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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_CAM-266-2010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Q_CAM-266-2010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Q_CAM-266-2010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禁用物质管理制度

禁用物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旨在严密管控禁用物质,以符合《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及其它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和客户的特殊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类型的产品设计、采购、检验、制造和交付整个过程。 3.名词定义 3.1 《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3.2 禁用物质定义及含量限制 3.2.1 指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或客户要求而禁止使用的某种或某些物质; 3.2.2 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或客户要求,某种或某些物质被规定了含量限制,禁止超过含量限制的物质也称为禁用物质; 3.2.3 禁用物质含量限制:无石棉,铅或其化合物≤0.35%,汞或其化合物≤0.1%,镉或其化合物≤0.01%,六价铬≤0.1%,多溴联苯≤0.1%,多溴联苯醚≤0.1%(以上含量均为质量百分比); 3.3 管控物料:包括但不限于用于产品的所有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如电镀、金属和非金属等物料)。 4.职责 4.1技术部、采购部、品质部、制造部、销售部和仓库等部门负责禁用物质管理制度的执行,同时进行过程监督; 4.2供应商必须按照本制度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并对禁用物质进行有效管控,定期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的禁用物质检测报告。 5.作业程序 5.1 设计开发阶段的管控 5.1.1 对于设计研发的新产品中所使用到的新物料,要求必须是供应商已经送国家或客户认可的第三方试验室测试过并取得合格报告的物料,没有取得合格报告的物料,一概不得使用。在技术部使用新物料之前,由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提供禁用物质检测报告,送达我司品质部复核存档; 5.1.2 当技术部开发新产品中使用到的旧物料,必须是已检验入库储存的合格物

CVTC+22001-2015+汽车零件和材料+禁限用物质要求

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企业标准 CVTC 22001—2015 代替CVTV 22001-2013 汽车零件和材料禁限用物质要求 Automotive parts and material—Requirements of prohibited limited substances 2015-05-15发布 2015-05-15实施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 d src="/pic/view?ih=rn=100doc_id=482dc5569e314332396893f8o=png_6_0_0_0_0_0_0_892.8_12 62.879pn=1iw=ix=sign=d8709ff47b8a60394611551316aca379type=1iy=aimw=app_ver=2.9.8.2ua =bd_800_800_IncredibleS_2.9.8.2_2.3.7bid=1app_ua=IncredibleSuid=cuid=fr=3Bdi_bear=WIFIfro m=3_10000bduss=pid=1screen=800_800sys_ver=2.3.7" alt="CVTC 22001-2015 汽车零件和材料禁限用物质要求" /> d src="/pic/view?ih=rn=100doc_id=482dc5569e314332396893f8o=jpg_6_0_______pn=1iw=ix=sig n=d8709ff47b8a60394611551316aca379type=1iy=aimw=app_ver=2.9.8.2ua=bd_800_800_Incre dibleS_2.9.8.2_2.3.7bid=1app_ua=IncredibleSuid=cuid=fr=3Bdi_bear=WIFIfrom=3_10000bduss= pid=1screen=800_800sys_ver=2.3.7" alt="CVTC 22001-2015 汽车零件和材料禁限用物质要求" /> 布 CVTC 22001-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本标准)代替CVTC 22001-2013,与CVTC 22001-2013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4.1增加了B类禁限用物质; ——4.2 增加了不同禁限用物质的分类管控方法; ——5.2增加了禁限用物质检测的拆分细则; ——5.3修改了禁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统一按照GB/T 30512中规定的方法进行A类禁限用物质的测试; ——6.2.1 按照最新的六价铬试验方法修改了六价铬的合规判定原则; ——附录C新增了B类禁限用物质清单、检测方法及限值要求。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车身及造型部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车身及造型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茜、杨汐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CVTC 22001-2010; ——CVTC 22001-2013。 CVTC 22001-2015 汽车零件和材料禁限用物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零件和材料中禁限用物质的管控要求、检测方法及合规判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CVTC)开发设计的车辆以及这些车辆上的全部零件和材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整车及其零部件产品中禁止使用的物质。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汽车及其零部件产品中。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C/T 941-2013汽车材料中汞的检测方法 QC/T 942-2013汽车材料中六价铬的检测方法 QC/T 943-2013汽车材料中铅、镉的检测方法 QC/T 944-2013汽车材料中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的检测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均质材料homogeneous materials 零件或组件用机械方法(如拧开、切割、碾压、刮削、研磨等)无法被进一步拆分且各部分组成为相同的材料。 4禁用物质的范围 4.1禁用物质的范围 本标准中要求禁止使用的物质特质以下六种物质: a)铅或其化合物; b)汞或其化合物; c)镉或其化合物; d)六价铬;

