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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室菌毒种管理应急预案

微生物室菌毒种管理应急预案
微生物室菌毒种管理应急预案

微生物室菌(毒)种管理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实验室对菌种、毒株的管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对检验工作者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害,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检验工作者的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卫生部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编写。

1.3分类

本预案主要针对以下突发事件:

(1)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危险品泄露事件:主要包括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泄露、意外接触或可能感染、爆发感染病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

(2)菌种泄露事件:主要包括标准菌株、室间质评菌株、临床标本的菌株。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检验科微生物室菌种、毒株泄露的应对工作。

2.组织体系

2.1领导构架

在医院院长的统一领导下,有医疗部指挥协调,处理菌株泄露的应急管理工作。

2.2办事构架

检验科将组织由科主任、科副主任、副书记以及各专业组组长组成

的应急管理小组。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检验科微生物室的工作人员要针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信息报告

事件发生后,检验科工作人员要立即向专业组组长或专项负责人(如生物安全主管、质量主管)汇报,检验科应急处理小组经核实及初步处理不能解决后,要立即报告医疗部。

4.具体应急处置方案(见下图4.1、4.2)

5.宣传和培训

广泛宣传应急预案及相关法规、制度,加强预防、避险、减灾等常识,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有计划地对检验科各级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和管理的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及应变能力。

6.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将及时修订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1菌种泄露

4.2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露

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JIEK MA on December 15th, 2012.

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为了有效的预防微生物实验室生物污染,有效应对实验室突发污染事件,保证实验结果的科学准确,保障实验工作人员的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实验室污染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加强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和实验室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确保一旦发生实验室污染事件及安全事故时,能及时、规范、科学、迅速有效地控制。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发生的、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危害科室工作人员健康以及社会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所有事件。主要包括:1.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污染事件; 2.工作人员受到实验室内有毒病原微生物的感染或侵害; 3.病原微生物被泄漏出实验室事件。 4.由于停电、火灾等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其他污染事件。 当出现以上适用范围中的任意情况,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管理小组 有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指导方针,规划对实验室的硬件建设、组织实施科学管理。在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时,决策指挥,调动人员,全面部署。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急处理小组全体成员,应立即按实验室污染突发事件处理

的技术规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调查原因,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预防措施 1.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实验室设备的配置、个人防护和实验室安全行为应按《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2.建立实验室病原微生物专库,对于传染病病原样本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3.增强安全意识,合理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把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开展研究工作。 4.提高警惕,加强安全保卫,防止不法之徒盗窃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用于对人群进行生物化学恐怖攻击,对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影响社会稳定。 5.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建立档案和使用纪录,填写准确。每次使用后及时登记,发现遗失或被盗,立即报告。 6.建立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发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的人员感染或伤害应立即报告。 7.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发出预警通报。 四、应急控制措施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 微生物实验室的布局和设计应考虑良好的微生物操作和安全。本质是最大程度的减少微生物菌种的交叉污染,微生物样本的处理环境也是重要,因为环境也能引起也污染的可能。规范微生物实验室内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及染菌的微生物培养物处理程序,保证微生物实验室安全操作意义重大。 一、员工安全操作规范 1、实验室主任(对实验室直接负责的人员)负责制订和采用生物安全管理计划以及安全或操作手册。 2、实验室安全主管(向实验室主任汇报)提供常规的实验室安全培训。 3、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4、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5、只有经批准的人员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实验室的门应保持关闭。 6、实验过程中,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7、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用75%乙醇或巴氏消毒液消毒。

二、高压灭菌锅的安全使用操作规范: 1、堆放:将需灭菌的物品予以妥善包扎,依次堆放在灭菌锅。需灭菌物品外需黏上高压指示胶带以检验灭菌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2、加水:在锅体内注入生活用水,水位一定要超过电热管2厘米以上(不宜过多);连续使用时,每次操作前,必须补足上述水位,以免烧坏电热管和意外发生。 3、密封:在每次使用高压锅前,都必须认真检查高压锅的出气伐和安全阀,确保其状态完好,如有故障,在故障排除之前不得使用高压灭菌锅。把堆放好物品的灭菌桶放在锅体内,盖上锅盖并锁紧。 4、加热灭菌:将灭菌器接通电源,指示灯亮,表示电源已正常输入,按下开始按纽电热管开始加热工作;灭菌期间工作人员需监视高压锅指示面板上的压力、温度和时间等。 5、开盖:灭菌结束后,切勿立即将灭菌锅内的蒸汽排出,应待压力表指针归零位后,方可开启锅盖。 三、电炉使用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1、将盛有液体的玻璃容器(应垫石棉网)或不锈钢器皿置于电炉上,方可打开电炉加热。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sop

