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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高压并联电容器事故措施

预防高压并联电容器事故措施
预防高压并联电容器事故措施

预防高压并联电容器事故措施

1 总则

1.1 为预防并联电容器事故发生,保障电网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预防措施。

1.2 本措施是依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设备运行经验和检修而制定的。

1.3 本措施针对并联电容器设备在运行中容易导致典型、频繁出现的事故提出了具体的预防措施。

1.4 本措施适用于辽宁省农电系统的10(6.3)kV电压等级并联电容器。

2 引用标准

以下为设备设计、制造及试验所应遵循的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标准及规范,但不仅限于此:GB 6915-1986 高原电力电容器

GB 3983.2-1989 高电压并联电容器

GB 11025-1989 并联电容器用内部熔丝和内部过压力隔离器

GB 15116.5-1994 交流高压熔断器并联电容器外保护用熔断器

GB 50227-1995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DL 402-1991 交流高压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DL 442-1991 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

DL 462-1992 高压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订货技术条件

DL/T 604-1996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订货技术条件

DL/T 628-1997 集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订货技术条件

DL/T 653-1998 高压并联电容器用放电线圈订货技术条件

DL/T 804-2002 交流电力系统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使用导则

DL/T 840-2003 高压并联电容器使用技术条件

JB/T 8958-1999 自愈式高电压并联电容器

3 防止高压并联电容器事故的技术措施

3.1 并联电容器装置用断路器部分

3.1.1加强电容器装置用断路器的选型管理工作。所选用断路器型式试验项目齐全,型式试验项目必须包含投切电容器组试验。

3.1.2新装置禁止选用断路器序号小于12的真空断路器投切电容器组。已运行的电容器组若所用断路器为12序号以下的真空断路器应积极更换,避免断路器重击穿率偏高导致电容器组故障。

3.1.3用于电容器组的真空断路器宜进行老炼处理,以降低真空断路器的重击穿率,提高电容器组的运行可靠性。可要求断路器生产厂进行真空断路器老炼,或电力部门自己用单相试验回路进行老炼。具体方法是将真空断路器带容性负荷进行30次投切,无重击穿即为合格。若中间出现一次重击穿,则从该次算起的以后30次无重击穿即为合格,否则不得用于电容器组投切。有条件也可在现场进行35次电容器组投切试验。

3.1.4定期对真空断路器的合闸弹跳和分闸弹跳进行检测。合闸弹跳应小于2ms,分闸弹跳应小于断口间距的25%,一旦发现断路器弹跳过大,应及时调整。

3.1.5定期对真空断路器的真空度进行检测或进行耐压试验。真空度发生破坏时,应及时更换。

3.1.6禁止采用断路器装在中性点侧的接线方式,避免在故障条件下断路器虽已开断,却不能隔离故障而导致扩大性事故发生。

3.1.7将高一级电压等级的断路器用于低一级电压等级的电容器装置时,必须在使用电压下进行电容器组投切试验。

3.2 高压并联电容器部分

3.2.1加强高压并联电容器工作场强控制,在压紧系数为1(即K=1)条件下,膜纸电容器绝缘介质的平均场强不得大于38kV/mm,全膜电容器绝缘介质的平均场强不得大于57kV/mm。

3.2.2定期进行电容器组单台电容器电容量的测量,推荐使用不拆连接线的测量方法,避免因拆装连接线导致套管受力而发生套管漏油的故障。

对于内熔丝电容器,334kVar以上容量的电容器,当电容量减少超过1%-3%时,应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应退出运行;334kVar容量的电容器,当电容量减少超过5%时,应退出运行;200kVar及以下容量的电容器,当电容量减少超过10%时,应退出运行。

