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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焦炭指定交收仓库地区差价及仓储收费标准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焦炭指定交收仓库地区差价及仓储收费标准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焦炭指定交收仓库地区差价及仓储收费标准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焦炭指定交收仓库地区差价及仓储收费标准

一、地区差价

以交易所焦炭电子交易合同天津标准库交收价格为基准,现有交收仓库无地区差价。

二、仓库费用

1、五矿物流集团天津货运有限公司收费标准:

2、山西省焦炭集团天津仓储有限公司仓库收费标准:

3、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森工贸有限公司

4、天津港保税区天地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天津晋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收费标准

6、中国林产公司收费标准

7、天津港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渤海商品交易所将根据现货市场发展情况调整地区差价标准以及仓储费用,并另行发文通知。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焦煤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焦煤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征求意见稿) 买方:(交易代码)(交易商名称) 卖方:(交易代码)(交易商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本合同系买、卖双方依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现货交易(BEST交易)规则,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焦煤现货交易而达成的买卖合同。 鉴丁: 1、买卖双方均通过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成为交易所的交易商,并均与交易所签署《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入市协议》; 2、买卖双方均已仔细研读并充分理解了《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规则文件,同意遵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订立本合同。 一、交易商品 1.1商品名称:焦煤 1.2商品代码:BCC 二、数量 2.1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焦煤数量(单位:吨):。 三、订货价格 3.1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焦煤的净价(即不含增值税 价)为元/吨。 四、交收地点 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交收地点在交易所指定的交收仓库,详细参见交易所公示。 五、交收时间 5.1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就当日订立成功的焦煤申报交收,交收需按照交易所《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焦煤交收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进行。

2017年焦炭行业供需分析报告

2017年焦炭行业供需分析 报告 (此文档为word格式,可任意修改编辑!) 2017年9月

正文目录 价格:产业链 6 月底开始底部回升,焦炭价格上涨明显高于焦煤和钢铁 . 4上游焦煤:供给偏紧,需求回升,焦煤价格近 6 月底部回升约100 元/吨4 焦炭:价格涨幅较焦煤和钢铁更高,相比16年均价已大涨77% (8) 供需:需求稳定,供给偏紧,预计焦炭供需紧平衡 (11) 供给:淘汰落后产能+环保限产,焦炭产量或维持低位 (11) 需求:上半年焦炭消费量增加2.8%,下游需求有望维持稳定增长 (14) 行业:焦价上涨焦企业绩弹性较高,焦价上涨焦企业 (17) 风险提示 (19) 图目录 图1:目前京唐港主焦煤价格为1485元/吨,较6月中旬上涨105元/吨 (5) 图2:炼焦煤产地价格近期也陆续上涨 (5) 图3:产业链整体盈利较好,焦炭与钢材价格上行 (5) 图4:7月进口量也有明显下降 (6) 图5:2017年1-6月焦煤产量同比增3.8% (6) 图6:目前国内焦煤价格比国外便宜150元/吨 (7) 图7:目前焦煤库存处于较低水平 (7) 图8:目前天津港一级冶金焦平仓价为2280元/吨,较6月底部回升510元/吨 (8) 图9:山西、安徽地区一级冶金焦价格走势 (9) 图10:二级冶金焦价格走势 (9) 图11:由于焦炭价格前期下跌幅度更高,上涨弹性也更大 (10)

图12:2017年1-7月焦炭产量2.58亿吨,同比上行2.20% (12) 图14:华北、西北、东北开工率提升,华东华中下滑 (14) 图15:分产能看,大型焦化厂开工率小幅增加 (14) 图16:粗钢产量增速与焦炭消费量增速具有一定一致性 (15) 图17:2017年1-7月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同比增7.9% (16) 图18:17年1-7月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同比 (16) 图19:2017年1-6月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同比增速达16.85% (16) 图20:按照目前价格测算的焦炭价格与焦煤成本差 (19) 表目录 表1:历年焦煤港口、产地价格概览 (7) 表2:港口及产地焦炭价格概览(元/吨) (10) 表3:由于焦炭价格前期下跌幅度更高,上涨弹性也更大 (10) 表4:2015、2016年焦炭产量增速低于粗钢产量增速,但高于焦煤增速 .. 12 表5:各地出台政策对焦化企业采取限产停产、延长结焦时间等措施 (13) 表6:焦炭上市公司主要经营数据概览 (19) 表7:焦炭企业主要经营数据和业绩弹性(单位:万吨、亿元) (19)

渤海商品交易所葵花籽产品手册

渤海商品交易所葵花籽产品手册 二〇一四年十月六日

目录 一、产品简介 ---------------------------------------------------------------------------- 1 1.1产品概述 ------------------------------------------------------------------------- 1 1.2质量标准 ------------------------------------------------------------------------- 2 1.3产品用途 ------------------------------------------------------------------------- 3 二、产业简介 ---------------------------------------------------------------------------- 7 2.1产业链简述 ---------------------------------------------------------------------- 7 2.2原料种植 ------------------------------------------------------------------------- 7 2.3原料贸易 ------------------------------------------------------------------------- 9 2.4加工产品销售 ------------------------------------------------------------------ 10 三、价格机制 --------------------------------------------------------------------------- 11 3.1产品价格历史分析 ------------------------------------------------------------ 11 3.2价格影响因素 ------------------------------------------------------------------ 12

