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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市园林树木

西宁市城市园林树木
西宁市城市园林树木

西宁市城市园林树木

【发布单位】82705

【发布文号】西宁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

【发布日期】1997-11-12

【生效日期】1997-12-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西宁市城市园林树木

(设施)补偿及占用绿地补偿费缴纳办法

(1997年11月2日西宁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

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加强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保护和发展城市园林绿化事业,根据《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市园林管理行政部门是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树木(设施)补偿费及占用绿地补偿费缴纳管理的主管部门。

各区园林管理行政部门按市、区职责分工,做好本辖区内园林树木(设施)补偿费及占用绿地补偿费缴纳管理工作。

第三条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伐移城市园林树木或占用园林绿地。

因工程建设和树木抚育更新需伐移市园林树木或临时占用园林绿地的,须按规定报市、区园林管理行政部门批准,缴纳城市园林树木(设施)补偿费及占用绿地补偿费并领取树木伐移或临时占用园林绿地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第四条第四条市、区园林管理行政部门按下列权限审批,并核发许可证,越权审批的许可证无效,并追究审批者责任:

(一)临时占用园林绿地面积50平方米以下,伐移树木(不含街道行道树)5株以下,绿篱10米以下,由区园林管理行政部门审批,报市园林管理行政部门备案;

(二)临时占用园林绿地面积50-200平方米,伐移树木5-30株,绿篱10-50米,由区

园林管理行政部门审核,报市园林管理行政部门审批;

(三)临时占用园林绿地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伐移树木30株以上,绿篱50米以上,由区园林管理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经市园林管理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凡伐移街道行道树的,由区园林管理行政部门审核报市园林管理行政部门审批。

同一单位或个人在同一地点临时占用园林绿地或伐移树木,须一次办清申报手续。

第五条第五条申请伐移树木或临时占用园林绿地的单位和个人,应领取并填写“西宁市城市园林树木伐移申请书”或“西宁市临时占用园林绿地申请书”,向所在区园林管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单位庭院或居住区申请伐移树木,须附庭院或居住区绿化现状平面图。

第六条第六条区园林管理行政部门接到申请要审核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规定,所需的附件是否齐全后按审批权限审批或上报。

区园林管理行政部门对所有申报伐移树木或临时占用园林绿地都必须按申请书内容逐项进行现场核实。

第七条第七条市、区园林管理行政部门分别在接到完整的书面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上报。

第八条第八条“西宁市城市园林树木砍伐(移植)许可证”和“西宁市临时占用园林绿地许可证”由市园林管理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编号使用,并加盖审批单位公章和签证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第九条区园林管理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落实经审批的树木伐移、补栽计划的实施和临时占用园林绿地占用期满后绿地的恢复。

第十条第十条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树木权属者按附表规定标准缴纳树木补偿费。

经批准临时占用园林绿地的单位和个人,须向审批单位按每天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缴纳临时占用园林绿地补偿费。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因工程建设或其他原因占用园林绿地的,由市园林管理行政部门审批,并按所占用绿地面积的当地价和绿化植物的价值缴纳绿地建设补偿费。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经批准移植树木的单位和个人,按砍伐树木补偿费标准缴纳保证金,移植树木成活验收后退还保证金,否则保证金抵作城市绿化费。

经批准临时占用园林绿地的单位和个人,按每平方米50元缴纳保证金,占用期满绿地恢复原状后退还,否则保证金抵作城市绿化费。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砍伐单位和个人自有树木的,由砍伐单位或个人负责在指定的地点补栽砍伐数量3倍的树木,并按补栽株数向批准单位缴纳每株100元的保证金,补栽一年成活验收后退还保证金。

因特殊情况不能补栽或补栽一年后未成活的,保证金抵作城市绿化费。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经批准砍伐树木木材归树木权属者,伐移树木的人工材料费由申请单位或个人承担。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园林单位因育苗、间伐作业、绿地改造、病虫害防治等原因需伐移树木的,按上述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再缴纳各种费用。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未经批准砍伐城市园林树木、占用园林绿地及损毁城市园林植物和设施的按附表标准赔偿损失,并视情节轻重由市、区园林管理行政部门按《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市、区园林管理行政部门按职责权限收取赔偿费和补偿费,专款用于城市绿化建设。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拒绝、阻碍园林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

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复议或诉讼期间,原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各级园林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大通县县城规划区、建制镇规划区内园林树木(设施)补偿费及占用绿地补偿缴纳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西宁市园林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1997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表:西宁市城市园林植物及设施补偿费标准

┌──┬─────────┬──┬──────────────┬──────┐

│ │ │ │ 补偿金额(元) │ │

│项目│ 规格│单位├────┬────┬────┤ │

│ │ │ │ 损伤│ 死亡│ 伐移│ │

├──┼─────────┼──┼────┼────┼────┤ │

│ 落│胸径5CM以下(含5CM)│ 株│ 50 │ 200 │ 100 │ │

│ ├─────────┼──┼────┼────┼────┤ │

│ 叶│胸径6─10CM │ 株│ 51-100 │201-400 │101-200 │ │

│ ├─────────┼──┼────┼────┼────┤ │

│ 乔│胸径11─15CM │ 株│101-200 │401-600 │201-300 │ │

│ ├─────────┼──┼────┼────┼────┤ │

│ 木│胸径超过15CM,每增│ 株│ 20 │ 50 │ 30 │ │

│ │加1CM,补偿费增加│ │ │ │ │ │

├──┼─────────┼──┼────┼────┼────┤ │

│ │高度100CM以下(含│ 株│ 100 │ 400 │ 200 │ │

│ │100CM) │ │ │ │ │ │

│ 常├─────────┼──┼────┼────┼────┤ │

│ │高度101─150CM │ 株│101-150 │401-600 │201-300 │ │

│ 青├─────────┼──┼────┼────┼────┤ │

│ │高度151─200CM │ 株│151-200 │601-800 │301-400 │ ││ 树├─────────┼──┼────┼────┼────┤ │

