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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安总站自查表

质安总站自查表
质安总站自查表

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表

建设、监理、施工签章检查日期: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自查表

建设、监理、施工签章检查日期:

苏建质(2004)372号 关于改变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改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稿时间:2004-10-20 阅读次数:1556) 苏建质(2004)372号 各省辖市建委(建工局)、建设局: 根据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若干意见》苏建质(2004)318号精神,经研究,特就改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的委托 从2004年12月1日起,我省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一律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 建设单位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应依据以下原则: 1、所委托的检测机构应具有江苏省建设厅核准的检测机构资质并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 2、一个单位工程检测项目只能委托一家检测机构在其核准的资质范围内进行检测。 3、签订书面的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 二、工程质量检测取样、送检及检测报告

1、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应严格执行苏建质(1998)270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 2、工程质量检测取样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按规定配备取样员。 3、工程质量检测试样抽取的数量、部位等应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实施。施工单位负责按工程进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取样方案,监理(建设)单位负责审核批准。 4、工程质量检测试样实行封样制度。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试样的真实性。 5、监理(建设)单位负责取样、送检的现场见证工作。监理(建设)单位应按规定配备工程质量检测见证人员。 6、检测机构应按检测委托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单位提交检测报告。建设单位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检测报告原件提供给施工单位。 三、工程质量检测的费用 1、工程质量检测委托方改变后,原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检测费将在测算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定额,费用由建设方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施工单位按定额向建设单位收取试样制作、封样、送达等必要的费用。

安全环保部管理规定完整版

安全环保部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目录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器具)管理制度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分级检查、隐患登记上报制度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煤层气站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硫磺储存场地管理制度 硫酸罐区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高处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动火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 断路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 吊装作业办证实施细则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 动土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环保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管力度,杜绝污染事故,保障人体健康,保护和改善厂区及周边生活与生态环境,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对《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制定本办法。 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奖励。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所属一切生产单位、承包租赁单位及部分辅助单位。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成立安全环保部,下设环保科,负责全公司的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及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统计、考核、环评等相关环保业务,以及配合当地或上级环保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各分公司、车间设环保小组,设置兼职环保人员,负责本公司、车间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管理。 公司坚持“立足发展,环保先行”的环保理念,对环境污染的防治,实行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同时公司对环境污染防治实行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公司鼓励以废治废、综合利用。 本办法管理范围主要包括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污染源治理新、改、扩建项目、有关“三废”收集、贮存、处置、综合利用、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管理、在线监控设施管理及污染事故管理等方面。 生产单位和承包租赁单位应当把环保管理作为日常正常生产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本单位内所有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按总公司的要求进行处理。

(完整版)安全标准化建设需要准备的资料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目标 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2总体、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3各部门安全目标实施计划及考核办法 4安全目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 5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效果)考核评估报告 6安全生产目标的调整、修订记录文件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安全管理机构组建、安全管理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成立文件 3主要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4安全专题会会议记录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6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7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8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相关记录 9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记录 10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修订记录 三、安全生产投入 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3财务专项科目(安全生产费用)报表或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报表 4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5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6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缴费凭证 7保险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等资料 8伤残等级鉴定资料(无事故不提供)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规章要求的管理制度 2各部门定期识别和获取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记录资料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总记录 4企业适用的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5适用的各种法律法规清单、电子版、印刷版 6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下发、培训、考核记录 7公司规章制度章程的管理办法 8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岗位达标、安全生产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 9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培训、考核记录

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空气自动站)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客观、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环办监测函〔2017〕290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空气自动站包括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以下简称国控空气自动站)、省本级和市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或委托第三方建设并购买服务的空气自动站、国家交由地方托管的空气自动站以及各级各类专项用途的空气自动站。 第三条按事权分级管理原则,国控空气自动站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配合生态环境部管理,省本级建设的空气自动站和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省控空气自动站)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其他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设的空气自动站由本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见附录一)。 第四条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是指站点布设、站房建设、仪器安装、数据传输、仪器采样、分析和质控等方面工作情况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见附录二)。 第五条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空气自动站受到干扰干预,属于不正常运行状态: (一)未经相应管理权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擅自停运、变更、增减环境空气监测点位或者故意改变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属性的; (二)破坏损毁监测设备、站房、通讯线路、信息采集传输设备、视频设备、电力设备、空调、风机、采样泵、采样管线、监控仪器仪表或其他监测监控辅助设施的; (三)人为操纵、干预或者破坏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管理的正常参数设置的; (四)采取人工遮挡、堵塞和喷淋等方式,干扰采样口或周围局部环境的; (五)未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批准,擅自进入国控空气自动站站房、房顶、站点栅栏及采样器20米范围内的;未经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批准,擅自进入省控空气自动站站房、房顶、站点栅栏及采样器20米范围内的;未经市或县(市、

