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以南昌市禁摩令为例浅谈政策执行的影响因素

以南昌市禁摩令为例浅谈政策执行的影响因素

以南昌市禁摩令为例浅谈政策执行的影响因素
以南昌市禁摩令为例浅谈政策执行的影响因素

以南昌市禁摩令为例浅谈政策执行的影响因素

姓名:黄小龙班级:行管104 学号:7101010140 一项政策能否得到有效的执行,是决定该政策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之一。影响政策执行有效性的因素很多,我主要从四个方面分析:

(-)政策方案

在影响政策执行有效性的诸多因素中,首先一个因素就是政策方案本身。这是因为,如政策方案本身存在问题,必然给政策执行带来困难。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等都会对政策执行的有效性产生影响。

1.政策的合法性:

a 从政策制定主体南昌市政府来看,禁摩理由,大致有三个:首先是道路交通日趋饱和,道路建设远不能满足车辆增长的需求;其次是摩托车技术性能较差,车速快,容易发生车辆机件故障及交通事故,影响其他车辆的行使;第三是摩托车相对而言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也更大。表面上看似乎是出于广泛的公共利益。

b. 从政策的形式、制定和实施的过程看、“禁摩令”违反《宪法》第33条第2款确立的“平等权”原则;违反《立法法》中“不得与上位法相冲突”的原则规定;违反《行政许可法》中“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原则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只区分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的分类原则规定。

c. 政策并不与人们所遵从的传统习惯相一致。一般而论,一项政策在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如果与人们的传统文化和心理习惯有较高程度上的一致性,则执行难度要小一些,否则执行起来会比较困难,甚至根本无法执行。恐怕这应该是禁摩令似乎难以见效的根本原因吧!

2.政策的合理性

经过调查发现,许多中小城市,禁摩往往是跟风行为,不顾国情民情,一味提高所谓的“城市档次”。与社会价值相背,城市公共交通系统还没有发展到相应的程度,不顾政策受众的利益诉求,就单方面妄想积极响应号召,做好表面上的城市建设工作,合理性完全找不到依托。

3.政策的可执行性

政策的可执行性是建立在政策的合理性基础之上的,因为禁摩令本身就缺乏合理性,所以政策执行过程中执行成本不但大大提高,许多以前以“摩的”、“电的”为生的市民抱着侥幸心理与交警们展开了大规模跨区域的游击战,可执行性无从谈起。

(二)政策执行主体

作为政策执行的一部分,从执行机构到个体的执行人员,乃至整个政策执行体制,都有可能对政策执行的有效性产生影响。

l.执行机构

一个执行机构一旦建立,就会出现某种程度的“自组织”现象。也就是说,它就有了一定程度的“自我意识”,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甚至有自身的所谓“单位利益’。如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这种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不当,或者执行机构以自身利益为中心,就会影响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当然南昌市的禁摩令执行主体们也不例外,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2.执行人员

据大江论坛网民现身说法:“本人工作在红角洲某楼盘,我已经亲眼看到不止三次!我们的交警叔叔开着道路清障车来到小区保安亭门口,直接将停放在小区门口的摩托车拉走!在此我需特别强调,这些所谓的超标车均停放在小区门口的室外路面上,不是马路上!我实在想质疑交警叔叔的这种做法是不是违法?他们难道可以对不在马路上行使的车辆进行执法吗?就算可以,难道他们这种做法与强盗何异!甚至要胜过这些强盗,强盗是明抢,失主还知道是有人抢了他的东西。而我们的交警叔叔拉走这些车根本不和任何人打招呼,等那些失主找车时还以为是被偷走啦!”这种恶意使用自由裁量权、忽视事实确认权、藐视自由申辩权、并且未经允许就侵犯公民私有财产权的现象时有发生,执行人员的素质极度影响政策执行的效果。

3.政策执行体制

南昌市交警似乎很兴奋,终于手中的权力不仅仅是挥挥手指挥交通、开开罚单了,每天开着道路清障车满载而归。

(三)政策对象

政策最终要作用于一定的政策对象才能发挥其分配价值和调节人们行为的功能。也就是说,政策的目标能否实现,不是政策制定者一厢情愿的事情,也不是政策执行者所能完全左右的,最终取决于政策对象是否顺从政策。

事实上该项政策的出台,一直为广大南昌市民所诟病。广东省省人大代表孙玉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禁摩”发出了质问。她列出了反对“禁摩”的七大理由,其中包括没有法律依据、市民出行难、加剧“民工荒”等等。

摩托车基本上是中低收入者使用,在城市道路资源紧缺的情况下,公共政策严重倾向于汽车,这意味着首先牺牲的是中下层弱势的权益。到目前为止,所有的禁摩城市都不能给出禁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都规定了人民享有自主选择交通工具和交通方式的权利。大规模地禁止合法生产、合法销售和合法购买使用的摩托车,超越了这些城市行政管理的许可

权限。

禁摩以后,一部分市民出行受到严重影响,生活质量下降;而以摩托车为生的人群则生计无着。

(四)政究执行环境

a.自然环境:政府主要是从对大气污染,造成大面积的交通拥堵,影响城市形象的角度来看,也无可厚非。

b.社会环境:

一、靠摩的养家糊口的大多为岁数较大者,缺乏相应的专业性技能,转行比较难,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全家人的生存,不得不开始了“亡命游击”,以行动抗议政府的政策。或许这个“同样是机动车,同样承担国家税负,为什么汽车和摩托车就不能同时享有路权?”可以作为他们最好的自我权利维护的秘密武器。

二、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尚待完善,且不论公交车的下班时间与大多数市民相冲突,很多区域根本没有覆盖公交车系统,给市民出行带来极大不便,一下子就来了禁摩令,真有点难以接受。

三、城市发展的水平远远没有到达禁摩的程度,对于这种交通工具存在普遍的依赖性。

最后,关于禁摩令我的几点建议:

1.政策制定时充分考虑政策对象的情况,召开真正意义上的听证会,让各方利益充分博弈,最终达成共识,共识是一切公共政策落实到执行过程中最根本的因素。

2.执行政策过程中,加强执行主体的服务意识,禁摩是为了提升城市形象不错,但是前提是市民的配合同意的基础,不要忘了你的公权力是来源于人民,自由裁量权不仅要合乎法理,更要合乎情理。切实提升执行主体的素质。

3.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的建设,在禁摩令出台前,想想是否原本的公共交通

能够充分满足市民的出行,为什么屡禁不止,没有市场这些人会以身犯险吗?

