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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晋升制度比较

题目:中国与英国公务员晋升制度比较研究专业:行政管理

学号:10920817

姓名:冯莉

指导教师:

学习中心:犀浦校区

西南交通大学

网络教育学院

年月日

院系专业行政管理

年级2010-76学号10920817 姓名冯莉

学习中心犀浦指导教师

题目中国与英国公务员晋升制度比较研究

指导教师

评语

是否同意答辩过程分(满分20)

指导教师(签章) 评阅人

评语

评阅人(签章) 成绩

答辩组组长(签章)

年月日

毕业论文任务书

班级行政管理2010-76 学生姓名冯莉学号10920817

开题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

题目中国与英国公务员晋升制度比较研究

1、本论文的目的、意义公务员制度是现代很多国家普遍应用的人事行政体系。建立、推行以及完善

公务员制度是每个国家政治活动中的一件大事。一个良好运作的公务员体系保证了一个国家再处理行政事务时候的正确、高效。而公务员晋升制度则更是公务员制度中的重中之重。因为它保证了公务员在公务员体系中合理的横向和纵向流动,从而使得国家的公务员体系更加的合理和充满活力。

使得合适的人能在合适的位置上发挥出自己最大的才能。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实行的很晚,在1993年才开始。而英国的公务员制度则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经行程。通过分析和比较我国与英国公务员晋升制度中的不同,总结出各自中制度中的优势和劣势。扬长避短。吸取英国100多年的历史经验,来完善我国现行的公务员晋升制度就很有意义和必要。

2、学生应完成的任务

3、论文各部分内容及时间分配:(共周)

第一部分( 周)

第二部分( 周) 第三部分( 周) 第部分( 周) 第部分( 周) 评阅或答辩( 周) 4、参考文献

【1】《21世纪国家公务员制度》李和中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6.1

【2】《当今国外公务员制度》吴志华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3】《比较公务员制度》李和中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4】《当代中国公务员制度》薛立强杨书文天津大学出版社 2009.9

【5】《各国公务员制度》李盛平光明日报出版社 19881

【6】公务员制度概论周敏凯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9

【7】《国家公务员制度概论》王武岭周俊英沈计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0.6 备注

指导教师:年月日

审批人:年月日

诚信承诺

一、本论文是本人独立完成;

二、本论文没有任何抄袭行为;

三、若有不实,一经查出,请答辩委员会取消

本人答辩(评阅)资格。

承诺人(钢笔填写):冯莉 2012 年10月1日

目录

摘要…………………( I )

一、公务员制度简介…………………( 第1页 )

二、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的意义…………………( 第1页 )

2.1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对于个人的意义…………………( 第1页 ) 2.2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对于国家的意义…………………

( 第2页 )

…………………

三、我国与英国公务员晋升制度简介…………………

( 第2页 )

…………………

3.1我国公务员的晋升制度…………………

( 第2页 )

…………………

3.2英国公务员的晋升制度…………………

( 第3页 )

…………………

四、两个公务员晋升制度比较分析…………………

( 第4页 )

…………………

五、总结…………………

( 第10页 )

…………………

摘要

公务员制度是现代政府人事行政体制的普遍形式。现代公务员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选贤任能,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因此对于公务员制度中的晋升制度的研究就很有意义。本文力图通过将我国与英国公务员制度中的晋升制度做一比较研究,分析出其各自的优势和略势,从而对我国的公务员制度的建设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

公务员公务员制度晋升

Civil service system is a modern government personnel administration system of the general form. The modern civil service system 's main purpose is to choose virtuous can, improve administrative efficiency. So for the civil servants promotion system research is very meaningful. This paper tries to compare our country and the British civil service promotion system, analysis of their respectiv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thus to our country 's civil service system construction has certain guiding role.

