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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规范

博物馆规范
博物馆规范

博物馆设计规范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通便利、城市公用设施比较完备、具有适当的发展余地;

二、不应选在有害气体和烟尘影响较大的区域内,与噪声源及贮存易燃、易爆物场所的相关距离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三、场地干燥,排水通畅、通风良好。

第2.0.2条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因地制宜,全面规划,一次或分期建设;

二、大、中型馆应独立建造。小型馆若与其它建筑合建,必须满足环境和使用功能要求,并自成一区,单独设置出入口;

三、馆区内宜合理布置观众活动、休息场地;

四、馆区内不应建造职工生活用房。若职工生活用房毗邻馆区建筑布置,必须加以分隔,并各设直通外部道路的出入口;

五、馆区内应功能分区明确,室外场地和道路布置应便于观众活动、集散和藏品装卸运送;

六、陈列室和藏品库房若临近车流量集中的城市主要干道布置,沿街一侧的外墙不宜开窗;必须设窗时,应采取防噪声、防污染等措施;

七、除当地规划部门有专门规定外,新建博物馆建筑的基地覆盖率不宜大于40%;

八、应根据建筑规模或日平均观众流量,设置自行车和机动车停放场地。

第三章建筑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博物馆应由藏品库区、陈列区、技术及办公用房、观众服务设施等部分组成。

第3.1.2条观众服务设施应包括售票处、存物处、纪念品出售处、食品小卖部、休息处、厕所等。

第3.1.3条陈列室不宜布置在4层或4层以上。大、中型馆内2层或2层以上的陈列室宜设置货客两用电梯;2层或2层以上的藏品库房应设置载货电梯。

第3.1.4条藏品的运送通道应防止出现台阶,楼地面高差处可设置不大于1∶12的坡道。

珍品及对温湿度变化较敏感的藏品不应通过露天运送。

第3.1.5条当藏品库房、陈列室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潮和防水措施,配备机械通风装置。

第3.1.6条藏品库房和陈列室内不应敷设给排水管道,在其直接上层不应设置饮水点、厕所等有可能积水的用房。

第3.1.7条除特殊藏品或展品外,藏品库房和陈列室的楼面活荷载应按4KN㎡设计。

第二节藏品库区

第3.2.1条藏品库区应由藏品库房、缓冲间、藏品暂存库房、鉴赏室、保管装具贮藏室、管理办公室等部分组成。

第3.2.2条藏品暂存库房、鉴赏室、贮藏室、办公室等用房应设在藏品库房的总门之外。

第3.2.3条收藏对温湿度较敏感的藏品,应在藏品库区或藏品库房的入口处设缓冲间,面积不应小于6㎡。

第3.2.4条大、中型馆的藏品宜按质地分间贮藏,每间库房的面积不宜小于50㎡。

第3.2.5条重量或体积较大的藏品宜放在多层藏品库房的地面层上。

第3.2.6条每间藏品库房应单独设门。窗地面积比不宜大于1/20。珍品库房不宜设窗。

第3.2.7条藏品库房的开间或柱网尺寸应与保管装具的排列和藏品进出的通道相适应。

第3.2.8条藏品库房的净高应为2.4~3m。若有梁或管道等突出物,其底面净高不应低于2.2m。

第3.2.9条藏品库房不宜开设除门窗以外的其它洞口,必须开洞时应采取防火、防盗措施。

第三节陈列区

第3.3.1条陈列区应由陈列室、美术制作室、陈列装具贮藏室、进厅、观众休息处、报告厅、接待室、管理办公室、警卫值班室、厕所等部分组成。

第3.3.2条陈列室应布置在陈列区内通行便捷的部分,并远离工程机房。陈列室之间的空间组织应保证陈列的系统性、顺序性、灵活性和参观的可选择性。

第3.3.3条陈列室的面积、分间应符合灵活布置展品的要求,每一陈列主题的展线长度不宜大于300m。

第3.3.4条陈列室单跨时的跨度不宜小于8m,多跨时的柱距不宜小于7m。室内应考虑在布置陈列装具时有灵活组合和调整互换的可能性。

第3.3.5条陈列室的室内净高除工艺、空间、视距等有特殊要求外,应为3.5~5m。

第3.3.6条除特殊要求采用全部人工照明外,普通陈列室应根据展品的特征和陈列设计的要求确定天然采光与人工照明的合理分布和组合。

第3.3.7条陈列室应防止直接眩光和反射眩光,并防止阳光直射展品。展品面的照度通常应高于室内一般照度,并根据展品特征,确定光线投射角。

第3.3.8条当陈列室面积较大时,室内宜有相应的吸声处理。

第3.3.9条陈列室的地面应采用耐磨、防滑、易清洁的材料。有条件时可选用有利于减轻观众步行噪声的铺地材料。

第3.3.10条大、中型馆内陈列室的每层楼面应配置男女厕所各一间,若该层的陈列室面积之和超过1000㎡,则应再适当增加厕所的数量。男女厕所内至少应各设2只大便器,并配有污水池。

第3.3.11条大、中型馆宜设置报告厅,位置应与陈列室较为接近,并便于独立对外开放。

第3.3.12条报告厅宜按1~2 ㎡/座设计,室内应设置电化教育设施。当规模大于或等于300座时,室内应作吸声处理。有条件时可设置空气调节。

第3.3.13条大、中型馆宜设置教室和接待室,分间面积宜为50 ㎡。小型馆的接待室兼作教学使用时,应设置电化教育设施。

第四节技术及办公用房

第3.4.1条技术及办公用房应由鉴定编目室、摄影室、熏蒸室、实验室、修复室、文物复制室、标本制作室、研究阅览室、行政管理办公室及其库房等部分组成。

第3.4.2条大型馆必须设置熏蒸室、物理和化学实验室,位置应方便藏品的运送。中、小型馆若有馆际协作安排,可不设熏蒸室。

第3.4.3条鉴定编目室、摄影室、修复室等用房应接近藏品库区布置.专用的研究阅览室及图书资料库应有单独的出入口与藏品库区相通。

第3.4.4条鉴定编目室、实验室、修复室、文物复制室、标本制作室等用房的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6,室内光线应稳定、柔和。

第四章藏品防护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4.1.1条藏品防护应包括温湿度、防潮、防水、光照、防烟尘、防有害气体、防虫、防鼠和防盗等要求。其它如防火、防雷等要求除应符合专业规范外,尚应执行本规范第五、六章的有关规定。

第4.1.2条藏品库房和陈列室围护结构的保温和隔热要求应根据室内温湿度要求、当地室外气象的计算参数以及是否设置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等设备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门窗应密闭,外墙的热惰性指标(D)不应小于4,屋顶的热惰性指标(D)不应小于3。

第4.1.3条当藏品库房和陈列室设置采暖时,围护结构的总热阻(Ro)应按现行的《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JGJ24)计算所得的最小总热阻的基数上,外墙再增加20%、屋顶再增加30%进行设计。

第4.1.4条当藏品库房和陈列室设置空气调节时,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Ko)可参照现行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JGJ19)中推荐的数值采用。