煤的焦化知识

煤炭焦化知识 煤炭焦化又称煤炭高温干馏。以煤为原料,在隔绝空气条件下,加热到1000℃左右,经高温干馏生产焦炭,同时获得煤气、煤焦油并回收其它化工产品的一种煤转化工艺。为保证焦炭质量,选择炼焦用煤的最基本要求是挥发分、粘结性和结焦性;绝大部分炼焦用煤必须经过洗选,以保证尽可能低的灰分、硫分和磷含量。选择炼焦用煤时,还必须注意煤在炼焦过程中的膨胀压力。用低挥发分煤炼焦,由于其胶质体粘度大,容易产生实高膨胀压力,会对焦炉砌体造成损害,需要通过配煤炼焦来解决。产品和用途 煤经焦化后的产品有焦炭、煤焦油煤气和化学产品3类。 (1)焦炭。炼焦最重要的产品,大多数国家的焦炭90%以上用于高炉炼铁,其次用于铸造与有色属冶炼工业,少量用于制取碳化钙、二硫化碳、元素磷等。在钢铁联合企业中,焦粉还用作烧结的燃料。焦炭也可作为制备水煤气的原料制取合成用的原料气。 (2)煤焦油。焦化工业的重要产品,其产量约占装炉煤的3%~4%,其组成极为复杂,多数情况下是由煤焦油工业专门进行分离、提纯后加以利用 (3)煤气和化学产品。氨的回收率约占装炉煤的%~%,常以硫酸铵、磷酸铵或浓氨水等形式作为最终产品。粗苯回收率约占煤的1%左右。其中苯、甲苯、二甲苯都是有机合成工业的原料。硫及硫氰化合物的回收,不但为了经济效益,也是为了环境保护的需要。经过净化的煤气属中热值煤气,发热量为17500kj/Nm3左右,每吨煤约产炼焦煤气300~400 m3,其质量约占装炉煤的16%~20%,是钢铁联合企业中的重要气体燃料,其主要成分是氢和甲烷,可分离出供化学合成用的氢气和代替天然气的甲烷。煤焦化工艺 焦化厂主要生产车间: 备煤车间(煤仓、配煤室、粉碎机室、皮带机运输系统、煤制样室) 炼焦车间(煤塔、焦炉、装煤设施、推焦设施、拦焦设施、熄焦塔、筛运焦工段(包括焦台、筛焦楼)) 煤气净化车间(冷鼓工段(包括风机房、初冷器、电捕焦油器等设施) 脱氨工段(包括洗氨塔、蒸氨塔、氨分解炉等设施) 粗苯工段(包括终冷器、洗苯塔、脱苯塔等设施))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枸杞交收办法(暂行)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枸杞交收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服务枸杞行业生产者和消费者,保证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枸杞现货交收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文件《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09]32号),以及交易所制定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暂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交易所市场内进行交易的枸杞商品的现货交收业务按本办法执行,交易所和交易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交易日是指按照交易所规定进行现货交易的时间。交收日是指除去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交易日。交易商可在每个交易日规定的时间段进行当日的交收申报。 第四条交收申报方式包括“提交方式”及“响应方式”。 “提交方式”是指交易商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过选择商品的交收申报信息(部分申报需选择存货凭证)以及填写申报数量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将等待交收配对,未配对成功的申报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展示在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中,已配对成功的申报信息不展示。 “响应方式”是指交易商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直接响应所展示的未配对成功的交收申报并填写申报数量(部分申报需同时选择存货凭证)进行申报,申报成功的同时完成交收配对。第五条枸杞交收仓库(以下简称仓库)是指由交易所公布的为交易商履行枸杞电子交易合同实物交收提供现货交收服务的仓储企业。 第六条枸杞交收厂库(以下简称厂库)是指由交易所指定的,为交易商履行枸杞电子交易合同提供现货交收的枸杞生产企业。 第七条《仓库存货凭证》是指交易商按交易所电子交易合同规定将商品交付指定仓库保管后,由指定仓库开具的记载该批商品数量、质量等相关内容的权属凭证。经交易所登记确认的《仓库存货凭证》所对应的枸杞才能用于实物交收。 第八条《厂库存货凭证》是指经交易所登记确认,由枸杞指定生产企业出具的记载该枸杞生产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电子交易合同(示范)规定的一定数量的枸杞有效凭证。经交易所登记确认的《厂库存货凭证》所对应的枸杞才能用于实物交收。 第九条经交易所登记确认的电子《仓库存货凭证》对应货物只能凭交易所生成的电子提货单中的提货码加相关提货证明到对应仓库提取。 第十条经交易所登记确认的电子《厂库存货凭证》对应货物只能凭交易所生成的电子提货单中的提货码加相关提货证明到对应厂库提取。 第十一条枸杞指定生产企业是指交易所认可的、能生产符合交易所枸杞电子交易合同规定产品的生产企业。由枸杞指定生产企业生产的枸杞方可用于实物交收。 第十二条枸杞指定交收品牌是指由枸杞指定生产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枸杞电子合同规定的枸杞商品的注册商标。枸杞指定交收品牌详见《渤海商品交易所枸杞指定交收品牌》,参见交易所公告。 第十三条申报卖出交收的交易商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枸杞产品经营资质及与枸杞相关的生产、经营和消费活动的企业法人。拟申报卖出交收的交易商须向交易所提交其持有的电子《仓库存货凭证》或《厂库存货凭证》,经审核确认后才能申报交收。持有枸杞买入方向的电子交易合同的交易商均可申报买入交收。 第二章《仓库存货凭证》生成与注销 第十四条枸杞入库: (一)入库申请

