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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申请表

重庆市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申请表
重庆市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申请表

备注: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参保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各留存一份。

告知事项(反面)

一、业务范围

参保单位基础信息维护,参保单位职工增减申报、工资总额申报、不涉及待遇的参保职工基础信息维护,参保单位及职工信息查询等。

二、业务申请

需开通网上业务的参保单位,应向参保地公共业务办申请,并填报《重庆市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申请表》。参保地公共业务办审核通过后,参保单位自愿向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委托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申请购买数字证书用于网上业务经办系统登陆及申报数据的认证和保护。

三、业务办理

1、参保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减或人员基础信息维护网上申报后,应于当月25日前将相关纸质资料报送区县公共业务办审核归档。

2、参保单位应于每年3月20日前通过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系统申报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并于3月25日前将相关纸质资料报送区县公共业务办审核归档。

四、其他事项

1、参保单位办理网上业务后,由区县公共业务办在接收到参保单位的网上申报信息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该次申报业务,并将审核结果通过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系统反馈给参保单位,审核未通过的说明具体原因;审核通过的立即生效。

2、对于已经审核通过的申报信息,如因参保单位自身申报错误而申请修改的,由参保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区县公共业务办按程序处理。

3、区县公共业务办每月底前,完成对参保单位报送网上申报纸质资料的审核及归档工作。对审核中发现参保单位报送资料与网上申报内容不符或违反社会保险有关政策法规的,应及时通知参保单位更正,并在业务信息系统做业务回退处理。对拒不更正的参保单位,取消其网上申报资格;对情节严重的,除取消其网上申报业务资格外,移送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方式

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方式 这表是由单位填写的,主要有以下几点注意的 1、单位名称和地址,需与《工商登记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地址一致。 2、经工商登记领取了《工商登记执照》的单位应填写“工商登记执照”栏;未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应填写“批准成立”栏。 3、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参保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的有关信息。 4、单位类型:10- 企业,11-国有企业,12-集体企业,13-私营企业,14-港、澳、台、外资企业,15-其它企业,20-事业单位,2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0-机关,40-社会团体,50-民办非企业单位,60 -城镇个体工商户,70-再就业服务中心,90-其他。 5、隶属关系:1-中央,2-省、自治区、直辖市,3-计划单列市,4-市、地区,5-县,6-乡镇,7-部队,9-其他 6、行业代码:01-农、林、牧、渔业,02-采矿业,03-制造业,0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05-建筑业,0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0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08-批发和零售业,09-住宿和餐饮业,10-金融业,11-房地产业,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址勘查业,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6-教育,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20-国际组织。 7、单位的主管部门名称:1-工商,2-人事,3-卫生,4-审计,5-劳动,6-科委,7-司法局,8-国资委,9-其他。

社保网办事指南

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操作指南 (单位篇) 一、业务操作流程概述 本系统业务属于任务流程控制 进入业务模块 录入信息 确认信息 是否正确 否 保存放弃业务 退单信息进待办 任务列表 提交审批系统后台审批进已办任务列表 业务结束是主动放弃 审核未通过 记录放弃 信息无误 不通过 通过 审核未通过记录重新办理 本系统业务操作步骤是:录入信息—保存—提交审批—

查看业务状态。在确认录入信息后,保存只是将信息提交到了待办任务列表,并没有真正提交到后台系统审核,因此在信息保存之后,还可以在代办任务列表中对信息进行修改,重新确认再保存。只有在提交审批以后,系统审核通过的业务进已办任务列表,审批结果为?结束?,审核不通过的业务进代办任务列表,业务状态为?未提交?,回退标志为?是?。业务一经系统审核后立即生效,不能再做信息的修改。单位分为VIP单位和普通单位,VIP单位办理的业务全部由系统自动审核,保存资料备查即可,但普通单位经办的业务(包括增减员、年度工资申报)需携带相关资料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其他业务也是系统自动审核。 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选择你要操作的业务模块,进入界面录入基本信息, 红色字段为必录项。 2、确认录入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其录 入的基本信息。 3、保存信息将进入提交审批界面,如果要取消此业务可 直接进行退单操作,若信息正确无误则直接提交审核。 4、点击提交审批后,出现查看审批结果的界面,审批结 果分为1.进行中2.结束3.回退三种业务状态。一般业务 在审核状态进行中,通常要等候3-5分钟,业务审核才