第4.1.5条当藏品库房和陈列室不设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时,外墙的总热阻(Ro)不应小于0.66㎡·K/W,屋顶的总热阻(Ro)不应小于0.90㎡·K/W。

第4.1.6条藏品库房应分别装置厚度不小于0.8mm的金属板窗、玻璃窗、金属板门和金属栅栏门;若设置采暖、空气调节设备时则应采取密闭保温措施。

第4.1.7条绿化设计宜选用有利于降温、滞尘、净化空气的树种,不得选用易生虫害和飞花扬絮的树种,并应防止紧贴藏品库房和陈列室的散水坡或排水沟种植。

第二节温湿度要求

第4.2.1条收藏对温湿度变化较敏感珍品的库房应设置空气调节设备。

第4.2.2条设置空气调节设备的藏品库房,冬季温度不应低于10℃,夏季温度不应高于26℃,相对湿度应保持基本稳定,并根据藏品材质类别确定参数,推荐值参照表4.2.2。

藏品相对湿度表4.2.2

第4.2.3条未设空气调节设备的藏品库房,相对湿度不应大于70%,并宜控制昼夜间的相对湿度差不大于5%,贯彻恒湿变温的原则。

第三节防潮和防水

第4.3.1条屋顶的排水系统应严防渗漏;藏品库房的地下层室内和地面层地面应有可靠的防潮措施。

第4.3.2条水池、喷泉不应紧贴藏品库房和陈列室布置。

第四节光照要求

第4.4.1条藏品库房的窗扇玻璃厚度不应小于3mm,并宜采用漫射玻璃或其它防止阳光直射的装置。收藏对光特别敏感藏品的库房可选用过滤紫外线、吸收红外线的玻璃,或在玻

璃上进行滤膜处理。

第4.4.2条藏品库房室内和对光特别敏感展品的照明应选用白炽灯,并有遮光装置。陈列室内的一般照明宜用紫外线少的光源。

第4.4.3条陈列室的一般照度应根据展品类别确定,推荐值参照表4.4.3。

展品照度推荐值表4.4.3

第五节防烟尘和防有害气体

第4.5.1条若大气环境中的烟雾灰尘或有害气体的日平均浓度超过限值,设置通风或空气调节的藏品库房和陈列室应对新风采取过滤净化措施。浓度限值应符合表4.5.1的规定。

烟雾灰尘和有害气体浓度限值表4.5.1

第4.5.2条锅炉房、熏蒸室、化学实验室等用房应与藏品库房和陈列室间隔一定的距离,废气排放应作净化处理。

第4.5.3条固定的保管和陈列装具应表面平整,构造简洁紧密。

第六节防虫和防鼠

第4.6.1条食品小卖部、食品仓库等用房严禁靠近藏品库区和陈列区布置。未设空气调节设备的藏品库房和陈列室应在能开启的外门窗上装置可拆卸的纱扇。

第4.6.2条藏品库房和陈列室的通风孔洞应加设防鼠、防虫装置.门与地面的缝隙不应大于5mm。有鼠地区的陈列室外门宜为金属门或下缘包覆金属板的木门。

第七节防盗

第4.7.1条藏品库房的外窗和陈列室的地面层、二层外窗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盗装置。

第4.7.2条藏品库房和陈列室在外墙上的水平连续遮阳、不同标高建筑相连外的高侧外窗、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采光通风口等处应设安全防盗装置。

第4.7.3条藏品库房和陈列室周围不应有可供攀缘入室的高大乔木、电杆、外水落管、墙板等物。藏品库区不宜设置室外楼梯。

第4.7.4条藏品库房总门、珍品库房及珍品陈列室应设置安全监视系统和防盗自动报警系统。

第五章防火

第一节建筑防火

第5.1.1条藏品库区的防火分区面积,单层建筑不得大于1500㎡,多层建筑不得大于1000㎡,同一防火分区内的隔间面积不得大于500㎡。陈列区的防火分区面积不得大于2500㎡,同一防火分区内的隔间面积不得大于1000㎡。

第5.1.2条藏品库房、陈列室的隔墙应为非燃烧体。防火分区内的隔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分隔。封闭式竖井的围护结构应采用非燃烧体及丙级防火门。

第5.1.3条藏品库房和陈列室内的固定装修应选用非燃烧体或阻燃材料。

第二节安全疏散

第5.2.1条藏品库区的电梯和安全疏散楼梯应设在每层藏品库房的总门之外,疏散楼梯宜采用封闭楼梯间。

第5.2.2条陈列室的外门应向外开启,不得设置门槛。

第三节消防设施

第5.3.1条大、中型馆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第5.3.2条珍品库房及大、中型馆内收藏纸质书画、纺织品等遇水即损藏品的库房应设置气体灭火装置。大型馆内的普通藏品库房和陈列室宜设置预防作用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六章建筑设备

第一节给排水

第6.1.1条馆区内应有完整的排水系统将水就近排入城市的排水管网或水体。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规定。

第6.1.2条中、小型馆雨水管道的暴雨量设计重现期宜采用一年,大型馆宜采用二年。

第6.1.3条应根据结构形式和气候条件选择合适的屋面排水方式。藏品库房和陈列室的屋面应采用外排水系统,当必须采用内排水时应由管道将雨水以最短的距离引至室外。

第二节暖通空调

第6.2.1条设置空气调节的藏品库房,室内温湿度应满足藏品防护的要求,符合第4.2.2条的规定。

第6.2.2条藏品库房和陈列室的采暖宜采用热风系统。若使用以水或汽为热媒的采暖装置,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渗漏。严禁明火采暖。

第6.2.3条藏品库房和陈列室的采暖系统应分布合理,避免局部过热,藏品库房宜设置使室内相对湿度稳定在40~65%的加湿装置。

第6.2.4条通风和空气调节的风管及其保温材料应采用非燃烧体。风管不宜穿过防火墙,必须穿过时应在该处设置防火阀,风管穿过墙、板的空隙处应用非燃烧体填充严密。风管应有良好的气密性,连接处必须有可靠的密闭措施。

第6.2.5条通风和空气调节的新风应经清洁过滤,在污染严重地区还应采取净化措施,符合第4.5.1条的规定。

第6.2.6条空气调节设备宜安装在专门的机房内,并装置防火隔声门。机房内应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第6.2.7条熏蒸室应设置独立的排风系统,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规定。

第三节电气

第6.3.1条大型馆的电气负荷不得低于二级,中、小型馆不得低于三级.防火、防盗报警系统应按一级电气负荷设计或设置应急备用电源。

第6.3.2条监视和报警电气线路应与照明和动力电气线路分开设置,并敷设隐蔽。

第6.3.3条藏品库房的电源开关应统一安装在藏品库区的藏品库房总门之外,并有防止漏电的安全保护装置。藏品库房内的照明宜分区控制。

第6.3.4条藏品库房和陈列室的电气照明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暗线敷设,古建筑改建可为铜芯导线塑料护套线明线敷设。防火、防盗报警系统的电气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并装套钢管保护。

