的答案中选一个正确答案,后者是在列出的答案中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这部分内容包括对基本概念的理解、计算公式的运用等。占全部试题的20%。
主观性试题包括简答、计算题:
(3)简答:考核对基本概念、理论、方法的掌握及应用程度。占全部试题的20%左右。
(4)计算:考核对基本统计方法的掌握程度及综合应用的能力。占全部试题的50%。做计算题要求写出计算公式及主要计算过程。
(六)考核形式及答题时限
本课学习过程考核的形式为平时作业,期末考试的形式为闭卷笔试。本课程期末考试的答题时限为90分钟。
(七)考试时间
2010年7月11日(周日)上午,11:00-12:30
本课程期末考试可以携带计算工具。
第二部分课程考核内容和要求
第一章统计总论
一、考核知识点
(一)统计的研究对象
(二)统计的研究方法
(三)统计的几个基本范畴
二、考核要求
(一)统计的研究对象
了解:社会经济统计研究对象的含义。
理解:社会经济现象数量方面的具体含义及社会经济统计所研究的数量方面的特点。
(二)统计的研究方法
理解:统计的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