会完成,返回业务结束或业务回退。 查看业务状态时,请先点击【首页】按钮,如图所示: 如审批还未结束,则在已办任务列表中的审批结果中显示为进行中;如审批通过,则显示为结束。 如审核不通过,则在待办任务列表中的回退标志显示为‘是’,业务状态为‘未提交’,并可查看‘回退原因’或点击【操作按钮】重新对此业务进行操作(仅点击了【保存】按钮,未点击【提交审批】按钮的业务也可在此处查询和进行操作,但回退标志显示为【否】,且无回退原因。)

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操作流程

一、新参统人员网上申报 针对未在北京上过社保的新增员工,简称新参统人员 网上申报时间为每月5日至22日 1)点击“申报业务管理” 2)选择“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 3)录入新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输入完点击确认 4)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并提交(具体的特别注意事项点、基数填报) 5)申报查询、提交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查询管理。若结果显示“导入成功”则网上增员申报成功,“导入失败”的查看失败原因,相应调整后再提交 6)在业务报表查询打印并准备以下资料 6.1《个人信息登记表》(网上申报专用表)3份(盖章) 6.2《人员增加表》(网上申报专用表)2份(盖章) 6.3身份证复印件(只印正面)2份(1份盖章、1份不盖章) 6.4准备 2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 7)新参统人员需在柜台预约取号,将资料提交至柜台 注:新参保的人员在网上提交并导入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中心经办大厅办理审核手续。如未办理审核视为当月不增加,时间从办理审核月开始。如6个月内未办理审核手续,系统将自动删除新参保

信息。 二、转入新增人员网上申报 针对已在北京上过社保的新增员工 网上申报时间为每月5日至25日 1)直接登录“北京市社保网络服务平台”网站 2)点击“转入人员增加申报”“普通增员” 3)输入新参保人员相关信息 4)3个工作日内查询显示“导入成功”即可 5)若显示“导入失败”根据显示失败的原因调整,更正后再提交三、减员 员工离职次月5日至22日登陆网站进行操作 1)点右侧“申报业务管理”“普通减员 2)录入减员员工身份证号码、姓名 3)减员操作一位员工点击“返回”,若减员多位员工需多次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 4)在减员员工的姓名前方框内打勾选中,点击“保存”按钮,点击“提交申请” 5)3个工作日内再次登录,点击“查询管理”“申报信息状态查

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如何在官网上打印

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如何在官网上打印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如何打印 【打印参保证明怎么操作】 ①需要注册登录 ·打印个人参保证明,须成为“023社保在线”服务平台的注册用户后方可登录下载,且注册用户与打印社保证明本人须为同一人。 ·只要有常用手机号,即可与身份证号关联,成为注册用户。 023社保在线服务平台包括重庆市社保局官网、重庆社保官方微信号、重庆社保APP 几个服务端,在其中任何一端注册过一次,注册账户即可全平台通用,无需重复注册。 【具体操作】进入App首页,点击右上角“注册/登录”,完成注册并登录。 小提示:为保证个人社保信息安全,一个手机号只能绑定注册一个身份证实名用户,注册时,请务必填写自己真实准确的身份信息,否则后续无法正常获得网上社保服务喔~注册时输错身份证信息的,可以更换手机号重新注册。 ②选择打印范围 ·参保人在重庆市级社保信息库中的全部参保记录,包括各险种、各年份的参保缴费情况,都可以在重庆社保APP上自行勾选,并下载打印。 小提示:目前APP可供下载的五险参保信息为市级统筹后在本市内的参保情况,不包括市级统筹前以及在本市外的参保数据。 【具体操作】登录成功后,点击首页“参保证明”图标,根据需要选择打印的范围。 按系统规则,在一周内仅可生成一次参保证明,即在自助生成参保证明后一周内,无论何时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都是一样的。需改变证明的时间及险种范围的,需在上一次生成证明后等待一周,才能另行自助生成。

你看到的参保证明 ·在你的手机中找到刚刚下载的证明文件(PDF格式),传到连接了打印机的电脑上就可以打印了。 参保证明。 小提示:打印时,请注意保持参保证明右上方验证码清晰即可,无需再另盖鲜章哦~ 如何验证参保证明真实有效 ·自助打印的参保证明,以电子防伪方式确保其真实有效性。社保证明接收部门可自行在社保证明有效期内,登录重庆市社会保险门户网()进行验证。 小提示:如本人或其他第三方对参保证明有异议的,请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实,以经办机构据实核定结果为准。 【具体操作】进入官网首页,点击“参保证明打印及验证”—“参保证明真实性验证”,选择验证类型,输入身份证号及社保证明右上方验证码,即可验证。