正文

一、公务员制度简介

1855年英国颁布第一个枢密院令,标志着具有现代意义的公务员制度在英国诞生。近150年来,公务员制度在世界上大约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程度不同的实行。中国在1993年也开始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所以比较中国和英国公务员制度,是无疑对我国政府人事制度的建设大有裨益。通过借鉴和学习英国政府人事管理的经验和方法,是完善和提升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个重要的方法。下面本文仅从两国公务员制度中的晋升制度来做一比较研究。希望对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设有一定的参照作用。

自19世纪中叶英国创建公务员制度以来,在这150多年的历史中公务员制度也经历了大大小小的多次变革。最早“公务员”一词来源于英语,原文为Civil Servant、Civil Service或者Public Servants.翻译为中文有多种译法,如“公务员”、“文职人员”、“公职人员”、“文官”等等。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变迁,每个国家在公务员的含义、范围、特征等方面都存在许许多多不同之处。但是简单说来,所谓国家公务员是指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行政职权,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按照我国200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中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而公务员制度(the System of Civil Service)是对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分类、考任、考核、培训、奖惩、职务升降和任免、工资福利和保险、交流与回避、辞职和退休、申诉与控告等制定系统的法律和规章,并以此对公务员进行管理的制度和体制。其目的在于选贤任能,提高行政效率。(《公务员制度》张旭霞)作为公务员制度中的一部分的国家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则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法定的程序,通过考试和考核等方法,从现有的人才储备中选拔优秀人才晋升到政府机关担任公务员职务,并与其建立公务员权利和义务等法律关系的行为。这一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将逐步消除职务晋升工作中的弊端,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中外公务员晋升制度的比较思考张岩鸿)

二、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的意义

国家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的高效、合理运行不光对于保障公务员制度的顺畅运作极为重要,而且对于公务员个人和国家来说都是很有意义的。

2.1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对于个人的意义

对于个人而言,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某个公务员职务的晋升是对该公务员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综合表现情况的肯定,同时对于公务员自身而言,职务的晋升就意味着工资、福利和保险待遇报酬的提高,意味着基本生活需要不断地得到了满足和提高,也意味着自身的能力或者说个人的人力资源潜能有了进一步发展和提高的空间。对于把公务员作为一生职业的公务员个人而言,职务的晋升也是个人职业生涯的进一步前进和提高。此外最重要的是对于每个公务员而言,职务的晋升则意味着个人权利和责任的同时增加。意味着个人将担负起更多的责任,在国家更重要的职务和部门工作。

2.2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对于国家的意义

对于国家而言,公务员晋升制度作为一种卓有成效的激励机制,是公务员管理的关键环节,是公务员制度的“中枢”。首先它保证了行政机关中每个职位配备适当的人选,做到了职得其人,人事相宜。个人的能力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和合理的使用,保证了行政机关的正常运转。其次,晋升制度是公务员制度中选贤任能、优胜劣汰的重要手段。时代的发展必然就会在原有的职务上出现新的问题,就要选拔那些更能胜任新问题有能力公务员。公务员的晋升制度正好是这一问题最有效的应对办法。再次,公务员晋升制度有助于优化公务员结构、提高行政效能、激励公务员队伍。有能力的人上行,不合格的人下行,从而优化了行政结构,使得行政效率大大提高,在公务员队伍中形成了很好的竞争机制,保持了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我们通常所说的晋升, 是指公职人员由低层次职位转移到高层次职位。晋升通常包括两种形式, 即晋级和提职。晋级, 是指在职位不变的情况下提高级别, 其主要标志是工资增加; 提职, 是指由低层次职位升迁到较高层次职位, 其主要标志是职责权限增大。由于晋升制度左右着公务员行为取向的选弃, 并由此决定着政府行政效率的高低, 所以各国在公务员人事管理工作中都将晋升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制度来分析和执行。本文通过介绍与分析西方国家公务员晋升制度的经验做法, 期望能提出一套对调整与完善我国公务员晋升制度有所助益的改革建议。

三、我国与英国公务员晋升制度简介

3.1我国公务员的晋升制度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形成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酝酿阶段(1984年——1987年10月)2.决策阶段(1987年10月——1988年4月)3.制定阶段(1988年5月——1993

年8月)1980年,邓小平提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5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1993年,《国家公务员制度暂行条例》4.发展阶段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在这部法律的第七章中对我国公务员的职务升降是这样规定的:第四十三条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

第四十四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三)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参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十五条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确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

第四十六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第四十七条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1

3.2英国公务员的晋升制度

1968 年以前, 英国公务员晋升路线主要限定在各职组之内, 晋升方式是功绩晋升、考试晋升和年资晋升相结合的方式。1968 年之后, 英国对其晋升制度进行了改革, 晋升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