第6.3.5条陈列室内应设置使用电化教育设施的电气线路和插座。

第6.3.6条熏蒸室的电气开关必须在室外控制。

第6.3.7条大型馆的陈列室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导向标志。重要藏品库房宜有警卫照明。

第6.3.8条大型馆不应低于二级防雷,中、小型馆不应低于三级防雷。珍品库房应为一级防雷。

附录一名词解释

1 博物馆建筑:供收集、保管、研究和陈列、展览有关自然、历史、文化、艺术、科学、技术方面的实物或标本之用的公共建筑。

2 馆区:对基地内各类建筑物及道路、广场、绿地等占用的整个区域的总称。

3 藏品库区:对藏品库房及为保管藏品而专设的房间、通道、场地等占用的空间的总称。

4 藏品库房:存放各类文物和标本的专设房间。

5 暂存库房:暂时存放尚未清理、消毒的各类文物和标本的专设房间。

6 珍品库房:存放各类具有较高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一级藏品及保密性藏品、经济价值贵重藏品的专设藏品库房。

7 藏品库房总门:藏品库房及其室外通道、场地等所在区域的大门,位于藏品库区之内。

8 缓冲间:在藏品库区或藏品库房的入口处专设的过渡房间,主要用以防止藏品在短时间内经受较剧烈的温湿度变化。

9 装具:陈列和保管中使用的橱柜、台座、屏风、支架、板面、箱盒、镜框、瓶罐等器具。

10 熏蒸室:用化学药品气化的方法对文物和标本进行杀虫灭菌工作的专设房间。

11 陈列区:对陈列室及为参观、教育、休息而专设的房间、通道、场地等占用的空间的总称。

12 陈列室:陈列、展览各类文物和标本的专设房间。

13 技术用房:对藏品和展品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处理的专设房间。

附录二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按其它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的要求(或规定)”。

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标准

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 一总则 1. 为了使博物馆既能向观众提供良好的视觉环境,又能使光学辐射对其藏品的损害减少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博物馆的照明设计。利用古或旧建筑设立的博物馆可参照执行。 3. 博物馆的照明设计必须遵循有利于观赏展品和保护展品的原则,达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技术先进、节约能源、维修方便的要求。 4. 博物馆的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 1. 光辐射optical radiation 包括可见辐射、紫外辐射和红外辐射。 可见辐射visible radiation 能直接引起视感觉的光学辐射,通常将其波长范围限定在于380nm和780nm之间。 紫外辐射ultraviolet radiation 波长比可见辐射短的光学辐射,通常将其波长范围限定在100nm和400nm 之间。g=EN-US style=mso-bidi-font-size: 9.0pt> 红外辐射infrared radiation 波长比可见辐射长的光学辐射,通常将其波长范围限定在780nm和1000μm 之间。 2. 照度illuminance 表面上一点的照度是入射在包含该点的面元上的光通量dф与该面元的面积dA之商,即E=dф/dA,该量的符号是E,单位为勒克斯(1x)。 3. 平均照度average illuminance 规定表面的照度平均值。 4. 维护照度maintained illuminance 是在必须换灯或清洗灯具和房间表面,或者同时进行上述维护工作的时刻所得到的参考面上的平均照度。

智慧博物馆大数据云平台建设和运营整体解决方案 智慧博物馆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智慧博物馆大数据云平台 建设和运营 解 决 方 案 1

目录 第1章建设背景及需求分析 (44) 1.1、智慧博物馆定义 (44) 1.1.1、集约化 (44) 1.1.2、物联网接入 (44) 1.1.3、GIS地图集成 (45) 1.1.4、大数据可视化分析 (45) 1.2、互联网+时代的挑战与机遇 (46) 1.2.1、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 (46) 1.2.2、“一带一路”战略实施 (46) 1.2.3、优化营商环境 (46) 1.2.4、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 (46) 1.2.5、积累与创新驱动 (46) 1.3、技术背景 (47) 1.3.1、云计算 (47) 1.3.2、4G网络 (47) 1.3.3、多媒体通信 (47) 1.3.4、图像智能分析 (48) 1.3.5、物联网 (48) 1.3.6、大数据可视化分析 (48) 第2章需求分析 (49) 2.1、管理现状及分析 (49) 2

2.1.1、用户身份平台不统一 (49) 2.1.2、系统孤立、不能联动 (49) 2.1.3、安防平台不完善 (50) 2.1.4、没有有效的分析机制 (50) 2.1.5、综合管理无法可视化 (50) 2.2、信息化应用现状及分析 (50) 2.2.1、系统信息共享不足 (51) 2.2.2、业务应用效果不佳 (51) 2.2.3、数据处理不够先进 (51) 2.2.4、服务实战效能不够 (52) 2.3、现阶段业务需求 (52) 2.3.1、进一步提升管控能力 (52) 2.3.2、进一步提升应用效能 (53) 2.3.3、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 (53) 2.4、解决之道 (53) 2.4.1、物联网接入 (53) 2.4.2、事件联动 (54) 2.4.3、应急指挥 (54) 2.4.4、大数据可视化分析 (54) 第3章系统总体设计 (56) 3.1、设计依据 (56) 3.2、设计原则 (59) 3.2.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59) 3

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方案

博物馆照明设计规 一总则 1. 为了使博物馆既能向观众提供良好的视觉环境,又能使光学辐射对其藏品的损害减少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规。 2. 本规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博物馆的照明设计。利用古或旧建筑设立的博物馆可参照执行。 3. 博物馆的照明设计必须遵循有利于观赏展品和保护展品的原则,达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技术先进、节约能源、维修方便的要求。 4. 博物馆的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 1. 光辐射optical radiation 包括可见辐射、紫外辐射和红外辐射。 可见辐射visible radiation 能直接引起视感觉的光学辐射,通常将其波长围限定在于380nm和780nm之间。 紫外辐射ultraviolet radiation 波长比可见辐射短的光学辐射,通常将其波长围限定在100nm和400nm之间。g=EN-US style=mso-bidi-font-size: 9.0pt> 红外辐射infrared radiation 波长比可见辐射长的光学辐射,通常将其波长围限定在780nm和1000μm之间。 2. 照度illuminance 表面上一点的照度是入射在包含该点的面元上的光通量dф与该面元的面积dA之商,即E=dф/dA,该量的符号是E,单位为勒克斯(1x)。 3. 平均照度average illuminance 规定表面的照度平均值。 4. 维护照度maintained illuminance 是在必须换灯或清洗灯具和房间表面,或者同时进行上述维护工作的时刻所得到的参考面上的平均照度。 5. 维护系数maintenance factor

