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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暂行规定

车辆管理暂行规定
车辆管理暂行规定

车辆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车辆专业化管理,做到优化配置、合理使用,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车勤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管理中心代表公司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的车辆管理。

第三条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包括参控股单位)使用的各类小轿车、越野车、带牌照皮卡车、中巴车、大客车(包括不含牌照的通勤车辆)的管理均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车辆管理中心是公司车辆集中统管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及各单位公务车辆、通勤车辆的管理;

(二)负责对全部乘务用车及中心所属车驾人员的集中管理;

(三)负责对车辆管理中心所辖各类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及技术状况普查和鉴定;

(四)参与鉴定车辆管理中心所辖车辆的大修和报废工作,并对中心所辖车辆的维修进行统一管理;

(五)负责所管辖车辆及配件的调剂工作;

(六)负责所管辖驾驶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管理;

(七)负责所管辖车辆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

(八)负责所管辖各类车辆年(季)检、审核、换证及保险费等各种规费缴纳工作;

(九)参与公司新购车辆的选型、价格调研等工作。

第五条用车单位有义务协助车辆管理中心抓好车辆的日常使用与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发生“三违”及事故的,用车单位应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章车辆管理原则

第六条车辆管理中心所辖车辆均由车辆管理中心集中管理、调配、维修,以进一步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加强专业化管

理水平。

第七条公司各二级单位、职能部室的公务用车采用公司统一核定、统一分配、费用包干的运行管理方式,各二级单位、职能部室在核定的车辆数量内调配使用,不设领导专车,不得擅自外租、增加车辆。

第八条公司根据各单位及部门的职责、业务量、人员配备及用车收费标准等情况确定年度公务用车费用总额,作为交通费考核指标进行控制,实行交通费用限额使用管理的办法。服务期内,车辆燃油、车辆正常保养及维修、过路、过桥费用统一由车辆管理中心集中管理考核。

第九条公司各二级单位、职能部室的长期公务用车、通勤用车等均由车辆管理中心统一负责管理,如公司有指示或紧急任务需用车时,车辆管理中心有权随时将车调用或收回。

第四章调度与使用

第十条车辆管理中心设车辆运营调度室,24小时值班,主要职责是统筹安排好公司公务(含接待、会议用车)、通勤、机关职能部室特需用车及发生突发情况时的用车。调度室派车时

应做好登记并开具《平朔车辆管理中心派车单》。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用车,可以直接向车辆管理中心调度室调用,车辆驶离朔州市时,驾驶员须告知所在车队调度室并备案,驶离朔州市时,需征得主要领导同意。

公司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公司调研员配用的车辆,可以直接向车辆管理中心调度室调用,车辆驶离朔州市时,需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否则不得出车,不得支付车辆的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公司各二级单位、职能部室因公务活动用车原则上在其固定配置车辆范围内自行解决,其中车辆驶离朔城区、平鲁区时,需公司分管领导审定,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除公司同意车管中心执行的外租车辆外,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私自租用外部车辆,否则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并按违纪追究领导责任。

1、公司行政车辆配置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增加配置车辆,由车辆使用单位提出增加配置申请,经公司机电动力部审核,公司分管设备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车辆管理中心党政办公室将增加配置车辆的批文上报车辆管理中心主任,中心主任责成中心分管领导协调经营管理部、相关车队

办理出库手续;公司财务资产部向车辆管理中心追加车辆燃油维修等费用。

2、特殊情况需临时性增加使用车辆

①公司部室、二级单位填写请车单,其中车辆驶离朔城区、平鲁区以外地区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直接向有关车队要车。车队以派车单形式下达车辆调度指令。

②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用车,可先电话通知,用车结束后再补办手续。

③每季末由车辆管理中心经营管理部汇总调度指令,向公司企业管理部、财务资产部备案,解决费用来源的问题。

3、若车辆管理中心内部车辆不足,通过公司批准向社会租赁车辆,具体程序参照外租车流程。

第十三条公司公务接待、会议等活动用车由公司办公室或党委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十四条各二级单位、职能部室公务用车统一按照公司审定的车辆台数配置,车辆管理中心负责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保险、费用核算等相关工作;用车单位负责安排车辆的使用、派遣、值班等日常管理工作。严禁公车私用,私自出车。

第十五条车辆管理中心负责对中心所属驾驶员进行统一调派,各二级单位公务用车驾驶员原则上自行解决。

第十六条通勤车辆、矿区送餐车的调用和派遣由车辆管理中心调度室统一负责,申请新增通勤、送餐车辆服务程序:

1、公司部室或二级单位填写请车单,标明用车时间、线路、站点、人数,并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送达车辆管理中心有关车队,车队以派车单形式下达车辆调度指令。

2、紧急情况用车,可先电话通知,用车结束后,再补办手续。

3、每季末由车辆管理中心经营管理部汇总调度指令,向公司企业管理部、财务资产部备案,解决用车费用来源的问题。

4、若车辆管理中心内部车辆不足,通过公司批准向社会租赁车辆,具体程序参照外租车流程。

第五章收费与结算

第十七条公司已拨付车辆管理中心费用的用车服务,由车辆管理中心上报公司财务资产部进行账务处理,记入各单位或

部门交通费或公司公共交通费。

第十八条已用车但公司暂未拨付车辆管理中心费用的服务价格由公司统一测定,并追加车辆管理中心费用。

第十九条各单位、各部门不得租用社会车辆,擅自租车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章服务与监督

第二十条车辆管理中心应保证服务质量,做到车容整洁,车况完好,出车及时,收费准确,文明服务。

第二十一条公司企业管理部是车辆管理中心车辆服务质量考核的职能部门,公司企业管理部统一印制考核表,分发到各用车单位,且每月进行汇总,以此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第七章保养维修