1.0目的 确保微生物室有一个良好的环境,以便准确完成常规微生物分析实验,以对生产环境、设备的清洗消毒和人员卫生进行有效的监控。 2.0范围 适合微生物实验室人员,环境卫生,设备,试剂、培养基及常规操作的各项要求及管理 3.0职责 3.1微生物品控员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 3.2 QA主任负责监督本文件的有效执行。 4.0程序 4.1人员 4.1.1微生物操作人员需有相关 的工作经验,并具备微生物操作的基本技能,如铺平板、菌落计数、无菌操作。 4.1.2应确保微生物操作人员接受足够的微生物专业培训,以保证其能独立地进 行操作 、准确地完成测试,并保存好记录。 4.2环境 4.2.1微生物操作室配备超净工作台。 4.2.2微生物操作室的墙壁、地板、天花板光滑平整、易于清洁消毒。 4.2.3工作区域里有方便使用电源、抽滤系统,便于取用培养基和实验用品。 4.2.4有适当的通风条件,在空调处安装空气过滤器,确保空气质 量达到10,000级、平时关闭门窗,尽量减少空气对流引起的扬尘。 4.2.5微生物操作 辅助区域有足够的空间处理样品,存放培养基、玻璃器皿和小型 仪器设备;有空间安装固定的仪器设备(如培养箱,水浴锅,冰箱)等。

工作区域要有充足的灯光,光强不小于300lux。实验室应保持整洁。 4.2.6在进行实验前无菌室和超净工作台必须打开紫外灯消毒30分钟。实验完成后 及时整理和清洁台面。 4.2.7实验室必须考虑实验室内外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并对之进行有效的监控。 监控的方法如下:1.每天实验前需做空气的微生物测试,测试方法可参见 SOP-QA-MB-015空气的微生物测试。2.每月度用尘埃粒子测定仪测定微生 物 室空气的尘埃粒子数,应达到?>0.5um的粒子<353粒/L,超过标准时则须更 换过滤器。3.每半年更换紫外灯管,以确保紫外灯的杀菌效果。 4.3卫生 4.3.1配备实验室专用服装(包括鞋,帽),实验室工作服避免在实验室以外区域穿 着, 要定期更换、清洗。 4.3.2实验室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应形成经常洗手的习惯,手指甲要剪短。实验前 用70%酒精消毒双手。 4.3.3不得在微生物测试区域吸烟,吃、喝食物。不得在微生物室做与微生物实验无 关的事情和实验。 4.3.4每天打扫实验室,避免积灰。每周用50ppm的氯水消毒地板。(用含有氯水的拖 把 拖地面) 4.3.5尽量避免过多的人在微生物室走动,无关人员不能进入。 4.4 设备维护、校证和验证

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与程序

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与程序 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实验室保存菌种主要为标准菌株和临床分离出的菌株。《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菌种、毒种不在本室管理范围之内。本实验室无毒种保存。 三、菌株保存及使用规定 (一)菌种保管有专人负责,保存于冰箱中,冰箱门加锁,确保菌种安全。保管人员变动时,必须严格交接手续。 (二)菌种应有严格的登记,包括病人姓名,菌名、保存日期、药敏记录。菌种的使用、转移、销毁应有记录和负责人签名。 (三)各种菌种应按规定时间接种,一般在接种三次后作一次全面的鉴定,注意菌种有无污染及变异,如发现变异时,应及时更换。 (四)菌种保存范围及向外单位转移,应按国家卫生部规定执行。所有存在菌种应有清单。 四、管理程序 (一)检验用菌种应来自认可的国内或国外菌种保藏机构的标准菌株,或使用与标准菌株所有相关特性等效的商业派生菌株。 (二)检验用菌种的管理由专人负责。负责菌种的申购、接收与复活、保藏、定期传代、检查及销毁。根据需要及时提供菌种,并监督其使用。负责填写菌种记录。 (三)菌种的申购、接收 1.根据检验要求申购所需菌种,写明购买菌种名称、标准菌号、数量、保藏机构。 2.对新购进的菌种应仔细核对菌种标签、包装完整性和随菌种附有的说明书,及时填写菌种保管登记记录。 (四)菌种的保藏、传代 1.标准菌株的复活或培养物的制备应按供应商提供的说明或按已验证的方法进行。 2.冻干管开启后可制备菌种甘油管和转种斜面。