晋升制度的主要内容。第一, 建立了“开放结构”晋升模式, 打破行政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外交人员之间、公务员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传统上的壁垒界限, 拓宽了次官以上高级官员的晋升渠道, 强化了中、高级公务员在晋升中的竞争意识; 第二, 创立“行政见习官制度”, 给优秀的青年人提供“越级晋升”的机会; 第三, 创设“机会职位”, 实行中级职位的开放式晋升; 第四, 淡化资历和学历; 第五,功绩晋升制被政府确立为主要的晋升制度。

晋升制度的基本原则与规范。第一, 决定晋升的权力由部长行使, 不受任何机构的限制和侵犯,但晋升必须咨询晋升委员会的意见, 只不过委员会的建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 任何公务员对晋升有关的事都有发表意见的权利; 第三, 晋升的指导思想是提高工作效率, 所以“晋升”必须以“胜任”为条件, 以年终考绩报告为依据; 第四, 例行性质的职位应注重年资, 管理职位应以功绩和能力为晋升标准;第五, 凡依仗关系取得晋升资格的, 应取消其资格。

晋升制度的操作程序。第一, 高级公务员的晋升程序。英国开放结构中的高级公务员晋升由管理与人事局办理。其基本程序为: 首先, 管理与人事局的常务次长和首相根据职位的资格要求和拟晋升人员的考绩结果共同商量提出初选对象; 其次, 高级任用评选委员会对初选人员进行面试考查, 根据面试成绩提出拟晋升人员的建议名单, 报首相审批; 再次,首相作出最后的晋升决定, 然后以英王的名义任命。第二, 中低级公务员的晋升程序。英国助理次官以下的中、低级人员的晋升由各部负责办理, 具体事宜由各部的人事机构负责。为防止部长和常务次长专断,各部一般在其人事机构内设晋升委员会, 负责提出晋升意见和报告。具体的晋升程序是: 首先, 缺额通知; 其次, 资格和考绩审核。因为英国公务员制度要求主管在每年的考绩表上评定工作成绩等次并写出是否适合晋升的评语; 再次, 面试。晋升委员会对审核合格者进行面试, 根据面试成绩以报告形式提出晋升意见和拟晋升名单报人事部门或常务次官审批; 最后, 任职。以部长令的形式对被批准晋升人员发布任职令。2

四、两个公务员晋升制度比较分析

从我国公务员的晋升制度与英国公务员晋升制度的比较中,就可以发现大体有以下不同。

第一、我国公务员的晋级中,对于政治的把关相当严格。尤其是对于中高级的公务员

2《中外公务员晋升制度的比较思考》张岩鸿《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7年9月

国家干部,在考察的时候政治因素被放在了一个很重要的位置。是党组织在培养和选拔国家合适的接班人。而英国公务员晋升制度中,政治因素基本不具有任何参考价值。

我国公务员晋升中对于政治因素的考虑是由中国特有的公务员指导原则中的党管干部原则所决定的。中国党管干部原则就是指,全国的干部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管理。它是中国干部人事制度的根本原则,也是中国实行公务员制度的政治前提。

党管干部原则,在中国公务员制度中具体表现为,(1)中国共产党根据全体人民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制定与公务员制度有关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标准。(2)由中国共产党的相应组织负责对高、中级公务员的管理。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与中国的各级政府,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由中国中央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由中共各级党委会向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推荐参加选举或任命的重要公务员;同时按照党政分工,中共党的组织部门直接管理一定级别以上的高级或中级公务员。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和一定职务级别的干部,则由政府各部门的党组(或党委)分别按照中共的干部策略和政府综合人事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3)中国共产党通过各级党的组织对公务员中的中共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和监督(《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

当管理干部的原则使得国家的中高级公务员基本上都有统一的政治背景。初级的公务员中那些没有政治背景的则以晋升为目的积极加入党组织,力求取得晋升资格。这样就造成了以下问题:1.大部分没有政治背景的初级公务员难以获得晋升机会,造成了那些有潜在能力的公务员不能在更高的职位上发挥自身的才能,使得人力资源白白浪费。2.那些以晋升为目的初级公务员,大量的涌入党组织,使得党组织之中的人员良莠不齐,对于永葆党的先进性造成阻力。3.国家的中高级公务员基本都是党员的现象,会在处理国家事务的时候难以从其他的角度、其他的利益立场去考虑和处理问题。使得国家的高层管理中难以听到和存在其他不同的声音。