第二十二条车辆驾驶员对所驾驶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维修,以保证车辆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第二十三条车辆管理中心所辖各类车辆的中、小修、维

护保养和零配件更换必须坚持报修审批制度。

1、车辆管理中心直接管理的车辆外委小修程序

①驾驶员填写外委维修单,报修车辆故障及隐患;车队质检人员现场鉴定,提出维修项目及预算;队长审核签字。

②车辆管理中心经营管理部将外委维修单编号,上报分管车队的中心副主任审批并备案。

③驾驶员、车队质检员送车于维修厂家;修理完毕后驾驶员、质检员对车进行检查、检验合格后出厂,并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

④将更换掉的零部件统一造册、挂牌、移交车队。

⑤车辆管理中心经营管理部依据维修结算单进行费用统计。

⑥凡中检变更,维修厂家与车队质检员、队长商定增加修理项目和更换配件及价格。

2、车辆管理中心代管的车辆(即包租车),用车单位办公地点在生活区小修程序

①用车单位驾驶员填写外委维修单,报修车辆故障及隐患;用车单位车队长、分管车辆的单位领导审核签字。

②车辆管理中心小车一队质检员、队长审核;车辆管理中心经营管理部将外委维修单编号,上报分管生活区车辆维修的中心副主任审批并备案。

③用车单位驾驶员及队长送车于维修厂家;修理完毕后驾驶员、队长对车进行检查、检验合格后出厂,并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

④将更换掉的零部件统一造册、挂牌、移交小车一队。

⑤车辆管理中心经营管理部依据维修结算单进行费用统计。

⑥凡中检变更,维修厂家与用车单位驾驶员及队长商定增加修理项目和更换配件及价格

3、车辆管理中心代管的车辆(即包租车),用车单位办公地点在矿区小修程序

①用车单位驾驶员填写外委维修单,报修车辆故障及隐患;用车单位车队长、分管车辆的单位领导审核签字。

②车辆管理中心经营管理部将外委维修单编号,上报分管矿区车辆维修的中心副主任审批并备案。

③用车单位驾驶员及队长送车于维修厂家;修理完毕后驾

驶员、队长对车进行检查、检验合格后出厂,并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

④将更换掉的零部件统一造册、挂牌、移交车辆管理中心经营管理部。

⑤车辆管理中心经营管理部依据维修结算单进行费用统计。

⑥凡中检变更,维修厂家与用车单位驾驶员及队长商定增加修理项目和更换配件及价格。

4、车辆管理中心在册的车辆,包括直接管理和代管的车辆,途中突发性故障修车、购件,驾驶员按日常维修程序电话请示,可就近安排在公司定点保养维修厂家处理。

第二十四条车辆管理中心所辖各类车辆的大修,由车辆管理中心每年年初统一做大修计划报公司审批,车辆管理中心按照车辆大修计划对公司车辆进行大修安排,费用从公司大修费用中列支。

1、车辆管理中心直接管理的车辆大修程序

①各队提出申请,中心大修鉴定组现场鉴定,并与分管车队的中心副主任协商建议维修厂家,中心经营管理部汇总,报中

心领导研究后上报公司,由专项资金列支。

②外委大修应在公司确定修理厂家进行,中检后,签订协议,明确大修项目、价格、质量、时限要求、修后服务、保修期限等内容,结算时应扣除保质金。

③车辆送修由中心及质检人员、所在车队共同执行,车辆解体时由中心经营管理部及质检人员、所在车队及随车驾驶员共同中检,参与中检的人员应在中检单上签字。

④车辆大修时本车驾驶员必须全程监督,并对车辆大修质量负责。中心及车队有关人员应随时掌握车辆大修情况,以确保大修质量。

⑤维修厂家应严格按照大修合同约定的项目修理和更换配件。对于未按约定修车的厂家可终止合同并进行索赔。同时取消违约厂家定点维修资格。

⑥车辆出厂时须参与中检的人员进行验收,确认履约完整后方可出厂。

⑦车辆维修厂家的确定,由公司机电动力部、车管中心组织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维修必须要到上述的指定地点维修,不得到其它地点维修,不得支付任何费用,如有违反,按照违纪处理。

特殊情况由车管中心打报告,机电动力部及设备管理中心审核,分管机电设备的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2、车辆管理中心代管的车辆(即包租车)大修程序

①用车单位提出申请,车辆管理中心大修鉴定组现场鉴定,并与中心副主任(分管包租车生活区维修中心副主任或分管包租车矿区维修中心副主任)协商建议维修厂家,中心经营管理部汇总,报中心领导研究后上报公司,由专项资金列支。

②外委大修应在公司确定修理厂家进行,中检后,签订协议,明确大修项目、价格、质量、时限要求、修后服务、保修期限等内容,结算时应扣除保质金。

③车辆送修由中心经营管理部及质检人员、小车一队,用车单位驾驶员共同执行,共同中检,参与中检的人员应在中检单上签字。

④车辆大修时本车驾驶员必须全程监督,并对车辆大修质量负责。

⑤维修厂家应严格按照大修合同约定的项目修理和更换配件。对于未按约定修车的厂家可终止合同并进行索赔。同时取消违约厂家定点维修资格。

⑥车辆出厂时须参与中检的人员进行验收,确认履约完整后方可出厂。

第二十五条维修服务厂家的准入由车辆管理中心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章购置与处置

第二十六条车辆购置由车辆管理中心根据公司车辆业务实际需求提出车辆购置计划报告,机电动力部、设备管理中心审核,经公司审批后,按公司相关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第二十七条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由车辆管理中心统一上报公司,提出报废意见,经公司有关部门鉴定审批,报公司批准后按报废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对车况差且未到报废期闲置的车辆,由车辆管理中心提出处置意见,经公司有关部门鉴定审批后,报公司批准后,由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和有资质的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其他文件、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处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平朔煤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平朔公司车辆管理中心对外租车程序的规定