3.斜面菌种1~3个月传代一次,传代次数不得超过V代。传代应及时填写制备及传代记录。 4.除另有规定外,菌种冻干管、甘油管应保存于-20℃以下冰箱中,菌种斜面、菌液应保存于2~8℃冰箱。 5.冷冻菌种一旦解冻转种制备工作菌株后,不得重新冷冻和再次使用。 6.保藏的菌种都要有明显的标志,标明菌种名称、标准菌号、接种日期、传代数与菌种记录一一对应。 7.菌种甘油管贮存五年,斜面和抗生素微生物鉴定用菌液贮存三个月,黑曲霉斜面和菌液贮存一年。 8.每个工作日检查一次菌种冰箱温度,长假期每隔两天检查一次。 (五)菌种的检查 1.菌种甘油管制备时应进行纯度和特性确认。贮存期内每年进行一次纯度和特性确认。 2.必要时对工作菌株进行纯度和特性确认。 (六)菌种的发放、使用 1.根据需要发放菌种,填写领用记录,注明菌种用途。 2.按检验要求制备菌液,填写菌液制备记录。 3.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如发现制备的菌液菌落数不符合检验要求时应重新制备。 4.凡是与菌种接触过的用具均应121℃,湿热灭菌30分钟后方可洗涤。 5.使用菌种时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污染。 6.未经批准,不得将菌种带离检验室。外单位索取的菌种,应经科主任批准后发放。 (七)菌种的销毁 1.保存的菌种失去活性、变异或超过贮存时间,应进行灭活销毁(121℃),湿热灭菌30分钟),填写销毁记录。 2.销毁无保存价值的冻干菌种和失效的菌种甘油管,需经科主任批准,并在帐上注销,写明销毁原因。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修订】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了预防,有效控制发生在我所范围内的生物安全 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检验科工作,保障我所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我所的稳定和正常秩序,根据《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实验室发生的生物安全事件, 及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危害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以及社会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所有事件。主要包括: (1)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实验室污染事件; (2)工作人员受到实验室内有毒有害病原微生物或有毒化学试剂感染或侵害; (3)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试剂被泄漏出实验室事件。 (4)由于停电火灾等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其他污染事件 三.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防范意识,力争作到 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最大限度的减轻其危害和损失。

四事件分级 (一)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级)主要包括: 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一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一类病原微生物; 2.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并造成传播,可能进一步扩散; 3.实验室保存的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丢失; 4.认定的其它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二)较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级(II),主要包括: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与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有关的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 2.实验室发生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泄漏,并有可能进一步扩散,造成人员感染; 3.认定的其它较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微生物试验室安全及操作规定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及操作规定1目的: 为规范微生物实验操作,确保操作安全有效,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化验室的微生物检测。 3.要求: 3.1无菌室的门要随手关闭,以防外界微生物的进入。 3.2微生物室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存放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 3.3进入无菌室前要更换经过灭菌的专用工作衣.帽.鞋。 3.4无菌室内应备有体积分数为0.1%的新吉尔灭溶液.体积分数为70~75%的酒精棉球,以便样品表面及意外污染消毒。 3.5无菌室内应备有镊子.剪刀.接种针.接种环,每次使用前后应在酒精灯火焰上灼烧至无菌。3.6检验人员在操作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减少工序。 3.7无菌室禁止交谈,操作过程中不得用手触摸其它未消毒.灭菌的区域,与该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便出入无菌室。 3.8微生物(无菌室.缓冲间)每次使用前,用紫外灯照射30min,要每周检测一次室内空气清洁度,确保其符合实验条件。每周对微生物室进行至少一次2h以上紫外灯消毒。微生物室内的的菌种总数>5cfu/平皿时,需要对无菌室.缓冲间用85~95%乳酸熏蒸1h,熏蒸结束后(必要时可以将空间密闭整晚),用体积分数为0.1%的新吉尔灭溶液或体积分数为70~75%的酒精棉彻底对洁净室.缓冲间及其内所有设备.物品进行清洗;后对无菌室.缓冲间进行半小时以上紫外线消毒,结束后,验证室内空气清洁度是否合格,仍不合格,则可加大乳酸熏蒸时间及紫外线灭菌时间。3.9每次微生物试验紫外灯灭菌前,需将所用的吸头.剪刀.纱布等物品浸泡于消毒剂中。 3.10接种前所用的试管.平皿及培养基必须经消毒灭菌,打开包装未使用完毕的器皿,不能再继续使用,金属用具应高压灭菌或用酒精灯过火三次后方可使用。 3.11切忌用手直接接触标本及已灭菌的器材内部,打开瓶塞或管塞时,应夹持在手中适当位置,避免污染。使用完毕的吸管.三角瓶.样品等应及时撤离,不可随意放在洁净工作台内。 3.12微生物检验每批必须做空白.对照试验(菌落总数做1个盐水对照.1个琼脂对照,大肠菌群做单料.双料各1个琼脂空白培养,整个检验过程超净台内的环境空白),同时记录。当有菌生长时必须保留样品及时汇报,分析原因再做处理,如果空白试验不符合要求,微生物结果不能出具。 3.13每次微生物实验结束后,所有物品及时撤离无菌室,并用体积分数为0.1%的新洁尔灭溶液将超净台内清理干净,酒精灯、剪刀等物品上的样品擦拭干净,用体积分数为0.1%的新洁尔灭溶液浸手或以肥皂洗手,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3.14凡要丢弃的培养物,必须进行妥善处理,培养霉菌的培养物和玻璃器皿要先高压灭菌、再洗刷干净,然后再进行灭菌处理。 3.15严格控制培养箱温度以及培养时间,对培养箱的温度每个班至少监控两次。 3.16每周进行消毒剂擦拭一次培养箱内金属孔架及内壁,再有平皿破碎的情况时必须马上进行清理消毒,防止污染。.