│ │高度超过200CM,每增│ 株│ 20 │ 50 │ 30 │ │

│ │加10CM,补偿费增加│ │ │ │ │ │

├──┼─────────┼──┼────┼────┼────┤ │

│ │高度100CM以下(含│ 墩│ 25 │ 100 │ 50 │ ││ │100CM) │ │ │ │ │ │

│ 花├─────────┼──┼────┼────┼────┤ │

│ │高度101─150CM │ 墩│ 26-50 │101-200 │ 51-100 │ ││ 灌├─────────┼──┼────┼────┼────┤ │

│ │高度151─200CM │ 墩│51-200 │201-300 │101-150 │ ││ 木├─────────┼──┼────┼────┼────┤ │

│ │高度超过200CM,每增│ 墩│ 20 │ 40 │ 30 │ │

│ │加10CM,补偿费增加│ │ │ │ │ │

├──┼─────────┼──┼────┼────┼────┤ │

│草花│ │平方│ 20-50 │100-200 │40-100 │备注: ││ │ │米│ │ │ │ │

├──┼─────────┼──┼────┼────┼────┤⒈行道树加倍│

│草坪│ │平方│ 20-50 │100-200 │40-100 │收费;││ │ │米││ │ │ │

├──┼─────────┼──┼────┼────┼────┤⒉古树名木和│

│ │ │ │ │ │ │和珍稀观赏权│

│绿篱│ │ 米│ 30-80 │100-200 │40-100 │木视其价值│├──┼─────────┼──┼────┴────┴────┤收取补偿费;│

│摘花│ │朵( │ 2-20 │⒊攀援植物按│

│摘果│ │个) │ │灌木的补偿标│

├──┼─────────┼──┼──────────────┤准执行; │

│折损│枝条直径不足1CM │ 枝│ 2 │ │

│落│ │ │ │ │

├──┼─────────┼──┼──────────────┤⒋园林设施的│

│ │ │ │ │补偿标准,按│

│叶树│枝条直径1─3CM │ 枝│ 2-8 │该设施现行工│

│木│ │ │ │程造价的1-2 │

├──┼─────────┼──┼──────────────┤倍执行. │

│树条│枝条直径超过3CM,每│ 枝│ 10 │ │

│ │增加1CM,补偿费增加│ │ │ │

└──┴─────────┴──┴──────────────┴──────┘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西宁城市空间变迁2013,7,28

青藏高原河谷型城市空间发展研究 ——以西宁为例 [摘要] 区域经济加速增长、城市快速扩张的同时,区域、城市问题日益突出。在资源环境条件约束下,“精明增长”、“生态城市”、“低碳城市”、“复合城市”等城市发展理念和模式应运而生。青藏高原普遍发育河谷型城市,但规模不大。河谷相对于海拔较高的内部腹地“高平原”而言,人口、产业的集聚效应强、发展速度较快,是城市发展的最佳区位。分布于海拔较低位置的河谷城市,因特殊的地理环境特征,在其产生、形成和发展都存在独特的内在空间秩序和特定的空间发展范式。本文以西宁市为例,截取1949~2011年统计数据,从城市空间结构演进的视觉做出判断。西宁市作为青藏高原第一大城市,具有高海拔、河谷型的自然特征,也因特殊的自然区位赋予“桥头堡”和“宜居城市”的城市职能,与国内其他省会城市及河谷型城市相比,城市空间扩张突出表现:①城市空间扩张,由于受到河谷地形的限制,其发展带有鲜明的西北内陆地理环境背景下河谷型城市的发展一般特征,也因立体开发中受海拔高度、土体结构、地势的限制约束,立体开发相对不明显。②城市职能构建中,既要满足中心城市本身发展的一般需求,更要承担高原腹地人们选择适宜居住地的任务,进而在城市用地结构中城乡居住用地增速明显。③城市空间快速拓展背景下,必须将如何处理好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作为第一要务。但因城市早期快速发展阶段注重“生产功能”,所积淀的基础环境在围绕“宜居城市”建设中城市绿地远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围绕中心城市建设水、土自然资源约束明显。④城市发展的驱动要素,突出体现其来自外部强大的推动作用,进而使区内城镇发育突出表现省会中心城市规模快速扩张、周边城镇基本处于初期或向成长阶段转型的过程,中心城市“孤立”发展的特征明显。因此,基于西宁城市发展的现有基础,围绕如何推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认为:①从区域整体性的视觉,科学制定城市未来的发展。②科学研究城市适宜性发展的规模。③形成城市发展“精明+生态”良性互动的格局。④加强生态廊道体系建设。 [关键词] 河谷型城市青藏高原西宁市空间扩张 1.前言