对用外熔断器保护的电容器,一旦发现电容量增大超过一个串段击穿所引起的电容量增大,应立即退出运行,避免电容器带故障运行而发展成扩大性故障。

3.2.3高压并联补偿电容器组禁止使用三角形接线方式。

3.2.4电容器连接线应为软连接,或采用有伸缩节的铜排(或铝排),避免电容器因连接线的热胀冷缩使套管受力而发生渗漏油故障。

3.2.5在电容器采购中,应要求生产厂提供供货电容器局部放电试验抽检报告。局部放电试验报告必须给出局部放电起始电压、局部放电量和局部放电熄灭电压。其中,局部放电起始电压应不小于1.5Un,局部放电量(1.5Un下)应不大于100pC,局部放电熄灭电压应不小于1.2 Un。

3.2.610KV系统用的电容器的内部元件不宜采用3串结构,避免因电容器保护配合不当和局部放电性能变差造成不必要的危害。

3.2.7在电容器采购中,应要求生产供货的电容器极对壳局部放电熄灭电压不低于1.2倍最高运行线电压(外壳落地式产品),外壳置于绝缘台架的产品(含集合式内单元置于绝缘台架的产品)的极对壳局部放电熄灭电压与相同绝缘水平的电容器的要求相同。

3.2.8自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厂必须提供使用条件下的保护性能试验报告,不得使用无保护措施的自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避免着火事故的发生。

3.2.9自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厂应提供耐久性试验报告,避免自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寿命过短造成的损失。

3.2.10核算电容器的爆破能量是否满足标准要求,防止电容器的爆炸事故。

3.3 外熔断器及内熔丝部分

3.3.1应加强外熔断器的选型管理工作,要求厂家必须提供合格、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有效主要指:

1)试验单位为有资质的试验单位;

2)试验同期(在五年内)有效。户内型熔断器不得用于户外电容器组。

3.3.2应加强外熔断器的巡视,巡视要点为:

1)安装角度应符合厂家的要求;

2)弹簧是否发生锈蚀;

3)指示牌是否在规定的位置。

3.3.3及时更换已锈蚀、松弛的外熔断器,避免因外熔断器开断性能变差而复燃导致扩大事故。

3.3.4熔丝应具有稳定可靠的时间-电流特性曲线,并应由制造厂随产品同时提供给用户。

3.3.5熔断后的熔丝间隙必须能承受它所隔离的元件上可能出现的稳态电压和正常的短时过渡过电压。

3.3.6在整个寿命期间,熔丝应能连续承受等于或稍大于电容器电流最大允许值除以并联熔丝通路数的电流;开关操作引起的涌流以及内部其它元件损坏和外部短路时的放电电流。

3.3.7元件在电压u1和u2范围内发生击穿时,熔丝应能将损坏的元件断开(其中u1和u2分别为故障瞬间电容器端子间电压的最低和最高瞬时值)。

3.4 电抗器部分

3.4.1电抗器的电抗率应根据系统谐波测试情况计算配置,必须避免同谐波发生谐振或谐波

过度放大。运行中谐波电流应不超过标准要求。减容运行时应核算谐波谐振点。

3.4.2干式空芯电抗器宜放置在电容器组的电源侧,普通型铁芯电抗器宜放置在电容器组的中性点侧。

3.4.3禁止使用裸漆包线直接包绕干式空芯电抗器。

3.4.4室内选用空芯电抗器时,一定要使空芯电抗器对应的一定空间范围内避开继电保护和微机室,避免因电抗器的投运而使继电保护及微机不能正常工作。当不能避开时,宜用铁芯电抗器。

3.4.5选用空芯串联电抗器时,一定要使电抗器周边结构件(框架或护栏)的金属件呈开环状,尤其是地下接地体不得呈金属闭合环路状态,避免因外部金属闭合环路感应电流形成的磁场造成电抗器电压分布或电流分布不均匀而加速电抗器损坏。