关于车辆管理中心对外租车程序的规定

为了规范对外租车程序,根据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公司部室、二级单位向车辆管理中心提出公务或通勤用车申请时,因车辆管理中心内部车辆不足,需向社会上租赁车辆完成运营任务时,统一由车辆管理中心申报租赁外部车辆计划。

2、车辆管理中心汇总租赁计划报公司机电动力部发起招标,由公司招标委员会确定招标或谈判。

3、采用谈判方式的,由机电动力部与车辆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公司企业管理部、财务资产部、法律事务部、监察审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共同完成,特殊情况可邀请用车单位参加,形成谈判报告上报公司批准。

4、招标或谈判确定的外租车单位后,由公司法律事务部履行合同签订手续。

5、若属已签合同的外租车单位合同线路、车辆座位变动,不再进行招标或谈判,则由机电动力部与车辆管理中心按照已签合同计价原则进行计算,报法律事务部办理补充合同手续;若增加服务车辆或服务趟次,但合同线路、车辆座位未变动,由用车单位确认后,车辆管理中心审核,不再办理补充合同手续。

6、外租车费用在用车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

7、本规定从公司批准之日起实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XXXXX公司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公务车员工。 第三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用车辆的管理、调度、保养、维护、费用核算,以及车辆的证照保管、年审及保险办理等均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 所有公用车辆的钥匙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保管或由办公室指定的车辆管理负责人保管。 (2)车辆调度实行急事、特事优先使用、先申请先用、外出同路并用的原则。尽力保证各部门工作需要及急事急办者的必要用车。目前公司有三辆公务车,公务车的各类证照由车队的直属上级统一保管,各种稽核事务由车队上报直属上级后派人员办理,车队队长负责监管维修、检验、清洁等。 (3)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派车。如不按规定办理申请,禁止派车。 (3)使用公务车须填写《用车通知单》,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和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加邮费、过路费、维修保养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办公室每

月统计整理并不定时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并给予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次犯错者应给予处罚,并停止其使用权利。第四条车辆使用 (1)公务车严禁私自租借给非本公司人员。公司以外单位或客户个人借调公司车辆,须由行政办公室调度,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借用。(2)公务车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如司机不在,驾车员必须持有合法驾照。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4)驾驶员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5)驾驶员禁止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罚款(经公司特许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7)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盗。 (8)驾驶员应文明驾车,严禁疲劳开车,严禁酒后驾车。 (9)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维护车辆的清洁干净。恶意破坏车辆机件、外观者,给予重罚。 (10)为私人目的借用公务车也须填写《用车通知单》,注明“私用”,并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才可使用。 (11)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全部由使用

生产车辆管理制度

生产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生产车辆管理,确保公司各单位的生产用车,实现生产车辆管理的安全、高效、低耗、快捷,特制定公司生产车辆管理制度。 一、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车辆为:厂区内用于生产使用的铲车、自卸车、叉车、四不像、污泥车、接铁车。 二、车辆明细 目前厂区现有生产用车39辆,其中铲车11辆、自卸车7辆、四不像8辆、叉车4辆、接铁车6辆、污泥(水)车3辆。 三、车辆管理职责 1、车队为生产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驾驶,及生产常用车辆的安排工作; 2、调度中心负责临时用车的调度工作,应急状态下,有权调度生产常用车辆; 3、生产单位为车辆的使用单位,必须明确兼职人员负责内部常用车辆的调配工作,确保驻厂车辆的合理使用。 四、生产用车计划管理 生产用车计划提报:用车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分为长期用车计划、日常用车计划、临时用车计划、紧急用车计划,用车计划分为月、日、临时、紧急四种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出,分别报至车

队、调度中心。 五、计划用车内容 1、长期用车计划:指相对固定的生产车辆,长期使用。计划提报方式:采取按月提报,每月23日前上报至生产技术部。 2、日常用车计划:指根据公司各项生产任务、设备检修、重点工作所需生产车辆的情况,有计划的提报生产用车计划。计划提报方式:当日16:00前申报次日及以后用车计划。 3、临时用车计划:指无生产作业计划临时发生的生产用车计划提报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填写计划单上报。 4、紧急用车计划:各用车单位因生产任务急需,可采用电话提出需求,由调度中心组织安排车辆,24小时内补报用车计划。 5、调度中心针对各单位提报的用车计划,根据现有的车辆资源情况,按合理调配、节约高效的原则,统一安排车辆,长期、日常计划于当日下班前给予回复,临时、紧急用车计划于接到计划后10分钟内给予回复。 六、生产车辆日常管理 1、车队要强化外租车辆及内部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公司内部生产车辆做好日常的使用、维护、保养和大中修等工作,按专业的要求组织好备件、消耗品的管理,确保车况良好,满足用车单位需要; 2、各用车单位要严格按照调度中心批复的生产用车计划,

私营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私营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强化和规范管理,明确责任,方便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安全隐患,提高办事效率,根据目前车辆使用现状,特制定公司公用车辆管理规定(试行稿)。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车辆为公司使用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车辆档案管理 (一)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按车号登记备案。 (二)车辆的保险、验车、牌照等手续,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建立车辆档案,即一车一档案。 第四条公务车辆调配管理 (一)公司员工因公务用车时,需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向行政主管申请出车,并说明所去目的地。 (二)车辆调配主要业务范围 1、财务人员的银行现金支取业务。 2、接送公司宾客。 3、其他紧急和特殊情况的用车。 (三)正常车辆调配由行政人事部专管车辆调度。有下列情况者须经上级审批。 1、单独一人特殊情况去市内公务业务请车的,须行政人事部主管批准。 2、私人用车须经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手续和交清费用。