城市园林绿化树木的养护管理

城市园林绿化树木的养护管理 发表时间:2010-07-23T13:53:11.263Z 来源:魅力中国20104月第1期作者:赵秋莲赵伟法 [导读] 城市园林植物的景观特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城市绿化树木生长的养护管理,应根据植物生长所需生态环境要求进行。 (浙江天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绍兴 311800) 摘要:园林不仅可以改善生活环境,为人们提供休息和进行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所,而且还是供人们游览、观赏的艺术空间。城市园林植物的景观特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城市绿化树木生长的养护管理,应根据植物生长所需生态环境要求进行。在树木生长的环境因子中,一方面通过加强土壤、水分、肥料的管理直接为树木生长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光照、温度和空气是大自然客观存在的,并从多角度阐述了城市园林绿化树木的养护管理。以供园林部门养护管理城市园林树木参考。 关键词:园林;植物;景观特色 中图分类号:S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992(2010)04-081-01 一、树木的养护 1.树木的修剪 树木是依赖在叶片上进行光合作用而获取能量的.因此对树木过量的修剪,会削弱整个树势。修剪次数愈多.修剪愈重,对造成树木的伤害也愈重,从而也为大量真菌和细菌提供了侵染通道。因此,应尽可能减少对树木的修剪。常规修剪树冠,无论全部剪去分枝或分枝重截,都会发出较修剪前更为旺盛和密集的枝丛。出于减少遮荫的需要或由于树木根系受损或其他类似原因必须去掉大部分枝时应进行疏剪。这样较通常将树修剪得残缺不全的方法效果要好.并且省工。修剪方法以在嫩枝或分枝基部剪截为宜,因为这个部位营养供应充分,伤口易于愈合,而且不会留下轮痕。 2.修剪整形 修剪整形是通过人工手段对枝条的保留、疏剪或短截,培养出优美、理想的树形,具有更好的艺术性和观赏性,同时还可改善通风透光条件,使树木具有更强的生命力。 3.修剪按苗木的生长与休眠时期,修剪分为生长期修剪和休眠期修剪,前者也叫夏季修剪,后者则称冬季修剪。夏剪在4~l0月,冬剪则在l0月~翌年4月进行。一般落叶树种适宜冬剪,伤流严重的应早剪或伤流过后再剪;常绿树种既适宜冬剪也适宜夏剪。修剪的技法有截、疏、伤、变、除蘖等多种,一般休眠期以截、疏为主,而生长期修剪各种技法均可采用。 4.整形整形结合修剪进行,其形式有自然式整形、人工式整形、自然式与人工混合式整形等。 5.灌水休眠期灌水在秋冬和早春进行,秋末或冬初灌水可提高树木越冬能力,并可防止早春干旱;早春灌水有利于新梢和叶片的生长。并有利于开花坐果。生长期灌水有花前灌水、花后灌水和花芽分化期灌水。就不同季节而言,夏季是树木生长旺盛期,尤其是新植树木、小苗、灌木的树根较浅,抗旱能力较差,树叶蒸发量大,需水多。应勤灌溉。灌水量与树种、品种、砧木以及不同的土质、气候条件、植株大小、生长状况等有关,耐旱树种灌水量要少些,不耐旱树种灌水量要多些。灌水沟应开在树冠投影的垂直线下。不要开得太深以免伤根。沟壁培土要紧实以免伤根及被水冲坏,沟底要平坦。保证灌水均匀。水量足、灌得匀是最基本的要求,若发现漏水现象应及时用土填严。再进行补灌。水渗透后及时封沟中耕,通过中耕、封沟可切断土壤毛细管,防止水分蒸发。夏季可早晚进行灌溉。冬季可于中午前后进行。 二、施肥管理 施肥是通过人工补充养分来提高土壤肥力,可供给树木生长充分的营养,并改良土壤性质,提高土壤温度,改善土壤结构,提高透水、通气和保水性能,有利于树木根系生长。 同时还为土壤微生物的繁殖与活动创造有利条件,促进肥料分解,使土壤盐类成为可吸收状态,有利于树木生长。 1.根据不同的物候期施入不同种类的肥料 早春和秋末是根系的生长盛期,需要吸收更多的磷素,根系才能强大、伸入土壤深层。抽枝发叶期,细胞分裂迅速,叶量增加,树体扩大,此时需要从土壤中吸收大量氮肥,建造细胞和组织。 2.根据不同树种,在不同时期施入不同种类的肥料 早春开花的树木在休眠期施肥,对花芽萌发、花朵开放有重要作用。花后是枝叶生长盛期,应及时施入以氮为主的肥料,促进枝叶形成;在枝叶生长缓慢、花芽形成期,应施以磷为主的肥料。 三、防止建筑工程伤害树木 每当建筑工程完工之后,常常发现附近的树木死亡,这是由于树木生长的环境受到干扰破坏的结果。采取某些措施可以消除这些伤害,特别是对树木根区的伤害。 1.水泥和其他铺装地表处树木的养护 水泥、沥青和其他铺装地表,都可能对树木产生与埋土过深相同的影响。处理办法是取走不透气层,并在树冠范围内铺设厚层沙子,使土壤保持通气、透水。在街道和广场,采取的办法是用铺石或有孔洞和缝隙的石料铺装地面,下面垫一层沙子。 2.对树木根区采取的措施 人行道上往往要在行道树根区附近铺设通信、燃气、电缆和下水道,这些都属于对树木危害很大的工程。原则上应在树木分枝分布范围以外铺设管线,但由于施工过程中树木总会丧失一些根,而且树木根系范围的变化幅度也很大。 四、防治病虫害 在园林植物病虫害治理时,应全面考虑生态平衡、社会安全、防治效果和经济效益,放宽防治指标,将有害生物控制在可容许为害范围之内。必须以搞好植物检疫为前提,养护管理为基础,积极开展生物、物理防治,合理使用化学农药,协调各种防治方法。 1.把好植物检疫关 在调入苗木时,实行严格的植物检疫,发现有害生物则要进行除害处理,严重者予以销毁,防止新的病虫害传入,以免给园林树木带来更大的损失。

园林树木基础知识汇总

园林树木基础知识 一、园林树木学定义 1、园林树木:园林树木是指可以用来绿化美化、改善和保护环境的所有的木本植物,可以在园林绿化、风景区、疗养地以及整个城市规划设计中应用。 2、园林树木学:园林树木学是以园林建设为宗旨,对园林树木的形态特征、系统分类、生长习性、繁殖、栽培和园林应用进行系统研究的一门学科。 二、中国园林树木资源的特点及其贡献 我国的园林树木资源具有明显的特色,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种类繁多 2.分布集中 3.丰富多彩 4.特色突出 我国有很多的孑遗植物,如银杏、鸽子树(珙桐)、水杉、银杉等等。 桂花品种繁多,有四季桂类和秋桂类,秋桂类又分为金桂、银桂和丹桂3个品种。 松树有2针:油松,樟子松,黑松,赤松,马尾松,黄山松,3针:白皮松,云南松,火炬松