e)多溴联苯(PBBs); f)多溴二苯醚(PBDEs)。 4.2禁用物质的含量限值 除附录A中规定的在一定期限内豁免的汽车零部件和材料外,汽车及其零部件产品中每一均质材料中的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的质量百分数不得超过0.1%,镉的质量百分数不得超过0.01%。 4.3对禁用物质的豁免要求 4.3.1豁免要求 根据中国当前汽车产品技术及使用材料的现状,附录A中规定了对禁用物质豁免的要求。 附录A中规定的汽车零部件和材料、范围及豁免期限,将根据情况适时作出调整。 豁免期限到期后,对汽车产品及零部件的再使用、再制造产品仍然给予豁免。 4.3.2其他豁免条件 对于附录A中没有列出的汽车零部件或材料,如果符合下列情况中的一种,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商可提出产品对禁用物质的豁免申请: a)铲平中的禁用物质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尚不能由其他物质或材料替代; b)禁用物质被禁用后将降低产品的安全性能; c)禁用物质被禁用后将影响产品的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 d)禁用物质被禁用后将显著缩短产品的使用寿命; e)禁用物质被禁用后将使产品的生产成本或销售成本显著增加。 5禁用物质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中提出的六种禁用物质的检测推荐下述四种检测方法: QC/T 941-2013汽车材料中汞的检测方法; QC/T 942-2013汽车材料中六价铬的检测方法;

BT-SGMWJ 0849-2013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Requirements for Prohibited Substances on Automobiles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海勇、秦贤芳、黄正娟、陈晓、唐恵仲、韦兰萍。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实施要求: 2014年1月1日后新认证的车型于本标准发布后即开始实施。 2014年1月1日前认证的车型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和材料中禁用物质的限值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SGMW生产销售的所有车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BT/SGMWJ 0837 汽车材料中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的检测方法 BT/SGMWJ 0839 汽车材料中汞的检测方法 BT/SGMWJ 0840 汽车材料中铅和镉的检测方法 BT/SGMWJ 0847 汽车材料中六价铬的检测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禁用物质 对人体健康、动植物生命安全和环境具有危害或潜在危险,在汽车产品中要求禁止使用的物质。 3.2 均质材料 零件或组件用机械方法(如拧开、切割、碾压、刮削、研磨等)无法被进一步拆分且各部分组成为相同的材料。 3.3 新认证车型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销售的新车型。 4 汽车产品禁用物质技术要求 4.1 禁用物质的范围 本标准中要求禁止使用的物质特指以下六种物质: 1)铅或其化合物 2)汞或其化合物 3)镉或其化合物 4)六价铬 5)多溴联苯 6)多溴联苯醚 4.2 禁用物质的含量限值 除附录A中规定的在一定期限内豁免的汽车零部件和材料外,汽车及其零部件产品中每一均质材料中的铅或其化合物、汞或其化合物、镉或其化合物、六价铬、多溴联苯(PBBs)、多溴联苯醚(PBDEs)的限值要求见表1。

QHAG_HB-001-2014《汽车产品中禁用、限用物质限值要求》.

Q/HAG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 准 Q/HAG HB-001-2014代替 Q/HMA 7122-2013汽车产品中禁用、限用物质限值要求 2014-03-21发布 2014-03-21实施发布 Q/HAG HB-001-2014 目次 前言 .............................................................................. I 1 范 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 件 ..................................................................... 1 3 术语及定 义 ......................................................................... 1 4 禁用、限用物质限值要 求 ............................................................. 2 5 检验规 则. (2) 5.1 样品拆分原则 (2) 5.2 检测单元 (3) 5.3 检测方法 (3) 6 合格判定. (3) 6.1 定性判定 (3) 6.2 定量判定 (3) 6.3 石棉判定 ........................................................................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豁免清单 .......................................................... 5 附录B(规范性附录)检测方 法 (8) Q/HAG HB-001-2014 前言 为更好的开展汽车可回收工作,实现汽车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种类和含量的有效控制,协调各研发部门合理应对汽车可回收法规。根据欧盟指令2000/53/EC(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发布的关于报废车辆指令)、GB/T 30512-2014《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和国家颁布实施的《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而起草。