美术馆,博物馆设计的功能分区

第一节建筑防火 第5.1.1条藏品库区的防火分区面积,单层建筑不得大于1500㎡,多层建筑不得大于1000㎡,同一防火分区内的隔间面积不得大于500㎡。陈列区的防火分区面积不得大于25 00㎡,同一防火分区内的隔间面积不得大于1000㎡。 第5.1.2条藏品库房、陈列室的隔墙应为非燃烧体。防火分区内的隔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分隔。封闭式竖井的围护结构应采用非燃烧体及丙级防火门。 第5.1.3条藏品库房和陈列室内的固定装修应选用非燃烧体或阻燃材料。 第二节安全疏散 第5.2.1条藏品库区的电梯和安全疏散楼梯应设在每层藏品库房的总门之外,疏散楼梯宜采用封闭楼梯间。 第5.2.2条陈列室的外门应向外开启,不得设置门槛。 第三节消防设施 第5.3.1条大、中型馆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第5.3.2条珍品库房及大、中型馆内收藏纸质书画、纺织品等遇水即损藏品的库房应设置气体灭火装置。大型馆内的普通藏品库房和陈列室宜设置预防作用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 一总则 1. 为了使博物馆既能向观众提供良好的视觉环境,又能使光学辐射对其藏品的损害减少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博物馆的照明设计。利用古或旧建筑设立的博物馆可参照执行。 3. 博物馆的照明设计必须遵循有利于观赏展品和保护展品的原则,达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技术先进、节约能源、维修方便的要求。 4. 博物馆的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 1. 光辐射optical radiation 包括可见辐射、紫外辐射和红外辐射。 可见辐射visible radiation 能直接引起视感觉的光学辐射,通常将其波长范围限定在于380nm和780nm之间。 紫外辐射ultraviolet radiation 波长比可见辐射短的光学辐射,通常将其波长范围限定在100nm和400nm之间。

博物馆设计规范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适应博物馆建设的需要,保证博物馆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社会历史类和自然历史类博物馆的新建和扩建设计.改建设计及其它类别博物馆设计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文执行. 第1.0.3条博物馆分为大、中、小型。大型馆(建筑规模大于10000㎡)一般适用于中央各部委直属博物馆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中型馆(建筑规模为4000~10000㎡)一般适用于各系统省厅(局)直属博物馆和省辖市(地)博物馆;小型馆(建筑规模小于4000㎡)一般适用于各系统市(地)、县(县级市)局直局博物馆和县(县级市)博物馆。 注:建筑规模仅指博物馆的业务及辅助用房面积之和,不包括职工生活用房面积。 第1.0.4条藏品库区和陈列区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大、中型馆的耐久年限不应少于100年,小型馆的耐久年限不应少于50年。 第1.0.5条博物馆建筑必须符合城镇文化建筑的规划布局要求,并应反映所在地区建筑艺术、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的先进水平。 第1.0.6条博物馆建筑设计必须与完整的工艺设计相配合,满足藏品的收藏保管、科学研究和陈列展览等基本功能,并应设置配套的观众服务设施。 第1.0.7条对古建筑的改建设计必须符合各项文物法规,保持原有建筑风貌,并应满足防火、防盗等安全要求。藏品库房以新建为宜。 第1.0.8条博物馆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2.0.1条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通便利、城市公用设施比较完备、具有适当的发展余地; 二、不应选在有害气体和烟尘影响较大的区域内,与噪声源及贮存易燃、易爆物场所的相关距离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三、场地干燥,排水通畅、通风良好。 第2.0.2条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因地制宜,全面规划,一次或分期建设; 二、大、中型馆应独立建造。小型馆若与其它建筑合建,必须满足环境和使用功能要求,并自成一区,单独设置出入口; 三、馆区内宜合理布置观众活动、休息场地; 四、馆区内不应建造职工生活用房。若职工生活用房毗邻馆区建筑布置,必须加以分隔,并各设直通外部道路的出入口; 五、馆区内应功能分区明确,室外场地和道路布置应便于观众活动、集散和藏品装卸运送; 六、陈列室和藏品库房若临近车流量集中的城市主要干道布置,沿街一侧的外墙不宜开窗;必须设窗时,应采取防噪声、防污染等措施; 七、除当地规划部门有专门规定外,新建博物馆建筑的基地覆盖率不宜大于40%;

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

《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 来源:中国遗产网作者:编辑:lyy 发文单位:国家文物局 一总则 1. 为了使博物馆既能向观众提供良好的视觉环境,又能使光学辐射对其藏品的损害减少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博物馆的照明设计。利用古或旧建筑设立的博物馆可参照执行。 3. 博物馆的照明设计必须遵循有利于观赏展品和保护展品的原则,达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技术先进、节约能源、维修方便的要求。 4. 博物馆的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 1. 光辐射 optical radiation 包括可见辐射、紫外辐射和红外辐射。 可见辐射 visible radiation 能直接引起视感觉的光学辐射,通常将其波长范围限定在于380nm和780nm之间。 紫外辐射 ultraviolet radiation 波长比可见辐射短的光学辐射,通常将其波长范围限定在100nm和400nm 之间。 红外辐射 infrared radiation 波长比可见辐射长的光学辐射,通常将其波长范围限定在780nm和1000μm之间。 2. 照度 illuminance 表面上一点的照度是入射在包含该点的面元上的光通量dф与该面元的面积dA之商,即E=dф/dA,该量的符号是E,单位为勒克斯(1x)。 3. 平均照度 average illuminance 规定表面的照度平均值。 4. 维护照度 maintained illuminance 是在必须换灯或清洗灯具和房间表面,或者同时进行上述维护工作的时刻所得到的参考面上的平均照度。 5. 维护系数 maintenance factor 照明装置在使用一定周期后,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与该装置在相同条件下新装时所得到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之比。 6. 照度均匀度 uniformity ratio of illuminance 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 7. 一般照明 general lighting

博物馆信息化的发展之路

博物馆信息化的发展之路 博物馆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是面向社会开放的永久性机构。那些冰冷的文物、化石,呆板的文字、说教,观众的盲目、冷淡,已成为昔日人们对博物馆的记忆。当时光走进21世纪,古老的博物馆被注入科技的基因,让人拍案叫绝的各种科技手段的应用,使博物馆正以全新的面貌展示在世人面前。国内很多博物馆通过一系列技术手段建立和本馆配套的数字化模拟博物馆并收到很好的效果,当前博物馆信息化已经成为了博物馆发展的大势所趋。 博物馆的信息化是借助计算机网络及通信技术,围绕藏品、展示及研究等三项基本工作而展开,现代化的博物馆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步伐。“信息化”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界所产生的各类有用符号所进行的收集、整理、加工、保存、传播、利用,目前而言主要利用的技术为计算机及其相关技术,着眼点在于信息本身,信息的利用是信息化的最终目的。因此,信息化不等于电脑化。 一、博物馆信息化的现状和要求 (一)博物馆文物的信息化工作。包括对文物资

料的数字化过程、文物资料的数字化保存、文物资料的网络共享等方面。 (二)队伍建设。要实现博物馆信息化,不仅要有先进的设备、技术,实现科学规范的管理,还要加强博物馆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计算机使用操作技能等,培养和造就一批信息化建设管理型、复合型和技术型的人才。知识经济时代和网络信息时代的来临,要求博物馆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必须有所优化和提高,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因此,必须重视博物馆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三)博物馆信息化的数据库建设。数据库是对已经实现信息化的文物的信息的保存工作,包括文物信息的著录、索引等环节,建设方便检索查阅的数据库系统。这样的数据库不仅包含制成的光盘,也包括由磁盘阵列构成的实体存储空间。数据库建设直接关系到博物馆信息化建设的成功与否,因此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 (四)博物馆管理网络的建设。这部分内容包括文物服务平台的建设、数据支持后台的建设以及检索系统建设。首先,博物馆信息化的目的是为了向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所以必须为公众以及博物馆工作人员建设一个便于使用的信息平台;其次,数据支