社保单位网上服务系统

渭南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参保单位用户手册

目录 第一章引言 (1) 1.编写目的 (1) 2.背景 (1) 第二章运行环境 (2) 1.硬件要求 (2) 2.软件要求 (2) 第三章用户操作说明 (2) 1.单位用户注册 (7) 2.社会保险申报 (8) 2.1在职增员. (8) 2.2批量在职增员. (12) 2.3在职减员. (16) 2.4批量在职减员. (20) 2.5缴费基数申报. (25) 2.6单位信息变更. (27) 2.7社保缴费. (28) 第四章信息查询 (32) 4.1单位信息查询 (32) 4.2单位人员查询 (33) 4.3人员增减情况查询 (33) 4.4单位缴费情况查询 (34) 4.5单位缴费比例查询 (34) 4.6人员缴费情况查询 (37) 4.7缴费单据查询 (38) 4.8申报查询 (40)

第一章引言 1.编写目的 为了更好的指导参保企业利用渭南市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社会保险业务申报处理以及查询本单位社保相关信息,特编写本手册。 2.背景 渭南市社保服务中心正式开通渭南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申报内容包括增员管理、减员管理、基数申报、单位信息变更等业务,信息查询内容包括单位信息查询、单位人员查询、人员增减情况查询、单位缴费情况查询、单位缴费比例查询、人员缴费情况查询、申报业务查询等相关信息查询。 本系统用户面向渭南市广大参保企业,如何使用渭南市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进行业务申报。 第二章运行环境 1.硬件要求 个人、单位电脑即可; 可以与互联网连接。 2.软件要求 操作系统:Windows 7或更新版本操作系统 浏览器:IE浏览器8.0或更高版本(建议使用)。 第三章用户操作说明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查询打印服务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 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查询打印服务篇) 目录 一、单位社保基本信息 (2) 二、变更汇总表 (2) 三、缴纳通知书 (4) 四、预申请缴纳通知书 (5) 五、打印缴费凭证 (6) 六、单位欠缴信息 (7) 七、单位缴纳信息查询 (8) 八、单位支付信息查询 (10) 九、补打印柜面核定表 (12)

为方便参保单位查询与日常变更业务相关的信息,同时规范社保中心系统向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提供的缴费证明等资料,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查询或打印单位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基本信息证明以及社会保险缴费通知书等资料。 一、单位社保基本信息 显示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如社会保险登记年月、社会保险登记证信息等。 二、变更汇总表 单位可通过申请的方式查询并打印当月变更相关信息。社保月度变更起始日至变更截止日前一日(一般为每月5日至25日)

预申请的,于次日9:00后即可查询并打印;26日及之后申请的,次月1日9:00后可查询并打印。 提别提醒: 本功能产生的为非正式表,相关数据仅供单位核对参考。 (一)点击“申请”按钮。系统将在“已申请记录”栏目中显示单位申请的操作轨迹,“处理状态”初始状态为“未处理”。系统于晚上自动生成相关信息,成功后将初始状态置为“已处理”。单位次日9:00后可查询并打印相关信息。 (二)点击“申请结果打印”页面,选择查询条件后,按“确认”查询。

细”按钮可分别打印相关信息。 三、缴纳通知书 为方便单位了解本单位每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并及 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查询并打 印最近六个月“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

北京市社保个人信息登记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 本人目前确属社会保险参保对象,现申请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的要求本人已如实填写了上述相关信息,并对所 单位负责人: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员(签 章): 单位经办人:社保经(代)办机构(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办理日期:年月 日 注:此表为参保单位职工专用。表格中带*号的项目为必录项,其他有前提条件的必录项请参考指标解释。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指标解释 1.组织机构代码: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核发的代码,如参保单位无赋码资格的,由社保

经(代)办机构赋予替代码,为必录项。 2.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有关规定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编码,单位应如实填写,为必录项。 3.参加险种:根据职工应参加的险种选择划“√”,为必录项。 单位类型为企业、自收自支事业、民办非企业、城镇集体的单位必须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外埠人员必须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单位类型为全额事业的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除外)必须参加失业、工伤保险,合同制工人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单位类型为差额事业的单位必须参加失业、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同制工人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单位类型为社会团体、基金会的单位必须参加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 其他单位按照相关批准的文件参加保险。 4.姓名:同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5.公民身份号码:参保人员填写经公安机关核发的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内容为准),为必录项。 6.出生日期:应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一致,为必录项。 7.性别、民族: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外国籍人员选择“其他族”,为必录项。 8.婚姻状况(代码项):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 代码婚姻状况代码婚姻状况 1 未婚 4 离婚 2 已婚9 其它 3 丧偶 9.文化程度(代码项):是指参保人员受教育程度的分类,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填写,为必录项。 代码文化程度代码文化程度 11 博士61 高中 12 硕士62 职高