4.注意开摩的的与拥有私家车者一样,“同样是机动车,同样承担国家税负,为什么汽车和摩托车就不能同时享有路权?”

5.如要彻底贯彻禁摩令,先解决好,市民的出行问题,和原先以摩的为生的人员的安置工作。

影响公共政策的主要因素

影响公共政策的主要因素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可以把公共政策看成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影响政策的除决策制度、决策方法外,还有其直接的工作环境,以及更广阔的如社会、经济、文化、法律等一般环境。 一、政治制度与决策制度 政治制度一般指统治阶级用以统治国家的方式和方法,如政体制度、国家结构形式、政党制度、选举制度、官吏制度、决策体制与程序等。而决策制度是指党和国家制定政策法令所采用的方式方法,涉及到最高决策权是什么,最高决策者是谁、决策需经过什么样的合法程度、需要遵循什么原则等。它们都对政策具有重要影响。从本质上说,不同的政治制度以及相应的决策制度对政策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决定谁是最高决策者、什么是最高决策权体现出来的。并且,由于决策制度还涉及到决策程序和原则的问题,而决策程序和原则又决定了所采用的决策形式和决策方法,因而政治和决策制度还会通过这一系列的传递作用影响到所制定政策的质量,即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行性。 二、直接决策者 直接决策者是指依据法律或传统在决策机关中占有决策职位因而直接参与决策的人,一般包括执政党组织、各级政府中有关的立法、行政、司法人员等。正是由于直接决策者直接参与政策的制定,因而他们对政策具有最为重要和明显的影响。作为个人,不同的决策者其眼界、主张,以及他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必然会对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产生很大影响。 三、人民大众 从根本上说,人民大众是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基础。在现代民主国家它表现得更为明显。首先,人民可以通过选择直接决策者而间接地影响政策。其次,人民大众可以通过对政策的接受与否来影响政策。第三,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向政府反映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从而影响政策。第四,人民可以通过自己的代表间接参与政策的制定。第五,人民大众有权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总之,人民大众作为间接决策者,在政策过程的各个阶段都对政策发生着重大影响。 四、利益集团与政党 政党作为一种层次更高、组织更严密更正规、肩负的责任更大也更有影响力的政治组织,是最重要、对政策的影响最大的代表一定社会阶级、阶层、集团根本利益的团体。 利益集团对政策的影响方式,首要的是通过代表本集团利益的直接参与决策的人员提供政策备选方案、支持或反对某个政策方案等途径直接影响政策;其次是影响公众舆论,利用大众传媒宣传鼓动民众支持自己的主张;第三,在资本主义国家里,还通过形成"压力集团",通过游说等方式说服直接决策者或对他们施加压力,以影响公共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由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因而不存在资本主义国家那种相互争权夺利的利益集团。但现阶段我国也存在着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也还有在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因而不同群体之间利益的差异也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客观上也存在不同?quot;利益集团"。他们也要通过各种方式表达和争取自己的利益,同样也会对公共政策产生重大影响。我国的民主党派对共产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也具有重大影响 。 五、大众传播媒介(社会舆论) 社会舆论可以促使大众所关心的重大问题及时进入政策议程,它表达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呼声和要求,对政策制定起到一种中介推动作用,因而对政策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但社会舆论要通过大众传播媒介的广泛传播才能形成。这些信息载体,潜在的却是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影响着人们对外部世界的认知,因而也影响着人们的判断与选择,影响着社会舆论乃至整个社会的行动。 大众传播媒介对公共政策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对直接决策者和间接决策者的影响来实现的。 六、经济制度 经济制度是整个社会制度的基础,它规定着社会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规定着社会的生产、分配、交换以及消费的形式,规定着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经济制度通过作用于政治制度和决策制度对政策发

全国禁摩城市一览表

全国禁摩城市一览表直辖市:上海北京天津 广东:广州中山韶关珠海东莞汕头深圳 辽宁: 沈阳丹东大连铁岭本溪鞍山 江苏: 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盐城淮安徐州泰州常熟张家港江阴连云港昆山 福建:福州泉州漳州龙岩厦门 浙江:杭州温州宁波嘉兴绍兴义乌 山东:烟台青岛济南 河北: 石家庄唐山张家口秦皇岛 河南: 洛阳郑州新乡南阳林州焦作安阳 黑龙江: 哈尔滨 贵州:贵阳安顺铜仁都均遵义 安徽:合肥芜湖 江西:南昌九江 湖南:长沙湘潭岳阳张家界衡阳 四川:成都绵阳德阳宜宾 云南:昆明玉溪曲靖 海南: 海口 广西:南宁 湖北:武汉襄樊宜昌钟祥 陕西:西安 山西:太原大同阳泉长治临汾 内蒙古:包头伊盟东胜呼与浩 吉林:长春 宁夏:银川 甘肃:兰州 新疆:乌鲁木齐 全国禁、限摩托车上牌城市表 省/市城市禁、限时间说明 北京16年前全面禁止上牌 天津1994年7月全面禁止上牌 上海限牌——不定期限量拍卖摩托车牌照 昆明1984年全面禁止上牌 玉溪1999年11月限牌,上牌另收购置税15% 曲靖1999年11月限牌,上牌另收购置税16% 海口1998年10月限牌 重庆地产的嘉陵、建设、望江可上牌 成都不禁,但不允许进入市区,每年拍卖500个入城证 宜宾1999年11月全面禁止上牌 绵阳1999年9月全面禁止上牌 德阳1999年12月全面禁止上牌 福州1999年7月全面禁止上牌 厦门1999年3月禁止上路 广西南宁1999年1月限牌