3.4.6使用干式空芯电抗器时,尽可能不用叠装结构,避免电抗器单相事故发展为相间事故。

3.5放电线圈部分

3.5.1放电线圈首末端必须与电容器首末端相连接。当串联电抗器置于电容器组的中性点侧时,放电线圈末端可以与中性点连接。

3.5.2严禁将电容器组三台放电线圈的一次绕组接成三角形或“V”形接线,避免放电线圈故障扩大成相间事故。此外,因为行业标准DL/T653-1998不适用于接于线间的放电线圈,无法保证产品安全运行。

3.5.3停止使用油浸非全密封放电线圈,防止放电线圈因受潮而发生爆炸事故。对已运行的非全密封放电线圈应加强绝缘监督,发现受潮现象应及时更换,不可抱侥幸心理。

3.5.4放电线圈的中性点与电容器组中性点不相连的星形接线方式,应只用于小容量电容器中性点不可触及的场合,否则不得使用这种接线,避免发生触及中性点部分而造成的触电事故。

3.5.5禁止使用放电线圈中性点接地的接线方式。

3.5.6验收电容器装置时,必须认真校核放电线圈的线圈极性和接线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试投,试投时不平衡保护不得退出运行,避免因放电线圈极性和接线错误造成的放电线圈损坏,甚至爆炸。

3.5避雷器部分

3.5.1禁止使用四避雷器接线方式(三支星接一支接中性点)。

3.5.2禁止将带间隙氧化锌避雷器用于电容器保护。

3.6电容器组保护部分

3.6.1采用电容器成套装置及集合式电容器时,应要求厂家提供保护计算方法和保护整定值;用户对保护定值必须进行核算,避免电容器组保护定值错误而引发事故。

3.6.2采用内熔丝的集合式电容器及电容器成套装置时,制造厂应提供过电压条件下的熔丝试验报告,避免在过电压条件下,内熔丝无法隔离故障造成电容器爆炸着火事故发生。

3.6.3电容器组保护动作后,应对电容器组进行检测,确认无故障后方可再投运。未经检测核实确无故障,不得再投运,避免带伤电容器再投运而引起爆炸起火。

3.6.4防止电容器室或串联电抗器室通风不畅造成并联电容器或串联电抗器因环境温度过高引起的损坏。

3.7安全要求部分

3.7.1在接触停运的电容器线路端子(含中性点)前,必须进行放电处理,避免残余电荷造成的电击事故发生。

3.7.2不论放电线圈接线正确与否,接触电容器组中性点前,必须将中性点接地放电,避免中性点电击事故发生。

3.7.3解剖故障电容器过程中,电容器元件未短接放电前,不得用手直接接触电容器元件,尤其要注意带内熔丝电容器元件的放电,避免意外电击事故。

2020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篇1

2020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篇1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导则》和《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设施的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政府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5事故的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2.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3.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各类事故的预防监控措施应急预案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各类事故的预防监控措施 应急预案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3891各类事故的预防监控措施应急预案Emergency plans for various accident prevention and monitoring measure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一、各类事故的预防监控措 (一)个体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触电事故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触电伤害事故的环节 在建工程与外电高压线之间不达安全操作距离或防护不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用电架设未采用TN-S系统,不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雨天露天电焊作业;不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末作接零保护,潮湿作业末采用安全电压;高大机械设备末设防雷接地;非专职电工操作临时用电等。 (2)预防措施 ①施工现场做到临时用电的架设、维护、拆除等由专职

电工完成。 ②在建工程的外侧防护与外电高压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达不到要求的,要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避免施工机械设备或钢架触高压电线。无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强行施工。 ③综合采用TN-S系统和漏电保护系统,组成防触电保护系统,形成防触电二道防线。 ④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搭设工棚、建损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⑤坚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开关箱要合理设置,避免不良环境因素损害和引发电气火灾,其装设位置应避开污染介质、外来固体撞击、强烈振动、高温、潮湿、水溅、以及易燃易爆物等。 ⑥雨天禁止露天电焊作业。 ⑦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保证其安全使用。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⑧坚持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各类事故的预防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示范文本