3、紧急突发事情时,为争取时间,可先派车事后向领导汇报。 第五条派车程序 (一)用车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行政部申请用车理由。 (二)驾驶员要认真填写派车单(见附表一)。 (三)员工特殊情况私人用原则上不予批准,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四)私人用车经领导批准后采取收费的方式从个人当月工资中扣除。用车标准按照0.7元/公里计算,于用车人当月工资中扣除此费用。 第六条车辆费用及报销程序 (一)公司公务车和部门专用车,每年每台车设定400元洗车费用。司机要根据天气和季节变化合理调整好洗车次数和频率。 (二)专用(固定)车辆的燃油费在大连市内办事(不包括北三市)车补为1000元/月,其他实报实销。 (三)公务车燃油费、过桥费等费用的报销程序由公务车司机保存整理,填写好出车费用理由和派车单一起逐级上报审批报销。 (四)专用(固定)车辆由本人驾驶在大连市内(不含北三市)因公办事用车,每月按确定标准发给车补,超出此地区范围行车工作的(高速公路起点到终点间的往返里程为增加车补的里程),按其车型百公里油耗标准及行车公里数折算后增加车补费用。例如:某车百公里油耗为10升,跨区域行车往返200公里路程应为20升油,每升油为6.76元,集团应给该车增加报销车补6.76元×20升=135.20元,其外出行车的过桥费和存车费据实报销,同时要填写好出车费用理由和派车单按流程报销。

私人车辆费用报销与补贴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私人车辆费用报销与补贴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私车公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凝聚力,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私车公用管理。 第三条?制定本补贴与报销制度的原则是:根据岗位用车频率来定补贴额度。为 二、在本集团担任特殊职务人员,经常外出办事。 三、确因公务需要外出,但所在单位又不能满足需要的。 ?以上人员中,不包括已实行销售费用包干的销售人员及片区负责人。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的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经集团总裁批准将其私人车辆用于公务活动,且私人汽车手续完备的,已缴纳车辆保险等相关税费的,安全性能良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的车辆。 第三章费用报销规定 第七条各部门私车用于公司业务前,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 注:1 第八条?对于有私车公用的部门或岗位,根据工作性质、外出办公事频繁程度,核定一定额度的补贴限额,且须经集团总裁批准的人员,每月按定额补贴县内加油费,与工资一起发放,若发生长途业务,可按上述第七条规定报销长途费用。

---本月 为了保证公司财务能够真实准确反映每月成本费用情况,保证当月费用全部能够记入当月帐务,当月发生的费用必须在当月报销完毕,不得拖延至下月。 第四章法律责任及其他 第十一条在公司出了此补贴制度后,在公司需要员工私人车辆配合工作时,员 工应该配合,否则停发当月补贴。

第十二条私车公用车辆必须向车辆所在地车管部门办理强制保险和任意保险,按规定交纳养路费等,办理一切规费所需支出由车主自负。 第十三条因私车公用而发生的交通责任事故,本集团及其所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交通事故相关的其它费用(如事故处理费、车辆维修费等),由车主自理。 第五章附则 注:如当天外出未返回公司的,第二天确认公里数时,县内的减去10公里,县城外居住的减去20-30公里,其他地区的减去50公里。 出发前未记录公里数的,按出发地与目的地的公里数进行核算。 私车公用登记表 车牌号:

车辆管理制度(审核稿)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规范车辆调度作业,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车辆费用,保障公司公务用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车辆的调度、使用、相关费用管理及维护保养等管理。 2.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司指定的车辆驾驶人员。 3. 浙江友强实业有限公司(包括方前工厂)因公务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部门。 第三条日常管理 1. 驾驶人员要经常保持车身清洁,车内整洁,车内不准吸烟。 2. 驾驶人员可利用平时在公司空闲时间维护保养车辆,确需节假日保养车辆时需提前一天向上级报告,经管理部批准后方可检修车辆。 3. 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等必须携带以备查验,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管理部保管,不得遗失。 4. 公司所属车辆应于车管所规定日期,前往指定车管所受检。驾驶人员有义务及时向管理部报告 ,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 者 ,其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