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操作指南(个人)

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操作指南 (个人篇) 一、业务操作流程概述 本系统业务属于任务流程控制

本系统业务操作步骤是:录入信息—保存—提交审批—查看业务状态。在确认录入信息后,保存只是将信息提交到了代办任务列表,并没有真正提交到后台系统审核,因此在信息保存之后,还可以在代办任务列表中对信息进行修改,重新确认再保存。只有在提交审批以后,系统审核通过的业务进已办任务列表,审批结果为?结束?,审核不通过的业务进代办任务列表,业务状态为?未提交?。业务一经系统审核后立即生效,不能再做信息的修改。 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选择你要操作的业务模块,进入界面录入基本信息, 红色字段为必录项。 2、确认录入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其录 入的基本信息。 3、保存信息将进入提交审批界面,如果要取消此业务可 直接进行退单操作,若信息正确无误则直接提交审核。 4、点击提交审批后,出现查看审批结果的界面,审批结 果分为1.进行中2.结束3.回退三种业务状态。一般业务在审核状态进行中,通常要等候3-5分钟,业务审核才会完成,返回业务结束或业务回退。 查看业务状态时,请先点击【首页】按钮,如图所示:

为进行中;如审批通过,则显示为结束。 如审核不通过,则在待办任务列表中的回退标志显示为‘是’,业务状态为‘未提交’,并可查看‘回退原因’或点击【操作按钮】重新对此业务进行操作(仅点击了【保存】按钮,未点击【提交审批】按钮的业务也可在此处查询和进 行操作,但回退标志显示为【否】,且无回退原因。)

二、个人业务办理 (一)网上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险种的新参保及续保业务第1步:登录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点击‘个人网上业务’目录中‘个人业务办理’子目录下的‘增员(续保)’,如下图:

社会保险登记表(深圳)

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需与工商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一致。 2、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填写“批准成立信息”栏。 3、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 4、单位类型分四大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企业要填写详细的企业类型,并与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填写内容一致;事业单位要填写事业单位类别(如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 5、隶属关系指企业的所属关系,如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等。 6、有上级主管部门或是分支机构的单位,应填写“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栏。 7、登记证编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审核同意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赋予登记证编码。 参加社会保险办理程序 一、参加单位指派专职或兼职人员到就近的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上服务意向表》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上服务协议》,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二、参保单位核对以上表格中各项内容无误后,可到企业注册地所在区社保征收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三、用人单位参保时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3、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及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申请网上申报业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职工参保时须提供的资料: 1、首次参保: (1)非深户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相馆数码照相回执(回执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 (2)深户员工:除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相馆数码照相回执(回执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外,还须提供下列之一证件及其复印件: ①属全民工、集体工、合同制职工从市外调入的,应提供其调动介绍信(调令); ②属学校分配的毕业生,应提供由市人事局签发的《接收安排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 ③属新招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招工表; ④属安置的复退转业军人的应提供复退、转业军人行政介绍信; ⑤属迁入、久居的应提供户口本。 2、本市职工(包括深户和非深户)在市内正常流动的,需提供社会保险电脑号。 五、受理社会保险机构的地址及电话: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处电话:96888 地址:彩田南路社保大厦2楼 罗湖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科电话:82204163 地址:人民北路物资大厦11层 盐田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科电话:25210557 地址:盐田区建工大厦13楼 福田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科电话:83460066-6328 地址:彩田南路社保大厦14楼 南山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科电话:26668670 地址:南山区劳动大厦7楼 宝安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科电话:27785639 地址:宝安区新城22区新安二路社保大厦 龙岗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科电话:28911289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劳动社保大厦附件一: 社会保险登记表 1、单位名称: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 4、缴费单位专管员姓名: 5、缴费单位公章: 6、申请日期: 7、登记证编码:

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发表时间:2009-5-26 来源:点击次双击滚屏 一、综述 《社会保险基层管理信息系统》是核心平台二版的辅助软件,能够实现参保企业对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大额医疗费救助金、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补助金、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医疗费的电子申报。 1.1适用对象 在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 1.2缩略语解释 以下的缩略语在本文的后面会用到,为了便于读者正确理解本操作指南,提前在此做一个详细解释: 【本系统】:山东地纬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开发的【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 【功能首页】:用户输入密码验证成功后进入的页面,点击右上角【返回首页】按钮,页会进入【功能首页】。 【功能模块】:在功能首页右下部分,把所有按钮按照功能分成3部分,每一部分被成为一个功能模块,模块名称在该表格的左上部。 二、系统安装 2.1运行环境要求 CPU:主频1.8G以上 内存:512M以上 硬盘剩余空间:10G以上 操作系统:WIN2000、WINXP、WIN2003 分辨率:1024*768大字体

联网:需要机器连接到因特网 接口:USB接口 三、登录系统及系统操作说明 3.1登录系统 点击IE浏览器的快捷方式,输入社会保险网上系统的网址,(注意:实例图片网址与社会保险网上系统网址不同,请以社会保险网上系统的网址登陆)会出现下面的登录窗口: 输入单位编号,密码以及图片中显示的验证码,按‘回车’或者点击‘登陆’,系统检测单位信息正确,就会进入网上服务系统的使用首页。 3.2操作界面概述 当您第一次登陆,并且存在一笔以上处理失败的申报还未查看,将会弹出对话框提示并且出

新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须知(登记表)

参保须知 一、参保围: 凡属九龙坡辖区的单位均应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及时到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单位参保登记申报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登记执照》(副本)原件或批准成立的批文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地税顺序号;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复印件; 5.开户银行证书复印件; 6.参保单位按要求填制《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存到U盘电子文档和打印出纸质材料)。 7.人员增加表(存到U盘电子文档和打印出纸质材料盖单位公章并且职工本人在备注栏签字.) 8. 参保单位按要求填制《市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参保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除提交上述资料外,非法人单位另提供其所属法人单位对该非法人单位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三、缴费标准: 1.单位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缴费比例; 2.个人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根据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口径统计,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核定,高于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0%的按600%核定,低于60%的按60%核定;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8%、个人2%;大额医疗保险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4元。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农村户口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0.5-4.8%单位全额缴纳,根据营业执照经营项目核定。 生育保险:单位工资总额的0.5%单位全额缴纳。 四、参保单位和职工基础信息变更申报 (一)参保单位信息变更需提供以下资料: 1.《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2.需要变更信息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保单位职工基础信息变更需提供资料: 1. 参保单位填写《人员基础信息维护表》并报盘报表,同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2. 若参保职工在单位回盘中出现了两个(以上)的个人编号,应以其个人养老保险编号为正确编号,填写《人员合并表》进行合并,前提是保证该职工的个人信息完全一致。

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操作指南

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操作指引 版本 <1.0>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c3483166.html,/siservice/

目录 1简介 (3) 2新用户注册 (4) 2.1注册 (4) 2.2登陆 (5) 2.3找回密码 (6) 3注册信息修改 (7) 3.1修改密码 (7) 3.2注册信息修改 (8) 3.3注销个人注册信息 (8) 4社保证明 (9) 4.1供他人查阅社保信息授权码生成 (9) 4.2供他人查阅社保信息(可作参保凭证) (9) 5社保信息查询 (11) 5.1参保基本情况 (11) 5.2个人账户余额 (11) 5.3养老保险查询 (11) 5.3.1养老缴交明细(92年8月后) (11) 5.3.2养老金发放明细(待建) (12) 5.3.3养老缴交明细(92年8月前)(待建) (12) 5.4医疗保险查询 (12) 5.4.1医疗缴交明细 (12) 5.4.2医疗消费明细(待建) (12) 5.5工伤保险查询 (12) 5.5.1工伤缴交明细(待建) (12) 5.5.2工伤待遇享受(待建) (13) 5.6失业保险查询 (13) 5.6.1失业缴交明细(待建) (13) 5.6.2失业金领取(待建) (13) 5.7异地转入数据查询 (13) 5.7.1养老保险(待建) (13) 5.7.2医疗保险(待建) (13) 5.7.3失业保险(待建) (13) 5.8打印转移凭证 (13) 5.8.1养老保险(待建) (13) 5.8.2医疗保险(待建) (13)