各类事故的预防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各类事故的预防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示 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各类事故的预防监控措 (一)个体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触电事故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触电伤害事故的环节 在建工程与外电高压线之间不达安全操作距离或防护 不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用电架设未采用TN-S系统,不达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雨天露天电焊作业;不遵守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末作接零 保护,潮湿作业末采用安全电压;高大机械设备末设防雷 接地;非专职电工操作临时用电等。 (2)预防措施

①施工现场做到临时用电的架设、维护、拆除等由专职电工完成。 ②在建工程的外侧防护与外电高压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达不到要求的,要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避免施工机械设备或钢架触高压电线。无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强行施工。 ③综合采用TN-S系统和漏电保护系统,组成防触电保护系统,形成防触电二道防线。 ④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搭设工棚、建损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⑤坚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开关箱要合理设置,避免不良环境因素损害和引发电气火灾,其装设位置应避开污染介质、外来固体撞击、强烈振动、高温、潮湿、水溅、以及易燃易爆物等。 ⑥雨天禁止露天电焊作业。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新编版) 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本科室领导、设备科和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技术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院领导、设备科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

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单位《事故管理制度》。 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实施。 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特种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设备科负责保存。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与方法,吸取事故教训,研究事故发生规律,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条例》、《规定》等规定范围内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的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工作定位】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依据本导则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是行政行为。 第二章 事故分类 第四条在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充装、使用、检验检测活动中,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通常是指特种设备本体、安全

保护装置或附件失效(泄漏、损伤、断裂、变形等)、爆炸、倾覆、坠落、碰撞、故障、失控或长时间中断运行等为主要特征的事故,特种设备事故术语与定义(见附录A)。 第五条在特种设备生产、充装、使用、检验检测活动中,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通常是指行为人违第四条 在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充装、使用、检验检测活动中,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通常是指特种设备本体、安全保护装置或附件失效(泄漏、损伤、断裂、变形等)、爆炸、倾覆、坠落、碰撞、故障、失控或长时章指挥、违章操作、操作失误、防护不当等造成的事故。 第三章 事故调查与组织 第六条 【调查分级】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分级按《条例》第67条、《规定》第17条规定执行。 第七条 【调查组组成】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担任。调查组成员由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会等组成,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2021)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2021)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2021)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迅速向安全质量管理部和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安全质量管理部按《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项目部领导、安质部、物资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四、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五、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

可上岗作业。 六、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七、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八、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九、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十、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

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7398 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工作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事故上报管理工作。 三、规定内容 1、本单位在用特种设备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应按规定迅速逐级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或延报。 2、事故发生后,现场操作人员应立即逐级上报,直至法人代表。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3.1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2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3.3事故设备名称; 3.4事故类别; 3.5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4、对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瞒报、谎报、拖延报告的,经查实应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施工现场火灾事故预防监控措施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619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Production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Object Of The Problem And The Scope Of Influence, Analyzing The Problem, Proposing Solutions And Suggestions, Cost Planning And Feasibility Analysis, Implementation, Follow-Up And Interactive Correction, Summary, Etc.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火灾事故预防监控措施通用 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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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措施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日期: 年月日

目录 一、高支模板工程的预防监控措施 二、土方工程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三、高空作业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四、塔吊工和起重工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五、脚手架工程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六、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一、高支模板工程的预防监控措施 一、高支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1、要求对模板的选型、模板的支撑系统设计、制度、吊装、安装和拆除的施工程序、作业条件以及运输、堆放等到做出详细方案并经有关专家审批。 2、模板工程施工应针对砼的施工工艺和季节性特点制定出安全防火措施,一并纳入施工方案由专家审批。 3、模板和支撑系统应经设计计算,包括材料规格,接头方法,构造粝样以及基土上的支撑点应牢固平整等内容都应报请专家审批论证。 二、变形观测措施 1、根据模板工程量大小,派专人或专人小组对模板系统的变形做全方位的观测。 2、变形观测应包括材料本身是否有缺损及翘曲,支撑系统加固是否完好,有无动。基土及支承是否牢固,六柱的稳定性有无问题,施工荷载有无不当或超荷等一系列工作。 3、在砼浇筑过程中由于施工荷载加重,施工中带来的振动等因素,要求对整个模板体系作全方位的变形观测,发现有松动,脱落,沉陷,歪斜等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三、检查制度 1、模板工程施工全过程,砼浇筑之前应严格执行“三检制” 2、在砼浇筑过程中,加强模板系统各部位的观没,班组派人实