5针:华山松,乔松,红松,日本五针松 先叶开花的植物:梅花贴梗海棠海棠花李桃苹果(蔷薇科)、迎春(木犀科)、蜡梅(蜡梅科)、玉兰天目木兰白玉兰紫玉兰(木兰科)等花卉都是先开花后长叶的,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它们的花芽分化是在前一年夏季进行的,形成后花芽进入休眠,第二年春季就能开花了;同时由于这些花木花芽生长需要的气温比叶芽生长需要的气温要低,因此在早春温度较低的情况下-花芽先进行生长而开放,等气温升高后,叶芽才开始萌发而展开,就形成了先花后叶的现象。针叶树和阔叶树树形的不同:阔叶林长得比较高大,针叶林相对要瘦小,纬度越低,树木可以长得越高. 阔叶树一般指双子叶植物类的树木,具有扁平、较宽阔叶片,叶脉成网状,叶常绿或落叶,一般叶面宽阔,叶形随树种不同而有多种形状的多年生木本植物。落叶类:银杏、柏杨、垂柳、榆树,常绿类:小叶榕、山玉兰、广玉兰、白兰花.针叶树是树叶细长如针,叶子大多为针形、鳞形或刺状,多为常绿树,材质一般较软,有的含树脂,故又称软材,如:红松、樟子松、落叶松、云杉、冷杉、铁杉、杉木、柏本、云南松、华山松、马尾松及其它针叶树种。 杉科植物中适宜于水中的植物:秃杉水杉

徐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徐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 【批准部门】江苏省人大(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1996.12.13 【发布部门】徐州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1996.12.13 【实施日期】1996.12.1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8月27日实施日期:2004年9月1日)修改 【失效依据】徐州市城市绿化条例 徐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1996年10月16日江苏省徐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996年12月13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绿化美化城市,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进人民身

心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的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徐州市园林风景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绿化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市区范围内的绿化工作。 规划、城管、城建、土地、环保、工商、公安以及电力、邮电等有关部门依法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等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城市绿化建设应当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和年度计划。 第五条城市绿化以建设现代化园林城市为目标,区分功能,选择适宜树种,广植草坪和花卉,搞好立体绿化和平面绿化,发展多层次覆盖种植,在主干道、商业繁华地段以种植常绿植物为主,提倡和鼓励城市居民利用庭院植树种花。 第六条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举报违反本条例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者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制止或者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损害绿化及其设施的行

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简介

城市发展指导思想 高屋建瓴、把握全局;力求近远期结合、保持弹性;放眼未来、立足现实,坚持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努力促成西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跨越,保证西宁市经济快速增长,加强城市建设,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带动作用,逐步形成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城市建设目标 将西宁建成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的桥头堡、发展地区特色经济的主力军、各民族团结互助的模范城、青海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的美丽家园。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近期到2005年,中期到2010年,远期到2020年,远景指2020年以后20年至30年。 城市性质与规模 城市性质:西宁是青海省省会,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多民族共同繁荣的高原名城。城市人口规模:2005年达到100万人;2010年达到110万人;2020年达到130万人。 城市用地规模:西宁市远期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98平方米以内,西宁市主城区近期2005年用地规模为96.6平方公里,2010年用地规模为100.3平方

公里,远期2020年用地规模为128.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 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为:西宁市区、市域范围内重要的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和正在建设的黑泉水库、自然生态保护区以及自然与历史遗产保护范围,以及鲁沙尔镇、多巴镇、甘河滩镇的规划范围,总面积约3930平方公里。 城镇体系规划 城镇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西宁市在各个区域层面,尤其是在海东地域经济中心的作用,协调城镇体系在西宁—兰州、西宁—拉萨两条轴线上的整体功能,建立结构合理、有机扩展的“核心—外围”体系。城镇体系发展建设的重点是:完善市域城镇体系结构,促使“核心—外围”体系的有效生长,建设特色文化和旅游经济职能,促使城市高级职能的强化和主体地位的实现。 城镇体系总体战略目标:建立一个适宜西宁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等级规模完善、中间布局合理、功能组织协调的城镇体系结构。西宁市市域城市化水平2005年达到55%,2010年达到60%,2020年达到65%—70%。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以西宁市区、鲁沙尔镇、甘河滩镇、多巴镇为点,以宁果公路、鲁多公路、109国道为线,组成城镇体系空间结构的核心区;以环状核心区作为市域中心,以315国道、兰西高速公路、宁张线等为辐射轴,逐步形成大通桥头、湟源城关等市域次级发展极核;分别以大通桥头、湟源城关为中心,形成众镇拱卫的态势。 西宁市市域形成三大城镇经济区:西宁市—鲁沙尔—甘河滩—多巴,形成环状中心城市综合经济区,范围包括西宁市区、湟中与平安两县,以商贸、旅游、康体休闲、工业、农副产品生产与加工工业为主;以大通桥头为中心北部次级城