微生物学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微生物学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检验医学部内各项临床检测工作的有效进行,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对全院临床工作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损害,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病员群众的利益,促进我院医疗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卫生部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和中山大学《关于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等编写。 1.3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其可能造成事故或者影响临床工作正常开展,危及患者及时、正确诊治,以及院内感染流行、环境污染等紧急事件。 本预案主要针对以下突发事件: (1)高致病原、危险品泄漏事件。主要包括高致病性病原体微生物的泄漏、意外接触或可能感染、爆发传染病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毒物、高危害性化学物质、致癌物污染环境等。 (2)院内感染流行事件。主要包括某高致病原(或耐药株)在医院内特定区域发生传播、院内感染等。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检验医学部涉及影响临床医疗工作正常开展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病人为本,减少对临床工作的影响。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3)医院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6)加强教育,提高素质。 2组织体系

2.1领导架构 在医院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医务部门指挥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2办事架构 检验医学部将组织由科主任、科副主任、以及各专业组组长组成的应急管理小组,协调管理。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检验医学部各工作人员、各专业组负责人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检验医学部工作人员要立即向所在专业组组长或专项负责人(如生物安全主管、质量主管)汇报,检验医学部应急处理小组经核实及初步处理不能解决后,要立即报告医务科。 4 具体应急处置方案 4.1高致病原泄漏 4.2 院内感染事件 5宣传和培训 广泛宣传应急预案及相关法规、制度,加强预防、避险、减灾等常识,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有计划地对检验医学部各级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和管理的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及应变能力。 6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应追究其责任。 7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将及时修订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

:①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通过考核,获得上岗证书;②在开始相关工作之前,应对所从事的病原微生物和其他危险物质以及相关操作进行危险评估,根据国家对于各种微生物操作的危险等级划分和防护要求以及危险评估的结果,制定全面、细致的标准操作规程和程序文件。对于关键的危险步骤设计出可行的防护措施并对这些细节了然于胸;③熟悉各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运行的一般规则,掌握各种仪器、设备、装备的操作步骤和要点,进行正确的操作和使用,对于各种可能的危害应非常熟悉;④应掌握各种感染性物质和其他危险物质操作的一般准则和技术要点。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技术规范,包括但不仅限于实验室运行的基本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规范、针对感染性材料、危险化学品、放射性核素等的操作规范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等。一、日常管理规范人员控制仪器设备搬入和移出防虫及防节肢动物措施清洁与消毒水电安全管理一)人员控制规范1、人员专业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2 、禁止独自进入实验室工作3 、有禁忌症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工作4 、孕妇暂时离开实验岗5 、实习进修人员不得独自开展实验活动 6 、参观、检查人员须经管理部门审批、持证进入7 、后勤保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持证进入8 、厂商维修人员须持管理部门准入证进入。9 、严禁在实验室会客。二)设备搬入和移出、摆放规范1、实验室应为大型设备应进出留出通道(设备门)2 、实验室应有足够的电力供应设施3 、考虑设备的摆放空间4 、实验室考虑足够的承重水平5 、先前考虑设备的维修通道和位置6 、移出实验室的设备应经过前面的消毒,消毒方法可采用擦洗表面和整