5. 管理部负责对驾驶人员进行考核,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或处罚。 6. 管理部每月对公司用车各项费用的统计并上报总经理室,以作审核。 第四条用车规定 1. 车辆规定主要使用人员。在每辆车辆上备有《行车记录》(见附件 1 )。 2. 未明确主要使用人员的车辆由管理部负责管理。因下列原因需用车时,可以申请派车: (1)公司重要客户需要接送的; (2)公司重要事务需要用车的; (3)经批准的其他特殊用车。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因公司业务需要用车者,可向管理部提出用车申请,由管理部填发《业务用车派车单》(见附件 2)派车。用车人凭《业务用车派车单》用车。未经派车,不得擅自用车。 2.其他人员(仅指指定用车人员,见附件 3)因公司事务需要使用车辆,应向车辆主要使用人员告知用车事由,经主要使用人员同意,可将车辆交予借用人员,用后应及时交还。 3. 车辆返回和出车前,驾驶人员应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胎压、油、水、电、运转、制动系统等),以确保车辆正 常运行;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1)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完善财务管理,规范费用报销流程,合理控制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费用报销的申报、审批以及财务账务处理。 三、借款 (一)因公借款,必须填制借款单,写明借款事由;借款单书写要规范,必须写明用途,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大小写金额要一致,不得涂改。 (二)填写借款单是要注明是现金借款还是支票借款,2000元以内的款项可以用现金支付,超过2000元的支出都要使用支票,借支票时必须提供收款人全称,没有收款人全称财务不予付款。 (三)经办人写完借款单后,先由该店店长或部门主管审核,审核完毕同意借款后,必须在借款单上签字,签字后交分管总监审核,总监审核完毕后交财务经理签字,出纳方可付款。 (四)借款数额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备款。 (五)严格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制度。 (六)员工借款必须在15天内归还,员工借款超过预计报销日期或跨月未报销的(除月末借款外),必须归还借款或出示已取得发票待报销;否则财务有权通知人事部从工资中扣除。 (七)员工长期请假、调动或离职时,如有欠款,必须还清借款。 (八)申请借款的员工,本着“公款公用”的原则,不准私借他人,公款私用。 四、报销 (一)员工报销时,必须取得真实合法、内容完整清晰的原始凭证; (二)员工报销时,将取得的原始凭证按规定分类好后,交给店长或部门主管审核,由店长或部门经理在企业动力系统中按费用类别或项目类别输入费用申请单,在规定时间交由出纳办理审核,经出纳审批后交给分管总监审核,总监审核完毕后,出纳核对付款。 输入费用申请单的原则:按系统规定的二级费用类别分别制成费用申请单,即一张费用申请单只能有一种费用类别,但经办人可以有多个。 (三)费用报销时先冲减报销人借款,借款如有余额,报销时交回财务,如超出借款部分报销时财务将差额补足; (四)差旅费借款必须在出差回来5个工作日内报销,报销期限按照返程票面时间计算,节假日顺延。 五、报销票据注意事项 (一)票据项目如抬头、公章、日期、内容、经办人等应齐全;并不得有涂改; (二)自制支付票据及附件应清晰准确,并不得涂改; (三)对于因污渍、残破而无法识别票面项目的一律不予报销; (四)无论金额大小,不准以任何理由以其他票据代替原始凭证入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业务部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公司统一负责管理。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综合部填写《派车单》申请调派,综合部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3.每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等。填写完整的《派车单》交由综合部备案。 第二条车辆使用 第三条 第四条 1.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5.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车辆保养 1.车辆应由公司指定地点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

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2.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14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违规与事故处理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1)无照驾驶。(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2.违反交通规则,第一次提示注意,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后个人负担罚款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宁夏喆睿工程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一、基本原则 1、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2、公司有关车辆的购置费、保险费、汽油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均由行政部向总经理办公室报批后统一办理。 3、驾驶公司车辆外出须经过部门经理同意后可以外出,否则将按违规处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严禁无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 5、公司车辆无总经理批准严禁外借车辆。

最新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完整版)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完整版) (说明: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自由编辑) 2020年11月11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费用报销流程,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费用报销分为交通费、出差差旅费、、培 训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福利费、其他费用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1、报销人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 ⑴、印章:国家或地方税务局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如少其中一个章,发票无效。 ⑵、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⑶、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2、发票的真假辨别:发票章的单位名称需要和网上注册的名称一致,可以登录发票上提 供的查询网址进行核实,避免假票。 3、发票抬头:购货方名称(需提供给开票者公司全称,不得是简称或有错 别字),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给开票者公司的完整开票信息。 4、发票版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的痕迹,包括(金额、购货方名称以及其 他项目),即使对方手工涂改后再加盖发票专用章也无效。

5、当报销人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注意查看专用发票抵扣联是否加盖了 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当场核对下发票章上的名称以及税号是否与专用发票 上的销货方信息一致,避免取得不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同时,注意专用发票 抵扣联不能折叠,不能有痕迹,避免以后在税务局认证时通不过,造成不必要 的损失。 6、当带回发票联以及专用发票联时,及时将专用发票联提供给财务,将发 票进行粘贴报销即可。 第二条: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1、报销单据填写应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 2、报销单与后面的原始凭证粘贴单须大小一致,各票据不得突出于报销单 和粘贴单之外(票据过大时应按报销单大小折叠好);3、各票据应均匀贴在粘贴单上,整份报销单各部分厚度应尽量保持一致; 4、报销单据金额、类型相同的(如车票等),应尽量粘贴在一块,并按金 额大小排列; 5、报销票据在粘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 6、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特殊备注用铅笔填写,便于审核后擦 掉; 7、报销单椐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报销单据不得涂改,票 据金额小于报销金额的不予报销。 第三条:费用报销流程 1、金额5000以上:经办人填写报销单(申请企业微信)→部门负责人审批→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审核付款→经办人领款。 2、金额5000以下:经办人填写报销单(申请企业微信)→部门负责人审批→财务负责人审核→部门副总经理审批→出纳审核付款→经办人领款。 若未按照流程签字报销,财务有权拒绝代签、审核、报销。

大型市政车辆管理制度(1)