智慧博物馆信息发布系统方案

智慧博物馆 信息发布系统方案

目录 系统概述 (2) 建设背景 (2) 现状分析 (2) 需求说明 (3) 设计原则 (4) 设计依据 (4) 系统总体设计 (6) 设计目标 (6) 设计思路 (6) 总体结构设计 (7) 方案特点 (8) 系统详细设计 (10) 信息发布系统 (10) 系统架构 (10) 系统功能 (11) 系统特点 (13) 平台安全设计 (15) 用户身份认证 (15) 访问权限控制 (15) 用户权限管理 (16) 平台对接设计 (17) 接入第三方设备 (17) 与其他业务平台对接 (20)

系统概述 建设背景 我国是一个具有5000年历史传承的文明古国,悠长的历史造就了大量的文物。博物馆是典藏、保护、研究、展示、宣传相关文物的场所,它凝结着历史的精华,是人们与历史对话,传承与发扬优良传统,接受文明洗礼的重要场所。馆内所收藏和保护的文物都具有不可再生性,很多藏品都是孤品,其遗留数量的特殊性和本身具备的历史、文化、艺术等特性决定了其不可估量的价值,所以博物馆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文物被盗,大多与保护措施存在漏洞有关,而且博物馆的安防需求有别于其它领域,如何针对文博安防的具体需求,制订切实有效的安防体系就成为文物保护的关键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文物的盗窃和反盗窃斗争日趋激烈,另一方面,一旦发生文物盗窃或损坏事件,极易引发较大的社会反响和价值损失,这也迫切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博物馆安防监控系统,结合“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对监控区域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实时监控,切实打造良好的参观环境,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促进博物馆健康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博物馆对各方面的安全要求也在不断地提高,根据国家关于《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等规范,参考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各类相关技术规范,考虑博物馆的实地现场情况及实际应用需求,为博物馆设计一套高水准、高质量、切合实际、升级扩展能力强大的综合安防监控系统,加强博物馆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质量及管理效益,提高博物馆的技防水平,为创造一个安全、舒适、高效、智慧的现代化博物馆发挥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数字博物馆”、“智慧博物馆”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建设,也对博物馆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现状分析 经过近年来的努力,博物馆综合监管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如基本的视频、

浅析博物馆照明设计要求

浅析博物馆照明设计要求 摘要:博物馆发挥着保护和展示文化与自然遗产,开展社会教育,提供休闲娱乐的功能,成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博物馆发挥着保护和展示文化与自然遗产,开展社会教育,提供休闲娱乐的功能,成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近年来,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也愈来愈丰富,人们重新认识了博物馆的价值,越来越多的观众走进了博物馆,博物馆的消费群体日渐扩大。面对多层次的消费群体,如何为观众提供内容丰富的展览、拉近博物馆与观众的距离,已成为博物馆所面临的重要课题。在这个重要课题上,博物馆照明设计与展陈设计、策划设计应该摆在同样重要的位置上。 博物馆是各种文物、历史遗物和艺术品的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和宣传的机构,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妥善保护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财产,必须尽可能地使之免受光学辐射(包括可见辐射、紫外辐射和红外辐射)的损害。照明的最终结果给观众创造一个良好的视觉环境,同时要保证展品应有的照度,还要尽量减小光学辐射对展品的损害。要解决处理这一问题的矛盾就对灯具产品和光源的选择等照明设计的方方面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博物馆根据展陈种类有综合与专门两种。专门博物馆如美术馆、绘画馆、自然博物馆和具有历史意义的原址或古代遗址陈列馆。动物园中的水族馆、爬虫馆亦属于此类。博物馆根据建筑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专门设计的,二是直接利用一般性展览馆改造的,三是利用其他古旧建筑设立的。而第三种建筑形式的博物馆照明设计由于要更多的考虑对原建筑的保护相对会更加复杂。(例如,故宫博物院的照明设计)。 博物馆照明的方法也有三种:一是以天然采光为主,人工照明为辅的,这种类型占较大的比例;二是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相结合的;三是全部采用人工照明的,这种类型所占比例较少,在我国的历史较短,大约才20多年。其中天然采光的方式有四种:一是高侧窗采光;二是侧窗采光;三是高侧窗和侧窗并存;四是天窗采光。人工照明的方式有五种:一是一般照明;二是区域照明结合一般照明;三是定向区域照明;四是定向区域照明结合一般照明;五是展柜照明。 博物馆的目的是把丰富的资料、珍贵的文物、实物、模型或复制品等收集起来,加以观赏和保管,它也是进行学术研究的场所。在博物馆的内部,有门厅、文物展厅、文物库房、准备室、会议室、研究室、图书室等各种房间,由于使用功能的不同,它们对照明的要求也不相同。灯光设计在博物馆设计中起着重要作用,而在展厅中则显得更为重要。不同种类的博物馆应有不同的展陈主题,这也决定了不同的照明设计主题。 博物馆的照明质量主要包括照度、显色指数、色温与照度的搭配、均匀性、立体感、眩光、对比度等。同时,博物馆的照明设计必须遵循有利于观赏展品和保护展品的原则,达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技术先进、节约能源、维修方便的要求。 一、展示物品的保护及光源的选择 博物馆对展示品的保护特别重要。某些外界条件,如照明、辐射光、温度、潮气以及大气中的活动性气体污染等,都可能对展示物品造成损伤。而光的作用有化学作用和热作用两种。光化学作用会造成展品表面退色和脆化。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辐射能的光谱特性。即照明设计中应尽量减少短波成分。随着入射光线的波长移向蓝光甚至进入紫外波段,光线对展品的损害程度增大。因为紫外光对物质有很大的破坏性。因此,博物馆照明中要选用紫外光辐射少的光源。 2、光照到展品上的辐射能强度(照度)的大小和展品照明时间的长短。即照明设计中要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适应博物馆建设的需要,保证博物馆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社会历史类和自然历史类博物馆的新建和扩建设计。改建设计及其它类别博物馆设计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文执行。 第1.0.3条博物馆分为大、中、小型。大型馆(建筑规模大于10000㎡)一般适用于中央各部委直属博物馆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中型馆(建筑规模为4000~10000㎡)一般适用于各系统省厅(局)直属博物馆和省辖市(地)博物馆;小型馆(建筑规模小于4000㎡)一般适用于各系统市(地)、县(县级市)局直属博物馆和县(县级市)博物馆。 注:建筑规模仅指博物馆的业务及辅助用房面积之和,不包括职工生活用房面积。 第1.0.4条藏品库区和陈列区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大、中型馆的耐久年限不应少于100年,小型馆的耐久年限不应少于50年。 第1.0.5条博物馆建筑必须符合城镇文化建筑的规划布局要求,并应反映所在地区建筑艺术、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的先进水平。 第1.0.6条博物馆建筑设计必须与完整的工艺设计相配合,满足藏品的收藏保管、科学研究和陈列展览等基本功能,并应设置配套的观众服务设施。 第1.0.7条对古建筑的改建设计必须符合各项文物法规,保持原有建筑风貌,并应满足防火、防盗等安全要求。藏品库房以新建为宜。