浙江杭州1997年初每年拍卖50个牌照 温州1997年上半年限牌 宁波1999年上半年市区内禁牌 广州1998年5月全面禁止上牌 中山1999年11月包括郊县全面禁止上牌 珠海1996年下半年全面禁止上牌 深圳十几年前全面禁止上牌,但有两个郊区除外 沈阳全面禁止上牌 丹东全面禁止上牌 大连全面禁止上牌 鞍山只限制助力车上牌 岳阳1999年11月全面禁止上牌 张家界1999年11月全面禁止上牌 衡阳1999年9月暂停整顿 武汉1999年7月只限制两冲程车上牌 襄樊1999年7月只限制两冲程车上牌 宜昌1999年10月限牌,费用高,摩托车不准带人 钟祥1999年10月限牌,收取30%的城市增容费 南京1997年底只有玉河50系列可上牌(6000元) 常州限制部分车上牌 扬州1998年下半年限牌,费用100~400元 徐州1999年7月全面禁止上牌 南通1994年10月全面禁止上牌 无锡1999年7月一市三县(区)全面禁止上牌 苏州1998年底一市三县(区)全面禁止上牌 石家庄1999年5月全面禁止上牌 唐山1996年3月全面禁止上牌 张家口1996年5月助力车禁止上牌 秦皇岛1999年10月全面禁止上牌 秦皇岛1999年10月全面禁止上牌 洛阳1998年四冲程车可上牌,但费用高,(大阳除外) 郑州1997年上半年全面禁止上牌 新乡1999年5月全面禁止上牌 南阳1999年8月全面禁止上牌 林州1999年6月全面禁止上牌 焦作1999年6月全面禁止上牌 安阳1999年9月全面禁止上牌 烟台1999年4月一市五区禁止上牌 哈尔滨限牌 这就是360百科对禁摩的词解: 中文名称:禁摩令、城市、170个、时间、9月10日 范围:摩托车、国家、中国、类型、歧视性措施 “歧视性措施”---为此诸多人士前赴后继,奔走呼吁,虽然没能完全改变禁摩现状,但就是至少我们也迎来了中山车友状告交警胜诉,深圳车主状告车管部门取得上牌权利的各种利好消息。

影响公共政策有效执行的主要因素

第五节影响公共政策有效执行的主要因素 一、政策问题、政策质量与政策执行 一项公共政策能否得到有效执行,除本章已经述及的那些因素之外,还取决于如下因素: ①政策问题的性质;②政策的质量;③执行机关的效能;④政策对象的情况;⑤政策执行的外部环境,等等。这里着重分析一下前面两个因素对政策有效执行的影响。 公共政策执行的成功与否,与政策要解决的社会问题本身密不可分,这是由社会问题本身的基本特性决定的。政策问题的性质影响有效执行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①问题本身所涉及的范围。从现实情况来看,有的政策问题性质比较单一,所涉及的范围较小,那么针对此类问题所制定的政策,执行起来就比较容易,反之难度就会增加;②问题本身的复杂程度。一般而论,政策问题的复杂程度取决于问题的成因、问题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与其他社会问题的关联性这三个方面。由于政策问题本身的纷繁复杂,即使拿出了较好的政策方案,在执行之中仍然会遇到相当大的阻力和困难。③随着问题的产生需要调节的行为量的大小。不同的社会问题涉及的人口会有相当大的差别。随着人员的增多,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的难度也就加大,所需政府调节的行为量显然也会增大,这就增加了政策执行的难度,必将消耗更多的政策资源。 政策本身的质量优劣是影响政策有效执行的又一个重要因素。可以说,质量好的政策是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政策质量的高低主要由以下三个要素来衡量: (1)政策的可行性程度。政策的可行性,是指既定的政策具备了执行所需要的客观条件,经过政策执行者的主观努力,可以实现客观与主观的统一,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的效力,圆满地实现政策目标。因此,政策目标的明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政策执行的效果。

员工住房补贴管理办法

管控文件之 员工住房补贴管理办法 实施日期:2015.03.02 审批: 一、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特殊福利体系,减轻经济负担,加强团队凝聚力,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1、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2、家住(户口)在天津市(市内六区)区外;3、未婚,名下无任何房产;三、内容 1. 补贴的种类划分与金额: 2.提供补贴期限:五年⑴补贴期满后无论是否符合第二条的第 2项及第3项人员,公 司不再提供以上补贴; ⑵ 享有补贴期间发现存在不满足第二条的第 2项及第3项人 员,公司将按相关依据(如:结婚登记证、房产证或房产贷款合同等)登记时间,终止提供以上补贴;四、补贴形式 补贴形式:住房补贴与水电气补贴以现金的形式在申请人符合条件期间每月进行发放。 住房补贴 房屋补贴水电气补贴150元/月 50元/月

管控文件之 审批: 员工住房补贴管理办法实施日期:2015.03.02 五、惩罚 对以上规定若有关人员未按相关规定条件申请,或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化而导致划为补贴范围以外的人员,公司给予100-500元罚款,时间长者按上限处罚。 六、办理流程 本人申请(《员工住房补贴申请表》见附录一)→本部门领导审 核→总监批准→经办人办理 七、实施日期 1、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 法规条例执行。 2、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补充。 3、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日