英国的公务员晋升或者任职其自身的政治背景则完全不予以考虑。英国没有统一的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管理依据专门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历史的传统和惯例等。英国的公务员由中央政府部门及其执行机构及中央政府授权的行政机构中经过竞争性考试而录用的、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常任公务员。上至常务次官,下至清洁工。

英国不光在录用和选拔程序上,从根本上杜绝了政治因素对于公务员的影响,而且在以后的工作中也尽量避免公务员自身的政治立场对于其工作的影响。在2006年出台的《公务员守则》中明确规定了公务员的核心价值为:正直、诚实、客观、公正。同时又在新颁

布的《公务员准则》中对于公务员的政治中立做了要求:1.不受个人政治信仰、政府政治信念的影响,尽己所能地为政府服务,保持政治中立。2.尊重和维护部长的机密,同时确保与将来要服务的政府建立同样的关系。3.严格遵守对自己政治行为的限制。政治中立还要求公务员不能:1.以政党的政治考虑来做决定,或者将官方资源用于政党的政治目的2.不能使自己的政治观点影响所提的建议和行动。

这种明确的规定使得英国的公务员队伍呈现多样化的趋势,甚至出现了合同期公务员和非全职公务员。据英国国家统计局2007年7月1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近几年来英国非全职公务员在整个公务员队伍中所占的比重呈增长趋势。从2001年的13.8%增长到了2006年的19.3%。2006年的数据中,全体公务员中常任公务员女性占53%(其中88%为非全职雇员)。全体公务员中8%来自于少数族裔。公务员队伍多样化的现象,得益于英国政府制定晋升选拔制度中的非政治因素。

英国公务员队伍的多样化,就必然使得政府机构的出台的政策、方针以及具体行动措施更加的开放和开明,能够考虑到其他不同集团和群体的利益和权利。所有的人都秉着正直、诚实、客观、公正的价值核心处理国家事务。当然在公务员队伍中也会出现冲突和矛盾,但是这正是公务员队伍富有活力和朝气的显现。

那么对于两个把政治因素放在不同地位的晋升制度来说,哪一个更好一些,或者说是更符合时代的需要?这个问题很难回答。

2011年11月200万英国公务员对养老金制度改革引发不满,抗议提高退休年龄,进行了大罢工。罢工使多地政府部门的工作瘫痪。此次罢工造成的损失或达50亿英镑。英国公务员罢工在历史上也不仅仅只有这一次。1926年英国175万人参加了煤矿工人大罢工;1979年,150万人参加了公共部门罢工。由于公务员政治的灵活性使得冲突和矛盾有时候会激发极为严重。这也许就是其不足之处。

然而与之相对应的是2012年6月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答复网友提问时称,将适时提出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政策建议,并“正在对退休及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面临国家如此大的一个议题,我国的公务员却没有任何有力的反应,只是把调整退休年龄作为一个政治话题,引入公众视野。这应该就是我国公务员晋升中政治把关的可悲之处。

第二、我国公务员在晋升中注重功绩、实绩、资格、条件并且依法逐级晋升,只有极少数公务员可以越级晋级。而英国公务员的晋升在注重功绩的同时,却同时注重按照职位

所需,凭借一些统考和选拔程序来作为公务员是否晋升的条件。力求使得最合适的人员脱颖而出。

我国公务员在晋升过程中要达到一定的条件包括标准条件和资格条件。标准条件即对公务员在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等方面的要求。资格条件则是对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要求。在这些条件都达标的情况下,一个公务员的晋升与否还取决于该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贡献,把这两者作为考察其德才、决定其升降的重要依据。在前面这些条件都满足和达标的情况下,公务员的晋升只能按照职务等级,由低向高,一级一级地晋升。只有极少数实绩和才能特别突出的,经过一定的审核、批准程序后,才可以越级晋级。

把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贡献作为考察其德才、决定其升降的重要依据,这样固然有利于鼓励公务员在创造实绩方面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多做实事,注重实效,克服职务晋升时的主观随意性。但是也从另一方面给国内公务员的晋升造成了很大的阻碍,使得底层的公务员难以达标,从而丧失晋升的信心。很多人一生都是作为低级的公务员,从而无法真正激发其工作的热情。即使个别优秀者能够达到晋升所要求的各项指标,但也只能按照程序逐级晋升,等最终晋身为高级公务员的时候年龄已经很大了。那么最终就会出现我国的高级公务员老龄化严重。而且我国高层领导人老龄化这种现在一直没有得到应该有的重视和思考。