《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共绿地、单位附属专用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名胜区绿地、风景林地树木花草的种檀和养护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城市绿化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市绿化工作,对全市城市绿化实施监督管理。 区、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职贵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做好城市绿化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措施,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和建成区绿地率,逐步增加人均占有公共绿地的面积。 城市绿化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原则,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城市绿化建设。 第五条城市绿地实行登记制度。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确认城市绿地权属,明确保护和管理责任。 第六条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公民,都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义务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任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城市绿化规划、损害和破坏绿化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 第七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普及城市绿化科学知识,提高城市绿化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八条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九条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坚持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再丰富城市景观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和保护城市的自然和人文资源,根据人口规模、服务半径、城市面积,合理设置城市绿化用地。 第十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化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城市绿化专项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必须留出相应的绿化用地。城市新区开发的规划绿地面积,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5%;旧区改造的规划绿地面积,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5%。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必须安排附属绿化工程用地。附属绿化工程用地面积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一城市新建区的大专院校、机关团体、部队、医院、疗养院、宾馆和公共文化设施等单位的附属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其总用地面积的35%,其他单位的附属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其总用地面积的30%; (二城市新建居住区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 (三城市旧区改造中单位的附属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其总用地面积的30%,改建、扩建居住区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5%; (四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企业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

100种园林常见树木

100种常见园林树木名录 1. 苏铁Cycas revoluta Thunb. 2. 银杏Ginkgo biloba L. 3. 南洋杉Araucaria heterophylla (Salisb.) Franco 4. 马尾松Pinus massoniana Lamb. 5. 水杉Metasequoia glyptostroboides Hu et Cheng 6. 落羽杉Taxodium distichum (L.) Rich 7. 柏木Cupressus funebris Endl. 8. 侧柏Platycladus orientalis (L.) Franco 9. 圆柏Sabina chinensis (L.) Ant. 10. 竹柏Nageia nagi (Thunb.) Kuntze 11. 荷花玉兰Magnolia grandiflora L. 12. 白兰Michelia alba DC. 13. 含笑Michelia figo (Lour.) Spreng. 14. 鹰爪花Artabotrys hexapetalus (L. f.) Bhandari 15. 阴香Cinnamomum burmanii (Nees) Bl. 16. 樟树Cinnamomum camphora (L.) Presl. 17. 紫薇Lagerstroemia indica L. 18. 大叶紫薇Lagerstroemia speciosa Pers. 19. 宝巾Bougainvillea glabra Choisy 20. 银桦Grevillea robusta A. Cunn. 21. 海桐花Pittosporum tobira (Thunb.) Ait.

西宁,一座一直在生长的城市,我看完我骄傲

西宁,一座一直在生长的城市,我看完我骄傲 西宁的成长步伐从未停歇,从未迟缓,以至于我们需要奋力直追!!!最新一波西宁发展速报,如果你不知道,那你就太跟不上这座城市的步子了!!!1未来5年内开建3条轻轨线路西宁轨道交通线网由3条城区线和4条市域线组成。主城区由1、2、3号线组成,线网总长91.6公里。2014年3月31日,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了《西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6年02月26记者从西宁两会上了解到,今年下半年,西宁将开工建设青藏高原首条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将开工建设1号线与3号线部分段。目前西宁轻轨项目正在等待国家部委的最终审核。但可以确定的是,西宁轨道交通1号线计划2016年下半年开工,2021年12月31日正式通车。西宁轨道交通线网总长91.6公里,在西宁都市区范围内预留机场线、多巴线、大通线、甘河线4条市域线路,线路全长88km[1] 。建设规划设车辆基地(段)2处,停车场1处,控制中心1处、主变电站3处。1号线建设方案计划安排为2016-2021年,建设工期为5.5年;3号线一期建设方案计划安排为2019-2023年,建设工期为4.5年。 预计2021年,西宁轨道交通通车里程将达91.6公里,届时,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量较大比例。2打造西宁城区新格局围绕城镇构筑生态屏障,围绕群众建设园林绿地,围

绕通道提升形象作为生态西宁建设的重点。注重城市绿地的连通性、城郊绿地的结合性、景观与生态的共融性。大力推进南北山三期绿化和大坂山、拉脊山生态屏障建设。从自然风貌及其意境中寻找西宁城市特色的本底,同时结合西宁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多元文化交融发展的特点,编制城市风貌控制导则,在城市建筑形态上体现河湟文化特色,在建筑风格上体现大气、质朴、雄浑,在建筑布局上注重顺应自然、彰显生态山水意境。实现城市轴线、城市天际线、城市文脉、城市风格和城市色彩的协调统一,努力打造具有现代人文气息、蕴涵丰富文化底蕴的高原山水生态城市。 将把保护生态作为促进绿色和谐发展的重要路径,严格坚守生态红线。围绕建设外围生态涵养保障圈、中部特色产业发展带、核心都市功能集聚区三圈层功能区,充分考虑自然特征和环境承载能力,抓紧划定祁连山、拉脊山、日月山生态功能区以及塔尔寺景区周边、湟水湿地等生态红线,加大对周边原始森林、基本农田、河湖湿地水等生态主体功能区的保护。合理控制建设用地增长边界,严格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三区红线,将西宁建设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的示范窗口。将注重扩大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半径,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城郊、城乡接合部延伸,让市民享受公平均等的就业、教育、卫生、养老、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3建设千园之城

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编制城市绿化规划;负责城市绿化的行业管理;组织或者指导城市绿化建设;查处城市绿化违法案件。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建制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损害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和论证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七条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 (二)规划年限和范围; (三)绿地系统布局; (四)绿地指标和定额; (五)各类绿地规划; (六)树种规划; (七)绿地近期建设规划; (八)绿化规划的实施措施。 第八条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安排与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绿化用地面积。在城市新建区,城市绿地应当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在旧城改造区,城市绿地应当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5%。城市生产绿地应当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 第九条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等,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十条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当地的特点,充分利用自然、人文条件,并与文物古迹的保护相结合,突出地方特色。 第三章建设