管控文件之 审批:员工住房补贴管理办法实施日期:2015.03.02 附录一: 员工住房补贴申请表 姓名部门入职时间 户口□本市______县□外地岗位 婚姻状况□已婚□未婚是否转正 现居住地址 住房补贴标准 行政部审核 财务审核 总监审核 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一、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大科目。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行政法案例分析】禁摩令的合法性分析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摩托车分会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国大大小小的禁摩城市约有200个。“禁摩”一般是指通过停止对摩托车上牌照、禁止摩托车上路等手段,禁止民众骑摩托车出行。请借助网络大致了解一下中国各地的“禁摩令”,并分析一般意义上的“禁摩令”(也可以具体到某个特定城市的禁摩令内容)是否合法、合宪。 全国各大中型城市都对“摩托车”这种出行方式施以禁令,具有 代表性的如广州、深圳、西安等。广州市政府于2004年颁布了《关 于限制摩托车在市区部分区域路段行驶的通告》,(穗府[2004]11号)该通告第三条规定, 从2007年1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在某些区域行驶。深圳市于2003年,随后又扩大了交通工具禁止上 路的范围,不仅是摩托车。就连电动车、自行车也被算作在内。西安市于2009年发布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 理的通告》,给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划定禁行范围。“禁摩”城市出台的法律文件中所列举的“禁摩”理由大体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类:第一,缓解交通压力,保障出行秩序;第二,维护社会治安,减 少交通事故;第三,减轻环境污染,美化城市面貌等等。“禁摩令”

的法律依据一般都集中在以下两点: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前者作为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法律依据,后者作为禁止摩托车登记上牌的法律依据。 但是,通过考察我国法律的具体内容发现,上述“禁摩令”所援引的法律依据可能并不充分。首先,交通管制不应只针对摩托车,而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都属于此范畴,如果只将摩托车禁止,则是对该规则的曲解,难道其他机动车如汽车就不影响道路和交通流量?其次,局部的交通管制不应变相为全面的禁止通行。城市道路交通属于必要性公共资源,是每个主体出行自由的必备要件,即使是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对某一特定的车种作出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等措施,也只能是一种分时段、局部性的交通管制措施,而不能转变为全天候、全局性的禁止令。再次,“公共利益”不应随意被“禁摩令”援引。因为行政许可涉及到公众的“信赖利益”,而行政法的一个重要原则为“信赖保护原则”,如果行政部门随意援引公众利益撤销行政许可并且不加以合理补偿,势必会侵害公众的合法权利。因此,这两条法律的援引看似具有合理性,实则是对于法律的错误理解与援引。另外,从宪法和基本法律的层面上看,出行自由是公民一项与生俱来的自由,

住房补贴管理办法

住房补贴管理办法(定稿) 第一条公司为改善员工及配偶的住房条件,减轻员工租房负担,提高公司福利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部门主管级以上正式员工,可经审批核准后给予租房补贴。 第三条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书面申请住房补贴: (一)非长沙市户籍且没有在当地购买住房的。 (二)不论户籍地,在长沙购房需每月偿还银行按揭贷款的。 第四条长沙市户籍,无需租房或偿还银行贷款的根据其职级所对应的补贴标准,按对应标准的50%进行补贴。 第五条租房补贴按以下标准执行: 注:1、夫妻双方均在公司者,按高级别享受一方补贴。 2、其他因住房而产生的费用如(水费、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等公司不再给予额外补助,均由住房者自行承担。 3、公司对员工在所住房屋中的出现的打架、煤气、水、电泄露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及上下班途中出现的任何与公司、工作不相干的意外伤害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公司引进的特殊人才,其住房补贴标准由总经理或以上成员审议另行决定。 第七条申请住房补贴的程序为:

(一) 员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补贴申请表》,提供租房或房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 件,流程为:个人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人力资源部核实--总经理批准—结算中心发放。(二)财务部凭审核结果随工资按月发放; (三)住房补贴每半年复核一次。 第八条本办法自2012年12月05日起起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和结算中心共同负责解释和修订。 文件名:住房补贴管理办法附件名:—— 文件总页数(含附件):2页最后更新日期:2012年12月05日 起草人:邓玮玮参与讨论人:董事会成员 审批人:陈社行审批实施日期:2012年12月05日

刘铁山诉岳麓区交警大队行政处罚案

刘铁山诉岳麓区交警大队行政处罚案 一、案情简介: 2003年,长沙市政府先后两次颁发了《关于加强摩托车行驶管理的通告》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行驶管理的通告》,规定在市内的若干道路上“不允许摩托车行驶”(市民称这两份政府文件为“禁摩令”)。 2004年7月12日,长沙市民刘铁山驾驶一辆有合法牌照的摩托车,经长沙市湘江一桥时,被一名交警以违法闯禁区为由,对其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罚款200元。刘铁山提出异议,未被接受。此后,刘铁山向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行政复议,并对长沙市“禁摩令”的合法性提出审查申请。 2004年7月29日,在接到“维持对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后,刘铁山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受理此案。 2004年10月2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并于12月14日作出了一审宣判,认定岳麓区交警大队对刘铁山驾驶摩托车进入禁区执行的处罚程序合法,结果并无不当。 原告刘铁山一审败诉后,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5年2月1日二审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3月29日,刘铁山收到二审维持原判的判决。 二、提出问题: 本案中交警对刘铁山的处罚是否合法?长沙市政府颁布的“禁摩令”是否符合依法行政原则的要求? 三、分析: 本案的焦点在于如何看待“禁摩令”的合法性。这一争议焦点所涉及的法理问题是行政行为应具备什么样的标准才符合依法行政的原则,依法行政所依之“法”需具备什么标准。 在现代民主法治国家权力分立体制之下,为达保障人权与增进公共福祉之目的,要求一切国家行为均应具备合法性,此种合法性原则就行政领域而言,即所谓“依法行政原则”。其基本含义是行政活动必须要接受议会法律的规制,并置于法院的司法控制之下;行政活动违法的,必须追究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依法行政原则的内容概括为法律创制、法律优越和法律保留三项要求。法律创制,指法律对行政权的运作产生绝对有效的拘束力,行政权不可逾越法律而行为;法律优越,指法律位阶高于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一切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法律保留,指宪法关于人民基本权利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律授权,否则,其合法性将受到质疑。 根据依法行政原则内容的要求,基于宪法所规定的“主权在民”的民主原则,