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门职责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门职责 正式版

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门职责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根据公司质量程序文件规定和《项目管理实务指南》要求,制定了黄冈城东新区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门部门职责。 一、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等上级单位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全面落实安全质量环保责任制。 2、负责制定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工作规划、管理目标;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环保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环保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安全质量环保联

控。 3、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各单位安全质量环保工作;组织开展安全质量环保教育培训、交底;监督各施工单位安全质量环保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负责组织项目部体系运行工作。 4、定期组织安全质量环保大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配合监理单位检查,并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5、组织、参加施工过程中的自验、验收;参加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及工程竣工预验和验交工作,指导、检查创优规划的具体实施。 6、积极主动深入施工生产第一线,为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苏建法〔2006〕97 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苏建法〔2006〕97 号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建设部建质(2006)25号《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及功能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第三条省建设厅负责对本省行政区域内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细则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细则取得省建设厅核发的资质证书;从事本细则附件一规定之外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向省建设厅备案。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由附件二规定。 第五条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向省建设厅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统一式样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检测机构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的图纸,试验仪器位置图,产权归属等相关的证明材料,相对应的试验仪器、设备清单及其计量检定情况汇总表; (五)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个人工作简历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检测机构试验人员名册及相应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上岗培训证明、个人工作简历、技术工作经历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六)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资料以及能力验证比对试验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检查表.doc

附件 1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检查表 项目名称:工程号: 序号检查项目主要检查内容及标准检查结果 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 负责人按规定履职。 2、安全生产责任制已建立并落实。 安全管理责任 13、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按规定进落实情况 行配备。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足额拨付,并按计划投 入使用。 1、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相关要求。 2、施工企业按规定开展月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自 安全管理制度评。 2建立和执行情3、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按要求到 况岗履职。 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按规定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安 全技术交底。 1、按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编制、公示重 大危险源清单名录和管理措施,分级进行评估。 重大危险源管2、按程序进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 3

控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 3、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 项施工方案。 1、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 4 3、贯彻落实建筑施工脚手架及模板支架安全专 情况 项整治、雨季汛期及夏季高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等各项工作。

序号检查项目主要检查内容及标准检查结果 1、建立食堂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及职2、按规定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 5业卫生管理情证。 况3、建立食品采购台账及进货凭证。 4、食堂的消毒、储藏、卫生等方面符合要求。 1、成立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建 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 伍签订协议。 6应急管理情况 2、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定期组织应 急演练。 3、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培训。 1、按规定设置施工围挡、公益广告,日常维护 管理到位。 2、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设置车辆冲洗 7文明施工情况 装置,场内渣土及时清运,裸土采取覆盖、硬化、 绿化等措施。 3、宿舍、厕所、淋浴等设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1、建设项目按规定建立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 信息化监管系测系统,日常维护管理到位。 8 2、视频摄像头和扬尘监测设备设置数量、安装 统情况

安质环保部职责

安质环保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劳动保护、质量、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程、规则、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项目的安全、质量、环境管理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依据公司发布的危险源和重要的环境因素,分析确认本项目的高中度风险和重要的环境因素,并登记报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各单位。 3、负责制定项目的安全质量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办法实施细则。督促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各工区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4、负责制定项目的环境管理制度,参与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 5、参加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参加生产碰头会、调度交班会,对施工现场的有关操作、设施和机具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 6、负责指导各工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7、依据工程施工特点,参与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督促落实演练工作的开展。 8、深入现场检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作业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督促排除事故隐患。 9、组织项目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环境保护的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及时纠正。 10、督促、指导各工区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以及对劳务工进行安全技术及岗前教育,并保留相关记录。