施,现场质安员督促。 3、随砼浇筑路线,定人员跟班连续守护,检查模板系统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4、砼强度达到拆模要求后,根据施工方案制定的拆模程序拆除模板,班组派专人监护,现场质安员督促检查。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83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983 2 / 2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特种设备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2、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3、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质检部门报告。 4、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工作,并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给以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质检部门。 5、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1范围 规定了办理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的执行依据、职责、工作程序和要求以及所需建立的记录。 适用于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调查、上报及归档的管理。 2执行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11日国务院第373号令发布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2001年9月1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2号令发布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0年8月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京政办发[2004]84号发布 3职责 3.1局领导职责 3.1.1局长职责 任应急救援组组长,指导救援工作。 3.1.2主管局长职责 任应急救援组副组长,具体领导应急救援工作。 3.2特种设备监察科职责 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具体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工作;或者按照要求参加严重事故的调查工作。 3.3特检所职责

由技术机构人员组成技术组,具体负责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或者事故调查工作。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事故的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将事故报告设备所在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将事故情况分别报告区应急办和特种设备监察处。 4.2事故调查 按照事故分级调查处理的原则,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负责辖区内严重事故的调查处理。 4.2.1前往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小组成员应及时前往事故现场。 4.2.2事故分析调查 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需要时,事故调查组可委托有能力的单位进行技术检验和技术鉴定。 4.2.3编制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调查情况,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并上报组织事故调查的部门进行批复。 4.2.4事故调查的批复 事故调查的批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经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批准,批复期限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180日 1

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火灾事故预防措施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本工程为******工程,全部为砌体结构,地上六层,其中8#楼带有一层地下室。工程地点位于朝阳区,989公共汽车总站北侧。 建筑工地是一个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火灾隐患。特别是在工程装饰施工和冬季施工的高峰期间,明火作业增多,易燃材料增多,极易发生建筑工地火灾。为了提高消防应急能力,全力、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火灾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国家、企业财产和人员的安全,针对施工现场实际,项目部制定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法律依据: 指导思想:施工期间的火灾应急防范工作是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地一旦发生灾事故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而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为预防施工工地的火灾事故,要加强火灾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我们要以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火灾原理及灭火基础知识及救援知识。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防火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第四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事故预防与控制——事故预防基本对策(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5621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事故预防与控制——事故预防基本对策(正式版)

事故预防与控制——事故预防基本 对策(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事故预防对策是企业采取的消除、预防事故和控 制、减弱事故损失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实质上是 保障整个生产、劳动过程的安全与健康的对策。 对于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应从安全技术、安全教 育、安全管理三方面入手,采取相应措施。因为技术 (Engineering) 、教育(Education) 、管理 (Enforcement) 三个单词英文的第一个字母均为E, 故也将其简称为“三E对策”。 安全技术对策着重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方面的问 题;安全教育对策和安全管理对策则主要着眼于人的

不安全行为,通过安全教育使人知道应该怎么做,而安全管理则是依靠法律法规、制度、标准等要求人必须怎么做。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水平是实现系统本质安全化的条件,但因为生产过程、生产技术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所以要保证系统的安全,安全教育是不可忽视的环节。 1. 安全技术对策 技术对策是保证安全的重要对策,它以设备等的本质安全化为目标,通过应用新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推行先进的安全设施和装置、强化安全检验、检测、警报、监控、应急救援系统等工程技术手段,来提高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由于生产现状、技术水平及资金的影响,使工程技术措施的应用和水平受到限制;又由于不同的生产过程具有不同的原理和工艺,因此无法采用统一的技