新引进博士住房补贴领取办法

新引进博士住房补贴领取办 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新引进博士住房补贴领取办法 一、领取条件: 1、签订入校协议,办理完毕入校手续; 2、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 3、人事档案已经调入学校。 二、领取时间:每周三上午。 三、领取地点:勤政楼人事处308房间。 四、联系方式:3326203。 五、住房补贴适用税率: 经咨询财务处,博士兑现待遇适用税率: 所交税额计算办法:领取金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领取16万元,应交税:16万*25%-1005=38995元。 六、领取方式及应具备的条件:

领取方式3分两个年度领取,如第一年108000;第二年52000。 领取方式4分三个年度领取,如第一年54000,第二年54000,第三年52000。 采取第一种领取方式时,在第一次领取时需提供博士学位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入校协议、工作证原件;以后每年领取时只需提供工作证即可。 采取其它领取方式时,需要按如下要求领取: 1、在校外(新乡市区范围内)购买住房。 2、领取住房补贴时,请领取人和担保人一同到人事处师资科办理相关手续。 3、领取人需提供以下证件:①身份证;②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③购房(认购)协议或房产证;④工作证;⑤入校协议。 前三个证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后两个只需提供原件。 4、担保人需提供: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工作证原件。 担保人必须是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工,且以下三类人不能作为担保人:①人事处人员;②领取人亲属;③本年度引进或培养回校的教职工。 担保人如退休或因各种原因离校,领取人应更换担保人。 5、购房协议或合同上一般应是领取人本人姓名,如是领取人配偶姓名,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

全国禁摩城市一览表

全国禁摩城市一览表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全国禁摩城市一览表直辖市:上海北京天津 广东:广州中山韶关珠海东莞汕头深圳 辽宁:沈阳丹东大连铁岭本溪鞍山 江苏: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盐城淮安徐州泰州常熟张家港江阴 连云港昆山 福建:福州泉州漳州龙岩厦门 浙江:杭州温州宁波嘉兴绍兴义乌 山东:烟台青岛济南 河北:石家庄唐山张家口秦皇岛 河南:洛阳郑州新乡南阳林州焦作安阳 黑龙江:哈尔滨 贵州:贵阳安顺铜仁都均遵义 安徽:合肥芜湖 江西:南昌九江 湖南:长沙湘潭岳阳张家界衡阳 四川:成都绵阳德阳宜宾

云南:昆明玉溪曲靖 海南:海口 广西:南宁 湖北:武汉襄樊宜昌钟祥 陕西:西安 山西:太原大同阳泉长治临汾 内蒙古:包头伊盟东胜呼和浩 吉林:长春 宁夏:银川 甘肃:兰州 新疆:乌鲁木齐 全国禁、限摩托车上牌城市表 省/市城市禁、限时间说明 北京 16年前全面禁止上牌 天津 1994年7月全面禁止上牌 上海限牌——不定期限量拍卖摩托车牌照 昆明 1984年全面禁止上牌 玉溪 1999年11月限牌,上牌另收购置税15% 曲靖 1999年11月限牌,上牌另收购置税16% 海口 1998年10月限牌 重庆地产的嘉陵、建设、望江可上牌 成都不禁,但不允许进入市区,每年拍卖500个入城证宜宾 1999年11月全面禁止上牌 绵阳 1999年9月全面禁止上牌 德阳 1999年12月全面禁止上牌 福州 1999年7月全面禁止上牌

厦门 1999年3月禁止上路 广西南宁 1999年1月限牌 浙江杭州 1997年初每年拍卖50个牌照 温州 1997年上半年限牌 宁波 1999年上半年市区内禁牌 广州 1998年5月全面禁止上牌 中山 1999年11月包括郊县全面禁止上牌 珠海 1996年下半年全面禁止上牌 深圳十几年前全面禁止上牌,但有两个郊区除外 沈阳全面禁止上牌 丹东全面禁止上牌 大连全面禁止上牌 鞍山只限制助力车上牌 岳阳 1999年11月全面禁止上牌 张家界 1999年11月全面禁止上牌 衡阳 1999年9月暂停整顿 武汉 1999年7月只限制两冲程车上牌 襄樊 1999年7月只限制两冲程车上牌 宜昌 1999年10月限牌,费用高,摩托车不准带人 钟祥 1999年10月限牌,收取30%的城市增容费 南京 1997年底只有玉河50系列可上牌(6000元) 常州限制部分车上牌 扬州 1998年下半年限牌,费用100~400元 徐州 1999年7月全面禁止上牌 南通 1994年10月全面禁止上牌 无锡 1999年7月一市三县(区)全面禁止上牌 苏州 1998年底一市三县(区)全面禁止上牌 石家庄 1999年5月全面禁止上牌 唐山 1996年3月全面禁止上牌 张家口 1996年5月助力车禁止上牌 秦皇岛 1999年10月全面禁止上牌 秦皇岛 1999年10月全面禁止上牌 洛阳 1998年四冲程车可上牌,但费用高,(大阳除外)郑州 1997年上半年全面禁止上牌 新乡 1999年5月全面禁止上牌 南阳 1999年8月全面禁止上牌 林州 1999年6月全面禁止上牌 焦作 1999年6月全面禁止上牌 安阳 1999年9月全面禁止上牌 烟台 1999年4月一市五区禁止上牌 哈尔滨限牌 这是360百科对禁摩的词解: 中文名称:禁摩令、城市、170个、时间、9月10日 范围:摩托车、国家、中国、类型、歧视性措施