第1.0.8条博物馆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通便利、城市公用设施比较完备、具有适当的发展余地; 二、不应选在有害气体和烟尘影响较大的区域内,与噪声源及贮存易燃、易爆物场所的相关距离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三、场地干燥,排水通畅、通风良好。 第2.0.2条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因地制宜,全面规划,一次或分期建设; 二、大、中型馆应独立建造。小型馆若与其它建筑合建,必须满足环境和使用功能要求,并自成一区,单独设置出入口; 三、馆区内宜合理布置观众活动、休息场地; 四、馆区内不应建造职工生活用房。若职工生活用房毗邻馆区建筑布置,必须加以分隔,并各设直通外部道路的出入口;

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

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一总则 1. 为了使博物馆既能向观众提供良好的视觉环境,又能使光学辐射对其藏品的损害减少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博物馆的照明设计。利用古或旧建筑设立的博物馆可参照执行。 3. 博物馆的照明设计必须遵循有利于观赏展品和保护展品的原则,达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技术先进、节约能源、维修方便的要求。 4. 博物馆的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 1. 光辐射 optical radiation 包括可见辐射、紫外辐射和红外辐射。 可见辐射 visible radiation 能直接引起视感觉的光学辐射,通常将其波长范围限定在于380nm 和780nm之间。 紫外辐射 ultraviolet radiation 波长比可见辐射短的光学辐射,通常将其波长范围限定在100nm 和400nm之间。g=EN-US style=mso-bidi-font-size: 9.0pt> 红外辐射 infrared radiation 波长比可见辐射长的光学辐射,通常将其波长范围限定在780nm和

1000μm之间。 2. 照度 illuminance 表面上一点的照度是入射在包含该点的面元上的光通量dф与该面元的面积dA之商,即E=dф/dA,该量的符号是E,单位为勒克斯(1x)。 3. 平均照度 average illuminance 规定表面的照度平均值。 maintained illuminance 维护照度4. 是在必须换灯或清洗灯具和房间表面,或者同时进行上述维护工作的时刻所得到的参考面上的平均照度。 5. 维护系数 maintenance factor 照明装置在使用一定周期后,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与该装置在相同条件下新装时所得到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之比。7pt;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6. 照度均匀度 uniformity ratio of illuminance 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 7. 一般照明 general lighting 为照亮整个场所而设置的均匀照明。 8. 局部照明 local lighting 特定视觉工作用的,为照亮某个局部而设置的照明。

关于美术馆设计要求的相关资料

关于美术馆设计要求的相关资料 美术馆设计 一、美术馆的功能: (一)六大综合功能:收藏、研究、陈列展览、教育、交流、服务。 从功能的总体把握和宣传策略上讲,可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学术功能形象,二是教育功能形象,三是休闲功能形象。一个完整的当代艺术博物馆,应从这三个主要功能形象上做文章。学术功能形象要求高层次高眼光,以严格的美术史态度开展工作,使学术界认同和重视;教育功能形象要求美术馆的高品位艺术品、展示方式以及美术教育手段渗透于社会大众的参与行为之中,使大众在美术馆中获得潜移默化的美育熏陶;休闲功能形象是通过美术馆典雅优美的环境和艺术气氛,以及所提供的独有的服务项目,营造一个愉悦轻松的文化休闲场所。 二、美术馆相关设施: (一)照明设计: 1.采光方式: 1)博物馆的建筑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专门设计的,二是直接利用一般性展览馆改造的,三是利用其他古旧建筑设立的。 2)照明的方法有三种:一是以天然采光为主,人工照明为辅的,这种类型占较大的比例;二是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相结合的;三是全部采用人工照明的,这种类型所占比例较少,在我国的历史较短,大约才20多年。 3)天然采光的方式有四种:一是高侧窗采光;二是侧窗采光;三是高侧窗和侧窗并存;四是天窗采光。 4)人工照明的方式有五种:一是一般照明;二是区域照明结合一般照明;三是定向区域照明;四是定向区域照明结合一般照明;五是展柜照明。 5)照明水平:以天然采光为主、人工照明为辅

6)灯和灯具:灯主要为荧光灯和白炽灯,荧光灯占较大的比例。灯具多采用市场出售的一般用途的灯具。 7)展柜照明:大多数展馆柜中的光源遮挡不好,一、二次反射现象比较严重。 8)展品的保护和保管:绝大多数陈列室、文物库房需防紫外线措施 2.陈列室的照明设计 1)各陈列室之间可能因为展品的不同而有不同的亮度,观众在不同的展室之间走动时,所看见的亮度就有一个变化的范围和变化的方向问题,比如,从低亮度到高亮度或从高亮度到低亮度。通常,人眼所能适应的亮度变化范围有一个界限,而且从低亮度到高亮度比从高亮度到低亮度所需要的适应时间短。因此,应使较低亮度的展室与中等亮度的展室相邻接。 2)观众到博物馆时,必然是从明亮的室外进到相对较暗的展室,如果中间没有一个过渡区域(门厅),就不能满足视觉暗适应的要求,开始时无法看清展品。 3)在发生火灾意义事故或断电的情况下,启用应急照明,对及时疏散观众、保证观众人身安全和抢救、保护展品至关重要。 4)一般来说,人的眼睛由于适应状态的不同,即使视对象有相同的亮度,实际感到的主观亮度也会是不同的。眼睛的适应亮度越低,视对象的感觉就越亮。因此,只能通过设置视觉适应的过渡区把观众的适应亮度压低,才能使的展室看起来仍然明亮。 3.光源和灯具 1)荧光灯和白炽灯是目前博物馆最普遍采用的人工照明光源,这是因为白炽灯能使展品生动鲜明,而且它的紫外线含量极少,而荧光灯的亮度低,发光效率高,而且紫外线含量也远比天然光低得多,并且这两种灯的品种、规格都很多,便于设计人员选择。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只在特殊情况(展室特别高大、对颜色的鉴别不太重要)时才可采用。这时要特别注意减少其紫外辐射和控制其眩光。在采用卤钨灯时,应采取适当的散热和安全防火措施。

泉州市博物馆建筑设计方案说明

xx博物馆建筑设计方案说明 一、工程概况: 泉州市博物馆位于泉州市总体规划中的北峰、丰州组团。北靠清源山、后厝山,南临西湖公园和305省道,区位条件优越,交通便捷,总用地约34.6273公顷,实际用地约为27.4554公顷。 泉州市博物馆规划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博物馆区35000m2,文娱服务区5000m2,辅助设施区10000m2及城市广场区,共四部分。其中博物馆区将分期建设,一期征地80余亩,一期主馆建筑控制面积1.5万m2左右。 二、设计依据: 1、《泉州市博物馆区规划设计方案国内招标设计竞赛文件》(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泉州市文化局,2001.5)。 2、《xx博物馆新馆设计任务书》。 3、《泉州市博物馆区规划设计研究与建设》。 4、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批准的用地红线及地形图电子文件。 5、《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6-91)。 6、博物馆方案评审会议意见。 三、总平面规划设计: 1、设计宗旨: (1)寓教于乐:力求将博物馆规划为以博物馆为主体的文化区及市民广场休闲区。 (2)绿色环保:充分利用其珍贵的自然生态环境资源,协调基地及周 边环境的内部联系,突显生态主题,将馆区与清源山风景区整合为一个有机的生态整体。