(设备管理)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与方法,吸取事故教训,研究事故发生规律,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条例》、《规定》等规定范围内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的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工作定位】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依据本导则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是行政行为。 第二章事故分类 第四条在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充装、使用、检验检测活动中,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通常是指特种设备本体、安全保护装置或附件失效(泄漏、损伤、断裂、变形等)、爆炸、倾覆、坠落、碰撞、故障、失控或长时间中断运行等为主要特征的事故,特种设备事故术语与定义(见附录A)。 第五条在特种设备生产、充装、使用、检验检测活动中,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通常是指行为人违第四条 在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充装、使用、检验检测活动中,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通常是指特种设备本体、安全保护装置或附件失效(泄漏、损伤、断裂、变形等)、爆炸、倾覆、坠落、碰撞、故障、失控或长时章指挥、违章操作、操作失误、防护不当等造成的事故。 第三章事故调查与组织 第六条 【调查分级】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分级按《条例》第67条、《规定》第17条规定执行。 第七条 【调查组组成】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担任。调查组成员由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会等组成,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根据事故调查工作需要,还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第八条 【调查组职责】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清事故发生前的特种设备状况;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115号令

总局第115号令《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09.7.3 第115号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经2009年5月2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9月1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局长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追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其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和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对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事故定义、分级和界定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第七条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八条下列情形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 (一)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引发的; (二)通过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等方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自杀的;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保护不当而发生坠落、中毒、窒息等情形的。 第九条因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引发的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事故的发生与特种设备本身或者相关作业人员无关的,不作为特种设备事故。 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发生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但经本级人民政府指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火灾事故的控制预防管理方案

火灾事故的控制预防管理方案 防火基本要求: 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图、临建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 二、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的间距要符合规定。 三、临建和设备防护棚的搭建和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临建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建筑物20米以外,并不得搭设在高压线下面,还要保持安全距离。 2、任何施工和设备防护棚不得低于2.5米。 3、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小于1.2米,同时门必须外开。 4、一切架空线路均应用绝缘瓷甁固定,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次管或硬塑料管内通过。 5、施工现场(车间)明火作业必须执行动火审批手续,二级以上动火应有专人监护。 6、仓库、木工棚及易燃、可燃废物堆放点,应张贴或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牌。 7、现场和车间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工具,防火工具包括:消防桶、消防钩、斧、铁锹等物:砂箱、消防水桶、消防栓和

灭火器,消防用品不准挪作他用,消防器材应垫高放置,夜间设红色警示灯,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8、建筑物四周应留有通畅的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 9、陈旧的车间厂房应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发现老化、破皮等现象,要及时更换,防止漏电引起火灾。 10、要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成立义务消防队、划分防火责任区、签订防火责任状。 四、施工现场(车间)必须根据防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 1、泡沫灭火器,用于扑救油脂类、石油产品一般固体物质(如:刨花、锯末、水泥袋、草帘等)初起的火灾。 2、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扑救石油产品,可燃气体和电气设备的初起火灾。 注意:灭火器应定期检查、更换、确保甁内压力。 当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情)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再用砂土或干粉灭火器扑灭,不得用水及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防止触电。 五、操作中的安全要求: 1、现场、车间的施工人员应由班组长负责(也可能定专人)每日作业完毕必须确认用火已熄灭,周围无隐患,拉下所有电闸,闸箱