11、督促有关部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和办理从业人员的工伤社会保险工作,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2、参与组织伤亡事故、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调查处理。 13、指导工区落实“安全标准工地”创建工作,指导组织申报,配合现场验收。 14、协助合同部、财务部进行红线成本预算管理。 15、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标准化认证资料(标准A1-A5)

表A-1 安全生产管理评分表 序号评定 项目 评分标准评分方法 应 得 分 扣 减 分 实 得 分 1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度 ●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扣20 分,各部门、各级(岗位)安全生产 责任制不健全,扣10~15分; ●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 度,扣10分,各部门、各级对各自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执行,每起扣2分; ●企业未按考核制度组织检查并考核 的,扣10分,考核不全面的扣5~10 分; ●企业未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目 标,扣10分,未对管理目标实施考 核的,扣5~10分; ●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 度,扣10分,未实施考核和奖惩的, 扣5~10分 查企业有关制度 文本;抽查企业各 部门、所属单位有 关责任人对安全 生产责任制的知 晓情况,查确认记 录,查企业考核记 录。查企业文件, 查企业对下属单 位各级管理目标 设置及考核情况 记录;查企业安全 生产奖惩制度文 本和考核、奖惩记 录 20 0 20 2 安全 文明 资金 保障 制度 ●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 保障制度,扣20分; ●制度无针对性和具体措施的,扣 10~15分; ●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费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扣10~15分 查企业制度 文本、财务资金预 算及使用记录 20 0 20 3 安全 教育 培训 制度 ●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 度,扣15分 ●制度未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 理、安全专职人员及其它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待岗、转岗、换岗职 工、新进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要求的,扣5~10分 ●企业未编制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扣5~10分,企业未按年度计划实施 的,扣5~10分 查企业制度文本、 企业培训计划文 本和教育的实施 记录、企业年度培 训教育记录和管 理人员的相关证 书 15 0 15

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门职责

岗位说明书系列 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门职责(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FS-QG-44259 编 号: 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门职责 Departme nt of Safety, Quality and En vir onmen tal Protectio n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根据公司质量程序文件规定和《项目管理实务指南》要求,制定了黄冈城东新区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门部门职责。 一、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等上级单位有关安全质量环境 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全面落实安全质量环保责任制。 2、负责制定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工作规划、管理目标; 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环保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环 保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安全质量环保联控。 3、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各单位安全质量环保工作;组织 开展安全质量环保教育培训、交底;监督各施工单位安全质 量环保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负责组织项目部体系运行工作。 4、定期组织安全质量环保大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提出

整改措施;配合监理单位检查,并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 施。 5、组织、参加施工过程中的自验、验收;参加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及工程竣工预验和验交工作,指导、检查创优规划的具体实施。 6、积极主动深入施工生产第一线,为施工现场提供有效的服务和指导。 7、按规定及时上报安全质量环保污染事故,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上报事故调查报告。 &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环保台帐,作好各项记录和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报告及总结。 9、负责变更、补偿和索赔资料的验收签证工作,并及时将资料反馈到计划合同部。 10、组织开展对各单位安全质量环保工作的考核、评比,奖惩兑现。 11、协调项目部各有关部门开展自查、指导、整改工作,并配合主管项目领导作好各类迎检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建 筑工程各类规范及质量安全考核标准,力争工程创优。