(3)承前启后:注重从当地深厚的人文史沉淀中提炼出其精华,将文化、自然的魅力融入到功能的建筑环境中,创造一个再现历史的新的人文景观。 2、设计构思:辉煌的历史与飞腾发展的现代 泉州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博物馆的建筑定位是泉州城市丰厚文化形象的窗口。本方案所创构泉州博物馆,要体现出泉州绚丽悠厚的“泉州文化”,即“泉州性”,或“泉州特色”。 现代“泉州文化”的历史背景及现代背景。一是她有着辉煌的东、西方交流溶合的历史。二是她在当今改革开放,极具强旺的经济发展活力,在新的历史时期,正在开创现代,更新更高的辉煌未来。 “xx”的文化组构: (1)xx文化的底蕴: 在工艺上有举世惊赞的石雕技艺;在戏曲方面有我国南戏艺术瑰宝——泉州木偶戏、歌仔戏等戏派;在商贸方面唐、宋、元时代,泉州就是世界著名的商贸海航巨港,是我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还有泉州地区宗教文化、茶文化及大量文化胜迹。 (2)建筑文化轴——地理空间关系: 在地理环境的空间关系上,有着一条天然形成的建筑文化轴,这就是: 清源山——泉博——西湖——开元寺双塔,这几个不同的空间形态,由 南北天然地联结成空间文化轴,可谓天成神构。 在总体布局上,“泉博”主馆正座此“神轴”上,并在广场南边设一牌楼与轴南天水一方的开元寺双塔,牵引神联以强化这天成的天宇一线的城市区域空间文化轴。 3、场地概况:

博物馆照明技术要求

第一项项目概况 1、建设目标 观澜版画艺术博物馆设备配置明细项目,是以观澜版画博物馆艺术和文化成果资源为核心,统筹观澜版画博物馆主要业务领域数字化工作,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的博物馆数字化公众服务平台,弘扬深圳市本土美术文化,促进深圳市美术资源整合,进一步推动深圳市公共文化信息服务水平。 2、建设内容 观澜版画艺术博物馆设备配置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 (1)灯光系统 (2)网络系统 (3)影音系统 (4)工坊系统 (5)公共空间系统 (6)典藏系统 (7)展示系统 3、投资及来源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由政府投资,资金来源为100%财政拨款。 4、深圳观澜版画原创基地是在原深圳客家村落的基础上改扩建而成,位于中国新兴木刻运动的先驱者、著名版画家、美术理论家陈烟桥的故乡—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牛湖社区,总规划面积达140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区面积31.6万平方米。版画村和客家古村落融合,将客家文化主题目融合到现代景观元素中。建立相对完善的市场化动作机制,是一个配套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具有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它把现代版画工坊与客家古村落结合起来,形成了别具特色的文化元素,也给艺术家的创作提供了思想的源泉。 5、观澜版画艺术博物馆设备配置规划 观澜版画艺术博物馆总面积18000㎡,布展面积为15953.67㎡,主要功能分配为:展厅3个(约为4000㎡),藏品库2个(约为2000㎡),公共空间区域含教育推广、文化服务、导览(约为7000㎡),工坊(约为500㎡),办公科研区域含学术报告厅、

画室、行政、科研(约为1500㎡)以及机房等配套区域。 第二项建设原则 1.全局性和整体性原则 从观澜版画艺术博物馆设备配置明细项目的全局考虑系统的建设,包括灯光、网络、影音、工坊、公共空间、典藏、展示系统及配套支撑系统建设。 2.先进性和成熟性原则 系统平台建设要采用先进的技术、方法、软件、硬件和网络平台,确保系统的先进性,同时兼顾成熟性,使系统成熟而且可靠,能够适应未来技术发展和需求的变化,使系统能够可持续发展。 3.标准化原则 系统平台建设要以国家颁布的相关质量标准指导文件为依据。设备采用标准化产品技术,以便于各子系统的统一整合和管理。 4.可维护性和扩展性原则 系统平台应易于升级和功能扩充,可以平滑升迁软、硬件系统平台。可部署到各种操作系统上、提供更为广泛的负载平衡策略、能消除系统中的瓶颈、实现可高度伸缩的系统,满足未来应用的需要。 5.稳定性原则 数字资源系统的稳定性至关重要,必须建立完备的出错处理/备份/恢复机制,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健壮、性能好的软硬件平台系统,保证系统能够全天候不间断的运行。 6.经济实用原则 所选择的技术实现方式和设备产品选型考虑性价比最优的方案,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规范.doc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GB/T 16571—1996 前言 本标准是GA-27《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拿权防护级别的规定》的配套标准,对问系统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提出了应该遵循的规范,从而使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贯彻落实更具有操作性。 本标准的编写思路是: 1. 与GA-27标准的主题即:三中风险等级和对应的防护级别紧密联系,提出九种设计规范式; 2. 与工程程序要求相联系,突出了工程设计前对工程进行现场勘察的规范与要求; 3. 突出工程设计特点,不与各种相关联的产品标准中的有关内容相重复; 4. 基本不涉及工程安装、施工、维修方面的要求; 5. 强调实体防护在文物系统防范中不可忽略的作用; 6. 强调总体防范效果。 本标准没有对应的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在具体内容上,参考采用了一些国外先进安 全防范系统设备中的功能,结果国内的文物系统安全防范工程审核时的经验总结以及工程验收中的发现的具体问题,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防范性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西标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文物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审核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文起、杜绍熔、姜福成、郭远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文物系统博物馆 GB/T16571—1996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Designed criterion of security and alarm Engineering for cultural museums series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要求,是设计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的技术户依据。 本标准使用于文物系统别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商店、考古研究所和其他收集文物标本的场所。工艺美术、档案馆大呢感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应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有效。所有标准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发各方面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