体熏蒸的措施,消毒方法不应损害设备的安全和使用性能。9 、摆放的位置应符合要求三)防虫及防节肢动物措施规范1、有自动闭门系统2 、有放昆虫和节肢动物的设施,如纱窗、挡板等3 、实验室门窗的密闭性能应符合要求 4 、实验室送、排风管道有安全措施,防止小型动物或昆虫从管道进入实验室;四)清洁与消毒规范1、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消毒。2 、实验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实验台面,清理实验器具,并进行前面消毒。3 、实验室消毒方法与消毒程序应符合规定要求。4 、消毒剂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未经验证和过期的消毒剂。5 、消毒时间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不得随意缩短或改变。6 、消毒剂应现配现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7 、消毒和灭菌方法应根据消毒对象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五)水、电安全管理规范1、实验室应加强对水、电的管理2 、避免常明灯、长流水等现象3 、禁止超负荷用电4 、设备使用后及时切断电源 5 、对需要连续通电的设备,要定期进行巡视,特别是节假日期间更应注意巡查。6 、使用电炉、灭菌器等设备时应做到全程有人监管。7 、实验室发生断电、停电、停水时应及时检查,切断电源或关闭水龙头,防止发生以外。8 、生物安全实验室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最好有双路供电或有备用电源,保证重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实验室的安全。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一)完善管理体系文件1 、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2 、制定实验设备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3 、制定实验检测规程和标准操作程序4 、制定实验室人员准入和项目准入制度5 、制定实验室进、出程序6 、制定实验废弃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目得:规范微生物室管理规范,以保证微生物实验得顺利进行。 范围: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 依据:GB/T 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执行部门:化验室微生物检验室 职责:1、微生物检验员负责微生物实验室得管理。 2、实验室主管负责对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内容: 本中心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包括微生物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微生物室出入管理制度、微生物室环境管理制度、微生物室得使用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1、微生物实验室得人员管理 1、1微生物实验室由微生物检验员管理及使用,其她人员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进入与使用。 1、2微生物实验室得人员需经过相关得培训。 2、微生物实验室出入管理 2、1人员出入管理: 2、1、1 人员进入微生物实验室洁净区前,需要洗手消毒;在一级缓冲室换实验服、戴帽子、换鞋后,进入风淋室,风淋后,进入二级缓冲室准备实验。 2、1、2 实验操作前须带上无菌手套与口罩. 2、2物料出入管理: 2、2、1 物料进入微生物实验室以前,脱去外包装或者用酒精棉球擦拭后,放置于传递窗中。

2、2、2物料放置于传递窗后,开启紫外0、5小时,同时将微生物实验室内得净化系统、紫外灯打开. 2、2、3紫外开启0、5小时以后,关闭紫外,并将物品转移于实验操作台上。 2、2、4 实验完毕后,微生物实验室物品经传递窗传出后,经高温灭菌后废液、废物倒入废液桶处理。 3、微生物实验室得环境管理 3、1微生物实验室得清洁管理 微生物实验室得清洁分为一般清洁及彻底清洁,其具体得清洁部位、方式方法、频率见下表所示: 3、2 微生物实验室常用消毒剂及其配制 4、微生物实验室得使用管理 4、1 微生物实验室使用之前,应先开启微生物实验室自净系统30分钟.每次使用前应用消毒液擦拭超净工作台及其她一切可能引起污染得死角,

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条例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颁布单位: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45号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11月2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高强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 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的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是指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运输管理工作。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第三类病原微生物运输包装分类为A类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以及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按照本规定进行运输管理。 第四条运输第三条规定的菌(毒)种或样本(以下统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