安全标准化模板资料全

安全标准化模板资料 A1法律、法规和标准 1.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 1、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制度; 2、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库; 3、定期更新记录; 4、文件发放记录; 5、培训记录、告知书、宣传材料。 1.2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 1、符合性评价报告、记录; 2、不符合项整改记录。 A2机构和职责 2.1方针目标 1、安全生产方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2、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各级组织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5、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考核与奖惩记录。 2.2负责人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 3、主要负责人组织和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记录; 4、安全文化建设计划或方案; 5、安全文化体系有关文件(二级企业应初步形成安全文化体系,一级企业有效运行安全文化体系); 6、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 7、资源配备文件及使用记录; 8、查安委会会议记录或纪要; 9、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资料; 10、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11、领导干部带班记录及考核记录。 2.3职责 1、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及内容(包括安委会和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2、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4、考核、奖惩决定文件,及奖惩兑现情况; 5、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 2.4组织机构 1、安委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文件; 2、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或委托文件;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 4、与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中介机构签订的协议(合同);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的规定,为了加强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工作,统一监检内容和要求,保证监检质量,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条例》规定安全监察范围: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 第三条接受监检的单位(以下简称受检单位)必须是经省级以上(包括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资格许可的企业。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交付使用。 第四条监检工作必须由省级以上(包括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授权的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监检单位)承担。 第五条监检工作应在现场进行。受检单位应对产品或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设备的安全质量负责,监检是在受检单位质量自检(以下简称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监督验证。监检不能代替受检单位的自检。监检单位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负责。 第六条在监检过程中,受检单位与监检单位发生争议时,应提请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处理,必要时可报请上级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部门仲裁。 第七条监检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法规、标准和专业标准。 第二章监检内容和方法 第八条监检的内容包括技术资料的审查,原材料、制造安装过程的重要环节及产成品检查检验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三个方面。 第九条监检的具体内容按附件一~附件五。 根据不同的产品制造或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工程,需要增加监检项目时,由监检人员提出,以书面形式报监检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第十条监检方法分为三类: A类:监检人员必须及时到现场监检,并在受检单位自检合格、经监检确认后,在相应工作见证上签字;未经监检人员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工作。 B类:监检人员一般应到现场监检。对确认的项目,在相应的工作见证上签字,如监检人员未到场,则应对受检单位提供的工作见证进行审查确认后,予以签字。 C类:监检人员到现场抽查或对受检单位的工作见证等进行审查,必要时并签字确认。 第三章监检单位、监检人员及其职责

安质环保部部长岗位职责

安质环保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岗位基本信息 岗位名称:部长所属部室:安质环保部 二、岗位职责概述 主要负责项目部施工生产安全质量、节能环保综合管理。 三、岗位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宣传和贯彻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生产安全质量、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 2、负责起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质量、环保节能管理制度;负责落实项目有关生产安全质量、节能环保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负责组织开展项目部生产安全质量、节能环保教育培训与交流。 4、参与监督项目部生产安全质量、节能环保费用的使用。 5、参与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参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等,监督实施并参与验收。 6、负责制定项目部施工安全质量检查计划并组织施工监督检查;负责通报项目部生产安全质量、节能环保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协助组织开展工程质量评优评先及表彰工作。 7、负责对分包队伍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日常管理;协助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日常管理。 8、协助考核评价分包队伍安全质量、节能环保管理情况。 9、参与生产安全质量、节能环保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0、负责及时上报报表;协助建立项目部生产安全质量、节能环保管理档案。 11、参与项目施工“三位一体”管理体系内部和外部审核。 12、负责本系统的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工作。 13、完成上级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岗位主要责任 1、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节能环保管理负综合管理直接领导责任。项目部若发生安全生产或工程质量或节能环保事故,根据事故等级,按照《中铁建工集团质量管理奖惩办法》(中铁建工程[2007]10号)、《中铁建工集团安全生产奖罚办法》(中铁建工安[2009]147号相应条款继续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详见附件)。 2、未能及时收集业主对项目在安全质量方面的书面奖罚资料,或未及时向经营预算部提交安全总监审核后的书面资料,影响经营预算部准确及时确认当期收入或编制工程结算的,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3、未能及时对分包(含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质量问题出具书面意见,及时向经营预算部提交经安全总监审核后的书面意见,影响经营预算部准确及时完成分包验工、分包结算编制工作的,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4、对本系统的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化工企业安全标准化资料

一、法律、法规和标准 1.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 1.1.1⑴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制度; ⑵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清单; ⑶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文本数据库; ⑷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定期更新记录。 1.1.2⑴文件发放记录; ⑵年度法律法规辨识学习计划及记录; ⑶培训记录、告知书、宣传材料。 1.2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 ⑴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制度; ⑵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小组及评价计划; ⑶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报告; ⑷不符合项整改记录。 二、机构和职责 2.1方针目标