大型市政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车辆购买及验收 第一条车辆的申购评估 车辆的申购需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比对各种型号车辆的性能从而进行不同型号车辆的选购。 车辆的申购除了新项目进场需要申购新车,还有项目因事故致使车辆报废。 第二条车辆的购买 车辆购买必须根据申请审批意见进行购置。在车辆购买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车辆所送目的地、随车资料、工具及所送配套易耗配件。财务在进行付款操作时必须以审批件作为附件。 第三条车辆的验收 车辆必须送到项目指定位置,验收时必须由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市政项目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共同在场进行车辆验收。车辆验收内容如下:随车资料是否齐全,随车工具是否齐全,发票完备,随车所送易耗品配件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是否有损坏,车辆电瓶是否为新电瓶且正常,车辆液压油是否正常,车辆润滑油是否正常,车辆油箱有无破损漏油,车辆厢体有无破损,车辆动力系统是否正常,车辆有无异响,车辆制动系统是否正常,轮胎是否有大的磨损。车辆技术方面主要由车队长把关。所有存于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方可共同在车辆验收单签字确认验收。如有不合格项,任何人不得私自在验收单上签字。 第四条车辆资料管理 车辆验收完成后,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将所有车辆相关资料收齐,完成如下工作: 1、对随车资料进行编号并贴上标签,写明车牌号,保管好备用钥匙等; 2、针对每台车进行车辆建册,并将建册资料完好放置; 3、编制《》 4、根据车辆资料类别,将资料分部门进行存放保管,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车辆资料分类存放记录表 第二章车辆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保险类别 车辆需购买的保险分为交强险与商业险两大类,交强险为保监会统一规定,而商业险具体分为:车辆损失险(标准与车辆价格保持一致,上下相差不大)、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全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资抢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机动车损失险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全车盗抢损失险不计免赔。另外还有车船税。由于环卫作业车辆要求行驶速度较慢,玻璃单独破碎险可以考虑不购买。 第二条购买车辆保险原则 车辆保险由公司指定保险公司进行购买,并由公司与保险公司确定险种、赔偿限额、费率、折扣、理赔方式、理赔过程各阶段所需时间等内容。 交强险按文件规定执行。商业险由综合部与保险公司进行确定购买。 第三条出险及理赔流程 出险后报保险公司指定的负责人电话或指定保险公司的统一保险电话,经过定损后与保险公司指定的负责人进行联系,按保险公司预先给于的优惠条件确定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费用报销流程,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集团内各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三条: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1、报销人须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效发票至少需要印有两个章:国家或地方税务局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如少其中一个章,发票无效。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原始凭证不得涂抹、刮擦,内容和项目必须齐全;报销时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者,除必须退回所报销金额外,还要处以所报销金额1-3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公司将给予包括开除在内的处分。 2、取得费用报销的发票时,应要求开票人在“客户”处填列“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且金额大小写须一致,开票日期、收费项目等项目须清楚,并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3、经办人员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取得合法凭证时,须经副总级以上领导同意,报销时凭副总级以上领导批示的情况说明,用同类发票抵冲;非正式发票或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一旦发现假票和不合规定的发票,公司可以拒绝报销,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第四条: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1、出差人在填报费用时须提供费用清单(按长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招待费或餐补费用、其他费用等项目分类汇总,并将相关标准在报销单空白处用铅笔注明);报销单据填写应力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 2、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所有签名必须中文、全名亲笔签名,同时请注明签字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代签的,必须签上代签人姓名后面加“代”,并且所有签名都要签上当天日期。如有涂改,则在涂改处签上本人姓名。 3、所有报销事宜都必须由当事人(或其委派的代理人)填写,并在“报销人”处签名;涉及多人同时出差、费用又同时报销的,所有报销人都必须在“报销人”处签名。报销人必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车辆使用管理 一、职责 1、管理中心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配送车辆由营销部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各部门综合办公外出需填制《车辆出车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配送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登记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3、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管理中心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4、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

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中心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5、驾驶人员下班车辆自行保管。务必保证车辆的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三、物流配送车辆使用管理 1、由公司营销部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西宁市路况、路名。 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6、送货车辆驾驶人员应填制《车辆派遣登记表》,与库房、工地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清点、交接工作。否则出现货物不符情况将根据《车辆派遣登记表》交接签字确认责任人并付全责。 7、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车辆用油管理 一、职责 1、公司管理中心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 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车辆分配及私车公用费用报销办法

车辆分配及私车公用费用报销办法 为加强单位车辆及私车公用管理,促进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订本办法。 一、车辆分配: 市场部:33U36、企划部:075KG、新项目部:19059/7877、人事部:967NE/33U38。 二、适用范围 公司根据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工作量以及私车公用频繁程度确定适用人员,特定人员适用本办法。 三、管理原则 单位车辆及私车公用管理本着“必需节俭效益优先分类指导”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四、私车公用申请报销政策分两种 第一种:临时用车 1、因公外出或出差在公司车辆无法调遣或其它异常情况下,用车人可以申请私车公用。 2、私车公用应填写《派车单》提前报准,列明去向、车牌号、随行人员及起止公里数等相关事宜。填写完整后报部门经理签字审核,人事部经理签字审批。 3、私车公用申请报批后,费用参照公里数进行核定(公里数根据出行前后的仪表盘照片核定,实际里程与最优路线误差不超过20%的,以实际里程为准,否则按最优路线里程发放),超过80公里的,机动车按1元/公里实行补贴,不超过80公里的按照0.8元/公里进行补贴。其中含停车费、过路过桥费。 4、员工在开私家车因公外出期间发生的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相关费用不列入报销范围。 5、临时用车费用补贴报销流程遵循“一事一报”的原则,由用车人填写《派车单》→报部门经理及人事部经理核准签字→用车人将《派车单》交人事部报备→人事部统一报财务并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二种:长期用车(近途) 1、有私家车并确因业务需要经常外出、发生私车公用情况的员工,需先在人事部进行车辆登记。未履行车辆登记手续的,将不按照此报销办法执行。 2、可按照此报销办法执行的员工,在车辆使用完毕后,需完整填写《行车记录单》,在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52385