某公司住房补贴管理办法

住房补贴管理办法 根据我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方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特殊福利体系,更好的激励员工,改善员工的居住环境,减轻经济负担,加强团队凝聚力,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设立住房补贴,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住房补贴的种类与划分: 住房补贴分为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 1、购房补贴是指对于符合公司规定条件,且已经购房尚处于还贷期间或一次性购房的实际情况的员工,公司在其符合规定条件期间按月发放购房补贴。 2、租房补贴是指对于符合公司规定条件,且在公司以外租房居住的员工,公司在其符合规定条件期间按月发放租房补贴。 二、须符合的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购房补贴须符合的条件及标准: 1、购房补贴须符合的条件: (1)达到公司规定的在XX公司的工作年限; (2)达到公司规定的职务级别; (3)享受补贴期间必须为公司合同制员工(或者属于公司特别聘任的专业人才); (4)存在已经购房尚处于还贷期间或一次性购房的实际情况。 2、购房补贴标准:

购房补贴续签劳动职务级别工作年限 补贴金额补贴年限 合同年限总监以上(含副总)5年1000元/月10年10年经理(包括副经理)8年800元/月8年6年主管(含生产车间主任、班长)8年600元/月6年5年(二)租房补贴须符合的条件及标准: 1、租房补贴须符合的条件: (1)达到公司规定的在XX公司的工作年限; (2)主要工作地在公司内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车间班组长; (3)享受补贴期间必须为公司合同制员工(或者属于公司特别聘任的专业 人才); (4)补贴期间存在公司以外租房居住的实际情况。 2、租房补贴标准: 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租房补贴补贴金额经理以上(含副经理)2年400元/月主管(含生产车间主任、班长)2年300元/月普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2年200元/月 三、补贴形式及申请、发放流程: 1、补贴形式:购房补贴与租房补贴以现金的形式在申请人符合条件期间每 月进行发放。 2、申请、发放流程: (1)购房补贴申请时,需提交购房的相关证明材料,证实申请人已购房;

全国首例市民质疑禁摩令案一审宣判原告败诉

昨日(14日),备受公众关注的全国首例市民质疑“禁摩令”案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原告刘铁山败诉。 起因:骑摩托“闯禁”被罚200元 去年,长沙市政府先后两次颁发了《关于加强摩托车行驶管理的通告》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行驶管理的通告》,做出了在市内若干道路上“不允许摩托车行驶”的规定(俗称“禁摩令”)。 今年7月12日,岳阳市政协委员刘铁山在长沙河西办完事回家,途经湘江一桥时,被岳麓区交警大队的执勤交警罚款200元,理由是刘骑摩托车闯了“禁区”。刘提出异议,未被接受。此后,刘铁山向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行政复议,并对长沙市“禁摩令”的合法性提出审查申请。7月29日,在接到“维持对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后,刘决定诉诸法律,法院受理了此案。 被告:处罚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 10月20日上午,岳麓区法院就刘铁山诉岳麓区交警大队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庭审中,执勤交警对刘铁山的处罚依据是不是“禁摩令”,成了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 出庭应诉的岳麓区交警大队委托代理人认为,该大队对刘铁山进行罚款的执法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第38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而这一条中的“交通信号”就包括了交警设立的摩托车禁行标志。并且该法第39条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原告:处罚依据是市政府“禁摩令” 刘铁山则表示,岳麓区交警大队所引据的“第38条”没有赋予被告“设禁区罚款”的权利,相反是赋予车辆、行人法定有序通行权。“而‘禁摩令’却单单不允许摩托车过桥,属歧视摩托车行驶人,是对其上路行驶的平等权的侵犯。”因此,他认为,该大队对其进行罚款的执法依据是长沙市政府的“禁摩令”,而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 在庭审中,刘铁山还对“禁摩令”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他认为,“禁摩令”以设禁区的方式,擅自改变了原告已经通过上牌获得的允许在城区道路上行驶的行政许可,使摩托车驾驶人的行政许可被部分“勾销”,却没有相应补偿。但他的意见没有被法庭采纳。 一审败诉,原告表示要上诉 昨日,岳麓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岳麓区交警大队对刘铁山驾驶摩托车进入禁区执行的处罚程序合法,结果并无不当。刘铁山当场表示不服,声称将很快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南宁市住房补贴办法

【实施日期】2004/01/01 【颁布单位】南府发〔2003〕139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住房补贴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南宁市住房补贴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南宁市住房补贴办法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区住房补贴方案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桂政发[2001]94号)和《关于南宁市住房补贴系数的批复》(桂房改字[2003]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住房补贴发放对象及条件 (一)未以成本价购买单位公有住房和政府直管公房的职工。 (二)虽已按成本价购买了公有住房,但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 (三)按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 (四)居住私房(自建、受赠予、继承的住房)或在市场上承租住房以及个人出资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 (五)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的再婚职工。 (六)现承租单位和政府直管公有住房的职工,在租金标准未达到成本租金水平之前,承租期间不享受住房补贴,若职工退出承租的公有住房时,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核定住房补贴。 (七)虽按建房实际费用(含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全额集资建房但未达到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可领取差额面积部分的住房补贴。 (八)夫妇双方婚前已分别购买公有住房,有一方或双方未达到规定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按各自婚前所购住房面积核定差额住房补贴。 (九)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家庭户职工,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各自现任职务(或职称)所对应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核定;双方均不达标的,可按各自的差额面积领取住房补贴;一方已达标的,只发不达标一方的住房补贴。 (十)凡199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去世的职工均不享受住房补贴;1998年12月31日后去世的职工符合住房补贴条件的,可享受住房补贴。 二、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一)科级以下(含科级)职工70平方米;处级干部90平方米;厅级干部120平方米。 (二)具有中级以下(含中级)职称的知识分子70平方米;具有副高、一档高级

法学专家解读:“禁摩令”被废除的法律依据!