2.1.1⑴关于颁发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目标的通知; ⑵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目标 ⑶目标分解 2.1.2⑴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⑵各级组织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部门级); ⑶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2负责人 2.2.1⑴企业主要负责人任命文件及职责; ⑵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履职报告。 2.2.2⑴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通知 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 ⑶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和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记录; ⑷发布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计划; 2.2.3⑴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 ⑵资源配备表。 2.2.4⑴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记录; 2.2.5⑴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⑵领导干部带班考核记录。 2.3职责 2.3.1⑴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2.3.2⑴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3.3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⑵考核表、奖惩决定文件及奖惩登记兑现情况; 2.4组织机构 2.4.1⑴安全组织调整文件; 2.4.2⑴管理部门设置文件; ⑵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配置文件。 2.4.3⑴职能机构设置文件 ⑵安全组织和安全管理机构登记表 ⑶说明 ⑷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部门、车间、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2.5安全生产投入 2.5.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2.5.2安全生产费用登记表及提取表 2.5.3⑴企业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凭证; ⑵企业缴纳工伤保险台帐。 2.5.4企业缴纳风险抵押金凭证或投保安全责任险凭证。 三、风险管理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 公正性和准确性,本中心制度定如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1、本市所有受监工程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半成品材料及砼、砂浆试块、钢筋连接件等均必须见证取样送检;否则,业务室应拒收样本。 2、见证员、取样员应经市建设局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履行其职责。 3、取样员必须在见证员旁证下按规定取样封样;见证员应盖章或签字于封条上,否则应监护送样,并在委托书上签字。 4、每一工程办理质监手续时,由质监站签发见证卡,并同时加盖质监站和见证单位印章,复印件无效。该卡一式两份,中心及见证人各执一份,送检时应出示对照,并存入竣工档案。 5、见证卡所有见证内容必须由见证人亲笔填写并签名,他人填写一律无效,且不得随意更改;若确需更改,应经调查核实并经有关各方同意后方可更改,签更改人名。 6、见证取样送检的检测报告均加盖红色“见证取样”印章;本中心或质监站现场抽样的报告加盖“现场抽样”印章,作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其他检测加盖蓝色“送样”印章,并不得作为工程质保资料。 7、所有检测试验,其结果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质监站,不经质监站处理并同意,不得进行二次取样试验,二次取样试验一般应进行现场抽样或现场检测。 以上制度特向社会公布,并恳请有关方面和人员进行广泛监督。 封闭式管理和密码管理制度 根据省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本中心实行封闭管理和密码管理制度以确保检测试验工作的公正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本中心所有检测试验均必须实行密码检测。与检测无关人员一律不得 进入检测现场,否则,追究检测人员责任。 2、所有检测项目均只有业务室对处联络,业务员不得从事检测试验,检 测人员亦不得插手业务联系,不得查阅委托书及密码编制薄。. 3、送检委托书由业务员按数字编码。所有送检样品不得现接现试,应上 午接样下午下达检测任务,下午接样第二上午下达检测任务。 4、委托书数码由业务员通过密码本进行编制,且一律随机用英文编码, 然后再将该码填入检测任务单下达送给各检测组,并一律隐去与送样单位有关的可能泄密的内容。 5、检测组接任务单后,应及时按有关要求认真检测,出具检测报告,认 真校核后送交业务室。 6、业务室在接到检测报告后,按报告中任务单密码号逆向查找委托单号, 然后填上相关内容,交中心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发。 常用建筑材料取样数量及方法

安全环保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环保部绩效考核管理 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067-34 安全环保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明确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对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每月部门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1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1.1工作表现:(80分)。 1.1.1工作能力:主要指具备本职岗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工作履职成效等(30分)。 1.1.2创新能力:主要指独立承担本职工作,具有创造性、前瞻性,有始有终地做好各项工作(10分)。 1.1.3服务态度:主要指能够服务于生产,工作主动负责。(10分)。 1.1.4团结协作:主要指在工作中与同事的协调,与领导的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协调,顾全大局,服从