EQC-1185-2011汽车产品材料禁用物质的使用规定

Q/EQ 东风汽车公司企业标准 Q/EQC-1185-2011 代替EQC-1185-2007 汽车产品材料禁用物质的使用规定 2011-11-25发布2011-11-25实施东风汽车公司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EQC-1185-2007。 本标准由东风汽车公司技术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东风汽车公司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汽车公司技术中心材料技术室 本标准起草人:黄江玲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EQC-1185-2007 首次发布。 1

汽车产品材料禁用物质的使用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零部件及材料中禁止使用的物质(简称禁用物质)、禁用物质的检测方法以及合格判定基准。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及材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EC 62321 电子电器产品中禁用的六种物质含量的检测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3.1禁用物质 指对人体健康、动植物生命安全及环境具有危害及潜在危险,在汽车产品中禁止使用的物质。 3.2均质材料 指通过拧开、切割、碾压及研磨等机械手段不能进一步拆分,且各部分组成相同的材料,如陶瓷、玻璃、金属、塑料、纸、木板以及涂料等。 3.3检测单元 指经过拆分和取样,可以直接进行检测分析的材料;根据材料的均匀性,检测单元可以分为均质检测单元和非均质检测单元。 3.4非均质检测单元 指由若干种材料组成,无需或难以进一步机械拆分的材料。 3.5新认证车型 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新上公告的车型。 4. 汽车产品材料中禁用物质的种类及技术要求 4.1禁用物质的种类 本标准涉及的禁用物质特指以下六种物质: 1)铅及其化合物 2)汞及其化合物 3)镉及其化合物 2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标准编制说明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标准编制说明 1. 任务来源 为了更好地开展车辆回收利用技术及标准化研究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有关 要求(《国标委综合[2007]104号》),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8 年4 月9日在北 京召开了“全国汽标委回收利用工作组筹建会议”,本次会议汽标委策划筹建了“车辆及零 部件回收利用”、“禁限用物质控制”和“车辆部件再制造”三个标准研究制定小组,并将(《道 路车辆回收利用 术语》 、《道路车辆部件可回收性标识》、《道路车辆 禁用限用物质》、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要求 点燃式和压燃式发动机》)四项标准的研究制定列为2008年 工作计划,由此正式启动了与汽车产品回收利用相关的系列化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 2. 编制过程 根据2008 年4 月9日北京“全国汽标委回收利用工作筹建会议”的安排和要求,汽标 委秘书处于2008年7月12日在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车辆回收利用工作组禁用/ 限用物质标准起草小组会议”,本次会议上标准起草成员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 研究所、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和CTI华测检测有限公司分别交流了各自单 位在汽车禁限用物质检测和控制方面前期已开展的工作,对《道路车辆 禁用限用物质》标 准框架进行了讨论,进一步明确了标准起草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和工作内容,并特别要求东 风汽车有限公司和CTI华测检测有限公司在前期对汽车零部件检测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禁 用限用物质的豁免材料和零部件提出基本意见(豁免清单)。 2008年8月~11月,《道路车辆 禁用限用物质》标准起草小组成员单位一方面扩大汽 车相关零部件的检测,以期更多的了解和掌握国内汽车产品对铅、汞、镉和六价铬等6种禁 限用物质应用现状,另一方面广泛查阅收集国外文献资料,了解国外的发展动态,其中查到 欧盟报废汽车指令2008年8月最新修改版(2008/689/EC),对本版豁免清单中汽车材料和零 部件的调整以及豁免期限等有了新的了解,在这两方面工作的基础上,标准起草小组于2008 年11月底完成《道路车辆 禁用限用物质》草案。 2008年12月4日,汽标委秘书处在厦门召开了“车辆回收利用标准草案研讨会”,《道 路车辆 禁用限用物质》标准草案作为汽标委秘书处2008年确定完成的四项标准之一,提交 本次研讨会讨论审议。研讨会上,参会专家和代表一致认为,将本标准属性改为强制性标准, 标准的文本及技术条款按照强制性标准的格式及要求进行编写,对本标准草案内容提出了修 改意见和建议(见厦门会议标准草案讨论修改情况)。 根据厦门会议对《道路车辆 禁用限用物质》标准草案讨论的意见,本标准起草小组对 标准草案进行了修改并交汽标委秘书处在全国汽标委网站公开征求意见,2009年2月底, 汽标委秘书处收到业内9家企业的35条反馈意见,本标准起草小组对其进行了认真的研究, 提出了采纳和不采纳的意见。 2009年3月21-22日,汽标委秘书处在桂林再次召开了“车辆回收利用工作组标准研 讨会”,本次会议是对《道路车辆 禁用限用物质》等四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以确定 标准送审稿(还讨论了各标准小组2009年标准制定计划和分工安排),本次研讨会上,将本 标准题目《道路车辆 禁用限用物质》调整为《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因为本标准将作为行业 内的一项强制性标准,车辆回收利用工作组各成员单位代表对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更为关 注,对本标准的发布实施日期、豁免材料和零部件的豁免期限和范围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本标准起草小组在综合有关各方意见后确定了标准送审稿。 。