青海省西宁市2030年城市空间总体发展规划报告.doc

致全市人民的公丵开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 西宁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亲切关怀下,经过历届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和艰苦奋斗,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市发展空间得到拓展,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特色日益彰显。围绕着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以及青藏铁路扩能改造、兰新二线铁路等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对西宁发展提出的新的目标和更高的要求,西宁市在科学评估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城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刻认识了城市发展存在的问题,为顺应历史潮流、把握历史机遇,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作出了科学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决策。 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立足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以把西宁建设成为“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宜居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为目标,依照“优化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拉开城市骨架、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文化内涵”的原则,坚持“国际视野、国内前沿、西部一流”理念,牢牢把握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开展整个规划编制工作。 在规划编制中,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纲要》和《关于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的意见》的总体要求,从区域层面审视了西宁发展问题,认真分析了西宁、兰州两地城市之间的内在联系,深入研究了城市职能分工、区域性重大设施协调布局、区域性城市群发展网络统筹构建等问题,对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进行了全面考虑,确定未来西宁市的城市性质、职能,合理预测了城市规模,确定了未来城市空间发展格局的基本框架,坚定不移地落实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做强西宁、服务全省”的目标要求,进一步突出了西宁作为东部城市群“极核”的功能和作用。 本次规划将提升区域地位、强化服务功能、突出高原特色、建设宜居城市作为重点,将城市发展战略转向加强与兰州和海东区域协作以及城市功能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空间格局重构方面,力求通过努力,到规划期末,把西宁建成带动区域发展的西北经济高地,自然人文有机融合的区域服务中心,具有国际知名度的高原旅游名城,宜居宜业、保障完善的生活之城和幸福之城。 各位市民,本次规划对于保证未来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不敢懈怠。恳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建设我们共同的“宜居、宜业、宜游、宜人的生活之城和充满活力、体现实力、彰显魅力、富有亲和力的幸福之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园林树木的分类

课程名称:园林树木及养护(二) 课程类别:必修课授课专业:园林 授课容:园林树木的分类授课学时:4 授课类型:理论课 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自然分类系统的基本原则 掌握常见的园林树木的人为分类系统 熟练使用植物检索表 了解植物双名法的命名原则 能熟练应用不同类型的树木 教学重点、难点:自然分类系统的基本原则 检索表的使用方法 教学方法:讲授 教学过程:导入(提问) 讲授 小结

第一章园林树木的分类 导入:为什么要对植物进行分类? 种类多(植物约50万种,高等植物35万种以上),通过分类便于查找和应用 如何进行分类? I 第一节植物分类学方法 一、概说 历史悠久:公元前600年〈〈诗经》记载200多种植物,公元前476-221年的〈〈尔雅》将植物 分为草本和木本两类。明代时珍〈〈本草纲目》记载1195种植物,将植物分为木、果、草、 谷菽及蔬菜5部。清代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记载1714种植物 瑞典林奈〈〈自然系统》、〈〈植物志属》、〈〈植物志种》描述1万多种植物,双名法 人为分类系统:着眼于应用上的方便 自然分类系统:反应植物界的亲缘关系和由低级到高级的系统演化关系 列举几种具体分类方法,让学生判断属于哪种分类系统。(1.乔木、灌木、藤木等2.柳科、蔷薇科、忍冬科、豆科等3.喜光树种、中性树种、耐阴树种等) 二、自然分类系统的基本原则 1. 物种(种):分类上的基本单位 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一种类群,该类群中的所有个体都有着及其相似的形态特征和生理、生态特性,个体间可以自然交配产生正常的后代而使种族延续,在自然界有一定的分布区域。 亚种:种的变异类型,在形态构造上有显著地变化,有较大围的地带性分布区域 变种:种的变异类型,在形态构造上有显著地变化,没有明显的地带性分布区域 变型:在形态特征上变异比较小的类型 品种:经过人工选择而形成遗传性状比较稳定、种性大致相同、具有人类需要的性状的栽培 植物群体。 判断以下名称属于什么:月季读书台中国红米兰夫人 2. 分类系统上的等级 界、门、纲、目、科、属、种 三、植物命名法 (一)为什么要对植物命名 1、同物异名: 凤仙花:指甲花、染指甲花、小桃红凤仙花科凤仙花属

2020年城市绿化条例

城市绿化条例 《城市绿化条例》经年月日国务院第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年月日起施行。根据年月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现行版本根据年月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第六条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国务院设立全国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国城乡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国城市绿化工作。

地方绿化管理体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九条城市绿化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同城市人口和城市面积相适应的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等规划指标,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城市的性质、规模和自然条件等实际情况规定。 第十条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当地的特点,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等。 第十一条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