领导,吃苦耐劳,多做奉献。(10分)。 1.1.5执行力:能够顺利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临时性专项任务及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对于部门下发的各项整改计划能够 跟踪到位,及时考核。(20分) 1.2劳动纪律 (出勤、各项活动):(20分) 1.2.1每月的出勤情况(有无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等)。(20分) 2考核方法 每月对部门内部员工进行考评打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 A级(超过标准或达标/优秀或良好):85-100分; B级(基本达到标准要求/一般):70-84分; C级(接近标准要求或相差不多/合格):60-69分;

安全生产标准化全套资料

安全生产标准化全套资料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52) 2.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职责 (53) 3.主管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职责 (74) 4.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85) 5.公司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96) 6.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07) 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118) 8.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安全职责 (129) 9.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131) 10.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 (131) 11.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41) 12.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 .. (151) 13.各事业部加工制造部安全职责 (151) 14. 财务室安全职责 (1715)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18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22)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3) 4.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24) 5.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5)

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管理制度 (26) 7.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29) 8.安全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 (30) 9.设备、设施变更报废和拆除管理制度........ .30 1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31) 11.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32) 12.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32) 1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5) 14.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36) 1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7) 16.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38) 17.安全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39) 18.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40) 19.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41) 20.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43) 21.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44) 22.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45) 23.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 (45) 24.安全生产主管副职持证上岗制度 (45) 25.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46) 26.相关方管理制度 (46)

淮安市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规定

淮安市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规定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保证检测工作科学、公正、有序的开展,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114号令)、《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6)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管理的意见》(淮建办〔2008〕132号文),制定如下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第三条凡在我市清河区、清浦区、江苏淮安工业园区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均应遵守本规定,由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管理。在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淮阴区、楚州区及各县范围的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由其所在辖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可参照本规定实施。

第二章检测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其开展检测业务必须依法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按有关规定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计量认证证书》,并在其核定的检测参数范围和证书有效期内方可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或活动)。其出具的检测报告方可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和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的依据。 第五条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的和仪器设备配备应符合相关规定。检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使用经评审符合要求的、能网上自动传输、适于监管的检测管理软件,全面推进全市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化工作,确保质量检测工作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检测人员须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副高以上的技术职称,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持有岗位合格证书。检测机构应建立所有技术人员的档案。 第七条检测机构应针对本单位人员构成及相关检测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检测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学习工作,应有明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公正性和准确性,本中心制度定如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1、本市所有受监工程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半成品材料及砼、砂浆试块、钢筋连接件等均必须见证取样送检;否则,业务室应拒收样本。 2、见证员、取样员应经市建设局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履行其职责。 3、取样员必须在见证员旁证下按规定取样封样;见证员应盖章或签字于封条上,否则应监护送样,并在委托书上签字。 4、每一工程办理质监手续时,由质监站签发见证卡,并同时加盖质监站和见证单位印章,复印件无效。该卡一式两份,中心及见证人各执一份,送检时应出示对照,并存入竣工档案。 5、见证卡所有见证内容必须由见证人亲笔填写并签名,他人填写一律无效,且不得随意更改;若确需更改,应经调查核实并经有关各方同意后方可更改,签更改人名。 6、见证取样送检的检测报告均加盖红色“见证取样”印章;本中心或质监站现场抽样的报告加盖“现场抽样”印章,作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其他检测加盖蓝色“送样”印章,并不得作为工程质保资料。 7、所有检测试验,其结果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质监站,不经质监站处理并同意,不得进行二次取样试验,二次取样试验一般应进行现场抽样或现场检测。 以上制度特向社会公布,并恳请有关方面和人员进行广泛监督。 封闭式管理和密码管理制度 根据省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本中心实行封闭管理和密码管理制度以确保检测试验工作的公正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本中心所有检测试验均必须实行密码检测。与检测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检测现场,否则,追究检测人员责任。 2、所有检测项目均只有业务室对处联络,业务员不得从事检测试验,检测人员亦不得插手业务联系,不得查阅委托书及密码编制薄。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89 号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3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李学勇 2013年5月21日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明确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规范质量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以及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以及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实施监督。 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可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业务工作开展指导。 第五条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依法履行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 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督人员;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满足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工具等; (三)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制度,具备与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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