焦炭小常识

焦炭小常识 焦碳分类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都有不同的规定。按这我国的标准分类有金焦、气化焦、电石用焦等。焦碳简单的定义就是把煤中的水发挥掉,剩下的固体就是焦碳。它是一种固体燃料,质硬,多孔,发热量高.用煤高温干馏而成,多用于炼铁。 焦炭物理性质主要与常温机械强度、热强度、化学性质等有关。焦炭物理性质主要有焦炭筛分组成、焦炭散密度、焦炭真相对密度、焦炭视相对密度、焦炭气孔率、焦炭比热容、焦炭热导率、焦炭热应力、焦炭着火温度、焦炭热膨胀系数、焦炭收缩率、焦炭电阻率和焦炭透气性等。焦炭是高温干馏的固体产物,主要成分是碳,是具有裂纹和不规则的孔孢结构体(或孔孢多孔体)。裂纹的多少直接影响到焦炭的力度和抗碎强度,其指标一般以裂纹度(指单位体积焦炭内的裂纹长度的多少)来衡量。衡量孔孢结构的指标主要用气孔率(只焦炭气孔体积占总体积的百分数)来表示,它影响到焦炭的反应性和强度。不同用途的焦炭,对气孔率指标要求不同,一般冶金焦气孔率要求在 40~45%,铸造焦要求在35~40%,出口焦要求在30%左右。焦炭裂纹度与气孔率的高低,与炼焦所用煤种有直接关系,如以气煤为主炼得的焦炭,裂纹多,气孔率高,强度低;而以焦煤作为基础煤炼得的焦炭裂纹少、气孔率低、强度高。焦炭强度通常用抗碎强度和耐磨强度两个指标来表示。焦炭的抗碎强度是指焦炭能抵抗受外来冲击力而不沿结构的裂纹或缺陷处破碎的能力,用M40值表示;焦炭的耐磨强度是指焦炭能抵抗外来摩檫力而不产生表面玻璃形成碎屑或粉末的能力,用M10值表示。焦炭的裂纹度影响其抗碎强度M40值,焦炭的孔孢结构影响耐磨强度M10值。M40和M10值的测定方法很多,我国多采用德国米贡转鼓试验的方法。 转故试验完成后,用孔径为40mm和10mm的筛子筛分,大于40mm粒级的百分数为M40值,小于10mm粒级的百分数为M10值。我国冶金焦规定的强度指标。焦炭转鼓实验方法 转鼓特性焦炭试样筛分强度指标 直径/长度(mm)转速(转/分)转数(转)重量(kg)粒度(mm)孔形筛孔(mm) 耐磨强度(粒极mm/指标)抗碎强度(粒极mm/指标) 1000/1000 25 100 50 〉60 圆形 40,10 <10/M10 >40/M40 我国冶金焦强度指标(%) 强度指标Ⅰ级冶金焦Ⅱ级冶金焦Ⅲ级冶金焦 M40 >80.0 >76.0 >72.0 M10 <8.0 <9.0 <10.0 几个国家冶金用焦炭与精煤灰分国标(Ad) 国别中国美国原苏联德国法国日本 Ⅰ级Ⅱ级Ⅲ级 焦炭灰分(%)≤12.0≤13.5≤15.0 <7.0 <10.0 <8.0 <9.0 <10.0 精煤灰分(%) <12.5 5.5~6.5 8.0~8.5 6.0~7.0 <7.0 6.6~8.0 焦炭的种类 焦炭的种类 焦炭通常按用途分为冶金焦(包括高炉焦、铸造焦和铁合金焦等)、气化焦和电石用焦等。由煤粉加压成形煤,在经炭化等后处理制成的新型焦炭称为型焦。 冶金焦是高炉焦、铸造焦、铁合金焦和有色金属冶炼用焦的统称。由于90%以上的冶金焦均用于高炉炼铁,因此往往把高炉焦称为冶金焦。中国制定的冶金焦质量标准(GB/T1996-94)就是高炉质量标准。 气化焦是专用于生产煤气的焦炭。主要用于固态排渣的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内,作为气