英国在1870年改革后,开始实行“功绩制原则”。虽然产生了有效的激励效应,促进了向上进取的精神,但也造成了等级界限使晋升困难。在1968年文官改革中,打破了上级过深而阻止个人首创精神的局面。取消了晋升所需要的最低年龄的限制,缩短了晋升的期限,打破原级别限制,改变晋升完全由部门首长决定的陈规,从而使主管以上的行政人员能从任何等级或任何部门最有能力的人中升迁。而且根据多年的改革和发展。英国的功绩原则体现为按照优先顺序列出工作所需的资格、能力、经验和选拨程序,能够使最合适的申请者脱颖而出。

另外在1988年,英国政府开始实施了一项名为“快速通道”的公务员选拨录用计划。快速通道的作用就是培训和开发有潜力的人,促使他们快速(大约五年后)提升至高级公务员职位。所以人们也称“快速通道”为“公务员的加速发展计划”。快速通道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申请者在网站注册,快速通道评估中心然后通过一系列的测评与测试来筛选申请者,顺利通过者将进入快速通道任用。

与英国公务员晋升制度相比我国的公务员晋升制度显得要求高、阻力大、灵活性低。

使得下层公务员晋级异常困难,高级公务员队伍的人员变动非常缓慢,总体的公务员队伍中很难有明显的人员纵向流动。

美国学者卡兹从保持企业活力的角度建立了企业组织寿命学说。组织和人一样,有成长、成熟和衰退的过程。组织的最佳年龄区为1.5年~5年,超过5年就会出现组织老化,相处超过5年,由于大家过于了解和熟悉,在思维上已经形成定势,会导致沟通减少、反应迟钝和认识趋同化,这时组织会呈现出老化和丧失活力。解决的办法是通过人才流动对组织进行改组。3我国公务员在一个职位上任职超过5年的现象很普遍,特别是在中高级的公务员中。那么无疑会导致我国的公务员队伍办事效率低下,认识趋同难以出现创新。这是一个很有必要思考的问题。

第三、英国公务员的晋升中有专门的组织和程序来维护在公务员选拔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原则,而我国公务员晋级中对于公平、公开的原则体现的不够充分。

公开原则是现代各国公务员制度最基本的指导原则。各国公务员制度规定的公开范围根据具体内容的不同而有不同。各国公务员制度规定的公开内容很广泛,凡是涉及公务员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公务员的招考、考试、成绩、考核、奖惩、升降、任免、收入等事项,都必须按规定的范围、内容和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其中录用公开和晋升公开是各国公务员制度公开的重点。录用公开指公务员招录的全部过程与内容都要向社会公开,包括路通用政策公开,录用部门、职位和人数公开,报考资格条件公开,报考的方法和程序及时间公开,考试成绩、录用标准和录用结果公开。晋升公开指公务员晋升更高一级职务的程序和过程公开。

公平原则体现在公务员制度中有以下含义:1.具备相应条件的公民,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和被录用为公务员的机会均等。2.具备同等条件的公务员晋升机会均等。3.同类同职同级公务员享受相同的待遇,对有相同违法行为的处罚也相同。4.各民族和各地区国家公务员在全体公务员中所占比例,应同它们在全国总人口数中所占比例大体相等。

在我国的晋升制度中也把公平、公正也作为公务员晋升中的重要原则。然后在实际的操作中却没有一个专门的组织或者机构去确保这些原则的落实,也没有一个很有效的实实在在的方法去维护公平和公正。公务员的晋升往往是部门中几个掌权的领导决定,大多依靠部门直接领导对晋升者的评价和看法。而且公务员录用的信息不够公开。很多岗位都是内部公开,或者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其他有资格、够条件的人则完全不清楚招聘岗位的

3https://www.wendangku.net/doc/9a3471417.html,/view/1054607.htm

具体要求、职责、招聘人数、选拔条件、程序等。一个晋升或者录用等到最后的结果出来了,过一段时间后人们才知道信息。其他人对整个录用和选拔过程存在什么疑问或者不满,也没有一个专门有效的途径去申诉。