法学专家解读:“禁摩令”被废除的法律依据! “禁摩令”,依了哪条法令?既然叫“禁摩令”,那它究竟依了哪条法令?围绕这个话题,法学专家表示:“禁摩令”不但没有合法依据,反而违法!!!!终于找到了解救“爱骑”的法律依据,让我们一起转发,让更多的人加入到反禁摩队伍,把“爱”传递下去,一起实现自由骑行的梦想!!法学专家解读:“禁摩令”被废除的法律依据!一、按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摩托车是有权挂牌照上路行驶的,而不给摩托车上牌照则明显违反了该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只要车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准予登记的各项条件,有关部门就应依法为之办理登记手续。法律为最高准则,权威性是最高的,地方性法规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相违背,否则无效。二、从我国颁布的所有政策法规看,也从未有禁、限摩的任何规定。城市“禁摩”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严重侵害了中国摩托车产业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行政许可法》给政府提出的最严峻挑战,就是它必须彻底放弃一禁了之的做法。禁摩仅仅是《行政许可法》给地方政府带来的无数麻烦的冰山一角。目前并没有一个严格的验收程序,用更加公平公正、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去分配城市资源,协调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冲突,保障每一个公民在国家法

律框架下的生活生存空间。三、我国《宪法》要增添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内容,而“禁摩”这样的做法,似有变相剥夺公民私有财产的嫌疑。文明理性有它固有的精神品质。行政行为应该如何管理,应该如何受到法律监督?假如每一个人都失去了个体的尊严和选择,那么任何一种制度都可能成为群体性暴虐的借口。然而,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尽管正当性遭遇质疑,禁摩还远远没有成为过去式。四、“禁摩令”专门针对着特定的公民使用群体,是具有对公民划分等级之实质的差别性行政法规,从根本上违背了普遍性、公平性、公正性这一基本法治精神。用圣奥古斯丁的话来说,“就等于无法无天”。按官场的潜规则而不是有关法规行事,其力量是巨大的,远远重于法律,没有想到广大民众利益,以及他们应享有的“知情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忽视人们的客观需求,不能仅仅靠行政权威,用强制命令来规定人们只能这样不能那样。“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示时刻提醒公仆们:在制度设计时,应体恤人性,顾虑现实,恪守客观。四、现代社会有许多相互冲突的利益要调节,符合法治精神的行政意志不能是由什么部门“批发”给社会的,它们的产生应是一个复杂的复合过程。其间,各种力量和利益的搏弈、平衡和妥协是很重要的。撇开了必要的搏弈、平衡和妥协过程所产生的命令,很难避免由一部分人强加于另一部分人的性质。的确,公共利益这顶帽子很大,扣在什么地方都合适。但公共利益

2021年影响公共政策有效执行的主要因素

第五节影响公共政策有效执行的主要因素 欧阳光明(2021.03.07) 一、政策问题、政策质量与政策执行 一项公共政策能否得到有效执行,除本章已经述及的那些因素之外,还取决于如下因素:①政策问题的性质;②政策的质量;③执行机关的效能;④政策对象的情况;⑤政策执行的外部环境,等等。这里着重分析一下前面两个因素对政策有效执行的影响。 公共政策执行的成功与否,与政策要解决的社会问题本身密不可分,这是由社会问题本身的基本特性决定的。政策问题的性质影响有效执行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①问题本身所涉及的范围。从现实情况来看,有的政策问题性质比较单一,所涉及的范围较小,那么针对此类问题所制定的政策,执行起来就比较容易,反之难度就会增加;②问题本身的复杂程度。一般而论,政策问题的复杂程度取决于问题的成因、问题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与其他社会问题的关联性这三个方面。由于政策问题本身的纷繁复杂,即使拿出了较好的政策方案,在执行之中仍然会遇到相当大的阻力和困难。③随着问题的产生需要调节的行为量的大小。不同的社会问题涉及的人口会有相当大的差别。随着人员的增多,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的

难度也就加大,所需政府调节的行为量显然也会增大,这就增加了政策执行的难度,必将消耗更多的政策资源。 政策本身的质量优劣是影响政策有效执行的又一个重要因素。可以说,质量好的政策是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政策质量的高低主要由以下三个要素来衡量: (1) 政策的可行性程度。政策的可行性,是指既定的政策具备了执行所需要的客观条件,经过政策执行者的主观努力,可以实现客观与主观的统一,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的效力,圆满地实现政策目标。因此,政策目标的明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政策执行的效果。 (2) 政策的合理性程度。一般来说,一项合理的政策是建立在坚实的理论基础之上的。这个理论基础为政策规定提供了令人信服的逻辑前提。例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分别在不同的层面构成了我国许多公共政策的逻辑前提。逻辑前提的选择将直接影响政策在一定条件下的合理性。另外,政策的合理性意味着决策者是理性的;政策制定是经过一番周密思考的,而非情绪性的、武断的。 (3) 政策的合法化程度。合法化是指公共政策经法定权力机构按照正规的程序予以认可。公共政策一旦合法化,便意味着它取得了政治系统的承认,获得了正式的公共性和权威性,从而使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能以法律为后盾,减少干扰,排除阻力,确保有效实施。