6社保业务办理 (13) 6.1申请个人缴费自助业务 (13) 6.2个人缴费自助业务 (14) 6.2.1修改通讯地址 (14) 6.2.2修改缴费工资 (15) 6.2.3身份证号码升位 (15) 6.2.4个人停止参保(待建) (15) 6.2.5个人重新参保(待建) (16) 6.3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 (16) 6.3.1社会保障卡挂失 (16) 6.3.2社会保障卡取消挂失 (16) 6.4医疗业务办理 (16) 6.4.1变更绑定社康点 (16) 6.4.2个人账户家庭共享(待建) (17) 6.5失业业务办理 (17) 6.5.1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待建) (17) 6.5.2停止领取失业救济金 (17) 6.6缴费基数核对(待建) (17) 7通知/提醒/咨询 (18) 7.1通知与提醒服务(待建) (18) 7.2社保业务办理须知 (18) 7.3社保常见问题咨询 (18)

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操 作 手 册 2013年01月

目录 第1章系统简介 (3) 第2章安装环境 (3) 2.1系统运行需求: (3) 2.2登陆准备: (4) 2.3软件登陆: (4) 第3章使用说明 (6) 3.1系统登陆 (6) 3.2单位管理 (6) 3.2.1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6) 3.3个人管理 (10) 3.3.1个人新参保登记 (11) 3.3.2个人信息变更申报 (18) 3.3.3个人停保申报 (20) 3.3.4个人续保申报 (23) 3.4年度申报 (27) 3.4.1年度工资申报 (27) 3.5数据申报 (33) 3.5.1数据申报 (33) 3.5.2申报审核查询 (37) 3.5.3预约登记 (38) 3.5.4我的预约 (41) 3.5.5缴费预核定查询 (42)

第1章系统简介 《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通过计算机和互联网之间的通讯技术,来实现参保企业的各种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的管理以及和经办机构之间的数据传递,确保企业的参保信息安全、准确、快速的传输给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在审批完企业上报的参保信息后,能在24小时内准确、及时、自动更新至参保单位网上服务平台。 《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以其操作简便、便捷、使用成熟、通用性强等特点,获得了企业和经办机构的认可,并在很多省、市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系统主要包括单位管理、个人管理、年度申报、数据申报、统计查询、系统管理等功能。企业经办人员使用该系统,通过浏览器进行业务操作,将参保信息以及人员移动数据向经办机构申报,经办机构审核后再反馈给企业,显示在网上服务平台系统。使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减少了企业和经办机构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第2章安装环境 2.1系统运行需求: 硬件环境 A.PIII1.2处理器(推荐P IV或者更高级的CPU); B.512MB内存(推荐1GB或更大容量); C.700M的空闲硬盘空间(推荐1.0G以上的空闲硬盘空间); D.VGA或分辩率更高的监视器; E.CD-ROM; F.Microsoft鼠标或兼容的定点设备;

社会保险登记表(模板)

社会保险登记表(模板)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单位编码: 缴费单位公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制

参保单位经办人:李参保单位负责人:张 社保机构社保机构社保机构 经办人:审核人:复核人: 社保机构(章):受理日期:年月日 一、填表说明

.此表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使用。 .登记参保单位名称(公章):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应与单位公章中的名称一致,并在此处加盖单位公章。 .登记类型、单位类型、经济类型、事业单位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参加险种、缴费方式:参保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所选择项的括号内用“√”表示,参保单位是事业单位类型的,还需在“是否是企业化管理”项内相应打“√”。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需在“是否是参照公务员管理”项内相应打“√”。 .主管部门名称: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全称。 .工商登记信息:按工商执照的有关内容填写。 .参保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人代表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中国国籍,其证件类型和号码按我国居民身份证填写;如为外籍人员,根据护照内容填写。 .单位地址:按单位所在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和门牌号码。 . 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填写 .隶属关系:按中央、省、部队、其他分类填写。 .缴费方式:一般要求单位选择托收方式缴费,有特殊情况才能选择转账,但单位要来文申请并经社保局批准同意。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和单位编号:由社保机构审核后填写。 二、必备材料 .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险登记表》(附表)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 .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复印件一份;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无国有产权证的国有子公司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电脑咨询单及公司章程或企业验资报告和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或总公司的国有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险种的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及由机构编制委员会、人社厅、财政厅盖章确认的资格确认表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的通知

渝府发〔2005〕11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 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减轻用人单位事务负担,适应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现就统一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一)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本单位缴费总基数乘以各险种缴费比例计缴。用人单位缴费总基数为本单位属于参保缴费范围的人员缴费基数(以下简称职工缴费基数)之和。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本人缴费基数乘以相应险种个人缴费比例计缴。