关于渤海现货商品交易所

关于渤海现货商品交易所 渤海商品交易所渤海商品交易所在国务院赋予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政策鼓舞下,在天津市委、市政府支持鼓励下,在交易所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在控制市场风险的同时,秉承创新服务宗旨,在发展和完善市场交易方式、保证金结算方式、实货交割方式、客户服务方式等交易所业务创新的同时,不断创新推出既符合国家战略利益,又符合国内、国际市场需求的交易品种。经过二三年时间创新开拓,渤海商品交易所将会发展成具有国际重要影响力的多商品交易中心和定价中心。 渤海商品交易所的优势: 一、政策优势 二、交易方式优势 三、结算方式优势 四、服务机构优势 五、上市品种优势 成立背景 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明确了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功能定位和主要任务,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国务院批复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中明确要求天津“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北方对外开放门户的作用,按照把天津建成北方国际贸易中心的要求,加快石油化工、煤炭、钢材、棉花、粮食等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进行商品远期合约交易业务的探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加快天津现代服务业发展,在天津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天津市人民政府发起并批准设立了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津政办函【2009】6号)。为确保交易所的健康、规范发展和市场功能的发挥,天津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了《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09]32号),并成立了由分管市领导担任主任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交易所、交易商以及交易所内的商品交易活动进行规范、监督和指导。 现货开户河南现货开户郑州现货开户漯河现货开户平顶山现货开户全国各地现货开户开户渤商所现货开户现货开户公司网上现货开户现货免费开户全国现货免费开户创新优势 渤海商品交易所在天津市政府和交易所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支持和指导下,将秉持创新、高效、务实的服务宗旨,坚决贯彻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为商品生产贸易企业和合格的商品投资者提供最佳的商品交易服务。 交易方式 渤海商品交易所在充分研究分析了现货贸易商和商品投资者的商品交易需求的基础上,进行了现货交易方式创新,推出全球首创的现货连续交易方式,创造性的解决了100

焦炭分析试题

焦炭分析试题 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 1、焦炭做热强度时,在置于反应器后,温度为400℃时开始通氮气,为 1100±5℃时开始与二氧化碳反应,反应 2小时,它的热性能通常用反应性和反应后强度表示。 2、安全检查是保持安全环境,改正不安全操作,保持操作便利,防止事故的一种重要手段。 3、冶金焦炭试样的采取和制备按GB/T1997-2008的规定进行。 3、修约间隔系修约值最小数值单位,修约间隔的数值一经确定,修约值即应为该数值的整数倍。如指定修约间隔为0.1,修约值即应在0.1的整数倍中选取,相当于将数值修约到一位小数。 4、焦炭试样混匀、缩分、筛分应在水泥地面上铺以厚度大于6mm的钢板上进行。 5、当焦炭粒度较小,试样量不足2个转鼓试样量和3个落下试验时,应相应增加采样份样份数或份样质量。 6、磨样机在没有停止运转的情况下,严禁打开防护罩。 7、拟修约数字应在确定修约位数后一次修约获得结果,而不得多次按进舍规则连续修约。 8、误差根据产生的原因和性质可分为系统误差、偶然误差和过失误差三类。 6.做焦炭挥发分试验时,安放在坩埚架上的坩埚底部距高温炉底间

的距离是30-40mm。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16分) 1、焦炭全水分测定时,干燥箱温度应设为,分析试样水分的测定时,干燥箱温度应设为。(B) A、170~180℃、170~180℃ B、170~180℃、105~110℃ C、105~110℃、170~180℃ D、105~110℃、105~110℃ 2、天平内较适宜放置的干燥剂是( A )。 A、变色硅胶 B、氯化钙 C、浓硫酸 D、以上三种都不是 3、河南煤化集团的发展理念是( D) A、人企合一,顺势而行 B、创新为先,三化为本 C、勇担重任,成就理想 D、立志高远,笃行求实不理想 4、挥发分的的测定方法是,称取1g分析试样于带盖的瓷坩埚中,在℃下,隔绝空气加热 min。(D) A.815±10、7 B.850±10、30 C.900±10、30 D.900±10、7 5、样品保留量要根据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 B 全分析量,一般固体成品或原料保留______g。 A.一次,500;B.两次,500;C.三次,500;D.两次,250。6、固体试样制样的基本操作是 C 。 A.破碎,混匀,筛分,缩分;B.破碎,混匀,缩分,筛分;C.破碎,筛分,混匀,缩分;D.破碎,缩分,筛分,混匀。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暂行) 2009-12-15 来源: 渤海商品交易所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管理,规范交割行为,保证交割正常进行,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09]32号),以及交易所制定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连续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易所依据本办法对指定交割仓库进行监督管理,指定交割仓库、交易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指定交割仓库是指由交易所指定的,为交易商履行电子交易合同提供货物交割及仓储服务的仓储企业。 第四条指定交割仓库的权利: (一) 按交易所审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方法向储货交易商收取有关费用; (二) 对交易所制定的交割业务及仓库管理规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 有权拒绝不符合交易所规定要求的储货人办理入库手续; (四) 有权拒绝不符合交易所规定标准的商品入库; (五) 交易所交割细则和《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指定交割仓库的义务:

(一) 遵守交易所的交割细则和其它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交易商库存货物品种、规格、产地、重量的每日库存报表,准确、及时地向交易所报送仓储库存统计资料及库容情况; (二) 健全仓库管理制度,交割业务指定专人负责,主动配合交易所的工作,积极协助交易所交易商安排交割商品的运输、入库、验收、仓储、倒库、出库等相关事宜; (三) 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交易所交易商的货物入库; (四) 确保其出具的《存货凭证》与实物相符,并对其出具《存货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 向交易所交易商详细介绍仓库管理的有 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货物的最长的保管期、出入库的费用、运输、消防措施等; (六) 按规定保管好库内的商品,确保商品安全; (七) 保守与交易所交易商储存商品有关的商 业秘密; (八) 由于指定交割仓库的过错造成《注册仓单》持有人不能行使或不能完全行使《注册仓单》权利的,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 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股权结构、仓储场地、授权业务人员或发生可能涉及交收商品安全等诉讼、仲裁等事项,须及时通知交易所; (十) 原始单据(存货凭证、提货单等)至少保存一年; (十一) 交易所交割细则和《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严禁指定交割仓库发生以下行为:

国内焦炭的质量指标评价综合知识

国内焦炭的质量指标及评价综合知识 ------------------------------------------------------------ 一、焦炭定义烟煤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加热到950-1050℃,经过干燥、热解、熔融、粘结、固化、收缩等阶段最终制成焦炭,这一过程叫高温炼焦。由高温炼焦得到的焦炭用于:高炉冶炼、铸造和气化。炼焦过程中产生的经回收、净化后的焦炉煤气既是高热值的燃料,又是重要的有机合成工业原料。冶金焦是高炉焦、铸造焦、铁合金焦和有色金属冶炼用焦的统称。由于90%以上的冶金焦均用于高炉炼铁,因此往往把高炉焦称为冶金焦。铸造焦是专用与化铁炉熔铁的焦炭。铸造焦是化铁炉熔铁的主要燃料。其作用是熔化炉料并使铁水过热,支撑料柱保持其良好的透气性。因此,铸造焦应具备块度大、反应性低、气孔率小、具有足够的抗冲击破碎强度、灰分和硫分低等特点。二、焦炭分布从我国焦炭产量分布情况看,我国炼焦企业地域分布不平衡,主要分布于华北、华东和东北地区。三、焦炭用途焦炭主要用于高炉炼铁和用于铜、铅、锌、钛、锑、汞等有色金属的鼓风炉冶炼,起还原剂、发热剂和料柱骨架作用。炼铁高炉采用焦炭代替木炭,为现代高炉的大型化奠定了基础,是冶金史上的一个重大里程碑。为使高炉操作达到较好的技术经济指标,冶炼用焦炭(冶金焦)必须具有适当的化学性质和物理性质,包括冶炼过程中的热态性质。焦

炭除大量用于炼铁和有色金属冶炼(冶金焦)外,还用于铸造、化工、电石和铁合金,其质量要求有所不同。如铸造用焦,一般要求粒度大、气孔率低、固定碳高和硫分低;化工气化用焦,对强度要求不严,但要求反应性好,灰熔点较高;电石生产用焦要求尽量提高固定碳含量。四、焦炭的物理性质焦炭物理性质包括焦炭筛分组成、焦炭散密度、焦炭真相对密度、焦炭视相对密度、焦炭气孔率、焦炭比热容、焦炭热导率、焦炭热应力、焦炭着火温度、焦炭热膨胀系数、焦炭收缩率、焦炭电阻率和焦炭透气性等。焦炭的物理性质与其常温机械强度和热强度及化学性质密切相关。焦炭的主要物理性质如下: 真密度为 1.8-1.95g/cm3;视密度为 0.88-1.08g/ cm3;气孔率为 35-55%;散密度为 400-500kg/ m3;平均比热容为 0.808kj/(kgk)(100℃),1.465kj/(kgk)(1000℃);热导率为 2.64kj/(mhk)(常温),6.91kg/(mhk)(900℃);着火温度(空气中)为 450-650℃;干燥无灰基低热值为 30-32KJ/g;比表面积为 0.6-0.8m2/g 。五、焦炭的反应性及反应后的强度焦炭反应性与二氧化碳、氧和水蒸气等进行化学反应的能力,焦炭反应后强度是指反应后的焦炭再机械力和热应力作用下抵抗碎裂和磨损的能力。焦炭在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授权服务机构会员管理办法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授权服务机构(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尽快实现跨越式、超常规、规模化的发展,将渤海商品交易所打造成亚洲乃至世界石油、金属、煤炭、农林产品等大宗商品的定价中心,更好地服务全国的现货交易商和合格的现货投资者,方便异地企业和投资者参与交易所的现货交易和投资,提升交易所的现货市场服务功能,渤海商品交易所采用授权服务机构(会员)方式,构建遍布全国的面向交易商和合格现货投资者服务网络。为规范交易所和授权服务机构(会员)的行为,加强对授权服务机构(会员)的管理,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09]32号),制定渤海商品交易所授权服务机构(会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授权服务机构(会员)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授权服务机构(会员)是指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渤海商品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渤海商品交易所审核批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授权范围内从事渤海商品交易所授权业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第四条渤海商品交易所的授权服务机构(会员)分为综合类和专业类两种。 综合类会员,即根据渤海商品交易所授权,为交易商和合格现货投资者提供所有渤海商品交易所上市品种的市场推广和交易服务的授权服务机构; 专业类会员,即根据渤海商品交易所授权,为交易商和合格现货投资者提供渤海商品交易所某一类上市品种的市场推广和交易服务的授权服务机构。 第五条授权服务机构(会员)可从事的业务范围 (一)代理渤海商品交易所进行市场开发; (二)协助交易商办理渤海商品交易所入市交易手续; (三)代理渤海商品交易所为交易商提供交易培训; (四)代理渤海商品交易所推介交易商品; (五)为交易商提供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递送结算单、交收通知单及其他书面/电子版单证、通知); (六)向所开发服务的交易商收取不超过渤海商品交易所指导限额的交易服务费。 (七)渤海商品交易所书面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严禁授权服务机构(会员)发生以下行为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精对苯二甲酸(PTA)交收办法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精对苯二甲酸(PTA)交收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保证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精对苯二甲酸(PTA)现货交收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指定PTA交收仓库(以下简称仓库)现货交收行为。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09]32号),以及交易所制定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PTA现货交收业务按本办法进行,交易所、交易商、指定PTA交收仓库及指定PTA交收点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指定PTA交收仓库(以下简称仓库)是指由交易所指定的,为交易商履行PTA电子交易合同提供现货交收及仓储服务的仓储企业。 指定PTA交收点(以下简称交收点)是指由指定交收仓库下辖,报备交易所审核,并为交易商履行PTA电子交易合同提供实物交收及仓储服务的企业。交收点出库的商品由该交收点实行质量承诺。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精对苯二甲酸(PTA)的交收点及相关规定参见交易所网站公告。 第四条 PTA指定生产企业是指交易所认可的、能生产符合PTA电子交易合同规定的产品的PTA生产企业。由指定生产企业生产的PTA方可用于实物交收。 第五条《仓库存货凭证》是指交易商将符合交易所电子交易合同规定的商品交付仓库保管后,由仓库开具的记载该批商品数量、质量等相关内容的权属凭证。经交易所登记确认的《仓库存货凭证》所对应的PTA才能用于实物交收。