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

摘要:西宁市是青海省省会,全市辖城东、城中、城北、城西四区,及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湟源三县,总面积7665.23平方公里,市区面积350平方公里。2000年市域总人口202万人,市区户籍人口71.17万人,总人口共95.8万。 城市景观轴:城市的主要文化活动、体育活动、商务博览、民俗表演、市民活动,都集中在这条轴线上。 滨河景观带:主要通过“软质景观”体现城市自然风貌,结合带状城市特色,利用“三河六岸”,形成十字轴自然景观游览带,串联永久性生态绿地。城市开敞空间的创造:包括城市街道空间、广场空间、绿色空间和水空间。城市视线走廊的控制:通过对建筑高度的控制,在城郊公园—城市景观至高点之间,形成通透的视线走廊。 西宁市是青海省省会,全市辖城东、城中、城北、城西四区,及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湟源三县,总面积7665.23平方公里,市区面积350平方公里。2000年市域总人口202万人,市区户籍人口71.17万人,总人口共95.8万。 西宁地处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交界处。市区平均海拔2100米,气压低,含氧量只有海平面的70%。 西宁市既是进出高原和省内联系的必经之地,又处于地质灾害多发地区。这里地形复杂、沟壑纵横、梁峁起伏,是典型的黄土地貌景观。境内多发生暴雨,历时短、强度大。暴雨洪水过程陡涨陡落,水土流失严重。市区紧邻的南北山地区多次发生崩滑、泥石流灾害。山岳挟持盆地的特殊的地形塑造了“错位十字”的特殊城市结构。 通过对青海省的区域特征、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的研究,“总规”明确了西宁市的市域城镇体系结构、城镇化水平和城镇化模式。通过对主要经济活动流向的研究,确定城市主要发展方向和格局。 为进行全面、准确的地下水资源评价,“总规”分析整个西宁盆地地区地下水赋存条件及分布特征,研究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规律。在立足区域水文地质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建议。 特殊的地形条件使西宁在冬季的静风频率高达64%(1998年)。大气污染问题是西宁市改善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 “总规”立足于区域发展的视角,与相关专业部门多次沟通,提出“建设西宁到张掖铁路,形成西宁市第二条外出铁路通道”的设想,并得到了有关领导的认可。这条第二通道不仅大大提升了西宁的区域地位,也起到了加强了青海省的对外交通联系、完善欧亚大陆桥铁路通道功能的作用。 在本轮规划前,西宁市仅辖大通一县,出于明确区域城镇职能,提升西宁整体竞争力的考虑。“总规”建议将平安、互助作为西宁附属县整体考虑。 依据市域城镇分布特征,规划形成西宁市——总寨——鲁沙尔——甘河滩——多巴环状综合经济区。这种“大西宁”的结构有利于消除主城区“十”字结构的缺陷,加强城镇间的有机联系和良性互动,促进各自职能的充分发挥。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2014修订版)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1997年10月17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7月23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9月25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 第三章建设 第四章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和城市道路绿化、建(构)筑物附属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城市园林绿化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 (三)城市生态与城市景观建设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以创建山水园林城市为目标,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领导,把城市园林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并按职责分工负责管理城市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规定负责本辖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和企业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开展并组织、指导有关单位进行城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第七条公民应增强绿化意识,依法履行绿化义务,自觉维护绿化成果及其设施。 城市园林绿化及其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制止和检举、控告的权利。 第八条在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 第九条全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由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区县(自治县)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由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根据全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编制。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市区),由区人民政府初审,经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区县(自治县)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送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园林树木的施肥方式与注意事项

城市园林树木的施肥方式与注意事项 好养护园林专家总结了园林树木的施肥方式与园林树木施肥应注意的事项: 1.由于树木根群分布广,吸收养料和水分全在须根部位,因此,施肥要在须根部的四周,不要靠近树干。 2.根系强大,分布较深远的树木,施肥宜深,范围宜大,如油松、银杏、臭椿、合欢等;根系浅的树木施肥宜较浅,范围宜小,如法桐、紫穗槐及花灌木等。 3.有机肥料要充足发酵、腐熟,切忌用生粪,且浓度宜稀,化肥必须完全粉碎成粉状,不宜成块施用。一般情况下建议使用商品有机肥(已经完全了腐熟的过程,不会出现烧苗现象),能够满足生长期苗木的生长所需的养分,使叶片浓绿,根系发达,生长健壮。能够减少土传病害和虫害的发生。 4.施肥后(尤其是追化肥),必须及时适量灌水,使肥料渗入土内。 5.应选天气晴朗、土壤干燥时施肥。阴雨天由于树根吸收水分慢,不但养分不易吸收,而肥分还会被雨水冲失,造成浪费。 6.沙地、坡地、岩石易造成养分流失,施肥要深些。 7.氮肥在土壤中移动性较强,所以浅施渗透到根系分布层内,被树木吸收;钾肥的移动性较差,磷肥的移动性更差,宜深施至根系分布最多处。 8.基肥因发挥肥效较慢应深施,追肥肥效较快,则宜浅施,供树木及时吸收。 9.叶面肥是通过气孔和角质层进入叶片,而后运送到各个器官,一般幼叶较老叶,叶背

较叶面吸水快,吸收率也高。所以实际喷施时一定要把叶背喷匀,喷到,使之有利于树干吸收。建议使用中威快活林春雨一号进行叶面喷施效果更佳。 10.叶面喷肥要严格掌握浓度,以免烧伤叶片,最好在阴天或上午10时以前和下午4 时以后喷施,以免气温高,溶液很快浓缩,影响喷肥或导致药害。 11.城镇园林绿化地施肥,在选择肥料种类和施肥方法时,应考虑到不影响市容卫生,散发臭味的肥料不宜施用。 园林树木施肥应注意的事项 1.由于树木根群分布广,吸收养料和水分全在须根部位,因此,施肥要在要根部的四周,不要靠近树干。 2.根系强大,分布较深远的树木,施肥宜深,范围宜大,如油松、银杏、臭椿、合欢等;根系浅的树木施肥宜较浅,范围宜小,如法桐、紫穗槐及花灌木等。 3.有机肥料要充分发酵、腐熟,切忌用生粪,且浓度宜稀,化肥必须完全粉碎成粉状,不宜成块施用。 4.施肥后(尤其是追化肥),必须及时适量灌水,使肥料渗入土内。 5.应选天气晴朗、土壤干燥时施肥。阴雨天由于树根吸收水分慢,不但养分不易吸收,而肥分还会被雨水冲失,造成浪费。 6.沙地、坡地、岩石易造成养分流失,施肥要深些。 7.氮肥在土壤中移动性较强,所以浅施渗透到根系分布层内,被树木吸收;钾肥的移动性较差,磷肥的移动性更差,宜深施至根系分布最多处。