(二)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新设立单位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新增的职工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工资核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核定的缴费基数计算到元。 (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以前,各项社会保险费暂按上年度执行的缴费基数计缴。待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后,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重新核定缴费数额,并对核定后形成的差额办理结算。 (四)职工因调动工作、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需要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以前,各项社会保险费按不低于上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不高于上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缴费基数,结清费用。 (五)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本人根据其上年的收入情况,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定缴费基数;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工资总额(即工资)的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规定的项目计算。其中,国家机关公务员、参照和

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参保单位开通使用说明 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主要功能包括:在线办理单位及职工参保、停保、续保、缴费基数申报、异地转入转出、退休、信息变更、养老金发放等各项业务;实时查询单位及职工各项参保缴费、待遇发放信息;打印单位及职工各项参保缴费证明等。注册开通流程如下: 一、提交资料,维护单位信息 参保单位需将以下材料报送到社保服务大厅维护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经办人手机号码(暂不支持省外移动号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网上服务平台注册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在社保系统中维护过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经办人手机号码后,可进行下一步自助在线注册。 二、注册账号,开通单位网上服务功能 参保单位可进入三门峡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网站(),通过导航栏“网上业务大厅”进入网上服务平台(也可直接打开),点击“单位办事通道”进入单位登录页面,点击“马上注册”,根据页面提示开通单位网上服务。登录账号为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预留的手机号码接收验证码进行密码设置。首次登录单位网上服务平台,先进行管理员用户注册,手机号码为之前

预留的经办人手机号码。 三、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单位注册成功后,需要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网上服务平台数字证书支持河南华测和河南嘉华,其中同时支持河南省政务服务网、电子税务局等网上业务经办,可通过在线办理()或现场办理(三门峡市湖滨区黄河路与陕源路交叉口砥柱大厦室),联系电话:。 未办理数字证书的参保单位,目前仅可办理机关事业“中人”正式退休待遇核算申报、信息查询等,暂不支持其它业务办理。 四、其它 、计算机建议不低于酷睿,内存不低于,以上操作系统。浏览器建议谷歌浏览器及以上版本;及以上版本;及以上版本。 、办理业务时需要在线上传相关的业务资料,网上服务平台支持以下型号高拍仪直接上传:方正、枫林、良田。如不使用高拍仪,也可通过扫描仪、手机拍照等上传,需要确保上传的资料清晰。 、网上服务平台出具的各种参保缴费证明自带电子印章,具有法律效力,通过彩色打印机打印即为红色印章。

最新北京社保中心网上服务平台

北京社保中心网上服务平台: 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实行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并于本月起实施。此举标志着已探索四年的京津冀人才职称互认工作在北京上升为地方规定,京津冀人才职称互认又有了新进展。几年来,京津冀三地人社部门通过明确互认范围、简化互认方式、享受同等待遇、服务京津冀产业布局调整等措施,打破人才跨区域流动壁垒,人才在京津冀三地的自主流动变得更加便利。 据了解,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同,地域性差别较大,职称评价标准制定坚持“统分结合”的原则,各地在国家统一的基本标准条件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地评审标准。因存在地区差异,原则上“哪评哪有效”。近年来,各类人才跨区域流动越来越频繁,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积极探索跨区域职称互认。人社部指导有关地方,选择应用性、实践性、社会通用性强的职称系列,探索推进职称互认工作。 为促进人才自由流动,人社部一直在探索推进职称互认工作。2016年10月,北京、天津、河北三地人社部门签订《关于京津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互认协议》,建立了京津冀人才职称互认机制,该机制实施四年以来,取得良好成效。 明确互认范围。京津冀职称互认主要是经三省市人社部门批准设立的评委会评定,并由三省市职称主管部门确认核发的各类职称证书。对于新增的评审专业,三地人社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研究、推广、复制评价模式,实现评审专业和评审标准协同,评审结果三地互认。2019年,北京市新增科学传播、技术经纪等职称评审专业,其评价结果在河北、天津均被认可,无需重新评审,现已评出首批科学传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75人。 简化互认方式。取得京津冀职称主管部门确认的职称证书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流动到另外两省市时,可由用人单位考核并按岗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不再更换证书。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持原证书直接申报。三省市各职称评委会及用人单位均予以认可。 享受同等待遇。取得京津冀职称主管部门核发确认的职称证书人员,在三地之间流动时,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服务保障等工作中享受同等待遇,相关部门均予以认可。 服务京津冀产业布局调整。对于因产业调整随迁的专业技术人员,既可参加迁入地的职称评审和考试,也可参加原所在省市的职称评价。近年来,北京市每年职称考试、评审报名中约300人为外迁津冀的专业技术人才。北京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保障外迁专业技术人才在北京市同等参加职称评审和考试。另外,北京市部分评委会还为外迁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上门服务。近年来,首钢职称办多