进厂车辆管理制度 所有机动车辆、非机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和人员进入本公司,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并遵守以下规定,对于不配合管理的车辆和人员,本公司有权规范其行为,按本制度进行处理。 1、外来非运输货物车辆,禁止进入厂区停放。 2、车况须经交警部门审核符合运输要求,严禁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入 公司。 3、装卸货车辆必须先到门卫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出厂区。办理手续 期间只准司机和副驾驶进入,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4、所有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按公司相关工作人 员指挥线路行驶。 5、公司内交通限速为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角 处要慢速、谨慎,驾驶室按规定做人,严禁抢道、抢行。 6、车辆行驶中严禁急刹车、急转弯,前后车辆的车距应在5m以上。 7、车辆进入公司严禁鸣笛。 8、所有进入本公司的车辆必须按先后顺序依次进入指定区域进行装卸货 作业,不得插队作业。装卸过程中,司机不得干扰员工正常工作。9、所有等待装卸货车辆应按指定位置有序排队,不得堵在车间门口等交 通要道处影响我公司正常作业。 10、所有装货来公司的车辆,装货高度必须符合国家交通法规的规定。 11、所有拉运材料车辆,立柱必须坚固、可靠,无开裂情况出现,对于存 在存在安全隐患车辆,公司有权拒绝装卸。 12、所有外来车辆司机和人员进入公司车间必须带上安全帽,否责不得进 入公司车间。 13、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辆进入公司。 14、车间内严禁外来车辆司机和人员吸烟,请在本公司指定地点吸烟,烟 头不得随地乱扔,违反公司规定吸烟、喝酒的,处以100元罚款/项。 15、对于违反制度的车辆及人员,公司将根据违规情节对违规人员轻重处 以2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进入公司资格。 16、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照公司指定地点整齐停车,严谨堵占门口

车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车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业务人员出差报销审批手续,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本着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公司现对差旅费标准进行规范化、统一化管理,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河南亿立钢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营销人员。 二、报销范围 差旅费包括出差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补助、通讯费补贴、往返车费。出差期间发生的不属于差旅费的其他费用,应按相关审批程序与差旅费一并审核报销。 三、报销标准及报销规定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通讯费补贴和往返车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职位省会城市省直辖市县级市及以下营销经理、主管70、60 60、50 50、40 业务人员50 30 30 报销规定: ○1、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自行承担。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2)伙食补助费(金额单位:元。下同): 职位省会城市省直辖市县级市及以下

营销经理、主管40、40 30、30 30、30 业务人员30 20 20 报销规定 ○1、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2、宴请客户需由部门主管汇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3)通讯费补贴(金额单位:元。下同): 职位月补贴花费超出花费营销经理、主管100 自理 业务人员50 自理报销规定 ○1、电话卡有公司提供,每张电话卡每月花费公司按照标准交纳,超出话费自行承担。 ○2、离职后上交电话卡,电话卡欠费的直接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3、业务人员使用的电话卡不得出现停机现象,出现停机一次,本月不再补贴话费。 (4)往返车费: 职位乘坐标准报销标准营销经理、主管硬席车、长途汽车、公交车实报实销业务人员硬席车、长途汽车、公交车实报实销报销规定 1、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2、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公司内部的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的车辆管理制度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要求: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其他支出等事项统一由综合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总经理委托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综合部申请调派,综合部应事先得到总经理批准,综合部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4)、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5)、费用报销 a.公务车油料费由司机通过加油票及里程数登记实报实销。即每加一次油则在综合部登记一次里程数,综合部根据里程数及出车情况审核,审核无误后交分管领导及财务部报销。 (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附加服务事先应向总经理及时报告。

(7)、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综合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8)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 (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综合部、以及相关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13)、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2020年费用报销管理制度(最新版)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最新版) (说明: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自由编辑)

2021年1月1日发布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规范费用报销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日常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第三条日常报销的各项费用,公司的财务应严格执行报销审批规定,对不符合规定权限审批和手续不完备的费用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第二章费用报销范围 第四条日常经营活动费用报销明细项目 (一)办公费用包括:公用报刊杂志、公用业务书籍、通讯费、办公用品、清洁用品、茶叶等各项公用杂费。 (二)差旅费用包括:因公事出差,外出开会、学习、培训的交通费,住宿费,住勤补贴等。 (三)印刷费:印刷有关业务用票据、凭证、账册、报表、业务资料等用品费用。 (四)修理费: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即零星配套设施维修、房屋维修、设备维修(不包括小车维修)等。 (五)业务招待费:对外交际应酬活动的费用。

(六)会议费:召开各种会议所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租场费、交通费、会议费、服务费、资料费等。 (七)水电费:营业办公用水费、电费及水电增容费。 (八)低值易耗品:不属于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用具、家具用具等。 (九)审计费: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费用。 (十)研究开发费:信息科研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租金以及外聘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等。 (十一)租赁费:经批准租赁的营业办公用房、汽车、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租赁费用。 (十二)法律事务费:涉及本企业的诉讼、仲裁、公证和律师的顾问和代理等有关法律事务的费用。 (十三)咨询费:聘请社会中介机构鉴证、咨询、代理等各项费用。 (十四)福利费:用于改善员工生活福利设施、慰问病号、职工困难补助等, (十五)物业管理费:营业办公用房和小区公用房,委托社会物业公司或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中心进行物业管理的费用支出。 (十六)职工教育经费:员工参加培训、社会教育、学历教育、出国学习、聘请教师等经费开支。 (十七)安全防卫费:因安全保卫需要而购置的警棍、报警器、监控设备配件,安装营业办公网点窗户栏及防盗设施、消防灭火器、消防水龙管、库房加固、守库、保安等防抢、防盗、防火、防水设施以及其它安全