或样本),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运输。 第五条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教学、科研、菌(毒)种保藏以及生物制品生产的单位,因工作需要,可以申请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 第六条申请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在运输前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一)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申请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接收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单位(以下简称接收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文件; (四)本规定第七条第(二)、(三)项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容器或包装材料的批准文号、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容器或包装材料承诺书; (六)其它有关资料。 第七条接收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的实验室; (三)取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菌(毒)种或样本保藏、生物制品生产等的批准文件。 第八条在固定的申请单位和接收单位之间多次运输相同品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可以申请多次运输。多次运输的有效期为6个月;期满后需要继续运输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第九条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时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即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对申请材料齐全或者符合法定形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修订时间:2 0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确保实验室安全、应对实验室突发性事件可能造成的对环境和人员的不良后果,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管理小组组长 1.1组长:院长 1.2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1.3成员:临床检验科主任、医务科科长、院感科科长、保健科科长、总务 科科长、基建科科长 2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2.1意外伤害的处理:刺伤、切割伤或擦伤处理: 1)立即停止工作。 2)伤口挤血,水或消毒剂冲洗消毒。 3)除去防护服并进行医学处理。 4)去保健科,急诊室诊治。 5)保健科,急诊室:对伤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处置,填写“异常事件报 告单”并报质量管理科,记录受伤原因和相关的微生物,并应保留 完整适当的医疗记录。 2.2潜在感染性物质的食入处理:

1)停止工作。 2)应脱下防护服并进行医学处理。 3)观察和必要的预防治疗,去保健科,急诊室诊治。 4)保健科,急诊室:对伤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处置,填写“异常事件 报告单”并报质量管理科,记录受伤原因和相关的微生物。 5)要报告食入材料的鉴定和事故发生的细节,并保留完整适当的医疗记录。 2.3潜在危害性气溶胶的释放(在生物安全柜以外) 处理: 1)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相关区域,任何暴露人员都应接受医学咨询。 2)应当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人。 3)为了使气溶胶排出和使较大的粒子沉降,在一定时间内(如th内) 严禁人员入内。如果实验室没有中央通风系统,则应推迟进入实验 室(例如24 h)。 4)应张贴“禁止进入”的标志。过了相应时间后,在实验室负责人的指导下来清除污染。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和呼吸保护装备。 5)填写《异常事件报告单》。 2.4容器破碎及感染性物质的溢出 处理: 1)做好个人防护,戴手套,穿防护服,必要时戴眼罩和护目镜。 2)用布或纸巾覆盖受感染性物质污染或受感染性物质溢洒的破碎物品。 3)然后在上面倒上消毒剂,通常用施康。由外向内进行处理。 4)并使其作用适当时间(30分钟),将布、纸巾以及破碎物品清理掉;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实验室 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相关法律法规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上海市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目录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管理责任制度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三、生物实验室保卫和安全检查制度 四、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五、生物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六、生物实验室消毒隔离规程 七、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 八、实验室事件、伤害、事故和职业性疾病报告登记制度 九、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十、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生物安全委员会) 管理责任:负责咨询、指导、评估、监督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事宜。 (一)、实验室设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建立本单位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落实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 或责任人; 2.定期召开生物安全管理会议,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重大事项 作出决定; 3.批准和发布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危害评估等重要文件。(二)、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为: 1.全面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2.决定并授权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 3.监督有关法规和标准操作规程的执行,纠正违规行为并有权作出

停止实验的决定; 4.任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员具体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 6.负责实验室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以及处理 意见向设立单位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报告; 7.负责对涉及感染性物质的研究计划、方案以及操作程序等,实施 前的生物安全审查。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1、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受过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在独立进行工作前需在中高级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上岗培训,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开始工作; 2、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被告知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并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自愿从事实验室工作。 3、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所有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 人员培训应包括(不限于): a) 上岗培训,包括对较长期离岗或下岗人员的再上岗培训; b) 实验室管理体系培训; c) 安全知识及技能培训; d) 实验室设施设备(包括个体防护装备)的安全使用; e) 应急措施与现场救治; f) 定期培训与继续教育; g) 人员能力的考核与评估。 三、生物实验室保卫和安全检查制度 1.实验室的走廊和通道应不妨碍人员和物品通过。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物安全管理 1、实验室主任(对实验室直接负责的人员)负责制订和采用生物安全管理计划以及安全或操作手册。 2、实验室安全主管(向实验室主任汇报)提供常规的实验室安全培训。 3、将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特殊危害告知实验室人员,要求他们阅读生物安全或操作手册,并遵循标准的操作和规程。实验室主管应当确保所有实验室人员都了解这些要求。实验室内应备有可供取阅的安全或操作手册。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规程 (一)进入规定 1、在处理危险度2级或更高危险度级别的微生物的实验室门上应标有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 2、只有经批准的人员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3、实验室的门应保持关闭。 4、儿童不应被批准或允许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二)操作规范 1、严禁用口吸移液管。 2、严禁将实验材料置于口内。严禁舔标签。 3、所有的技术操作要按尽量减少气溶胶和微小液滴形成的方式来进行。 4、出现溢出、事故以及明显或可能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必须向实验室安全主管报告。 5、必须制订关于如何处理溢出物的书面操作程序,并予以遵守执行。 (三)人员防护 1、在实验室工作时,任何时候都必须穿着工作服。 2、在进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材料或感染性动物的操作时,应戴上合适的手套。手套用完摘除后必须洗手。 3、在处理完感染性实验材料和动物后,以及在离开实验室工作区域前,都必须洗手。 4、有喷溅的可能时,为了防止眼睛或面部受到泼溅物的伤害,应戴安全眼镜、面罩(面具)或其他防护设备。 5、不得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子。 6、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域进食、饮水、吸烟、化妆和处理隐形眼镜。