江西省南昌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实物分房面积核定及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江西省南昌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实物分房面积核定及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政府房改办、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房改办: 为了保证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的顺利进行,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01]27号)精神,现就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实物分房面积核定及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应核定职工住房实物分配面积的范围: (一)职工和配偶按规定的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以下简称公房)。 (二)职工和配偶按市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含集资建房)。 (三)职工和配偶承租、购买的公房有一套以上的,面积应合并计算。 (四)单位分配给职工的公房,无论实际承租人或购买人是职工或配偶,还是其直系亲属(在同一单位工作的除外),均应核定为原分配职工和配偶的实物分房面积。 (五)几种情况的核定原则: 1、承租公房但未参加房改购买公房的职工和配偶,按所承租公房面积核定实物公房的面积。 2、职工和配偶购买公房后,不论婚姻状况是否变化,所购公房均应核定为双方实物分房面积。 3、租住公房的职工,须在领取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同时办理退房手续,并在3个月内将租住的公有住房退交产权单位;逾期不退的,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清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住房超面积标准部分实行差额累进计价、

计租的办法>的通知》(赣办字[1999]72号)规定计租。 二、不核定职工住房实物分配面积的范围: (一)以市场价或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住房(含解困房、安居工程住房)和以市场租金承租的住房; (二)以继承、受赠等其他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自建住房、商品房)。 (三)已按清房规定补交超标房价款购买的超标面积。 三、职工住房实物分配面积以建筑面积为计算单位,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规定,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按套建筑面积控制,即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已购的公有住房,按产权证登记的套建筑面积计算;承租的成套住房.按照同单元户型、面积相同的已购房户的套建筑面积计算;承租的不成套住房,将承租的使用面积按 O.7:l比例换算成建筑面积。 四、达标与未达标职工的确定 职工住房实物分配面积合计达到或超过职工本人职务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为已达标职工;低予职工本人职务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为未达标职工,其差额面积为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1999年12月3日前参加工作未承租和购买公房的为无房老职工:从2()00年1月1日起参加工作的为新职工。 五、职工住房朴贴核定的时限 在职老职工的一次性住房面积补贴以1999年12月31日所任职务及工资为准核定;离退休职工的二次性住房面积补贴以离退休时的职务为准核定。已达标的职工不发住房补贴;未达标的

原告刘铁山诉被告岳麓区交警大队行政案决定案例分析

原告刘铁山诉被告岳麓区交警大队行政案决定案例分析 长沙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加强摩托车行驶管理的通告》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行驶管理的通告》的目的是维护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所以对于“禁摩令”我认为是合法合理的,长沙市人民政府有权制定一定数量的罚款和警告的处罚的行政规定。 该交警的行政处罚的执行不违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交警以岳麓区交警大队有权执行行政处罚,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交警根据“禁摩令”规定和刘铁山的违法行为,当场做出了处以他200元的罚款决定,交警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其执行程序是不合法的。但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罚款200元以下可以由交警当场作出

决定。由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所以应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的行为是合法的。 刘铁山对交警大队作出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刘铁山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就“禁摩令’提起行政复议,体现了当今法治社会公民法律意识不断强化,这是法治的一种进步。 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在部分道路设立“禁摩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相关规定:刑侦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依法给予补偿。长沙市人民政府根据可客观交通情况,为了梳理交通,更改行政许可是合理的。但是对摩托车用户及生产销售组织造成了一定程度损失,应予以补偿。 综上可知,关于“禁摩令”,我认为是合理合法的,不过由于更改了行者许可,应对受损者予以补偿。针对交警的行政处罚行为,我

公共政策执行的影响因素分析

公共政策执行的影响因素分析 段林峰 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力机关经由政治过程所选择和制定的为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目标、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方案,其作用是规范和指导有关机构、团体或个人的行动,其表达形式包括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或命令、国家领导人口头或书面的指示、政府规划等。 要维护好社会的公正和秩序,就必须制定科学的公共政策,并且使之得到良好的执行。 一、公共政策执行的主要影响因素 一个公共政策体系的建立,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建立的上层建筑。它需要专家和专业化知识基础,要经过调查研究、深思熟虑、字斟句酌反复的论证,也需要民众的意愿及民众参与。这是一个动态的、庞大的过程。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因素,也直接或间接影响着这个政策体系的落实。 公共政策制定出来,不能作为摆设。我们认为公共政策的价值在于执行,也只有良好的执行力,才能通过这个政策的执行,达到政策制定之初的目的或与预期效果。因此,深入分析公共政策执行的动态过程的影响因素是有意义的、必要的。这些影响因素很多,但我们认为,主要的因素有四个:权力、利益、价值取向和民众参与。 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应贯彻“权力与责任意识”,不能出现“有权无责,有责无权”的现象。在执行公共政策时,执行者必须承担相

应的责任,拥有一定的权力。在公共政策执行的动态过程中,积极贯彻“全局意识,执政为民的思想,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公共政策执行者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需考虑在执行政策合理化过程中,需想到公众的合法利益及实现途径、实现程度。不能出现在合法执行条件下,只考虑执行者的个人利益或集体利益,而是要把公共政策制定带来的合法利益扩散到公众之中。使之成为人民群众利益获得的保卫者,个人利益的捍卫者。从而,推动个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和谐发展。 在公共政策执行的动态过程中,应注意合理分配既得利益,防止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权力的拥有者用之升官发财,无权者则遭受公共政策执行而带来的痛苦。在公共政策的执行中,我们的执行者应不折不扣的按照原先制定的政策方案去落实。不能因个人利益、团体利益而做出偏袒,而损害到公众的利益或国家利益。从而影响到公共政策后期的执行及政府的形象。 公共政策执行的动态过程中,应贯彻积极的价值取向,提倡价值的多元化,反对崇尚价值唯一,公共政策的执行,成为政府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主要途径。公众也因此拥有更多能发展机会,能够争取到正当的权益,从而扩展个人的生存空间。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坚持提倡价值多元化的积极价值取向。这样的价值取向能够使其发挥特长,赢得发展机会,获得应得利益,从而缩短彼此之间的差异,使社会各阶层的公众获得发展,推动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公共政策执行的动态过程中,应强调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在其公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