浅谈现代博物馆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内容

浅谈现代博物馆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内容 发表时间:2019-05-13T15:06:08.233Z 来源:《知识-力量》2019年8月25期作者:潘岩[导读] 作为社会文化的特殊性载体,博物馆不仅要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对现有的文化以及文物等资源做出有效的整合,更要发挥其社会服务等相关社会职能。 (来宾市博物馆,546100) 摘要:作为社会文化的特殊性载体,博物馆不仅要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对现有的文化以及文物等资源做出有效的整合,更要发挥其社会服务等相关社会职能。因此,如何依据信息化建设优化现代博物馆中的基本内容信息,成为了行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研究性课题,本文针对博物馆的基本建设原则和发展现状做出了深入分析,并对信息化建设的方式方法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关键词:现代化;博物馆;信息建设 1.现代博物馆建设的基本原则 信息化博物馆成为数字化博物馆,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依托下,信息的高速传播成为了当前社会信息交流和共享的主要途径。作为现代博物馆的建设基础,信息技术的应用最大程度的推进了信息化的进程。但在建设现代博物馆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首先需要结合社会发展实际,进行全面和细致的规划。博物馆的管理者和决策人是博物馆信息化建设中的核心人物,因此,要保障博物馆所提供的价值不偏离社会轨道,需要最高决策人对其进行全面和细致的规划。与此同时,信息化建设是个只有起点却没有终点的过程,在不断应用和优化内容的同时,还要做出针对性的维护措施,保障博物馆在研究、展示、收藏以及教育的过程中可以持续不断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价值。而对于博物馆的现代化进程不仅仅是层面,还要进行不断的时间,在实践的过程中取得成果,在不断提升自身的过程中为公众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动力[1]。 其次,在博物馆信息化的建设中需要对管理队伍中相关人员的服务水平进行不断的资源整合,以及服务水平的提高。而在整合和提高的过程中,避免与实际拖过,突出博物馆资源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不断通过计算机以及网络管理技术丰富和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以及业务素质。 2.现代博物馆建设的基本内容 我国现有的博物馆数量多达2000个,但由于地域环境的不同,各博物馆对信息化的应用能力也有所不同,无论是从藏品的信息系统还是网站的建设,或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的博物馆等,现代化博物馆建设的基本内容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博物馆藏品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博物馆藏品管理系统是现代化博物馆建设的基础内容,通过对信息系统的有效应用,不仅提高了传统卡片式管理的效率,更大大减少了人力以及物力的投入[2]。不仅如此,用户在浏览藏品的过程中,还可以通过其信息管理系统对不同藏馆中的文物进行针对性的浏览和研究,甚至是便于统计。在传统的博物馆中,收纳品的展示和表达通常采用文字信息,但技术的不断革新和发展,让影音资料可以更加立体和细致的对藏品以及文物进行内容的展示,三维技术的推广,更让用户在享受文物所带来的视觉冲击和视觉享受的同时,实现了立体的查询功能。 2.2博物馆多媒体辅助系统的建设 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其对信息的存储、分析以及处理的能力不断的加强,更可以将文字、音频、视频以及动画等内容进行针对的结合,让用户可以切身感受到缤纷的世界。不仅如此,多媒体辅助系统的建设,提高了工作人员以及用户对文物以及藏品的接触,提高了文物以及藏品的安全性,更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工作强度。在现代化博物馆的展示和陈列中,通过对多媒体辅助系统的交互性应用,还可以提高用户的参与度,展现了作品内涵的同时,实现了用户与历史的内在性互动[3]。 2.3博物馆智能化展厅的建设 作为高科技和现代化管理的综合产物,博物馆智能化展厅不仅包含了设备环境监控系统,还包含着安全保卫监控系统。智能化系统可以对文物库房中的藏品以及文物进行系统环境的自动监测,并在出现异常情况时,对其进展自动防火以及防盗的报警。与此同时,在博物馆接待用户的过程中,智能化展厅的设计,还可以实现对出入的用户观众以及门票的电子智能化管理,通过红外线以及声音的控制,用户观众可以对藏品以及文物进行交互式自主性的了解。在任何场馆的建设中,安全保卫以及监测系统的布置都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对于博物馆来说,其包含的历史文物更是有着无限的价值。因此,安全保卫监控系统的应用,可以有效节省人力物力,并实现对安全的自动控制,既实现了管理上的控制精度,又克服了传统设计所到来的繁琐和复杂[4]。 3.现代博物馆在未来建设中的注意事项 3.1提高现代博物馆信息化建设的深度和广度 现代博物馆在不断的发展和建设中,不仅要注重范围和面积的扩展,还有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现代博物馆建设的内容不仅包括信息化的硬件设施建设,还包含虚拟的软件设施建设。硬件设施建设一般包含各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并对其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综合应用,利用计算机技术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收集、保存以及加工展示等。从深层次上提高现代化博物馆的职能。文物和藏品作为历史信息的重要传播载体,其包含的数据信息是多层次且多方面的。因此,在现代博物馆的信息化建设中,还要将文物以及藏品中所蕴含的历史信息最大层次的进行范围上的挖掘,提高其文物的广度,并通过对藏品以及文物的信息进行共享,利用多媒体信息技术将信息的层次进行融会贯通,将其职能更好的服务于用户和大众[5]。 3.2完善现代博物馆中的标准体系 行业的具体标准是各行业在发展过程中赖以生存的重要依据,博物馆信息化建设更离不开标准体系的完善。但现阶段所颁布的博物馆相关的信息指标和内容系统还不够细致和明确。例如,对于博物馆藏品库房的管理标准与考古库房的管理标准仍存在着互不兼容的情况,不仅加大了行业间的工作难度,更不利于文物或藏品的开发和保护。因此,需要不断对其标准在行业进行意见的调查和征求,不断完善现代博物馆的标准体系,才可以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好的价值展现。 3.3注重现代博物馆知识产权的保护

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

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 GB/T 23863-2009 一总则 1. 为了使博物馆既能向观众提供良好的视觉环境,又能使光学辐射对其藏品的损害减少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博物馆的照明设计。利用古或旧建筑设立的博物馆可参照执行。 3. 博物馆的照明设计必须遵循有利于观赏展品和保护展品的原则,达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技术先进、节约能源、维修方便的要求。 4. 博物馆的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 1. 光辐射optical radiation 包括可见辐射、紫外辐射和红外辐射。 可见辐射visible radiation 能直接引起视感觉的光学辐射,通常将其波长范围限定在于380nm和780nm之间。紫外辐射ultraviolet radiation 波长比可见辐射短的光学辐射,通常将其波长范围限定在100nm和400nm之间。 红外辐射infrared radiation 波长比可见辐射长的光学辐射,通常将其波长范围限定在780nm和1000μm之间。2. 照度illuminance

表面上一点的照度是入射在包含该点的面元上的光通量dф与该面元的面积dA之商,即E=dф/dA,该量的符号是E,单位为勒克斯(1x)。 3. 平均照度average illuminance 规定表面的照度平均值。 4. 维护照度maintained illuminance 是在必须换灯或清洗灯具和房间表面,或者同时进行上述维护工作的时刻所得到的参考面上的平均照度。 5. 维护系数maintenance factor 照明装置在使用一定周期后,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与该装置在相同条件下新装时所得到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之比。 6. 照度均匀度uniformity ratio of illuminance 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 7. 一般照明general lighting 为照亮整个场所而设置的均匀照明。 8. 局部照明local lighting 特定视觉工作用的,为照亮某个局部而设置的照明。 9. 混合照明mixed lighting 由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组成的照明。 10. 亮度illuminance 由公式L=dф/dA.cosθ.dΩ定义的量。式中dф是通过给定点的辐射束元传输的并包含给定方向立体角dΩ内传播的光通量,dA是包含给定点的辐射束截面积,θ是该截面与辐射束方向的夹角。该量的符号是L,单位为坎德拉每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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