QDFXK 338-2015 汽车禁用物质限值及测量方法

Q/DFXK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DFXK 338—2015 汽车禁用物质限值及测量方法 2015-12-14发布2015-12-18实施

前言 本文件为首次制定。 本文件起草单位为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产品技术中心。本文件由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产品技术中心归口。

汽车禁用物质限值及测量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面向国内市场开发设计、制造的东风小康整车及零部件中含禁限用物质的限值、测量方法及合格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面向国内市场开发设计、制造的东风小康整车、零部件和材料,也适用于售后服务所需的零部件和材料。 本标准不适用于面向国内市场开发设计、制造的东风小康整车及零部件制造过程中所消耗的零部件和材料(如切削油、清洁液、遮挡胶带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QC/T 941-2013 汽车材料中汞的检测方法 QC/T 942-2013 汽车材料中六价铬的检测方法 QC/T 943-2013 汽车材料中铅,镉的检测方法 QC/T 944-2013 汽车材料中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的检测方法 BS EN 15205:2006 测定防腐涂层六价铬元素—质量分析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禁限用物质 regulation substance 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材料中含有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 3.2 材料 materials 一种物质或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如金属(镀层、焊料合金、黄铜)、塑料(ABS、尼龙、PVC)、橡胶、陶瓷(介电材料)等。 3.3 均质材料 homogeneous materials 由一种或多种物质组成的各部分均匀一致的材料。 3.4 检测单元 test unit 经过拆分和取样,可以直接提交进行定量检测的不需要进一步机械拆分的材料或样品。根据材质的均匀性,检测单元可分为均质检测单元和非均质检测单元。

汽车禁用物质控制方法研究与应用

33 ·环境技术 2013年10月nvironmental Adaptability &Reliability E 环境适应性和可靠性 引言 汽车作为推进人类文明向前跃进的现代社会大工业的产物,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舒适便捷的同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1]。随着社会的发展,汽车的保有量快速增长,在汽车使用和报废回收过程中,汽车上所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已经对环境产生了很大影响[2]。 汽车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的影响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欧盟是全球最早对汽车材料禁用物质问题进行规范的组织。欧盟议会和理事会早在2000年就颁布了关于报废汽车的技术指令,规定在2003年7月以后,原则上禁止使用铅、汞、镉和六价鉻。此后,欧盟相继颁布了相关技术指令,对原有的技术指令中有关重金属禁用的豁免条款进行了修订,最终形成了欧盟对汽车产品重金属禁用的技术法规体系。欧盟各成员国将重金属禁用要求以强制性技术法规的形式予以落实。 1 我国对禁限用有害物质的要求 汽车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的影响同样引起了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早在2006年2月,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国家环保总局就联合发布了2006年第9号公告——《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该政策对在我国销售的汽车产品的可回收利用和禁限用物质提出要求。同时,该政策中也提出,在汽车生产、使用、报废回收等环节要建立起以汽车生产企业为主导的完善的管理体系。 为满足国家《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要求,相关部门制定了《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国家标准。目前,此标准已经报批。该标准规定在国内销售的汽车产品中除蓄电池、减震器、电路板及其他电器部件用焊料、灯泡玻璃和火花塞釉层除外的具有含铅玻璃和陶瓷基复合材料的电器元件,以及符合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满足豁免的汽车零部件和材料外,汽车及零部件产品禁止使用铅或其化合物、汞或其化合物、镉或其化合物、六价铬、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automobile prohibited substances and relevant regulations and policy requirements, explores the control method of the automobile prohibited and restricted substances, and establishes the data system of green material of automobile products. Through business practices, the automobile prohibited and restricted substances are effective controlled. Key words:automobile;prohibited substances;recovery;green design 摘要:本文分析了汽车禁用有害物质现状及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探索汽车产品禁限用有害物控制方法,建立汽车产品绿色材料数据系统。企业通过实践,有效控制汽车产品禁限用有害物质的使用。关键词:汽车;禁用物质;回收利用;绿色设计 中图分类号:TB3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204(2003)05-0033-03 汽车禁用物质控制方法研究与应用 Research and Application of Control Method of Automobile Prohibited Substances 胡 军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广州 511434) HU Jun (Automotive Engineering Institute, Guangzhou Automobile Group CO.,LTD,Guangzhou 511434)