菌、毒种管理制度

菌、毒种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本中心菌、毒种的分离、鉴定、申购、保存、保管、领用、处理等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中心微生物菌、毒种的管理。 3.职责 3.1相关实验小组负责菌、毒种的出入库保管、保存及处理等日常管理。 3.2中心必须指定2名菌、毒种库管理人员承担菌、毒种日常管理。 3.3中心负责人负责一、二类菌、毒种的出入库和向上级索取及对下级发送的审核。 3.4公司管理层批准本中心实验室一、二类菌、毒种的出入库和向上级索取及对下级发送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 病原微生物采集、分离、鉴定及保管: 4.1.1 因工作需要对病原微生物采集、分离、鉴定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批准。 4.1.2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集、运输、保存病料。 4.1.3 病原微生物需设专人登记保管,统一编号立案,存放容器应加锁或加封,并定期进行检查,防止丢失。如发现数量不符,要及

时上报主管部门。 4.1.4 建立健全病料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病料采集、使用、保存和销毁情况。 4.2 菌(毒)种的保管 4.2.1 实验用细菌、病毒由实验室统一编号立案。 4.2.2 设专人负责保管,要有严密的登记制度,有详细的菌、毒种登记卡片和档案,菌、毒种库应由2名保管人员双锁管理,门与锁必须牢固有效,发现损坏须及时报修。要有详细的分类清单,严防错乱,避免丢失。 4.2.3 对不能使用的菌、毒种培养物及材料应及时作无害处理,对无保存价值的菌、毒种淘汰时,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4.2.4 领取实验用菌、毒种时须由主管领导签字,注明实验用途及使用数量。 4.2.5 使用人建立菌、毒种使用记录,使用时应在空气净化的密闭工作室内进行。不同的菌、毒种不得在同一室内同时操作。 4.2.6菌、毒种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库内温度、湿度、通风及冰箱、冰柜等菌、毒种保藏设备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4.2.7菌、毒种保管人员根据菌、毒种的保存期限,及时通知分管病种的检验人员进行传代,定期鉴定,并详细记录在《菌、毒种登记表》。 4.3索取、领用和发放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精】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1.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在科内的生物安全事故的危害。 2.适用范围:造成或可能造成我科职工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性生物样品溢出、群体性异常反应、潜在危害性气溶胶的释出、以及其他严重影响职工身体健康的生物安全事故。 3.支持性文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汇、陆良县人民医院管理有关文件。 4.操作人员:全科各专业组人员。 5.具体方案: 5.1生物安全事故分类 5.1.1重大生物安全突发事故是指对人、动物构成严重威胁,具有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生物安全事故。5.1.2一般生物安全突发事故是指对人、动物构成一定威胁,具有转移性和破坏性的生物安全事故。 5.1.3当发生重大生物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动物疫病传播危害和人员伤害需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更多相关部门配合与援助时,启动本预案。 5.2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5.2.1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原则,成立检验科突发生物安全事故应急小组,负责该预案的启动和实施,负责组织检验科突发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马其生