第六条经交易所登记确认的《仓库存货凭证》对应货物只能凭交易所出具的《仓库提货单》到仓库提取。 第七条交易商自行处理《仓库存货凭证》对应的货物之前,无论该《仓库存货凭证》是否经交易所登记确认,均须先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经交易所核准后,由仓库注销。 第八条申报现货交收的交易商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PTA经营资质及与PTA相关的生产、经营和消费活动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 PTA入库及《仓库存货凭证》的生成 第九条入库验收及码放要求 (一)入库申请 1.交易商向仓库发货前,应当按交易所要求向指定交收仓库提交《入库申请单》。申请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单包净重、入库数量、拟入库时间、运输方式等,如通过传真方式,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仓库在库容允许情况下,考虑货主意愿,在一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入库,并指定入库时间;交易商应根据指定交收仓库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向仓库缴纳一定的入库定金。 (二)货物入库 1.交易商应当在仓库指定时间内向《入库申请单》中指定的仓库发货,并提供产品质量责任承诺书及相关单证。 境内生产的PTA应备单证:本批PTA生产厂家出具的符合交收标准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质量证明书》须载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适用的质量标准和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结果等信息。 境外生产的PTA应备单证:本批货物的船运证明、《进口货物报关单》、《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增值税

焦炭全分析

项目一 焦炭全水分测定 一、实验原理 称取一定质量的全水分焦炭试样,置于干燥箱中,在一定的温度下干燥至质量恒定,以焦炭试样的质量损失计算水分的百分含量。 二、实验仪器和设备 1.干燥箱:带有自动调温装置,能保持温度170~180℃。 2. 玻璃称量瓶:直径40mm ,高25mm ,并附有严密的磨口盖。 3.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4.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 三、实验步骤 于预先干燥并称量过的称量瓶中称取粒度小于13mm 的试样12.5g (称准至1g ),铺平试样。将装有试样的称量瓶置于170~180℃的干燥箱中,1h 后取出,冷却5min 后称 量。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10min ,直到连续两次质量差在1g 内为止,计算时取最后一次的质量。 全水分按下式计算: 1001 ?-= m m m M t 式中 t M —焦炭试样全水分含量,% m —干燥前焦炭试样的质量,g 1m —干燥后焦炭试样的质量,g 试验结果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项目二 焦炭分析试样水分的测定 一、实验原理 称取一定质量的全水分焦炭试样,置于干燥箱中,在一定的温度下干燥至质量恒定,以焦炭试样的质量损失计算水分的百分含量。 二、实验仪器和设备 1.干燥箱:带有自动调温装置,能保持温度105~110℃。 2. 玻璃称量瓶:直径40mm ,高25mm ,并附有严密的磨口盖。 3.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4.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 三、实验步骤

