桠溪河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扬
尘
污
染
专
项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16年5月1日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桠溪河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施工单位:绿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范围:植被恢复与重建工程、河道生境改善工程、配套工程和宣传教育工程。
二、主要措施
(一)管理措施
1、本工地建有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并有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本工地已制订“扬尘污染防治各级责任制”并实施。
本工地员工对防尘要求的知晓率达95﹪以上。
4、本工地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技术规范中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要求。
本工地建有扬尘污染防治作业记录台帐。
其它应采取的管理措施。
(二)防尘措施
1、对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
2、在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3、不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4、施工工地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5、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6、混凝土搅拌量每日在30立方米以上的,不在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搅拌量每日在30立方米以下,需要在现场露天搅拌的,采用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
7、使用干粉砂浆。
8、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9、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
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10、其它应采取的防尘措施。
①成立专职的施工现场清扫小分队,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撒水清
扫,并对不合格部位进行整改、清理。
②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封闭的专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造
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③施工现场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施工现场道路必须
进行硬化处理。采用的临时施工道路,基层劣实,并浇注混凝土,使用中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④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库内存放,露天存放的
采取防潮地坪严密遮盖,运输和装卸时防止遗洒飞扬,减少扬尘。
⑤加强工地渣土管理,确保城市环境卫生整洁,重点做好“装运规范、
杜绝遗洒、保洁有力、避免扬尘”,加强出入大门车辆冲洗,防止将泥土带出大门,污染公共环境。
⑥各类机动车在施工现场必须限速行驶,车辆、设备排气管严禁开口
朝向地面。
⑦施工用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不设搅拌站,防止水泥扬
尘。
三、其他环保措施
除公布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外,对其它环保措施也应予以公布,以体现建设工地环保工作的全面性,应公布的主要措施有:
1、噪声污染防治;
2、废水污染防治;
3、建筑和生活垃圾处理;
4、光污染防治;
5、工地绿化、美化和环境卫生等。
以上措施,应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具体列出。
本工地欢迎和接受公众对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
联系人:徐新顺;联系电话:137********
扬尘控制措施
1.控制要点
1.1项目部控制扬尘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关键在于落实。
1.2控制扬尘的经费是否落实,是否是专款专用,是否及时划拨使用。
1.3工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清运和堆放。
1.4土方进出工地时,是否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是否做好遮蔽、清洁工作。
1.5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是否采取围栏、遮盖等防尘措施。
1.6工地上木工机械等易产生粉尘的设备是否安置在相对封闭的操作
棚内,产生的木屑、废料等是否及时得到清理。
1.7工地在清扫时,是否有洒水或其它防尘、吸尘措施。
2.控制措施
2.1本工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健全有建设方、监理方、施工单位三方各分包、劳务队伍全体参与的控制扬尘领导小组和管理具体名单
扬尘控制小组
2.2由建设单位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本施工单位保证扬尘控制经费
专款专用。
2.3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控制台账。
2.4项目部扬尘控制措施和承诺的内容在工地四周醒目处进行公示。
2.5指定徐新顺同志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
控制档案,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
2.6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知识
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2.7对控制扬尘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
责人→现场扬尘负责人→各施工作业片片长→各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作业班组负责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扬尘控制制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
2.8根据有关规定,本施工现场四周的围墙设置高不低于3米,用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