副组长:梁诸芬、蔡琼芬 成员:方敏芳、郑美芬、高任萍、左石红、袁坤红、梅巧巧、王林、张婷媛、李清月 5.2.2应急小组各成员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组长负责预案启动、紧急决策、总协调指挥,同时为事件责任报告人,负责事件的上报。负责小组内部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及时向组长通报情况。负责后期处置工作,该块工作由负责协调,包括及时向组长通报情况,袁坤红负责艾滋初筛阳性样本的保存与管理。 5.3预防及管理 积极的预防和严格的管理是减少突发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减少 事故损失的根本途径。 5.3.1积极的预防 积极做好检验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要求人员工作前阅读安全手册,人员应接受培训,阅读并理解安全手册,保证全体人员接受过急救培训和紧急医学处理措施,工作人员根据可能接触的生物进行接种免疫。对应急装备检查是否正常,对生物危险物质漏出的控制程度的检查,对实验设备定期去污染和维护,对废弃物进行灭菌的处理处置。 5.3.2严格的管理 强调安全行为,良好的内务行为,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的标准操作规程。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上海市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防止病原体通过实验室向外环境扩散和实验室感染,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和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院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行“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管理原则。 第三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是指从事《名录》中所规定的适用于(A)BSL-1和(A)BSL-2防护等级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场所。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第五条本规范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管理要求 … 第一节组织管理 第六条实验室设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建立本单位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落实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二)定期召开生物安全管理会议,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第七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组织制(修)订和实施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 (二)负责组织对涉及的生物因子、使用动物、重组DNA以及基因修饰物质的研究方案进行审查和风险评估; (三)负责对本单位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微生物菌(毒)种和生物样本保存和使用,实验室安全操作,实验室废气、废水、废弃物处置和消毒灭菌等规章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评估实施效果;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gl

目的: 规范微生物实验室工作管理,确保微生物检测的科学合理进行,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范围: 技术部微生物实验室 内容: 为保证实验工作有序进行,实验室必须制定一系列实验室管理制度。 1.0 微生物实验室的基本规范: 1.1实验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本室相关安全制度、仪器管理、药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1.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手套,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3实验室内要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1.4实验室应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并有固定位置。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或作为学习娱乐场所,不得存放实验室外个人用品、仪器等。严禁在冰箱、温箱、烘箱、微波炉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1.5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内,并及时处理,对实验结束后长菌的培养基应作高压灭菌后方可丢弃。 1.6试剂应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录,贵重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等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1.7进行高压、高温灭菌、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压力等。 1.8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时,如发生菌液等溅出时,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1.8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于有毒、有害、易燃、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应按有关要求执行,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然后用水冲洗,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 1.9离开实验室前,尤其节假日应认真检查水、电、气、汽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1.10部门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予奖惩,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上报。 2.0 微生物检验操作规程 2.1 实验前,将所有已灭菌的检验用具和玻璃器皿放在传递窗内,并打开传递窗内紫外线灯,灭菌30min以上;同时确定一更区和二更区的鞋子、工作服、一次性手套和口罩准备好。2.2 从传递窗内拿出所有已灭菌的检测用具和玻璃器皿,置于洁净工作台内,打开洁净工作台上、无菌操作间、缓冲间、一更区和二更区的紫外灭菌灯,灭菌时间保证30min以上,并且打开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和排风按钮,使其一直处于开启状态,直至整个检测工作结束。 2.3 进入无菌操作间前,要在一更区穿上洁净鞋,然后进入二更区,洗手并吹干,换上洁净服,戴上洁净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确保头发和自身衣物不得外漏,进入无菌操作间后应关闭好二更区的门。 2.4 操作前,打开洁净工作台的送风和光照功能按钮,确保洁净工作台上送风、光照、紫外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急预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急预预案 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的要求,为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及时控制病原微生物泄露造成的危害,保障员工及相关人员的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管理 成立病原微生物泄露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小组。 1、领导小组:负责病原微生物泄露事件处理工作的指挥、组织和 协调。 有所领导层组成(待定人员)。 2、技术指导小组:指导事件的信息报告、现场消毒隔离和个人防 护措施、医疗救治等工作的落实。 有专家、技术人员组成(待定人员)。 二、部门分工 1、检测一室: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制 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开展生物安全知识培训,一旦发现病原微生物泄露事件立即上报领导小组; 负责对发生泄露的现场及污染物的清洁消毒工作。 2、待定: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并监督预防控制措施的执行情 况;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待定:负责进行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 三、应急处理

1、信息报告 微生物检测人员应严格按卫生部规定的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进行病原微生物标本的采集、运送,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一旦出现病原微生物泄露,立即报告。 2、控制措施 2.1 技术指导小组接到泄漏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泄露事件进行确认,并对泄露的病原体的性质及扩散范围进行充分评估。 2.2 立即封闭发生病原微生物泄露的实验室并封存标本,防止微生物扩散。 2.3 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2.4 对造成污染的工作环境及污染物进行消毒。 2.5相关部门应配合卫生防疫等部门开展调查。 四、本预案自年月日期实施。 批准:审核: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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