用预先干燥至质量恒定并已称量的称量瓶迅速称取粒度小于0.2mm 搅拌均匀的分析试样1±0.05g (称准至0.0002g ),平摊在称量瓶中。将盛有试样的称量瓶开盖置于105~110℃的干燥箱中干燥1h ,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 ),称量。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15min ,直到连续两次质量差在0.001g 内为止,计算时取最后一次的质量,若有增重则取增重前一次的质量为计算依据。 分析试样水分按下式计算: 1001 ?-= m m m M ad 式中 ad M —焦炭试样的水分含量,% m —干燥前焦炭试样的质量,g 1m —干燥后焦炭试样的质量,g 试验结果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表一 精密度 项目三 焦炭灰分的测定 一、 实验原理 称取一定质量的焦炭试样,于815℃下灰化,以其残留物的质量占焦炭试样质 量的百分数作为灰分含量。 二、 实验仪器、设备和试剂 1.箱型高温炉:带有测温和控温装置,能保持温度在815±10℃,炉膛具有足够的恒温区。 2.灰皿:瓷质。 3.灰皿夹:由耐热金属丝制成,也可使用坩埚钳。 4.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三、 实验步骤 用预先于815±10℃灼烧至质量恒定的灰皿,称取粒度小于0.2mm 并搅拌均匀的 试样1±0.05g (称准至0.0002g ),并使试样铺平。将盛有试样的灰皿送入温度为 815±10℃的箱型高温炉炉门口,在10min 内逐渐将其移入炉膛恒温区, 关上炉门使其留有15mm 的缝隙,同时打开炉门上的小孔和炉后烟囱,于815±10℃灼烧1h 。 1h 后,用灰皿夹或坩埚钳从炉中取出灰皿,放在空气中冷却约5min ,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 ),称量。 进行检查性灼烧,每次15min ,直到连续两次质量差在0.001g 内为止,计算时取最后一次的质量,若有增重则取增重前一次的质量为计算依据。

(精选文档)渤海商品交易所焦炭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

渤海商品交易所焦炭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 买方:(交易代码)(交易商名称) 卖方:(交易代码)(交易商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本合同系买、卖双方依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现货交易(BEST交易)规则,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焦炭现货交易而达成的买卖合同。 鉴于: 1、买卖双方均通过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成为交易所的交易商,并均与交易所签署《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入市协议》; 2、买卖双方均已仔细研读并充分理解了《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规则文件,同意遵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订立本合同。 一、交易商品 1.1 商品名称:焦炭 1.2 商品代码:BCK 二、数量 2.1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焦炭数量(单位:吨):。 三、订货价格 3.1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焦炭的含税单价为元(人民币)/吨。 四、交收地点 4.1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交收地点在交易所指定的该商品交收仓库和交收厂库,该商品交收仓库包括山西省焦炭集团天津仓储有限公司、天津市中焦物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森工贸有限公司,交收厂库为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五、交收时间 5.1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就当日订立成功的焦炭申报交收,交收需按照交易所《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焦炭交收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进行。 5.2买卖双方根据交收申报的情况和配对结果,依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或支付延期交收补偿金。 六、质量规定 用于交收的焦炭应符合以下规定: 6.1标准品为质量符合下列标准的焦炭: 灰分Ad/%:≤13;硫分St,d/%:≤0.70;抗碎强度M40/%:≥80.0;耐磨强度M10/%:≤8.0;反应性 CRI /%:≤26;反应后强度 CSR/%:≥62;挥发份 Vdaf/%:≤1.5;水分含量 Mt/%:≤7;粒度:小于25mm的焦炭比例不超过8%,大于90mm的焦炭比例不超过5%。 6.2 符合下列标准的焦炭可以作为标准品的替代品用于交收: 灰分Ad/%:≤14.0;硫分St,d/%:≤0.80;抗碎强度M40/%:≥78.0;耐磨强度M10/%:≤8.0;反应性 CRI /%:≤32;反应后强度 CSR/%:≥55;挥发份 Vdaf/%:≤1.8;水分含量 Mt/%:≤7;粒度:小于25mm的焦炭比例不超过8%,大于90mm的焦炭比例不超过5%。 6.3 电子交易合同中质量标准关于水分含量的规定,用于实物交收的重量计算,不作为判定质量违约的依据。实物交收过程中,水分含量超出7%的部分不计重量,即按照超过部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扣重(例如,实测水分为 7.21%,扣重0.2%);水分含量小于7%的部分作出奖励,即按照小于部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加重(例如,实测水分为6.83%,加重0.2%)。 6.4电子交易合同中质量标准关于粒度的规定,不作为判定质量违约的依据。粒度小于等于25mm的焦炭比例大于8%小于等于12%的部分,按照交收申请匹配成功时该交易日结算价的50%结算;粒度小于25mm的焦炭比例大于12%的部分,按照交收申请匹配成功时该交易日结算价的30%结算。粒度大于25mm小于40mm的比例应小于等于30%,如粒度大于25mm小于40mm的比例大于30%,该批交收货物按照交收申请匹配成功时该交易日结算价减100元/吨结算。粒度大于90mm的焦炭比例超出5%的部分,按照交收申请匹配成功时该交易日结算价的90%结算。