车辆驾驶员作业管理规章制度

驾驶员作业管理规章 第一章司机的职责及管理 一、司机职责 1、爱岗敬业,热爱公司,维护公司良好的形象; 2、认真钻研技术,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 3、遵守国家法律、条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5、精心爱护车辆,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各种设备齐全; 6、正确驾驶车辆,预防车辆事故。 二、司机交通行为规范 1、遵守行为美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坚持车辆“三检查制度”,安全设备保持齐全有效,车容保持整洁,不驾驶机件失灵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3、随身携带驾驶证,不准驾驶与准驾车种不符的车辆,严禁将车辆交给非司机驾驶; 4、驾驶车辆时要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5、停放车辆要遵守规定,严禁乱停乱放,拉好手制动,锁好车门,确保安全,注意保管货物,防丢失、破损; 6、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交通民警和公司领导。 三、司机工作规章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和按规定加班; 2、工作中必须随身携带通信工具,并保证每天开机; 3、修理车辆必须提前一天或头天晚上申报,任何司机不得在工作时间擅自拆卸车辆;(特殊情况例外) 4、工作期间严禁喝酒; 5、值班司机必须坚守岗位,一律在公司待命,不得擅自离岗; 6、严禁非司机开车,严禁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私自驾驶别人的车辆; 7、严禁私自乱拿他人随车工具。 第二章车辆使用规定 一、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1、司机上班时要认真保存好车钥匙,出车必须带好相关证件(驾驶证、行驶证)。 2、司机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不得无故关机,拒接电话; 3、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车辆管理规定,严禁非司机开车和疲劳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司的财产做交易。 4、爱护公司车辆,定期维护检查,预防事故发生; 5、发生交通事故时,应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准确位置,保护好现场,并急时上报上级领导和保险公司。

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

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便于管理及有效控制办公成本,提高日常办公效率。 二、适用范围 1、因工作需要外出的员工。 2、含有经营任务的公司中高层人员。 三、报销标准及要求 1、含有经营任务的中高层人员,根据签署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内经营目标,核定一定额度的报销限额,公司不再对其办公燃油费用予以报销。具体报销额度详见表1: 2、其他报销项目包括:停车费、过路过桥费。 3、属私车公用车辆,必须按时向车辆管理部门交纳相关费用,此费用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4、员工在开私有车辆因公外出期间发生的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相关费用不列入报销范围。 5、员工因非经营任务须至外地出差,使用私车的车不区分车的级别价位,统一按1.5元/公里补贴费用。

6、其他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车不鼓励乘坐出租车,但因特殊情况确要坐出租车的,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费用报销时需在费用报销单上注明起止地点,时间及因何外出等情况说明,实报实销。 三、报销流程及办法 1、含有经营任务的中高层员工按照上述核定金额,每月按照实际外出发生的费用予以报销,最高不能超过表1内月度核定金额的70%,超出部分自己垫支。 2、年度报销办法 次年1月份根据完成经营任务情况核销交通费 1)完成目标(合同额或利润额)80%以上的(含80%),可按表1金额全额报销; 2)完成目标(合同额或利润额)80%以下的,按照实际完成比例*1.2的系数后予以核销; 3)目标完成为零的,根据实际业务拓展情况,由总经理考核后,可按情况酌情考虑,报销金额根据表1内各岗位核定金额≤20%的比例予以报销。 4)如实际报销金额超出核定金额,超出部分公司有权从其绩效工资或其他津贴中扣回。 3、其他员工根据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由部门经理审核后予以实报实销。 四、其他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属综合部。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 第三条 集团综合部为集团及下属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 车辆的使用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需要因公用车的,必须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乘车人数、出车地点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送交集团综合部安排派车。 第五条 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报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补签《派车申请单》,交综合部存档。 第六条 综合部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 第七条 车辆驾驶人员按综合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八条 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人员负责。 第九条 分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次出车信息由驾驶人员填写,乘车人签字确认;综合部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里程表和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数扣驾驶员绩效考核分。 第十条 车辆使用人在办理公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中所规定的时间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致电综合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第十一条 车辆使用人不得向驾驶人员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各项费用报销制度

各项费用报销制度 一、公司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1、公司一切费用支出必须按先申请,后办理的原则进行,对未进行申请、审批的一切费用开支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2、公司所有费用支出报销原则上依据总经理批准的资金限额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报销人员所报销的费用支出必须真实.合规,严禁和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3、报销人员必须凭真实.合规.有效的原始凭证报销,所持票据必须是国家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票据并要填写完整.数字清楚,严禁和杜绝白条入帐和费用支出项目与所附票据不符以及其他违规行为。 4、报销人员所报销费用的票据必须按时间顺序分类整理、粘贴并按规定和要求填写费用报销凭证,待逐级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5、在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并签署自己的名字,“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允许涂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并要保证费用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无效。 二、费用报销流程 公司所有资金支出报销按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办理资金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资金申请单或物资验收单和出入库单→财务会计核实→财务主管复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到出纳处报销的程序办理。 三、日常费用的报销 公司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和车辆费用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一)差旅费报销规定 1、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单》,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并按审批程序和权限进行报批。 2、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单》交财务室,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归来五个工作日(以报销原始票据日期为准)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按审批程序和权限进行费用报销,结清借款。 4、出差人员借款原则上前款不清不再预借差旅费。差旅各项费用报销额度待商榷 (二)电话费报销规定 1、公司电话费由办公室指定专人按分公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通讯部门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示处理办理。 2、员工手机话费在一个年度内(上年12月至当年11月)按月度报销,在报销期内可随时报销,报销标准可“以丰补欠”,超过报销期限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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