第二节 园林树木的实用分类法

第二节园林树木的实用分类法 此类分类法多种多样,但总的原则是以有利于园林建设工作为目标。 一、按树木的生长类型分类 按园林树木叶形的性状大致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针叶树类根据在一年中落叶与否分可分为常绿针叶树类和落叶针叶树类 二)阔叶树类根据十的生长类型又分为匍匐类、藤本类、灌木类、乔木类。每类也可根据在一年中落叶与否分可分为常绿类和落叶类 三)竹类 根据生长速度分为速生树(快长树)、中速树、缓生树(慢长树)。 一)针叶树类 1、常绿针叶树如雪松、桧柏、柳杉、罗汉松等。 2、落叶针叶树如金钱松、水杉、落羽杉、池杉、落叶松等。 二)阔叶树类 1、乔木类 乔木:树体高大,一般在5 -6米以上,主干明显(3m以上)而直立,分枝繁茂且分枝点在距离地面较高处形成树冠的木本植物。 1)根据乔木类树体高度分为四类即: (1)伟乔(树高31米以上);如银杏 (2)大乔木(树高20米以上);如水杉 (3)中乔木(8--20米);如刺槐 (4)小乔木(5--8米)如梅花等。 2)根据在一年中落叶与否分可分为两类 (1)常绿阔叶乔木:如女贞、香樟、广玉兰、楠木、苦槠等。 (2)落叶阔叶乔木:如枫杨、悬铃木、椿树 2、灌木类 灌木:一般比较矮小,没有明显之主干,树体具许多长势相仿的侧枝,近地面处枝干丛生或虽具主干而高度不超过3m的木本植物。按叶片的生长习性,又可分为: 1)常绿阔叶灌木 2)落叶阔叶灌木 2)灌木类 1)常绿阔叶灌木:如栀子花、海桐、黄杨、雀舌黄杨等。 2)落叶阔叶灌木:如紫荆、蜡梅、绣线菊、溲疏、贴梗海棠、麦李等。 3、藤本类 藤本类:茎干细长柔软,不能直立,匍匐地面或利用不同附物(吸盘、吸附根、卷须、

西宁市主城区城市土地利用格局变化分析

文章编号:1000-8462(2010)02-0244-05 西宁市主城区城市土地利用格局变化分析 陈琼1,周强1,梁生甫2,罗正霞2 (1.青海师范大学生命与地理科学学院地理系,中国青海西宁810008;2.青海省国土资源厅,中国青海西宁810001) 摘要:西宁市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在西部地区城市化水平提高较快的城市之一。西宁市主城区城市土地利用变化的格局显示出西宁市城市发展的基本阶段。文章利用1996—2008年西宁市主城区城市土地利用数 据,对西宁市土地利用格局变化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西宁市主城区城市土地利用格局在1996—2003年发生较大转变,土地利用格局由耕地主导型转变为多元化城市土地利用格局,说明西部大开发、青藏铁路等国家重大战略措施对西宁城市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西宁市高原区域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土地利用格局在2003年 前后才基本形成,表现出青藏高原落后地区中等城市城市化过程的滞后性; 2004—2008年各类土地利用变化相对平稳,但耕地、林草地、未利用土地的面积减少和空间变化揭示出西宁市等典型河谷型城市的地形和河流对城市建设和发展控制性作用明显,城市土地利用紧张。关键词:西宁市;主城区;土地利用;变化中图分类号: F301.2文献标识码:A 在“国际地圈与生物圈计划”(IGBP )和“全球环境变化人文计划”(HDP )的推动影响下,1990年代以来,全球环境变化研究领域明显加强了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的研究[1],因为土地利用和覆盖状况的变化改变了地球表层的物理性质,改变了大气和水分的能量交换,从而导致CO 2等气体的地气交换等过程被改变,影响气候的变率及其环流形式。鉴于国际研究背景的推动下,国内各研究机构也纷纷开展了不同区域、不同尺度的土地利用与土地覆被变化研究[1-7]。而典型区域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研究从1990年代以来一直作为地理学研究热点问题。城市由于人口、经济、交通等高度聚集,成为土地利用变化程度最为剧烈的地域综合体,人类扰动强度极大,尤其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高度关注。青藏高原由于山地广布,城镇多居于河谷、盆地,这些地区的土地可利用面积小,利用程度低,水土流失严重,尤其是作为青藏高原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西宁市,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和青藏铁路的建成运营,城市经济有了极大发展,城区人口由1996年的69.4万人,增长到2008年的132.9万人,城市建成区面 积由1996年的53km 2增加到2008年的78km 2, 土地利用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所以对其土地利用和变化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1西宁市主城区城市地理环境特征 西宁市是青海省省会城市,下辖1市3县,西宁市主城区主要指西宁市市区的城北区、城西区、城东区、城中区以及西宁市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西宁市生态工业园区、城南新区,总面积7649km 2。西宁市主城区主要在湟水上游的西宁盆地之中,四面环山,城区内湟水干流及其支流北川河、南川河呈十字型相交,呈典型的枝状半开放型河谷型城市。由于西宁市主城区建设用地受盆地、河谷等地形的影响和制约[8],使其被迫沿地形及其河流走向发展[9-11],所以,西宁市城市土地利用空间格局沿河流、盆地具有呈条带状分布的特征。 长期以来,西宁市城市经济发展远落后于我国东中部其它中等城市,2006年西宁市城市综合竞争力在全国中等发展城市中排名第175位,但在西部地区省会中心城市中属于发展后劲比较强劲的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青藏铁路建设以及国家一些重点项目的建设,西宁市城市经济得到快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西宁市城市化发展水平,西宁市城市建设用地有了极大的提高,尤其是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西宁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急剧扩张,住房用地、工业用地、园林用地等土地利用面积也有了很大提高,由2003年以前的以耕地为主导的城市土地利用格局逐渐演变为多元化城市土地利用格局。 教育部春晖计划项目(编号:Z2005-2-81007)资助。收稿时间:2009-11-18;修回时间:2010-01-18 第30卷第2期经济地理Vol.30,No.22010年2月ECONOM IC GEOGRAPHY Feb.,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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