焦化基础知识要点

焦化基础知识要点 一、焦炭转鼓强度与配合煤的粘结性、挥发分和装煤方案(炼焦工艺)等有关。 配煤挥发分一定时,粘结指数越高,焦炭M10越好;配煤粘结性一定时,挥发分越低,焦炭M40越高,而采用捣固炼焦工艺又可弥补入炉料的粘结性和堆比重不足。 二、配合煤硫分可按各单种煤硫分用加和计算,也可直接测定。 在炼焦过程中,煤的部分硫如硫酸盐和硫化铁转化为FeS、CaS等而残留在焦炭中(S残),另一部分硫如有机硫则转化为气态硫化物,在流经高温焦炭层缝隙时,部分与焦炭反应生成复杂的硫碳复合物(S复)而转入焦炭,其余部分则随煤气排出(S气),随出炉煤气带出的硫量因煤中硫的存在形态及炼焦温度而有所不同。 煤中硫分转入焦炭的百分率△S=(S残+S复)/S煤=(S煤—S气)/S煤×100%,则配合煤的硫分控制值可按焦炭硫分控制要求用下式计算: S煤=×S焦,% 式中S煤、S焦——煤、焦炭的硫分,% K——全焦率,% 一般△S=60~70%,当K=74~76%时,S焦/S煤=80~93%,即室内炼焦条件下,焦炭中硫分为煤中硫分的80~93%,提高炼焦终温可使△S降低,故焦炭硫分将有所下降。 三、装炉煤堆比重 增大堆比重可以改善焦炭质量,特别对弱粘结煤尤为明显。在室内炼焦条件下,增大堆比重的方法主要有捣固、配型煤、煤干燥等。装炉煤的粒度组成对堆比重影响很大,配合煤细度高则堆比重减少,且装炉烟尘多。 四、炼焦速度 炼焦速度通常指炭化室平均宽度与结焦时间的比值,例如炭化室平均宽度450mm,结焦时间为18h,则炼焦速度为25mm/h。 炼焦速度反映炭化室内煤料结焦过程的平均升温速度,根据结焦机理,提高升温速度可使塑性温度间隔变宽,流动性改善,有利于改善焦炭质量。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香茶松阳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香茶(松阳)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 (征求意见稿) 买方:(交易代码)(交易商名称) 卖方:(交易代码)(交易商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本合同系买、卖双方依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现货交易(BEST交易)规则,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进行香茶(松阳)现货交易而达成的买卖合同。 鉴于: 1、买卖双方均通过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成为交易所的交易商,并均与交易所签署《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入市协议》; 2、买卖双方均已仔细研读并充分理解了《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规则文件,同意遵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订立本合同。 一、交易商品 商品名称:香茶(松阳) 商品代码: C50001 二、数量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香茶(松阳)数量为公斤。 三、订货价格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香茶(松阳)的含税单价为 元/公斤。 四、交收地点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交收地点在交易所指定的该货物交收仓库及其下辖的提 货点。

五、交收时间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就当日订立成功的香茶(松阳)申报交收,交收需按照交易所《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香茶(松阳)交收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进行。 买卖双方根据交收申报的情况和配对结果,依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或支付延期交收补偿金。 六、质量规定 用于交收的香茶(松阳)应符合以下规定: 标准品为一级春季香茶(松阳)(白茶树种),该标准品符合DB331124/T 11—2006及香茶(松阳)指定生产企业相关定级标准,质量指标如下:

焦炭的市场分析

焦炭的市场分析 1、焦炭生产情况 (1)全球焦炭产量 随着全球钢铁行业的快速发展,全球焦炭产量稳步增加,2000年焦炭产量3.36亿吨,2010年全球焦炭产量达到了6.3亿吨,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焦炭产量较上一年略有下降外,其他年份增长率接近10%。 (2)我国焦炭产量、技术装备和规模化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用钢需求的增长也带动了我国焦炭行业的快速发展。数据显示,2000-2010年间,我国焦炭产量从9595.07万吨增至3.87亿吨,占世界焦炭总产量比重也由28.2%跃升至61.6%。其中,2009年我国焦炭产量3.4亿吨,同比增长8%,2010年我国焦炭产量3.87亿吨,同比增长12.3%。 (3)独立焦化企业总体产量比重稳定,企业规模不断增大 2009年全国焦炭产量3.55亿吨、同比增长8.54%,其中独立焦化企业焦炭产量21959万吨,同比增长7.65%,产量比重为63.9%;2010年我国焦炭产量3.87亿吨,同比增长12.3%,其中独立焦化企业焦炭产量近24154.9万吨,同比增长11.10%,产量比重为62.32%。钢铁联合企业焦化厂

焦炭产量比重近几年独立焦化企业出现兼并和整合,总体产量比重有所下降。见表1。 (4)钢铁联合企业焦化厂产量增长较快,产量比重稳定 2010年钢铁联合企业焦化厂焦炭产量约13003.2万吨,同比增长5.42%,低于独立焦化企业5.68个百分点。图4为独立焦化企业级钢铁联合企业焦炭产量情况。可以看到,大型钢铁企业近年来焦炭生产整体发展较快,个别企业由于兼并重组,淘汰落后及现代化设备的不断投产,钢铁联合企业焦炭产量占比在不断增加。 (4)华北及周边地区为焦炭主产地 2010年,我国焦炭总产量为3.87亿吨,其中华北地区为36%,华东地区为20%,西北地区为14%,华中和西南地区都占11%,东北地区为8%。由于我国炼焦企业主要集中于华北、华东和东北地区,所以这3个地区焦炭产量之和占全国的比重在60%以上,见图5。 山西依然是我国最重要的生产区域,山西焦炭产量8476.3万吨,同比增长10.73%,占全国比重达21.9%,产量稳居第一,但比重略有下降。焦炭产量仅次于山西的是河北省,2010年产量达到4988.12万吨,产量比重为12.9%。另外,山东、河南、内蒙和辽宁的产量也较多,比重分别为8.7%、6.6%、5.5%和4.8%。前十省份产量比重占全国总产量75%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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