济宁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使用说明书

济宁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使用说明书 一系统说明 济宁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是单位为单位人员办理职工社保增减员社保人员参保缴费的系统。其主要处理社保局外放到公网的相关业务,主要功能包括:增员申报、减员申报、缴费基数申报、社保缴费、单位基本信息变更、人员信息采集以及相关信息的查询。而单位使用最为频繁的为增员申报和减员申报。 二操作说明 1 概况信息 概况信息记录了当前正在处理的业务情况。在该页面可以明确看到未提交申报条数、正在审核申报条数、审核完成未读申报条数,以及在待办事项中的待办业务。界面如下图: 在该页面,可以通过点击显示的数据进入查看详情或继续办理。 注意:系统会记录业务人员的各项操作业务并反馈处理情况。为了避免大量反馈信息积压而造成以后查找困难,办理完结后强烈建议查看所有未办结、办结的反馈信息并及时清理。查看在办业务,若该信息已处理完毕,则点击“废弃”废弃该业务;若该信息为已经处理完毕未阅读的信息,请及时查看阅读并点击“已阅”。

2 增员申报 单位增员即为单位新职工办理增员业务缴纳保险。此业务为单位经常操作的业务。系统设置了“增员申报”和“批量增员申报”两个功能,“增员申报”为单个人员增员,“批量增员申报”为通过整理报盘excel表批量导入增员。 2.1 增员申报 增员申报打开后进入“录入增员申报信息”界面,如下图: 输入人员的身份证号码,点击后面的“搜索”图标,若有该人的信息,则选择该信息后姓名、出生日期等相关信息会自动回填,若查询不到该人员的信息,则手动录入姓名、出生日期等相关信息。 录入完“个人基本信息”后,录入“参保信息”,维护好增加原因、增员年月、缴费基数、参加工作日期、选择参保险种(程序会自动选择,若无特殊情况无需修改),界面如下: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由登记单位填报一份,经审核后,登记表由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1.缴费单位名称(必录指标):用人单位全称,要求与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名称一 致。 2.电话(必录指标):如实自填(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 3.单位地址(必录指标):填写目前单位办公室或经营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如工商注册 地址与通讯不一致,此项须填写详细的通讯地址。 4.邮编(必录指标):用人单位通讯地址的邮政编码,如实自填。 5.工商登记执照种类: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营业执照 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其他 6.工商登记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应与工商登记内容一致,如工商登记此项内容 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7.批准成立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和 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填写,如果单位的批准成立信息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必录指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必须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 名,无法定资格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姓名。 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如实自填。其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 话为必录指标。 10.单位类型(必录指标):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一律选择填写“企业”, 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机关批准文件内容填写,其中事业单位要求详细填写事业单位的类型,即:21—全额事业、22—差额事业、23—自收自支事业。 10—企业20—事业 21—全额事业22—差额事业 23—自收自支事业30—机关 40—社会团体50—民办非企业单位 60—城镇个体工商户70—再就业服务中心 90—其他 11.12.隶属关系(必录指标):隶属关系指单位的所属关系,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无上 级主管部门的单位选择填写“其他”。 1—中央2—省3—计划单列市 4—市5—区(县)51—街道 6—乡镇7—部队9—其他 13.组织机构代码(必录指标):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代码为准,如用人单位无组织机构代码可不填写。 14.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有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单位在此项中填写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详细名称,无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单位无须填写。

重庆社保办理流程

一、申报范围二、报送材料三、办理程序 一、登记范围 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当地政策)。 二、报送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2.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四、注意事项 1.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在各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单位,还应立即到地税征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缴费单位应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纸质副本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并于每年规定时间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到劳动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续。4.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须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重庆市参保单位结户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结户)手续。 ----②缴费基数的申报 一、申报范围 市区所有缴费单位及其职工。 二、报送材料 1.《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及盘片; 2.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 三、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购领盘片。 2.缴费单位根据盘片中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花名册》,并将《花名册》经单位盖章、职工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后,与盘片一起于3月5日前报社保经办机构。 3.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并按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数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数执行。4.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工资基数,月缴费工资基数按年缴费工资基数的月平均数确定。四、注意事项 1.职工工资收入总额按国家统计局的口径掌握,各单位须按实申报。每一结算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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