汽车产品禁用、限用物质细则1

JLYY-BZ73-07 前 言 为了确保汽车能够顺利地进入欧洲市场,根据汽车可回收工作的需要,有效地控制汽车产品中有害物质种类、含量,有效地协调各研发部门开展应对国内外汽车可回收法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细则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材料科负责起草。 本细则起草人:杨洁。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JLYY-BZ73-07 汽车产品禁用、限用物质细则 1 适用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汽车产品禁用、限用物质的术语、汽车有害物质要求、部门职责、权限。 本细则适用于汽车回收利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515-2004《道路车辆科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eqv ISO 22628:2002) HJ 384-2007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 ISO 11469 塑料 塑料产品的一般鉴定和标志 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 2000/53/EC指令 2002/525/EC指令 2005/64/EC指令 91/689/EEC《危险废物指令》 JL 100003-2007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 有害物质 定义参考1998年1月4日,国家环保局、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公安部等联合颁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欧盟91/689/EEC《危险废物指令》。 2008-3-1发布 2008-3-1实施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柳州汽车内部标准规范,请勿外传)-最新

Q/LQB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LQB C-140—2014 代替Q/LQB C-140-2013汽车禁用物质要求(乘用车) 2014-12-04发布2014-12-11实施

前言 为明确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乘用车整车(包括随车的各种液体、油脂、空调制冷剂)及其零部件、制造材料(包括各种粘胶、密封胶、减震胶、油漆)中禁限用的物质及其含量要求,特此编制本技术标准。 本标准在Q/LQB C-140-2013《汽车禁用物质要求(乘用车)》基础上修订,与Q/LQB C-140-201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离合器摩擦片、制动衬片中不得含有石棉纤维物质的要求(见4.2); ——增加再使用、再制造产品的豁免要求(见4.3.1); ——修改禁用物质的检测标准(见5.2); ——删除其他要求说明及禁用物质使用情况核查要求(Q/LQB C-140-2013的5.4、5.5) ——增加标准实施的过渡期要求(见第6章); ——替换附录A内容; ——修改附录B中的签字责任人; ——删除附录C。 本标准由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乘用车技术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乘用车技术中心整车部。 本标准起草人:刘锦秋。 本标准于2013年9月首次发布,2014年11月第一次修订。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乘用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整车(包括随车的各种液体、油脂、空调制冷剂)及其零部件、制造材料(包括各种粘胶、密封胶、减震胶、油漆)中禁限用的物质及其含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所生产的乘用车整车及其零部件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QC/T 941-2013 汽车材料中铅和镉的检测方法 QC/T 942-2013 汽车材料中汞的检测方法 QC/T 943-2013 汽车材料中六价铬的检测方法 QC/T 944-2013 汽车材料中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的检测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30512-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均质材料 homogeneous materials 零件或组件用机械方法(如拧开、切割、碾压、刮削、研磨等) 无法被进一步拆分且各部分组成为相同的材料。 3.2 禁用物质 prohibited substances 指对人体健康,动植物生命安全及环境具有危害及潜在危险,在汽车产品中要求禁止使用的物质。 3.3 检测单元 test unit 经过拆分和取样,可直接提交检测的材料;根据材料的均匀性,检测单元可分为均质检测单元和非均质。 3.4 非均质检测单元 non-homogenenous test unit 由若干种材料不均匀组成,无需或难以进一步机械拆分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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