与此对应的是1996年,英国政府开始对一般公务员和高级公务员实施分别管理,大部分管理一般公务员的权限下放给政府各部门,中央政府不再进行统一的管理和控制。对于高级公务员则创设了相对独立的高级公务员管理体系。高级公务员管理体系的特征表现为:高级公务员在原来1—5级的公务员队伍中产生。虽然高级公务员由中央机构录用和培养,但是他们单独与所在的部门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在录用高级公务员时,将需要公开竞争的职位报公务委员会、内阁办公室及财政部批准后发布公告,公告中说明了职位任职的期限、所需的经验和技能、报酬等情况,然后对于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初选、复选等环节,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分类列出名单,然后通过评价中心对这些入围者进行一系列的测试,包括结构化面谈、心理测试、写作练习以及小组练习等,最终筛选出理想的候选人。在筛选的过程中,需要对落选或入选的申请者解释其落选或入选的原因。最后写出关于每个申请者在选拔各个阶段表现的总结报告。最后保留所有关于录用的资料(包括广告、申请表、筛选标准、用于筛选的打分机制和报告、总结、统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的资料和文件)12个月份,以便备查。对于固定期限的任用合同或者短期任用合同,资料应该保存至期满。值得一提的还有负责整个高级公务员选拔过程的测试委员会。测试委员会通常由4—5个成员组成,一般包括2各部门或执行机构代表。为了避免现任职位者的影响,委员会成员中还包括来自公务员外部的成员。对于专业性的职位,测试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专业权威或者其代表。此外,委员会成员的性别、民族也是要考虑的因素。

此外为了保证各部门和机构选拔公务员基于公平公开的竞争。有一个专门的机构——公务员委员会。公务员委员会致力于开发有效和公正的公务员制度并维护其核心价值。公务员委员会成员不属于公务员,由皇家直接任命并独立于部长。它的主要职责在于:颁布《录用发》并确保其贯彻落实;主持并监督高级公务员的选拔录用过程;依据《公务员法令》和《特别顾问行为规定》调查来自于公务员的申诉;与部门或机构一同确保公务员录用原则的落实,以及推广和支持有利于公务员制度现代化的实践和创新。在公务员录用中,公务员了委员会的具体功能体现为:1.维护选拨任用基于功绩、公平和公开竞争的原则。

2.负责录用法的颁布和解释。

3.审查各部门和机构公务员录用政策和实践是否遵循公务员录音的基本原则。

4.要求录用机构公布关于公开录用和非公开录用的信息。

5.受理和处理

来自公务员的申诉。

五、总结

通过以上的比较分析,借鉴英国公务员晋升制度中的先进之处,结合我国的国情,笔者觉得我国的公务员晋升制度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变革:1.适当放宽“党管干部”原则中对于公务员本身政治因素的控制。允许和欢迎一部分非党员同志加入管理国家的事务中,这不光是“公平”、“公正”原则的体现,而且更是我国长治久安、永远蓬勃发展所必须的兼听则明之唯一方式。2.打破我国公务员晋升中所需的层层条件、要求、资格等壁垒,使得我国公务员的队伍纵向流动和横向流动的速度大大加快。从而保证我国的公务员队伍永远充满活力和效率。为了进一步加速这种流动,可以借鉴和学习英国的“绿色通道”,让有能力的年轻公务员有更快、更合适的晋升途径,达到人尽其才,每个岗位都有适合的人员。3.设立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来保证公务员选拔、录用过程中的“公开”、“公平”的原则。使得想要获得公务员选拔、录用、培训、晋升等信息的人员都能够获知其想要的信息,并参与整个过程。即使自己最终没有通过选拔,也要明白自己是由于何种原因选拔失败。确保选拔过程的健康、透明。

总之,相比较英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时间,可以说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才刚刚开始,所以还有很多时间可以去修正和改进,还有很多经验值得借鉴和学习。但同时我国公务员制度中也有一些别的制度所无法赶超的优势。笔者对于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更加完善充满信心。

致谢

参考文献

【1】《21世纪国家公务员制度》李和中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6.1

【2】《当今国外公务员制度》吴志华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3】《比较公务员制度》李和中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4】《当代中国公务员制度》薛立强杨书文天津大学出版社 2009.9

【5】《各国公务员制度》李盛平光明日报出版社 19881

【6】公务员制度概论周敏凯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9

【7】《国家公务员制度概论》王武岭周俊英沈计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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