安全生产预防监控措施

安全生产预防监控措施

中营高速公路第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安全生产预防监控措施 根据我项目施工特点,确定桥梁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模板张拉预制等为重点预防工程。将明挖基础施工中的基坑开挖作业;桩基施工中的挖桩作业;立柱、盖梁高处作业;模板预制张拉作业;梁板安装作业;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拆装作业等作为重点监控部位与环节。在所有的监控环节与部位上着重防止坍塌、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预防、监控和应急措施: 一、基坑开挖作业 预防措施: 1、对参加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交底要求进行挖掘作业; 2、土方开挖前必须做好降(排)水; 3、挖土顺序按照从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掏挖; 4、坑沟内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严禁在坑壁掏坑攀登上下; 5、开挖坑沟深度超过1.5m时,必须根据土纸和深度放坡;超过2m时,周边必须设护栏。 6、配合机械挖土、清底、修坡等作业时,人员不得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内作业; 7、坑沟边1m以内不准堆土、堆料,不准停放机械。 监控措施:

作业前及作业中专职安全员对以上各条进行逐项检查,发现落实不到位的,责令现场负责人停工整改,直到整改完毕。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彻底的,专职安全员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进行处理。 应急措施: 1、一旦发生部分塌方有人员被埋、压的情况,首先停止基坑开挖作业,并将基坑内作业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2、向项目领导报告,立即成立两个应急救援小组,第一小组组长由出事地点工区主任担任,主要负责组织人员的对基坑塌方部位进行安全技术加固,确保抢救人员的安全。第二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主要负责施工现场的全局指挥,协助第一小组组长作好救援抢救工作,维持事故现场治安秩序。两小组成员人员控制在15名左右,必要时候可增加4-5名,以不影响施救作业效率、耽误抢救时间为适宜。 3、在抢救过程中所有参加抢救工作的人员都不得被临时抽调。 4、拨打120抢救电话,就近联系医院联系抢救事宜,项目经理上报关于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及其发展动态。 二、挖桩作业 预防措施: 1、对参加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交底要求进行挖孔作业,并对挖孔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2、挖孔较深或有渗水时,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等措施,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2.1爆炸事故是指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2.2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2.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安技、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

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 查报告书。 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由行政劳资科实施。 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特种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特种设备管理室负责保存。

火灾安全预防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

火灾安全预防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制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火灾是安全控制的重点,为了增加应急反应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特编制本预案。(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三)、适用范围适用于********站前Ⅲ标项目部一分部所属各涉及易燃物资的安全预控和事故应急工作的指导。(四)应急工作原则当项目部各相关的项目在日常施工生产中发生火灾事故/事件时,由项目经理下令启动并运行本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确保国家、社会、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一)工程概况新建****为动车组客运专线,设计时速250km/h。本项目管辖里程范围为:DK42+114.3~DK55+410.4,正线长度13.296km,由路基、桥梁(廊岭下大桥,擂鼓山大桥;下葛村中桥,石碌里中桥)、隧道(临浦隧道,石牛山隧道,乌峰山隧道,大盘山隧道)工程和无砟道床组成,工程总造价大约5.6亿。(二)危险源和风险分析1、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火灾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为项目部所属各涉及易燃物资储存、使用的相应场所。2、可能影响范围:易燃易爆储存和使用场所;可能影响的人员:易燃现场人员。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数人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构成重大安全事故/事件。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组织体系1、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党工委书记(****)组员:工程部长(****)安质部长(****)物资设备部长(****)财务部长(****)综合管理部长(****)2、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框图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 ****党工委书记:**** (二)、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项目经理:在项目应急救援工作中全面负责,为应急救援总指挥。出现火灾突发情况时对各部门及各施工队进行统一指挥与协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项目总工:配合组长抓好应急预案的安全质量管理,并根据工程施工特点,指导和督促质量部制订相应的、行之有效的安全质量管理措施,并贯彻落实。党工委书记(党工委):负责在事故应急过程中组织对受伤人员的疏散,对人员的思想动员和事故后的思想教育工作。必须时,负责组织党、团员突击队参与救援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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